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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演讲稿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常言道: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当我们想高效率的开启工作时,我们可以预先制定一套方案。制定方案能够控制工作,如何写出一个与众不同的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特区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05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16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第二阶段(2016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三、职责任务㈠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区创建办”):根据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区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区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本文转载自第1-] ㈡特区卫生局、爱卫办:特区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区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㈢特区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区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区、“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㈣特区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特区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城建监察工作。㈤特区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㈥特区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㈦特区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本文转载自第1-] ㈧特区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㈨特区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㈩特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十一)特区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十二)特区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区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特区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十三)特区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十四)特区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十五)特区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十六)特区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十七)特区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十八)特区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区、卫生村达标活动,2016年平寨镇中心城区所有社区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特区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二十一)特区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四、组织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五、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特区创建办和特区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区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㈢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创卫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创卫工作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卫日常工作的开展。㈣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卫活动与生产、工作、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创卫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重分考核。从2005年起,特区创建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特区党委、政府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典型宣传,对未完成当年创卫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㈤所有承担创卫任务的部门一定要注意工作资料、文件的收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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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县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05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16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第二阶段(2016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三、职责任务㈠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县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㈡县卫生局、爱卫办: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县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县)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县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㈢县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县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县、“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㈣县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县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城建监察工作。㈤县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㈥县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㈦县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㈧县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㈨县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㈩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县、风景名胜县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十一)县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十二)县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县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十三)县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十四)县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十五)县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县、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十六)县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十七)县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县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十八)县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县、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县、卫生村达标活动,2016年平寨镇中心城县所有社县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县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县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二十一)县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四、组织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五、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县创建办和县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县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㈢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创卫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创卫工作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卫日常工作的开展。㈣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卫活动与生产、工作、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创卫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重分考核。从2005年起,县创建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县党委、政府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典型宣传,对未完成当年创卫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㈤所有承担创卫任务的部门一定要注意工作资料、文件的收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是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是确保“双创”工作突破难点和整体达标的关键之年。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创”工作全局,以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完善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全面推进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文明素质和生活幸福指数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层层落实、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的基本原则,人人参与,全县行动,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力争9月底基本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指标任务,并邀请省、市专家及技术组对我县双创工作进行初审。
二、任务和目标
(一)、共性任务
1、完善本单位“双创”实施方案及本单位项目达标方案,建立“双创”长效管理机制。
2、按要求将“双创”所需资料、材料及阶段性总结归档整理并报双创办公室。
3、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抓好门前“四包”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单位活动。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1、政府办公室
(1)负责政府常务会研究双创工作重大事项的联系工作。
(2)负责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有关双创工作文件。
2、计划局
(1)负责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及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负责双创工作中的项目审理。
(3)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3、组织部
(1)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将双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双创办,抽调一定人员对其进行补充(外县7-10人)。
4、宣传部
(1)制定双创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抓好全县双创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2)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情况。
(3)刊播有关双创工作的文章、消息、曝光脏乱差和双创活动中违法的人和事,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双创舆论氛围。
(4)要在媒体黄金时段或显要位置,播出双创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口号,对公众进行卫生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和环保意识。
5、监察局
(1)加大对有关部门双创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监察建议和处理意见。
(2)配合县双创办负责“双创”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
(3)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
6、财政局
(1)、按照爱国卫生经费投入要求,做好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2)及时安排有关爱国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全县人均0.2元,共11万元)、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全县人均0.1元,共6万元)等专项经费落实。
7、人事局
(1)落实双创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2)商同有关部门抽调双创工作所需人员并协调解决抽调人员的管理等项工作。
8、建设局
(1)按照国家有关环卫管理法规,实施我县环卫工作长远规划。根据县城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中长期规划,完善处理技术档案和卫生监测等文件资料档案。
(2)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档案。
(3)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城陵一体化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结合县排污泄洪管网建设,加快城区排污截留管网建设,完成“三大板块”改造任务。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建设商业步行街;整修县城主干道路,加快背街小巷改造。
(4)按照国家有关市容环卫管理法规,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占道经营以及各类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城市环境。
(5)以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为先导,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到县城规划和住宅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6)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
(7)负责县城建筑工地卫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场地规定,沿街工地设置隔离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工地清洁,场地硬化,无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整齐,出入工地车辆运输不带泥、无遗漏,工地食堂符合卫生标准,设置

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第2页

临时厕所,厕所内卫生标准,开展文明卫生工地创建活动。
(8)加快县城立体街景整治,拆除城内各街区临建和违法搭建,严格建设规划控制,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做好县城户外广告、门头装饰规范管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增加公益广告面积,拆除主干道广告牌和城区废旧广告牌匾,解决广告牌匾档次低、数量多、存在视觉污染等问题。
(8)对县城街道中心线、人行横道线、人行道护栏、隔离桩、道路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洗刷、油饰,使其经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醒目。
(9)负责县城主次道路,按标准装置果皮箱,果皮箱安装数量、式样等符合卫生县城标准,并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
(10)对县城沿街单位大型规划建设审批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预留公厕和环卫基础设施用地,使环卫设施与大型公建同规划、同建设,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11)负责抓好公厕新建任务,抓好不达标公厕的改建工作。解决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的公厕分配不均、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达到县城无旱厕,缓解群众如厕难问题,力争年内完成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数量,公厕有专人保洁。
