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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按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要事先规划好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方案的每一步要环环相扣,不可脱离主旨。工作方案主要是写哪方面的内容呢?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意见

各县工商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意见》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生产区、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突出重点品种,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的重点;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重点;突出重点农时,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全面推广应用“农资质量监管预警系统”,根据市场巡查、农资质量监测、案件查办、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有关信息情况,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和消费警示,引导农民消费。
3、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扩大监测范围和品种,提高监测的密度和频率,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把不合格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加强与农业、质监部门的配合协调,及时通报农民投诉、案件查处等情况及农资检测结果,提高监管效能。
4、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继续推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红盾护农联络站和联络员等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把农资市场作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加快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步伐,规范农资市场交易行为,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二、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5、指导涉农企业和农民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的宣传力度,提高涉农企业、农民组织及有关协会的商标法律意识,鼓励、指导其积极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或地理标志,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加强调研和指导,制定辖区内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计划,提高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的申请质量。
6、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指导涉农企业和农民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加大农产品商标广告宣传力度,推广“公司+商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积极引导涉农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7、切实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提升农村市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8、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社会各界投资,争取把农贸市场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善市场设施和环境,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继续广泛开展“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提高市场经营档次和管理水平。
9、支持农产品展会发展。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农产品展会市场管理费,减轻会展企业负担。进一步简化展会核名登记手续,缩短办证时间。扶持农产品品牌展会,畅通农产品供求信息,搞活农产品流通,拉动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产品会展企业发展,促进会展企业树立先进理念,借鉴成熟经验,挖掘市场需求,开拓新领域,提高会展质量和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0、积极支持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农民消费水平。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开拓农村市场,量身定做适合农村特点、符合农民要求、经济适用的产品,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售后服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增强市场交易服务功能,引导农村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超市化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各类专营机构在农村开展农产品、农资和消费品连锁经营,活跃农村市场,方便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四、积极支持“订单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1、加大对“订单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在涉农企业和广大农户中广泛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涉农企业建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并引导其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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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创建活动,提高“订单农业”合同双方的合同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12、切实规范涉农合同法律行为。加强对涉农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订单农业”合同文本,落实“最低保护价”条款,坚决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霸王条款”,依法督促涉农企业严格按约定收购农产品,不得压级压价、打白条或以种种理由拒绝收购;同时引导教育农户提高履约意识和履约水平。要结合xx实际,制定完善各类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报省局备案后发布使用。
13、强化涉农合同行政执法和调解工作。依法查处涉农合同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障金等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充分发挥合同行政调解简便、快捷、成本低、利于执行的优势,及时化解涉农合同纠纷,促进“订单农业”快速发展。
五、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扩大农副产品流通
14、多措并举培育农村经纪人。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加大农村经纪人宣传力度,扩大农村经纪人的社会影响。降低农村经纪人市场准入门槛,允许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实施典型引路和分类指导,根据当地优势产业,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农村经纪人,为当地优势农副产品广辟销售渠道,解决卖粮难、卖果难、卖菜难等问题。加强对农村经纪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执业水平,实施农村经纪人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济活动规范化。
15、切实规范农村经纪人执业行为。实施农村经纪人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经纪人信用档案,督促其做好备案和明示工作。积极引导、支持农村经纪人成立行业自律组织,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信息沟通,保护合法权益。
六、加大引导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16、积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支持农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镇)向农产品加工、种养业和农业服务业拓展。大力扶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
17、大力引导农民利用当地优势自主创业。鼓励农民承包开发荒地、荒滩,从事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和畜、禽、鱼类养殖。支持农民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开发具有乡村特色、庭院特色的旅游、餐饮等服务业。鼓励农民兴办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体,发展股份制企业。积极支持农民围绕优势农副产品从事种养、购销、加工、储运,发展“三农”服务企业。
18、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合作,促进产学研、农教科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出资合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19、继续开展种、养大户登记试点工作。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农户基于拓展市场的需要,愿意获得市场主体资格,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要积极为其办理登记。
20、下放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权限。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将原属县级工商局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放到工商所登记管理。
21、进一步提高农个体私营企业登记工作质量。建立优质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农村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农民凭身份证明、场所使用证明,即可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做好涉农私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的登记工作,鼓励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做强做大。
22、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村流动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优先为其办理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保护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
23、充分发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服务职能。全市各级个私协会要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抓好农村技术骨干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开展定点对口帮扶活动,做好农村会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七、发挥登记管理职能,支持涉农企业做强做大
24、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引导大企业进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继续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支持其开展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各地建基地、办工厂、搞联营。引导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市场,扩大营销,加快发展。
25、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充分发挥联结企业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进行优化组合,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
26、鼓励涉农企业扩大投资领域。逐步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鼓励涉农企业进入竞争性领域经营;允许涉农企业直接投资或参与经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非竞争领域。
27、继续深入实施“红盾帮扶工程”。按照“抓大放小,促强扶弱”的要求,对全市涉农业户制定帮扶计划,因地制宜,分类帮扶。建立为农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八、加强重要农产品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28、进一步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支持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努力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对于合法的粮食运营销活动,坚决予以保护。农民销售自产粮食不需办理证照。
29、切实规范棉花市场经营行为。落实《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放开棉花收购市场,同时严厉查处一证多厂、购买、销售非法加工的棉花等行为,严厉打击棉花市场中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30、努力维护蚕茧流通秩序。按照《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鲜茧资格准入,清理整顿鲜茧收购主体,维护蚕茧流通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利益。
九、加强农村食品质量监管,确保农民群众消费安全
31、严格清理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对农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2、规范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和食品经营者自律“三条线”建设。在农村食品市场中大力推行以“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可追溯监管为目标,以引导经营者自律为基础,以培养证据规则为目的,以人性化监管为根本方法的“四项制度”建设和以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条线”、散(裸)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一条线”、自制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一条线”为主要内容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自律“三条线”建设。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提升流通环节食品质量,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33、强化农村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流动食品商贩的重点监管,强化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抓好食品安全保障监控网络有关制度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消费比较集中地食品经营场所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防止劣质食品的流入。加强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实施商场、超市、中心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和农产品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自验自律,对不合格农产品作下架退市处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配合农业、质监部门做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
34、加大查办农村食品违法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在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尤其是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工作,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十、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35、依法严肃查处涉农案件。及时处理农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地域封锁、行业垄断等限制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坑农害农的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36、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为主要对象,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以“送货下乡”为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根据农村季节性特点,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和加工坊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涉农广告的监测与规范,严厉查处涉农虚假违法广告。
37、加强农村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和消协分会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通过组织创建“消费者满意单位”、“农资诚信经营单位”等,引导涉农企业诚信经营。
38、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积极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农村、进市场、进商家活动,在乡镇和农村广泛建立消协分会和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形成受理申(投)诉、举报、跟踪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39、加强农村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局所联动,以所为主,上级督导”的属地监管责任制,扎实推进“小局大所”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推进农村市场监管职能到位。
40、加快系统信息网络向农村延伸。充分开发利用工商部门信息资源优势,在“xx红盾信息网”上开设专栏,加大对涉农龙头企业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涉农政策法规和农产品供求信息,公示守信及失信涉农经营业户,公布农资和消费质量监测结果,正确引导农村消费。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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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工商局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效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市局决定继续深入开展“20xx年红盾护农”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有效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具体问题,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使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行为得到有效惩治,我市农资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从1月10日开始到2月2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二)春季集中执法阶段。从2月21日到4月30日为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2月下旬市工商局布置全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4月27日前各单位总结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情况,上报市工商局。
(三)夏季集中执法阶段。从6月15日至8月15日正值我市果木树生长期,确定以农药为整治重点集中开展夏季红盾护农执法行动。
(四)秋季集中执法阶段。从8月20日到10月20日为秋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工作安排参照春季执行。
红盾护农行动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各集中执法阶段结束后,各县(市、区)工商局仍要不间断地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农资市场秩序的持久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农资市场监管对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农资是指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
。农资经营者,是指从事农资经营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重点查处违法农资商品如下:
1、非法生产的农资;
2、无合法进口来源的农资;
3、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农资;
4、与标注不相符的农资;
5、标注、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农资
6、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农资。
(三)重点查处违法行为如下:
1、依法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期限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
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的;
3、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的;
4、经营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的;
5、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农资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和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6、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
7、经营者未依法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未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的;
8、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而未采取措施的。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乡村广播、散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有效手段,及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资法律知识;向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针对《农资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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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继续推进农资市场电子“一票通”监管软件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程度。20xx年市工商局研发设计农资市场电子监管“一票通”监管软件投入使用,取得优异的工作成果,极大提高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程度,实现快捷、准确监管的工作目的,在20xx年里我们将继续不遗余力的推进此项工作向纵深开展,加大源头管理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软件客户端安装率,努力实现100%全覆盖;二是提高基础信息录入量,保证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督促建立完善电子索证制度,指导农资批发企业实现完整电子索证,将异常索证率控制在5%以下;四是督促农资批发企业批发商品时使用电子“一票通”销售凭证,加大对零售企业农资商品是否持有电子“一票通”销售凭证检查力度,保证商品来源渠道合法;五是督促农资批发企业建立健全农资电子进销货台帐,零售企业建立规范的进货台帐,保障我市农资商品来有源去有踪。
(四)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和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是按照执法转型工作要求,积极梳理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确定“大问题”,建立相应的监管小组,加大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群众的申诉举报做到及时分派、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三是创新完善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假冒、保名牌、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从打假和扶优两个方面入手,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与农资龙头企业的协作,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持有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力量,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执法成本;四是要以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执法行为和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督促帮助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农资备案制度、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五是加大对坑农害农大要案查处力度,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适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一是确定要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监测对象;二是严格执行质量监测程序,以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管理办法》为依据,规范农资抽检程序,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执行市局批复抽检计划,不得自行组织抽检工作;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关于农资商品质量投诉举报的个别抽检行为,要上报市局市场科批准后,方可实施;四是利用现有设备,加强对化肥的适时检测。充分利用市局购置的化肥快速检测仪和检测箱,深入化肥批发企业、基层农资经营户和田间地头,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化肥,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将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
(六)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各单位要在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上狠下一番功夫。一是完善和提高农资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依托农资协会,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二是继续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三是在农资经营企业中推行诚信经营制度,如推选诚信店等形式,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建立“红盾护农”行动考核机制,对各县(市、区)工商局实行量化考核,推进全市工作进度;五是继续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模式,畅通农资流通渠道,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控制农资商品质量的源头;六是深化市场监管预警工作,及时在社会媒体和系统内网上发布农资市场警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农资市场监管的责任感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市场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农民收益和农民权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认识,切实增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主管局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是实施方案,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为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一是要加强外部横向协作。要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加强与农业、公安、质量监督及质量检测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开展联合办案等形式,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合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二是加强内部部门之间协作,集中力量,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市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并印发工作简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同时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不得漏报,迟报。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工商局汇报,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各单位查处的案值在5000元、罚没款在1000元以上农资案件的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款入库单,必须及时上报市局备案。
(四)材料上报形式和时间。
所有材料均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统计报表每周四下午5:00前上报。

