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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事故检讨书

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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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上海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医院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第三条 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时,应当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条 本预案由院部及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 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第五条 各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

第六条 医院新设医疗事务接待办公室。接待办公室的职责:

(一) 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二) 协助医院及相关科室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三) 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四) 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五) 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 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七) 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八) 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 患者知情权的告知

第一节 告知原则

第七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请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

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法而导致医疗纠纷。

第二节 被告知对象

第九条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第十条 神志清楚的18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的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

第十一条 前款患者因患恶性肿瘤等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患者亲属或患者委托的其它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医院只对有患者授权的人进行告知。

第十二条 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它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当作记录。

第十三条 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或为未成年人,且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请示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节 告知方式

第十五条 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

第十六条 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

第十七条 书面告知包括门诊告洋、急诊告示、留观须知、住院须知、病历记录等医院单方面出据的书面告知内容及有患者及其亲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第十八条 见证告知是指第三人在场见证的告知方式,当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者及其亲属拒绝在书面告知文书上签字的情况出现时可以适用。

第四节 病情告知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告知患者。

第二十条 对于患者不知情的恶性肿瘤等严重病情的告知,医务人员应当采取合适的告知方式,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二十一条 患者或其它被告知对象对告知过程中的医疗疑问及咨询,医务人员应当给予及时解答,解答过程应当耐心细致,态度友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问题或对患者及其亲属态度粗暴。

第二十二条 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病情的告知情况在病历中作记录;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有被告知对象的签字。

第五节 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

第二十三条 手术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治疗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及治疗措施,包括外科的急诊、门诊及住院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需要穿刺的各种血管内诊治等。

第二十四条 手术过程中可能有手术和麻醉方式变更、术中及术后均有手术风险发生的可能,故医院推行患者授权告知的知情权告知方式。

第二十五条 医务人员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充分告知被告知对象。

第二十六条 告知后,患者或具法律效力的被告知对象应当在《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上签字;

属于第十三条情况的,无被告知对象签字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上对请示答复的情况作记录。

第二十七条 手术过程中因为新的情况需要改变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医务人员必须将新的情况向被告知对象进行告知并取得其签字后才能进行手术;

但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新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的,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

第二十八条 手术告知由主持该手术的第一主持医师总负责,手术告知的内容应当经主持该手术的第一主持医师的审查同意;

第一主持医师可以亲自或委派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进行手术告知并签字;

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在该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的签字,视为第一主持医师对手术告的内容已经知晓,并由第一主持医师对告知的内容承担责任;

非该手术组的医师一律不得在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签字。

第二十九条 各科室应当根据病种疾病及手术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

重大手术实行报告制度,各手术科室在实施重大手术前应填写《重大手术申请报告表》。

第三十条 医务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请示医院医务处对手术签字进行律师见证,是否同意由医院医务处决定。

第六节 非手术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

第三十一条 非手术诊治措施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无直接器械创伤为主的各种诊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等。

第三十二条 药物不良反应的告知

(一)对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程录中作记载。

(二)对于药典规定要做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

(三)其它情况。

第三十三条 化疗方案及输血方案的告知。

化疗方案应当预告对患者进行告知,患者在《化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实施化疗方案。

对患者实施输血治疗,因对患者或委托被告知人说明情况,在患者或委托被告知人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四条 下列物理诊治措施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

(一) 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牵引措施;

(二) 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手法推拿按摩措施;

(三) 其它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诊治措施。

第三十五条 对费用昂贵的自费的治疗措施、药物及医疗用品等应当告知患者。

第三十六条 各科室应当根据需要制定非手术诊治的医疗措施及风险告知书,在获得被告知对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采取诊治措施。

第四章 诊疗过程中医疗事故的预防

第三十七条 医院将建立健全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的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第三十八条 医院及各科室建立健全的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

涉及多科室协作的危急重病人抢救的,由相关医疗职能部门组织指挥,各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服从医疗职能部门的安排。

第三十九条 各科室应当必备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各科室可以在参考权威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基础上,综合本科室的业务特点及临床实践,分步骤的制定本科主要疾病的诊疗护理流程,该诊疗护理流程实施前应当报医院医务处审查,在医务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在科室中推行,以此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过程。

第四十条 医院将建立健全急会诊制度、复杂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遇到非本科室疾病或复杂疑难病例时,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或举行复杂疑难病例讨论会;

