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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合理的规划也可以减少目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偏差。根据公司领导最新下达的任务安排,方案要内容详实、数据丰富、体系完整,方案的制定需要理论和数据的支撑。一篇合格的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海南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海南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六大以来,海南保险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规范市场、防范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出增长较快、活力增强、风险控制较好、发展空间拓宽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效益观念显著提高、发展的结构逐步优化、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初级阶段,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因素比较复杂,商业贿赂现象在我省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等业务领域均不同程度有所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妨碍保险资源合理配置,损害保险业形象;商业贿赂增加公司经营成本,造成资产流失,损害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保险员工队伍,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商业贿赂危害严重,任其发展下去,必然会极大阻碍我省保险业的发展。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保险业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形象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专门部署。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促进海南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治理商业贿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海南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规范海南保险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提高诚信水平、树立保险业良好形象的必要措施;是全面推进海南保险业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内容。
全省保险从业人员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深刻理解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提高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按照保监会、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为我省保险事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达到下述目标:海南保险业商业贿赂现象大为减少,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保险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经营理念进一步端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的观念明显增强;公司内控制度更加完善;保险行业维护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更加健全,业内自律明显增强,行业信誉进一步提高;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原则
1、实事求是。要切实从海南保险业实际和特点出发,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既不要掩盖、缩小、庇护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要夸大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做到有什么问题治理什么问题,严格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实事求是地做好工作。
2、依法治理。治理商业贿赂,要依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依据保监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法检查,依法纠正,依法惩处。
3、积极稳妥。要服从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积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单位正常经营。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通盘考虑,分步实施,渐进有序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4、突出重点。促进海南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要求和目的。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损害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坏保险业形象等突出问题,务求抓出实效。
5、标本兼治。要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综合治理。既要着力消除商业贿赂现象,又要注重根治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努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大力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三、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海南保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保险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党委书记、局长王小平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刘勇任副组长,海南保监局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南保监局纪检监察处,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徐伟刚担任。
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治理范围和重点
从实际情况来看,保险业的商业贿赂主要发生于保险经营者、保险消费者、保险中介、利益相关人之间,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情况,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认真检查和纠正下列不正当交易行为:
(一)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财物或其他利益。
(二)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向合法保险中介以外的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账外暗中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
(四)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收取手续费、佣金、财物或其他利益。
(五)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账外暗中给予投保人、委托人、保险公司或其工作人员财物或其他利益。
(六)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因收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违规进行承保或理赔。
(七)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定点、定损中,账外暗中收受利益相关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八)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运用业务中,账外暗中收受利益相关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账外暗中给予利益相关人财物或其他利益。
(九)保险行业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招标、广告宣传、服务采购、研究资源采购、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基本建设等过程中,非法收受、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
(十)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要明确治理重点,着力解决车险、大型商业保险、团体保险、银行代理保险、意外险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治理保险业务中以手续费名义操作的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保险机构内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尤其是兼业代理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业务和财务的真实性。
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自查自纠
从2016年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按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原则上用1个月时间)。
1、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全体保险从业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海南保监局的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会议、培训、简报、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原则上用3个月时间)。
1、深刻剖析对照检查。重点自查2001年以来的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的“潜规则”、单位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破坏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2、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重点予以解决。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原则上用3个月时间)。
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要制定改进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海南保监局要对省内各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行督查。各单位要主动向海南保监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情况,海南保监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情况组织抽查。
(二)专项检查
海南保监局进行海南保险业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以商业贿赂为切入点,按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治理范围和重点,开展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
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整顿工作小组组长要定期向海南保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整顿小组之间要经常互通情况,相互交流借鉴,以更好地开展整顿工作。
(三)查办案件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以及信访投诉反映的案件线索,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保监局、保险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行业协会等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动员保险从业人员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协查工作。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坚持宽严相济。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酌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宣传和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保险从业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业绩观,强化依法合规、公平竞争的经营理念,纠正错误认识,倡导诚实守信,反对弄虚作假,筑牢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防线。保险行业协会要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利用报纸等媒体开辟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积极倡导规范诚信。
健全自律机制。保险机构要完善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保监局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检查,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市场行为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
深化改革。深化保险企业改革,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决策和执行行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高管人员、基层单位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保险市场监管,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良性运转、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准入机制,大力培育成熟市场主体,规范发展中介市场,推进保险中介的专业化经营。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创新。注重在动态监管、事前事中连续监管和促进机构增强控制风险的自觉性上下功夫。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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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施方案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周密安排。宣传教育阶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自查自纠阶段,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整改阶段,要排除干扰,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建章立制阶段,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注重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入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商务部商机纪发〔2006〕65号文件和《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商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环境,损害商贸事业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05年7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商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商贸流通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的重要内容。商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的和危害性,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委系统的商业贿赂,为我县商贸流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按照《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商贸流通实际,对公益性强、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流通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商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商委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4月至9月,在全系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情况的分析和调研,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一要坚持正面教育,把宣传教育贯彻始终,打牢思想基础。二要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通过学习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思想。三要检查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企业要以商品(服务)

