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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实习报告

供电局安全管理年活动达标方案。

生活没有目标,生活本身就很无聊。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我们应该学会拟写不同种类的方案。方案的针对性较强,针对相应的主题去收集资料和数据,这样写文案才能更高效。一篇优秀的方案应包括哪些方面呢?或许"供电局安全管理年活动达标方案"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供电局安全管理年活动达标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省农电局转发国电公司《关于开展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按照绥化地区农电局《农村供电所安全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要求,把***供电局的安全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并重点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尽快提高供电局的规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电公司、省地局农电局关于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的文件,按照安全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要求,为巩固农网改造工程成果,规范供电局工作行为,全面提高供电局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目的。努力实现“职责到位,管理规范,创一流企业,工作高效,服务真诚”,实现百日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5日前,全供电局要有5个班组达到国家、省地局安全管理活动考核细则要求的标准,使全局安全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活动安排
开展供电局安全管理年活动,要按国电公司、省地局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重点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把管理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达到全面达标的目的。
第一阶段为宣传、布置阶段(五月底前完成)
重点是学习国电公司、省地局文件,考核细则,领会精神,制定本局达标方案、细则,指标、任务分解量化,做好基础性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六月至十月底)
重点是进行岗位和业务培训,按照国电公司、省地局要求,把达标重点放在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这一关键环节上,通过开展达标,使供电局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业务管理和优质服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各项工作均要高标准认真落实,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要树立两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先进班组,以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目的。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十二月五日前)
由供电局对所属班组安全管理达标情况进行逐项考核,并形成报告上报绥化地区农电局。
三、职责分工
1、供电局长是安全管理年活动达标的第一责任者,负总责。
2、供电局主管生产、运行副局长是安全管理年达标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全力抓好保证全面达标。
3、书记、工会主席负责安全管理年活动达标的宣传活动,制定方案、细则、规划、考核,保证监督安全管理年活动按期达标。
四、组织领导
成立供电局安全管理活动达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一把手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把安全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管理年活动达标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
2、各分管领导针对分管范围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重点从安全管理规范上查找存在的问题,树立高起点、高标准,形成合力确保红光农场供电局20xx年安全管理年活动按期达标。
3、本方案对各班组(个人)考核细则,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安全生产奖的重要依据之一。班组考核总分达不到85分(不含85分)不能评奖。
***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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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供电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供电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局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引导全局职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塑造我局崭新的精神面貌,树立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思想。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第1版权所有
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以“严、细、实、精”为目标,以解决分局、班组、个人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以“思想认识是否提高、作风是否转变、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执行力是否得到加强、各项工作是否得到促进、客户是否满意”为评判标准,从观念、机制、服务上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局职工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服务意识有明显增强,执行能力、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有明显改观,从而打造一支凝聚力强、纪律性强、执行力强、精神面貌好、社会评价好的职工队伍,在全局形成一种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追求事业、团结实干、政通人和的和谐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加强认识,转变观念。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破除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思想,树立积极向上、求真务实的进取精神和艰苦奋斗、励精图治的创业精神。引导职工讲政治、讲大局、想大事,彻底纠正作风不实、能力不强,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意识淡薄,服务能力不强、政治敏感不足的问题。
2、严肃纪律,打击违章。要围绕“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业规范的职工队伍”这个目标,狠抓劳动纪律,严格考核上班和各类学习、会议、活动的出勤情况,严肃查处劳动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现象;狠抓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规定、措施执行,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狠抓标准化作业,强化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灌输安全作业、标准化作业的意识,使安全规程和标准化程序在职工头脑生根。
3、强化服务,打造品牌。要充分认识“优质服务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认真履行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和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提高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彻底改变工作态度强硬、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率低下,不注意公众形象的不良现象;要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做到前台工作人员业务精通、反映迅速,后台人员积极配合,主动为前台工作提供服务保证,不断提高优质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
4、拒腐防腐,优化行风。要以创造“清正廉洁”局面为重点,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通过抓学习、教育和制度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算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树立廉洁从业的观念,严于律己,接受监督;要从严把好工程、物资、用电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关口,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和监督网络,严格兑现廉政建设合同;要严肃查处以电谋私、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行为。
