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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做好准备工作能更大限度地实现成功,为了保证工作进度,我们必须完善好我们准备的方案做方案是为了发现不足,缺陷,需求等,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方案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XX]33号)精神,为做好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阶段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0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的对象主要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支医”、“支农”岗位也可从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XX]33号)精神,为做好河南省2011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阶段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0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的对象主要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支医”、“支农”岗位也可从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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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闽民建〔2019〕1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一、招募岗位、人数、服务期限及对象、条件(一)招募岗位、人数和服务期限。2019年全市共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漳平六个县(市)的城市社区(具体名额安排详见附表)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市生源的本省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是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二、招募办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至6月12日。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六县(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2)传真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附后,可下载。联系电话:永定县民政局0597-5932273,5831136(传真),13959095066,联系人:苏启芬;上杭县民政局0597-3845203,3849166(传真),15960906588,联系人:李静;武平县民政局0597-4822283,4822067(传真),15080206248,联系人:廖洪祥;长汀县民政局0597-6818282,6812306(传真),13605922013,联系人:钟南华;连城县民政局0597-8929068,8922803(传真),13859530896,联系人:黄有才;漳平市民政局0597-7532404,7520982(传真),7827802,联系人:陈宝钗。3、注意事项。报名者需随附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无须高校签署意见。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4、由六县(市)民政局会同县(市)人事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6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人事局备案。(二)考试6月16日—6月19日,由市民政局、人事局视六县(市)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三)体检6月22日—6月26日,由市民政局、人事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的30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组织补充体检。(四)公示6月29日-7月10日,市民政局、人事局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确认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五)签订协议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六)岗前培训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七)组织派遣7月15日前,由六县(市)民政局负责安排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到服务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民政局、人事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三、服务期间的管理(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服务社区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县(市)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间,服务社区毕业生档案及人事管理统一由县(市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实施方案)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服务社区;积极要求入党(团)的,由所在社区党(团)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随工作需要流动。(二)日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使用并重的原则,六县(市)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担负起服务社区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所在街道(镇)具体负责服务社区毕业生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日常管理和培养教育等工作。服务社区毕业生原则上按生源地就地就近安排到社区工作。(三)考核管理。六县(市)民政局负责服务社区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毕业生服务社区所在的街道(镇)承担。考核情况报送县(市)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厅审核,颁发《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服务社区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民政厅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四)经费保障。服务社区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保险、体检、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解决。(五)服务社区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四、政策支持(一) 服务社区毕业生服务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具体措施,也可以奖学金等方式支持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为困难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四)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的服务社区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六县(市)、服务街道(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留在服务街道(镇)工作的,由六县(市)人事局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面向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包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国家和地方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也可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报考,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务员的专门职位。(六)服务期满实行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可根据闽政〔2018〕18号、闽政〔2019〕3号、闽政办〔2019〕33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按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回生源地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毕业生,六县(市)民政局是本次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承担的相关招募工作,六县(市)编办、人事、教育、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应配合实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指示,为促进高校毕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多渠道实现就业,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60%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扩大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用于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因工作需要,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志愿留在志愿服务所在地农村乡(镇)事业单位、学校工作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主管部门考核,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予以考核招聘。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人事、财政、教育、共青团、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切实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人事、经委、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共青团、工商、工商联、人行等部门)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国有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引导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人事、经委、商贸园、科技、教育、财政、劳动保障、招商等部门)

(四)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责任单位:人事、教育、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人行等部门)

(五)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广泛收集和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招聘求职信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的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努力探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宣传、教育、共青团、广电等部门)

(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范文第2页

劳动保障、人事、工商、公安等部门)

(七)强化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县(区)要制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对离校后回原籍的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和跟踪管理,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重点帮扶,并组织他们参加技能培训及素质培养、拓展等,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目标、有措施、有经费、有实效。

(二)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地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难办法。市、县(区)人事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离校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好经验;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的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到艰苦边远地区、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政府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并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成立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对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毕业生返校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xx届毕业生返校时间为:高职xx年5月30日—xx年6月9日,本科xx年5月30日—xx年6月18日。

为切实落实学院关于毕业生返校工作的要求,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现就具体日程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及时做好返校通知和返校登记工作。各毕业班班主任要及时通知xx届毕业生按期返校,并做好返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于5月30日16:00前上报英语学院学工办,并要求各位毕业生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各项活动。

