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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监管企业五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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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监管企业五五普法规划


为适应新形势对监管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的通知》以及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监管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新形势下推进监管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结合监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条主线,抓住企业改革改制、技术创新、投资担保等重大行为的法律问题,探索国有企业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监管企业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和不同组织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提高监管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心。
(二)深入宣传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合同法》、《民法通则》等与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有企业的诚信经营和市场规则意识;要加强新《公司法》、《证券法》等与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依法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要加强《专利法》、《商标法》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培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企业的良好氛围。对于需要进行国际并购、海外投资、海外上市等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国际经济法、WTO贸易规则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深入宣传学习与国企改革改制密切相关和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要深入宣传学习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代表的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抓好新《破产法》等与国企改革改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与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对处于改制重组、兼并破产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要重点做好债权债务处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早化解风险,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引导企业员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四)深入开展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五五”普法期间,监管企业要着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在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法律事务机构,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岗位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监管企业“五五”普法的对象是:监管企业中一切有接收能力的干部职工。其中,重点提高对象是企业法律顾问和中层(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省属监管企业五五普法规划第2页

 (二)工作要求。
1、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监管企业要根据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需要,加强对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要适时举办企业领导人法制讲座,定期举行监管企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法制培训,重点讲解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要采取开卷或闭卷考试相结合、普法竞赛等多种形式,适时对本企业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效果进行考评。要注重实效,把学法用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起来,与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切实将企业经营管理、改制重组、兼并破产、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2、普法工作要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管企业在推进普法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要按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加强重大经营决策、合同管理、担保审核、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合法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监管企业在普法工作中要抓骨干,抓试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普法工作联络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普法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在普法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分工
(一)省国资委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与法规处。省国资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省属监管企业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各监管企业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宣传推广监管企业的普法经验,培训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和普法工作人员。
(二)各监管企业应当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五五”普法工作,成立相应的“五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监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本企业普法工作机构的主要成员,与其他成员机构共同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的普法工作。
五、保障措施
监管企业要坚持并完善普法工作七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包括党委(组)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企业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行按年度进行法制知识培训辅导的做法。各企业党委(组)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3次。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监管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要接收省国资委组织的重点法律培训。省国资委将企业管理人学法作为“十一五”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依法经营管理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与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三是企业法律顾问轮训制度。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每年要接收一次省国资委组织的轮训,努力提高(总)法律顾问的岗位任职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企业普法和依法经营中的骨干作用。四是学法时间保证制度。监管企业中层(含)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法律顾问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30小时。五是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监管企业普法机构要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普法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和经验总结,表扬先进,督促落后。省国资委普法办对监管企业普法工作也会进行检查评比,发现并解决问题。六是国资委信息交流制度。各监管企业要确定普法工作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将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普法机构、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普法工作联络员名单,报省国资委普法办。省国资委普法办将适时组织召开普法经验交流会,加强普法信息交流、沟通和协调工作。七是普法经费保障制度。监管企业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监管企业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为“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好本企业“五五”普法规划。三是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普法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事。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至20xx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对企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轮训。要及时组织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交流经验,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下半年。监管企业要按照“谁规划、谁实施、谁验收”的原则,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届时,省国资委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和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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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五五普法规划



煤矿五五普法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矿井依法治企的能力,现根据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煤矿企业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围绕矿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推进矿井依法治企的进程,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五五普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企业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水平全面提升,社会主义的法制理念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密围绕矿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任务,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五五”普法工作任务,为矿井“双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群众的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出发,以职工群众普遍关心、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
3、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普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性质有重点地进行学习,提高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治企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等国家基本法律,增强广大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主要学习内容有《宪法》、《通则》、《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培育职工的爱国意识、国防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促进职工依法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的自觉性,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重点学习宣传矿井、资源、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资源环境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产品质量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建立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公德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区的建设步伐。
(三)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法规,推动矿井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大力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主要有《公司法》、《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法》、《质量法》等内容,加强、决策民主、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和服务,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程,促进矿井健康快速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内容有《信访条例》、《工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民主法制观念,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职业道德风

尚。
(五)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月、重大节假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矿井、到区队,进班组、到职工,进社区、到居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制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六)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文明、法制的良好局面。开展《》和治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坚决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邪教组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起文明、法制的良好环境,促进文明和谐矿区建设。
三、普法对象及时间安排
“五五”普法对象是全矿所有职工,主要是各级管理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研究制定 “五五普法”规划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五五普法”氛围。
(2006年至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定详细的普法,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10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迎接上级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及措施
(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书记是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矿中心组、支部学习法律制度,做到普法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保证“五五普法”规划有组织、按计划实施。
(二)、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各单位内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目标进行考核,保卫部、党委工作部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工作安排,总结普法工作经验,把普法作为年度“双文明”建设总结评比的主要内容进行落实。
(三)、要充分认识“五五普法”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困难和不利因素想得多一些,把普法氛围和保证措施做的充分一些,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引导职工开展普法实践活动,以身边有代表性的人和事进行现场说法,鼓励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实效性。
(五)、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举办普法教育积极分子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永昌职中“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局,立足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密切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和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突出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学校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为学校三个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保障和促进“和谐职中”、“平安永昌”、构建社会主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和教职工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校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校师生员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观念,为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按照县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永昌”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事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家长。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师生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保证普法的实效性。
坚持求实创新,分类指导。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体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是这次普法教育的主要对象,教职工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而青少年学生走向社会后成为公民中的一员,其法律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所以,学校要抓紧抓好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这对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有着极其深远的重要意义。
四、对象和要求。
我校“五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教职工、学生、临时来校务工人员。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出台后,政教处为主要牵头部门和组织落实负责部门,团委要紧密配合,学校今年安排了法制宣传教育专职干事,要注意发挥其能动作用,要重新明确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制定确实可行的分步计划,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最终取得优良效果。
1、全体普法对象都要学习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全校师生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国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有计划地抓好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师生员工的参学率、学完率、考试(核)及格率要比“四五”普法有提高。
2、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行政处罚法》、《行

政》、《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部门法律法规,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3、教学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学校。要重点掌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永昌职中教育制度汇编》等教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从教,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要把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纳入理论学习计划。逐步把教职员工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作为年终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4、要结合中学生特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及举办法制讲座、观看法制教育影视资料、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制图片展览、校园文化长廊、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的搞好对中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人才。政治组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制教育,通过模拟法庭、“手拉手”活动和青少年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宣传。
5、后勤、总务等部门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切实营造法治校园的良好氛围。要下大力气抓好对临时来校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依法管理,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主要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制思想,推进依法治校的建设进程。具体任务是:
1、深入普及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不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2、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
3、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民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律法规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增强执政兴教意识;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公民权利、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依法执教、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意识;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经济贫困学生等特定对象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尊重和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要把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点,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宣传贯彻力度。
4、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努力增强师生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学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5、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宣传部、永昌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和谐稳定校园”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理水平。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2006年8月至9月是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中央、永昌县“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学校的“五五”普法规划,充实调整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做好普法动员工作;要认真抓好普法骨干

培训和法制宣传队伍、阵地建设,认真落实经费、教材、宣传器材;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切实抓好本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为“五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2、2007至2009年为组织实施阶段。要根据规划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做好总结、自检工作,接受永昌县教育局、永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我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和年终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负责全校“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政教处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班集体发挥资源优势在校内外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3、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校党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每年集中学习一次,中心组成员每年不少于一篇学法;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制度。每个教师要有10学时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
4、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制橱窗和画廊,校报、校园网、校广播电台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举办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周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宣传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
6、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针对性,适时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7、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永昌县委宣传部、永昌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文件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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