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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委员辞职报告

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方案。

事前计划,但要保持弹性。为了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我们应根据目标制定方案,一份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很简单:一个问题和一个答案。我们在撰写方案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方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方案

各支部:

为全面了解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候选人现实表现,经镇党委研究,现提出考察方案如下:

一、 考察任务

各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镇党委对考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对各村推荐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双带”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

二、 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

各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能够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3)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5)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考察内容和要求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情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情况;有坚强的党性,顾全大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情况。

四、 考察方法步骤

考察方式:以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座谈会不少于30人、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考察内容:政治思想的表现、工作能力、“双带”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

各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撰写综合考察报告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材料,由考察组组长负责把关,上报镇党委审核。考察材料不超过 1000 字。

五、考察分组名单

六、考察时间

**年11月23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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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管理局委员会创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


县规划管理局委员会创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县规划管理局党委成立于8月,共有党员63人,下设局机关、县规划监察执法队、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县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四个党支部。
二、指导思想
创建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和发挥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力争把党委建设成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成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样板,成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规划事业的跨跃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支部书记、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研究室。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规划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上级精神和全局各项中心工作,全面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为城乡规划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领导班子好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素质较高,奋发有为,顾全大局,决策民主,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实绩突出,有一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具体做法:
1、以创建党委学习中心组示范点活动为契机,加强班子的学习,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忠诚度学习和民主集中制学习活动,提高理论水平。
2、进一步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改进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加强九项制度建设,加强党务、政务、财务、重大事项、选人用人的全面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全年开展高质量的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以上,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改善领导方式和工作格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 )作。
4、加强班子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等相关规定,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好述职述廉,坚守好廉政纪律,主动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二)党员队伍好
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经常,党员党性强,作风正,觉悟高,执行力强,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党员干部整体素质高。
具体做法:
1、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服务和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治懒治庸约束机制和提醒工作制度,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意识,有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科学发展观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将有效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3、以“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契机,利用党员大会、党课、“双休日课堂”,业务知识大讲堂、《城乡规划法》知识抢答赛等活动,每月集中学习,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4、以局党委实行各支部目标管理考核为动力,加大培育先进典型的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信息中心支部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设计院支部创建“党建示范点”,政务中心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为契机,整体推进党建工作。
(三)工作机制好
党委议事、决策和工作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支部机构健全,活动阵地标准高,“三会一课”记录规范,档案资料整齐,群团组织工作开展规范。
具体做法:
1、进一步完善局党委及四个支部的工作制度,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建立科学的责任机制、目标机制、运行机制,构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等6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2、局党委及各支部年初制定党建计划,党委制定对各支部的考核细则,严格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支部会议,开展庆“七

县规划管理局委员会创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第2页

一”、优秀党员评选等活动。将工、青、妇、关工作列入党组织工作目标,活动开展经常,活动经费保障到位。
3、深化“双优”创建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和“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推行党务公开,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
4、继续推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深化和落实党组织述职评议制度,拓展述职测评的对象,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提高支部和科室负责人的能力和水平。
5、切实提高会议室和活动场地的标准,完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台、报纸等宣传载体,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印制宣传图册、设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规划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同各级党建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强党建信息和理论文章的报送,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宣传效果,使宣传工作更加主动地服务于城乡规划工作。
(四)工作业绩好
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好,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好。
具体做法:
1、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依法行政和优化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明确窗口工作纪律,建立奖罚分明、权责对等的运行机制,大力营造服务一流的规划窗口文化,进一步提高规划服务水平和效率。
2、年初制定全面工作计划,按计划稳步实施,并确保年底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各科室及乡镇规划管理办公室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3、制定并发放科室及乡镇规划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执行督办制度,明确督办专干,对科室及乡镇规划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群众反映好
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求真务实,廉政勤政,工作措施和方法群众满意,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具体做法
1、推行政务公开,重新梳理规划许可工作流程和资料要求,将规划流程、收费标准全面公示,并针对每个办事项目单位及办事群众发放告知单,使其对规划服务工作一目了然。
2、加强规划宣传,实行“阳光规划”,对每个规划事前进行调研,事后进行公示。
3、党员干部经常性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大力开展“结对帮扶共建”、“干部下基层调研”、“规划服务送证上门”等活动。
4、畅通信访渠道,设立局长、书记信箱,设立监督电话,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对规划行风进行全面监督。
5、加强党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专门的信息报送制度,各科室明确信息报送专干,每月向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机关工委等刊物及党建工作信息平台报送信息。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2月份)
局党委制定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利用宣传橱窗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在全局系统造成较大的影响。
第二阶段:创建培育阶段(3-5月份)
党委按照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创造特色,务求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7月份)
党委对照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和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认真加以总结,搞好档案、资料归档立卷,认真写好创建工作总结材料,迎接市委组织部的验收考评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抓好创建工作的开展,保证创建计划落到实处。
2、积极参与,确保实效。各支部要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全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使创建工作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3、注重宣传,总结推广。要加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典型事迹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大力推广,为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乡村级党组织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任期即将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昭通市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昭办发〔20xx〕1号)和《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
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巧家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乡坚持不懈地推进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建设,有力保障了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推动了全乡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村党员群众民主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影响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正确行使;有的村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影响村民的参与热情;个别村换届选举竞争行为不规范,影响选举的公正性。当前,全乡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加快,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村两委各站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全乡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是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村两委各站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为××实现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根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加强舆论宣传,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
2、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进贤之路,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
3、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进行,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从根本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维护党员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各村“两委”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任何违背法律法规和选举操作规程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目标任务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一是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按照“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原则,把优秀党员、优秀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增强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二是继续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三是积极倡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四是村级党组织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成员。五是抓好村民小组换届选举。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开展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六是统筹指导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的换届选举。按照加强指导、有机衔接、经费共用的原则,以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开展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七是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三、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
1、村级党组织的职数设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第2页

