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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实施方案

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生活中很多重要的事情都需要去提前做好规划。当我们对某项事情无从下手的时候,方案要用现有的知识开发想象力去达到目标。方案可以在我们明确工作目标的同时处理好工作中的重点。写方案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十星级文明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场广大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居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包括:爱国星、致富星、守法星、计生星、教育星、科学星、和睦星、文体星、新风星、卫生星。具体标准按《呼玛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三、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第1版权所有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四、评选方案和审批程序
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自我认星。由职工召开家庭会议,对照创建标准
填报《职工自选表》,评选小组张榜公布职工的自评情况。
2、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全面职工家
属会议,对每户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测评,然后每户填写一张《职工互评表》,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比小组将测评情况第二次张榜公布
3、集中审星。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对各户星级进行重点审议,然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张榜公布初评结果。
4、审批定星。由场党政领导班子对评选领导小组的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逐星审核后,填写“十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全场职工大会,隆重地为获得6—10星户发星级牌。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答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
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年底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初举行集中仪式挂牌表彰外,
对评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职工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星级标准成因各种原因减星丢星的职工,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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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委关于开展“应常态、增信心、强定力、促发展”主题活动的要求,为努力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树立海林良好形象,促进社会人际和谐,根据《黑龙江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精神(黑文明办发(**)2号)深入推进文明城乡创建活动,结合海林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目标,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紧密联系全市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建设相结合,把群众自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倡导文明能致富、诚信能兴家的理念,促进乡风文明,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标准

(一)五爱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关心并积极支持家乡发展。

(二)致富星:懂经营、善管理、会致富,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致富不忘乡邻,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三)科教星:掌握实用科学技术,实行良种良法及规范化种植、养殖;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普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尊师重教,重视智力投入和文化学习,子女接受或已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四)法纪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普法活动;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不沾染黄赌毒;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五)人口星:自觉遵守婚姻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优生优育,无计划外生育;无擅自抱养、遗弃婴儿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按时对儿童进行计划免疫,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六)诚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七)新风星: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践行村规民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尚,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活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八)公德星:倡导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扶危济困,助人为乐,造福邻里,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公益活动;积极完成防汛抗旱、维修道路、农田水利等公益性建设任务。

(九)团结星:敬老爱幼,老有所养,少有所教,不虐待老人和儿童,婆媳关系融洽;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民主治家,家和事兴;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无吵闹、打斗和事非纠纷现象。

(十)生态星:积极参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活动,爱护花木,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室内及庭院周边环境整洁、美化,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护公共绿化资源和自然环境;坚持勤俭节约,节能环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三、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坚持民主性、群众性和公平性原则,按照村民自评、村民小组互评、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评选,由各级文明办对“十星级文明户”授牌。

(二)组织领导。逐级建立由文明办、人民银行、农信社、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组成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逐级申报审核评定,分别评选出省、市(地)、县(区)三级“十星级文明户”。

(三)创建比例。各村各星级文明户至少达到本村总户数的50%以上,其中十星户要达到本村户数的20%。省、市、县、乡级十星户创建比例分别为下一级十星户的20%,其他星级户为50%。

(四)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并根据农户基本情况及获星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在评选届期内发生不道德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取消其“十星级文明户”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农户申报。由村领导小组组织农户申报,农户在“十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中如实填写“农户基本信息”。

(二)村民自评。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并在“十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中的“村民自评”一栏中填写自我认星情况。

(三)村民互评。由村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每户的自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互评,同意票超过70%方可获得评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评星标准,并将互评情况张榜公示。

(四)初审。村领导小组对取得评星资格的农户进行定星,获星文明户至少达到本村总户数的50%(新农村建设一星村达到50%、二星村达到55%、三星村达到60%、四星村达到85%、五星村达到90%以上)。各村从各“星级文明户”中,按照本村户数20%的比例评选确定村级十星级户名单,公示后予以授牌,并上报乡镇领导小组。

(五)复审。乡(镇)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按照20%比例确定乡镇级“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公示后予以授牌,并上报县领导小组。

(六)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户”。县(区)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20%的比例评选确定县级“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公示后予以授牌,并上报市(地)领导小组。