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2001年以来的经营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四要检查生产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广大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业,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惩处有关责任人员。要做好商业贿赂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查经属实的商业贿赂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贸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商业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要加强对商委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渝商千店重诚信”等活动,创建和谐的商贸环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表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先进典型,对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是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规范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的行为。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积极探索市场流通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提高执法效能。深化体制改地,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推行政务分开,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力度。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和监管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健全会计制,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登记在册,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公司的责任。各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管理的财物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认真执行《重庆市商业服务质量规范》、《重庆市商业职工道德规范》和《重庆市商业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
四、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忠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县商委主任叶世久任组长,委党组书记朱士方、纪检组长谭定生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陶洪富、杨德华、周康太、朱源民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54232617),承担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廉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不走过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各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为促进商贸流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6]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第1版权所有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入手,全面、扎实地抓好全镇的治理工作,既要坚持治标,又要着力治本;既要坚决纠正,又要从严惩治,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好统筹规划,协同作战。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治理、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把服从服务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7月上旬)。召开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专项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层层抓好落实。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9月)。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搞好调查摸底,切实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要对本镇、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重点问题。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专项治理效果。要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区别对待查找出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讲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上旬——12月)。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第1版权所有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镇里已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与镇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持经常联系。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政策指导。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文件、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公平交易科、办公室、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科、企业科、广告科、个体科等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各县(区)局(分局)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各局(分局)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局(分局)要按照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并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一般性商业贿赂案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涉案区域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各县(区)局(分局)要及时上报,由市局组织协调联合查处,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办。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各局(分局)要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执法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市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地区对各局(分局)开展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局(分局)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既要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又要看到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打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仗。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局(分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各局(分局)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请示。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按月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执法效能。
各局(分局)要按照《XX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每月8日前向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室报送一次案件线索、案件查处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阶段结束,都要向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情况材料,9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综合治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局(分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五)各局(分局)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意见》和全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积极支持、帮助、督促工商执法人员履行治理商业贿赂的职责,依法依纪查处涉及工商执法人员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工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处(室):为深入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学校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规范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我校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学校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认真负责。在龙安开发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针本我校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治理学校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并通过简报、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纠正错误观念,明确工作要求。向干部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向党员教师进行党性、宗旨教育,有效地提高学校干部教师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治理学校商业贿赂,加强财经管理工作的认识,自觉预防职务犯罪,杜绝和纠正学校对外经济往来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使学校的办学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
2、对照自查阶段(6-7月)。对照治理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着重检查核实我校2003年1月以来在教材征订、教辅使用、图书订购、学具征订、服务收费、集团购买、基建工程、招生收费、经营、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结合自查,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账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时以综合报告、专报、信息等方式上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综合报告于每月18日上报一次,重要专报、信息应随时上报。
3、迎检阶段(8月)。自觉接受局组织的重点检查,对存在商业贿赂案件不隐藏、不掩盖。
4、整改处理阶段(9-10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理,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把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适当方式公布。
5、总结巩固阶段(11月)。于10月10日前将学校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我校党员、班子及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加强诚信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深化教育,营造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开具虚假发票和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加强对学校经营、采购、工程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龙安初级中学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xxxxxx
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
举报电话:xxx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第1版权所有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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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市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第1版权所有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施方案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周密安排。宣传教育阶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自查自纠阶段,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督查整改阶段,要排除干扰,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建章立制阶段,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注重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维护出资者利益,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xx省国资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xx省xx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从200x年x月开始,在全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要求第1版权所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国资委、省xx厅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有效预防,使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切实提高对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使管理者的行政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商业交往中的是非界线进一步得到区分,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得到健全。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有效预防与从严治理相结合,实行标本兼冶,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有效预防措施。
