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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促销策划方案

关于营销方案中促销人员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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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销方案中促销人员管理办法的


二,根据20xx年市场目标,促销人员将实行缩减,省外公司每片(以省为片)不超过5人,西南公司累计不超过20人(特殊情况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此项工作在3月底之前完成,3月底之前西南公司和省外公司经理将保留促销人员名单报市场督导.三,薪酬制度
模式:基本工资 销售奖励
1,基本工资:省会城市最高限额600元,其他区域最高限额500元.基本工资纳入促销人员工作质量及业绩考评.
2,销售奖励:由各片区业务员管理,执行,从公司产品的品种促销费中提取.
3,万州区医院促销人员按"万州区医院运作政策"执行.
四,考评办法
1,工作质量(权重40):由片区业务人员每月2日前将促销人员上月"工作质量考评表"交西南和省外公司经理,西南和省外公司经理每月4日前交市场督导,由市场督导将最终考评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2,工作业绩(权重60):完成片区当月回款指标(以20xx年方案为准)80(含)以上的不扣分,80以下者同比例得分.
促销人员每月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质量得分×40 工作业绩得分×60).
3,促销人员工资由业务员代领发放,业务人员收到促销员工资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特殊情况除外),不得迟发和扣发,否则按渎职论处,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五,抽查制度
1,促销人员各项工作统一接受市场部的抽查,检查由片区业务员,西南及省外公司经理,市场督导,销售管理部执行,包括促销人员身份的确认,日常工作情况等.西南及省外公司经理出差片区时,应对促销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给市场督导.
2,公司对促销人员抽查当天三次联系不上或当天未回复的,每次罚款200元.连续两天抽查无法联系或未回复的,停岗停薪,同时扣发片区业务员工资300元并书面述职.
3,片区出现促销人员本人与业务员提供身份档案不相符等情况的,业务员负责退回公司发给该促销员的全部工资,公司同时解聘该促销员并对片区业务员处以1000元一次的罚款,且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六,促销人员的培训
1,培训内容(详见促销人员培训资料).
2,培训方法:以片区业务员为主,市场督导为辅的培训机制.主要结合培训资料进行座谈式和工作实地进行现场式培训.
七,本补充规定从3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涉及事项按20xx年执行.
附:《促销人员工作质量考评表》
《万州医院促销人员绩效考评表》
二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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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岗位等级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岗位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鼓励各岗位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监理人员各尽所能,提高本公司工程监理处监理人员的监理实际工作能力,各监理处监理人员实行岗位等级管理制度。

二、岗位等级是职员在上岗前必须具备的相应岗位资格。

三、为了使监理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升级、降级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四、监理处所辖工程中,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分五个等级,项目监理部各岗位必须在取得相应岗位等级的职员中选择。副总监、总监代表属于总监序列;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属于监理工程师序列。

五、所有监理人员初次评定等级时,原则上暂定为五级。由监理人员填表申请,按程序报监理处行政综合科、工程监理科和主管工程监理科的副处长初审,经监理处处长批准确定。

六、监理人员岗位等级每年统一评定两次。由于特殊原因需在其它时间对监理人员进行岗位等级调整时,由工程监理科提出,报主管工程监理科的副处长初审,经监理处处长批准后执行。

七、监理人员岗位等级初次评定或特殊调整经处长批准后,由行政综合科发文并进行工资待遇的调整。

八、监理人员岗位等级调整必须取得公司领导的同意,并在调整文件发出之前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岗位等级基本条件

九、总监序列岗位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各级总监岗位等级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级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二级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三级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四级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五级总监: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

十、监理工程师序列岗位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各级监理工程师岗位等级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级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二级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三级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

四级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

五级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本公司注册。

十一、监理员序列岗位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各级监理员岗位等级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级监理员: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且取得pETS—4级或pETS—5级合格证书,英语口语能力强。

二级监理员: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级监理员:必须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级监理员:必须具备

