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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教育教案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有时,方案的制定比执行本身更为重要。当我们在实施工作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一份方案了。一个方案的诞生,一般都是想法在前而表述在后。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
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天气干燥,风大,林内植被枯干焦爽,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极大,加之清明节前后,居民进山、上坟烧香、野外烧荒等用火行为增多,此时也是进山踏青、旅游的集中期,导致森林火险等级陡增,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清明节期间是我街道森林防火的戒严期,为保护好我街道森林资源,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的护林防火工作,确保街道林区不发生火情,根据区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社区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落实好《护林防火责任状》的各项责任制。各社区负责林业的同志,要积极配合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对各社区所属的林地、墓地进行一次全面地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社区森林火险区、旅游沿线山林以及有墓地的林地、山区等,主要检查这些场所同往年相比防火安全条件是否更加完善,是否落实了社区干部包山头责任制,是否坚持社区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是否落实了社区级防火突击队,是否落实了分工专人负责制度。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各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并立即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社区要抓好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中去,特别要密切注意4月1日、2日、8日、9日(清明节前后公休日),4月5日(清明节)等关键日期的防火,保证不发生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森林法规的宣传,结合“以案说法”通过实际案例教育,提高群众对林内用火上坟等易发森林火灾行为的危害和惩罚的认识,要组织人员配合街道护林防火队员在山头、路口墓地搞好巡查,收缴游人火种,落实林缘、林内、墓地不准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各社区要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护林防火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把护林防火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当前正值春耕春种,群众烧荒、烧地边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社区要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对烧荒、烧地边现象要坚决制止,避免火情发生。
三、加强值班、巡逻制度,
各社区要加强清明节前后(3月27日-4月10日)护林防火的值班工作,要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全员全时到岗在位,通讯畅通。在此期间各社区要组织成立20人左右的护林防火队伍,对各社区所辖的山林死看死守。要严格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在做好扑救工作的同时及时报告街道值班室,严禁老、弱、残、幼上山扑火,要保证扑火安全,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各社区要将3月27日-4月10日这期间的护林防火情况于当日下午15:30前上报街道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切勿漏报、谎报、迟报,对报告不实的视情况予以处理。
四、提倡文明祭奠,实行香纸集中焚烧
各社区要结合街道“护林防火宣传周”的开展,倡导居民改革上坟烧香烧纸的陋习,积极引导群众采取献花、植树、在防火池内统一烧香纸等方式进行文明祭奠,严把林内集中和零散墓地的出入口,不得进入林内焚烧,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对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也要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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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内容显示中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方案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区201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 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7341001)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措施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护林防火工作,更加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全力打造**县北部的绿色生态屏障,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基层护林防火工作的必要性
森林是国家的重要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会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使林地失去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牲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严重的损失。抓好乡村基层工作是搞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和关键。长期以来,乡村两级在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资金缺乏、责任不落实、护林队伍和扑火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成为制约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下移工作重心,打牢基础,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
二、建立健全护林防火队伍
(一)组建乡护林防火巡护队
1、组建队伍:乡政府抽调专人成立乡护林防火巡护队,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乡人大主席宋保堂任组长,纪检书记赵宇鹏和武装部长陶国宏任副组长,从乡机关干部中抽调10名身体健康、熟悉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心强、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作斗争的同志组成护林防火巡护队,具体负责全乡范围内的护林防火巡逻及火灾扑灭工作。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实行轮班值勤制度,按周排出值班表,分三片下乡进行全天候巡逻。
2、待遇:巡护队队员下乡巡护实行餐票结算制,带餐票到村就餐,由村委盖章签字后生效,午餐每人每次补助10元,早、晚餐每人每次补助5元,按月凭票结算,以片汇总上报,直接兑现到村。乡政府统一给每位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员配备防火服一套、手电一把、防火鞋一双、铁锹一把。乡包村干部及各村主干负责所包村日常森林防火巡护和宣传、组织协调工作,无补助待遇。巡查中发现点火者处罚后,罚款统一交乡林管站,开具罚款手续,作为全乡护林防火经费。其中按50%返还给各队,作为各队手机话费、下乡用车加油补助。
(二)以乡为战,组建三支森林防火巡护队伍
1、组建巡护队伍: 以东安庄、**、西峪村为重点的东、中、西三个片,分别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巡护队,每队10人,由各片片长负责牵头,村主要干部负责组织,设1名队长,3名副队长,由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必须有摩托车,有驾驶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党员、复退军人优先,推荐人员须经各片片长审核把关。
2、工作考勤:工作考勤由乡带队干部和值勤村干部负责,值勤安排由各片片长负责,实行一周一考勤、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兑现制度,层层签字后将值勤结果报送乡防火办。乡护林防火巡护队负责三支队伍的考勤,不出勤的不发补助,无故不按值班安排值勤的一天扣罚2倍的应发补助。
3、待遇补助:乡政府统一给每位乡护林防火巡护队员配备防火服一套、手电一把、防火鞋一双、铁锹一把,交100元人身意外保险一份。对于日常巡护工作,队长、副队长按一个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底)1500元至1800元发放,其余巡护队员按1000元发放。发生火情后参加扑救的巡护队员,队长每次补助80元,副队长每次补助70元,一般人员补助60元。村主干义务负责各村日常森林防火工作及宣传和巡逻扑火的组织协调工作,无补助。巡查中发现点火者处罚后,罚款统一交乡林管站,开具罚款手续,作为全乡护林防火经费。其中按50%返还给各队,作为各队手机话费、巡逻车加油补助。
(三)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护队伍管理
四支护林防火巡护队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并接受县乡林业部门督查和指导。乡林业站要定期组织对护林防火巡护队伍进行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护林防火、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总结、部署护林防火工作。乡村两级护林防火巡护队伍要明确工作职责,主要是开展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的依法治林意识;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野外火源管理,制止在林区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森林火灾,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巡山护林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同相邻管护责任区做好联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和其他林业违法案件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时,各村要成立5-10人的灭火突击队,并于11月1日前将各村灭火突击队名单情况报送至乡防火办。
三、继续加大护林防火奖惩力度
发现一次点烧秸秆,罚款500至1000元,对村委罚款200元;发现一次烧荒燎堰,罚款1000至20xx元,对村委罚款300元;发现因焚烧秸秆、烧荒燎堰引发周边草坡、山林等着火的,根据过火面积严厉处罚,1亩以上、5亩以下,点火者罚款20xx元,村委罚款500元;5亩以上、10亩以下,点火者罚款3000元,村委罚款1000元;10亩以上、15亩以下,点火者罚款4000元,村委罚款20xx元;15亩以上,点火者罚款5000-20xx0元,村委罚款3000元。对于以上处罚,同时附带附着物全额赔偿,支付救火人员费用,触犯相关法律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属于哪个村范围内着火,但无法澄清点火者,村委不指认点火者的,由村委承担赔偿事项及救火费用,罚款照常执行。着火面积超过5亩的,追究村主干责任,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点火者是党员者,发现1次给予党纪处分,一年内发现2次以上者,根据《党章》及《森林法》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发现焚烧秸秆、烧荒燎堰及时举报者,确认后一次奖励200元;对于发现火情及时举报者,一次奖励300元。对于发现上山安装电路违法打猎的,经确认核实后,奖励举报者500元。对故意纵火者,经确认核实后,视情况奖励举报者1000-3000元。
四、扎实做好护林防火防范工作
要全面落实护林防火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将森林防火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头和人头,层层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责有人担。由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人、护林防火巡护队巡逻,做到多重监管,死看硬守,确保不因任何一起意外引发火灾。对林区要严密布控,层层设防,每个入山口设卡,都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特别是林区重要地段轮流看护,24小时蹲点不间断。对痴、呆、傻、牛羊工及60岁以上老人要签订监护人责任状,对因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火情的,发现一起对监管人罚款500元以上。当务之急要推进秸秆清理和坟墓周边清理以及禁烧工作,对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秸秆、杂草、根茬,由村委统一组织实行强制性清理;对林地边缘100米以外的秸秆、杂草、根茬,可采取过腹还田、整株覆盖、粉碎还田等方式进行清理。对坟墓周边必须清楚杂草,打出护林防火隔离带5米以上。对因未清理秸秆、未清理坟墓周边杂草而引发火情的,不论是否是地主、坟主农户焚烧点火,都要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一起罚地主、坟主农户500元,村责任人500至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当前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特险期,乡村两级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团结一心、积极行动,全面形成管控火源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消除一切火灾隐患。要深入各村各段进行巡查督查,把各项防范措施做牢、做实、做细。要把护林防火与其他工作进行有机结合,齐抓共管,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今年全乡无一起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降低大风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全面做好各项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保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做好大风天及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客运、危货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大风恶劣天气下公路、桥梁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运输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道路运输方面