(13)插绿、补绿和立体绿化,使绿化覆盖率≥37%,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常住人口)≥8平方米,并进行沿街绿化、美化,展示园林绿化特色。
(1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填埋设置,合理利用建筑垃圾。
(15)加强对回收站选址设置、废旧物品收集的规范管理,
(16)合理设置自行车保管站,加强自行车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置保管站,加强对自行车保管员的培训、教育,完善保管站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挂牌经营;动员沿街单位将自行车保管站迁入庭院。减少非机动车辆对市容的影响。
(17)应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堆放和管理
(18)、制定城乡结合部达标方案,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活动有安排、记录、效果。
(19)负责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和布点工作
(20)配合工商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乱摆摊点,及市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9、环保局
(1)负责完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2)认真组织宣传《环境保护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逐步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3)制定相关噪声管理规定,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定期巡查,严厉查处夜间违规建筑和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在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5)加强城市大气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
(6)加强对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做到文明施工、净车出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7)按照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持续推进环保“扫黑”行动,实施“蓝天”工程,当年县城大气质量二级天数达到305天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县城生活污染处理率≥50%;环保保护投资指数≥1.5%。
(8)抓好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确保县城无污染源引起的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9)加强对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保证运行率100%,检查重点企业、医院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企业每季不少于1次,有检查记录。
(10)按照监测规范对县城空气、地表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达到创模和双创要求,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10、卫生局(爱卫办)
(1)负责制定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项目达标方案。
(2)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5%,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大中型饭店及小饮食店发证率达100%,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 )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率达98%以上。在所有饮食街和饮食摊群点全面推行餐具集中消毒,规范操作规程,杜绝生熟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管理,严格各项卫生规范,重点落实公共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100%。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经过整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4)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县城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食品卫生整治。集中力量采取分阶段达标的办法,下功夫整治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严格卫生标准,加大监督力度,食品卫生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证的持证率均达到100%,食品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5)加强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水质进行1次全面分析,每月对全县生活饮用水末稍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群、余氯进行监测,有关资料齐全、完整,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可持证率达到100%,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6)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各级开展业务培训、密度监测、消杀防治等工作。督促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规范门诊日志,加强疫情登记和报告,杜绝漏报,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专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全县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8)完善建卡教育机构,全面促进健康工作。按照《县健康教育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医疗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社区、学校、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基层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医疗单位设置卫生知识宣传专栏,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吸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9)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二次供水卫生等工作外,还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要求,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家属区的卫生整洁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优化、美化环境。
(10)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专门的收运系统,各医院医疗废物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废物产生、转运及处理台帐。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现场监督检查,医疗危险废物堆放地有明显标志,建立现场检查台帐,完善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11)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规范管理,使其经营环境、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12)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
(13)配合工商局抓好“六小”行业整治。
11、教育局
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评分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得分的90%。
12、广电局
(1)开辟双创专栏,及时报道双创工作动态。
(2)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双创活动的情况。
(3)电视台要在节目播出的黄金时段,播出双创公益性宣传标准口号。
13、文体局
(1)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2)加强对县城影剧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使其设施、活动内容有利健康,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对各娱乐场所的宣传引导和健康知识教育,有禁烟措施和标志。
(4)把双创宣传列入计划,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14、交通局
(1)制定窗口单位卫生达标方案。
(2)加快新汽车站的建设。
(3)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抓好汽车站内环卫设施建设、日常卫生管理、清扫保洁工作,抓好县城公路沿线卫生管理。
(4)车站要设立永久性双创宣传公益广告牌匾和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并且做到内容定期更换。出租车必须实行温情提示,倡导卫生行为,候车室设立通风良好的吸烟室,而且有劝阻吸烟的管理人员。
(5)车站内配备垃圾清运车和适量垃圾箱,建有符合国家二类以上标准公厕,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6)负责做好县乡公路,乡村道路治理卫生的管理,彻底解决县乡村道的环境卫生和“三堆”问题、占道清洗、等污染环境,影响道路通畅的问题。
(7)解决公交车在城内随意停靠、随意上下人,及时更换停靠牌内的宣传内容,保持停靠牌板面清洁。
(8)加强县乡道路两侧和县城汽车清洗站的管理,制止占道洗车,清洗垃圾乱堆污水乱流等行为,维护清洗场环境卫生。
15、公安局(交警大队)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积极查处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事件,严格管好县城交通秩序。
(2)加强网吧的管理,积极提倡文明上网,杜绝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负责网吧创建达标工作。
(3)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违法行为及“摩的”营运载客等现象。
(4)做好中小学校周围的交通疏导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5)抓好县城宠物管理,建立宠物登记、发证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6)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学生及居民的影响。
16、大市场办
(1)继续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布点任务提高硬件设施标准,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完善集贸市场超市化改造试点,使所有集贸市场退路进场。
(2)加大集贸市场建设力度,完成现有集贸市场进行达标改造,活禽屠宰撤离市场,市场全面达到创建要求。
17、工商局
(1)加大对各类专业市场的监督力度,规范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市场内食品经营管理,保证各类市场卫生达标。
(2)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切实解决店外经营和乱摆摊点问题。
(3)加强广告管理,确保县城城区无烟草广告。
(4)抓好“六小”行业整治,认真查处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清理市场内占道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划分功能区,统一划行归市、统一门牌;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安全管理;配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
(6)加强废品收购市场管理,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垃圾分类明确,定期消毒,台帐齐全,守法经营。
(7)对所有露天储煤场进行治理,县城建成区内禁止新建营业性储煤场。
(8)配合大市场办做好集贸市场改造及建设。
18、粮食局
(1)结合粮食加工和经营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和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提高粮食加工、销售的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认真抓好粮库、粮店、面粉厂的卫生工作。
(3)切实抓好粮食行业灭鼠和防虫害工作。
19、农业局、
做好农村改厕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农田灭鼠等工作。
20、畜牧兽医局
(1)负责抓好上市家畜、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注水肉和病禽肉上市的工作,严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
(2)会同卫生部门搞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1、水利局
(1)负责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和水质监测。
(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控制饮用水卫生导致的地方病传播。
(3)坚持对水厂直接供水人员的年度体格检查,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4)对集中式供水按规定配置消毒设施,保证居民饮用安全放心水。
(5)对自来水厂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
(6)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障水质安全和防治二次污染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7)制定农村供、改水达标实施方案。
22、民政局
做好乞讨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23、国土局
加强县城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确保县城规划区、陵区以内无露天储煤场。
24、旅游局
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点)的净化、美化工作,落实省上安排的旅游景点厕所建设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景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抓好旅游饭店行业单位的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25、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在重大事故。
(2)加强对药品安全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使其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26、商务办
(1)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按行业提出具体达标要求,加大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行业达标要求。
(2)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27、社区中心
(1)督促县城8个居委会,做好双创达标工作。
(2)完善规范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按照社区卫生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社区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等创建工作。
28、团县委
(1)组织全县青年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每月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
(2)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编发健康教育学习资料,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29、工会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职工卫生培训,7培训率达到95%以上,健康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3)加强对足疗行业规范管理,负责足疗行业创建达标工作。
(4)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30、县妇联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大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对妇女进行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利用“母亲健康快车”开展机关、社区、农村妇女的健康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5%。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
1、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本辖区创建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督促检查,保证如期达标
2、沿公路两侧设集市乡镇做好集贸市场规划,另行选址退市还路。
3、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拆除超期临建和违法搭建,营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4、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三堆”,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制定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狠抓农村改厕工作,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建设任务。
6、开展除“四害”活动,使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达标。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标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抓好镇区街景亮化工作,督促沿街门店美化亮化。
8、抓好镇区公厕新建任务,必须完成1座新建公厕任务,新建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标准,缓解群众如厕难的问题。