(七)评选市级“十星级文明户”。市(地)领导小组对各县(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20%的比例评选确定市级“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公示后予以授牌,并上报省领导小组。

(八)评选省级“十星级文明户”。省领导小组对各市(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20%的比例,评选确定省级“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公示后,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政策支持

(一)金融支持。对获得“十星级文明户”荣誉并符合贷款要求的农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贷款手续、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与便利;创新推出针对“十星级文明户”的惠农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扩大涉农贷款抵押品种,切实为“十星级文明户”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支持“十星级文明户”创业致富。人保寿险公司可为贷款的“十星级文明户”提供“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优先为“十星级文明户”提供“村干部综合福利保险”服务,承保同时赠送“惠农卡”,让农户享受意外风险保障。

(二)政策扶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施扶贫开发、制定惠农政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十星级文明户”在贷款优先的同时,给予入党优先、入团优先、当兵优先、教育优先、医疗优先、科技示范、实验项目优先等优惠政策。省农委、省体育局对省级“十星级文明户”中致富项目带头人、体育活动带头人所在的村屯(组织)给予项目资金、健身器械(已支持过的除外,只限一次)等不同形式支持。

(三)结对帮扶。各级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严三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在与农村结对帮扶中,要加大对“十星级文明户”的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力度。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幸福文明海林”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确定推荐名单。各在组织基层逐级评选的基础上,按照省文明办分配的名额(牡丹江市100户),于9中旬将推荐省级“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省文明办()。省文明办将颁发奖牌,并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奖励政策。

县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县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为推进文明校园创建,落细落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执教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整体水平,报经县文明委同意,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提高,形成和谐文明的良好育人环境。经过2016年至2020年的持续推进,实现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全县完全小学以上学校100%覆盖,使教育系统争创县、市级文明系统,让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三、基本原则

1、价值引领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活动始终,融入学校制度、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校园文化、活动阵地、环境建设之中,并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

2.、全员参与原则。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要积极参加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要常态推动十星级文明班级、学生、少先队员、宿舍、食堂、班主任等系列创建,长期抓好师生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3、注重实效原则。创建活动要注重内涵建设,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创建活动要做到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过多增加基层负担,贴近师生,使广大师生员工从中受益。

四、实施步骤

创建“十星级文明校园”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细则(2016年6月初—12月底)。这一阶段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十星级文明校园”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各学校要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校园”动员大会,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以点带面(2017年元月初—6月底)。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的创建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根据细则分解任务进行自查自纠,逐步完善软硬件条件,有重点地开展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2017年元月,启动全县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将**一中、深河乡九年一贯制学校、麻家渡镇中心幼儿园列为县级创建示范学校;各乡镇同时全面启动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确定3个以上乡镇级示范点;3月各学校全面扎实开展创建活动;6月进行试点经验总结、表彰示范点。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将根据工作方案和评选细则,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全面铺开(2017年下半年—2020年)。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对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结合年度考核,分层组织评选,根据考评情况,分别授星并挂牌。并从县级十星级文明校园中择优推荐省市级以上文明校园。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开展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提升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文明素质、促进学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县创建十星级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各地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和保障措施,保证创建工作正确方向和工作落实。

(二)围绕标准,强化措施

1、各地各校要围绕《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标准细则》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小学生守则(2015修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县中小学十星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开展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针对师生的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

3、各学校要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校园为契机,积极打造“文明特色窗口”。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班主任、文明宿舍、文明用餐窗口等评选活动,推动校园文明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管理,强化考核

1、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将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十星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在本辖区、本校落地落实。县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2、对于创建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十星级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学校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教职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没有获得县级以上中小学十星级平安校园命名的。

3、创建十星级文明校园是系列十星级文明创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全县教育管理单位要争创文明单位,有教学任务的学校要争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由县文明办发文命名,实行年度申报和命名。获得文明校园的学校享受文明单位的同等奖励。

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实施意见


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市直各系统党委:

为了进一步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建立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根据xx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x组通字[20xx]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目标,通过对党员实行目标化、经常化、规范化的星级目标管理,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党员队伍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孝义转型跨越发展和建设民生幸福型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岗位,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各单位的中心工作、党员岗位职责,把星级管理的落脚点放在实践科学发展、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实上,在全市形成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2、公开评星,严格把关。党员星级评定由党支部组织实施,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考评、结果公示、党(工)委审定、命名表彰等程序进行。