置。根据县委有关文件,村党总支设委员5名,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村党总支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设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待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补选)。
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3名。
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妇女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村,村“两委”委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二)严格候选人条件
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组织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三)拓宽村干部来源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回村创业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已考取公务员的原村干部回原籍参加村“两委”成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县直部门和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党组织换届、后村委会换届”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章依规办事结合起来,坚持超前谋划、整体推进、严格程序、科学规范,从20xx年2月1日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总体上分准备、选举和培训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经费、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开展宣传。选举阶段,主要是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统筹进行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培训总结阶段,主要是开展任前培训、工作交接、立卷归档、工作总结等。
(一)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分4个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20xx年2月1日—2月20日)。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
2、推荐工作(20xx年2月21日—2月23日)。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1)党员推荐。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群众推荐。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两推”情况,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乡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20xx年2月24日—2月25日)。乡党委根据“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召开党委会审核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考核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新一届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给予批复。
4、党内选举(20xx年2月26日—2月28日)。由上届村党总支部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讨论上届村党总支工作报告及选举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酝酿党委批复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支部委员,然后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出党总支书记,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进行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在选举党委支部委员时,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不低于20%。
(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分5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20xx年2月21日—3月2日,共10天)。召开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单数组成。选举委员会的构成,应有村级党组织和其它有关组织的代表以及原村组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报乡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备案。为便于指导,全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在3月26日。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xx年3月3日—3月6日,共4天)。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选民登记日确定为3月3日。按照“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四登”,即登记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四不登”,即不登记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减去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没有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名单于选举前20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发放。
3、推选村民代表(20xx年3月7日—3月14日,共8天)。召开村民小组会,推选第四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确定。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20xx年3月15日—3月25日,共11天)。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7日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l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2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3日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按照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村情民意调查。
5、做好选举大会工作(20xx年3月26日—3月28日,共3天)。正式选举前,要准备好选票、投票箱,落实选举会场和当选证书等工作。选举日应在选民名单张榜公布之日起的20日之后。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选举时,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划票处和代写票处。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限定选民接受委托投票的人次,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三)补选总支委员会专职副书记,选举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20xx年3月27日—3月31日,共5天)。
1、补选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在不是主任、副主任的总支委员中推选候选人,报乡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总支委员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
2、选举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开展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原则上由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
1、村党组织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在准备阶段,实现各项准备工本文 作的有机衔接。乡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村“两委”任期目标考核和财务审计。在选举阶段,村党组织“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环节,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必须于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环节开始前结束。
2、村“两委”与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农村共青团组织和农村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原则上与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压茬”进行,充分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的有利时机,待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任务和议程结束后,分别召集共青团员和妇女(妇女代表)开展农村共青团组织和农村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由共青团××乡委员会、××乡妇女联合会牵头,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
(五)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20xx年4月1日- 4月1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的移交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工作在乡党委、政府派出工作人员主持下进行。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对“两委”成员做出明确分工。在10日内原村委会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法处理。
2、做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的培训工作。乡党委、政府统一开展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的任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培训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以提高村、组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本领。
3、抓好村“两委”的制度建设。村“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三年任期目标规划,按照简便、管用的原则,修定、完善工作制度。
4、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总结验收工作。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按照县的指导意见,对各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接受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对我乡的检查验收。
具体检查验收的内容:(1)是否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2)是否按指导意见的步骤开展工作。(3)村“两委”班子职数配置及分工落实情况。(4)村“两委”组织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5)各种帐务、财产的清理、交接情况。(6)各种文件、表册等档案的建立、管理、交接情况;(7)是否做好了上届与新一届村“两委”的各项交接工作。
各村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如实将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档案材料整理归档。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各村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切实严肃法纪,乡党委、政府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充分运用乡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结果。在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开展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本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群众公信度调查结果,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群众公信度较低的,不应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二)扎实抓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乡村两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工作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有关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和答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乡村二级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在选举情况复杂的村,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拉票贿选。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贿选行为的界限,通过法定程序对贿选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纪检、监察、法庭、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或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举,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五)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村级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农村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农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活动,以及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村两委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乡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本乡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已作明确分工,具体负责所辖挂钩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选派得力干部精心组织实施。乡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包村单位领导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乡要组建村“两委”换届综合指导督查组,负责对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乡、村要举办各种培训班,分级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挂钩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协作指导。乡党委、政府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精干力量,加大组织指导力度。乡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财政所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划拨选举经费。农业中心要在换届选举前指导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纪检、监察、公安、法庭、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
(三)解决突出问题。各村在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突出问题,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乡驻村工作组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换届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会全会和省、市、县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五)做好后续工作。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离任补贴,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要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各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向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xx年4月8日前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一式2份)上报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首届委员会筹备方案