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农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好农村市场秩序。根据黔工商[20xx]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xx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

一、20xx年红盾护农工作任务:

(一)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坚决取缔地下黑窝点。

(二)全面落实农资监管“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批发企业电子台账制度,健全农资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

(三)重点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经营场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过期、无效、变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加大农资商品经营行为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切入点,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的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五)建立农资监管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形成农资商品市场日常监管与日常巡查制相结合、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与预警制相结合的农资监管体系。

(六)强化农资经营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完善落实信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xx年红盾护农工作,特成立思南县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底),主要开展四项工作:

1、积极各工商所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肥料)进行抽检。

2、春节前后各工商所组织召开辖区农资经营户座谈会,以会代培,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农资监管“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的培训。

3、自2月20日—3月底开展以“红盾护农保春耕”的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辖区农资经营户情况进行摸底造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全面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零配件为重点,查处大案要案。

4、开展宣传活动。确定3月份为红盾护农集中宣传月,重点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识别劣质农资方法,结合“3.15”宣传月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组织进市场、下农村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红盾护农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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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所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资市场拉网式大检查,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秋播”、“红盾护农保秋收”三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全力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以教育群众,震慑不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局市场巡查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善于创新和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各工商所要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在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前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全年总结)前将各阶段的红盾护农工作情况报县局执法股。

