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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规划预先准备,是为了打一个漂亮的胜仗根据企业制定的新目标,我们应当尽早提交自己的工作方案。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指导性、预见性、可行性。你是否正在关注方案方面范文?推荐你看看以下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xxxx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打假办〔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零售门店、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群众手中。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药品或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及其他地区或监管部门的,要依法及时通报或移送有管辖权限的监管部门。

(三)严厉打击侵权仿冒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面向农村市场的食品药品批发市场、集散地及个体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以交易会、展销会、义诊、讲座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和备案,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15年1月起至6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2月10日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分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6月)。局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能职责,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5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查严打,实行零容忍。要深挖细查,严查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处一批违法人员,端掉一批假冒伪劣窝点,对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查处,实行零容忍,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与局开展的其它专项整治相结合,局相关股室按照各自职责牵好头,会同各基层监管所和稽查大队抓好工作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力度。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督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资料的上报工作,由贾宁辉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报送信息。药品稽查队和食品监察大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到办公室。办公室于2015年6月13日前向市局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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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市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卫生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规范全县餐饮消费环节、药品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统一领导、分组划定责任区域的方式,成立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利光
副组长:高曙光姚瑾刘爱国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和一个后勤保障组。
第一行动组
负责人:高曙光
组长:邓军
成员:解振祥孙保连
责任区域:张村镇、西潘楼镇、王市镇、孙集镇、纪王场乡、巩店镇、孙庙乡和城区五一路以北。
第二行动组
负责人:姚瑾
组长:陶恩情
成员:陆军潘多秀
责任区域:永兴镇、王人镇、汝集镇、江集镇、旧城镇、望疃镇、中町镇、马店孜镇和城区五一路以南,阜蒙河以北。
第三行动组
负责人:刘爱国
组长:余立新
成员:姜书连陆祥
责任区域:程家集镇、阚疃镇、展沟镇、新张集乡、胡集镇、大李集、刘家集和城区阜蒙河以南。
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樊利光
组长:马晓勇
成员:刘娟
负责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全县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四、检查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
(一)食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自制的熟食卤菜、凉菜以及餐饮用具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冷荤、熟食制品和水产品等高危性食品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业无证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率。
2.重点检查辖区内学校食堂和敬老院食堂,加强对畜禽类及其制品、实用油、调味品等原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监管,确保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和原料要保证质量,做到定点采购、验收入库、建立台账。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或“地沟油”、影响食品安全的一次性筷子,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毒死、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4.结合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打击餐饮业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二)药品专项检查方面
1.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情况,严查购货渠道是否合法、购进药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养护,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械、挂靠经营、走票、过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对抗生素类、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注射液等国家基本目录内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
3.结合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大硬件投入,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保证药品质量。
4.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使用行为。
(二)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行动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实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从严从快处理。要把此( )次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要与药品gsp跟踪检查,药品抽检、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药品广告监测、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行业基本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时对各行动组进行督查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各行动组要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附后)按照序时进度及时完成;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省局“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在专项检查结束后,各行动组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把总结报送到局办公室。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第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食安委做好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营造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达到普遍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年2月9日开始,至**年2月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日—2月11日)

镇食安办联合镇生猪办,与县食安委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目标和进度安排,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整治过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整治范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月12日—2月13日)

认真总结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休闲食品、米面制品、膨化食品、食用油、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品、肉品、蔬菜、酒类、饮料、糖类、糕点、水果、腊货、腌制品、食用菌、年夜饭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

(二)重点环节

以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摊点街市、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四)重点部位

以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农村聚餐、“五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部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票验证、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详见附件)负责我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清查巡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我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镇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深入开展养殖业违禁药物滥用整治工作,加强对家禽生畜的防疫、检疫,加强屠宰检疫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巡查对象,全面净化我镇农产品消费环境。

(二)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镇假冒伪劣食品清查小组要重点查处过期、腐败变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的检查,坚决查处不符合生产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限定整改时间,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要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从业人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