9、负责辖区大街小巷保洁,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要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10、推广镇区群众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率≥70%(以户计数),垃圾清运率100%,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要做到覆盖率和规范开展消杀工作。
11、开展镇区卫生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落实市场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协同卫生、粮食、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功能建设和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站。
12、加强对镇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管理,落实沿街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及时清除沿街立面野广告,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13、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窗口单位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
14、按照《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及时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建章建筑,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清运和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5、切实抓好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院内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16积极做好示范村建设,抓好村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设施建设,完善村道路面硬化,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
(四)、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城关镇政府要加大街景整治工作力度,使城区主干道路及出入口特色鲜明,沿街建筑物整洁美观、色调形式协调统一;门头牌匾统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样式新颖现代;城市主次干道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街景美观宜人,座椅、果皮箱、城市公厕等完整并体现特色;车行道、人行道、残疾人坡道路面平整;
1、街景整治内容
街景整治主要以村区建成范围内的沿街建筑和市政设施,县城中心区、县城出入口和城市主干道两侧列为整治重点。
(1)建筑立面整治
①清洗。对于立面符合要求的建筑,统一进行清洗。
②粉刷。对于原为外墙涂料粉刷的建筑、立面装饰颜色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水涂料的施工。
③立面装修。对于立面装饰符合设计要求需要补全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干挂石材、塑铝板、真石或贴瓷施工。
④仿古改造。对于西兰路北段(裕华什子至马家坡口)两侧的沿街住宅进行仿唐式建筑改建。
⑤拆除。对于沿街一层土木结构民用建筑、沿街临时建筑、各个单位、企业大门前的低矮附属建筑以及需要进行透空绿化的沿街围墙实施拆除。
⑥针对1—5项工程实施要求,根据西北地理环境及气候特点,借鉴西安、咸阳及周边县区城区主色调设计规划,拟推荐以白色(原有)、灰色、土黄色、赭石色为主色调,由建设局对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建设色调进行一街一景,规划审批。其它与建筑主色调不协调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治。
(2)市政设施的整治
①道路改造。主要针对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改造和修补,电力、电信线缆入地埋设,盲道和残疾人坡道修补。
②道路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更换、补充和刷新垃圾箱、座椅、公交站牌、路灯、路牌等。
③街道绿化。主要包括完整和补植行道树,规整街头绿地。
④杆线规整。对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类类杆、线进行规整,拔除不使用的电杆,对正在使用的电杆进行油漆刷新和整治。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年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层层动员,以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各行业和全县人民的创建积极性。按项目、分行业培养卫生全面达标的亮点单位,并使其连线成片,形成规模。要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线指挥,现场督办双创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时落实,努力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
2、齐抓共管,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在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整体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建,形成强大合力。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带头抓落实,中省驻乾各单位,要切实树立主人翁意识,在抓好自身各项创建工作的同时,坚决服从所在辖区的组织和安排,主动参与全县的各项创建活动。同时,要不断探索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及中小学学生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卫生小区”、“绿色社区”、“园林单位”、“卫生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和“环保志愿者”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受惠者,真正形成全民动手搞创建、万众一心保目标的生动局面。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双创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都要大力宣传双创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创建知识和标准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城各主要街道、沿街各标志性建筑物、公共场所、各窗口单位橱窗、各旅游景点,都要设置双创广告和宣传标语。新闻媒体要开设双创宣传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对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报道,对后进单位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把全县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环保、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县居民卫生和环保意识。
4、加大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县委、县政府把创双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投入上予以重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要引进多种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广泛吸收外来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双创工作的资金投入,为双创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5、加强督查,落实双创工作任务。要强化督促检查力度,严明工作纪律。县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老干部、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双创工作督查考评和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并将双创工作实绩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选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力打造平凉市优良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平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依据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标准,特制定《平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甘肃东部经济强市服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是:在二00五年将平凉城区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在省级卫生城市达标后,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在二00七年将平凉城区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为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期实现创建目标,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下成立七个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督查组:·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秦育国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调度和协调各职能小组的创建工作,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对每个阶段性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检查验收,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等。
市爱卫办在综合协调督查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
2、宣传与健康教育组
组长:姚晓峰秦育国
副组长:市教育局、社保局、广播电视局、平凉日报社分管领导
职责:①、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②、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市容环境组:
组长:刘全裕
副组长:市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崆峒区政府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的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
4、环境保护组:
组长:陈爱民
副组长:市经委、林业局、公安局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5、卫生组:
组长:秦育国
副组长:市质监局、工商局分管领导铁双琳胡世芳石定昌
职责:①、负责检查宾馆、旅店、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点、肉食、冷饮、食品加工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食品从业单位及公共浴池、美容美发、超市、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卫生,督促业户严格按照标准,健全设施,清理环境,加强管理,达到要求标准,同时,负责水质达标。②、落实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指标,负责灭鼠、灭蚊、灭蝇三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除害设施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6、窗口单位卫生组
组长:白堆仓
副组长:陈正荣东西汽车站站长
职责:负责检查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提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按交通秩序的要求标准严格管理,做到经常化。
7、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
组长:戴其勇
副组长: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加强对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管理,确保市区内85%以上的机关、工厂、商店(场)、学校、居民区卫生达标。
三、创建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的实施范围是:东至宝丰村,西至三天门,南至阳光住宅小区,北至火车站,总面积24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
创建工作步骤是:按四个步骤抓创建工作。
第一阶段(五月初至五月底):为宣传动员和任务落实阶段
五月中旬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创建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召开配合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任务,制定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各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六月至八月中旬):为创建工作任务实施阶段。
各创建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凉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方案》中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对照甘肃省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创建工作落实,高质量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综合协调督查组每月要对各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八月下旬):为检查考核阶段
市政府组成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由分管市长带队,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完成省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九月份)为创建验收和表彰阶段
要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的验收,保证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取得省级卫生城市命名的牌子。随后,召开创建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卫生城市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健康教育任务[由宣传与健康教育组负责]
1、在平凉城区选择6个社区,建立6个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达到有健教工作计划,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宣传栏,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有具体办事人员,达到“五有”标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要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2、按照国家教委文件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平凉城区的16所中、小学校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资料,中小学开课率达到100%,教师和学生的健康教育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中小学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
3、在平凉城区的6所医院中,一是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三是对住院病人开有健康教育处方,使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在平凉电厂、水泥厂、和新世纪、金鼎大型商场等企业中,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培训,使职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70%上。同时,在城区消除所有烟草广告,在商场、影剧院、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达到无吸烟、无烟蒂要求。
5、在报刊、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保证每周刊登和播放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同时,要播放《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录音录像带,向市民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由市容环境组负责]
1、对平凉城区的单位和居民区,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使垃圾袋装化达100%要求。
2、在平凉城区“六纵、九横”的主街框架中,选择较隐蔽的位置,按规定建立布局合理的垃圾中转站和安装一定数量的果皮箱,实行垃圾桶密闭管理,达到无蝇蛆、无臭味的要求。同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化运输的要求。
3、加大城区公厕建设改造力度,在三个车站、盘旋路、三里塬、中山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人口密集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成10座水冲式公厕,达到基本消灭旱厕的要求,解决平凉城区蚊蝇密度过高的问题。同时,对建设的公厕,要设置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厕图形符号,公厕达到无蝇蛆、无臭味、无乱贴乱画的要求。
4、落实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达到人人爱护环境,人人有卫生责任的要求。一是向城区所有部门制定印发“周末卫生制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制度的目的;二是与六纵主街和九横主街的单位门店签定责任书,将门前卫生、果皮箱等公用设施管理和绿化带树木、草坪管护纳入责任书管理内容。同时,对单位和门店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和在大街小巷乱倒生活污水。
5、加大市容整治力度,解决城区“三乱”问题;一是将城区所有商贩归行入市,严禁在大街小巷乱摆摊点,解决乱摆的问题;二是在城区车站、影剧院、商场、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开辟并建立固定的停车场和自行车存放点,实行专人管理。同时,在城区的六纵九横主街巷中,设立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禁入标志,取缔“地老鼠”车,控制出租车泛滥,解决车辆乱行、乱停、乱放的问题。三是采取单位管理、公安巡查、和动员群众举报的办法,在清除乱贴、乱画的前提下,加大对平凉城区“办理证件”电话号码整治力度。同时,对城区和机关单位的门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除有禁令、不健康、不规范的标志和广告,解决乱贴乱画的问题。