红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红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助推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省局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18年3月25日,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为期100天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

“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是“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

“净市场”:主要针对节日消费市场活跃、市场违法行为进入易发高发的实际,突出商品质量监管,强化消费维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促公平”:主要针对市场中存在“傍名牌”、虚假宣传、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传销活动以及其他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助发展”:主要针对经济受市场需求不足、民间投资增长乏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影响,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的实际,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立足工商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商品质量和市场公平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改善消费环境为经济增长提供新供给和新动力,通过优化竞争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切实助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二)“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xx市第4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注重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工商工作的结合渗透,立足工商职能职责,突出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把维护市场秩序体现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全过程,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传统市场和互联网市场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当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通过行政指导、信用监管等手段,规范相关行业和领域,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公平、诚信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年货,欢度元旦春节。

二、“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要任务

“红盾春雷行动2018”包括省局确定的“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2个子行动和市局确定的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含4s店)。各区县局(分局)根据辖区实际,确定1-2个重点整治行业或领域。(简称“3+x”)

(一)强化商品质量监管。

1.行动目标:关注民生安全,加强重点民生商品质量监管;围绕民生关切,集中开展重点商品质量的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聚焦消费热点,深化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xx315值守,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冬季取暖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组织消防器材质量专项抽检,严肃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建材市场的良好秩序;四是以节令性、季节性商品质量为重点,加大对成品油、化肥、农膜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力度,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五是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六是畅通xx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推进“诉转案”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消保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分局)、市场科、网监科、经检支队

(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1.行动目标: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积极作用,建立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积极指导、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一是严厉查处“傍名牌”仿冒行为。针对白酒、钢材、家电、日用百货、食品、取暖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假冒、仿冒行为进行查处。各局要积极联系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名酒企业打假机构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结合双保行动(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工作),围绕辖区支柱产业、园区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xx市知名商标称号企业认真开展查处假冒仿冒行为。二是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节日消费的重点商品及市场热销商品虚假打折、虚构交易、误导消费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根据市局向各局通报的公用企业第三方市场调查结果,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深入排查。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指定交易、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公用企业经营行为。四是打击和查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对利用互联网、微信开设实体店进行线上线下传销行为,要积极排查,一经发现,迅速与本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联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查处传销行为。

牵头科室:公交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分局)、网监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三)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含4s店)。

1.行动目标:围绕汽车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以及《20xx年xx市消委会汽车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汽车行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xx汽车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和安全消费环境,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行业规范,积极引导汽车经销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进销台账、信息公示和消费维权承诺等制度,推动经营者自我约束、诚信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一是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针对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严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对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进行查处。查处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对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进行查处。四是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对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行为进行查处。五是严厉查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六是查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经销商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车用附件、装饰品、车辆装潢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强制消费者接受其指定的贷款、保险、担保服务等行为。

牵头科室:公交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分局)、消保科、信用信息科、商广科、经检支队

(四)自选行业或领域(简称“x”)。

各局要结合实际自选1-2个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整治范围不仅限于省局确定的“强化商品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局确定的“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要加强调研,立足工商质监职责,综合考虑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和当地市场情况及民生民意,以突破案件查处为主线,确定自选整治的重点行业或领域。各区县局(分局)确定自选行业或领域后,要及时上报市局红盾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及时掌握各局确定的自选行业或领域,及时跟进指导、督查。

三、“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26日。各局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行动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xx月27日至2018年3月25日。各局要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总结表彰阶段。

市局将对“红盾春雷行动2018”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适时开展总结和表彰。各局要做好本级考评总结工作,巩固提高行动成果。

四、“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由贺建文局长任组长,卓红梅、吴学东、何建琼副局长和机关党委书记王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单位。下设“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交科,吴学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公交科、消保科、商广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任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导组、宣传报道组和强化商品质量监管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组、整治规范品牌汽车经销行业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各区县局(分局)要按照市局要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固化机构和充实人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严格坚持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服务发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办案纪律,注重文明执法;执法活动中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做好规范指导工作,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用;要依靠信用约束规范完善市场秩序,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要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充分发挥xx315维权平台作用,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与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信息互通共享;统一调动系统执法骨干集中力量和时间,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建立案件台账,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大要案件要及时申请挂牌督办;要加强与质监、食药监、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发挥整合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

(四)高度重视督查考评。

市局“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开展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抓两头促中间,确保行动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各区县局(分局)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开展专项行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进工作。

市局将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依据方案落实、工作推进、案件查处、宣传报道、材料报送、大要案件、领导重视、自选行业或领域的整治成效等多个方面对各局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五)大力加强舆论宣传。