当前正处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领域“三打”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春节前后食品供应特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期间,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突击检查,并适时组织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防范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公开投诉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理,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组织查处,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及时报道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道诚信守法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山东因输油管道泄漏发生爆炸,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当前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教训,把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大检查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增强食品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燃气使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进行检查。对药品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质量及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通道、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单位
1、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加强对污染源的检查(如二次供水、垃圾等)。
2、餐馆加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经营行为。对鲜肉及肉制品、生食水产品、火锅、菇类、豆角类高风险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要严格检查,不留死角。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规定操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负责,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2、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一是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各区市县局要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大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旅游区、城乡结合部等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有效保障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五、检查方式
市局主要负责全市大型餐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各区市县局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检查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药监部门全面检查、市局跟踪督导检查”方式进行。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关键环节,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安全过节。
六、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要按照中、省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二)执法检查阶段(12月11日—12月30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大检查的同时,也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县进行现场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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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导及各科室(对、所)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同时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整治,市局领导将亲自带队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氛围,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中来。
(三)严防死守,务求实效。要以对安全检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指导,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敢抓敢管,一查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与日常监管整治相结合,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请各区市县局于2014年01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办公室。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xx市食品安全质量,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xx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安全隐患多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xx市场秩序,明确部门、单位、业主及生产经营者的职责,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月16日开始至xx年5月31日结束。xx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教育、卫生、质监、工商、农牧、商务、公安、药监、宣传、城管、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要一起行动,有分有合,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6日-2月16日为准备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和在新闻媒体宣传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17日-5月15日为实施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xx县市区为单位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部门、业主管理责任和监督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两次以上。

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6日至20日为各地自查验收,17日至月底,市政府统一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评出部分卫生先进中小餐馆、十个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示范食堂、十个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示范餐饮单位,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卫生条件差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治内容

(一)xx市场

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xx市场、xx市、餐饮服务、各旅游景点、流动餐饮摊点、农村集体用餐和集中批发部门为重点单位,以米、面、油、肉、蔬菜、水果、炒货、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乳制品、酒类、糕点类、糖果类散装食品、海产品、各类小食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大宗食品为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xx市场,保证食品安全。xx市统一时间要在xx年12月28日至xx年2月28日结束。xx市食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结果(电子版)。

(二)餐饮业

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餐饮单位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标准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已经许可、正在营业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遗补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促其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抓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等关键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经过整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达到卫生许可标准,特别是中小型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要有一个新的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检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三)学校食堂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经营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推行食品卫生检查员制度。

经过整治,软硬件建设得到提高,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学校自身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每所学校至少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职能和责任,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每所学校聘请1-2名校医或学生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员,xx市、小卖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小商店、xx市经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四)小饭桌
严格执行“**市小饭桌管理暂行规定”,小饭桌实行申报制度。凡为学生提供食宿的经营业户,必须向学生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对开办小饮桌的业户进行登记和初审后,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者发放卫生合格证。凡为 20人以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型餐饮业卫生管理基本要求”进行审批和管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允许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小饭桌经营()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业。从业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及加工过程卫生。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加工经营活动。学校应提供在校外小饭桌就餐学生的健康证明。

五、职责分工

xx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xx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市政府成立“**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xx市长担任,xx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xx市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督查;xx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卫生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xx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开展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以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后厨、学校食堂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卫生监督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按时进行复查,凡发现有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者,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xx市进行通报。

农牧部门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源头污染治理。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扶植无公害农产品、xx市场,做好外埠蔬菜和猪肉供应渠道的筛选和质量监督,保证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xx市场准入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xx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xx市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的饮食摊点店的整治。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教育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学校领导、食堂承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提高其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学校、食堂承包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注重从各个操作环节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食堂硬件卫生设施,为学生就餐提供良好环境。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黑板报、画廊、校内刊物等载体,以及通过上健康教育课的形式向在校学生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小饭桌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初审等方面的全程管理,配合卫生部门进行验收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宣传部门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城管部门负责中小学门前餐饮摊点的清理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实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和群众监督。通过宣传和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探索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小饭桌的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整治情况、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20xx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 2月 3日 — 2 月28 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 9月 30日 )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 20xx年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20xx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 20xx年 11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时期,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全方法、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起一般以上食源性和食物中毒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为两个月,从**年1月9日起至**年3月8日。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年1月9日—**年1月15日。

召开辖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年1月16日一**年3月6日。

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堵住漏洞,确保全链条的食品安全。

3、总结阶段:**年3月7日一**年3月8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把有关监管情况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薄弱环节的集中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广,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各方面条件较差的、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整改,做到不留盲区死角。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较多企业的检查频次,坚决依法依规取缔黑窝点,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的监管。加大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对市场节日热销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监督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撤柜下架,强化病死肉、注水肉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在农畜产品生产环节,加大生鲜乳监管和检验检测力度,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坚决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二是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进行审查,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在畜禽屠宰环节,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力度,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和病死害肉流入市场。

(四)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监管。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消费量较大的节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单位,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及熟食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进行处置。