会诊及复杂疑难病例讨论应当及时,不得延误患者的诊疗时机。

第四十一条 对患者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应当符合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原则;制定了诊疗护理流程的,还应当符合诊疗护理流程的原则;

当对诊疗措施存在分歧时,主管医师应当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组织讨论。

第四十二条 对患者实施的重要诊疗措施,主管医师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或临床经验;

严禁在医院实习的医护人员在无上级医师或护师(士)指导的情况下单独为患者采取诊疗及护理措施。

第四十三条 各科室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

严禁科室或医务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

对于必须使用但医院没有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科室应当请示医务处,由医务处负责处理。

第四十四条 病历书写。

(一)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如实书写病历;

(二) 严禁用涂改液、刮刀等用品涂改病历;严禁伪造病历;严禁销毁病历;

(三) 病历中涉及诊疗措施、不良反应的描述、医疗风险告知等客观事实部分出现笔误的,应当及时重新书写;不能重新书写的,应当在保持笔误部分字迹清晰的情况下用红笔修改并写明更正日期;

(四) 病历中涉及病情分析、会诊意见、讨论意见等主观意见部分出现错误,上级医师可以在病历上直接作错误更正;

(五)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五章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处理原则

第四十五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十六条 坚持不是医疗事故不赔偿的原则。

第二节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其等级的初步判断

第四十七条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医务人同对患者实施了医疗诊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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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一)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7、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带。

8、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2、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7、保险介入。

九、突发自然灾害(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办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德育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应急措施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10、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二)

根据国家对企业、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公司经营的压缩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运营、安全管理及遇突发事件时可及时处理有章可循,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加气站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单位简介:

组长,副组长,组员;

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协调处理各种事故,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保证安全稳定的恢复生产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根据CNG加气站实际情况确定)

五、紧急抢险预案:

(一)防火应急预案

一、防火重点:

根据加气站的实际工作性质和特点,站内的防火重点为:压缩机、加气柱、加气机、变配电室、、槽车和外来加气车辆,及站内使用易燃油品进行现场维修时的场地。

二、可能造成火灾的原因:

1)漏气遇明火引起火灾;

2)电缆、电线老化引起火灾;

3)设备失火造成火灾;

4)外来加气车辆失火引起火灾;

5)雷击、静电引起火灾;

6)外来荒火刮入引起火灾;

7)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

三、火灾现场组织:

现场指挥:现场最高负责人()(站长、班长、值班人员)

协助指挥:站内安全员

报警人员:当班收银员或者库管员负责打报警电话。

切断气源:当班操作工负责迅速关闭机站总阀门切断气源。

当班班长负责本班次人员配备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切断电源:视火灾情况由当班电工,负责切断控制室内电源柜的总电源。

四、现场人员职责:

1、发现火警后,指挥人员立即组织站内人员了解失火部位和危险程度,立即采取扑救措施,按每个人的分工,分头进行切断气源(关闭进站气源总阀门)。切断电源(拉开控制室内电源柜的总电闸)、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加气站进、出口)。

2、根据火势情况,立即报警,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3、根据火灾情况,采取相应的灭火工具(站内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切断火源,并积极组织自救,尽量减少损失。收银员以及库管员负责保护好站内的现金及重要资料,并立即疏散站内无关人员和指挥车辆撤离。安全员负责站内停留的槽车的撤离。

4、专职消防人员到场后,安全员负责汇报火灾情况,并配合灭火。

5、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分析查明起火原因。将情况上报公司。

五、注意事项:

1、遇事要冷静,要绝对服从现场指挥。

2、准确判断火灾性质,使用适用的灭火器材。

3、各种油开关、油类物质失火严禁用水扑救,电气类失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4、室内失火时要首先了解室内有无人员。有人员要首先救人,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5、站内职工有义务保护现场,防止坏人乘机破坏。

重点部位发生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点部位:

根据我公司压缩天然气第一加气总站的实际工作性质和特点,将本站的重点部位划分为:压缩机、加气柱、加气机、槽车以及外来加气车辆、变配电室和高压管道七个部位。

二、可能造成气体泄漏事故的原因:

1)设备间的连接管路或连接法兰破裂、松动造成气体泄漏;

2)管路间的连接卡套松动或脱落造成气体泄漏;