各局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密围绕行动主题,拓展宣传领域,创新方法手段,突出宣传策划,使“红盾春雷行动”执法品牌深入人心;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以及《2005红盾护农方案》和《关于印发<**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5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区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为使我局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一、行动宗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好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销各种假冒伪劣农资、无照非法经营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交易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广泛宣传国家对农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全心全意为“三农”发展服务,不断扩大“打假护农”的社会影响,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从正规农资经营渠道进货,提高农民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确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行动口号
(一)、红盾护农行动,扶农支农保农;
(二)、红盾护农促增收;
(三)、红盾护农在行动,放心农资促“三农”;
(四)、扶持“三农”大发展,红盾护农在行动。
三、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市管、法制、商广、公平交易、注册登记、个私协会等科室分工负责的“**区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管科,市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红盾打假护农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及与各分局和科室的协调工作,同时加强与质监、公安、发改委、供销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大综和执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
四、职责分工
市管科: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中,负责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情况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并及时向市局上报监测结果、商品质量和经营情况,为市局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商品质量和经营情况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同时,负责与局属各分局、各科室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各分局和相关科室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工作情况以专报和简报的形式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消协: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农民消费者的投(申)诉,并将涉及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通报相关部门。
公平交易科: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
注册登记科:把好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登记准入关。
个私协会:配合工商所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会员依法经营,诚信交易。
五、工作重点
全局2005年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要紧紧抓住“四重一大”(即: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地模、农机及零配件等五类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一)重点地区:农资需求量大的地区;
(二)重点市场:各所辖区内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散地、乡镇集贸市场及农资经营户、摊点;
(三)重点品种: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及农机配件;
(四)查处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重点查处以下十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的或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的;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的;九是农资生产销售中计量违法的;十是利用包购、包销和买卖等协议、合同欺诈农民群众,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行动内容
(一)认真抓好宣传动员工作。个私协和各分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另外,还要通过举办街头咨询、专题论坛、板报横幅、主题会、知识竞赛以及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红盾护农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护农的浓厚氛围。
(二)认真清理农资经营渠道,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检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的违法及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三)突出重点。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严打一批违法农资经营者,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整治规范一批农资市场,使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明显好转。
(四)坚持“重心下移”,以办事处、乡农村市场为中心,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切实承担起农资市场监管及打假治劣“主战场”的角色,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查处力度,强化市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申)诉举报网络中心作用,扩大功能,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举报。
(五)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各分局执法人员要协同有关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或专业农资市场中,利用乡村街天,通过流动广播、黑板报、专项散发农资商品质量宣传材料及宣传相关知识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月至*月上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各分局及相关处室根据当地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及消费者投(申)诉举报情况,制定开展种子、化肥的商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在*月*日前完成辖区内的种子、化肥商品定向质量监测工作。*日前将种子、化肥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情况和统计报表报市局市场处;二是市局将在有条件的县(市)区举行“2005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扩大社会宣传;三是局督查组将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二阶段(*年*月中旬至*月中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及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农药产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范农药商标、广告及产品标签标识的管理。在用药高峰期加强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执行,于*月*日前将监测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局市管科;二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积极配合农业、供销和农资经营公司,建立建全良好通畅的农资购销渠道,确保农资商品质量。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引进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实现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检查,坚决取缔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户,督促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对农民群众投诉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第三阶段(*年*月初至*月中旬),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月份,按照省、市局安排开展的“红盾护农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交叉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深入探索我市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各分局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农资经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典型的违法违规农资经营企业给予曝光,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农机、农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零配件及维修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对从事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和个体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劣质服务行为。抓好农机具及零配件质量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消除农机质量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
第四阶段(*年*月下旬),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总结工作。认真做好*年*—*月份行动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于*年*月*日前上报局市管科。
八、行动要求
(一)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失职渎职,造成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采取有效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不放,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较好的实效。
(三)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在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要依法对大、要案件进行跟踪查处。对已发生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将依照局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和上报制度,对案值在5000元、罚款在1000元以上的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局市管科。
(四)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二是把“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与创建“诚信市场”和“诚信经营户”活动相结合;三是把“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与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加大合同监管和整治力度,确保交易安全。通过这次行动,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调动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参与积极性,使红盾打假护农行动深入农村,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五)各分局及相关科室在“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要抓好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和信息交流与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局督查组将在行动的各个阶段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各个阶段的行动情况、按时上报总结和统计报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局市管科负责联系协调其他部门及各科室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将我市农资打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全市形成统一时间,统一检查,统一公布检查结果的农资打假氛围,市农业局决定从2016年2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以正在全市开展的"学习先进找差距,推进发展新跨跃"大讨论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使经销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本文转载自第1-] 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产品.
二,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一)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和经营渠道.依法对辖区所有农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普查登记,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乡镇的农资市场,农资经营门店及走街串巷游商.查经营证照,严格清理整顿农资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取缔不具备资格或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农资行为;查经营台帐,进货渠道,进货发票,严格审查农资产品来源,坚决杜绝非法经营渠道;查农资合格证,严格审查农资质量,严把农资入市质量关.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国家禁止销售的农资产品;标签内容不全,无审定编号和登记证号,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和质量标准的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重要农资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各区市县农业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对农民群众投诉较多的种子,肥料,农药三种重要农资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对监测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清剿查处,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全面实施农资经营主体的分类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区域管理,分类监管的原则,各区市县农业局要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户口档案,并以此对农资经营者实行监管.发布诚信守法企业及合格产品公告,警示失信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加大对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惩不讲信用的农资经营者,引导农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五)建立和完善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产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推行重要农资(种子,农药,化肥)产品质量备案制和产品质量留样备查制度,确保入市农资产品质量.同时,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质量查验制度,"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信誉卡,农资产品质量责任书)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凭证凭票索赔.[本文转载自第1-]
三,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的时间及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2月到6月)
1,2月中旬,市农业局组织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启动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守法诚信承诺及"拒绝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签名仪式;
2,2月下旬,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2-3月份,开展防治小麦条锈病药剂专项整治;
4,3月份,开展种子市场专题整治,重点查处假劣种子和未审先推种子等违法行为;
5,3-4月,市农业局联合市工商,技监,物价,公安,新闻单位等部门深入各区市县的乡镇,城乡结合部,农资集散地进行检查,爆光一批农资违法违规案件;
6,4-5月份,开展肥料专项整治和毒鼠强专项整治;
7,6月份,举办农资生产,经营者法律知识及专业技术培训.
(二)第二阶段(7月至8月)
1,7-8月,开展防治水稻稻瘟病药剂专项整治;
2,8月份,开展农业执法人员培训.
(三)第三阶段(9月至11月)
1,9月份,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主要是小春种子);
2,10月份,开展肥料专项整治:
3,10-11月,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
4,11月份,各区市县农业局对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底前将全年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典型案例报市局法规科.
四,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的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开展"绿色护农"行动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认识.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支持"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对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把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抓紧抓好.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及各区市县农业局要成立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部署和要求,结合农时季节特点,确定重点整治的市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确保绿色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开展"绿色护农"行动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化传播形式,刊播农资打假法规政策,及时跟踪报道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平面,声音,网络,画面等交叉呼应的立体宣传声势,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对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集中宣传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的成效,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使社会各界了解农资打假,支持农资打假.采取举办街头咨询,印发宣传资料,板报横幅,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或专业农资市场中,面对面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产品质量知识,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法规解决他们在购买农资产品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劣农资产品.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网络化管理的工作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垄断经营,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全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制,在处理处罚违法违规案件时,要严明纪律,克服阻力,撕破关系网,实行亲情回避制.同时,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监管职责,严守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不得随意乱扣乱罚,严禁不文明执法和粗暴执法,切实维护好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协调,切实形成"绿色护农"行动的合力.要主动与工商,技监,物价,供销,公安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职能,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特长和打假维权网络的作用,增强专项执法行动的效力.农业系统内部的法规,执法,种子,植保,土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执法合力.并做好情况通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等工作,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尤其要加强协调沟通,注重信息反馈,及时总结在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遇有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和汇报.各区市县农业局必须按照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的要求向市农业局法规科报送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情况.
农资打假"绿色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意见