(二)坚持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将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中央的精神,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集中精力搞好专项治理,同时,也要着眼长远,逐步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明确工作重点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要着力解决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xx建设、xxxx、xxxx、营销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坚持严格把握政策与稳步有序推进相结合,维护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
(五)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保证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xx企业和xx控股企业实际,在省国资委纪委统一部署下,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分类指导,各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扎扎实实的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xx建设方面:重点治理在xxxxxxxxx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xxxx方面:重点治理企业xxxx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存在利用个人手中职权违法、违规侵吞国有资产和侵犯职工利益等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职工安置。
xxxx方面:重点治理企业xxxx中涉及国有产权转让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在xx转让中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企业xx产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或未经审计、评估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关当事方未按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中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国有产权转让批准部门、人员以及企业有关人员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
营销采购方面:重点治理营销采购业务中涉及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设营销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营销采购制度并实施有效监督;是否实行采购预算制度并严格资金管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除以上治理的重点外,企业还应该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在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领域、部位和环节提出治理的重点。
四、方法步骤
(一)统一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所属企业党委、纪委要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六次全会及省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切实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16年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的重点,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统一部署。要对本单位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部位、领域和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并于x月底前报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
所属各企业要按照省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从现在开始开展工作,8月份前集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要集中时间组织学习近几年来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着重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文件,逐一对照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自查自纠,主要查五个方面的情况:一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查思想认识情况。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危害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监管工作情况。即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三查交往行为情况。即查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谋取非法利益、行贿受贿的问题。四查法规遵守情况。即是否坚持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五查制度落实情况。即查在经营、财务、购销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对尚未建立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自查自纠的情况于x月x日以前报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畅通线索渠道,公布举报方式,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对于案件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管辖范围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需要立案查处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案件,还要进行通报。要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敦促有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于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依纪处理的,可以不再处理。本单位不主动依法依纪处理的,上级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第1版权所有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建设和谐企业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综合应用党内、行政、董事会、监事会、法律、审计、厂务公开等各种监督形式,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把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内容列入企业效能监察项目,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和完善企业内控机制。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和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坚持依法经营。
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xx公司已经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廉政建设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同时,要针对本单位在商业交易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制约机制,推行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要认真遵守和落实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已经在x月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承担日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和行政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贿赂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廉政从业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督促检查。公司将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加以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从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财务审计、非生产性费用支出、非正常现金流量等方面入手,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
(四)深入开展调研。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重视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同时,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就国有企业而言,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不断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建立诚信机制的需要。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第1版权所有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新矿集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注意政策界限,建立规范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的要求,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和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为企业的和谐、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治理重点和具体要求
根据企业实际,重点要抓好四个领域的治理。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与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治理。二是医疗卫生领域。围绕药品、器械招(投)标、医务人员的医疗临床活动以及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物资采购领域。针对集团公司的集中招(议)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招标文件的制订、供应商资质审查、投标开标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重点治理和纠正有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在招标中泄露标的、“跑风漏气”的问题,以及擅自更改招标计划、设置非规定条件限制供应商入围等问题。四是产品销售领域。重点查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客户刁难、“吃拿卡要”的现象,以及违反规定向对方行贿的问题。上述四大领域之外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以上要求,确定是否有需要治理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其中医疗卫生系统按《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已经作出的部署执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7月份)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板报、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的宣传,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加强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和法律的宣传,使党和国家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从业、诚信服务的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结合实际,召开一次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集团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使重点岗位人员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和要求,明确这次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投入治理活动。
3、组织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运用领导讲法制纪律课和个人讲体会等多种形式,搞好法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在全公司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9月份)。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半年到一年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在宣传教育的同时,7月中旬前,各单位通过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和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易发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制定出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
二是单位排查,明确重点。从8月上旬起,组织对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排查,着重查找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排查制度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事问题。
3、个人自查,纠正问题。在广泛动员,认真学习的基础上,8月底前,各单位所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要全部进行一次自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重点自查有无利用职权在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存在收受商业贿赂问题的人员,可以主动到单位纪委上交,也可以存入集团公司专门设立缴款帐号。
(三)整章建制阶段(10-12月份)
第四季度,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排查的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四、依法依纪查处案件
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商业贿赂投诉举报制度,集团公司和基层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等,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
二是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案源。对举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筛选,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自查自纠不实而有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排查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与审计、司法部门及时沟通,掌握动态,并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制度。
三是及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纪人员。集中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肃处理违纪人员,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通过查处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企业的“三个文明”建设相适应,做到“三个结合”:第1版权所有
