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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乡镇实施方案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

世界会向那些有目标和计划的人让路。为了让项目能达到我们预想的结果,我们须要制定一份详细方案,任何一份方案都是为了 “解决问题” 或 “产生作用”而存在。方案包括哪些部分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市场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商户文明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倡导“文明和谐市场建设大家共同参与”新风尚,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市场经营户中广泛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凡在市场内从事果蔬、粮油、水产、调料、餐饮、肉蛋禽及日杂百货等的各类商户,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步骤
评选分:宣传发动、自荐推荐 、汇总评比、张榜公示、命名表彰五个步骤。
1、宣传发动(12月15日--12月19日):由市场维护班牵头开展宣传活动。采用广播、电视大屏幕、上门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目的步骤等进行广泛宣传,吸引广大商户积极踊跃参与。
2、自荐推荐 (12月20日-12月24日):采取市场商户自荐或联名推荐、市场举荐等方式提交申报申请,并由市场结算厅初审,确定初步入选对象,上交办公室,参评商户须提交200字左右的申请材料,材料户需陈述清楚个人基本情况及自己从事的经营项目、规模、从业人员、每天经销量等情况。
3、汇总评比:(12月25日-12月26日)在初审基础上,召开总评会议,对照参评要求,严格审查,确定候选商户。
4、张榜公示(12月27日-12月30日)利用广播、电视大屏幕、橱窗报栏等对候选商户进行公示,接受顾客、员工和商户的意见建议,对公示期内外界意见较大者,取消参评资格。
5、命名表彰:对通过评选的商户,由**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命名表彰,授予“2018年度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同时邀请市、区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其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以达到扩 大影响、增强社会认可度的目的。
三、评选标准
1、热爱市场、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全年无少斤短两、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问题。
2、自觉接受市场管理,按时交纳各种税费,无不良记录和举报。
3、爱护市场公益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交易区内秩序良好,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4、安全措施到位,邻里关系融洽,全年无治安、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5、热心参与市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6、按规定及时检验计量器具。光明磊落,文明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7、头脑灵活,精明能干,善于捕捉市场信息,经营效益良好,对市场贡献大。
四、管理方式
“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每年一次,评选比例每个区域控制在10%-15%之内,实行动态管理。年内发生问题,一般性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谈话诫勉、第三次取消其荣誉;发生重大问题,如治安事故、消防事故、欺诈行为、短斤少两、与市场发生无原则纠纷、商户及外界中影响较差的,直接取消其荣誉。 ****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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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明诚信业户 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我县开展评选文明诚信业户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诚信体系为目标,以文明经营为基础,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市场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市场信誉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繁荣肇州经济做出贡献。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2005年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在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经营场所的个体业户中进行,年内在县城内评出20——40个文明诚信业户,在各乡镇评出30 户文明诚信业户。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分文明诚信业户和文明诚信业户标兵两个级别。文明诚信业户具体标准如下: (1)守法经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要位置出示营业执照或核定的其它标志,人证相符。经营者按照规定履行商品退换制度。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持有其它必要的合法证件。认真执行税收、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文明礼让。经营者要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不得强买强卖,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对待顾客冷、冲、硬、横,做到笑脸相迎、热情待客、礼貌相送。 (3)诚信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帐,按照规定制度使用信誉卡,不得有掺杂使假、设托诱导销售、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欺诈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符合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问题。 (4)洁净环保。经营场所的要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室内要宽敞明亮、清洁干净。室外要使用规范牌匾。要按要求认真执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花草树木管护、包公共设施管理、包无乱涂乱画)制度,积极参与到城镇建设之中。 (5)热心公益。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火、防盗、安全通道等设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要积极参与“四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真正树立起个体业户的良好文明形象。 三、方法、步骤 本活动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工商局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4至5月份将评选方案印发到参评个体业户当中。 2、组织争创。由宣传部文明办和工商局深入到各个体业户中指导争创,并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推广。(6至7月份) 3、组织申报。申报文明诚信业户采取自荐与推荐的方式进行。自荐是指个体业户直接向工商局提出创建文明诚信业户的申请。农村个体业户由各乡镇党委会同工商所组织评选,并向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推荐(8至9月份)。 4、组织考核认定。采取联合检查抽查的形式进行。将成立由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与暗访的形式对申报业户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后要征求县地税局、国税局、建设局、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要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记录、在消费者协会有违规投诉记载、不按规定缴纳税收的、不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个体业户要实行一票否决。 5、表彰命名。对于考核认定的个体业户将以县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命名,颁发牌匾,并有选择地在媒体上宣传先进事迹。