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意见

关于在全区进一步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我区广泛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尊重劳动的氛围正在形成。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以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传统,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区蔚然成风,区文明委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要提高对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中央文明委把“文明餐桌行动”纳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一项测评指标进行考核,体现了中央对“文明餐桌行动”的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文明餐桌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迎接测评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抓手,摆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消费的文明风尚。
二要突出重点。一是明确“文明餐桌行动”的主体。“文明餐桌行动”关键要从宾馆、饭店、酒店等各类餐饮企业抓起,从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的食堂抓起,明确餐饮企业和食堂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的要求融入到企业经营理念中,落实到管理实践中,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二是扩大“文明餐桌行动”的覆盖面。中央文明委按照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餐饮单位实际数量进行考评打分,所以要进一步动员组织餐饮企业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之中,组织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踊跃参与。目前全区还有许多单位未参加“文明餐桌行动”,要在巩固原有参与单位的基础上,重点动员未参与的餐饮单位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争取在今年测评前达到全覆盖的目标。三是明确内容提升质量。开展四大宣传:摆设宣传牌;张贴《淄博市文明餐桌公约》;张贴宣传海报,倡导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健康用餐;在餐桌上统一摆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示牌。落实“四主动一引导”义务:指导餐饮企业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顾客使用公筷;主动提醒顾客可以免费打包;主动提醒顾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引导消费者做到:用餐不剩菜、不剩饭、不喧哗,敬酒不劝酒,喝酒不醉酒,注意形象,文明用餐。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去年全区制定下发了《**区实施“文明餐桌行动”方案》,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教体局、区直机关工委等责任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对餐饮企业落实“文明餐桌行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解决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暴露出来的餐饮店未亮照经营,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无消毒措施等问题。要认真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自查工作。在重大节庆期间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营造节约惜福、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引导市民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理念,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达成人和食物的和谐,从寻常食物中吃出健康和营养,吃出文明的修养,吃出安全、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要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建立通报制度。要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明察和暗访等方式,对宾馆饭店、机关食堂、学校餐厅等餐饮单位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将督查情况通报给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二是建立考评制度。市文明委已经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淄博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操作手册》,我区也将“文明餐桌行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年终考核,明确要求,加大权重,引导全区各单位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落到实处,确保收到更大成效,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三是建立评比表彰制度。要通过群众推荐、实地考察等形式发现典型,通过评选“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明星服务员”等形式,对落实“文明餐桌行动”的优秀餐饮单位和优秀服务员进行表彰。
五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类媒体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等有效载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发动社区利用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相关部门利用各种LED、滚动字幕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文明餐桌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支农助农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支农助农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支农助农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四个行动”的总体部署,为推进全县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方案。[第1文章- 找范文,到第1]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积极、广泛地组织、协调文化工作者及社会各界,支持、支援农村文化活动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
1、集中开展捐赠活动。组织、协调县乡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集中向农村捐赠图书、光碟等文化物品。通过集中捐赠活动,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力争年内乡(镇)文化活动室建设达标率40,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达标率35。所捐赠物品重点武装全县确定的14个重点村的文化活动室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户,在中心户辟建图书角(每个中心户图书角要达到藏有实用图书50本和必要的文体活动器材)。
2、集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从全县抽调文艺骨干组成“情系农民心连心”艺术团深入农村开展慰问演出活动。组织电影放映部门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
3、集中开展送文化辅导下乡活动。组织文化系统文艺辅导员深入农村乡镇、村屯,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个别指导等形式,培训农村文艺骨干,发挥农村文艺骨干的主体作用。积极指导、扶持农村乡镇业余文艺演出团体组建和演出活动,力争在1-3年内全县各乡镇都有一支业余文艺演出团体,各行政村都有一支秧歌队,60以上的自然屯都有民营的文体活动组织,每个自然屯都有1-2户文体活动中心户。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量化分工。搞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文化支农助农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扶持农村文化活动的良好态势。
2、集中推进阶段(5-10月)集中开展文化支农助农的各项活动。5月份组织县直机关各部门采取定向支援的办法,向全县农村集中捐赠图书、光碟及文体活动用品。5、6、7、8月份,全县组织一支“情系农民心连心”艺术团深入农村乡镇、村屯进行慰问演出。9、10月份组织文艺辅导员深入农村开展集中培训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份。迎接市里检查小组,对我县开展文化支农助农活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文化支农助农行动是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文化支农助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文化支农助农行动。
2、要搞好合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搞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文化支农助农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3、要加强宣传。要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文化支农助农行动的深入开展。
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文化支农助农行动实施方案