5、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要围绕“工作扎实、举措落实”的要求,各项工作都要从计划开始有始有终,常规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非常规工作要行动快,对上级、客户和市场的要求要传达快、反映快、落实快。各级管理人员要沉下去抓落实,抓督查,抓整改,抓成效,做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
三、活动安排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3-4月)
以组织自学和讲座的形式,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市局八届四次职代会和我局一届四次职代会会议精神,让职工深刻领会目前企业面临的形势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必要性,认真学习《株洲电业局贯彻〈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实施办法》、《株洲电业局优质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株洲电业局劳动考勤管理标准》和《株洲电业局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等相关文件,让职工了解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后果。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5月)
通过座谈会、谈心的形式对职工思想状态进行摸底。局领导和股室长均要挂钩股室和班组,到所挂钩股室和班组召开一次座谈会,找职工谈心,倾听职工意见。通过客户意见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走访客户等形式倾听客户意见。每一位职工都要针对自身情况分析自己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找问题:
1、思想观念方面:是否存在浮躁,精神空虚,理想信念动摇等问题;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问题;是否存在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强,学习上不求甚解,工作上得过且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等问题。
2、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纪律松弛、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办私事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组织原则,不讲团结,不顾大局,各行其是的自由主义问题。
3、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效率供电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供电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低下,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不办的问题;是否存在服务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4、领导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各级负责人要查找自己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是否存在“部署在会上、指导在纸上,落实在汇报上”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不具体限定)
要采取边学边查、边学边改的原则,将整改落实贯穿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始终。对收集上来的意见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对具体问题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对全局层面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建立考核机制,对制度方面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进行完善,确保以制度保证长效。
第四阶段:评议巩固阶段(11—12月)
对整个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评议,每一位职工均要写一篇总结材料,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方向,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听取客户和行风监督员评议,对优秀个人给予奖励,并明确下年度改进方向。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
(1)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白又兵(局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陈先林(副局长)
徐峻滨(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主任:周瑞华
成员:徐怀新、段凌岚、邓建、邹云生、熊伟、张清升、刘存、郝伟、杨斌、徐毅平、龙军胜
(2)建立领导挂钩班组联系制度。
白又兵挂钩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室、物资站,同时与徐怀新、邹云生挂钩业扩工程班;
陈先林挂钩电力营销室,同时与段凌岚、熊伟挂钩客户服务中心、抄收班和供电所;
徐峻滨挂钩生产技术室,同时与周瑞华挂钩运行检修班、电力抢修班。
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作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各班组长是本班组作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挂钩领导与挂钩班组实行同等考核。
2、狠抓劳动纪律。
四月份,制定并实行本局劳动纪律考核办法,同时对劳动纪律的考核明确如下:
(1)将上班、开会、学习、出工的出勤情况以及工作过程中的劳动纪律遵守情况纳入考核。
(2)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劳动纪律检查。
(3)全局劳动纪律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公布。
(4)劳动纪律的考核以50元每次为基数,在此基础上可以累加考核,但不能递减,最高可至下岗处理。
(5)班组和股室必须每天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考勤。
3、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第1版权所有
4月份开始,在全局范围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早上上班时,全局所有班组和股室必须列队,召开班前会,议程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当天工作做出安排和要求,对前一天的工作以及出勤情况做出点评。
生产班组在每项工作开始前,还必须在作业现场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安排工作,宣读三措。
班组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在作业现场必须正确着装,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均必须佩带岗位标志。
4、严格实行标准化作业。
生产技术室和电力营销室是标准化作业的主要责任单位,四月底之前,必须在全局全面实行标准化作业,逾期未落实的,对两股室负责人和挂钩领导实行扣罚当月效益工资的考核,对主要责任人实行下岗一个月处理。
各班组在工作中必须无折扣地执行标准化作业,未执行者,对工作负责人扣罚200元每次,对工作班成员扣罚100元/次。
5、加强服务作风建设。
以优质服务年活动(方案另下)为主导,以国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规范和“十个不准”为准则,以服务事故考核办法和优质服务考核办法为考核依据,加强客户服务部门和人员的服务作风建设。
实行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在营业厅设立局领导接待岗,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为局领导接待日,负责接待客户来访、投诉。
6、强化执行力。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每月初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会议,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和考评,对当月工作提出计划,由局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下发,在正常情况下,全局工作必须围绕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加强对工作部署和工作计划的监督考核,局办公室作为全局综合管理部门,对全局性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其他股室作为专业管理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局领导对分管股室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纳入当月工资考核当中。
7、提高团队意识。
强化职工团队意识,加强各岗位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强调上一环节为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为上一环节负责的团队协作精神。将职工和部门的团队协作情况作为职工年度评优和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供电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供电局安全工作计划


