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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绩效考核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俗话都说事在人为,但是我们在开始做事情前也要有缜密的计划。我们想要做出一番成绩的时候一份优秀的方案是非常有必要的,方案主要指某一具体事项或工作的实施步骤、方法、分工、组织等各个方面。一份优秀文案是什么样的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设备)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投资效益,使大型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考核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属于仪器仪表类、机域类及相关类别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对具特殊用途的大型设备可进行单项或选项评价;
2、原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贵重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xx]22号)标准,结合我校实际,以原始使用记录或有关证书为依据,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见附表)进行考核。
1、机时利用: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管理,每学年定额机时通用仪器仪表:1400小时/年,其它类800小时/年;
2、人才培养:通过大型仪器设备组或有关的培训,培养出各类能掌握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贵重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科研成果:各类、各级成果,各类专利、国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
4、功能利用与开发:是否充分利用原设备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功能;
5、服务收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情况;
6、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三、考核方式、程序
1、考核分为自查、学院(基地)考核、学校核查三个阶段。
2、自查由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所负责仪器本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
(2)依据考核表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基地)考核小组;
3、学院(基地)应组成由院(基地)主管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考核小组,负责本院(基地)考核具体工作。
考核的主要任务和程序:
(1)对本学院(基地)仪器本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对每台仪器自查填报的各项数据,按要求进行逐台逐项核实、评分;
(3)按时将考核表、总结报资产管理部。
4、学校核查由“**大学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小组”负责,核查以学院(基地)为单位,采取查、听、看和抽查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基地)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作出总体考核评价;
(2)对单价大于2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抽查,抽查数不少于20%(单价大于100万元的属必查设备);
(3)、在核查基础上对全校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按以下分类予以公布:
全校各台设备效益综合考核、单项或选项考核结果。
四、考核时间安排
1、按学年度考核,每年9~10月,各学院(基地)组织自查考核,并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交资产管理部;
2、每年11~12月,学校抽查、核实;
3、次年1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并向教育部上报有关报表。
五、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分配仪器设备购置、运行维修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有关仪器设备负责人 和学院(基地),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设备要求限期整改,对设备利用率低又无法提高其利用率的单位,学校可以将设备调整到其他需要的网部门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号项目权重内容数量满分评分标准分项得分小计加权得分1机时利用30有效机时数100%定额机时数2人才培养20博士生1003分/人次硕士生1分/人次本科生0.1分/人次3科研成果25国家、国际奖10080分/项省、部级奖60分/项校级奖20分/项核心刊物5分/项4服务收入15校外服务收入1005分/千元校内服务收入5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5原有功能利用数100≥100`分≥80H分≥606分≥40$分≥20分<200分原有功能数本年度新增功能数10分/项6管理5操作记录100齐全60分,有20分,无0分技术档案齐全20分,有5分,无0分卫生情况优20分,良好10分,差0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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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局直属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及所属各执法中队(以下简称[网-]中队)和队员的日常管理和执法业务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由月项目和年项目两部分组成。月项目内容分为日常管理(考核到个人)、业务管理和规范管理(考核到中队)三部分(详见附件1);年项目(考核到中队)内容分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与管理、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安全工作、廉洁自律、行政处罚案件履行率等(详见附件2)。

第四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下同),对大队、中队及队员的工作绩效情况,采取日检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报给大队和中队,月末、年末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条对中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正、副队长当月各加5分,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各加10分。副大队长所分管各中队月考核平均得分80-90分的,当月加5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大队月考核得分80-90分的大队长当月加5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当月加10分。大队、中队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相应队干部当月得分10分。

第六条受到区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表扬的(以原始材料证明为准)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10分;受到局表彰或表扬的大队、中队或队员当月加5分;对因工作受委屈的队员,经绩效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后,当月可加5-10分;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并有所创新,得以在全区推广的,当月加10分。

第七条考核得分计算方法。集体及个人月考核得分按满分100分计算,集体及个人年度考核分按满分200分计算(加分另计)。

1、中队月考核分=队员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得分 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2、中队年度考核分=中队月考核平均分 年项目考核分;

3、中队个人月考核分=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4、中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月考核平均分 中队年项目考核分;

5、大队月考核分=各中队当月考核平均分 大队当月加分;

