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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

*派出所与*中学军民共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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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与*中学军民共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根据**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泉校综[2004]1号)精神及**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合力创建“平安校园”,结合延平中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复杂的实际,特制订石井边防派出所与延平中学军民共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认识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社会舆论等宣传阵地,通过开展法制教育讲座、主题班会、学生社团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2、直面现实,正视问题,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石井本地、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实际,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治理工作。要经常组织开展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要针对学校周边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3、强化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和转化工作,加强防范邪教和宗教对校园的非法渗透,及时化解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集中整治校园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三、保障和管理措施
1、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南安市公安局SJ边防派出所延平中学治安小组,保障建设“平安校园”工作的正常开展。
2、明确目标,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在加强校园治安的同时,要重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以及自防自救知识的教育,增强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安全防范的自觉性。配合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各种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自查自纠的整改工作。
3、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学生进出校门须佩带校微,外来人员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应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准进校。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交流协作,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举行1--2次全校性的法制教育讲座,设立法制教育宣传栏,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5、建立学校保安人员与治安联防队的工作联动机制。将学校保安人员并入镇区治安联防的互动系统。边防派出所协助学校对保安人员定期组织培训,并支持、督促、指导学校保安人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6、治安联防队把校园及周边环境列入每天治安巡逻的重点区域之一,进而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7、必要时边防派出所协助学校对经常滋扰学校秩序,屡教不改的违纪学生集中组织进行强化教育。
8、配合协同有关部门对网吧合法经营的督查,禁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
9、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动员全校教师齐心协力关心校园秩序,一旦发现滋扰校园治安的不良现象要挺身而出,严重事件及时报警,请求支持。
延平中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之以恒,狠抓治标,重抓治本,综合治理,要有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保卫干部队伍和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把建设“平安校园”工作提高到新的层次和水平。
**市公安局SJ边防派出所
**市Yp中学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派出所与*中学军民共建“平安校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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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共建活动实施方案


军民共建活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军民共建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各村党(总)支部、各(站)所:

xxxx年是我镇军民共建培育联合体的重要一年,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把我镇军民共建活动推向深入,把共建成果转化为推动镇域经济和民兵建设上来,使广大群众深切感悟到共建带来的成果,进一步推动我镇军民共建活动引向深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做好双拥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各村和各有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把继承传统与不断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以稳定社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和民族团结,提高社会生产力为目标,以“两个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路子,自觉投身到维护xxxx镇军政军民团结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强化全镇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民族团结进步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军政军民团结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政治教育计划,做到有组织、有领导,切实抓好落实。教育工作要突出爱国主义这个核心内容,引导广大军民把市场与战场、思富与思危、稳定与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要引导广大官兵树立依靠人民建设军队、建设国防的思想,不断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尊重和遵守民族习俗。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我县双拥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受到表彰的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三、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强军地协作

双拥工作是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的,其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军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共同努力。镇党委、政府要着眼于未来战争、着眼稳定大局,关心国防建设,拥军优属,积极发挥地方科技教育优势,加强与部队在项目、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协作,促进部队建设。

四、以弘扬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为核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镇的双拥工作要着眼于发挥军地双方的优势,促进军地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文明村、文明行业活动。在农村牧区,要以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水平和致富技能,扶贫帮困,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开展共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要适时组织双拥模范、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典型、军地英模代表到企业、机关、学校巡回作报告,以先进典型的坚定立场、高尚道德情操、完美人格魅力教育军民,纯正社会风气。