农垦**供电局安全 一、建立建全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达标。 2004年供电局在保持20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基础上,仍在把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由供电局局长任组长**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中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驾驭局面的综合能力全部适应需要。在此基础上,分别落实了“五包、四定、三挂勾”责任制,并制定了目标考核及奖罚办法,以此做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 二、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用法规统领头脑。 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2004年为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这一目标,要继续深入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低压电气技术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要通过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用政策统领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用法规规范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导成员至安全员、班组长及锅炉、财务、门卫等者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任务目标量化。同时要制定出保证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合同管理。 2004年安全生产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上下责任连带利益风险互挂的原则,供电局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分管领导向正职负责积极配合侧重抓,其余成员积极围绕中心协同作战,各班长是安全生产基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管理办法,年初要与全体员工签状,半年、年末按责任状条款进行考评兑现奖罚,此项措施分别进入“五包、四定、三挂勾”,奖罚实行合同管理,为保证2004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如期完成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防措施要得力科学。 为防止和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企业安全运行,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当好“先行”,2004年按国家和上级要求要制定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制定的指导思想要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中心,以贯彻落实《电力法》、《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运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为主线,遵循国家电网公司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规定为原则。要制定出科学的应急体系,组织机构,职责,责任追究及要求到位到人,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达到国家和上级要求的标准。 五、坚持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制度,加大安全监察力度。 要继续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为例会日。主题是贯彻落实法规、条例、规程事故通报等,每月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重点岗位的员工要重点教育,反复教育,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安全教育要有主要领导主抓,要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高安全防范自我防护能力和素质。杜绝事故这一根本目的,保证供电局安全运行,可靠供电,促进经济发展当好先行。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依法管电。一是对供电局内部实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指定专人建立事故隐患库,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排除,责任措施到人。二是对输变电设备、供电线路实行定领导、定班组,落实考核目标奖罚措施,工资与风险紧密挂勾,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实现辖区供电设备、线路安全运行,可靠供电,达到国家、企业、用户三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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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供电局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供电局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公司核心业务,践行国家电网公司“真诚服务、共谋发展”的服务理念,全力以赴做好电力供应,为政府、企业和居民客户做好服务。深入开展“**供电、从我做起、服务社会、情暖万家”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积极融入和谐社会进程,营造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主动服务于**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展示宁夏电力风采,打造“国家电网”品牌。(二)主要目标1、不断健全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满足客户需求的新型营销服务体系,城市和农村供电营业场所全部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2、为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供电服务,兑现供电服务承诺,客户满意率在98以上。3、杜绝影响企业声誉和形象的行业不正之风。4、对于违反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规定的投诉举报查处率100。5、在本地区行风测评中名列前三名。二、活动内容以国网公司“和谐电力、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开展以“**供电、从我做起、服务社会、情暖万家”为主题的“优质服务年”活动,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六进”活动,即:安全服务进电网、规范服务进窗口、排忧服务进工厂、亲情服务进社区、保电服务进政府、解困服务进乡村。1、安全服务进电网: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坚持“三公”调度,完善安全稳定控制措施;加强电网运行方式和二次系统管理,提高电网应对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提高灾害故障的抢修能力,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向客户提供可靠的合格电能,落实优质服务的基础,促进和谐供电。2、规范服务进窗口: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在抢修、营销、农电等方面完善服务标准,对窗口人员开展优质服务提升训练,规范员工服务行业。减化程序、优化环境,在全局开展客户服务质量和规范服务全过程跟踪评价,保证客户安全可靠用电,促进和谐用电环境,全面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努力创造多方共赢的局面。3、排忧服务进工厂:为适应自治区经济发展要求,促进我县电力和相关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对客户实施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电力客户的用电需求。引导和帮助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合理用电,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实现与电力客户的和谐发展。4、亲情服务进社区:开展亲情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亲情服务着力解决居民客户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让广大居民感受使用电能的便利。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服务活动,提供电力服务和亲情关怀,践行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共建和谐**。5、保电服务进政府:主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征求政府、新闻单位的意见,切实保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庆典、重要环节、重要区域现场可靠供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赢得政府、新闻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为供电事业发展建立起和谐的外部环境。6、解困服务进乡村:积极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主动服务于**县新农村建设,全力做好农村供电服务,为释放农村用电潜能、推进农村居民生活电气化,为实现宁夏“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三、总体要求1、统一思想全局干部员工要把开展优质服务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县局树形象、铸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本局内部形成“大服务、大市场”的服务理念,从而形成强有力的服务支撑。切实把“**供电、从我做起、服务社会、情暖万家”主题活动策划好、组织好、开展好,在全局内部形成“大服务、大市场”的服务理念。2、宣传到位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简报等形式,加大“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塑造国家电网良好品牌形象。积极宣传**局在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对活动的宣传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制定具体的新闻宣传方案,对宣传报道、编发简报、拍摄制作宣传片、科普片、宣传册等任务作具体的策划和部署,及时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和重点报道,实事求是地反映供电企业作出的努力和存在的困难。3、狠抓落实局优质服务领导小组为我局“优质服务年”活动领导机构,负责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监督落实。各部室、班组、所要加强“优质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党支部、营销、农电、生技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整体协同运作机制,确保“优质服务年”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销股要根据银川局