6、大队年度考核分=大队月考核平均分 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

7、大队个人月考核分=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 各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平均分 大队当月加分;

8、大队个人年度考核分=个人月考核平均分 各中队年项目考核平均分;

第八条全大队人员每人每月从基本工资以外的补贴、津贴中拿出****元同月考核分(每分值**元)挂钩,按个人当月考核实际得分领取绩效工资。

第九条个人年度考核分同年度目标奖挂钩。以全大队个人年度考核分的总额和年度目标奖总额,确定每一分值所对应的目标奖金值,按队员年度考核实际得分计算当年目标奖金。

第十条对在综合或单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经绩效考核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另行增加奖励得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及对局多次指出的问题拒不改正造成影响需加重扣分或追究责任的,由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对因附件1、2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需加重扣分的,由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对前列第五、六、十、十一、十二条中涉及的奖惩,属中队的计入该中队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中;属队员的计入个人当月月项目考核得分中。

第十四条因工作失职或不依法办事,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年终考评一票否决。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月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3、《**城区街区分类表》

附件1:

月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总分值:100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日常管理(个人项目)

严格遵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考勤制度》、《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内务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1、出勤方面
5

迟到、早退、脱岗(半小时内)每次扣1分;旷工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第2页

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半小时)每次扣2分;旷工一天扣4分;未按《考勤制度》要求请事假、病假者,一次扣1分。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离岗、无故窜岗作旷工处理。
2、行为规范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中任何一条者(禁酒令条款除外),除按《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处理外,每次扣1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3、廉洁自律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中任何一条者,除按《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处理外,每次扣2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4、禁酒令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禁酒令条款者,每次扣2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5、内务管理、值班制度以及车辆管理方面
5

如发现有违反《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内务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中任何一条者,每次扣1分;对不服从督查者,每次加扣1分。
6、会议学习方面
5

队员无故不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党团活动者,每人每次扣1分;参加会议学习时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学习不记录或笔记达不到要求者每人每次扣1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业务管理(中队项目)

一、市容市貌管理

(一类街区管理):

1、沿街无摊点,店铺和商场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现象。

2、沿街建筑物阳台、窗台、观景台等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临街单位、商场、店铺、住户底层建筑物不得设置遮雨(阳)蓬,破墙开店;在底层临街建筑室外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米,支架无锈蚀,所有制冷管线均不得外露,冷凝水集中排放。

3、沿街单位、店铺、住户门前不得乱堆、乱放、乱停,占道从事棋牌、麻将、游艺、演唱、经营等活动;不得设置落地式灯箱广告和其他广告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设定停车泊位规范整齐地停放。

4、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树木上无乱贴乱画、乱喷涂,吊挂、晾晒物品、散发广告等现象。未经批准,不得悬挂横幅,设置拱门及其他广告、宣传物和设施。

5、沿街设置的读报栏、画廊、招贴栏、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店铺招牌等,必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6、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开挖道路,经批准允许开挖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清理好现场。

7、各种载运容易散落、流漏、飞扬物品的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飞扬、泄漏、遗撒污染环境。

8、新建、拆迁、待建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或封闭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粉尘。

10、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不准带出泥沙污染路面。工程完工之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
15

1、日检查。随机抽查所辖街区周边容貌的状况,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记录,每查实一处扣0.5分;

2、专项检查。由局确定检查内容,在所辖区域的主要道路等公共场所,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业务管理(中队项目)

(二类街区管理):

1、沿街流动摊点,店铺和商场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现象不得超出3处。

2、沿街建(构)筑物阳台、窗台、观景台等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安装外置式防护栏(网);临街单位、商场、店铺、住户底层建筑物不得设置遮雨(阳)蓬,破墙开店;在底层临街建筑室外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支架无锈蚀,所有制冷管线均不得外露,冷凝水集中排放。

3、沿街单位、店铺、住户门前不得乱堆、乱放、乱停,占道从事棋牌、麻将、游艺、演唱、经营等活动;不得设置落地式灯箱广告和其他广告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设定停车泊位规范整齐地停放。

4、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及树木上无乱贴乱画、乱喷涂,吊挂、晾晒物品、散发广告等现象。未经批准,不得悬挂横幅,设置拱门及其他广告、宣传物和设施。