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方案


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方案

为积极我县“同建同治”工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正气,倡导文明新风,增强城区经营户合法文明经营意识,提高文明经商素质,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县城规划区个体经营户中开展 “五好文明经营户” 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讲文明、爱卫生、遵法纪、守诚信、树公德,争做文明**人”为主题,以提高全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提升**形象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五好文明经营户”典型,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宜居**、和谐**、美丽**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目的意义

通过在城区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好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城区经营者及县城居民树立城市意识和文明经营意识,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逐步养成“守规章、讲秩序,爱环境、讲卫生,重修养、讲素质,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习惯,使县城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县城区“五好文明经营户”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局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古吉同志兼任。负责评选活动的准备、实施与资料收集。

四、评选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商业门店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五、评选方式

(一)采取每月进行一次小评,每季度进行1次评选。

(二)每个季度评选出 “五好文明经营户”,将其姓名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表扬,公示期为一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在公示期内出现群众举报,对评选产生质疑的经营户,我局将取消其“五好文明经营户”资格,并收回其荣誉牌匾。

(四)“五好文明经营户”采取流动评选的形式,每月进行1次小评,对小评不合格的经营户,荣誉牌匾将由县行政执法局收回。

(五)连续三次以上评选为“五好文明经营户”的经营者,将被评为本年度“五好文明经营之星”。

六、评先标准

(一)城区沿街单位、商家、居民应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要求,不得门前出摊、占道经营,不得在店外堆放和摆放商品、物料及其他设施,并保持周围清洁卫生、配置密闭式垃圾容器。

(二)设置店招和户外标志应主动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设置;经批准设立的户外广告应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霓虹灯门头及电子显示标识要保持字体完整,不规范和破损的店招、户外标志请自行拆除或更新;不得在店门及橱窗上(含玻璃橱窗内)乱张贴、乱涂写。

(三)沿街巷道口距主干道2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占道摊点;沿街商家自备的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不得放置于店面以外。

(四)临街店面不得在人行通道和店外放置遮阳伞及拉扯防晒网等遮阳设施。

(五)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户必须对排放的油烟、污水、污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泔水应统一收集,密封清运,集中消纳,不得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和垃圾收集设施。

(六)请自觉爱护环境卫生,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拉级,不要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拉级,不要随意移动、损坏垃圾容器;不要在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拉级。

(七)在商业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影响周围单位工作或居民休息。

(八)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进行以机动车、行人为载体的商业巡游宣传、促销、咨询、募捐等活动。

(九)沿街门店禁止擅自装修,经过审批进行装修的,要按规定进行围挡,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

(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机动车维修、清洗经营,或随意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排放污水、油污。

(十一)禁止占用城市人行道及道路进行下棋、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七、奖励办法

(一)被评为季度“五好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由县行政执法局授予“五好文明经营户”流动牌匾,在该商户显眼位置进行悬挂。

(二)被评为季度“五好文明经营户”的经营户,在悬挂流动牌匾的同时,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被评为年度“五好文明经营之星”的经营户,由县行政执法局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户。