2.做好毕业照拍摄组织工作。英语学院高职毕业生拍照安排在6月4日7:30举行,本科毕业生集体照安排在6月4日8:10举行,学士服照安排在6月18日毕业典礼后举行,请各班级务必全力组织每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拍摄点,由专人维持秩序,有序拍照。

3.做好毕业体检组织管理工作。英语学院毕业生体检安排在6月4日上午 ,此次体检分两部分,请各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拍完照后到指定地点体检,完成基本项目后到稽山人民医院做胸透,并请特别提醒各位同学用完早餐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以防意外发生。

4.做好毕业典礼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高职毕业典礼安排在6月9日上午8:00在综合楼报告厅进行,本科学位授予典礼安排在6月18日上午8:00在综合楼报告厅进行,届时将颁发毕业证书,请各班主任通知各位毕业生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参加毕业典礼及领取毕业证书。

5.做好主题班会组织召开工作。

在5月30-6月1日毕业生返校期间,请各班主任组织召开以“感恩母校、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成人成才”为主题的班会,内容包括:

引导毕业生感受成长。组织毕业生交流实习生活,通报返校日程安排,分发毕业生纪念册。引导毕业生完成最后的学业任务,主动联系论文老师,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毕业生纪念册每本14元,请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以班级为单位收取费用,于5月30日上交到1312办公室并领取毕业生纪念册。

引导毕业生感恩母校。引导学生“越秀育我,感恩越秀”及“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倡议毕业生爱心捐助、义工服务活动等,引导学生“四个留下”,即:给母校留下优良的传统和作风,给学弟学妹们留下良好的榜样,给老师留下欣慰情怀,给同学留下关怀与友爱。

③引导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引导学生根据《xx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联系单》办理离校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各班主任务必认真审查毕业生离校登记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引导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缴清住宿电费,清点好寝室物品,办好物品损坏赔偿,引导学生文明离校,不酗酒、不吵闹。引导参加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的学生6月5日前将申请延迟离校报告交英语学院学工办,在校期间仍遵守校纪校规,并于6月18日离校。

④引导毕业生评比先进。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促进我院学生学业成功、就业成功、事业成功,展示我院毕业生的良好精神风貌,英语学院将评选出5个xx届优秀毕业班集体、30个xx届spt就业先进标兵,请各班主任做好组织评比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班集体和就业先进标兵的辐射带动作用。

⑤督促做好欠费学生缴费工作和xx届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

对于欠费学生,各班主任要督促其在毕业前还清所欠学费(欠费学生名单附后)。

对于贷款毕业生,各班主任要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跟踪管理,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提前还款引导工作和资料收集工作。引导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可申请一次性结清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只需偿还本金,不需支付利息。

⑥引导毕业生积极加入越秀校友会。为方便每一位校友经常性交流,学校创办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友网已于xx年11月正式运行,涵盖校友服务、新闻中心、各地校友会概况、班级同学录、校友捐赠、校友期刊、校友社区等内容,各班班主任要积极动员每一位毕业生注册、加入校友网,创建本班通讯录,并组织推荐一名较负责又对校友会感兴趣的同学作为班级负责人,负责班级校友会管理工作。

⑦引导毕业生做好就业手续办理工作。毕业生返校后,各班主任要切实了解学生的就业思想动态,务必指导学生做好签约工作和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切实做好学生诚信就业的督查工作。同时要特别关注未就业学生、就业困难学生的情况,深入分析原因,通过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尽早落实岗位。

⑧引导毕业生配合做好诚信就业及跟踪调查。各位毕业班班主任要认真落实诚信就业,务必确保班级学生在就职应聘和签约上岗的整个过程中,杜绝出现就业推荐材料弄虚作假、面试过程不诚信、签订就业协议后随意毁约、报到后频繁跳槽等等不诚信行为。要严格按照规范的工作要求应聘就业、签约,其工作单位、岗位和签约与上报给学院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情况完全一致;如首次应聘就业和签约情况发生变动,要严格按照要求诚信变动,不出现虚假现象,并及时告知班主任。要教育每一位毕业生能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对小编进行的就业质量跟踪电话调查。

为方便毕业后学校能及时、准确地联系到每一位毕业生,请各班级认真填写英语学院xx届毕业生通讯录,并将电子稿6月9号前发[email protected]

⑨引导毕业生党员站好最后一站岗。对于毕业生党员,学校党委有一系列的安排,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本班正式党员和考核到期的预备党员准时参加5月30日13:00将在1208会议室召开的09高职党支部会议,通知毕业生党员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于6月1日上交党委,通知毕业生党员参加6月6日14:00在综合楼报告厅召开的毕业生党员大会。