3)工艺管路或连接卡套老化造成气体泄漏;

4)设备中的密封件损坏或老化造成气体泄漏;

5)设备中的阀门损坏造成气体泄漏;

6)安全阀、压力表失效或损坏造成气体泄漏;

7)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气体泄漏;

8)受不确定因素的外力打击或碰撞造成气体泄漏;

三、气体泄漏事故处理的现场组织:

当有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时站内人员不要慌张,以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事故的发生,从而造成更大损失,应按本预案有序进行处理:

现场指挥:现场最高负责人(站长、班长、值班人员)

协助指挥:站内安全员、现场安全员

报告人员:当班收银员或者库管员负责打向站长、公司领导的报告电话。

切断气源:当班操作工在发生泄漏时首先关闭进站总阀门切断气源,判断泄漏原因,协助维修班进行及时维修和采取预防爆燃的措施(疏散站内的人员、现场不得使用手机、呼叫机等电器)

切断电源:当班电工应在发现漏气时立即切断漏气源以及站内重要设备的电源。

四、现场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发现有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了解发生严重气体泄漏的部位和危险程度,采取停止生产、关闭上游进气阀门等措施,如无法处理并影响生产,应逐级向上报告和及时维修等措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进、出站口)

2、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情况,如有发生火灾的危险应立即报警,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作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3、根据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方案,积极组织自救,尽量减少损失。并立即疏散站内无关人员和指挥车辆撤离。安全员负责站内停放的槽车以及加气车辆的撤离。

五、相应的一些处理措施:

1)如有事故发生应紧急处理并作好记录和及时上报公司,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2)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及必要劳保用品,处理气体泄漏事故时应在气体浓度已降低,现场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人员应使用防暴工具。

3)压缩机撬体内如发现有气体泄漏现象,应将撬体的门全部打开并固定好,以保持通风;

4)空压机干燥器室内如有气体泄漏现象出现,应将干燥器室内的防爆排风扇打开,及时通风,降低室内天然气的气体浓度;

5)加气柱如有气体泄漏现象发生,应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并保证现场无人使用移动电话、呼叫机等电器);

6)如电气类设备同时产生事故应及时切断总电源,以防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如须专职消防人员到场,安全员负责汇报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现场维护。

8)站内人员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将情况上报公司。

五、注意事项:

1、遇事要冷静,要绝对服从现场指挥。

2、准确判断事故性质。

3、要确保人员的安全,有人员受伤要首先救人,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4、站内职工有义务保护现场,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


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为规范我局维稳工作,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最大限度地减轻不稳定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根据市委、政府维稳工作方针、政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二、适用范围。局系统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因环境污染纠纷进京、入呼、到市委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反映。三、排查报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时期和特殊敏感期,各单位要采取走访慰问、座谈、建立值班制度等措施,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1- 四、预案启动。凡发生系统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因环境污染纠纷进京、入呼、到市委政府集体上访事件,经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发出启动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命令,各工作组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处置任务。五、应急组织机构。(一)成立市民政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本局的维稳应急工作,部署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各科室、二级单位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具体事宜,研究解决有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二)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1、信息报道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调处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做好化解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安全保障组:由局机关事务中心牵头,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协调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应急行动所需车辆的调配、物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工作人员及重要设施、物质的安全保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调处化解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详细了解上访人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对上访人员进行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并依法进行调解处理。调处意见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向群众答复。处理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报办公室。六、具体要求(一)参与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依法办事,不激化矛盾,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认真答复,并抓好落实。(二)各科室、二级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加强环保业务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做到知法、懂法,并通过合法程序、正常渠道保护合法权益。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

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县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处置农业机械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云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特制定《**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中发生碰撞、碾压、翻覆、落水、火灾等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农机事故,是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特大农机事故,是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事故;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 第四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6、实施属地管理,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同级及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 第五条 县、乡农业(农机)部门共同构成全县农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网络,分级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农业局成立县级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机安全监理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 县级指挥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 指 挥:李子洪 县农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段佑芝 县农业局副局长 郭元光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郭元光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成 员:刘贵彤 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 刘彤锦 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 范祖义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杨绍雄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戴家祥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阿高良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张春隆 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只清鹏 紫金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苏自珍 马鞍山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马赛武 永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李文莲 大仓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陈 波 庙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杨志炜 南诏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王跃军 巍宝山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字友忠 青华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陈永芳 牛街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字孔诗 五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第六条 各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决定本级《预案》的启动,提出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全面掌握事故情况,分析把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现场抢救措施,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各级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工作组主要职责 办 公 室:负责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 现场救援组:迅速、准确判断人、畜及财物的伤情或险情,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和作业秩序。协调和组织医务人员和救护车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剧毒污染源迅速通报相关部门;对遭受损失的财物尽力挽救。事故处理组:按照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各种抢救物资及时到位;负责事故善后工作,稳定群众思想情绪,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维护稳定。 第八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同级

