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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工作总结

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做事前没有预先方案,那便会失去宝贵时间。为了达成一个阶段的任务,我们应该结合需求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方案。在做完了分析之后,可以先把基本情况和目标写出来,再写策略,这样可以让方案更明确。如何写好一篇方案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繁忙,运输压力大,服务要求高,安全生产任务重。为了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春运”工作是新年伊始全县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春运工作的好坏,既关系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又关系政府和行业的形象,还关系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把握春运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要求。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做一个有作为、负责任的行业出发,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突出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两个重点,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的首位,努力抓好运力组织调度、站场“三品”检查、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运输市场监管、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为人民群众生产活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和优良的运输服务。

(二)春运工作的目标

“春运”工作要紧紧围绕“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主题,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春运安全生产,搞好运输优质服务,维护运输良好秩序。

(三)春运工作的要求

1、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把满足人民群众乘候车需求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旅客所想、急旅客所急、办旅客所需。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履行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的职能,切实落实运输经营业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3、实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目标。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制止倒客、宰客、甩客、野蛮待客等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车站、文明客车和文明司乘人员的活动。

4、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涉及春运工作的各交通 主管部门、运管、综合执法、道路运输业户,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在春运工作中的职责

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为保障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及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春运”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

3、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县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2、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组织损毁公路的及时抢修,组织大雪等恶劣天气的扫雪打冰及防滑料的准备及抛洒,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3、负责监督道路运管、综合执法、道路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运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三)运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县道路运输工作;

2、负责组织客货(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及经营业户考核;

3、负责道路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

4、负责组织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5、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6、负责全县道路客运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

(四)道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道路的“春运”道路运输相关工作;

2、负责在春运前对所属路段进行检查和养护,消除坑槽、路障等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危桥险路备好防滑料,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办公室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春运”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信息及好人好事;

2、负责“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

(六)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春运”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

3、负责查处客运车辆不按审批线路运营的违规行为。

4、负责查处倒客、甩客、宰客的行为。

(七)运输企业工作职责

1、负责本企业参加“春运”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及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

2、负责本企业驾驶员、乘务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负责本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乘务员的动态监管,确保车容整洁、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

4、负责本企业“春运”工作检查,突出安全生产,预防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八)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三品”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2、负责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发车,严禁为手续不全的车辆售票,严禁发售超员票;

3、负责做好售票工作;

4、负责做好车辆调度等工作,及时疏散旅客;

5、负责做好候车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三、春运时间及预案启动

(一)春运时间确定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进行。

(二)预案启动

1、准备阶段

“春运”前一周为预案启动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运管机构进行旅客流量流向调查、预测,组织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储备运力,做好准备工作;道路养管部门加强公路养护,完善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备足抢修材料等。

2、实施阶段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提前一天全面启动春运保障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总结阶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县局安全法规科。

四、春运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道路运输、道路等的领导担任,成员有法规股股长、运管所所长、道管站站长、执法大队长等相关人员。

2、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春运”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3、县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查、指导工作。

(二)运力保障

1、完善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应急运力,搞好运力储备;

2、合理安排调度运力,适时增加客运班次,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输需求;

3、运力调配紧张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短途客运(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4、运输企业提前与有关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疏运旅客;

5、加强对道路货(危货)运市场的监管,保证充足的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必要时调用县战备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

(三)安全保障

1、要严厉打击客车超载行为。客运站要严格按车辆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出站的客车要严格执行载客人数的检查、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辆超载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凡发现超载运行的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要对驾驶人员和所在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2、在“春运”开始前,运管要对所有参加运输的车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不合格的车辆要收回营运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运输。

3、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规章制度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运输和疲劳驾驶。

4、县运管所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对长途客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驾驶人员,保障驾驶人员正常休息,避免疲劳驾驶。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切实纠正驾驶员驾驶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疲劳驾驶的问题。要充分发挥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控制作用。

5、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6、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大雪等恶劣天气,道路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服务保障

1、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

2、加强对客运站点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纠正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4、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5、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广泛发动旅客对客运经营者进行监督,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可适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7、加强价格监督,切实保护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8、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9、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对老幼病残弱等有困难的旅客要进行重点照顾,对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乘车优待。

10、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辆正班正点运行。

11、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

(五)值班和信息保障

1、设立“春运”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运管所负责道路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

3、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山西交通》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专题报道。