1、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要积极组织全县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危货运输等营动车辆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开展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专题教育,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强化恶劣天气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常识。

2、是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全县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和保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3、是加强场站和驾驶员管理。要做好大风恶劣天气下客运、危货车辆驾驶人员备案登记,查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顶班、替班,并在车站醒目位置进行安全行车提示,警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

4、是加强恶劣天气安全防范。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4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车辆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员,限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谨防疲劳驾驶;在大风天气中,要利用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危货、长途客运车辆限定车速不高于60公里/小时;同时要对道路状况进行巡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道路通行状况,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要停车避险、减速慢行,并根据道路状况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因恶劣天气造成车辆无法安全运行的路段和班线,果断予以停运,同时做好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公路养护方面

要进一步强化大风恶劣天气中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对路面坑槽、结冰及其他影响行车和交通安全的病害及时处理;要加强国省干线、旅游热线、窄桥、险路等重点路段公路标志标牌及安保设施的配套及完善工作。并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好防范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防范准备;要加大风恶劣天气条件下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保养力度,加大对危桥的监控、观测,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封闭交通,同时合理安排绕行。同时加强施工路段现场和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坚持公路每日巡查制度,对每个路段确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及时清除路阻路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四)、工程建设方面

各工程单位要加大对大风恶劣天气中施工安全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妥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要重点加强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寒潮大风作业中防坠落、防垮塌措施。在特别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施工作业要一律停止,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系统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大风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大风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一线,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心中有数,并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大风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并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二)交通系统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考虑到大风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三)、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大风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做好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四)、交通系统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此方案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器材、值班、通讯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准备,保障妥善处置大风恶劣天气条件下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保证一旦接到命令,立即能投入使用。

(五)交通系统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大风天气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交通系统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以便出现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做到信息畅通。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护林防火教育教案”相关内容,请访问“护林防火教育教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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