2005年农行机构业务工作意见


2005年机构业务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总、分行专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分行党委提出“三大目标”、“三大突破”、“三大总量”开展工作,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产品和服务为支撑,提升营销层次,健全营销体系和营销激励机制,拓展优良机构客户,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努力实现各项业务超常规发展。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500万元,其中: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420万元;银行卡收入1800万元;代收代付手续费收入120万元;其他中间业务收入160万元;同业存款净增50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12000万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0000万元;财险柜台险500万元;信贷财险1500万元。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建立起同机构事业客户全面合作关系为重点,着力拓展机构客户。
针对机构客户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多样化和层次多级化的特点,以及系统联动性强、区域跨度大、竞争壁垒深的特征,我们必须在调查市场、分析客户的基础上,始终以高价值客户为方向,以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目标,走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分类营销的市场开发之路。在与机构事业的合作中,具体采取以下方式:
(一)采取积极主动地态度,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行领导和部门经理要定期保持与计委、经委、交通、水利、信息产业、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旅游、工商、等部门的良好合作沟通,了解行业最新信息动态,进一步落实与有关部门签定的合作协议,切实地把协议确定的条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各行要根据德阳市二00五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招商引资计划,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锁定营销重点,明确营销人员,进行跟踪营销、重点营销;二是要发挥能人效应,调动一切力量,富集信息、资源、人才、技术等生产力要素,继续推行行之有效的招投标办法,积极争取两税、“三电”、五保、结算中心、财务中心、收费中心、纳税大厅、办证中心及大中型“黄金客户”落户农行,充分挖掘储源增长点。已中标建立支付中心的支行和已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合作协议的支行要坚持做好维护和巩固工作,保证其存款的稳步增长,并要借此拓展更多的机构事业客户。同时,各行要制定对营销大客户的奖励政策,特别是优良的大客户,应拿出一定资金,采取悬赏公关的办法,一定要把优良客户挽留住、维护好。
(二)采取积极审慎的态度,稳健经营事业信贷业务。
事业法人客户营销要继续按照“积极审慎、稳健经营”的信贷策略,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当前营销工作指导意见》(农银发[2003]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法人客户资产业务营销的通知》(农银办发[2003]448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对系统性事业客户的信贷营销,积极促进我行信贷结构的优化。一是对学校类贷款要突出重点,严格准入标准。各行要把握好省分行与省教育厅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的契机,加强与当地教育局的沟通联系,力争与其签定合作协议,为辖内的生源好、知名度高的学校提供“一揽子”服务。各行在具体合作中:首先要巩固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的合作关系,力争在维护好负债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其资产业务;其次要结合德阳建立西部职业教育基地的契机,加大对省警校、省建校、省机校等一批职业技术学院的营销。并按照省分行与省教委签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认真办好我市3家省属高校2005、2006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再次要重点进行我市的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德阳中学、绵竹中学、什邡中学、广汉中学)和省级重点中学的信贷营销工作,实现校园一体化服务,扩大我行代收学费、代发工资、代开校园卡等业务的市场份额;二是积极介入行业。各行要重点拓展我市综合实力排名前三名的医院及县级重点医院,特别是三级甲等医院(德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三是有选择地对媒体、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客户进行营销。要重点对旅游行业AAA级及以上标准的旅游类优良客户和县级以上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力较强,有市场、有收费权的广电类优良客户进行信贷投放;四是要加强机构业务基础管理。根据新调整的机构业务对应贷款科目为“718信用社贷款”、“727其他短期贷款”、“745中期流动资金贷款”、“749其他中期贷款”、“736其他长期贷款”、“740逾期贷款”、“741呆滞贷款”、“742呆账贷款”,各行要锁定上述科目2005年2月余额数,并据此建立客户台账,加强存量贷款的监控分析。从2005年3月1日起,各行将教育类、卫生类、文化类(媒体、含广电网络公司)、旅游及环保类、科研类、其他类等事业单位贷款相应列入上述相关贷款科目。各行不得擅自在其他类贷款科目摆放贷款,对确无相应科目核算,需列入其他类贷款科目处理的,必须上报市分行,并经省分行审批同意后方能列入。
二、以建立与同业纵深、有序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基础,提高市场份额。
今年,省分行将同业存

款纳入各项存款考核,因此,各行要高度重视同业合作,努力拓展同业低成本奖金。要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需求建立与同业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广银社通、银银通、银邮通、银证通等新产品,瞄准城市商业银行、农信社、公司、邮政储蓄等各个渠道,抓住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改撤并机构的契机,大力组织同业存款和撤迁机构客户存款。在与同业的合作中,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巩固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农村信用社是我行最大的同业客户,做好农村信用社客户的业务拓展和维护工作是我行同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各行首先要以去年已签署的《行社全面合作协议》为纽带,本着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原则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沟通,利用我行先进的技术、良好的产品为其提供个性化服务需求;其次要把握住人民银行停止信用社的大额支付系统,信用社必需找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代理行的商机以及人民银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同业存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契机,市县联动、实时“出击”。市分行与市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大额支付系统代理协议》及《同业资金存放协议》的合作商谈工作,各行与各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进行具体协议的签定及实施工作。协议签署后各行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将农村信用社作为我们的黄金客户、高端客户提供服务和维护,力争农村信用社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全部存入我行,提高我行的同业存款占比率。第三要做好“银社通”的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提高行社合作的科技化水平;二是要深化与商业银行签定《银银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今年要通过与商业银行具体磋商开展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转贴现、货币互存、外汇结构性存款等实质性的项目合作,以拓展商业银行的本外币同业存款;三是要重点加强与证券客户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拓展银证通客户,把股市资金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农行存款。广汉、旌阳支行要分别与华西、华创证券公司进一步合作,要尽快建立银证转帐系统。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克服营销畏难情绪;二是要辅以充分的激励,调动员工营销积极性。各行对营销银证业务要加以重奖;四是要以现金领缴、现金寄库、现金押运等代理现金业务为突破点,扩大与邮政、政策性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有条件的支行要与邮政、政策性银行签定全面合作协议或产品代理协议。
三、以创新保险代理机制、强化管理水平为手段,全面走保险代理专业化水平道路。
随着我国银行和保险业逐步对外开放,竞争日趋激励,金融产品、金融手段、综合人才等竞争成为其焦点,而保险代理作为中间业务的重要内容,是总行实施集团银行改革的重要战略步骤;是提高我行人均中间业务收入水平的需要;是提高网点综合功能,发挥网点综合效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加大保险代理工作力度,实施专业化经营,夯实内功,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我行保险代理业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协调发展的认识观。各行行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应切实加强对保险代理业务的领导与支持,将保险代理业务纳入全行中心工作之中。一是要充分加大领导支撑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考核。今年,市分行将把保险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指标纳入支行绩效考核,同时,将保费收入视同存款,在“集约经营度”指标的“点均存款集约经营度”考核时,将“代理标准保费收入额”纳入“考核口径存款”。各行保险代理部门应主动与个人业务部门抓好配合协调工作,抓好保险代理与储蓄存款净增额等额考核的政策机遇,尽快将任务层层分解,促进业务规模的提高。二是要强化保险代理部的经营、管理职能。支行应设置保险代理部,独立挂牌,可挂靠在客户经理部,凡是已经设立保险代理部的不能撤销。同时,配备专职保险代理经理,具体执行保险业务管理职责,专管人员根据各行保险代理业务量大小进行配备,至少配备一人以上的专管员。
(二)调整代理产品结构和收益结构,全面做大代理份额。目前,我行代理产品结构单一,保险代理销售不仅受客户市场制约,更受市场利率调整的极大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调整银保合作思路,调整产品结构,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客户的需求。一是要大力推行理财产品,培育持续稳定的收益增长点。今年,市分行继续加大理财产品的推行,这些产品是针对银行中、高端客户群开发的,范围涵盖养老、医疗、意外、保障等综合理财需求,能为客户提供更为个性化的理财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各行要利用金融超市设理财专柜,实行系统联网;或者在部分营业机构设立理财辅导员,采用专人方式开展理财业务。同时,加大理财顾问、理财辅导员的,逐步建立一支具有农行特色的理财专业队伍;二是要以辅于传统保障型产品营销,健全代理领域。传统保障型产品(即个险)由于偏重于保险之本质特征,即保障功能,而目前市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还处于低水平,因而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2005年我行将根据自身发展水平进行试点工作,努力实现新突破;三是要建立多渠道的财险营销机制,力争代理效益最大化。各行要以信贷职能前台为依托,全面整合资源,必须将信贷财产抵押物保险代理内容纳入贷审会审议内容,市分行要求:自2005年起,各行新发放法人客户贷款保险资源在农行代理率不得低于90%,个人汽车、商铺、住房贷款保险代理率应达到100%,并将此指标纳入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以上工作必须作为一项制度执行,市分行将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信贷前台部门应抓好对应客户保险的代理工作,必须横向建立起目标挂钩考核办法,防止信贷客户财产保险出现脱保、漏保现象。保险代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要严格实行