*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文明委决定在我县开展评选文明诚信业户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诚信体系为目标,以文明经营为基础,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市场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市场信誉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市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为繁荣肇州经济做出贡献。二、评比内容及标准2005年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在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经营场所的个体业户中进行,年内在县城内评出20——40个文明诚信业户,在各乡镇评出30户文明诚信业户。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分文明诚信业户和文明诚信业户标兵两个级别。文明诚信业户具体标准如下:(1)守法经营。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在显要位置出示营业执照或核定的其它标志,人证相符。经营者按照规定履行商品退换制度。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持有其它必要的合法证件。认真执行税收、工商管理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2)文明礼让。经营者要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不得强买强卖,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对待顾客冷、冲、硬、横,做到笑脸相迎、热情待客、礼貌相送。(3)诚信服务。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帐,按照规定制度使用信誉卡,不得有掺杂使假、设托诱导销售、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欺诈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符合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违规问题。(4)洁净环保。经营场所的要达到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室内要宽敞明亮、清洁干净。室外要使用规范牌匾。要按要求认真执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花草树木管护、包公共设施管理、包无乱涂乱画)制度,积极参与到城镇建设之中。(5)热心公益。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火、防盗、安全通道等设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要积极参与“四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真正树立起个体业户的良好文明形象。三、方法、步骤本活动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工商局组织实施。1、宣传发动。4至5月份将评选方案印发到参评个体业户当中。2、组织争创。由宣传部文明办和工商局深入到各个体业户中指导争创,并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推广。(6至7月份)3、组织申报。申报文明诚信业户采取自荐与推荐的方式进行。自荐是指个体业户直接向工商局提出创建文明诚信业户的申请。农村个体业户由各乡镇党委会同工商所组织评选,并向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推荐(8至9月份)。4、组织考核认定。采取联合检查抽查的形式进行。将成立由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与暗访的形式对申报业户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后要征求县地税局、国税局、建设局、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要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记录、在消费者协会有违规投诉记载、不按规定缴纳税收的、不执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的个体业户要实行一票否决。5、表彰命名。对于考核认定的个体业户将以县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命名,颁发牌匾,并有选择地在媒体上宣传先进事迹。*县文明诚信业户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此次活动,意义重大,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尊重贷款户意愿的原则,把宣传教育和帮助服务相结合,推进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二、活动内容
在充分尊重贷款户意愿的原则下,以社区为基本活动范围,以贷款户为道德评定对象,由贷款银行参与,经社区公评公议会自下而上、自主评议产生“文明信用户”。在创评过程中,做到民主评议、民主管理,促进道德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第1版权所有
1、确定评议组织。以社区为单位,在社区党支部和街道领导组织指导下,通过居民自荐、居民代表举荐和居委会推荐,经居民小组“海选”产生评议员组成公评公议会。评议员在党员、干部、团员和妇女等各界代表正直有威望、群众信服的人员中产生,其中,至少有一名来自居民小组。公评公议会长将由评议员民主选举产生,具体负责创评工作。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公评公议会名誉会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和贷款银行负责人具体负责指导创评工作和“文明信用户”的初审、上报工作。
2、评定“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户”的评定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开展贷款户道德档次创评;第二步,在贷款户道德档次上评定“文明信用户”。参照《江西省农村道德建设公约》(50条,每条2分,共100分),90分以上评为道德优秀家庭,80-90分评为良好家庭,60-79分评为道德合格家庭。创评工作活动采取“三评两榜一确定”程序进行,即家庭自评、集体互评、评议会总评,两次张榜公布,最后确定名单。
3、“文明信用户”奖惩措施。公评公议会每年第一季度集中评议调整一次,有优良表现的可以提升档次,有不良行为的及时降低档次,“文明信用户”根据不同家庭道德档次自获证之日起可在贷款银行获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信用贷款额度为2-10万,执行利率优惠10-30,具体参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实施。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阶段。
1、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内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创评活动的认识,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通过召开创评活动专题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宣传形式,使创评活动逐渐深入人心。2、组织全街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充当创评活动宣传的带头人,使广大居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3、印发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的简介及标准材料的宣传单,调动各社区志愿者队伍,将宣传单分发到每一个居民的手中,并面对面地进行讲解,使创评活动更加深入人心。(二)、评定阶段1、家庭自评。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召集家庭成员,对照《江西省农村道德建设公约》评定自己家庭的道德得分。
2、集体互评。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对所有被评家庭的道德情况进行总体评判,互相比较,使大家受到教育。并将评分结果和家庭道德档次公示5—7天,收集农民的反馈。
3、评议会总评。公评公议会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认真查实,经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家庭道德档次。4、确定“文明信用户”。公评公议会,各社区,贷款银行根据标准评定“文明信用户”,将家庭道德档次和“文明信用户”名单张榜公布,并上报街道创评领导小组初审。街道领导小组将名单初步审核后,报区宣传部、文明办、贷款银行审批、发证、授牌。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活动的实施方案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创建文明乡镇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创建文明乡镇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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