4、利用汽车站、交通网站等及时发布运输信息。

(六)政策保障

1、各单位各部门对“春运”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春运”工作业绩纳入运输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3、春运工作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服务质量事件的业户,在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中,要给予限制。

4、严格追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服务质量事件责任人和责任企业的责任,情况严重的撤销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吊销从业资格证。

5、对客运市场混乱的企业、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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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年春运于元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市、区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年春运旅客流量流向预测及特点

(一)流量流向预测

**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区道路客运量为55.5万人次,同比增长1%,日平均旅客流量为1.4万人。预计旅客流量高峰为元月24日至30日,日最高发送旅客量将达到2.7万人次。旅客主要集中在省内线路上,重点是孝感、汉川、天门、仙桃、随州等地。

(二)春运特点

1、总体客流呈小幅上涨趋势。

一是中转客流将有所增长。随着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步伐的不断加快,武汉地区“米”字形高铁网正式成型,随着我市轨道交通1号、2号、4号线路的运营,市民出行更加方便、高效,与市内轻轨相衔接的我区两家客运站将迎来更多中转客流。二是学生客流将有所增长。今年春运较去年同期提前10天,因此学生流与务工流、探亲流相互重叠,导致春运高峰时间相对集中,春运前期学生流疏运压力相对较大。

2、安全态势较为严峻

入冬以来,全国出现持续大范围雾霾天气,极易导致春运期间出现大雾、冰冻、雨雪天气,这对客运经营者的安全经营行为和行业的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近年来,市、区运管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监管机制初见成效。“春运”长假期间,客流剧增将使我区汽车站周边地区违法经营现象有所反弹,而我区运政执法人员将承担辖区客运站的驻站管理和对辖区客运市场的监管,监管力量显得尤为紧张。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保障客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将是我区面临的重点问题。

二、春运运力总量和运力安排

(一)春运运力总量

春运期间,全区将共投入道路客运车辆1104辆,总座位数37812座。按车籍所在地分,本籍客车798辆,座位数26751座;外籍客车306辆,座位数11825座。按经营类型分,班线客车1002辆,座位数33567座;旅游客车102辆,座位数4245座。

(二)运力安排

根据市运管处对全市重点车站运力的安排部署,春运期间针对水厂客运站可能出现孝感等方向客流短期急剧增加的情况,市运管部门将组织20辆旅游客车进站疏运。

我区运力安排:一是各客运站合理组织现有运力有序疏运旅客;二是根据客流量变化,及时向市春运办、市运管处申请加班运力、应急运力和储备运力;三是组织15台旅游客运作为应急储备运力,参加突发客流、高峰客流等紧急状况下的旅客疏运任务,其中富华旅游公司5台、创业旅游公司5台、全直通旅游公司5台。

凡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具备春运营运资格,严格把好加班车辆、从业人员审核关,杜绝调配无春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参加加班、应急运输。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预案。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蒋昌洪任组长,副局长王爱书、张君英、代彦、翁宝贵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同时,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履行区政府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

局春运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周密的春运方案和应急预案;各交通运输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协调配合。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局各科室、站前办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加强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地区、古田地区和长丰大道等重点地段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班线客车站外揽客、兜圈打转、倒客甩客、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及非法营运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形象的道路客运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工作;负责客运站的日常监管和投诉处理。

局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检查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局物流科负责对无证无照、消防不合格、占道经营和在闲置场地内从事经营等违法物流经营点进行整治,同时结合交通禁货,加大对客货混装,面包车违法营运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整合汉正街地区物流企业。

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春运期间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违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局党政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督促客运站开展以“便民利民”为主题的“情满旅途”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局打击“黑的”专班要加强对客运站周边运输市场的管理,做好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

局站前办驻站管理,负责督促客运站在经营中履行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的主体责任;负责督促客运站对候乘室、售检票口、车场秩序及环境卫生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督促客运站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服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客运站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处理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督促并抽查客运站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

各交通运输单位首先要切实关心春运第一线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集中精力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要备足机动车辆和应急车辆,在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所有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对山区线路旅客疏运要尽可能组织当地客车或由熟悉当地情况的司机驾驶。

3、强化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安全。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运前,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相关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督促安全带、安全告示、冬防物资、消防器材配备到位,齐全有效,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春运期间,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要进一步加强包车客运管理,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推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的运输安全管理,及时了解道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要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实时监控所有参加春运车辆外出营运情况,并做好监控记录和台账,重点加强卧铺客车3G视频监管,参加春运卧铺客车在确保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必须同时确保3G视频监控正常。春运期间,各客运企业将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报表于每三日报区运管所。