3、动态管理,严格奖惩。评选十星级党员,每年“七一”前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评命名一次,不搞终身制。

三、主要内容

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的,对全市党员实行星级管理,把党员的行为准则和先锋模范作用用“信念宗旨星、权利义务星、学习进步星、开拓创新星、敬业奉献星、服务群众星、勤俭节约星、廉洁自律星、遵纪守法星、文明和谐星”等十颗星的形式规范下来,作为检验全体党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基本标准。

四、星级标准(每颗星10分,共100分)

一是信念宗旨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党忠诚,为民负责,在大是大非面前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权力义务星。自觉行使党员权利,积级主动,以身作则,公道正派;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自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学习进步星。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是开拓创新星。创新意识较强,善于用新观念、新思维、新方法解决发展难题;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工作中有创新,得到干部群众的肯定。

五是敬业奉献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任劳任怨;热爱本职岗位,恪尽职守,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务精湛,业绩突出,上下认同。

六是服务群众星。坚持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各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活动。

七是勤俭节约星。勤俭节约、生活简朴,不奢靡、不铺张浪费,能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

八是廉洁自律星。认真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清正廉洁形象;正确行使职责、权利,不利用工作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坚

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实施意见第2页

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等现象。

九是遵纪守法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党章,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十是文明和谐星。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婚事新办、丧事从简;不搞宗派活动,不拉帮结派,不参加邪教组织。

五、星级评定办法

1、评选十星级党员,每年“七一”前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2、十星级党员原则上按所在支部党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九星级”党员原则上按党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五星级”以下党员按不低于党员总数20%的比例评选。

3、党员星级评定按照考评分值进行。考评总分值为100分,由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考评四项进行打分,分别按20%、20%、20%、40%的权重计算出最终得分。十星级党员必须考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80-90分为九星级党员,70-80分为八星级党员,以此类推,按照星级标准,按内容量化分数,以分数确定得星。

4、市委对评选出的十星级党员进行命名表彰,各基层党(工)委对评选出的九星级党员进行命名表彰,八、七、六星级党员不奖不惩,五星级以下的列为转化对象,制定帮扶措施,并督促其整改;三星级以下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检讨;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的党员,予以劝退或除名。

5、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十星级党员。在干部选拔任用、推荐各级党代表时,十星级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党支部全体党员中五星级(含五星级)以上党员比例不达60%的,党支部不能评定为四星级以上党支部。

六、星级评定程序

1、个人自评。参评党员对自己进行评价,得出评定的单星平均得分。

2、党员互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逐人逐星进行评定,得出党员评定的单星平均得分。

3、群众参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测评,得出群众测评的单星平均得分。

4、支部考评。党支部结合党员平时表现,分别对党员单星表现情况进行打分,作为组织考评得分。

5、结果公示。基层党支部要对党员评星结果进行公示,全面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核实。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6、党(工)委审定。公示期满后,党支部将所属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书面报告基层党(工)委审定备案。基层党(工)委审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呈报对象进行审核,并征求纪检、综治、信访、计生、安监、610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在孝义党建网、孝义组工网、《孝义组工报》进行公示。

7、命名表彰。每年“七一”前夕,对评选出十星级、九星级党员进行命名表彰。

七、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对开展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的认识,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开展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进行,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市直各系统党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具体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推进。

2、培树典型,全面带动。要积极培树开展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评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注意解决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全体党员在争星定级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3、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和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开展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基层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细化十星级党员评定标准,改革创新考评办法,充分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动力,确保争当十星级党员活动取得实效。

百千万婚育文明户活动方案


百千万婚育文明户活动方案

百千万婚育文明户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10年来,我乡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涌现出一些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模范家庭,为鼓动更多的家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省、市、区要求,我乡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推荐评选市、区“百千万婚育文明户”活动,旨在向全社会倡导婚事新办、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等先进、和谐、文明的人口文化和婚育文化,进一步激发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基本国策做贡献的光荣感、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发展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全乡共评市级文明户1户、区级文明户7户,乡级文明户20户,评选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对象为全乡计划生育家庭。