英语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x年五月

毕业生预征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预征工作,确保完成预征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兵役法》、《国防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以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改善军队兵源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确保兵员质量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预征工作。

二、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1、征集对象:辽宁学院2011届男性毕业生。

2、征集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

3、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基本身体条件:身高1.62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4、征集原则:自愿报名,身体检查,政治审查,择优征集。

三、预征办法:

1、网上报名。5月16日至6月15日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毕业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小编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初检初审。6月30日前,网上报名通过的毕业生参加振安区武装部会同学校武装部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后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10月31日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到生源县(区)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4、审批定兵。12月30日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小编预征对象入伍。

5、补偿代偿。2012年1月15日前,已批准入伍的小编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县(区)级资助中心盖章后送至学校学生处,学生处复核后汇总报教育厅财务处。

学院毕业生返校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XX届毕业生返校时间为:高职XX年5月30日—XX年6月9日,本科XX年5月30日—XX年6月18日。

为切实落实学院关于毕业生返校工作的要求,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现就具体日程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及时做好返校通知和返校登记工作。各毕业班班主任要及时通知XX届毕业生按期返校,并做好返校毕业生的登记工作,于5月30日16:00前上报英语学院学工办,并要求各位毕业生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各项活动。

2.做好毕业照拍摄组织工作。英语学院高职毕业生拍照安排在6月4日7:30举行,本科毕业生集体照安排在6月4日8:10举行,学士服照安排在6月18日毕业典礼后举行,请各班级务必全力组织每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拍摄点,由专人维持秩序,有序拍照。

3.做好毕业体检组织管理工作。英语学院毕业生体检安排在6月4日上午 ,此次体检分两部分,请各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拍完照后到指定地点体检,完成基本项目后到稽山人民医院做胸透,并请特别提醒各位同学用完早餐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以防意外发生。

4.做好毕业典礼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高职毕业典礼安排在6月9日上午8:00在综合楼http://xx.cn/)已于XX年11月正式运行,涵盖校友服务、新闻中心、各地校友会概况、班级同学录、校友捐赠、校友期刊、校友社区等内容,各班班主任要积极动员每一位毕业生注册、加入校友网,创建本班通讯录,并组织推荐一名较负责又对校友会感兴趣的同学作为班级负责人,负责班级校友会管理工作。

⑦引导毕业生做好就业手续办理工作。毕业生返校后,各班主任要切实了解学生的就业思想动态,务必指导学生做好签约工作和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切实做好学生诚信就业的督查工作。同时要特别关注未就业学生、就业困难学生的情况,深入分析原因,通过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尽早落实岗位。

⑧引导毕业生配合做好诚信就业及跟踪调查。各位毕业班班主任要认真落实诚信就业,务必确保班级学生在就职应聘和签约上岗的整个过程中,杜绝出现就业推荐材料弄虚作假、面试过程不诚信、签订就业协议后随意毁约、报到后频繁跳槽等等不诚信行为。要严格按照规范的工作要求应聘就业、签约,其工作单位、岗位和签约与上报给学院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情况完全一致;如首次应聘就业和签约情况发生变动,要严格按照要求诚信变动,不出现虚假现象,并及时告知班主任。要教育每一位毕业生能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对小编进行的就业质量跟踪电话调查。

为方便毕业后学校能及时、准确地联系到每一位毕业生,请各班级认真填写英语学院XX届毕业生通讯录,并将电子稿6月9号前发[email protected]

⑨引导毕业生党员站好最后一站岗。对于毕业生党员,学校党委有一系列的安排,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本班正式党员和考核到期的预备党员准时参加5月30日13:00将在1208会议室召开的09高职党支部会议,通知毕业生党员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于6月1日上交党委,通知毕业生党员参加6月6日14:00在综合楼报告厅召开的毕业生党员大会。

英语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x年五月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坪山新区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精神以及深圳市今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有关安排,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总结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1、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以往的终结性评价改为全程、全方位评价学生,承认学生个体差异,体现学生个性、特长。为具有不同潜能的学生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平台。

5、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端正办学思想,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公平教育,都得到充分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坪山中学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1)机 构:

主 任:林俊红

副主任:张福杰、庄汉华、黄锦娟

成 员:陈玉明、张世明、汤育兴、陈建军、蔡世林、何柳清、

王启福、齐宏亮、唐卫平、胡劲涛

(2)职 责

①学习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

②认定评价组成员

③对各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④认定评价结果

2、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组

(1)评价组

组 长:庄汉华

副组长:黄锦娟、王启福

成 员:齐宏亮、胡劲涛、唐卫平、李剑锋

潘惠琼、初三各班主任

职 责: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组下设12个小组(见附页)