5、沿街设置的读报栏、画廊、招贴栏、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店铺招牌等,必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6、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开挖道路,经批准允许开挖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清理好现场。

7、各种载运容易散落、流漏、飞扬物品的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飞扬、泄漏、遗撒污染环境。

8、新建、拆迁、待建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或封闭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粉尘。

10、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不准带出泥沙污染路面。工程完工之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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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记录,每查实一处扣0.5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业务管理(中队项目)

(三类街区管理):

1、沿街单位、住户门前秩序应保持规范。

2、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乱贴、乱画、乱涂应及时清除。

3、临街单位、店堂牌匾设置应规范用字标准,无陈旧,无残缺。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和开挖道路,经批准允许开挖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并按标准恢复,清理好现场。

5、各种载运容易散落、流漏、飞扬物品的车辆,必须覆盖、密闭,不得飞扬、泄漏、遗撒污染环境。

6、新建、拆迁、待建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设置隔离或封闭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工地周边无施工粉尘。

8、城市道路、地下管道、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车辆进出有序,不准带出泥沙污染路面。工程完工之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
8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
二、商业区管理:

1、内部及周边无流动摊点,商家越门、窗、外墙摆卖经营。

2、内部及周边不得有乱搭乱建、乱堆、乱圈乱占、乱贴乱画、乱倒垃圾,吊挂、晾晒物品等现象。

3、在底层临街建筑室外安装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米,支架无锈蚀,所有制冷管线均不得外露,冷凝水集中排放。

4、设置的读报栏、画廊、招贴栏、户外广告、霓虹灯及店铺招牌等,必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发现破损的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5、内部及周边车辆存放整齐有序,不得有乱停乱放行为。

6、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各类宣传活动。
5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0.5分;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检查有无通知相关部门的书面记录,漏报一处扣0.5分;同时结合群众举报记录,每查实一处扣0.5分。
三、专项工作任务:

1、对局安排的工作任务能够按标准及时完成。

2、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存在的问题。

3、在各项工作检查、考核时,辖区内无流动摊点及其他非法占路现象。
5

1、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2、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问题的,发现一处扣0.5分;

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 0.5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规范管理(中队项目)

遵守简易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当场处罚备案、审查制度。
5

未实行备案制度的,扣1分。重点检查当场处罚决定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公正得当。每查实一处违反规定的,扣1分。
严格执行一般程序办案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的四个程序
5

不按照一般程序办案规定执行的,每查实一处扣2分。
调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对违法行为虚报、谎报。
5

有虚报、谎报等行为的,每查实一次扣2分。
按法规督查科下达的投诉举报案件、督查考核组的《督办通知书》在限期内进行处理。
5

未按法规督查科下达的投诉举报案件要求进行处理的,未按《督办通知书》要求解决问题、没及时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在局业务巡查中发现问题通知中队处理时,应及时派员现场处理,按要求向局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5

未及时派员现场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未按要求向局书面报告处理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附件2:

年项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中队项目)


总分值:100分


类别

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规范管理(中队项目)

行政处罚管理(18分)

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职权,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
6
中队无监督检查制度的,扣1分。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以及有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形象的行为,经核实每件次扣2分。
对非经营活动违法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处以20xx0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6
抽查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执行情况,若没执行,每查实一处扣1分。
将法律文书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6
未能依法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发现一次扣1分。
罚款及暂扣物品管理(26分)

严格执行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的规定,按规定定期上缴。
5
不按规定使用罚款单据,账款不符,每发现一次扣3分。
对罚款单据和罚款现金严格管理,定期交付、归档。
5
不按规定定期交付或归档的,各扣2分。
严格财经纪律,无乱摊派、滥收费、使用非法罚款(收款)收据现象。
5
违反该项规定一经查实,除扣2分外,即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5
对没有法定事由、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每查实一次扣3分。
按扣押物品管理规定,按要求填写扣押物品表格。定期检查各中队库存扣押物品与扣押物品清单的管理情况。
6
不按规定标准填写暂扣物品表格的,每处扣1分;库存暂扣物品与暂扣物品清单登记内容、数据不符的,查处一次扣2分。
文书管理(15分)