首届委员会筹备方案

文章标题:首届委员会筹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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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中队委员会】
第八中队委员会是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它是为了第八中队建设而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部门,是作为辅导员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它负责中队策划,中队管理,以及中队的一切大小事物。
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负责本会日常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学术部、实践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各设部长一名,据情况下设副部长,部门成员由部长挑选登记,正式成员一般不超5人,参选重要职责竞选人员优先考虑,如需增加人员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审批通过。

【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计划与总结:所有计划与总结(包括活动计划,学期计划,月总结,学期总结,活动总结等)按时保质保量上交,活动全过程资料按时完整上交,

2.例会:正常情况一周一次,至少2周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3.参与学校大型活动

4.组织中队活动

5.管理中队财物:账目清晰,发票、支票、清单等报销凭证规范,按时交帐报销。

【关于委员会设立以及主要职责】

主席:在辅导员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掌中队公章,重大事情决策,定期召开例会,部长会议、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定制中队阶段性工作计划

2位副主席:讨论审批上交的策划书,安排任务,指导、督促委员会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并参与委员会工作、活动的策划、决策和执行,负责中队重要规章制度的修订、重要工作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评议。

办公室:对每次会议记录,对资料的管理,文件、制度的拟定,对财务的管理及各项事物统筹

组织部:根据每次会议决定,联系各个部门,以及组织和监督各个项目的全过程,了解辅导员和委员会安排,把任务下达各个班级。

学术部:负责总结考勤、学习、工作情况以及

首届委员会筹备方案第2页

票。

准备时间:1月4日【周四】

清点票数:为了公平起见,建议由其他专业班委负责

【关于委员会重要职责选举方式】

上台参与竞选的同学不参与投票,辅导员以及其他老师和委员会其他成员,各班三位同学代表。票数统计。

准备工作:参与竞选的同学需要写自荐稿,做好部门表格,让大家填写数字。[不写名字,按上去的人分配数字]