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业(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第三章 事故报告及登记制度 第九条 事故发生地县级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并核实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县级指挥中心;县级指挥中心接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农机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第十条 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一条 接受事故报告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事故情况记录和报告处理登记,记录的内容除事故报告的内容外还应该包括事故报告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接到报告和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的单位名称和人员姓名、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传达情况、作记录人员本人签名等。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 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报告后,总指挥应当根据事故的等级做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 第十三条 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县、乡两级指挥中心同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机)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勘查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业(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业(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理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农业(农机)部门,根据本预案及上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制订或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实施。 第十九条 本预案是农业(农机)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进行。 第二十条 对处理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建议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县农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文章标题: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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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生产安全管理部
编制:***
审批:***
发布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分发号:
2****公司应急预案
1.目的:预防或减少潜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对生产安全造成的影响,
对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及危险品泄露、上下水及污水管道的破裂等重大环境
危害的紧急情况进行预防和控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证人员和物品的
安全。
2.适用范围:各单位及所属项目部
3.引用相关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消防管理工作程序》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相应条款
4.成立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体系
4.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委员会:(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办公室主任:
办公地点(指挥中心)设在生产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电话;
4.2应急准备领导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4.2.1主任:
3
保证《应急预案》有效运行而配备所需的资源,对公司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承担领导责任。
4.2.2副主任:
负责对公司重大环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应急准备
和响应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向应急准备和响应委员会主任汇报《应急预案》
的运行情况。
4.2.3通讯联络组:
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接受发现人向内部的报警,详细问清出事地点、单
位、电话、事态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并组织向外部的报警
工作。
4.2.4救护组:
负责组织紧急事故发生时的救护工作。
4.2.5交通组
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中交通工具的配备工作。
4.2.6器材组
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器材配备工作。
4.2.7善后处理组
负责对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后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4.3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各自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并进行职责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单位自定。
4.4公司应急指挥流程图4
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流程图
注:“”表示非必须程序。
4.4应急工具清单:
a、防火、防爆、防泄露工具:灭火器、消防水龙带、消防栓、洋镐、消防钩、
水桶、铁锨、沙袋、阻燃棉被、管钳、抽水泵、电话、防毒面罩等。
b、急救工具用具:担架、医药箱(内备:止血绷带、急救药品等)、救护用车。
5.应急准备
安全:
分公司生产全管理科
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
消防:
分公司保卫科
公司武装保卫部
内部报警
消防(********)
安全(********)
外部报警
消防:119
匪警:110
交通:122
救护:120
报告人报告人
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应急响应
分级填写
应急准备
和响应报
告书
管理者代
表、主管
领导
总裁
程序文件程序修改维护
结果
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
部门、分公司(项目)
确认
指示
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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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各单位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准备相关培训:
对应急现场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扑救火灾、救护人员
的知识能力教育;对抢救摔伤人员知识能力教育;对紧急切断电源、抢救触电
人员知识能力教育;对控制机械事故损坏或伤害,排除机械设备危害、防止机
械事故继续扩大教育。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记录。
5.2各单位的保卫部门根据所管辖的范围编制本单位的消防预案(应包含消防
布置图),组建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的职责分工,并每年至少组织一
次义务消防演习,检验消防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5.3备足备好应急工具和应急用品,作好预防准备。
6.应急响应
6.1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6.1.1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向项目(分公司、公司)领导汇
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1.2现场经理组织应急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尽快向生产安全
管理部门或武装保卫部门报告。
6.2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
6.2.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向项目领导报告,同
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2.2项目经理部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对事故按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分公司主管经理和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武装保卫部门)。生产安全管理部门
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立即到现场协助调查。
6.3报警:紧急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6.3.1向内部报警,简述:出事地点、事态状况、报警人姓名
6.3.2向外部报警,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状况及报警6