婚育文明户的评选条件如下:

(1)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活动,勤劳致富并积极帮助或带领周围群众发展经济并有一定成效,家庭生活小康(在当地居中等水平以上)。

(3)身体力行、宣传倡导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4)孩子家庭教育良好,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5)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孝敬老人,积极履行赡养或照顾双方父母的义务。

农村男到女家落户或女儿承担赡养父母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评选程序

1、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基层协会会员小组评议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市区二级“婚育文明户”并张榜公布。

2、由乡(镇、街道)计生办或计生协理事会审核并公示后上报区,区级婚育文明户由村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各地按1:1.5的比例报送备选。经区活动领导小组复核后向市推荐。“市级婚育文明户”。市级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3、各单位上报的市婚育文明户先推荐,由区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市级婚育文明户”事迹材料在3000字以内,“区级婚育文明户”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附家庭生活照1—2张,“乡级婚育文明户”事迹材料在800字以内。

4、各单位评选市、区两级“婚育文明户”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备案,并在媒体上刊发光荣榜进行公布,并挂牌表彰。

(三)奖励办法

市、区“婚育文明户”分别由市、区统一挂牌,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市、区婚育文明户不重复评选设奖。评选出的“婚育文明户”优先享受区里安排的发展生产小额贷款、“双学双比”等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优先享受区计生协的生育关怀和项目扶持。

三、活动安排

(一)20xx年6月1日—6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二)20xx年6月15日—6月30日,村(居)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区级复核并上报市;

(三)20xx年7—8月,市复核、评估;

(四)20xx年9月,表彰挂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乡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为组长,计生、团委、妇联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计生办承担具体事务。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复核公示挂牌表彰等工作。

(二)大张旗鼓做好宣传发动。6月中上旬是全乡“百千万婚育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结合育龄妇女底数核查、孕情跟踪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等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婚育文明户评选活动,让先进文明的婚育文化逐步引导育龄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的转变。

(三)面向全社会做好典型宣传。各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典型,进一步扩大婚育文明户家庭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影响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实行计划生育就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工商局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实施方案


工商局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实施方案


为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统领,以提高经营户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核心,以促进社会信用建设为目标,以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深入开展为重点,大力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督促经营户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利的意识,努力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创建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区局成立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领导小组。组长:孙新政,副组长:马铮、庄建军、祖光峰。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城区各工商所所长。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股。办公室主任马铮(兼任),副主任杜永红、怀禾。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创建“文明诚信工商户”活动的组织、检查和评比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拥有合法主体资格且成立一年以上的经营户。
(二)文明诚信经营户标准:
1、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证照明示、依法经营;
2、文明服务、热情待客、保质保量,不诈不哄;
3、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照章纳税;
4、以诚为本,恪守商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
5、经营场所洁净、整齐美观、商品摆放有序;
6、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活动,
7、致富思源、扶贫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
8、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传销等违法活动。
9、食品经营者履行建立并执行进货台账(票证通)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较好。农资经营者履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较好。
10、近一年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行政部门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在司法机关无违法记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无投诉记录。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日至6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工商户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荐评选阶段(7月1至7月31日)
各工商所应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标准和要求,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进行筛选,并于8月10日前,向区局推荐2户,推荐时提交以下资料:
1、《谯城区工商局文明诚信工商户申报表》;
2、被推荐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前置审批复印件);
3、被推荐的工商户的先进事迹。(提交资料均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
(三)公示表彰阶段(8月中旬)
对推荐上报的经营户,区局将集中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文明诚信工商户”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文明诚信工商户”评选活动,是我局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督促其文明诚信经营,推进市场信用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
(二)明确目标,扎实开展评选。各工商所要以加强经营户信用建设,推进市场信用建设,提高经营户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为目标,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宣传、引导、教育、督促、规范其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积极参与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的有效载体。
(三)严格标准,精心组织评选。此次评选活动,区局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工商所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严格对照标准、好中择优、严把质量、宁缺勿滥,被推荐的工商户要真正有代表性、群众性、典型性、示范性,以发挥“文明诚信工商户”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和辐射作用。