五、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抓好双拥优抚安置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涉及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国防的巩固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强双拥政策法规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并加强检查监督,在全镇逐步建立起上下配套的双拥政策法规体系,营造双拥工作的法治环境,促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落实。二是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安置政策,把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安置好;另一方面,积极为自主择业的干部创造就业条件,从信息培训、指导等方面搞好服务,努力使他们工作有岗位,收入有保障,专长有所用。不断拓宽乡镇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在落实国家计划安置政策的同时,大力推行自谋职业等形式,从观念上引导、政策上鼓励、经费上扶持、技能上培训,逐步走上市场化安置的新路子。要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确保政治、生活待遇。要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工作,特别是引导新型经济组织拥军,拓宽就业渠道。要坚持国家保障和社会优待相结合,对重点优抚对象通过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组织机构,按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畅通优抚对象信访渠道,变优抚对象上访为干部下访,防止发生侵害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双拥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型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途径和办法,推动双拥工作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保证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拥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镇党委、政府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驻地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有明确的任务目标,有具体的实施计划,有完善的保障措施。要加强双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设,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年度工作汇报、领导成员述职和联络员制度,增强成员单位履行双拥工作的职责意识。加强双拥资源的整合,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合力、上下协调、军地互动的新格局。

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年**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巩固和深化去年集中整治民爆等危险物品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依法、规范和严格管理各类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分局的统一部署,**派出所决定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方针,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任务目标以强化打击涉枪涉爆案件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化学品,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进一步宣传发动,力争动员市民群众再主动上交一批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二)紧盯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深挖追缴一批“黑、恶”犯罪团伙持有的涉案枪支。(三)堵截外来贩枪活动,收缴一批非法制贩的枪支弹药。(四)通过清理小商品市场、化工市场、种子农药市场,收缴一批仿真枪、管制刀具、弩和“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五)强化非煤矿山、剧毒化学品行业单位的安全检查,整改一批不安全隐患,清理收缴一批违法违规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六)规范枪支弹药内部单位管理,完善武器库(室)硬件条件,健全枪支弹药领用登记、值班守护制度。三、工作重点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部位和单位是:1、**煤矿、土方爆破队等使用民爆物品单位;2、夜市摊点、小商品市场、繁华闹市等销售、携带管制刀具易发地区。3、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人员是:1、采石场等非煤矿山集中地区的民爆管理服务站、爆破队从业人员;2、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成员、有前科人员和少数行为不良的青少年,以及有狩猎习惯的可能持枪人员;3、来我辖区无正当职业人员;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及兜售鼠药的商贩。对上述工作重点,各民警都要采取分析治安、刑事警情、发动治安信息员提供情况、利用旅馆业信息系统和派出所综合查询系统等方法,进一步开展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四、工作措施(一)深入宣传发动,大造治爆缉枪舆论声势。一是广泛宣传公安部、省公安厅治爆缉枪通告。各分局要以派出所为单位,积极依靠各管理处和各单位,发动居民群干、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通过广泛宣传,告诉群众持有、携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动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往的老猎户和农村矿山集中区域的村民主动交出私藏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各类涉爆涉枪案件线索,敦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二是充分利用上级进行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典型。三是实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派出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充分调动检举揭发人和知情人的积极性,广泛获取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二)强化侦察办案,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清理涉枪涉爆涉刀线索,开展破案会战。各级警区对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组织专班,开展破案攻坚。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爆涉枪犯罪案件,要依靠上级刑侦部门快侦快破,坚决打击。同时,要认真查证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逐一落实破案单位和人员。二是加强巡逻盘查,及时查获现行案件。各级巡逻小组要强化社会面重点部位的巡逻控制,重点拦截盘查深夜在外游荡和成群邀约拦乘出租车人员,及时制止和查处现行涉枪涉刀案件,收缴非法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三是建立刑事案件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凡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最低定罪标准的,都要作为刑事案件,逐一明确责任,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破,并分级实施督办。四是强化办案深挖,提高打击处理质量。查处案件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追究到位不放过”。(三)突出外来人口清理,最大限度地堵截非法制贩的枪支弹