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生火灾时还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6.4上报: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所在部门或项目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
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书》,一式两份,自留一份,消防保卫事故报保
卫科(部),安全事故报安全科(部)。
7.具体的生产安全事故及环境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7.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
以及坍塌事故等。各种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执行。
(1)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的应急措施:
高处坠落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
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当发生物体打击事件和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
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并及
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
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
呕吐物吸入肺内。
(2)检修电器、使用电动机械、工具等发生的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A.有人触电时,抢救者首先要立刻断开近处电源(拉闸、拔插头),如
触电距开关太远,用电工绝缘钳或干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或用绝缘物如木板、木棍等不导电材料拉开触电者或者挑开电线,使之脱离
电源,切忌直接用手或金属材料及潮湿物件直接去拉电线和触电的人,以防
止解救的人再次触电。
B.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如果触电人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
全身无力;或者触电人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7
人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C.触电人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使触电人在空
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地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若天气寒冷
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或打120)到现场诊治。
D.如果触电人已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尽快把他仰
面放平进行人工呼吸。
E.如果触电人呼吸和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
胸外按压急救。
(3)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A.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现场要对伤口包扎止血、
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将断手(足)、断指(趾)用消毒和清洁的
敷料包好,切忌将断指(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然后将包
好的断手(足)、断指(趾)放在无泄露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
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切忌将断手(足)、断指(趾)直接放入冰水中浸泡),
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B.发生头皮撕裂伤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他对
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
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或者送医院进治疗。
(4)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坍塌事故往往伤害人员多,后果严重,多为重大或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发
生坍塌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和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安全科(部)。
因塌方造成人身事故后,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挖,
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的土体(模
板、构件、脚手架)采取临时支撑措施,防止因二次坍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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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后果。排险和抢救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进行。
对危害大的复杂塌方(如危及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等),应由生产安全部
门及有关技术部门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5)由化学品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急措施
A.酸碱(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石灰、氨水等)烧伤
眼睛,烧伤后冲洗患眼是最迫切有效的急救方法。酸碱烧伤后必须立即用清水
冲洗眼睛15分钟。如现场无清水可用,池塘水、沟水、井水均可。无人协助
的情况下,可倒一盆水,双眼浸入水中,用手分开眼睑,做睁眼、闭眼、转动
眼球动作,一般冲洗30分钟。
B.若眼睛被柴油、煤油、汽油、热油、蒸汽等烧伤,立即送伤者到有条件
的附近医院急救。
C.皮肤性烧伤的应急措施
化学物质名称局部急救处理方法
硫酸硝酸盐酸苛性钠碳酸
苛性钾碳酸钾氨碳酸钠等
用大量水冲洗,再用70%酒精洗涤,
然后用硝酸钠湿敷
焦油、沥青(热烫伤)用二甲苯清除在皮肤上的焦油或沥
青,再涂上羊毛脂
生石灰先用植物油清除粘在皮肤上的碳微
粒,再用2%醋酸溶液洗涤
(6)食物导致中毒的应急措施
警惕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常作为工业用防冻剂,在建筑施工中常
见。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
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往医院,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剩余食品
以备检验。
7.2油料及化学品的泄露
汽油、柴油等油料以及各类化学危险品应防止泄露,一旦发生泄露现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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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理干净被污染场所。
油品及化学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中发生的泄露由材料部门进行清
理,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生的泄露由机械部门进行清理。
7.3火灾、爆炸与爆燃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制定消防措施,成立消防组织,并记录落实
效果,并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现场动火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设专人监护,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
用水量,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管。
7.3.1、火灾
火灾按照可燃物类别,一般分为五类:A.可燃气体火灾B.可燃液体火
灾C.固体可燃物火灾D.电器火灾E.金属火灾。
应分清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救:三酸(硫酸、硝酸、盐酸)引起的火灾;
轻于水和不溶解于水的易燃液体;熔化的铁水、钢水;高压电器装置的火灾,
在没有良好接地设备或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引起的火灾。具体应急措施为:
(1)发现者立即向周围的人发出警报。
(2)在安全的情况下设法灭火和抢救伤员。要及时疏散被火围困人
员,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抢救。控制火势蔓延:建筑物起火,一端向另一
端蔓延,应从中间控制;中间着火,两侧控制;楼层着火,上下控制,以上层
为主。
(3)火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应说明:起火场
所的详细地址,火势大小,着火物品,有无爆炸危险,是否有人被困,报警
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4)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5)尽快与上级部门及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迅速、妥善地得到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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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7.3.2、爆炸与爆燃
爆炸与爆燃主要有:A.锅炉爆炸事故B.易燃易爆的液体燃爆:柴油、