(2)监察组:

组 长:张福杰

副组长:张世明

成 员:陈玉明、钟志强、况增产、邱向非(家长)、林木潮(家长)

刘牧慧(学生)、龙琦(学生)

职 责:监察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

(3)信息处理组:

组 长:陈建军

副组长:蔡世林、何柳清

成 员:张鸿斌、郑玉清、包丽萍、李剑锋、黄文广

职 责:负责对师生文字资料、数据信息的输入及教师评价、学生互评的培训,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

1、评价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8个步骤:

2、评价工作方法:

严格按照《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和《坪山新区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如下七方面工作:

(1)组织建设 (2)宣传培训 (3)资料整理 (4)学生自评

(5)学生互评 (6)家长评价 (7)教师评价

四、评价工作进度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中学2011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表现评价主要工作进度表

时 间地 点工作内容组织者责任人

4月9日前制定学校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庄汉华、黄锦娟

4月20日前小会议室学校评价委员会成员,初三教师、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张福杰

4月20日前信息中心评价系统安装完毕信息处理组蔡世林

教务室核对毕业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李剑锋

4月20日前初三各班教室初三学生家长培训(第8节)评价组初三各班主任

4月25日前学生数据准备工作,整理平时成绩,收集和确认特长与获奖记录,采集相片评价组各班评价小组、李剑锋

综合系统的其他相关设置,学生数据和评价小组教师数据导入系统并核对信息处理组蔡世林

4月25日前学生、家长撰写评语,评语录入、导入系统评价组 信息处理组初三各班主任 陈建军

4月25日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评价组胡劲涛 唐卫平

班主任撰写评语评价组初三各班主任

4月26日电脑室学生上机互评,教师上机评价评价组庄汉华、黄锦娟

4月27日完成所有数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张福杰

4月28日小会议室审核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庄汉华、黄锦娟

4月28日至5月5日学校受理复议申请张福杰

5月11日学校导入评价结果上报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蔡世林

6月20日前总结材料暑假前上报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庄汉华、黄锦娟

五、信息采集

根据评价工作中的“五个维度和十五个要素” 认真做好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汇总整理学生日常表现,个性特长,获奖情况,成长记录,五个学期期评成绩,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担任班团干部情况。

六、评价等级及结果反馈

1、综合表现评价的等级

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2、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结果4月28日反馈给学生。

七、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4月28日前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4月28日-5月5日受理复议申请。

八、评价工作总结

6月20日前,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认真总结2011年学校的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形成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报告并上交新区公共事业局评价工作委员会。

高校维稳工作方案


稳定压倒一切,在全国上下掀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浪潮中,我校倍感责任重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认真研究,特制定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行政、后勤、工会、团队人员为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贤清

副组长:韩进忠

组员:王爱民虎治华虎仙琴

二、落实措施,全力维护稳定大局

(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做到“作决策时把稳定作为重要价值取向、作部署时把稳定作为重要内容、抓落实时把稳定作为重要环节、搞奖惩时把稳定作为重要依据”,始终视人民群众和学生利益为最高利益,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从各个环节和方面促进源头治理。

(二)强化维稳机制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预测预警、协调督办、快速反应、经费保障、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工作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对不稳定因素开展定期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突出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重点督办、限期解决、回复消帐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收集并及时反馈涉稳信息。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五道防线”建设,确保层层工作正常开展,层层作用有效发挥。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做到有会议记录,有台帐资料,有化解措施和方案。切实加强维稳调处网络建设,发展信息员队伍,扩大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坚持涉稳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准确填报维稳报表,重大紧急情况做到及时报告,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

三、齐抓共管,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

(一)形成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点”、“线”、“面”网络。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充分发挥群众、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治安防范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坚持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排查、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零报告、责任查究等制度。

(三)增添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四、完善机制,确保工作卓有成效

(一)加强正面建设。认真落实遂安教发[2007]75号文件精神,把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教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制教育。

(三)严密防范监控。实现教育系统“零进京”、“零进省”、“市区非正常信访为零”的“三零”目标,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五、摸清情况,抓住重点,建立维稳工作联系卡。