监理人员岗位等级管理办法第2页

工程建筑类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技术员或以上职称。

五级监理员:具备工程建筑类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或具有建筑工程工作经验。

十二、年龄超过45岁且专业工龄超过20年者,岗位等级基本条件可在同一序列中放宽一个等级;年龄超过55岁且专业工龄超过30年者,岗位等级基本条件可在同一序列中再放宽一个等级。

第三章岗位等级的例行调整工作

十三、岗位等级的例行调整是指办事处每年对监理人员定期进行岗位等级升级、降级或保留原等级的调整工作。

十四、监理处原则上根据本办法相应规定和监理人员每月业绩评定结果确定参加岗位等级例行调整的监理人员范围。

十五、工程监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晋升等级:

⑴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上级满意度为三级;

⑵业绩考察期内上级满意度为一级的次数少于三次;

⑶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业务知识测评系数低于0.8;

⑷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德操系数低于0.9;

⑸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考勤系数低于0.8;

⑹业绩考察期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考勤系数低于0.95;

⑺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业主满意度为不满意;

⑻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综合评定为三级或三级以下;

⑼在本处连续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

十六、工程监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处理:

⑴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上级满意度为五级;

⑵业绩考察期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上级满意度为四级;

⑶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业务知识测评系数低于0.6;

⑷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德操系数低于0.7;

⑸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考勤系数低于0.7;

⑹业绩考察期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考勤系数低于0.8;

⑺业绩考察期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业主满意度为不满意;

⑻业绩考察期内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综合评定为五级;

⑼业绩考察期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综合评定为三级或三级以下。

十七、监理处每年对监理人员岗位等级进行两次例行调整工作,上半年调整工作从三月一日开始,下半年从九月一日开始。

十八、监理人员业绩考察其分为:每年三月至八月为一个业绩考察期,每年九月至下一年二月为另一个业绩考察期。行政综合科根据相应考察期的监理人员每月业绩评定结果整理应降级的监理人员名单和有资格申请等级晋升的人员名单,但等级调整的其他工作不受本条上述考察期划分的局限。

十九、监理人员对监理处做出的等级晋升、降低和保留原等级决定有异议,可书面向监理处处长提出,处长应在30天之内给予明确答复;如对监理处处长的答复还有异议,可向本公司经理办公室提出。

二十、监理人员岗位等级例行调整工作主要由行政综合科、升级评审组、升级考察组具体负责。

二十一、升级评审组和升级考察组是一个临设机构,成员每年由处长临时指定,成员名单必须报公司备案。

二十二、监理人员岗位等级例行调整工作具体程序详见附表。

第四章附则

二十三、本办法不应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如有抵触处,应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十四、本办法一律由本公司第一工程监理处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办法自200*年**月1起开始在本公司第一工程监理处试点执行。

南昌市****咨询监理公司

200*年**月**日

岗位等级例行调整工作程序说明表

序号

内容

责任人

天数

备注

1

行政科对全处所有监理人员考察其内监理人员业绩评定结果进行整理,提出应降低等级的人员名单和有资格申请等级晋升的人员名单

行政科

7

2

上述名单经处长审批后,行政科发文通报有资格申请等级晋升人员名单,并对降级人员予以工资调整

行政科

7

降级人员名单由行政科直接通知个人,一般不予公开。

3

有资格申请提高等级的人员本人填写《岗位等级提升申请表》,上交行政科

申请人

14

监理处所在地人员应本人交到行政科,外地人员可传真到行政科

4

申请人参加办事处组织的考试

行政科

2

5

评卷

监理科

7

6

行政科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初审,提出参加答辩的人员名单

行政科

7

7

答辩人员名单经处长审批后,行政科通知经批准的人员参加答辩及相关事宜

行政科

7

8

答辩

评审组

7

9

升级评审组评审,形成评审建议

评审组

14

10

升级考察组对评审组建议给予等级晋升的人员进行不事先通知的现场考察,形成考察建议

考察组

21

11

处长根据上述建议等情况综合确定等级晋升人员名单

处长

7

处长做出决定前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得到领导同意

12

行政科起草关于工程处监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结果的文件,经处长批准后,报公司备案