汽油、油漆、稀料、氧气、乙炔气、天然气。
存放易燃易爆液(气)体的仓库或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要按国家规定配备
隔爆设施;严格控制各类火源;着火周围如有油罐,在不能及时排除(指不能
迅速灭火和不易疏散的物质)以冷却法控制,冷却临近的油罐,防止温度升高
爆炸;配备好应有的灭火器材、防毒用具,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随时都能有效
使用。
发生爆炸爆燃事故后,要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剪掉着火衣服,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伤员休克、窒息、创面污染,必要时可用止痛剂,喝淡盐水。
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对创面一般不做处理,有水疱一般不要弄破,用洁净衣服
覆盖,把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7.4.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应急准备与响应
(1)派专人负责上下水管道的检查与维修,排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泄
露,应及时关闭上流总阀门,并对泄露水进行疏导进入其他排水管道,同时应
急人员对泄露管道进行维修,排除险情。
(2)污水管道破裂后,对溢出地面的污水进行疏导,使其进入其它污水
管道,严禁污水四溢,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报告市政污水管理维修部门,
派人进行及时维修。
7.5疫情
(1)加强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严格限制施工现场内
工人外出活动。由于工程任务较紧,需要招用劳务人员时,不得随意招用,要
先送到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照疫情要求的隔离天数有组织的进行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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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确定没有传染疫情,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对办公区、工人宿舍、食堂保持卫生,每天由专人负责消毒,对
工人宿舍作为重点每日消毒两次,保证通风、不留死角。
(3)建立对外来务工人员严格审查、详细登记、进行疫情代表特征(如
非典测体温)的测试,且每天将测试情况按照逐级报告制度进行上报,不得谎
报、瞒报,发现异常人员马上送医院。
(4)食堂要采购合格的蔬菜、粮食、肉类、蛋类等。
7.6特殊气味
出现严重的特殊气味时,要按逐级报告制度进行上报,了解特殊气味种类、
来源、伤害、防护措施等情况,由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7.7地下管网破裂
如出现地下管网破裂、断裂,迅速向专业部门电话报告(通信线路故障电
话112,供电抢修电话2022616,煤气报警3232601,供水管线破裂3030111,
有线电视故障保修3035903。在此处设置围挡或者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闲杂
人员不得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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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文章标题: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二、事故的预防: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三、事故的处理: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报告。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四、责任追究: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县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组织机制:1、组织领导(略)。2、人员分工(指挥、教育、管理、报告、协助调查、协调、陪护中毒者等)。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和有关学校食堂卫生的各项制度。二、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三、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四、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五、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六、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及设备、工用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卫生。七、公用餐具要彻底消毒,严格按消毒规程,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八、动物性食品原料和蔬菜瓜果必须分池清洗,水池要有明显标志。九、蔬菜瓜果加工必须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以防止残留农药中毒;肉、奶、蛋、豆类及肉制品必须烧熟煮透。十、严禁生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用具混用;无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功能间不得制作熟食、凉菜或直接入口食品。十一、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要严格按《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制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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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文章标题: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找文章到☆第1 ( )范文资讯网!]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教育系统的突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我市境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及各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校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能
(1)迅速及时地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4)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6)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7)做好伤亡事故调查。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总指挥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处理,根据不同事故类别,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局机关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督导室、综治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2)危房倒塌事故、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财物失窃事故、食物中毒由计财科负责处理,根据事故性质、情节、涉及人员等情况,由勤俭办、基教科、职成科、学前办、人事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理。
(3)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学前办、团委等科室负责实施。
(4)学校教干、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处理。
(5)网络安全工作由仪器站和教研室负责处理。
(6)科室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组织科室负责处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指令各科室协同参与处理。
2、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
警戒维护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市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急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六、安全事故的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报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办公室和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
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述部门,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及类别。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1、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订出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领导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00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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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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