6、对主街和小巷以及公共场所的路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破损的路面和场地,要进行维修,达到安全、畅通的要求。
7、实施城区绿化建设工程,清除城区主街巷的老化枯萎树木,更新并建立新的绿化带。同时,对城区绿化带树木要进行整型,达到布局合理,树型整齐的要求。
8、对六纵九横主街的建筑物,进行清洗和粉刷,达到清洁美观的要求。
9、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平凉市城区卫生监管员”制度,选派30名卫生监管员,佩戴袖章,印制统一票据,在主街和重点公共场所,对乱吐痰、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随地大小便的市民和游客进行监管,促使人们改变不良习惯。
(三)环境保护任务[由环境保护组负责]
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重点完成城区“三大污染源”的整治任务。
1、城区噪声污染源整治。要在“六纵九横”的主街巷设立严禁汽车鸣喇叭的标志,禁止在学校、医院、机关、商业区和居民住宅区,安装高音喇叭,加强对城区剧院、歌舞厅音响控制和管理。同时,对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机械噪声进行控制,通过以上综治,把平凉城区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2、污水污染源整治。对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源进行化验、监测和管理,对排污超标的企业,要制定限期整治方案,使城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加强对城区饮用水源水质的管理,使城区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烟尘污染源治理.加大对崆峒区水泥厂、平凉火电厂、城区供暖锅炉和城区汽车尾气等废气烟尘的监测和管理力度。使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4、做好城区绿化工作,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公共场所、饮用水和食品卫生任务[由卫生组负责]
1、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力度。一是对城区宾馆饭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使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5%以上,体检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患者调离率达到100%;二是抓好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池的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配备,使客户床铺达到一客一换,美容用盆、毛巾一客一消毒、理发刀具、胡刷一客一消毒,浴池衣裤一客一换一消毒的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同时,在公共浴池,要设立醒目的禁止性病、传染病和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志;三是对歌舞厅要安装机械通风、洗手、茶具面巾消毒设施,并设立吸烟室。
2、加大对居民饮用水管理力度。每月要对自来水厂水质进行一次全面监测;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进行一次检测,总合格率达到98%;水厂直接从事供水的人员,要达到全部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3、加大食品卫生管理力度。对城区所有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副食商场、个体食品摊点、肉食品加工厂和学校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一次全面整治。一是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都要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二是食堂、饭店的操作间要达到食品生熟分开、分类分架存放和防蝇防尘防鼠的卫生管理要求。三是对虹光路、四中巷、南门什字、西郊、新民路等五个规模较大的饮食摊点和蔬菜市场,要进行“三防一消”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卫生市场整治。加大对饮食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使饮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有害有毒和假冒伪劣食品管理力度,使城区经营的食品都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达到无毒无害和无伪劣食品销售的要求。
(五)传染病防治和城区“三灭”任务[由卫生组负责]
1、城区的6所医院门诊,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落实疫情报告、预防消毒和免疫接种三项防疫措施。一是在医院的有关科室要建立疫情报告门诊日志,配备的医生要懂得疫情报告知识。二是在医院要设立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注射一人一针一管预防消毒知识宣传,并要有资料记载;三是医院门诊常规免疫接种四苗、单苗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达到规范要求,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在市人民医院、崆峒区人民医院,建立独设的肠道门诊。
2、市疾控中心要对城区鼠、蚊、蝇密度进行检测,形成完整的检测资料,每月要有完整的检测资料可查。
3、要在城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粮库、医院、学校、机关和住宅区,开展一次集中大规模的灭鼠工作,把城区鼠密度降在2%以下。
4、要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在虹光路、新民路、西郊等三个农贸市场中,设立三个“全市指定鼠药专营点”,调供低毒、高效、安全鼠药,占领鼠药市场,保证城乡居民日常灭鼠用药。同时,要加大烈性剧毒鼠药对生态生命严重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市民对鼠药的鉴别能力,做到自觉不使用烈性剧毒鼠药灭鼠。
5、加大蚊蝇整治力度。要动员组织机关、学校和部队,抓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要对水桥沟、纸坊沟、甘沟、中山桥沟等四个污染严重的沟渠,进行一次清理整治,清除垃圾、杂草杂物,疏通排水渠道,达到沟渠整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的治理要求。二是对城区所有旱厕进行一次维修和清理工作,落实旱厕管理责任制,坚决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在城区公房住宅区和小区住宅区,要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制,及时清除垃圾和杂草,达到住宅区院落和楼道整洁干净卫生的整治要求。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整治,使城区蚊蝇密度降到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六)窗口单位卫生任务[由窗口单位卫生组负责]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抓好平凉火车站、东、西汽车站三个窗口单位的卫生和秩序整治工作。
1、整治站容.要清除三个站区域地面、墙面污垢垃圾、粉刷、装饰建筑设施和站台,加强车站公厕管理,做到日产日清,达到整洁、美观、干净卫生的整治要求。
2、整治秩序。对客车停车场,要划定区域,整齐排放,严禁乱摆乱停;对小商小贩,要划区域经营,加强日常管理,严禁乱摆乱售;对接客的出租车,要设立固定停车场,加强车辆管理,禁止乱摆乱停。
3、配备卫生设施。在候车室、停车场和站门前,要设足够的卫生设备。一是要设立垃圾箱和垃圾筒,达到密闭管理要求;二是在候车室,要设立禁止吸烟标志,落实禁烟和垃圾监管人员,并设立吸烟室;三是将旱厕全部改造成水厕,并实行收费管理。
(七)单位和居民区卫生任务[由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负责]
1、抓好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和住宅区小巷、院落路面整修和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使院落和路面达到无坑洼、无破损的要求。
2、抓好单位“周末卫生日”制度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到有专人管理,有章可循。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环环相扣,必须坚持“政府组织、举市共建、全民共创”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市区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全面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
1、加强领导。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崆峒区政府的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当作搞建设、谋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除以上所列的各项重点任务外,各职能小组要对照省级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例会制度,综合协调组至少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听取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崆峒区政府要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驻平中省直单位和驻平部队,要把创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安排,积极配合。有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市政府将把创建工作作为各单位工作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省级检查中扣分较多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等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平凉电视台和平凉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情况,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对有碍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4、多渠道投入,保障工作经费。市、区财政要保证市“创建”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经费、必需的城市“创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以及必需的办公经费,以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工作经费。同时,采取经营城市、社会资助、企业赞助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投入机制,为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证。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力打造平凉市优良的城市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平凉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依据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标准,特制定《平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甘肃东部经济强市服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是:在二00五年将平凉城区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在省级卫生城市达标后,积极向国家申报,争取在二00七年将平凉城区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为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期实现创建目标,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下成立七个职能小组:
1、综合协调督查组:·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秦育国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调度和协调各职能小组的创建工作,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对每个阶段性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单位和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检查验收,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有关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等。
市爱卫办在综合协调督查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
2、宣传与健康教育组
组长:姚晓峰秦育国
副组长:市教育局、社保局、广播电视局、平凉日报社分管领导
职责:①、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落实各新闻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②、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医院、社区、学校、公共场所、新闻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各责任单位按标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市容环境组:
组长:刘全裕
副组长:市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崆峒区政府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市区环境卫生清理情况、市容市貌的整治情况和绿化美化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分工按时完成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检查。
4、环境保护组:
组长:陈爱民
副组长:市经委、林业局、公安局分管领导
职责:对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检查环境保护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督促各治理单位和责任单位按标准逐条落实。
5、卫生组:
组长:秦育国
副组长:市质监局、工商局分管领导铁双琳胡世芳石定昌
职责:①、负责检查宾馆、旅店、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点、肉食、冷饮、食品加工厂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食品从业单位及公共浴池、美容美发、超市、车站、客运站等场所卫生,督促业户严格按照标准,健全设施,清理环境,加强管理,达到要求标准,同时,负责水质达标。②、落实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指标,负责灭鼠、灭蚊、灭蝇三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全面搞好环境治理、药物消杀、密度监测和除害设施建设,达到省级标准要求。
6、窗口单位卫生组
组长:白堆仓
副组长:陈正荣东西汽车站站长
职责:负责检查交通秩序的整治和提高工作,督导责任单位按交通秩序的要求标准严格管理,做到经常化。
7、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
组长:戴其勇
副组长:石定昌王秀珍
职责:加强对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管理,确保市区内85%以上的机关、工厂、商店(场)、学校、居民区卫生达标。
三、创建实施范围和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的实施范围是:东至宝丰村,西至三天门,南至阳光住宅小区,北至火车站,总面积24平方公里,人口20万人。
创建工作步骤是:按四个步骤抓创建工作。
第一阶段(五月初至五月底):为宣传动员和任务落实阶段
五月中旬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与职责。各创建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召开配合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细化任务,落实任务,制定可行的创建*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各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六月至八月中旬):为创建工作任务实施阶段。
各创建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凉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方案》中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对照甘肃省卫生城市检查验收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创建工作落实,高质量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综合协调督查组每月要对各创建牵头部门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三阶段(八月下旬):为检查考核阶段
市政府组成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组,由分管市长带队,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考核,完成省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九月份)为创建验收和表彰阶段
要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组的验收,保证通过省级卫生城市验收,取得省级卫生城市命名的牌子。随后,召开创建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卫生城市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创建工作主要任务
(一)健康教育任务[由宣传与健康教育组负责]
1、在平凉城区选择6个社区,建立6个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达到有健教工作计划,有固定场所,有固定宣传栏,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有具体办事人员,达到“五有”标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要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2、按照国家教委文件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平凉城区的16所中、小学校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资料,中小学开课率达到100%,教师和学生的健康教育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中小学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
