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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实习报告

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

志向是前进的驱动力,计划是前进的路线图。为了后续的工作能有序的开展,方案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既要注重发挥个人的作用也要发挥团队的作用。优秀的方案哪些方面值得借鉴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为规范我局维稳工作,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最大限度地减轻不稳定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根据市委、政府维稳工作方针、政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分工负责的原则。二、适用范围。局系统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因环境污染纠纷进京、入呼、到市委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反映。三、排查报告。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时期和特殊敏感期,各单位要采取走访慰问、座谈、建立值班制度等措施,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1- 四、预案启动。凡发生系统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因环境污染纠纷进京、入呼、到市委政府集体上访事件,经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发出启动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命令,各工作组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处置任务。五、应急组织机构。(一)成立市民政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本局的维稳应急工作,部署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各科室、二级单位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具体事宜,研究解决有关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二)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1、信息报道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调处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做好化解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安全保障组:由局机关事务中心牵头,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协调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现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应急行动所需车辆的调配、物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工作人员及重要设施、物质的安全保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调处化解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详细了解上访人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对上访人员进行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并依法进行调解处理。调处意见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再向群众答复。处理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告,报办公室。六、具体要求(一)参与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依法办事,不激化矛盾,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认真答复,并抓好落实。(二)各科室、二级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加强环保业务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做到知法、懂法,并通过合法程序、正常渠道保护合法权益。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实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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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县旅游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规定,**县旅游局制定了《**县旅游局处置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旅游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 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县旅游局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旅游系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县旅游局各有关处室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局相关责任领导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向应急办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法等,可先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提供书面情况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五、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县旅游局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二)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县旅游局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第2页

育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责任人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
(四)对于群体性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系统内党员和干部等违规参与群体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通报其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旅游局设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代萍(县旅游局长)
副组长:熊健(县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县旅游局相关股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二)相关单位协调保障。县旅游局应与维稳及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协调,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建立联系网络,保障突发事件后果最小化。
附件:1、通信联络表



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下同),将集体上访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XX市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市政府《通告》)精神,积极配合、联动处置,依法办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推进依法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二)联动处置。信访部门要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集体访处置工作。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沟通合作,努力建立“属地牵头,部门负责”的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三)依法办理。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处置集体访的领导机构为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信访局作为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集体访的受理及具体联络(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协调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处理集体访。劳动争议或劳资纠纷类,原则上由区人力资源管理局直接受理和处理,必要时由区信访局牵头协调其它部门参与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法院和检察院、驻盐各有关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及信访工作人员,应根据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区信访局的安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参与集体访的协调处理,共同做好群众集体访处置工作。
(二)协调部门的工作职责。
区信访局作为区委区政府处理信访问题的专职部门,在重大集体访发生前,要建立完善、灵敏、高效的信访工作网络,健全信访隐患排查第1,全国工作者的114制度。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处理重大集体访过程中,区信访局应起到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及早介入、及早处理,要自始自终在事件发生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汇报。
(三)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处理好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好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当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时,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要敢于面对面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当来访人采取违反法律法规和市政府《通告》精神的过激行为时,公安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必要时对个别带头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信访秩序。
四、处置范围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上访群众超过5人(含5人)列为集体访。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纵深推进,造成了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信访形势日益严峻,呈现“一化、两增、三多”的特点。“一化”即信访活动日趋组织化;“两增”即信访总量持续增长,过激违法上访数量不断增加;“三多”即集体访多、越级访多、重复访多。其中,集体访数量多、规模大,已成为群众信访的主要形式。为此,本预案将集体访分为一般集体访(5-29人)和重大集体访(30人以上)两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处理。
五、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如反映的问题较简单,一般情况下,由区信访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如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较复杂、冲突较激烈,矛盾有可能升级,则援引以下重大集体访应急处置办法处理。
(一)来访人推选代表。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由来访人选出5名(含5名)以内的代表到指定地点,其他来访人由有关部门劝离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如信访大厅)等候。同时,信访部门应先了解初步情况,安抚来访人,迅速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到场处理,并视情况向有关区领导汇报情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部门也应派人到现场或信访大厅,维持秩序,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二)职能部门到场处理。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来访人反映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或指定接访室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参与处理。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给予来访人合理的解释,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三)公安部门维持秩序。如来访人不满有关部门的解释和处理,情绪激动,有采取过激行为的倾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部门应迅速增派保安和警力到场维持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冲突升级。如来访人发生有违反市政府《通告》精神的过激行为,公安部门应果断加以制止,并在做好取证的前提下,对带头闹事者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区领导接访群众。如来访人对有关部门的处理不满意,而有关部门又无法马上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部门可视情况联系值班区领导或分管区领导接访群众。如反映的问题不属值班区领导分管,值班区领导可先了解情况。问题较简单、能现场处理的则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如问题较复杂,不能现场作出决定的,值班区领导可提出初步意见,事后由信访部门联系分管区领导作进一步处理。
(五)信访部门跟踪督办。由信访部门及时将区领导批示按程序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区领导批示积极办理,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回复信访部门,由信访部门答复来访群众。
(六)越级集体访处置第1,全国工作者的114。如发生群众集体越级到省、市甚至进京上访,区信访局应及时向有关区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集体上访情况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组织协调区维稳办、相关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和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必要时由区领导带队。公安部门要派出人员到现场,协助上级机关维护信访秩序,注意做好过激违法行为的取证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车辆,供接返上访群众使用。
(七)公安部门制订专项预案。公安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尽快制订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送区信访局备案,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群体性事件信访处置工作预案

单位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实施方案


单位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单位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自身职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角度出发,以解决重复访、集体访、进京访为重点,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二、总体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把已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案逐人解决好、稳控住,确保不再发生重复进京赴省访;把潜在的苗头隐患逐案逐人摸清楚、化解好,确保不再发生新的进京赴省访;把信访老户尤其是非正常进京上访户逐案梳理清、处理好,确保不发生进京出丑滋事事件,实现越级访特别是进京赴省访的大幅度下降。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至x日)。在反复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第二阶段:排查隐患阶段(x月x日至x日)。各科室对今年所处理过的信访件,通过电话、座谈等进行一次回访,并围绕企业改制、追讨农民工工资、再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深排细查,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矛盾纠纷苗头,进行认真的分析原因、性质和发展态势,及时消除可能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阶段:集中处理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凡是要求合理且按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如期解决;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以上访为名,故意滋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及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第四阶段:总结阶段(x月x日至x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保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使这一活动有效开展,成立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为成员,负责活动领导调度,工作安排、统筹规划。(二)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从x月份开始,每周三做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局班子成员轮流进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协调有关科室解决好问题。(三)定期研究调度。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实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汇报调度会,在汇报工作进度的基础上,及时预测劳动保障工作中各种不稳定因素,以便随时化解整治。(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执纪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办理业务坚持“程序合法、情况详实、法规运用到位”的原则,防止出现违法施政行为和不作为现象。符合政策的要热心办、马上办、办的好,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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