中学文明班级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文明班级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班级管理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发挥班主任班级管理的指导作用,调动班主任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树立“我为班级添光彩”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合作意识,进而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强化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规则

1.全员育人,全员管理原则:量化管理细则的管理者是二中所有教师员工,每一位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担负起对学生教育的责任。

2.首遇教育原则:育人是每一位教师的神圣职责,每一位教师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发现违纪情况下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3.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每位教师对学生本着教育第一,教育为主的原则,关注学生成长。

4.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反馈,公开透明原则。值班人员及老师做到公平,公正不歪曲事实,并做到一视同仁。

三、考核项目

1遵章守纪 2.学风成绩 3.卫生保洁 4.文明礼仪

四、考核办法及班津发放

1.由学生会及值日组全体成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2.每班每天原始100分,考核采用扣分,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按考核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当月公布结果,并放大张贴。

3班津发放办法

各班每月保底津贴60元。第一名100元,第13,14,15名各60元,2---12名浮动津贴计算办法如下:班津=20÷(第一名分数-第13名分数)×(每班分数-第13名分数)+60元。

五、考核细则

(一)遵章守纪

1教室规范

1.)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早(5:30)上午(8:00)下午(1:00)进入教室学习,迟到者每人扣2分(特殊情况应出示请假条)

2)上课迟到扣2分,旷课扣5分(有请假条除外)

3)课间出校门、上课、午休出教室或操场每人扣5分

4)校园内追逐打闹、吹口哨、在教室大声喧哗每人扣5分

5)课堂上看与本堂课无关的书籍、睡觉、吃东西、说闲话等每人扣2分

6)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老师、不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每人扣5分

7)上课铃响,学生立即就座,仍有说话者每班扣5分

2 寝室规范

1)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寝室,违者扣2分每人

2)熄灯后寝室有小声说话者扣班级5分,严重者扣除10分

3)熄灯后若点灯、吃东西、梳头等扣2分每人

4)没有按时到达寝室者扣2分每人

5)寝室内私拉乱接电器、使用明火扣5分

6)寝室门窗若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并扣10分

3饭场规范

1)学生不得用现金买馍,违者扣5分每人

2)学生领馍、买菜必须排队,不得加队和拥挤,否则每人扣5分

3)学生接水不得拥挤,有故意者每人扣5分

二)卫生保洁

1教室

1)地面墙壁洁净,教室内外无纸片杂物,发现杂物每处扣除1分

2)不能乱画,乱刻一处扣2分

3)门窗洁净,晚自习放学后,学生离校后有一扇窗未关扣除5分

2卫生区及寝室

1)每天打扫一次,在上午8:00及下午1:00发现一纸片每处扣除2分

2)操场、男女寝搂、厕所、餐厅、教师住室院 星期一或星期四间查卫生平时有纸片者每处扣1分

3)床排放整齐,卫生用品排放有序,寝室内不乱拉绳子,地面无杂物,否则每处扣2分(每周查一次,星期一或星期四午间辅导)

三)学风成绩

1学风班风

1)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氛围浓厚,否则扣除2分

2)学校听课学生举手回答问题不超过30%扣除5分

3)宣誓缺一次扣除2分

2学校考试

1)四个班按名次高低依次积8、6、4、2分,两个班依次积5、3分,五个班依次积10、8、6、4、2分(复读班高出第一名5分获奖,以百分制标准)

2)进步幅度

⑴保持第一名计10分

⑵保持第二名且与第一名分差小于2分者计10分

⑶与第一名班级分差比上次缩小计10分

⑷各科取前40名,八年级20名,九年级50名,超过平均数一名计2分

⑸以上不重复计算,考一科按一科算,考多科最高积10分(必须每月有考试科目)

3作业批改

1)作业全收全改,缺一本扣一分

2)作业洁净,字体工整,抽查10本发现脏乱,字体潦草扣1分每本

3)作业批改不认真,批语不具体,简单,缺乏针对性,鼓励性批语少扣1分每本。(科任老师批改情况与班级挂钩)