3、在平凉城区的6所医院中,一是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三是对住院病人开有健康教育处方,使医务人员和住院病人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在平凉电厂、水泥厂、和新世纪、金鼎大型商场等企业中,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建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培训,使职工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70%上。同时,在城区消除所有烟草广告,在商场、影剧院、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达到无吸烟、无烟蒂要求。
5、在报刊、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保证每周刊登和播放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同时,要播放《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录音录像带,向市民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由市容环境组负责]
1、对平凉城区的单位和居民区,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使垃圾袋装化达100%要求。
2、在平凉城区“六纵、九横”的主街框架中,选择较隐蔽的位置,按规定建立布局合理的垃圾中转站和安装一定数量的果皮箱,实行垃圾桶密闭管理,达到无蝇蛆、无臭味的要求。同时,达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化运输的要求。
3、加大城区公厕建设改造力度,在三个车站、盘旋路、三里塬、中山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人口密集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成10座水冲式公厕,达到基本消灭旱厕的要求,解决平凉城区蚊蝇密度过高的问题。同时,对建设的公厕,要设置符合国际标准的公厕图形符号,公厕达到无蝇蛆、无臭味、无乱贴乱画的要求。
4、落实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达到人人爱护环境,人人有卫生责任的要求。一是向城区所有部门制定印发“周末卫生制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制度的目的;二是与六纵主街和九横主街的单位门店签定责任书,将门前卫生、果皮箱等公用设施管理和绿化带树木、草坪管护纳入责任书管理内容。同时,对单位和门店产生的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和在大街小巷乱倒生活污水。
5、加大市容整治力度,解决城区“三乱”问题;一是将城区所有商贩归行入市,严禁在大街小巷乱摆摊点,解决乱摆的问题;二是在城区车站、影剧院、商场、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开辟并建立固定的停车场和自行车存放点,实行专人管理。同时,在城区的六纵九横主街巷中,设立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禁入标志,取缔“地老鼠”车,控制出租车泛滥,解决车辆乱行、乱停、乱放的问题。三是采取单位管理、公安巡查、和动员群众举报的办法,在清除乱贴、乱画的前提下,加大对平凉城区“办理证件”电话号码整治力度。同时,对城区和机关单位的门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除有禁令、不健康、不规范的标志和广告,解决乱贴乱画的问题。
6、对主街和小巷以及公共场所的路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破损的路面和场地,要进行维修,达到安全、畅通的要求。
7、实施城区绿化建设工程,清除城区主街巷的老化枯萎树木,更新并建立新的绿化带。同时,对城区绿化带树木要进行整型,达到布局合理,树型整齐的要求。
8、对六纵九横主街的建筑物,进行清洗和粉刷,达到清洁美观的要求。
9、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平凉市城区卫生监管员”制度,选派30名卫生监管员,佩戴袖章,印制统一票据,在主街和重点公共场所,对乱吐痰、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随地大小便的市民和游客进行监管,促使人们改变不良习惯。
(三)环境保护任务[由环境保护组负责]
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重点完成城区“三大污染源”的整治任务。
1、城区噪声污染源整治。要在“六纵九横”的主街巷设立严禁汽车鸣喇叭的标志,禁止在学校、医院、机关、商业区和居民住宅区,安装高音喇叭,加强对城区剧院、歌舞厅音响控制和管理。同时,对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机械噪声进行控制,通过以上综治,把平凉城区噪声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2、污水污染源整治。对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源进行化验、监测和管理,对排污超标的企业,要制定限期整治方案,使城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同时,要加强对城区饮用水源水质的管理,使城区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烟尘污染源治理.加大对崆峒区水泥厂、平凉火电厂、城区供暖锅炉和城区汽车尾气等废气烟尘的监测和管理力度。使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4、做好城区绿化工作,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公共场所、饮用水和食品卫生任务[由卫生组负责]
1、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力度。一是对城区宾馆饭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使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95%以上,体检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患者调离率达到100%;二是抓好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池的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配备,使客户床铺达到一客一换,美容用盆、毛巾一客一消毒、理发刀具、胡刷一客一消毒,浴池衣裤一客一换一消毒的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同时,在公共浴池,要设立醒目的禁止性病、传染病和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志;三是对歌舞厅要安装机械通风、洗手、茶具面巾消毒设施,并设立吸烟室。
2、加大对居民饮用水管理力度。每月要对自来水厂水质进行一次全面监测;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进行一次检测,总合格率达到98%;水厂直接从事供水的人员,要达到全部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3、加大食品卫生管理力度。对城区所有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副食商场、个体食品摊点、肉食品加工厂和学校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一次全面整治。一是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都要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二是食堂、饭店的操作间要达到食品生熟分开、分类分架存放和防蝇防尘防鼠的卫生管理要求。三是对虹光路、四中巷、南门什字、西郊、新民路等五个规模较大的饮食摊点和蔬菜市场,要进行“三防一消”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卫生市场整治。加大对饮食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使饮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有害有毒和假冒伪劣食品管理力度,使城区经营的食品都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达到无毒无害和无伪劣食品销售的要求。
(五)传染病防治和城区“三灭”任务[由卫生组负责]
1、城区的6所医院门诊,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落实疫情报告、预防消毒和免疫接种三项防疫措施。一是在医院的有关科室要建立疫情报告门诊日志,配备的医生要懂得疫情报告知识。二是在医院要设立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注射一人一针一管预防消毒知识宣传,并要有资料记载;三是医院门诊常规免疫接种四苗、单苗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达到规范要求,接种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在市人民医院、崆峒区人民医院,建立独设的肠道门诊。
2、市疾控中心要对城区鼠、蚊、蝇密度进行检测,形成完整的检测资料,每月要有完整的检测资料可查。
3、要在城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粮库、医院、学校、机关和住宅区,开展一次集中大规模的灭鼠工作,把城区鼠密度降在2%以下。
4、要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在虹光路、新民路、西郊等三个农贸市场中,设立三个“全市指定鼠药专营点”,调供低毒、高效、安全鼠药,占领鼠药市场,保证城乡居民日常灭鼠用药。同时,要加大烈性剧毒鼠药对生态生命严重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市民对鼠药的鉴别能力,做到自觉不使用烈性剧毒鼠药灭鼠。
5、加大蚊蝇整治力度。要动员组织机关、学校和部队,抓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要对水桥沟、纸坊沟、甘沟、中山桥沟等四个污染严重的沟渠,进行一次清理整治,清除垃圾、杂草杂物,疏通排水渠道,达到沟渠整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的治理要求。二是对城区所有旱厕进行一次维修和清理工作,落实旱厕管理责任制,坚决做到日产日清。三是在城区公房住宅区和小区住宅区,要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制,及时清除垃圾和杂草,达到住宅区院落和楼道整洁干净卫生的整治要求。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整治,使城区蚊蝇密度降到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六)窗口单位卫生任务[由窗口单位卫生组负责]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抓好平凉火车站、东、西汽车站三个窗口单位的卫生和秩序整治工作。
1、整治站容.要清除三个站区域地面、墙面污垢垃圾、粉刷、装饰建筑设施和站台,加强车站公厕管理,做到日产日清,达到整洁、美观、干净卫生的整治要求。
2、整治秩序。对客车停车场,要划定区域,整齐排放,严禁乱摆乱停;对小商小贩,要划区域经营,加强日常管理,严禁乱摆乱售;对接客的出租车,要设立固定停车场,加强车辆管理,禁止乱摆乱停。
3、配备卫生设施。在候车室、停车场和站门前,要设足够的卫生设备。一是要设立垃圾箱和垃圾筒,达到密闭管理要求;二是在候车室,要设立禁止吸烟标志,落实禁烟和垃圾监管人员,并设立吸烟室;三是将旱厕全部改造成水厕,并实行收费管理。
(七)单位和居民区卫生任务[由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组负责]
1、抓好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和住宅区小巷、院落路面整修和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使院落和路面达到无坑洼、无破损的要求。[本文出自第1-]
2、抓好单位“周末卫生日”制度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做到有专人管理,有章可循。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环环相扣,必须坚持“政府组织、举市共建、全民共创”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市区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全面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
1、加强领导。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崆峒区政府的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当作搞建设、谋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除以上所列的各项重点任务外,各职能小组要对照省级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例会制度,综合协调组至少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听取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崆峒区政府要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驻平中省直单位和驻平部队,要把创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安排,积极配合。有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市政府将把创建工作作为各单位工作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省级检查中扣分较多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文明单位”等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平凉电视台和平凉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情况,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对有碍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形成有利于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4、多渠道投入,保障工作经费。市、区财政要保证市“创建”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经费、必需的城市“创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以及必需的办公经费,以及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工作经费。同时,采取经营城市、社会资助、企业赞助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投入机制,为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证。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国家级卫生城市。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16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0.250毫克/立方米。主要责任部门:环保局5、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主要责任部门:卫生局(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抽查对象: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2、健康教育(7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抽查对象: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3、市容环境卫生(8项)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抽查对象: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粪便处理场等。4、环境保护(9项)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抽查对象: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6、食品卫生(8项)基本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五病调离率的监管力度,无过期食品销售。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冷饮、糕点加工厂,学校、机关、医院食堂等。7、传染病防治(8项)基本要求: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8、城区除四害工作(4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抽查对象: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灭蟑螂:(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基本要求: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抽查对象: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10、民意测验(7项)基本要求: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抽查对象: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残疾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等。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交通部门要加强窗口单位,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烟草广告。3、开展“五小”服务行业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卫生、工商、公安、建设、贸易与粮食、文化等部门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五小”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和消毒管理。4、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工商、贸易等部门要根据《标准》,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对老、旧、小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5、加大城区除“四害”工作力度。建立出台《台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除“四害”经费的投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除“四害”达标活动,在原有灭蟑、灭蚊、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6、开展河道污水治理活动。各区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为载体的河道疏浚整治活动,对沿岸、水系的部分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和在广大农村及污水管网未接入区域,大力推行生活污水无动力、微动力生化处理及土地生态系统处理技术,做到达标排放,水资源回收利用,并清淤河道、绿化河岸。加强对自然山体、森林、河流、湿地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城市卫生管理责任。