业务报表由专人负责,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按规定时间(次月五日前)报出(有专项说明的,按照说明办理)。
5
虚报业务报表,每发现一次扣2分;不按规定时间报送业务报表的,每次扣1分。
文书档案由专人负责,档案完整、归类及时。逐案归档清晰,案案有结果。
5
无文书管理制度,无专人负责(查归档实录)扣1分;归档不完整、不及时,发现一处扣1分。
执法文书书写认真清楚,措辞严谨,无明显疏漏。
5
文书档案,法律文书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法律文书缺失,每处扣1分;字迹潦草难辨认,每处扣0.5分。
业务管理(6分)
关注新闻曝光及各类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媒体反馈处结情况,按要求向局作书面报告。
6
未按要求及时向媒体反馈处结情况造成再次曝光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按要求向局作书面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类别及标准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队伍建设与管理

5
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规范,全年未发生因工作作风不当引发的不良事件,队员精神状态昂扬向上得满分5分,每发生一起因队员作风、行为不当引发的不良事件,视情节轻重扣2-5分。
宣传报道

5
每年在区局级以上媒体或内部刊物、通讯等发表2篇文章的得满分5分,每少一篇扣1分,多发表一篇加1分。
好人好事

5
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好人好事,受到群众表扬为局争得荣誉的,每次加1分;文明执法,成绩突出,单位、个人送锦旗和表扬信的每次加1分。
安全工作

5
全年执法车辆安全运行,办公场所无被盗问题发生,得满分5分,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依情节轻重扣2-5分。
廉洁自律

5
执法队员模范遵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全年未发生廉政方面问题得满分5分,每发生一起廉政方面的投诉、信访、人访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依情节轻重扣2-5分。
行政处罚案件


履行率

10
达到局平均水平得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高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人事考核办法


第一条人事考核体系对原有的月度考核、劳动态度评价等考核形式进行系统整合,再加以专业化、形式较为科学的人事考核体系。1.劳动态度评定:根据退休金发放制度进行季度劳动态度评定,日常考核中不评议劳动态度。劳动态度评定实质上是考核员工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标准,这个标准是文化标准,包括基本行为规范、责任心、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五个方面。2.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日常业务工作表现的考核,是由各级行政主管去实施完成的绩效管理与评价过程。此项考核由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转化而来,考核期中一个月改为一个季度。这是一种以成果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强调的是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直接表现成果及与工作有关的实际能力体现。3.任职资格能力考察:由各系统干部部门负责考察各级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能力状况,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每半年有一个系统性考察。主要是考察、评价干部和员工的任职资格水平,为干部选拔提供后备人才库,也为、开发与使用员工提供动态、丰富的档案库。第二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是对原有的月考核制度进行深化和优化,吸收其理念和框架上的优点,同时提出新的内容和改进要求。对高中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将另行制订相应的工作述职与评价制度,以下内容只适用于中基层员工。1.考核对象。中基层员工相对于高中级干部而言,指大系统三级部门及其他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正式员工(不包括钟点工、临时工和计量制人员)。2.考核形式。根据职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要素。通过量化表的形式,以实际的工作表现(事实或数据)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价。量化表力求实用性和操作性,并保留较大空间供考核者填写评价意见。3.考核内容。核心是工作绩效,这里面包含了工作能力或岗位技能的转化部分,即表现出来的能力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直接的可量化的绩效成果,二是反映能力的可衡量的绩效特征。4.考核要素。按分类的原则确定相应的考核要素,开发类重点考核项目进度与质量,营销类重点考核销售额及市场潜力,专业类重点考核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事务类则重点考核日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等。要素力求简化,以点带面,而且考核要素必须具有较高的可衡量性,易于评价。5,考核基准。指公司内通用的考核标尺,尺度的掌握原则是:S(“杰出”)指实际工作远远超过目标要求;A(“很好”)指实际工作超过目标要求或某些方面在远远超过目标要求且其他方面达到要求;B(“好”)指达到目标要求;C(“需改进”)指有些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D(“差”)指主要方面未达到目标要求。6.考核标准。指对具体考核要素进行评价的绩效标准,通常表现为可衡量的工作目标数量、比率等或可检测的品质标准,前者在考核期初由考核双方确认,后者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规范。7.考核依据。指能够反映员工工作绩效水平的依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客观、准确的事实或数据,数据主要在业务活动中采集,事实主要由考核者从工作过程中记录和收集。相关协作部门的评价意见也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应用规范的表格通过正式渠道获得。8.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要素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再对照考核基准确定绩效考核的等级,即得出考核结果。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考核结果应具有较高的效度和信度,效度指结果确实能够准确反映工作绩效的真实水平,信度指不同的考核者对同一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能够保持一致性。考核结果不只是一个等级概念,而且包括考核者所作的规范性评价意见。第三条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制度。任职资格能力考察建立在职位描述的基础上,以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为标准,对员工的工作适应性、能力倾向、潜能与职业品质等内容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所在职位的胜任程度,提出员工能力资格上的优势与不足,并逐步明确员工的事业成长与发展通道,其中包括干部培养方向等。1.考察形式。上级考察下级,主要依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稳定的能力特征和职业品质特征。考察下级是上级的日常性工作,也是管理者的重要责任,考察下级的过程就是一个关心、指导、培养下级的过程。员工对任职适应性也可向上级提出。2.考察内容。考察评估内容的重点在于“工作人”而非“社会人”,即组织中人的品质和能力因素,这些因素只与员工所任职位的资格条件有关。考察时上级应力戒带人个人主观偏见,月度人事考核应较多地从公司角度对员工提出要求,主要发挥其导向和约束功能,以达到全体员工在基础上对公司管理的认同。改进后绩效考核制度主要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专门的考核,加强工作成果导向,以引导员工工作上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绩效水平。3.季度绩效考核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将工作绩效考核的周期改为季度后,逐步导人目标管理的思想和方法,注重期初目标的制订与期末的考核评价,但同时更应重视过程管理与控制。可以设计月度与检查制度、月沟通制度、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周记制度等,注重对员工工作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记录和工作指导。4.强化考核者培训并引人资格审核制;不少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角色不到位,致使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因此,在实施并不断完善新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对考核者进行相关培训。并引人考核资格审核制,考核者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持证执考,同时对其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其考核资格实施定期审查。5.各部门应在“继承”中开展改进工作:在总体改进思想的指导下,各部门应坚持