供电局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安排意见,精心策划、全面布置,结合我局优质服务工作实际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4、总结成效认真总结“优质服务年”活动好经验、好做法,树立1-3名业务素质高、作风过硬、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在全局叫的响的先进典型,积极的推荐广泛宣传,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年底对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中涌现出的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积极推荐上报。5、推广延伸要把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与建立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相结合,以“优质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优质服务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健全优质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供电服务品质评价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改进,使优质服务好经验、好做法得以推广延伸。**县供电局
《供电局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来源于免费网,欢迎阅读供电局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


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

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因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梅州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平远县供电局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其所属的多经企业。

第三条凡以局名义对外进行的商务活动中,涉及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或涉及经济、安全等方面将对局经济、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必须与当事方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凡局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和已列入预算、在广东省广电网公司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各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均遵守本办法。

劳动合同等涉及人力资源的合同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前期工作、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监控、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重大合同是批量合同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对局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局办公室是局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建立健全局合同管理制度。

(三)监督局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合同的登记盖章、存档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局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合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整理、编号、登记,予以保管。

(六)局对外发生合同纠纷时,参与协商、调解,到有关机关办理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追收到期合同债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由局领导指定或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合同承办部门必须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登记、存档等工作。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

(二)负责起草合同,并将所起草的合同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提请合同审查部门审查,起草合同的依据必须充分,必须提供书面文件或批示。

(三)对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在提请审查前,应附加对合同的经济性、技术性、可行性、安全性的说明。

合同的经济性:指市场需求情况属实,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指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的参数科学、真实、可靠。

合同的可行性:指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合同具有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指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限制措施,无损局的商业信誉、商业秘密及其它利益。

(四)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监督、检查承办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反映合同的履约问题。

(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由已方或以已方为主起草。

(一)起草的合同的基本原则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对方具有履约能力。

4.对方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二)起草的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要求。

3.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方式。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签约时间、地点。

6.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办法。

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

县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第2页

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

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

第十二条局设立项目(合同)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

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临时组建。

第十三条对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承办部门工作要求,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招标书或投标书的审查。

(二)参与招投标。

(三)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

第一节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写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

承办部门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事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属于预付款项,当对签约他方资信情况不确定时,必须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应文件。

(五)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应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若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十五条局合同审查机构由合同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合同正式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承部门意见提请合同审查机构审查。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三)价款、酬金和结算方式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四)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五)财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同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查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无规避法律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合同标的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非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形式合法: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

4.签约程序的合法性。

(二)合同的严密性和完备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语言逻辑严密。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条件或附期限适当、合法。

(三)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局合同审查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0):

合同承办部门依据《平远县供电局对外合同签订授权表》(见附件12,该表每年初调整公布一次)规定权限,对外进行协商谈判、资信审查、参与招标决标、起草合同文本等事宜。承办部门如需法律协助,可请求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其它),选择填写《平远县供电局物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1)、《平远县供电局大修、技改工程合同审批表》(见附件2)或《平远县供电局其它合同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全部简称《合同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先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如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应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以及招投标书原件或询价单、计划或资金预算证明等资料,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管理部门经审查无误后,对合同文本进行登记编号。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购电合同和并网协议按如下流程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由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按会审流程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由以上二个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第十九条各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期限从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本数)。审查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含本数)工作日。

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必须有各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查人员的签章。对审查流程不完善的合同草案,局主要负责人可以拒绝签署。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承办部门对合同修改后,应重新提交合同审查部门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过审查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凭《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附件及有关资料,报局领导审批。