1、退休教师的安抚工作

(1)宣传当前的教育政策、福利和工资政策;介绍了学校现状;了解他们的疾苦并及时给予了慰问;消除他们心中的疑团。同时也希望他们理解区委、区府的实际困难,发挥余热,不要只计较个人利益,要从兴区大局考虑。他们表示支持,决不给兴区战略添乱,如果有什么要求和困难要先向学校反映,决不私自采取上访等过激行为。(分工见附表)

(2)实行“联系人制度”。包保人要经常联系被包保的退休教师,了解其动向和心理趋势,交流思想,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退休教师和单位之间的隔阂,使退休教师有家的感觉,感化退休教师。

2、做好在职教师稳定工作

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加强对教师的访谈工作,时时了解教师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分工见附表)

3、原解聘民师和代课教师

凡是在原中小学从事过教学工作的被辞退的民师、代课教师等人员,学校抽调专人经过复杂的摸排调查,翻阅相关资料,进行了登记造册。并想方设法与这些人员取得了联系,传达了上级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优抚措施。只要符合参加社保条件的人员动员他们积极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现我校所处辖区的这批人员情绪稳定。

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是对学生三年学习生活的总结与评价,也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把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好,使xx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学校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副组长:梁
成 员:王
李德忠 陈升晖 吴乃专
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由林道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到位,要亲自抓,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细致安排,周密部署,落实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二)以服务为理念,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感情到位,不得有推诿敷衍、潦草应付的心态与行为;要把工作消化在本岗位,使工作无界化,对毕业生的咨询与合理要求,不应推脱,要为毕业生顺利办理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三)毕业生离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校内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也与校外单位关系密切,学校各单位、各工作人员要积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遇到问题主动沟通,使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是工作的关键。对涉及证件制发、财产结算等问题要重视,既要保护学生权益,也要维护学校利益,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毕业生群体不良事件。