吸纳原有制度和方法中的积极因素,并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开展改进工作。6.以各干部、干部处为改进工作的主要推行者。部在思想、制度、方法的层面上提出指导,并与各干部、干部处达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干部、干部处应担负起此次改进工作的组织责任,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及时提供有关支持。7.改进工作与工资改革工作相辅相成。人事考核与工资制度的关系其本质是价值评价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两者之间是非常紧密的。考核改进与工资改革工作看似独立的两件事,实际上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应统筹安排、互促互进,争取高质量完成任务。

调研工作评分考核办法


调研工作评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检察调研工作,使全地区两级检察机关重视调研,也为了配合地区目标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市)检察院、分院各内设机构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县(市)检察院的考核

1、重点调研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检察院要认真组织完成地区重点调研任务,每月至少报送一篇调研文章,全年不得少于12篇;

2、调研信息工作

要认真开展调研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本县(市)检察院调研工作动态及调研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调研信息,可以《调研工作动态》《调研信息》等形式编写上报;

3、完成上级检察机关专题调研任务及上级交办工作

各县(市)检察院要认真组织完成上级检察机关安排的专题调研任务及其他调研任务,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并保证一定的文字质量。

(二)对分院各部门的考核

分院各部门每半年应报送一篇调研文章,全年不得少于2篇调研文章。

三、考核办法

对各县(市)检察院调研工作的考核:重点调研任务每月一篇,每多一篇 1分。没有完成任务的,该项工作当月不得分;调研信息任务没有完成的,季末当月该项工作不得分,每多报一篇 0.5分;专题调研和上级交办工作以上报时间为界线,在按期上报的单位中根据文字质量评定等次。每月考核按上述三项内容,以上报的时间、质量、数量等情况综合考评。前两项以当月25日为界线,专题调研和上级交办工作以要求的时间为界线。上报的调研文章除有具体要求的以外,一律以Word格式、A4纸打印上报电子文件,并注明作者姓名。

分院各部门调研工作半年考核一次,完不成任务的,该项工作不得分,每多一篇 1分。报送的调研文章也应以A4纸打印上报电子文件,并注明作者姓名。时间界限为:上半年5月25日前,下半年10月25日前。

全年各项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方案绩效考核”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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