4、加强市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开展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及周边、汉正街、古田地区、长丰地区等区域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刹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道路客运企业要将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新票价进行公示,并严格落实。

5、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品质。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深入开展“情满旅途”为主题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服务举措,争创文明优质服务。要利用多种信息平台营造氛围,向旅客宣传安全运输、守法经营和优质服务,及时发布最新班次、客票金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要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广泛开展电话订票、网上售票、上门售票、设置农民工专售窗口、订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等极端天气旅客候乘服务工作,通过增加车站候车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和应急药品,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因故发生车辆延误时,要尽可能安排转车。对无法安排转运的,要提供必要的餐饮、住宿条件;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6、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公众关注、理解、支持。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春运的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大力宣扬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并自觉乘坐正规车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和服务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7、落实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处理投诉。一是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及时、准确、规范提供春运统计数据和资料,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三是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及时受理旅客或者媒体的批评监督,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任组长,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事故车辆主管部门及公安、卫生、民政、交通、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第1版权所有(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三、处置原则和要求(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长交安字[**]105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防范责任和措施,提高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顺利开展,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我局特成立了反恐应急工作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安全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各种突发事件和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进行具体分工。

二、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本部门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责任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并立即组织一次反恐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防患于未然。

(二)运管所及海事部门职责:运管所和海事部门要成立反恐工作督查小分队,深入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站场、每一个渡口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反恐工作形势,宣讲各类事故危害,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督促所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

(三)客运企业职责:长运汽车站、出租公司、公交公司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和旅客行包的检查力度,增加安检设备和安监人员的配备,加强安检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安检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检人员的工作水平,并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建立客运站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将责任落实到人,搞好安全巡查和监控工作,争取做到高度警觉,防控有效,万无一失。

其他部门参照共同职责认真落实。

三、具体措施

1、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工作领导组各成员要严把分管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各股室要抓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从各个环节上认真安排,严密部署反恐怖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恐怖事件,一旦发现,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处置。

2、搞好反恐工作配合。仔细排查我局重点目标,做好基础信息的调查摸底,对重点监控的目标,要确定安保负责人,确定安保人员数量,制定确实可行的安保措施,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周边警力、辖区消防力量、周边卫生救援力量以及其他周边救援力量做好反恐工作的应急处置,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全面推进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严格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巡查工作,听好电话,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决策,有效应对。

4、保持通信畅通。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领导组成员和各股室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要做到随叫随到,迅速投入到处置工作中来。

5、定时组织召开会议。领导组要根据反恐实际情况,定时召开会议,总结反恐工作的先进经验,随时通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的有关信息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防范工作。

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交通运输局整顿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的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县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6年10月至12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危爆物品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二、整治目标

配合相关机构,进一步严格寄递市场准入、强化职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本次危险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陈绍汉任组长,黄 勇(常务)、杨镇国、曹国辉任副组长,刘 进、刘秋生、黄建斌等为成员,黄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严格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审核;严格做好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动态监控;规范零担货运安全检查,加强路检路查,严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夹带危爆品;督促客运站、做好三品防控工作,严禁三品行包、货物托运。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情况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规》的企业许可条件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jt/t911~914—2014)要求,对已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复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档案、车辆档案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达不到安全条件许可要求、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局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审核。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超期、罐式车辆经营类别与罐体充装介质不相符以及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超期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并下达停运通知书,此项工作应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和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结果报县局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运输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同时要与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一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确定辖区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二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发现违规托运或者违规装卸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凡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以及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52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并结合寄递物流业务的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四)全面摸清危货运输市场供给情况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储存源头企业分布和危险货物主要品类、年度运输量、运输流向、运输方式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品类、年度运输量及运输需求情况等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及运力供给矛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上报。

五、行动步骤

(一)市场调查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底)

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组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企业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综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县局牵头,局综治办、安全股参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检查,重点掌握清理整顿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总结与上报(12月底)

对本次危险货物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危险货物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宣传

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强大的清理整顿行动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行动的开展,并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繁忙,运输压力大,服务要求高,安全生产任务重。为了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春运”工作是新年伊始全县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把握春运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要求。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做一个有作为、负责任的行业出发,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突出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两个重点,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的首位,努力抓好运力组织调度、站场“三品”检查、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运输市场监管、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和优良的运输服务。