(六)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针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节日保健食品市场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顼治理。以减肥、辅助降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七)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顶风违法行为快查快办,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八)注重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节庆展销等特色场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增强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新野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责任人的责任。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将组织联系社区居委会领导、农业、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畜牧、工商、教育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对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监管部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工作,督导情况每10天要向食安办汇报1次。(督导组分工附后)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要结合节日食品供应丰富、渠道多元、流通迅速、容易假冒等特点,狠抓薄弱坏节和问题品种,监管重心下移农村市场,加大对城乡市场尤其是年货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密监控节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并追查不合格食品购进源头和销售去向。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仍按原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要将检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四)加强应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节日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导检查,要严肃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社区居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XX

副组长:姚XX

成 员:王XX和各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黑板报、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113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姚政发〔〕60号)精神,在总结分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区域,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三)重点内容: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食品放心工程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当地食品安全问题,措施得力,目标明确。
(二)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各部门职能落实到位,工作有成效,措施有力,完成预期目标;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理及时到位。
(三)按照省、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治理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和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强化食品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完成专项整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四)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检测条件。
(五)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畜产品“瘦肉精”检出为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农(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低于全州水平。
(七)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1个。
(八)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28类食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其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60%,有50%的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60%的企业建立自检制度。
(九)继续深入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抽验和查处力度,杜绝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标食物及非法添加“吊白块”面粉和豆制品流入市场。
(十)杜绝私宰滥屠现象,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防止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大县城定点屠宰场(厂)的改造,逐步实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探索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
(十一)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县城的市场和全县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55%建立索证索票制度,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十二)80%大型超市开办者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进市上柜严格,100%市场执行市场巡查制度。
(十三)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
(十四)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9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率达100%;餐饮店(馆)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率达60%以上;切实杜绝餐饮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纠正滥用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食品添加剂现象。
(十五)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和集体用餐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的有效监管,学校、集体食堂100%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有效控制集体食堂中毒现象发生。
(十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十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比有所提高。
(十八)各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树立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对已授牌的信用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的同时,确定第三批试点单位,引导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进一步提高“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巩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和自办宴席的监管,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
(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州庆”、“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县重要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落实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完成第三批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在巩固和加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搭建一个以专为主、专兼结合、乡不漏村、村不漏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宣传、认证和监管工作。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工作,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能力。
(六)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按照《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做到整治工作步骤不走样,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底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4.深入开展食品打假执法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严格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台阶、上水平。
5.加强对屠宰厂(场)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合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生猪屠宰企业向机械化屠宰、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的方向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和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证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对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2.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加快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执行食品企业的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公告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和食品退市监管。
4.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严禁私盐、工业用盐、伪劣盐、非碘盐进入市场,确保合格加碘食盐供应;严厉查处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原粮质量卫生监管工作,做好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检测化验手段、粮食仓储条件的核查。加强对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原粮质量索取检验单的监督检验力度。
(八)加大消费环节的执法力度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2.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3.继续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九)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全面落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事故处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6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检查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0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空白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四)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杜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举措,宣传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发布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及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冀政〔**〕55号)《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冀食安办〔**〕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目标,进一步明晰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消除食品药品的安全隐患,夯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推动社会共享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1、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提出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职能调整,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整合、融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乡镇区食安办做到8个有:(1)有一套组织机构运行体系,(2)有一间办公室,(3)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标牌,(4)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5)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工作档案等),(6)有一个文件柜,(7)有一台工作用电脑,(8)有一块固定宣传栏。

3、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乡镇区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实现监管下沉,有效发挥“前沿哨所”作用。各乡镇要确定1名行政人员任乡镇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成员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的在编人员组成(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批准备案),由县法制办为其办理食品药品委托执法证,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巡查、督查,对企业违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限期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涉及到查封、扣押等一般案件移交到县食药监局稽查局处置。在县城社区、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批准,报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备案),具体负责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安全创建工作,督查食品药品企业经营状况,收集、整理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作信息和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巡查情况汇总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配备充足的人员,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整合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1、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各相关企业加强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过程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

3、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约束机制。全面推行量化分级、“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区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区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与被监管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被监管企业提交安全目标承诺书。并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舆论宣传、监督检查、企业承诺等方式,增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存贮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的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食品医药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医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食品医药物流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食品医药流通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医药集中配送、连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调发展。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深入推进“药安食美”平台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从**年2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3日? 2月28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年3月1?9月30日)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年10月1日?10月30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年10月底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迎评迎检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区、有关部门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食药监局、卫生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住建局、教体局、财政局、电视台等部门一把手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创建活动的动员会议和工作部署。每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分析会,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评审各成员单位的相关档案、资料和执法台帐,提出工作要求,借鉴交流创新监管方法,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采取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加大检查督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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