保险代理归口管理,切实履行与保险公司一切的接洽职能,严禁出现多个部门分管现象。四是要以“小业务”做“大文章”,即以柜台财险为突破口,丰富财险代理内容,实现代理收益最大化。各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当地客户需求甚旺的财险产品,结合财险公司推出的激励方案(德农银[2005]号文件),重点抓好以家财险为主的柜台险销售;与财产保险紧密结合的短意险、健康险销售;适合中小企业的定额财险销售;五是要集约自身资源,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各行自有财产投保必须按德农银办发[2005]44号文件精神执行,采取“省分行确定投保政策,各级行遵照执行”的方式,实行“到期必保,谁脱保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分行将对其严肃处理。现有到期保单仍在太平洋财险公司投保,投保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30日,7月1日省分行将对全省自有财产投保统一招标,各行要对投保标的、险种、保费、经办人等情况作好登记,便于统保后核查。
(三)强化管理工作,促进保险代理良性发展。一是要规范代理资格管理。今年保监局、银监局将加大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业务的监管力度,并明确要严格执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准入与业务范围管理,提出“三个严禁”,即:严禁无证经营;严禁在法定营业场所外代理保险业务;严禁兼业代理机构超范围代理;因此,各行必须安排专人再次对以上内容进行排查,凡不合规的必须于四月底前整改完善,否则一经保监局、银监局监管通报不合规,市分行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二是要规范保险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从2005年起,市分行将统一对外商榷、审查、签署与保险公司的各项合同、协议、激励等文本资料,签署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各行。各行要以全市农行全局为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与保险公司签署任何文本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违规支行一切保险代理激励费用及年度先进评选资格。三是要规范手续费管理,实现全行利润最大化。市分行要求各行的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必须全额进入中间业务收入大帐核算。同时,要充分体现保险代理收益水平,其寿险5年期以下(含5年期)和8至10年期(含10年期)产品代理收益率分别不得低于保费收入的3%和3.5%,财险业务综合收益率不低于15%。以上收益率指标与手续费收入指标今年将并行考核,均为指令性计划,任一指标未完成均视为未完成手续费收入任务。
(四)加大激励考核,充分调动营销积极性。成效显著的营销是建立在有效的激励机制上的,各行必须加大保险代理的激励考核,一是市分行将按照各行实现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的20%,按月单独奖励效益工资,专项用于保险代理业务的激励。在具体操作上:市分行机构客户部将会同人事部门,根据各行损益表反映的保险手续费收入计算效益工资,并由人事部门下达到各行,各行保险代理部门向人事部门提供到人的效益工资分配花名册进行分配,并建立专门台帐监控保险效益工资分配。严格执行保险代理激励费用的三个严禁。即:严禁把专项效益工资用于保险业务无关的其他业务实行捆绑式考核;严禁把专项效益工资只层层横向分配而不分配到个人;严禁把专项效益工资留在相关部门使用而不分配到个人。同时,为促进一线员工营销的积极性,各行对市分行奖励的效益工资可根据员工营销业绩,预支效益工资,实时兑现,待市分行每月保险效益工资兑现后拉通算账。二是市分行将积极向各家保险公司争取政策,商定全年的、分阶段的,囊括各种层次从业人员的竞赛方案,对其代理营销工作进行激励。今年,我行已经与五家寿险公司及三家财险公司分别签署了2005年营销激励方案(详见德农银[2005]号和德农银[2005]号文件),各行应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激励精神传达给所有员工,力争通过营销获取最大激励奖励;三是各行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再按一定比例匹配奖励资金用于保险代理业务的激励。
四、以提高中间业务人均占比、总收入占比为目标,为创建效益大行作贡献。
中间业务品种多,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咨询等服务领域,涉及全行所有的业务部门。各行要充分依托现有的资产、负债业务,依托现有的客户、网点资源,依托现有的人力、科技资源,在继续做好结算、银行卡、代收代付、资信评估等传统中间业务的基础上,立足创新、结合实际,重点拓展保险代理、国际结算、网上银行、票据融资等中间业务。今年,市分行党委下决心要在中间业务上实现新突破,专门筹集140万元效益工资为用中间业务专项考核,并制定出《中间业务考核办法》(德农银[2005]号文件),同时,在两级分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中中间业务的分值占比高达三分之一。因此,各行必须高度重视中间业务工作,要完善中间业务管营体系,强化绩效目标考核。要将中间业务指标与相关部门及个人挂钩,确保目标、措施、奖惩、效果同时到位。对中间业务指标挂钩考核奖励的效益工资直接兑现到有功人员和经办人。从而充分调动全员拓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特别抓住银行卡收费这一契机,大力发展卡业务,要花大力气增加发卡量,要对其重奖。并在增大发卡量的基础上将银行卡整合为具有代发工资、代收代付、本外币结算、银证通、银银通等多功能的复合型金融工具,实现一卡多能,从而更广泛地创造中间业务收入;二是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进一步做好传统结算业务。各行要充分利用总行推出网上银行、现金管理系统、西联汇款、债市通等先进系统,推动传统结算的快速发展,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加大本外币业务结算量,创造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三是要重视代收代付工作,打造代理业务精品。市分行为调动代收代付工作的积极性,在去年代收代付柜员工量挂钩考核办法(德农银办发[2004]127号)的基础上对代收代付工作再按每笔0.3元计奖。各行要抓好重点项目,对我行已开通的移动话费、联通话费、中国电信话费(含座机、小灵通、互联网等)代收业务,各行应最大限度地集合自身资源和客户资源,将其费用统一集中到农行网点代收。同时,要抓住财政、税务、社保等部门改革契机,利用我行网络做好其代理和服务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大胆创