行政科

7

13

行政科发文通告,行政科对晋升人员进行工资调整

行政科

7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为能提高门店的营销自主能力,从而强化各门店的竞争能力。在这统一营销向差异营销转型的过程中,总部企划组需做好指导及监督的工作,特制定单店营销管理办法及单店企划案申报流程。希望通过严格执行,来合理控制费用,推进活动的可行性,强化门店对投入与产出比的概念性认识,真正实现转型的到位。
管理办法如下:
一、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的方案范本”书写;范本见附件一
二、活动报批,严格遵循“单店促销(企划案)操作流程”的时间规定;详情见附件二
三、单店的活动方案得到总部企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活动结束后七天,门店按营运部企划提拱的“单店促销(企划案)总结报告”的范本完成工作,并提交营运企划组。范本见附件三
五、活动结束后十天,费用处理到位;
六、活动相关资料收档备案;
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如下:
一、门店职责要求:
⒈在大档活动的基础上,大卖场每月至少自行策划一个活动,综超每二个月至少一次,标超一年次;(活动是否执行根据情况,策划的目的,一方面培养门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从门店中了解到策划题材,进行完善后,能更合适的推行)、
⒉每二周做好市场动态反馈表及门店的销售、客单、客流情况(特别是大卖场),于周四上交;
⒊根据区域企划分管人的意见,做好相应工作;
二、区域企划分管人的职责要求
⒈仔细评估门店所提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建议性的意见;
⒉全面跟踪及了解方案执行前后的各种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好指导工作;
⒊对属管区域进行经常保持联系(走访或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各店的动态情况,便于随时做出决策;
联系要求:每周至少一次;
内容要求:店内活动执行情况、竞争店的活动情况、所在区域的社会活动情况等
三、约束条件
⒈门店不根据时间申报活动,未经同意就执行活动的者,第一次所产生的费用自行处理,并在营运考核中扣分;(应及性活动要重点与区域分管人进行联系,根据实际能力再做出对策)
⒉当门店第二次违规操作,就上报总经理室,并通报批评;
⒊门店未根据要求完成门店企划职责工作,每次在营运考核中分;
⒋区域分管人,每周末完成对门店的了解及资料收集,直接作为年终奖金的考核依据;
⒌每一季度对门店及区域分管人进行考评前三位者给予一定的加奖;
以上条款有待完善,定稿后报办公室并严格推行!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公文制发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文制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制发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制发的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公文发文处理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

二、文种包括:社区党发、社区发、社区党办发、社区办发、会议纪要、函件以及白头、黑头、网上通知等。

三、公文制发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注重效用,提高效率的原则。年社区党发、社区发文件原则上不超过90个;办公室发文原则上不超过40个。公文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简报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类简报反映的情况力求及时、准确、简明、生动,篇幅不宜过长,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四、公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登记、打字、校对、缮印、用印、分发、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

五、拟稿人员拟出初稿后要对文稿进行初步检查。主要检查结构、层次是否合理,语句是否通顺,数字、词句是否准确、规范。由本人签字后送本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送办公室核稿,办理发文手续。

六、办公室收到送审文稿后,按要求登记收文时间、拟稿处室、送稿人员、文稿标题。

七、办公室对送审文稿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的规定;是否需要行文;是否需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文稿技术性问题,由核稿人员直接修改,非技术性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发回拟稿部门,由拟稿部门负责修改。

八、送审文稿一律为微机打字稿。

九、办公室根据文稿字数和紧急程度限时核稿。20xx字以内文稿在1天内核完;20xx字以上的3天内核完;内容复杂、需与有关方面协商的,适当延长核稿时间,同时有两件以上文稿,急件先办;对社区领导有明确意见,需尽快下发的文稿或转出会签的文稿及其他需紧急处理的文稿,优先审核,防止压误。

十、文稿审核后,核稿人员要根据领导分工送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签署呈签意见,送主要领导签发。