准备时间:1月5日【周五】

清点票数:为了投票结果不外传,建议由辅导员直接负责

【特殊情况和准备工作】

1、竞聘人数与职位数之比大于2:1,进行公开演讲竞聘;低于2∶1,则由辅导员考核任命。

2、竞选时候出现票数相当时候,可以考虑设副部长

3、正常换届选举是一年一次。

4、2种表格印制;教室预定;邀请其他老师参与以及接待老师;候选人选举时点票人员名单;主持人;具体时间安排。

本制度解释权归电脑艺术平面设计烙.夕

20x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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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永办通〔〕7号)的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决定在上半年对我乡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两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我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层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活动,是实现农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认真做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两委”班子,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这次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先党组织、后村委会”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结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以“选好人、选能人、选强人、选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公平竞争,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肩挑”和“交叉任职”,要求原则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设立党支部的,原则上设委员3至5名;设立党总支的,原则上设委员5至7名。村党组织设书记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设1名专职副书记。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5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
(二)拓宽村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学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村“两委”委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县直部门和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逐步建立村干部交流机制,继续实行选任村委会完全小学校长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努力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鼓励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三)严格候选人条件。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组织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参加选举的,放宽年龄限制为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第2页

秘114"> )、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四、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换届选举范围是全乡任期届满的村民委员会。根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决定全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阶段(2月21日—3月15日,25天左右)
1、成立乡、村两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广泛宣传动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使广大党员、村干部和群众了解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群众消除家族、宗族观念,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培训,熟悉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层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让他们熟悉、掌握法律法规以及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4、开展民主评议,摸清基本情况。换届选举前,各村换届选举工作队、村支部、村委会要组织召开支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座谈会,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并将测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审计,加强监督。换届选举前,要全面开展村级财务的清理工作,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村级财务审计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审计出来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布。
(二)换届选举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3月16日—5月31日,75天左右)
1、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的,要研究设立党总支部的事宜,向乡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部署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2)推荐工作。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①党员推荐(一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②群众推荐(二推)。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两推”情况,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乡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乡党委根据“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召开党委会审核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给予批复。新当选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4)党内选举。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讨论乡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党内选举可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分5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本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报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按照“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四登”,即登记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四不登”,即不登记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减去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20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发放。各村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途径。
(3)推选村民代表。召开村民小组会,推选第四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确定。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7日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3天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按照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村情民意调查。
(5)做好选举大会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选举时,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划票处和代写票处。严格规范委托投票,限定选民接受委托投票的人次,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5、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
(1)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村党组织“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环节,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必须于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环节开始前结束。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副组长的推选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其推选方法,原则上由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小组长。
(2)村“两委”与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村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原则上与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压茬”进行,充分利用召开村民大会的有利时机,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任务和议程结束后,分别召集共青团员和妇女(妇女代表)开展村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的工作交接和制度完善(6月1日—10日,10天左右)
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新老班子要及时进行工作交接,移交工作由乡党委、政府主持,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对无故拖延移交或拒绝移交的,乡党委、政府对其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反映并依法处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在完成工作接交后,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发展思路、党建目标责任、民情恳谈、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等制度,确保村“两委”班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做好村级“两委”换届总结验收(6月11日—6月21日,11天左右)
换届结束后,乡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要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换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制定完善了3年发展目标和思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切实可行,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是否完成等。乡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于6月10日前将村级“两委”换届工作总结上报县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村级“两委”换届有许多新要求,换届选举工作实行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具体负责所挂联系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为绩效考核内容,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突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则上以乡为单位统一选举投票日。乡人大要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做法,确保全乡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紧密配合,加强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做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级“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员、民政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摸底调查工作,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搞好培训,统一选票式样,及时掌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材料,建立健全村“两委”选举工作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派出所、乡纪委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及时查处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农经员、财政所要指导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司法所、综治办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与选举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选举程序的监督。建立选举工作情况周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