强化区、街道、社区(村)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城乡结合部卫生、流动摊点管理、“门前三包”、跨门营业、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块块负责,条条监督的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抓紧制订、完善我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单位、居民区爱国卫生工作和行业健康教育等规范化管理,逐步使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逐步推广。五、实施步骤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泛、深入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力争在2005年通过省级考核和国家级调研,并且将创建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工作实施步骤如下:第一阶段:准备落实阶段(2005年1—4月)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卫工作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市创卫办提出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提出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区、本部门落实创卫工作。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申请报告和自查工作总结的有关资料,以市爱卫会的名义向省爱卫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书面申请报告。3、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结合第十七个爱国卫生月,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使城市卫生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4、准备好迎接省爱卫会的暗访调研、评估。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5年5—8月)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3、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针对省爱卫会考核提出的问题,各区及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同时提出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在接受省爱卫会的考核后,力争向全国爱卫会提出创卫申报。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9—12月)1、针对省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考核后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再整改,加强专项整治力度。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3、积极准备接受全国爱卫会的研调和暗访,力争一次研调成功,具备国家考核条件。4、做好各项巩固提高工作。大约在国家调研认可三个月后,全国爱卫会将组织来我市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在2016年的适当时机,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和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区20xx-20xx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区20xx年至20xx年创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根据城区历史及环境现状,按照维护民族文化的连续性、维护区域山水格局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多方配合、注重实效的创建工作思路,结合独具特色的地方民族文化、建筑风格和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增强城市绿地总量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文化名市和最佳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七个方面的达标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具备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力争20xx年内完成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差距
(一)硬件方面的差距
1、城区内总体绿量差距较大。我区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时,绿化总面积为460万平方米,绿地率为30.14%,绿化覆盖率为35.1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平方米。申报省级园林城市成功后,我区又实施了一批绿化建设项目,至底我区建成区绿化总面积为608万平方米,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相比尚需增加绿地面积137万平方米(2,054亩)。
2、城区道路绿化建设有待加强,主城区部分城市干道绿化不达标。如:民主路、福慧路、长水路、祥和片区部分道路。市区道路绿化未形成林荫路效果。
3、市政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如:道路机械清扫率、城市节能照明需进一步加强,做出亮点。
4、园林式单位(小区)与国家标准要求尚有差距,还应进一步开展评审工作。
5、临街单位(小区)拆墙透绿及立体绿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6、交通路网建设有待完善,需打通城区断头路。
(二)软件方面的差距
1、部分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科研活动成果不够明显。
2、绿化养护及管理制度不够配套,绿化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3、创建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
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需尽快启动,痕迹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主要任务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结合××区绿化实际,全区创园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一)硬件建设
1、加大城市建成区公共绿地和生产绿地建设力度。为进一步实现增绿扩绿的目标,一是在城市建成区内。必须协调××区范围内农民返还地、集体土地、空闲建设用地共800亩,争取950亩进行绿化建设(其中:束河街道300亩,争取350亩;西安街道200亩,争取250亩;祥和街道300亩,争取350亩),增绿50万平方米,投资估算2,000万元。此项目实施由政府给予明确各村社返还用地四至界线和地权,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园林局组织协调落实。要求于20xx年3月前完成。二是利用村社零星空地增绿100亩,种植苗木12,600株,投资200万元,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各街道组织实施。三是加强城市生产绿地建设的同时,在建成区范围内协调部分土地,重点建设若干个绿化生产基地,使城市生产绿地相对集中。同时,加大本土苗木的生产及推广,提高苗木自给率。做到常用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少于150种。
2、加快中济公园建设。以中济水库(上、下库)为中心,建设一个综合性公园(设计、建设均须高标准要求),占地571亩,增加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将公园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功能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大型公园,投资估算8,000,万元,由市国上局垫资,××区具体实施,建设成本纳入片区供地成本,在片区开发中收回投资,要求于20xx年3月前实施完成。
3、祥和片区崇文路民族孤儿学校附近建设一块公共绿地。占地l,000平方米,投资估算200万元,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4、祥和片区汽车客运站附近建设一块公共绿地,占地2亩,投资估算200万元,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5、黑龙潭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占地24.
89亩,由玉龙县政府将玉龙县粮食局搬迁安置后,我区结合房地产开发集中绿化,建设一块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投资估算4,694万元,市政府补助l,200万元(前期己补助700万元),要求于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第2页

20xx年12月前实施完成。
6、东干河中段1号空地绿化工程,位于东干河中段居民居住区内,占地6,302平方米,增绿4,235平方米,投资估算417万元,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
7、玉泉路交通宾馆北侧绿化工程,位于玉泉路与香格里苑路交叉口,占地1,900平方米,增绿1,500平方米,投资估算150万元,要求于20xx年8月前完成。
8、北郊棕搁巷道路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南起象山东路北至阳光花园,占地8,600平方米,增加绿地6,000平方米,投资估算688万元,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9、雪山路香江花园二期斜对面建设一块面积不小于l( ),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由市投资公司负责实施,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10、雪山路、象山西路交叉口空地绿化工程,占地7.3亩,拆迁16户,绿地率70%,增加绿地面积3,400平方米。由市投资公司负责实施,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11、实施昌洛河上段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拟建北起大研农场经昌洛河至安通路福慧学校北侧河道整治。总长840米,拟增加绿地面积8,000平方米,由市投资公司实施,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12、结合清溪片区开发,实施清溪水库北侧绿化公园建设,清溪公园北侧绿化拟占地110亩,绿地率80%。增加绿化面积5.
86万平方米,由开发商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及××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13、结合清溪片区金象路建设,在金象路沿线建设一块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由片区开发商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及××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1。年12月前完成。
14、丽月湖公园建设,占地30亩。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结合福象路周边土地开发,实施丽月湖公园建设。项目由××区组织督促片区开发商实施,要求于20xx年8月前完成。
15、加大城区道路绿化建设力度。一是对香格里大道、福慧路至云大旅游学院道路两边的草皮、绿化带进行改造,面积45,427.2平方米,投资2,736万元。二是对象山路沿香格里大道至云大旅游学院道路两边的绿化带后排行道树小白杨进行结构调整,品种为石楠,总投资106万元。三是对建成区范围内的长水路、福慧路、象山东西路、民主路、东干河、七星街等城市道路,有增植双排行道树空间的道路栽植第二排行道树。其中香格里大道种植雪松527株,补植滇朴10株、小白杨17株;象山路种植雪松511株,补植广玉兰79株、香樟10株、樱花4株;民主路种植雪松119株;长水路种植雪松165株,补植梧桐4株;西安路种植雪松312株;香江路种植雪松279株,补种广玉兰71株、小白杨41株;花马街种植雪松107株;瓜玳国种植雪松200株;及其他需要补植的空间实施增植补植,投资估算1,529.94万元,要求于20xx年12月前实施完成。四是在20xx年迎接检查前将城区几条主要街道建设成为盆景花卉景观街。在不能够实施增植补植的地段,采用放置花架的形式增加绿化效果。重点实施福慧路、民主路、长水路等城区主干道。总长3,269米,总投资713万元。五是祥和片区道路绿化改造建设,拟按照原有市规划局制定的道路绿化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并在祥和片区庆云路、吉祥路、吉庆路等道路增植行道树,达到道路绿化标准要求,增加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由片区开发商实施,市规划局及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xx年8月前完成。
16、加强市政设施建设。使用现有设备提高清扫覆盖面,同建设部门要严格把关砂石材料的运输,减少机械损坏率。祥和丽城未铺设人行道砖的部分路段,需尽快完善;实施好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实施太阳能照明改造工程,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使之成为城市亮点,需增配2台城市绿化高空修剪机和1台小型药罐车。
17、加强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评审工作,列出未参加单位和未达标单位的名单,明确整改时限。
18、动员全区城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各自单位庭院绿化改造力度,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改造方案,沿街单位实现拆墙透绿,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改造方案进行绿化改造。列出单位名单,限期改造完成。
19、年内打通城市断头路,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
(二)软件建设
1、完善规章制度。一是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对《丽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调整;二是配合市建设局做好《丽江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三是配合市建设局制订《丽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四是配合市规划局制订《丽江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
2、加强绿化执法力度。一是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根据《丽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加大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绿化施工的验收等工作,使我市园林绿化设计、建设、管理达到先进水平。二是加强小区绿化建设,对辖区内居住小区特别是建设年限较长的小区做g绿化督查,对小区绿化缩水及仍有绿化空间的,督促开发商按规划审批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小区绿量,小区内没有绿化空间的,督促开发商实施异地绿化或收取异地绿化费。三是单位和小区绿化建设达不到标准且确实没有绿化空间的。由单位、开发商进行异地绿化或收取异地绿化费。四是开展第二批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审工作。凡在××区范围的所有单位和住宅小区都必须积极申报,支持创园工作,对推诱和不配合的单位按权属管理实施问责。五是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同时加强绿化保护及执法监督,确保绿化成活率,形成绿化效果。加大管养投入力度,并坚决推行养护市场化运作模式。每年所需公共绿化养护费25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效递增机制。在三朵园林公司已按市场化原则接管部分路段的情况下,加大接管力度。
3、加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在我市中心城区组织几次较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市出入口、公交车站牌站点、学校、超市等人群密集的场所设置广告牌,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公共广告牌等载体定时、定期大力宣传报道园林绿化工作经验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成果。提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
4、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发挥好各自在景观保护工作的职能职责,提供完整的管理痕迹资料。《丽江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加强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和管理,建立细致的保护管理工作台账。
五、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宣传、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二)清明前完成村社空地绿化工作,5月份前完成增补植项目和借地绿化项目种植任务。
(三)重点、重大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限完成。
(四)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全面迎接专家组检查。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及20xx年我市将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针对目前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重点及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抓巩固、防回潮、促落实,努力使我区市容市貌、大环境卫生有较大改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区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市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目的,准确认清和把握当前城管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确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为贵阳市、云岩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主题
强化城市管理,突出重点、难点,提高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创国家卫生城市;
四、总体要求
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针对我区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强化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生活质量,通过加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提高市民公德意识、文明意识、革除陋习等社会治理,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和谐、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最终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计划地开展,成立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兼)