十二、文稿经主要领导签发后,不得再行修改,打字和校对后,编号、登记、印发。

十三、文件印完后办公室文书负责按印数加盖印章,按规定份数连同原稿存档。

公文运转管理办法


公文运转管理办法

公文运转管理办法

一、办公室是公文收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关公文收文处理工作,由办公室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文书具体处理。

二、公文收文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文件、包括电报。

三、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传递、承办、催办、查办、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

四、当天收到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分类,并送分管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五、对签署拟办意见的文件要及时送各领导及处室传阅。

六、对各领导批示的文件,要按批示内容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向批办领导说明理由,同意后迅速退回文书。

七、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分管的办公室副主任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

八、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

九、审批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在装订线外书写。

十、上级行政机关的秘密公文,除绝秘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要注明翻印的时间、份数、印发范围和翻印人姓名。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印。

十一、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绝密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十二、要及时将公文办理结果向批办领导反馈。

十三、公文办完后,及时将公文归档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起立卷。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十四、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采购管理的计划性和透明度,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设备采购小组,对本单位设备采购实行如下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1、制订计划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申请购置理由;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3、审查批准1)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2)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三、采购管理1、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2、验收与入库管理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3、退货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附:设备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

薪资考核管理办法


薪资考核管理办法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薪资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提升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大纲的编制,特订立《××企业薪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通过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手段,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努力程度及工作效率和效果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效能与工作胜任能力,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公正、开放、透明,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与归属感,激发员工潜能,强化公司的运作体系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以员工岗位职责和每月工作任务为标准,综合考核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员工的岗位胜任程度。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并考核各部门的绩效。

二、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为考核管理

医院预算管理办法


医院预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财务预算的编制,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医院财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财务管理。
3.管理职责
3.1财务科
3.1.1负责年度预算数据的提供。于预算编制前(通常是每年10月份左右)提供本年度各预算科室实际收支数据,供各科室编制下年度预算参考。
3.1.2每月将预算执行情况反馈给各责任科室,季度作详细总结并提出有关改进建议。
3.1.3协助院长对年度预算进行布置,对各预算科室上报的预算进行汇总,上报院长审核。
3.2各科室主任(主管)
3.2.1根据医院年度发展计划,结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科室的预算。
3.2.2对本责任范围内的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带领本科室人员努力完成预算指标。
3.2.3对本责任范围之内的预算执行差异进行分析,对不利差异提出整改办法并贯彻执行。
3.3各线分管领导
3.3.1院级各分线管理领导,负责对本分管线各科室的预算进行审核,保证预算按医院总体目标开展。
3.3.2对各分网-管线的科室预算执行中的不利差异进行分析,指导相关科室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3.3对因情况变化,需要超预算开支的,负责审核和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3.4院长
3.4.1负责组织医院各科室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开源节流,促进医院卫生事业的发展。
3.4.2负责全院汇总预算的审核,确保预算按院务会的要求进行展开。
3.4.3对超年度预算5c以内的开支进行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
3.5院务会
3.5.1负责对院长提交的汇总预算进行审核,确保医院顺利完成职工会确定的经营目标。
3..5.2负责对超过年度预算5~15以内的开支进行审批。
3.6职工大会
3.6.1对年度医院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方针目标,为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
3.6.2负责医院年度汇总预算的审议和批准。
3.6.3对超过年度预算15以上的开支重新进行审议批准。
1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4.1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医院预算,要做到收支平衡,根据预算收入,安排相应支出,保证医院卫生事业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4.2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要按照上年度的执行情况,考虑预算年度的可变因素,将收入打足,在安排支出预算时,应分别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
4.3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增收节支,力争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
5医院预算的编制依据
5.1依据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5.2依据以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
5.3依据本院职工会通过的业务规划及工作目标。
6医院预算的内容
编制医院预算是通过编制预算表来实现的。包括基本数字表;大型购置明细表;固定资产购置明细表;维修费用预算明细表;收入支出预算表以及专项计划开支预算表。这几个表格相互衔接,组成医院预算体系。
7.医院预算的编制方法
7.1基本数字表的编制
7.1.1床位数
预算年度病床数=年初病床数+新增病床数×使用月数÷12-减少病床数×减少月数÷12
7.1.2病床使用日数
病床使用日数=开放病床数×全年病床工作日×年度病床使用率
(上式中,全年病床工作日一般为365天。)
7.1.3门诊人次
门诊人次=平均每日计划门诊人次×门诊工作日
7.1.4职工人数
职工人数=年初实有人数+计划增加人数×月数÷12-计划减少人数×月数÷12
或职工人数=按定员比例一张病床所需工作人员数×年平均病床数
7.2大型购置预算表的编制
预算年度大型设备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逐一按设备名称填写在“大型购置预算表”中,形成预算年度的大型购置预算。
7.3其他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
由各需要部门提出,填写“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
7.4收入预算表的编制
7.4.1门诊收入
门诊收入预算数=每人次计划收入标准×计划门诊人次
门诊收入预算中的挂号费、化验费、治疗费等,都可以比照上述公式计算。
7.4.2住院收入
住院收入预算数=计划每床日收费标准×计划病床使用日
住院收入预算中的住院费、化验费、治疗费等,都可以比照上述公式计算。
7.4.3制剂收入、其他收入
制剂收入、其他收入预算数可以根据上年实际执行水平,参照