(三)下大力气,抓好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要切实抓好重点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对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期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要分类指导、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方案,派驻工作组或指导员指导工作,确保选举成功,不留“后遗症”。对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
(四)依法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对不组织或拖延村级“两委”换届选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指选”、“派选”等违法行为。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过程中不依法办事的,乡党委、政府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借选举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五)化解矛盾,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围绕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引导党员群众正确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精神,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尤其是家庭势力、宗派势力的干预和贿选等问题,要严肃查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乡党委。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下来和落选的村干部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顾全大局、真心实意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六)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新老村级“两委”班子交接后,乡党委、政府要帮助、指导各村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明确“两委”成员职责,保证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要搞好新一届村组干部的培训,指导各村制订、修改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要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镇村级党组织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xx年上半年任期届满。为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理州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漾濞彝族自治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不断提高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根本原则
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有关政策精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反对和遏制“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三)目标要求
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原则,把优秀党员、优秀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
2、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100%。
3、积极推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不得低于50%。
4、统筹协调开展好村共青团和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5、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欢贤晟拼宓匙橹牧斓蓟啤⒋濉傲轿钡男骰啤⒋寮兜衬诿裰骰坪痛迕褡灾位疲岣呙裰鞴芾砗兔裰骷喽降闹贫然健?/span
二、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
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在全镇所有行政村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行政村党总支部,原则上设委员5至7名,设党总支部书记1名。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设1名副书记。行政村党总支部下属的党支部,原则上设委员3名,设党支部书记1名。
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5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要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有女性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村“两委”委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3、实现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两职“一肩挑”,村干部职数4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2人(其中兼文书1人);村干部职数3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未能实现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两职“一肩挑”:(1)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员,村干部职数4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村干部职数3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2)村民委员会主任不是党员,村干部职数4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村干部职数3人的村,设村党总支部书记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文书)。
4、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村党组织换届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依法进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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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法》组织实施,做到“五统一”,即统一选举步骤、统一选举程序、统一选票式样、统一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省民政厅印制的《当选证书》、统一建档立卷。要做到直接提名、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公开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二)拓宽村干部来源
重视优化村级领导班子结构,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村“两委”委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总支部书记。鼓励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三)严格侯选人条件
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总支部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支部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实做到“三个提高”,即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的比例,提高村“两委”成员中妇女、致富带头人的比例,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不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县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1月28日开始至5月20日前全面结束,各村选举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准备阶段、选举阶段、培训和总结阶段三个阶段进行。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镇上成立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纪检、组织、民政、宣传、司法、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3至5名干部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派出各村工作指导组进行指导。
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履行下列职责:宣传贯彻有关村“两委”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村委会选举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确定选举日期;培训从事换届选举工作的骨干,做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荐工作;指导各村的选举工作,颁发当选证书;受理村民的有关咨询、申诉、检举和控告;交流经验,检查验收、总结选举工作;办理选举工作的其它事项。
(一)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步骤
我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由党员、群众推荐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然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党组织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工作及群众代表确定(2月9日至2月24日)。
(1)准备工作。上届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支委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批复精神,学习上级关于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召开党员、群众推荐大会和选举大会的相关事宜。
(2)群众代表确定。参加推荐的群众代表人数,由镇党委确定,一般不超过全村党员总数,代表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群众代表推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由党小组和村民小组负责具体推荐提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现任县、镇及其以上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直接确定为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有政治权利的村民;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遵纪守法,能积极履行各项义务。
2、民主推荐(2月25日至3月3日)。
(1)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党员,可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征求意见。推荐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1:2的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参加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本村村民或村民代表的85%。镇党委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2至3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3月4日至3月6日)。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预备人选。