副组长:xx(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xxx(区城管局局长)(兼)
成员:xxx(区城管局常务副局长)
xxx(区城管局副局长、xx办主任)
xxx(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xx(区工商分局局长)
xx(区商务局局长)
xx(区环保局局长)
xx(区建设局局长)
xx(区国土分局局长)
xx(区民政局局长)
xx(区市政所所长)
xx(区环卫站站长)
xx(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中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环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镇镇长)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x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整个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建立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参与工作。
六、行动时间、范围、步骤
(一)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
(二)范围:全区范围内。重点是市容市貌管理(占道经营)、城郊结合部和小街小巷、楼群院落环境整治,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拆除违法建筑,夜间市容市貌管理(夜市等)、建筑工地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制、公厕管理、户外广告及“野广告”整治、供水设施整治。
(三)步骤
总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查找问题。(2月25日—3月5日)
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完善工作资料。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全面整治。(3月5日—3月31日)
按照制定的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积极组织,系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长效管理阶段。(4月1日以后)
通过上阶段的集中系统整治,查漏补缺,再次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措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七、主要工作及责任落实
(一)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垃圾收集容器符合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车站及广场、集贸市场周边无卫生死角;社区和单位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无坑洼积水;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不影响环境;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标准;医疗废弃物转运和集中处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特种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转运和处理记录规范齐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阳台屋顶整洁”、“城市道路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往窗外乱扔乱吐现象,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1、全面开展未达标区域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改造。由各办事处(镇)负责组织按照标准调查本辖区及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容器设置情况。区环卫站负责调查本单位责任区域的垃圾容器的设置情况报区城管局,在市城管局配发的垃圾容器到位后,按标准统一设置。。
2、全面开展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客车站及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开展对责任辖区内主干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楼群院落、33座集贸市场周边、贵阳客车站及大十字、东山、星力百货、广场、铁路沿线、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确保以上区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整治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3、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整治。由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对现有生产垃圾、粪便运输的车辆的密闭化、管理标准化情况进行整治和检查,确保按照环卫作业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及粪便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善垃圾及粪便收集、转运相关资料。
4、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按照市城管局统一安排我区第一季度各办事处(镇)确定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试运行期间只作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共计19个点,在取得成熟经验后全面铺开。
5、开展对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清理整治。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公安牵头,农水、城管配合按照《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好养犬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饲养鸟(鸽)类管理。同时组织对辖区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鸟类在路面、绿地、院落的宠物粪便进行全面清理,规劝并督促饲养人加强对宠物粪便的清理,落实管理机制。
6、开展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镇)责成业主单位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督促业主单位进行清洗、粉刷、修饰,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对临街居民区、楼群院落等建筑物屋顶及阳台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屋顶及阳台管理规范有序,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达到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
6、组织开展对乱扔、乱吐、乱倒、乱排、乱挂的专项处罚行动
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要组织执法队员、工作人员根据《贵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对主、次干道、广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教育、处罚。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
(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开展以“清垃圾、建设施、拆违建、保长效”为重点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有专人保洁,实现“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的目标。
1、全面清除积存垃圾。由各相关办事处(镇)负责,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大营坡周边、东山出路口、旭东路、中坝路、改茶路、三马片区集中开展垃圾大清除行动,全面清理、清运暴露、积存垃圾,不留卫生死角。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面貌总体良好。
2、完善市政环卫设施。由区城管局、办事处(镇)、区市政所、区环卫站负责,对辖区责任范围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进行集中维护、整治,确保道路硬化平整、排水畅通、通行正常。新建、设置的垃圾间、垃圾转运站、公厕、果皮箱、排水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在确保创卫达标的基础上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作好建设工作。
3、强化市容秩序管控。由各办事处(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秩序管控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取缔、规范各类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开展门头广告、野广告专项整治,强力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彻底改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现象。
4、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非法营运较为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非法营运“黑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三)积极完善数字化指挥中心平台建设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81号)和市城管局关于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区级监督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要求,“云岩区须在20xx年4月前完成区级平台的设备采购、安装、场地建设及设备调试”。现在该指挥中心场地已落实,网格与部件的确认已完成,指挥中心12319工作人员招聘已完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四)城区小广告乱贴乱画专项整治
以整治制贩假证、随意张贴、涂写和散发违法小广告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小广告清理整治力度,严查制贩假证行为。
1、全面开展小广告清理、覆盖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以及市政设施上张贴、悬挂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整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和保洁,落实长效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
2、加强小广告电话号码管控。各办事处(镇)对小广告中公示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进行逐一登记、分类、汇总,并将汇总分类情况报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集中移交公安、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处置。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根据市城管局提供的违法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
3、严厉打击制贩假证行为。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根据摸底掌握的制贩假证、假票据、涉黄等违法小广告联系方式和信息,对违法小广告窝点和人员实施严厉打击,力争从源头上根治违法小广告,对散发传播违法小广告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
(五)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做到“待建工地管理规范,设置1.8米以上的实体围墙,场地内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实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制度,无偷倒乱倒现象;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污染城市卫生”,“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达到有关考核要求,并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渣土运输工作。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由区建设局负责,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配合,对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实体围墙、冲洗平台以及场地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杜绝不文明施工的现象。
2、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杜绝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 )(1)由区城管、市交警一大队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做到全天候巡查、设卡守点,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实行机械密闭改装、撒漏污染路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2)区环卫站组建环卫应急队伍,加强城区道路巡查力度,发现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及时安排力量完成清扫工作,并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3、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控。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的监控力度,及时处理市民投诉,重点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交警一大队、区城管局、区环卫站、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六)城区强化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具体负责,沿街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为第一责任人,“门前三包”签定率必须达到100%。做到“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整洁有序”,城区所有街道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容貌秩序明显改善,门前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逐步营造全社会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2、各街道办事处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对辖区各责任主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三包责任落到实处;区城管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知晓率到达100%,。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
(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作业)专项整治
按照“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各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占道经营(作业)、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分类、分时段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区,严格摊区秩序和卫生管理,全面取缔城区主次干道“无证照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其他无证摊贩乱设摊点、马路市场、店外延伸占道经营、机动车违章占用人行道、经营性煤火炉灶”等。
1、全面开展取缔违章占道经营(作业)、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负责,按照规定拟定《云岩区二、三级干道占道摊点设置方案》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照整治标准,开展大规模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全面取缔城区迎宾大道、重点区域、绿化广场以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占道经营(作业)、门面延伸占道、马路市场、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规范二、三级占道经营,强力推进贯城河旧手机市场建设,将延安路、公园北路、富水路等旧手机经营户引入市场经营。同时启动陕西路、红边门、盐务街饮食夜市的规范整治。
2、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辖区交通秩序、停车秩序、行人秩序,严查乱冲、乱行、乱停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取缔和规范严重影响辖区交通秩序,重点是东山、旭东路、大营坡、中坝路、延安巷、山林路等。
2、切实规范早、中、晚饮食摊区的管理。由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制定早、中、晚饮食摊点,摊区设置方案报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管局批准,并切实加强经批准设置的饮食摊区的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炉具、统一招牌、统一时间、统一面积,强化饮食摊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有专门的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保持摊区及周边清洁卫生。给、排水设施完善,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并严禁使用煤火炉灶。早、中餐车及夜市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入场,其中,早餐车收市时间为上午9:30前,中餐车设置时间为中午12:00——13:00,夜市设置时间为19:00后至凌晨。严禁超时经营,提前和超时经营的,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
3、加强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置与管理。由区城管局制定人行道临时停车场的设置方案报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管局审批,根据批准的人行道临时停车场设置方案,按照市政设施的管理要求,对临时停车场地面进行硬化,统一规划,统一标识、划线,指派专人负责,实施规范化管理。对临时停车场以外其它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由区城管局配合交警一大队依法进行严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市交警一大队