四)文明礼仪

1)穿戴奇装异服,染发佩戴首饰者每人扣5 分

2)谩骂他人,侮辱他人,给他人起绰号者每人扣2分/人

3)早操、集合秩序混乱者扣5分。

4)发现酗酒、携带烟并吸烟者每人扣5分

5)敲诈或偷窃他人财物每人扣5分。

6) 讲话不文明、讲脏话每人扣2分

7)乱扔纸片、食品袋、杂物者每人扣5分。

8)自行车放置无规则,每人扣2分。

9)翻爬围墙者每人次扣10分。

10)放学没有出入证或借他人出入证每人扣2分。

11)校内骑自行车每人扣2分

12)流失一人,从每月最 后得分中扣除2分

13)教室门窗玻璃损坏扣除5分,并要及时维修。

五)加分类

1、班级人数每增加一人,每月加2分

2、文体活动获县、镇、校奖励者为班级加10、5、3分。

3、主动捡拾校园内杂物、拾金不昧加1---3分(弄虚作假,扣除10分)。

4见义勇为、制止他人违法行为每人加5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不能被评为文明班级。

1)学生在校期间进入网吧者。

2)有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班级

3)聚众打架者(三人以上含三人)

4)班级学生流失三人以上的班级

5)学生有违法行为被派出所训话的班级

6)发生重大事故的班级

七)检查方法

1)卫生由学生会检查,其他值班人员负责当天一切相关事务检查和登记,将检查结果汇总于周日领导组会议。

2)*支书、*书记负责全面公平,由**校长、**会计负责文明礼仪统计,**校长和**主任负责统计遵章守纪分数。**校长、**书记负责卫生保洁,**校长、**主任统计学风成绩分数。**主任最后汇总。

3)遵章守纪占30%,学风成绩占30%,卫生保洁占20%,文明礼仪占20%。实行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一月一评比。

备注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不妥之处进行研究修改。

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方案


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方案

为积极我县“同建同治”工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正气,倡导文明新风,增强城区经营户合法文明经营意识,提高文明经商素质,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县城规划区个体经营户中开展 “五好文明经营户” 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讲文明、爱卫生、遵法纪、守诚信、树公德,争做文明**人”为主题,以提高全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提升**形象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五好文明经营户”典型,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宜居**、和谐**、美丽**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目的意义

通过在城区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城区经营者及县城居民树立城市意识和文明经营意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逐步养成“守规章、讲秩序,爱环境、讲卫生,重修养、讲素质,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习惯,使县城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县城区“五好文明经营户”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古吉同志兼任。负责评选活动的准备、实施与资料收集。

四、评选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商业门店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五、评选方式

(一)采取每月进行一次小评,每季度进行1次评选。

(二)每个季度评选出 “五好文明经营户”,将其姓名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表扬,公示期为一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在公示期内出现群众举报,对评选产生质疑的经营户,我局将取消其“五好文明经营户”资格,并收回其荣誉牌匾。

(四)“五好文明经营户”采取流动评选的形式,每月进行1次小评,对小评不合格的经营户,荣誉牌匾将由县行政执法局收回。

(五)连续三次以上评选为“五好文明经营户”的经营者,将被评为本年度“五好文明经营之星”。

六、评先标准

(一)城区沿街单位、商家、居民应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要求,不得门前出摊、占道经营,不得在店外堆放和摆放商品、物料及其他设施,并保持周围清洁卫生、配置密闭式垃圾容器。

(二)设置店招和户外标志应主动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设置;经批准设立的户外广告应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霓虹灯门头及电子显示标识要保持字体完整,不规范和破损的店招、户外标志请自行拆除或更新;不得在店门及橱窗上(含玻璃橱窗内)乱张贴、乱涂写。

(三)沿街巷道口距主干道2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占道摊点;沿街商家自备的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不得放置于店面以外。

(四)临街店面不得在人行通道和店外放置遮阳伞及拉扯防晒网等遮阳设施。

(五)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户必须对排放的油烟、污水、污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泔水应统一收集,密封清运,集中消纳,不得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和垃圾收集设施。

(六)请自觉爱护环境卫生,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拉级,不要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拉级,不要随意移动、损坏垃圾容器;不要在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拉级。