医院预算管理办法第2页

预算年度可能发生的变化因素而定。
7.4.4药品收入(分西药收入、中草药收入)测算办法:
门诊药品收入=每人次平均费用×计划门诊人次
住院药品收入=计划每床日平均费用×计划病床使用日
7.5支出预算编制(另)
7.5.1工资
工资预算根据全年各类人员平均人数和各类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预算数=预算年度各类人员年平均工资总额×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
7.5.2补助工资
补助工资包括临时工资、卫生津贴、交通补贴等。应先根据职工人数和每一职工人数平均开支水平,逐一求出补助中的明细支出预算数,然后将这些明细支出预算汇总成补助工资预算数。
7.5.3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包括福利费、工会经费、独生子女补贴等。其预算数的编制可比照补助工资。
7.5.4公务费
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其预算一般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数,考虑本年增减变化因素而定。
7.5.5药品费
药品费可根据药品收入预算数剔出药品进销差价后编制。具体按相关表格填写,西药和中草药分开填列。
7.5.6原材料
原材料预算根据上年原材料占制剂收入的比例,结合本年具体情况而定。按相关表格填写。
7.5.7卫生材料(另)
卫生材料包括血、氧气费、化验材料、敷料等。其预算数可根据上年各类材料占相应收入的比例,适当考虑物价变动因素确定。按相关表格填写。
7.5.8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
按预计使用数分明细项目填列。其预算一般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数,考虑本年增减变化因素而定。
7.5.9业务费、其他费用
编制方法参照其他材料低易品的编制方法。
7.5.10修费用预算表的编制
维修项目由各资产管理或使用部门提出,按相关表格填列。属于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财务部门按医院的大型设备原值×国家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平衡。
7.5.11行政后勤部门费用预算,根据往月开支情况,结合未来的业务量或工作计划进行测算。
7.5.12专项开支预算(另)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
8.财务报表
8.1预计资产负债表(另)
8.2预算收入支出表(另)
8.3资金收支预算表(另)
9.编制时间
年度预算原则上每年10月份开始着手进行,12月份报职工大会通过,次年1月开始执行。