局领导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及重大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二条如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书,该合同依照局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外提供担保、借贷、重大资产处分、企业兼并、企业分立、超过批准的预算范围的合同或长期影响局经营的其他重大合同,应在通过局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并经其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凭《平远县供电局合同报批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合同报批表》)报梅州供电局审批。

第二节合同的签署与授权

第二十四条所有合同通过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连同有关部门签署同意的《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签署人签署。

第二十五条合同签署权限划分与授权: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合同,可授权由部门负责人签署。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授权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

(三)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

(四)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六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

第二十七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署后,凭《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十一条对于涉及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由财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报表》见附件6)。

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及时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完毕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完毕报表》见附件7)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如合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期满15天以前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列明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的重大合同,承办部门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内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说明合同履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将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合同履行情况报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报局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现遗漏问题,承办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五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内容变更,需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报合同管理部门、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六条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与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的程序相同。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三十七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应收集相关证据。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处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九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并经局领导同意,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补充协议书、调解书和法律文书应与合同及有关材料一并由合同管理部门归档,复印件由合同承办部门备案。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局全部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定稿后应向合同管理部门取得合同编号。除供用电合同、安全合同编号另行规定外,其他合同编号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编号办法》(见附件9)。

第四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原件(正本)一份由合同管理部门保管,一份交财务部保管,一份留合同承办部门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

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将合同原件(正本)及其电子版、《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等一整套有关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年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合同实行备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局档案室应设立合同存放柜,实行专柜管理。

第四十五条合同备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合同(副本)和电子版本。

(二)合同审批表(复印件)。

(三)履行情况记载。

(四)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六条局合同管理部门在每年的1月30日前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七条局可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订立合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未签订书面合同而用口头或简单便函协议代替,或者合同尚未生效即擅自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2.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订立无效合同、重大缺陷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结果不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3.发生合同纠纷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4.工作懈怠而丧失仲裁、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时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5.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与对方恶意串通或私收贿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6.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第九章附则版权所有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发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局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省地局的布署,为保证员工、电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红光供电区新投运设备及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资产免遭损失,完成省地局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创一流供电企业,特制定本责任状。第二条:本责任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作规定》和**供电区《安全管理》结合**供电局的特点和实际,适用于**供电局2005年在安全工作中的根本要求和管理关系。第三条:**供电局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保障作用。第四条:**供电局要始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形成网络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要当好监护人,把好第一道关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计划周密,布置到位,检查到位,总结评比及时,考核安全生产兑现奖惩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第五条:按照**供电局2005年1月20日通过的关于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的决议,必须按规定的数额交纳保证金。局长、书记***元,副局长(含工会主席)***元,班组长***元,职工***元。第二章目标第六条:**供电局分管副职(人员)、班组长及成员年内安全目标。(一)供电局安全目标1、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2、不发生特大设备事故;3、不发生有责任农村触电死亡事故;4、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5、不发生重大火灾盗窃事故;6、不发生生产人身重伤和误操作事故;7、不发生违背上级劳动安全,技术监督,公安综治部门规定的职工责任事故。(二)、分管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成员安全目标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局法规条例及供电局制定的工作纪律,提高政策理论素质,按岗位责任制恪尽职守。2、接受服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管理监督。3、持证上岗,遵章作业,杜绝习惯性违章。4、按规章规程作业,在作业时安全防护用品齐全不酒后顶岗。5、持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6、上杆抄表时配戴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7、对新设备维护、操作尽职尽责,人为损害公物接受处罚。8、按时交换班不脱岗,为漏岗,不酒后顶岗,各种记录报表真实、准确、及时。工作期间杜绝打麻将、扑克、看电视等娱乐活动。9、精心管护好新设备达到最佳状态,适应微机高科技管理的需要。10、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施工作业按规程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票和安全交底制度。12、学习掌握消防条例中的防火知识,经常巡视杜绝火险火灾事故的发生。13、精心管护好公物不受损失,人为损失损坏接受处罚。14、牢记安全职责,对国家、企业、个人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纪律、技术原则,反事故措施等,坚持作业和工作高标准,杜绝违章违纪发生。15、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监督,自己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做到“三不伤害”。16、积极主动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供电局组织的安全知识、考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专业技能,适应电力形势快速发展的需要。第三章处罚第七条:如发生上述目标内事故,按省地局及供电局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组长,事故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扣保证金,**元至***元。第四章责任状此责任状一经签订具有法规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有效。**供电局分管战线领导:局长:班组长:成员:2005年月日200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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