(二)春运工作的目标

“春运”工作要紧紧围绕“平安春运”的主题,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春运安全生产,搞好运输优质服务,维护运输良好秩序。

(三)春运工作的要求

1.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把满足人民群众乘候车需求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旅客所想、急旅客所急、办旅客所需。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履行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的职能,切实落实运输经营业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3.实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目标。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制止倒客、宰客、甩客、野蛮待客等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车站、文明客车和文明司乘人员的活动。

4.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涉及春运工作的各交通 主管部门、运管、综合执法、道路运输业户,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在春运工作中的职责

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为保障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及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春运”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

3.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县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2.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组织损毁公路的及时抢修,组织大雪等恶劣天气的扫雪打冰及防滑料的准备及抛洒,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3.负责监督道路运管、综合执法、道路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运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三)运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县道路运输工作;

2.负责组织客货(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及经营业户考核;

3.负责道路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

4.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5.负责全县道路客运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

(四)道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道路的“春运”道路运输相关工作;

2.负责在春运前对所属路段进行检查和养护,消除坑槽、路障等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危桥险路备好防滑料,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办公室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春运”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信息及好人好事;

2.负责“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

(六)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春运”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

3.负责查处客运车辆不按审批线路运营的违规行为;

4.负责查处倒客、甩客、宰客的行为。

(七)运输企业工作职责

1.负责本企业参加“春运”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及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

2.负责本企业驾驶员、乘务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负责本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乘务员的动态监管,确保车容整洁、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

4.负责本企业“春运”工作检查,突出安全生产,预防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八)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

1.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负责抓好落实,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2.负责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发车,严禁为手续不全的车辆售票,严禁发售超员票;

3.负责做好售票和安全告知工作;

4.负责做好车辆调度等工作,及时疏散旅客;

5.负责做好候车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温暖,及时提供送水、送药、送温馨等便民服务。

三、春运时间及预案启动

(一)春运时间确定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进行。

(二)预案启动

1.准备阶段

“春运”前一周为预案启动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运管机构进行旅客流量流向调查、预测,组织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储备运力,做好准备工作;道路养管部门加强公路养护,完善标志标线及安保设施,备好抢修机械,备足抢修材料等。

2.实施阶段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提前一天全面启动春运保障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总结阶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县局安全法规科。

四、春运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道路运输、道路等的领导担任,成员有法规股股长、运管所所长、道管站站长、执法大队长等相关人员。

2.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春运”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3.县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查、指导工作。

(二)运力保障

1.完善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应急运力,搞好运力储备;

2.合理安排调度运力,适时增加客运班次,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输需求;

3.运力调配紧张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短途客运(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4.运输企业提前与有关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疏运旅客;

5.加强对道路货(危货)运市场的监管,保证充足的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必要时调用县战备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

(三)安全保障

1.要严厉打击客车超载行为。客运站要严格按车辆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出站的客车要严格执行载客人数的检查、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辆超载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凡发现超载运行的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要对驾驶人员和所在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2.在“春运”开始前,运管部门要对所有参加运输的车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不合格的车辆要收回营运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运输。

3.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规章制度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运输和疲劳驾驶。

4.县运管所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对长途客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驾驶人员,保障驾驶人员正常休息,避免疲劳驾驶。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切实纠正驾驶员驾驶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疲劳驾驶的问题。要充分发挥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控制作用。

5.汽车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6.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大雪等恶劣天气,道路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服务保障

1.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

2.加强对客运站点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纠正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4.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5.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广泛发动旅客对客运经营者进行监督,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可适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7.加强价格监督,切实保护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8.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9.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对老幼病残弱等有困难的旅客要进行重点照顾,对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乘车优待。

10.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辆正班正点运行。

11.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

(五)值班和信息保障

1.设立“春运”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运管所负责道路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

3.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山西交通》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专题报道。

4.利用汽车站、交通网站等及时发布运输信息。

(六)政策保障

1.各单位各部门对“春运”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春运”工作业绩纳入运输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3.春运工作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服务质量事件的业户,在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中,要给予限制。

4.严格追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服务质量事件责任人和责任企业的责任,情况严重的撤销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吊销从业资格证。

5.对客运市场混乱的企业、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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