养犬管理办法


养犬管理办法

县养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和对养犬的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 行政机关执法和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相结合、 社会公众监督和养犬人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养犬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人员、专职队伍对居民养犬进行日常化管理。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 查处无证养犬等行为,处理因养犬引发的案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无照售犬行为的查处。
城市管理行政机关负 责对因养犬产生的垃圾的清运工作进行管理,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入本办法规定不得出入的场所等行为。
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犬类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犬类的检疫防疫工作并核发动物健康证明。
城市房产行政管理机关对社区物业公司 因养犬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机关负 责对疑似狂犬病人和狂犬病患者的诊治进行管理。
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 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广播、 电视、 报刊等新闻媒体, 应当加强养犬管理的宣传。
第五条 县政府所在地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第六条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公民个人养犬,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每户限养一只犬;
  (二)不得饲养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
1、 体重在 30 公斤,身高 61 厘米以上都视为大型犬。烈性犬品种有 38 种:
(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 巴西菲勒、 法国波尔多獒犬、 阿根廷杜高犬、 英国斗牛獒犬。
(2) 斗犬类:比特犬、 土佐犬、 牛头更、 美国斯坦福斗牛更、斗牛犬。
(3)牧羊犬类: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 克罗地亚牧羊犬、 塔塔尔牧羊犬、 卡斯特牧羊犬、 皮卡迪牧羊犬、 伊利里牧羊犬。
(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 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 卡累利亚猎熊犬、 德国猎更、 苏俄猎狼犬。
(5) 其它犬类:杜宾、 拳师犬、 罗威纳犬、 大丹犬、 英国狐、葡萄牙善泳犬、 秋田犬、 比利时玛莉诺斯犬、 伯恩山犬、 罗德西亚背脊犬、 阿里埃日 犬、 刺毛犬、爱尔兰塞特犬。
(三) 不得携犬进入市场、 商店、 商业街区、 宾馆、 餐饮娱乐场所、 学校、 医院、 展览馆、图书馆、 博物馆、 影剧院、 体育场馆、 游乐场、 候车(机) 室等公共场所,以上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当拒绝携犬人进入;
(四) 主要道路、 公园、 广场、 公共绿地每日 8 时至 20 时之间不得携犬进入。 主要道路名录由XX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五)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 不得斗犬、 弃犬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弃犬、无主犬、 伤人犬、 被没收的犬及疑似患有传染病的犬,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 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疫, 对患有狂犬病和其它严重传染疾病的犬立即捕杀,并对犬尸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 经检疫后对可以饲养的犬进行饲养或交由他人饲养。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 劝阻, 或者向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

养犬管理办法第2页

及时处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 年检制度。 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条 个人养犬,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合法身份证明;(二)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 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包括楼房)。
  第十一条 个人在养犬前, 应当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第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 20 日内, 携犬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健康检查, 注射狂犬病疫苗,并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人发现所养犬只出现病情,应当及时治疗。养犬人在取得动物健康免疫证之日起 20 日之内,到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 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第十三条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 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 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 应当自丢失之日起 15日内,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 应当自 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的住所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 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 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并对犬尸及时进行无害处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不得再养犬。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 应当将犬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用于侦查、 巡逻、 医学研究、 传染病防治、 救灾的犬只, 应该办理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可以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十八条 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犬吠影响他人学习、 休息时, 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九条 携犬出户时, 携犬人对犬在楼道及户 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
第二十条 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为犬挂犬牌、 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第二十一条 养犬人对伤人犬、 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它严重传染病的犬应当及时送交犬类留检所。
第二十二条 犬伤害他人的, 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防疫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 致使犬伤害他人的, 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二十三条 居民委员 会或业主委员 会可以对管理区内居民投诉的犬只扰民事件,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
对社区内具有普遍性的养犬扰民事宜, 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按照表决结果解决, 表决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施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给予具体指导。
第二十四条 除用于侦查、 巡逻、 医学研究、 传染病防治、动物观赏、 杂技演出等特殊用途以及暂时收留无主犬的外,各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的办公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不得养犬。
第二十五条 从事犬类养殖、 销售、 举办犬展览等犬类经营性活动, 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美容院、动物寄养所、 动物训练所等为宠物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兽医资格, 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
  第二十六条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犬类养殖场、 销售市场或者其他犬类经营场所的犬只, 应当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免疫, 取得动物健康免疫证后,方可出售。
第二十七条 从外埠进入XX的犬只, 必须具有当地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明;并于 5 日内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动物防疫检疫机构进行犬只健康检查, 并办理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二十八条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应当 在管理区域内合理设置动物防疫检疫点,为养犬人提供防疫检疫服务。
第二十九条 相关行政部门 的工作人员 依照 本条例 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执证上岗,文明执法。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 户 养犬两只( 含两只)以上,公民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 携犬进入市场、 商店等公共场所, 在按规定时间以外携犬进入主要道路、公园、 广场、 公共绿地的, 由公安机关或者由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不经登记和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 逾期不补办养犬登记证, 不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 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饲养、 经营的犬只不按国家的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仍不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为进行强制免疫,所需费用由违反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纵犬伤人和纵犬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按照国家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泄在户 外的粪便, 携犬出户时不为犬挂犬牌、 束犬链, 不由成年人牵领,不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 孕妇和儿童的,任何公民以及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制止。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办公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养犬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将犬送至犬类留检所。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从事犬类经营性活动、 开办为宠物服务的经营性机构不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没收犬只和其全部违法所得, 并将没收的犬只交犬类留检所。
第三十八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养犬人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 年检的;
(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 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四) 有其他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XX年 X月 X 日起执行