派出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药。各级治安部门要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的监控,对外地来我辖区的外来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组织民警上门清查,收缴可能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同时,要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私房出租的情况进行清理,对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要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四)清理有关市场,及时收缴仿真枪、弩、管制刀具和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对我辖区仿真枪、禁用剧毒鼠药销售较为集中的集市,要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清理检查,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物品。(五)开展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各辖区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单位库房技防设施和守卫力量、看护制度是否落实;发放、领用、清退等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是否规范;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场所或设施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存在私藏截留民爆物品、无证人员违规作业、非法买卖、转让爆破器材等行为;已关闭的“三小企业”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和储存民爆物品问题。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由戴建辉所长任组长,刘志国教导员、陈建平付所长为成员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二)分段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按照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现在开始至4月15日。精心策划,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阵地,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宣传声势;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4月16至5月24日。认真落实清理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规范管理等各项整治措施。(三)严格依法办案。对涉爆涉枪等案件,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用足用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高法、高检有关司法解释等现行法律规定。(四)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及其责任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附件1宣传口号一、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或者使用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严禁邮寄、托运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二、严禁非法制售、携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三、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四、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民爆、剧毒物品和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弩、管制刀具。五、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及投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六、非法私藏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必须立即上交当地公安机关。七、发动群众打好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人民战争。八、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从业和管理单位的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管理、监督失职责任。

二○○二年军民共建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重要思想,推进我院两个文明建设,根据《XXX创建文明单位三年规划》的要求,制定《XXX二○○二年军民共建》。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为宗旨,坚持“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双拥工作的新局面,充分体现地方与部队的军民鱼水情。
二、工作目标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为指针,结合我院的中心任务,不断求新务实,将今年的共建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争创“XXX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标兵”。
三、任务和要求
㈠切实加强领导力度
将共建工作提到共建双方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并切实做到经常化。共建工作具体负责的同志应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作出切实可行的共建计划,并安排实施。真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努力使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制度严格化。
㈡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通讯小组的作用,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力量,宣传在共建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树立一批“在生活中艰苦朴素,工作中积极肯干”的典型榜样,并通过学先进,树榜样活动,在群众中积极营造一个学习部队优良传统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共建目的。
㈢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
1、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以文体活动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军民联欢活动,增进军民之间的友谊,加强新形式下的军民鱼水情关系。
2、组织一次以时事政治和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国防意识。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双拥工作是我党我军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认识到当前双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干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
3、充分利用我院工作的便利条件,为部队官兵建立健康档案,把部队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把部队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抓住重点,解决难点,为部队官兵办事实,办好事。
4、邀请部队领导为我院干部职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并形成经常性的教育机制,大力颂扬部队的革命优良传统,结合我院的“政务公开,为民送暖”活动,广泛调动群众在活动中发扬“艰苦朴素,积极肯干”的工作热情。
四、保证措施
㈠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共建工作,建立健全共建档案。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步骤、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
㈡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的作用,广泛开展内部监督和舆论监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今年共建工作的达标任务胜利完成。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依据《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以及《火灾事过调查规定》,结合我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请各派出所按照要求落实。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1、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

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

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

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消防摩托车应保证完好有效,派出所所有民警应能熟练操作消防摩托车及器材装备。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和程序

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对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责令改正程序

(一)适用条件

民警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二)工作程序

1、填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责令改正情况及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内容,并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2、发现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情况,负责检查的民警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对于当场改正确有困难的,负责检查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并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三、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对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其他妨碍疏散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应当受理并适用的工作程序。

(二)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2、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是否存在举报、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和派出所执法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4、派出所接到不属于其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

四、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案条件

1、对依法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可以直接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

2、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3、属于授权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二)工作流程(见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

1、公安派出所实施警告或者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2、拟对个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由派出所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决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

3、拟作出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消防行政处罚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决定,法律文书单独编号。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执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文书。

(五)建档要求

1、案件经办人应当于结案10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其有关材料按照案卷的要求进行归档。

2、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一案一卷。同一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及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的,可以合并整理为一个案卷。

3、派出所应当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适用的工作程序。

1、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3、建筑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

5、其他重大消防违法行为的。

(二)报告形式和方法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如可以制作消防重大违法行为报告表,同时附有民警制作的《检查记录》以及有关法律文书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单位的名称、地址等内容资料。必要时,报告也可以采取电话等其他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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