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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县农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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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县20xx年农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好农业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椐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认真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县乡监管工作为核心,以牢固树立农业农机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为目标,促进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立足防范,规范工作,强化宣传消除隐患,切实加强和改进农业农机部门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一、创建目标

以加强农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严格执法检查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运作,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扎实工作、不断努力,强化首长负责制,建立起适应**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县农业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组。

组 长: 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 县农业局副局长

县农机总站站长

成 员: 县农机总站副站长

县农机总站副站长


领导组在县农机总站设办公室,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

三、工作目标及安全检查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拖拉机安全运输和田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让广大机手和人民群众共同形成拖拉机载人的违法性和乘坐拖拉机的危险性,人人参与到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环境中去,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农业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二)农机安全检查内容

1、严禁拖拉机违法超额载人;

2、检查上路行驶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拖拉机驾驶员超速、超载、无证驾车、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

4、检查田间作业拖拉机安全规范操作及机车安检状况,大力宣传田间作业拖拉机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

5、加强窗口业务工作,扎实抓好机车年检、落户等室内业务及安全宣传、资料发送。

6、加强拖拉机驾驶员源头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确保不合格驾驶员不上路,杜绝无证驾车;

7、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的督查,严把考试质量关。

四、工作步骤

1、1月11日至2月19日以州、县春运工作安排布置为指导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重点,开展以县农机总站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相结合自检自查和县交通部门联合上路排查;

2、4月1日至5月30日为开展春耕安全生产宣传检查;

3、6月1日至30日,以全国“安全月”为中心开展部门联合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4、7月至8月开展暑期及雨季农机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和部门联合检查;

5、9月至10月开展秋耕安全生产宣传检查;

6、11月至12月开展冬季客运期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农机安全运输宣传检查。

其余时间以定时不定点的开展街场、集会为主的集中安全宣传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县农机管理总站:①加强窗口业务工作,扎实抓好机车年检、驾驶证的审验;②加强拖拉机驾驶员源头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确保不合格驾驶员不上路,杜绝无证驾车;③积极指导帮助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抓好拖拉机安全工作。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①以辖区为单位做好本地拖拉机的摸底清查工作;②查清本辖区在冬春客事季节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车主;③山区乡要查清到中学接送学生的拖拉机车主;④查清各辖区街场经常违法载人、违法客货混装车主、②-④情况一经发现、要及时向县交警大队、当地派出所举报、及时对车主进行从快、从重处理。⑤要配合县级农业农机和有关部门,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做好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拖拉机整治工作必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坝区乡镇以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乡安监办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山区乡以县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派出所、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安监办共同开展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报道。要

县农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第2页

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五)加强信息情况的收集上报。县农机安全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上报。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措施。

六、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负责人是农业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县农机总站负责人,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具体抓,负直接责任。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农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抓实抓好,将思想统一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核心上。

3、积极行动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和方法步骤,从人员配置、日常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等工作入手,扎实推进自查自改工作。

4、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与县级部门一道定期进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5、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各种法律法规和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广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在全社会切实形成“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通过农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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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方案


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方案

各村(责任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泰州市、**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安委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乡决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并结合贯彻省、泰州市、**市安监局《关于报送金属冶炼企业信息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26号)提出如下要求。

一、排查治理范围

本辖区内所属金属冶炼企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5月1日前,对金属冶炼企业进行调查,填写完成企业统计表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

2.6月15日前,建立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名册,完成一企一档(见附件3);

3.结合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较大作业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着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从严整治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等四类重点金属冶炼企业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三、工作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乡安全监管人员要进行金属冶炼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合较大风险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重点解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等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对金属冶炼企业的相关规定,专题分析本区域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

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健全“一企一档”,主要包括金属冶炼企业基本信息、较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执法等基本档案信息内容。对现场情况复杂、排查存在难点的情况,可邀请相关专家一同参与。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中旬-9月下旬)

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强化煤气、熔融金属运输等重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现场安全隐患。企业自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主动向乡安监部门报告。要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当地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大力推进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逐一对金属冶炼企业存在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的;存在液氧、液氮、液氩等储罐经气化后使用的;2014年12月1日后存在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或年度自评工作的。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

乡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总结梳理,适时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于10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金属冶炼企业四类

情况,狠抓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对企业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从严查处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多措并举,确保实效。要将此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标准化、风险较大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等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当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约谈企业负责人、行政处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等措施相结合,扎实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升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专项方案(一)

依据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文件,以及我银都花园住宅楼工程项目为遏制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势头,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项目部研究决定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世峰

副组长:独家旺

成 员: 吴天星 刘毅刚 薛文刚 王运

二、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8‰以下,积极创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安全工作,每周对各项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批评,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总公司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定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总公司汇报。

2、制定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专职人员主持,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按照“三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工作程序,正确严格的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技术安全规范。经过交底达到合格的工人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在每日上岗前进行十分钟班前安全教育。

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钢筋工程

加工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工作场所保持道路畅通,电气焊,切割机等危险部位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搬运钢筋时,应注意前后方向有无碰撞危险及被钩挂物,特别是避免碰挂周围的电线。

2、模板工程

工作前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上工作;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不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混凝土工程

浇注混凝土用脚手架,施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要求,可拒绝使用;浇注混凝土时,使用振捣器前要检查电源电压,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检查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捣器移动时,不得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振捣手要穿胶靴戴绝缘手套。

4、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应编制专门的搭设和拆除的作业方案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前要严格筛选钢管扣件,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扣件不得采用;脚手架拆除顺序应按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脚手板等须放在楼层内转运,禁止从高空乱扔乱抛;脚手架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操作规程牌。