附表:
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学校定于6月10日(周五)发放xx届毕业生毕业(结业)证书,毕业生于6月12日(周日)正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工作安排 时间 统筹部门 落实单位 备注
、毕业生学籍、成绩、清考、评优、领取毕业(结业)证等工作安排 处理关于解除学生留校察看等处分的相关材料; 4月、5月 教学处 各学院
清理毕业生清考名单; 月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将毕业生领用教材费用报计财处; 教学处
安排专业课程毕业前清考; 5月16日
—5月20日 教学处 各学院
组织公共课程毕业前清考; 5月23日
—5月29日 教学处 思政部、群工办、图书馆、交信学院和国际学院等
完成清考成绩报送和录入系统工作;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核,打印毕业生成绩大表; 6月7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组织报送毕业生实习成绩、先进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报告及各单位实习总结; 6月8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打印毕(结)业证书; 6月8日
—6月10日 教学处 各学院 教学处根据计财处提供的欠费毕业生名单,暂缓制发欠费毕业生的毕业(结业)证书。
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月9日 教学处 各学院
毕业生领取毕(结)业证书; 6月10日 教学处 各学院 未办毕业生离校手续或离校手续不完备者,不得领取毕业(结业)证书
、毕业生品行鉴定、离校教育及转接党团关系等工作安排 完成毕业生品德鉴定工作; 5月10日前 党办 各学院
完成优秀毕业生评选; 5月21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整理核对因违纪不予以按期毕业或予以结业的学生名单; 5月24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5月1日
—6月1日 党办、群工办、教学处等 各学院
报送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奖惩情况等材料,由综合档案室于5月26日前完成统一归档。 5月10日前, 教学处
校办 各学院、综合档案室 离校学生的档案暂放学校的,保管期限最长为两年,过期不领档案者,学校将其档案退回原籍。
完成毕业生团员统计和团员档案整理归档; 5月25日前 团委 各学院团总支
完成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和离校手续; 5月25日
—5月27日 党办、团委 各学院党总支、团总支
开展毕业生欢送活动; 5月25日
—6月5日 群工办 各二级学院
、毕业生学杂费手续办理 打印各二级学院xx届毕业生欠费明细表,印发到各学院进行催缴; 5月20日前 计财处 各学院 欠费毕业生持欠费通知单自行到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
计财处将经催缴后仍然欠费的毕业生名单送交教学处; 5月27日前 计财处
组织无欠费的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到计财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5月31日
—6月3日 计财处 各二级学院 每个班级指定办理离校费用结算的学生代表2-3人,并将学生代表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加盖印章后送计财处。
、毕业生图书归还、户籍迁移、就业报到证等工作安排 办理毕业生图书清还和交款手续; 6月4日前 图书馆 各学院 有专人在借还书台或技术部负责。
组织毕业生班级的班长(或专人),收集全班同学借书证,持全班同学的《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清单》到图书馆办理盖章手续; 6月7日 图书馆 各学院
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时迁移户口的,须缴纳户口迁出费(6元/人,代公安部门收取),由后勤处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己考取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办理; 6月1日 后勤处 各学院 根据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政策,学生户口在毕业后可在校保存两年,两年后,必须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为尽快办完户口迁移手续,建议海南籍学生可暂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以后随时可到校办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领取 提供第一批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及就业率; 6月1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第二批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编制《xx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6月2日前 教学处
从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领回《报到证》后,组织毕业生领取; 6月9日前 教学处 各学院
、毕业生生退宿等工作安排 不住宿学生(走读生和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实习生)凭有关证明到后勤公司办理离校手续; 6月7日-8日 后勤公司 各学院
住宿学生以寝室为单位,持《学生退寝手续办理表》到后勤公司办理离校手续; 6月8日-9日 后勤公司 各学院
清理毕业生宿舍 6月13日 后勤公司 毕(肄)业生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其它工作安排 学校举行毕业典礼 6月9日 校办、团委 各学院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做好毕业生活动经费预算,经费到位。 5月20日前 计财处 各学院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结合学院国家示范校建设和坚持“文明、愉快、安全、有序”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文明离校教育。
1.举办毕业生联谊活动。各二级学院通过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生酒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学校工作的建议、意见,听取毕业生对学院的建设、发展、教学、人才培养、后勤服务等方面建设性意见。同时编制毕业生联系表,完善校友录资料和相关信息,为今后加强学校与校友的联系创造条件;
2.党团组织要组织开展“我为母校献爱心”等活动;
3.组织党员义务劳动。在校生党员帮助毕业生整理物品,送毕业生离校;号召每一位毕业生离校时把自己所在的寝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打扫干净,将文明留给母校。
注:1、表中“各学院”指今年有毕业生的二级学院;
2、有关毕业生工作安排中的未尽事宜,各学院可向相关部门咨询,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进一步解释,做出安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34号)精神,今年省委组织部给我县下达了6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指标。到目前为止,省选聘办已完成了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等工作,并按选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了92名进入我县第一批考察名单。根据省选聘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县20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20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成立××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考察
(一)成立考察工作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县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工作。
(二)发布资格复审及考察公告。由县选聘办公室在6月25日前向省选聘办确定的第一批考察对象发布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复审要求,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时间、地点,考察组人员组成情况等需要公告的内容。
(三)资格复审。从6月26日起到7月5日前第一批考察对象向县选聘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册、获奖证书等原件。考察组开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认真对考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毕业的需出具毕业分配部门出具的证明)、党员介绍信、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如表彰决定)或学校证明等原件进行核查。其中,关于是否为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级别认定,主要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为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受大学内二级学院表彰的,属院系级表彰,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考生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承担责任,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资格复审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公务员考试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空缺的,使考察人比例达不到1:1.2要求即81人时,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察。7月10日至15日由考察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了解高校毕业生的思想认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情况。同等条件下,对本科以上学历、中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优先选聘。
(五)提出拟聘人选。7月20日前,县选聘办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每个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因组织考察过程中放弃选聘等原因本文导致拟聘职位空缺时,在进入组织考察的人员中进行调剂。拟聘人选报市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核。
拟聘人选按照我县拟聘职位数,根据参加考察考生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按以下原则和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①中共产党员优先(含预备党员);②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先;⑶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先;④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⑤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先;⑥本科以上学历优先;⑺人口较少民族优先;⑧女性考生优先。
三、体检、公示
1、体检(7月20--30日)。拟聘人选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由县选聘办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者凭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免除体检费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在该选聘职位进入组织考察人员中,根据笔试和组织考察的情况顺序递补。
2、公示(8月1--10日)。体检合格者由省选聘办统一在组织人事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县辖区范围内公示。
四、聘用及上岗
1、确定选聘人员(8月15日前)。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
2、签订合同(8月15--20日)。由各县人事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情况及签订合同的情况报省选聘办备案。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未到岗的,县选聘办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补或调剂。递补和生源调剂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9月30日。
3、培训上岗(8月20--31日)。以市为单位统一对选聘人员进行不低于7天的培训。
五、任职
1、任职。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县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分配,安排到全县除社区以及去年以安置以外的67个村委会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2、管理。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管理和考核等按聘用合同及《××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厅字〔20xx〕1号)有关规定进行。
六、工作监督
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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