(七)在商业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影响周围单位工作或居民休息。

(八)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进行以机动车、行人为载体的商业巡游宣传、促销、咨询、募捐等活动。

(九)沿街门店禁止擅自装修,经过审批进行装修的,要按规定进行围挡,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

(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或随意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排放污水、油污。

(十一)禁止占用城市人行道及道路进行下棋、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七、奖励办法

(一)被评为季度“五好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由县行政执法局授予“五好文明经营户”流动牌匾,在该商户显眼位置进行悬挂。

(二)被评为季度“五好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在悬挂流动牌匾的同时,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被评为年度“五好文明经营之星”的经营户,由县行政执法局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户。

星级护士考核评选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2010年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通知精神,体现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为护士提供良好的激励机制和竞争平台,提高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护理工作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持续上升。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从2010年8月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明星护士评选活动,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 考核程序

1、医院成立考评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组成。

2、各护理单元成立考评小组:由各科护士长、护士代表组成。

3、建立星级护士考评标准。

4、召开护士大会,作星级护士评比活动动员。

二、 考评办法

1、星级设立:共分五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每个星级的设定,按考核成绩(百分制)确定。

无星级 <85分------为无星级护士

一星级 85--89分----为基本达标规范服务

二星级 90--94分----为良好规范服务

三星级 95分以上----为优质规范服务,理论考核必须≥95分,操作考核必须≥95分。

四星级 连续两个季度评为“三星级护士”的,直接晋升为“四星级护士”

五星级 达到“四星级护士”,明年四月份全院进行全能竞赛考核,评出“五星级护士”,在“5.12护士节”进行表彰和授星。

2、评选范围:具有执业资格的在职、在岗护士(护士长、见习期护士不参加“星级护士”评选)。属于照顾岗位的护士也不参加星级护士的评选(体检科、医保办、胃镜室、医院职能科室、病案室、B超、口腔科、血透室、供应室、洗衣房等)。

3、考评时间:科室按标准每月考核一次,护理部每季度综合评选一次。

三、 具体考评标准及内容

星级护士评选不搞终身制,采取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每季度进行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激励机制,营造讲奉献、比服务、比技术、争星级的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具体内容如下:

1、行为规范(15分):着装规范、文明用语,自觉执行亲情服务举措。

2、工作质量(35分):认真落实本班岗位职责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确保护理安全包括:岗位职责、分级护理、专科护理、消毒隔离、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健康宣教、护理文件书写等。护士长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有反馈、有改进要求。

3、劳动纪律(25分):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院科会议,无迟到、早退,无私自换班,组织观念强,服从科室安排。

4、满意度测评(15分):病人、护士长、医生满意度测评≥95%

5、专业技能(10分):理论考试合格闭卷为60分,开卷80分;操作考核合格为85分(以科室考核及护理部考核为依据);继续教育年度学分达标。

四、实施时间:

从本年度8月开始,第一个月考评分值达到90分以上者,9月份评为“二星级护士”;连续三个月分值达到95分以上者,可评为“三星级护士”;连续两个季度(半年)评为“三星级护士”的,直接晋升为“四星级护士”;“四星级护士”每年四月份全院进行全能竞赛,评出“五星级护士”(不超过全院参评总人数的10%),并在“5.12护士节”进行表彰和授星。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积极参加护理专业本科学习,一年内取得3一4门单科结业者加1分,获得毕业证者加2分。院级护理理论考试前 l0名加0.5分,操作考核前5名加0.5分。

2、积极参加院内外各项竞赛活动 ,获得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优胜奖加O.5分。

3、承担一次院、科业务讲座分别加0.5分,O.2分。

4、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一篇加2分,第二作者一篇加1分,参加论文交流l篇加1分。

5、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者一项加3分。

6、因工作需要主动加班一次加0.2分,加夜班者一次加0.5分。在同等条件下,每个月上夜班达到8天者加0.5分,达到IO天者加1分。

7、制止护理差错者,一次加1分。堵死一起中度缺陷加2分,堵死一起重度缺陷加5分。8、给科室及医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加1分。9、每个月全勤者加l分。

l0、收到病人锦旗、表扬信者,一次加1分.11、获得医院年度先进个人者,一次加1分。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给予扣分、降星或取消“星级护士”资格

l、在工作中违纪违法:违反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引起不良后果、引发护理纠纷,损坏医院形象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及待遇,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医院“星级护士”评选。