新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产品。积极营销银证通、债市通和办好网络银行,以增加新的效益增长点,努力实现业务收入的多元化。要根据公司类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其有针对性地“量体裁衣”,提供咨询、评估、保管等中间业务服务。五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强业务培训。2005年在中间业务方面要加大对基本制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的培训,要通过各种层次、各种方法对从事新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执业能力。同时,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证监会、保监会组织的证券、期货等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一批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创新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的队伍,为加强我行中间业务发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渔业发展实施意见


渔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大力发展现代渔业,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水域生态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水产业的通知》(川办发〔2014〕10号)要求,结合广安实际,现就加快现代渔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城市安全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大力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渔业经营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产品优质、渔民增收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1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6.76万吨,水产业总产值12.15亿元,农民人均水产业收入320元。建成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20个、面积1800公顷,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到2020年,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14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7.38万吨,水产业总产值14.04亿元,农民人均水产业收入369元。建成国家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30个、面积20xx公顷。
二、产业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产业布局。
1. 养殖业。以两江一环二线三区块布局发展现代渔业。以渠江、嘉陵江流域为重点发展江河湖库生态养殖渔业。以广安、护安、观塘、协兴、浓溪、大安等乡镇为环线发展休闲观光渔业。以广南线、广垫渝线等沿线乡镇发展健康养殖渔业。以武胜白坪、飞龙、双星和华蓥阳和、高兴、庆华以及邻水大洪河周边乡镇为区块发展名特优新渔业。
2. 加工业。依托特色养殖基地就地就近发展名优特色水产加工,鼓励水产加工企业进入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
3. 流通服务业。以区市县城区所在地为中心建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形成辐射全市的水产流通网络布局。
4. 休闲渔业。依托 “一环二线三区块” 养殖业布局发展集养殖与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
(二)发展重点。
1. 加速基础提升,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鼓励开展标准化池塘建设与改造,充分利用低洼地、茺滩发展集中连片的规模渔业基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注重渔业环保设施建设,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微孔增氧、底部排污、水质在线监控等先进技术,全面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和效益。
2. 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渔业。坚持市场需求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广立体生态养殖技术,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鼓励优势特色水产品种适度规模发展,创建渔业品牌,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布局,走“产业建设基地化、基地建设规模化、规模生产园区化、园区生产标准化、标准生产品牌化、品牌经营产业化”的发展路子。
3. 着力水产种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端种业。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和良种培育,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鼓励新建、改造种苗繁育设施,支持传统地方优良品种提纯复壮,开展亲本更新,提升种苗品质,建设一批优势种苗生产基地,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
4. 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渔业。将现代渔业发展与生态旅游带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集特色生态养殖、游钓、餐饮、运动、渔家生活体验为一体的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以优美水环境、优秀渔文化和优质餐饮休闲拓展渔业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5. 完善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加工流通产业。鼓励水产加工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拓展水产加工品出口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水产市场和水产品配送基地(中心)建设,健全现代水产物流体系。鼓励水产企业走渔工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之路。
6. 提升产业化水平,大力培育新型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渔业中的基础地位,鼓励和支持承包鱼塘、水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渔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水产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渔民参与生产和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7. 强化安全监管,大力提升水产品质量。推进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监控、包装标识、产品准出等制度,确保水产品源头安全。严

渔业发展实施意见第2页

格水产品市场准入,保障入市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完善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鼓励专合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探索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8. 搞好水域生态保护,大力开展渔业水域污染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水产养殖监管,杜绝江河湖库网箱施肥养鱼污染水质和养殖场(户)直接向水体排放沼液、沼渣和污水等不良行为。水产养殖废水宜因地选择处理技术和工艺,排放水质应达标,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本地总量控制要求。
9.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大力保护水产资源。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格执行春季禁渔制度,严厉打击违禁和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作业行为,强化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坚持水产资源增殖放流,促进水产资源复苏。
10.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导现代渔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指导招商引资。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瞄准行业龙头主动上门招商。加大广安水产整体宣传,扩大广安水产在省内外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意义,建立现代渔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把渔业纳入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其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协调一致,推进全市现代渔业有序发展。要建立现代渔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现代渔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现代渔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推行政府、部门领导联系一个区域渔业产业基地,抓好一个特色品种,扶持一个龙头企业或专合组织,发展3—5户家庭渔场,推动现代渔业健康发展。
(二)落实扶持政策。稳定完善渔业基本经营制度,做好水域滩涂养殖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将养殖证作为享受各级财政补贴、项目建设和灾害救济的资质条件。渔业用地可按照农业产业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进行管理,渔业用水、用电纳入农业优惠政策范围。农田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等农村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应统筹兼顾渔业养殖场和养殖基地发展需求。渔业龙头企业中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工业企业在推进技术改造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渔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水产品收购的贷款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
(三)注重人才培养。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产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现代渔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水产行业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现代渔业发展中的作用;要加快新型职业渔(农)民培训,推进渔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要加大水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优秀水产经营管理人才。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以利现代渔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的引进。
(四)加强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产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渔政、资源调查、品种资源保护、疫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渔)民水产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作为申报实施主体参与水产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投入形成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股份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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