(八)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及其它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专项整治
“全面落实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监控体系和快速拆除反应机制”和《云岩区违法建筑管理、控制、拆除责任的规定》,坚决拆除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各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重点工程周边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确保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1、整治内容
(1)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居民区内通道擅自搭建、设置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2)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占压地下管线等建设的违法建筑;
(3)三马片区、两环两路、水东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等建设范围的违法建筑;
(4)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2、集中拆除
(1)自行拆除。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负责做好调查摸底,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拆除方案,向在楼顶平台违法搭建的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违法建筑当事人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积极动员产权单位和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产权单位和违法建筑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督促自拆工作;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筑,由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拆除。
(2)强制拆除。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区城管局制定拆除方案,组织公安、维稳等有关职能部门,强力开展集中统一拆除行动。重点对城区建筑物楼顶平台、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居民区内、城市重点工程周边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20xx年至少拆除10万平方。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相关单位
(九)城区公共厕所专项整治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标准,按照现有公厕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由环卫、旅游、林业绿化、交通、相关办事处(镇)等公厕权属管理单位,开展对城区范围内管理公厕的集中整治行动,在“公共厕所达到《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区环卫站负责的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要求,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确保公厕设置等级符合标准,设施、设备完好,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公共厕所整洁卫生。
1、全面开展公厕设施改造、内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区城管局、区环卫站根据公共厕所整治要求,开展环卫公厕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我区环卫站管理的公厕共计189座,已升级改造66座,尚有123座未升级改造,建议对未达标的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对已经升级改造的66个公厕要做好维修维护,全面整治公厕内、外部环境,确保公厕等级达标,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
2、由区旅游局负责公园景点公厕,区林业绿化局负责绿化广场公厕,各办事处(镇)负责对单位自管公厕(含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厕所)其它公厕权属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对公厕进行全面督促整治,区环卫站作好业务指导,确保各类公厕设施完好、卫生达标。
3、切实规范公共厕所的管理。在加强公共厕所硬件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的同时,各公厕权属管理单位按要求对所管公厕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设立公共厕所卫生监督电话,完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环卫站、区旅游局、区林业绿化局、市客运总公司、相关办事处(镇)
(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
按照市、区职责分工和“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集中开展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无污损、破旧、缺失现象;道路下水道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城区河道管养维护进一步巩固提高”。
1、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专项维护整治保洁工作
(1)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区次干道、人行道进行眨眼板翻修整治,对车行道、背街小巷路面垃圾池的维修维护,确保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道路缘石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现象;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出现破损、缺失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2)对区市政所管理的登高路等25条小街小巷进行翻修整治,按先易后难顺序进行整治。2月底启动50万元以下的整治工作,50万元以上的整治工作完善建设相关招投标工作为尽快开展。同时200座化粪池的整治工作要全面展开。
(3)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城区各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管养和保洁,确保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破旧、缺失的进行清洗、修复、更换;
(4)加强城区掘(占)道施工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材料、机具应当摆放整齐,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全面开展城区排水设施专项整治维护工作
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我区盐务大沟等10条排水大沟进行专项整治维护,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无堵塞、无污水溢流;垃圾及时拦截清涝,不得流入城区主河道,各街巷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道路下水道、排污管道,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全面开展河道治理工作
由办事处(镇)、区林业绿化局负责,加强市西河和贯城河等沿河绿线保护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沿河两岸绿地、乔、灌木等被无践踏、攀折现象,沿河各类绿化广场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良好,无损毁。
责任单位:区市政所、相关办事处(镇)、区林业绿化局
(十一)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
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市区统筹、以区为主,条块结合、全面铺开,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18条主干道由市城管局负责),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存在的“脏、乱、差、杂、残”等突出问题,使我区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的设置规范,达到“科学、规范、美观、亮丽”的要求。
1、开展城区其它道路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由各办事处(镇)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18条主干道云岩范围内(中华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宝山路、浣沙路、文昌路、富水路、贵开路)以外的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普查,严格按照《贵阳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和《贵阳市门头牌匾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逐一督促产权单位、沿街店面自行拆除或整改,不自行拆除或整改不到位的,组织依法集中拆除。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镇)、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十二)城区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管理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单位管理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建立健全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预防疾病和保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2、由区卫生局、区城管局牵头,办事处(镇)负责督促各二次供水单位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工作:
(1)二次供水单位要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备运转正常,有饮水消毒设备;
(2)所用设备及管件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接触水的设施表面光滑平整,不影响水质;
(4)所供水质感观性状良好,不含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
(5)水箱(池)内外有爬梯,有通气管和罩,容积不超过用户48小时用水量,不得渗漏,开口处须高出水箱(池)面5cm,开口位置与大小必须满足内部清洗消毒工作需要,并加盖上锁;
(6)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饮用水管道、大小便槽斗直接连接,溢水管与泄水管不得与下水管连通,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和污染物。二次供水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和消毒,制定设施的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
(7)清洗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水箱(池)的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有清洗、消毒记录,清洗消毒后须经疾控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按照二次供水水质必测项目和增测项目开展卫生检测,水质检测记录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8)强化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3、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整治,确保饮水安全。由各办事处(镇)负责对二次供水本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对现有二次供水设施,分别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
(1)对已具备城市供水条件,但仍然继续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区卫生局责成产权单位限期进行拆除。
(2)对尚未具备城市供水条件,但仍需继续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卫生部门根据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责令其产权单位限期改正直至符合要求。
(3)已经停止使用二次供水的,由区卫监局、各办事处(镇)责成产权单位限期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各办事处(镇)
(十三)建立云岩区城管局“创卫”快速反应机制
针对“创卫”工作城管工作信息不灵、主动性不强、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改变常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政所、区环卫站、各办事处(镇)组建快速队伍24小时值班,通过12319数字化简易平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卫站、区市政所、各办事处(镇)
(十四)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全面抓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镇)执法中队要整合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城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思想。加强执法队伍的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效果。建立城市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六定责任制”、巡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违纪和不作为查处制度等措施,完善案件查处分离制度建设,完善案件查处督查机制、案件查处归档管理,认真履行城市综合执法十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任务,使全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走上新轨道、迈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各办事处(镇)
(十五)加大宣传报道和与媒体沟通工作
由区城管局统筹系统各单位宣传报道工作,系统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亮点等及时报送区城管局。同时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大“创卫”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创卫”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八、检查督促
按照检查督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一)日常检查工作以暗查方式进行,分别由区整治办、区城管局、区委、区政府督察科、区监察局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的记录、取证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月考核由区整治办、区城管局统一组织,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加,实施办事处与办事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相互交叉检查。
(三)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对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市政府“三令制度”。
九、工作方法
(一)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为“创卫”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每月有工作计划,每周有工作安排,突出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
(三)月计划、周安排及工作完成情况以信息的方式报送区城管局,工作完成情况两日一报。
十、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遵照本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振奋精神,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此项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做到守土有责,齐抓共管。
(三)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本计划的要求,制定详尽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难点及长效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必须坚持弹性工作制,确保下班时间内城管工作不留空档。
(五)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路段,现场办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制定奖惩措施,调动城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严肃查处脱岗、上岗不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
(七)转变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各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委会不得随意同意或批准占道摊点,杜绝乱收费的行为。
(八)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观念,发现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不准推诿,转嫁矛盾。
(九)营造执法环境,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为确保执法力度到位,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的反管、抗管现象,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营造良好地执法环境,充分发挥城管、公安联动机制作用,坚决打击阻挠、妨碍依法行政的各种违法行为,为行政执法作好坚强后盾。
附:云岩区城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目标责任分解表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区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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