4、党内选举(3月7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将结果上报镇党委批准。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产生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镇党委审批后张榜公布,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要加强党员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大局观念和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村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要通知到党员本人,通知不到本人的应送书面通知给党员家属转交,保证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到会率。要尊重党员的选举,确保党员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选举工作结束要及时总结,并在3月18日前报镇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法步骤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依法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县要求,全镇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30日至2月26日)。主要做好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召开会议、培训骨干、调查摸底和财务审计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召开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第三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总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单数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党、团、妇女组织和村民组成,村民比例不得低于50%。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村党总支部在本村内进行公告。经公告的人员名单无异议生效后,负责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辞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其缺额可按原推选结果中的得票数依次递补。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在镇党委和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确定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本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组织和主持选举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宣传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村民提供选举咨询;制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和培训本村从事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听取和办理对选民名单的意见;组织选民酝酿、提名候选人,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印制选票和有关表格,确定和公布投票时间、地点,主持投票选举,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和上报选举结果;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其履行职责从推选成立之日起,至第四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
2、选举方案的制定和选举工作的部署。
制定选举方案前,先进行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其主要内容有:选举的指导思想及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的时间、方法及步骤;选举方案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对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等。村选举方案制定后,应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实施。
村选举办法要按照镇选举方案确定的步骤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选举办法要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审批后实施。
镇、村要及时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其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选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本辖区的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
3、对从事选举工作的干部和人员进行培训。
按照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中的培训任务,分层次抓好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 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资料和建档等。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或分别培训的方式进行。
4、宣传动员。
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村委会选举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精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为选举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各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等。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黑板报、专栏、标语等方式宣传,也可以采用座谈会、设立咨询站、登门宣传等形式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不留死角。
宣传动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5、公布选民。
(1)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每一个选民的民主权利,必须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选民登记工作人员亦称选民登记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人口、村民居住情况确定,一般为3至5人。选民登记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熟悉本村村民情况,工作认真负责。
进行选民登记,要做到“四登”“四不登”。“四登”是指凡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村民,可被登记为选民: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四不登”是指凡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患有精神病等经镇以上医院证明和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户口的人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凡进行过选民登记的村,只要在上次登记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进行补登,即采取“四增”、“四减”的办法对选民进行补充登记和注销或者除名即可。“四增”即上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新增的四种人员:新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法权利期满的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上次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从选民册中减去的四种人员: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
(2)公布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名单应认真审核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将选民名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书写在大红纸上,张榜公布。各村应在镇确定的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公布后,选民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做出解释或纠正,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公布。选民对选举名单有异议的应在选举日前7天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以便进一步审核、更正。选民名单和本村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经过选民登记,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后,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选民证由镇统一印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填写盖章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发,选民证应当妥善保管,作为领取选票的凭证。
第二阶段(2月27日至4月18日)主要任务是推选村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等。
1、推选村民代表。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第四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小组的户数、人口和居住条件,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确定。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代表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在任期内因故退出的,应由其代表的村民按原来的推选方式进行补选。
2、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
要严格按照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委会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成员组成,在提名候选人时,每个村委会候选人中要有妇女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由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根据本村情况,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推荐,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进行,并应当场向选民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时,应向选民分发提名表。选民可以单独提名,也可以联名提名。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每一提名表填写的各职务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各职务的应选人数。提名表上应有提名选民的签名,不得以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7天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第四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前3天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按照有关规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开展村情民意调查,同时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3、投票选举。
选民名单公布20日后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确定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和确定投票选举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各村要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在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产生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设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各村的投票选举工作应在4月16日前完成。
对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其亲属,并让其在通知上签字备查,由亲属转告外出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对经过通知在选举日不能参加选举,又不愿放弃选举权的选民,均应在选举日之前,由村民选举权委员会为其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办理委托投票的程序是:由需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以书面或电报、电话等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讲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和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发给或寄给选民委托投票证,由选民本人填写署名后,交被委托人,再由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凭委托证领取选票,代行划票、投票。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投票。书面委托票必须严格掌握,不能过多、过滥。
投票方式分为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流动票箱投票三种。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范围,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选举村委会,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具体采取哪种投票方式和投票次数,要在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本村村委会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选票由镇统一印制,按各村选民人数发至各村选委会。
村委会的投票选举,无论在选举大会会场,还是在投票站,都应设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设立秘密写票处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可利用现有的房间,也可以临时搭建一些写票处,秘密写票处一般每50名选名设置一个,以避免选民等候时间过长;秘密写票处的位置与发选票处、投票箱距离不宜太远,以便选民在领到选票后,能很快进行填票,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选民排队,依次进行秘密写票和投票,保证整个选举会场井然有序。