关于市政协委员的管理办法


政协鹤壁市第八届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委员的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4月30日政协鹤壁市八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的行为,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水平,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参照《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委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政协委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和法律,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和政协统战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履行职能的自觉性,通过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珍惜荣誉、建言献策、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二、市政协机关要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通过不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讲座及为委员订阅杂志、提供学习参考资料等形式,帮助委员开阔视野,知情明政,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认真做好委员来信、来访、来电的受理、督办、转办工作,保证反映社情民意渠道的畅通。加强与委员的联系,通过定期走访委员、召开委员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帮助委员解决实际问题。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及提案、建议案的采纳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委员。对在政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市政协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奖励。三、市政协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委员、常委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并事先做好准备,届时积极建言献策。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委员不能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不能参加常务委员会议的,须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协请假。在每届任期内,委员1次(含请假)全程不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2次不请假又不参加常务委员会议的,由市政协办公室报主席会议批准,予以通报。常委无故累计缺席5次及请假累计超过8次、委员累计全程缺席2次或全程请假3次的(常委、委员因公出差、出国和因病无法参加除外),视为自动辞去常委、委员职务,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中国共产党鹤壁市委,并通知其本人和所在单位,不再履行常委、委员职务,也不再从被撤销人员所在单位、界别增补。四、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及各种形式的专题议政活动和市政协委托各县区政协组织的市政协委员视察活动,市政协委员应积极参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接各专门委员会通知后,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须书面向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请假。每届任期内,委员会成员无故不参加活动的,由市政协办公室报主席会议批准,在全体市政协委员范围内予以通报。五、政协委员应密切联系自己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和群众,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做法,要提出批评和建议,并通过适当形式向市政协或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促进问题解决。每位委员每年要争取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出一件有价值的提案。政协委员在每届任期内,连续两年未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或未提出一件提案的,换届时市政协党组将建议不再连任委员。六、政协委员应立足本职岗位,争当自觉学习的模范、团结民主的模范、无私奉献的模范、履行职责的模范、奉公守法的模范。对被执法执纪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委员,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暂停参加政协活动,确定无违法违纪事实的,恢复参加政协活动资格。因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决议,或因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的委员,按规定程序,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委员资格,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七、驻县区的市政协委员应积极参加居住地政协组织的活动,召集人由所在县区政协主席担任。驻县区的委员接到市政协有关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向市政协请假。市政协机关组织市政协委员到县区调研、视察时,应视情况吸收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参加。八、政协委员对市政协办公室和有关专委会发出的调查表或索取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准确回复。委员工作变动、通讯地址和电话变更、奖惩和职务职称变动等,应将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九、保障政协委员的正当权益。委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迫害或受到其他损失的,市政协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保护。因工作变动失去代表性或其他特殊原因,长期不能参加政协活动的委员、常委,要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整。市政协委员被调整、撤销常委、委员职务的,应事前通知委员本人和所在单位,并按政协章程规定程序办理。十、本办法经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属市政协常务委员会。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关于营销方案中促销人员管理办法的》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营销促销策划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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