一是结合廉洁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深化廉洁从业理念的宣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算好清廉七笔帐,树立正确权力观”专题教育,在党员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中树立“以廉洁经营为荣、以搞商业贿赂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大力选树廉洁、守法、诚信经营的先进典型,利用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示范教育;运用查处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省制度建设推进年的部署,把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纳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领域的内控制度和监督办法,重点实施《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廉洁论证制度;制定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开展反商业贿赂承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企业内控制度体系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机制。
三是结合查处典型案件,深入研究预防规律。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注重研究引发商业贿赂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探索预防商业贿赂的规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廉洁合同》与《工程建设合同》同步签订;在医疗卫生领域切实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医药购销中拿回扣和“开单提成”问题;在物资采购领域实施《物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通过一系列措施,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成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联动,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持续协调发展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任务,是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矿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几位同志任组长,几位同志任副组长,几位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中分解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协调联动机制。
(三)严明纪律。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矿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和支持舆论监督。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在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或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甚至有案不报、瞒案不查、干预、阻挠查办案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精心部署,稳步推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坚持纠正在教育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管理,坚决遏制教育活动中存在的贿赂行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领导专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教育局的会议精神和中心学校安排,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25日前)
学校成立专班,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运用学校的广播宣传栏,简报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教职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26日至6月底)
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自查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的重点:教材、教辅、图书购销,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材教学仪器设备购销,各类大宗物资购销,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问题。同时,按照的有关规定,对帐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抓落实,学校并将自查自纠的于6月20日前上报中心学校。
(三)督查处理阶段(2006年7月至10月)
学校要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错误实事、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做到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四)整改规范阶段(2006年11月到2007年3月)
学校针对自身的实际,特别是针对教材的选定和征订,教育书刊和教辅资料的发行,教学实验设备和用品采购,大型基建和维修等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整改和规范。
四、措施与方法
1、开展学习,提高认识
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开展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教师的思想,提高认识。
2、健全制度,源头治贿
①制定相关的,加强对人、财、物、岗位的监督与管理。
②规范资料的征订与发行工作。
③完善大宗物资的采购制度。
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小学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委各部门、区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镇政府,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在区有关社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范,影响公平竟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按照中央“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步骤,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用6个月时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在调查摸底的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南岸。
(二)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本行业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二是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南岸建设提供有力保证;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逐步建立起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责任
区属各主管(监管)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开展好宣传教育、法规解释、调查摸底,摸清本行业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搞不正当竟争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等基本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治理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主管(监管)部门也要在本部门及其系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现明确重点职责分工:一是工程建设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区建委、农林水利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土地出让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国土局负责;三是产权交易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国资委、财政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四是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由财政局负责;五是医药购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医疗机构的由卫生局负责,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六是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的由农林水利局负责;商贸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商委负责。其他领域和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区纪委监察局要抓好组织协调和行风政风评议工作;区法院要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涉及案件的定性把关;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其管辖主体预防犯罪和涉案的侦察工作;区工商分局、区审计局等成员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四)工作重点
加强对行政审批、生产经菅和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组织有关人员有重点的进行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抓好清理、纠正和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党委和政府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区里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委党委、卫生局、区审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岸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认真抓好落实。
(二)联系实际,认真抓好三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专项治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制相结合,各责任制工作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专项治理与学习贯彻党章、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相结合,做到教育、监督、制度、改革、惩处“五管齐下”,抓好治理工作;三是专项治理与政风、行风评议相结合,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属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企业事业单位,要重点进行督办;对消极应对的,必要时要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对拒不自查自纠、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涉及面很宽、政策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因此,要有计划、有步骤的抓紧抓好。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从今年4月中旬至5月15日,各部门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出治理方案。保证自查自纠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5月16日到8月15日,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企业事业等单位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同时,也要在本部门及其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商业活动中,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到区纪委监察局登记并说明情况,并将所收取的利益上交区纪委,统一上交财政。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分类处理发现的问题;对一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事业单位,上级主管(监管)部门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阶段。从8月16日到9月1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本部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建章建制,堵塞漏洞,治理商业贿赂源头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从9月11日至9月30日,各部门抓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有的可形成专题调研材料,一并于9月30日前,上报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区里集中组织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题讲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让干部群众了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公平竟争、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促进经济发展。
(二)正确适把握法律政策,搞好自查自纠。做到严格区分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惩处;对主动交待问题并积极自查自纠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
(三)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查案力度。充分发挥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作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一是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办、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公安、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在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各责任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治理商业贿赂,同时,注意遵守工作保密纪律,达到案件查办的最佳效果;三是加强查案力度,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大要案件的,要在《区大要案件协调小组》的协调下,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二是努力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预防作用,抓好案例教育和建章建制堵漏,治理源头工作;三是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和生产经营、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树立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四是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五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注重发挥工商联、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各类企业、经济组织的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六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等制度;七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的作用。
中共**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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