2、严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及待遇,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医院“星级护士”评选。

3、本季度内如有病假在l5天以上,旷工1天以上.事假超过5天者,取消“星级护士”资格,不得参加本季度评选。

4、当月连续病假6天以上、事假2天者,降低星级一级。

5、工作时间从事工作以外活动、吵架、值中班夜班睡觉者,降低星级一级。

6、违反以上条款,除进行上述处罚外,情形严重者,将对照《医院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七、“星级护士”的待遇

根据评定的星级,按劳取酬,优劳优得。

l、在各病区设立“护士明星榜”专栏,张榜公示,佩星上岗,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

2、科内按月发放星级护士绩效津贴:四星级护士享受150元;三星级护士享受100元;二星级护士享受50元,一星级护士不奖不惩。

3、获得“五星级护士”者,由医院授予荣誉称号,在晋升职称、竞争上岗、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医院每月发给专项奖300元。

4、无星级护士,科内每月扣发奖金50元。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市场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商户文明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倡导“文明和谐市场建设大家共同参与”新风尚,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市场经营户中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凡在市场内从事果蔬、粮油、水产、调料、餐饮、肉蛋禽及日杂百货等的各类商户,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步骤
评选分:宣传发动、自荐推荐 、汇总评比、张榜公示、命名表彰五个步骤。
1、宣传发动(12月15日--12月19日):由市场维护班牵头开展宣传活动。采用广播、电视大屏幕、上门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目的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吸引广大商户积极踊跃参与。
2、自荐推荐 (12月20日-12月24日):采取市场商户自荐或联名推荐、市场举荐等方式提交申报申请,并由市场结算厅初审,确定初步入选对象,上交办公室,参评商户须提交200字左右的申请材料,材料户需陈述清楚个人基本情况及自己从事的经营项目、规模、从业人员、每天经销量等情况。
3、汇总评比:(12月25日-12月26日)在初审基础上,召开总评会议,对照参评要求,严格审查,确定候选商户。
4、张榜公示(12月27日-12月30日)利用广播、电视大屏幕、橱窗报栏等对候选商户进行公示,接受顾客、员工和商户的意见建议,对公示期内外界意见较大者,取消参评资格。
5、命名表彰:对通过评选的商户,由**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命名表彰,授予“2018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同时邀请市、区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其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以达到扩 大影响、增强社会认可度的目的。
三、评选标准
1、热爱市场、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全年无少斤短两、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问题。
2、自觉接受市场管理,按时交纳各种税费,无不良记录和举报。
3、爱护市场公益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交易区内秩序良好,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4、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全年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热心参与市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6、按规定及时检验计量器具。光明磊落,文明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头脑灵活,精明能干,善于捕捉市场信息,经营效益良好,对市场贡献大。
四、管理方式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每年一次,评选比例每个区域控制在10%-15%之内,实行动态管理。年内发生问题,一般性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谈话诫勉、第三次取消其荣誉;发生重大问题,如治安事故、消防事故、欺诈行为、短斤少两、与市场发生无原则纠纷、商户及外界中影响较差的,直接取消其荣誉。 ****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村“五好家庭”“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村“五好家庭”“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西郊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村开展遵纪守法好、爱岗敬业好、孝老爱亲好、勤俭持家好、热心公益好等“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势的要求,通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活动,挖掘一批先进家庭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西郊村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五好家庭”单项评比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本村、本组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文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

(一)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邻里和谐、勤俭持家、爱护环境、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参加“五好家庭”的评选,然后在入选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2018年度西郊村“文明家庭”户。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按户数的6%左右评选产生“五好家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在全村已评定的“五好家庭”中评选产生10户左右“文明家庭”户(暂定原木港6户,原万许4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孟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郊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0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3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19年1月1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19年1月下旬对当选“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上来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选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五好家庭”和“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1071511127#qq#com;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联系人:邵冬萍 曹艳霞

联系电话:85422098

西溪景区西郊村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0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林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评选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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