4、选举大会。
村委会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选举大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立选举大会会场,大会会场设立主席台,上方悬挂会标:“xx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字样,会场布置既要庄严隆重,又要有喜庆欢乐的气氛,选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就座。
正式投票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组织候选人向村民表态,发表治村演说。演说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规定具体的时间,对演说人要一视同仁。也可以让选民提出有关问题,由演说人答复,以使选民更充分了解候选人。大会主持人要向选民讲清选票的写法和规定,特别要解释清楚什么是有效票,什么是废票,什么是弃权票等。
需设立投票站的地方,应事先公告投票站设置的地点和具体时限。投票站应设立发选票处、秘密写票处和固定票箱等,并适当布置,具有严肃和喜庆气氛,投票站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验选民证和委托证、发选票、监督票箱和投票。投票站只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
各投票站的票箱在选举大会会场统一当众开箱验票,检查封签完好后当众开箱。每个票箱从检查密封到开箱验票整个过程都必须有3名监票、计票人员共同监督。并当场宣布有效票、废票、弃权票的数量,确认投票选举是否有效,若无效,必须进行重新投票选举。经确认选举有效,必须进行公开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小组长要负责组织选民排队,依次到发选票处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发选票处的工作人员应检验选民证、委托证并和选民登记册核对无误后,应在选民证、委托证上作出标记后再发选票。发选票处应有3名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核对选民登记册并作出标记,唱票员负责检查选民证,并作出“选票已领”的标记,计票员负责发选票,并记录发出选票的张数。
选民领到选票后应认真阅读选票,独立填写选票。秘密写票处只能选民1人进入,不许他人(含工作人员)围观。选民本人划票时,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无能力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代写处工作人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志,候选人、大会工作人员或其他人不得强行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更不得强迫、授意选民按自己的意图写票。选民在秘密写票处划完票后,应将选票折叠,然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不得采取收票的办法集中选票或将几个人的选票集中到一人手中代行投票。
票箱开启后,选举工作人员首先开始清点和统计选票;其次检查每张选票属有效票、废票还是弃权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或者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经监票人认定作废票处理。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经监票人认定,其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对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选举清点检查完毕后,由大会主持人向选民逐张宣布发出的票数、收回票数以及有效票、废票、弃权票的张数。
有效票分检出来后,唱票员、计票员在2名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始张唱票、计票;唱票结束后,即应分别唱出每一候选人所得的票数。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公布时,应按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公布全部候选人和其他被选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同时公布当选人的姓名及当选职务。镇人民政府向当选人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镇人民政府和县委组织部备案。选举大会结束后,必须在当日或次日用公告的形式向全体选民公告选举结果。
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将全部选票(包括有效票、废票、弃权票)整理后封存,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3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各1份,村委会自留1份存档备查。
5、另行选举。
按照有关规定,当选名额不足的,应当在3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投票选举大会的延续,适用正式选举的程序和方法。
6、村民小组长推选。
村民小组是村委会下属的基层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一个层次。村委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有一定群众威信;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具体条件,要结合各村、组实际确定。
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派人主持召集村民小组会议产生,应先由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推荐候选人,然后由村民投票表决。村民小组会议应有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候选人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各村民小组长产生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登记报镇人民政府。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村委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为减少村组干部职数,减轻群众负担,村委会成员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
第三阶段(4月19日至5月20日)主要任务是:工作交接、立卷归档、任前培训、建章立制、确定分工、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应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动村民依法修订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5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财务帐目、经营资产、工作档案等有关资料和物品,以及其他工作事项。参加交接工作的人员包括: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村民委员会会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并邀请镇驻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成员、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等参加。党总支部的工作交接原则上要求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后随即进行。其交接的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规定进行。
新一届村委会要及时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人员分工,制定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根据需要切实加强调解、治保、妇女、共青团、民兵、计生、卫生、安全协管等配套组织建设,及时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原则上村级“两委”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兼任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议事组织。
为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新一届村“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村级民事代办点的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四是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是完善机制,加强对新班子的管理。
各村要认真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于5月20日前上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时间集中、任务繁重,各村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各村也要分别成立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换届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会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工作,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对重视不够、指导不力、违规操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调查摸底,做好前期准备。一是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现状及存在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根据各村情况,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是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整顿建设,对应换届村没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合适人选的,可以从镇机关下派干部挂职、交流任职等形式予以解决。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和参加推荐的群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文件以及本村换届选举的方案,为换届选举做好扎实的思想组织准备。
(三)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指导。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注意研究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要坚决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镇上成立换届选举驻村指导组,加强对各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
(四)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培训管理。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及时进行培训,加强教育管理。要帮助新班子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理清工作思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确保新班子顺利开展工作。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归档工作。
各村要于2月26日前将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党组织书记培训方案


按照医院党委20XX年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医院党委决定对改选后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特制定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党支部书记理论水平、组织和协调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党支部建设的问题,为推进医院工作更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内容

1、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2、基础理论:党支部的性质、任务、作用及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3、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三、培训目的

使全体党支部书记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理论、知识,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与政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内容,拓宽支部活动思路,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活力;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激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热情,使广大支部书记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有效开展工作,为医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四、培训对象

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支委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XX年11月20日下午3:00—5:00。

行政4楼会议厅

六、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确保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请与会人员与科主任、护士长沟通,做好安排。

2、培训结束后,支部书记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如何开展支部工作;如何切实有效发展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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