2、安全防护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模板和一层安全网,侧面用钢筋网做防护栏板。

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栏、盖板和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电气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备进行作业。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重大、特大事故,镇政府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盛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坚决防止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今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是:

1、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十一五”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印发〈中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安办〔20**〕6号)文件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及对20**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5、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

督查的重点行业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含公路、桥梁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消防、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

督查的重点地区是:道路交通以茂辉工业区、中江高速公路横栏出口路段、三沙、新茂、横东区域内的主要公路交通干线为重点;消防火灾以三沙、茂辉工业区、新丰村为重点;危险化学品以伟明化工、依时制漆、长鸿液化、横栏加油站等企业为重点;水上运输以宝裕、五沙两个渡口为重点。其他行业以20**年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地区为督查重点。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建立镇“百日督查行动”联系会议制度,以副镇长关耀文为组长,安监分局局长梁炳根为副组长,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小组成员则由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委办,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村(居)委会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4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镇政府牵头由安监、公安、消防、经贸、建设、工商、执法等部门组织而成的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全镇11个村(居)委会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其他部门要根据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并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工作的督促、指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开展“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全社会全面参与督查工作各项活动。各村(居)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在4月28日之前制定本村、本部门“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镇安监局负责制订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企业专项方案。镇公安分局负责制订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方案。镇交通管理所、***中队分别负责制订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改和危险品运输专项方案。镇建设所负责制订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专项方案。镇农办负责制订农机安全专项方案。镇经贸办负责制订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方案。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专项工作方案。

四、督查形式及方法这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镇政府综合督查;二是各行业领域专项督查;三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和部门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严格按照镇对村(居)委会督查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的要求,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镇,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尝查看实情。督查行动要突出一个“实”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村级安全监管单位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督查中,不仅要查找问题,也要善于发现基层和企业好的工作方法、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百日督查行动”摆到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担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2、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百日督查行动”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督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要将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重大事故,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行业特点、灾害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深入到基层去,帮助他们把握重点,明确目标,研究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要深入到企业,不仅要查找隐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更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镇政府的部署认真自查自改。要深入现场,深入矛盾集中、隐患严重的单位、行业和企业,真正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措施、增强实效。

4、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注重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点督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查方式上要注重两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与政府抽查相结合;二是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在确保督查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监管到位。四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5、广泛宣传,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百日督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对督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6、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认真做好督查工作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督查行动的信息工作,有关部门每个月要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总体情况,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要一事一报。镇安委办每个月向镇政府报告当月全镇督查工作情况。各村(居)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督查,务必于7月25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三)

一、简介:安全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

二、关键字: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1、建立安全领导检查机构

由项目经理xxxx,专职安全员xxxx,总工程师xxxx、现场技术员xxxx、xxxx等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由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2~3次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和吊装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的检查,并有记录。

⑴安全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每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

⑵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生活卫生设施等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工作。

⑶基坑支护,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勘察,摸清地质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周壁支撑,对于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如确需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在基坑中施工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场,酒后不得进场。

⑷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制。用电量在50KW以上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从而达到安全目的。

⑸吊装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在一旁观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范围。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项目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其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工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考核的内容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吊装工程、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等的考核。

⑴安全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等进行考核。

⑵文明施工 根据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进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现场施工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等进行考核。

⑶基坑支护 根据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对施工方案、施工荷载、作业环境、基坑施工人员配戴安全帽情况等进行考核。

⑷施工用电 根据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的扣分标准,对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用电档案等进行考核。

⑸施工机具 根据检查评分表扣分标准,对下列事项进行考核,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翻斗车、潜水泵、打夯机。

⑹施工机械 根据检查评分标准对机械保养情况、安全作业情况、操作人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负责人对各个班组和技术人员工作及工程的优良进行安全和监督管理,进行经费落实。

技术员进行各个工种技术交底,监督生产质量是否合格达标。

安全员进行各个分项工种的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对班组的作业进行检查验收。

电工、设备维修组长负责临时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执行,进行现场电气安装、拆除、维修、检测及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施工机械由机械组组长负责,做好机械的保养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培训工作。

4、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每月2次安全检查,并填报验收检查单。安全检查由安全员、总工、技术员等人按期进行,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管理:

主要对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事故分析中,事故大多不是因技术问题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因违规所致,应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资料的积累,以提供检查人员对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确认。

5、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按教育制度执行,项目部由经理每月按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把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责任传达到各管理人员,对一标: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进行集中学习。并对项目部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剖析,对普遍存在不安全因素加以强调;由安全员下传达各施工组及各人。

项目总工组织施工队及管理人员学习对施工现场、生产环境、环境工程特点及安全因素,把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挂在操作人员显注的地方,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教育,变换工种实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6、施工队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施工前由技术员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配合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内,须进入必须待挖掘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清理边坡,平整作业。在基坑中施工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进行施工、不得带小孩进入基坑及施工现场,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一)设区市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服务等农机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单位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机生产单位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教练员、理论教员、农机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农机管理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1〕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重要岗位依法行政情况;对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安监、公安、经贸、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农机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农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9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乡镇农机站等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至5月,设区市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5月中旬,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单位要对所有农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农机隐患。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生产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辖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农机生产单位自查情况于4月25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15日前报送厅农机监理所。


方案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安全保障示范市的创建营造良好环境,把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障制度、强化经常性管理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街道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街道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孝政发(2012)6号]。紧紧围绕创建安全保障示范市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田间作业安全、转移安全并重;坚持强化执法、履行职责、减少事故、争取政府支持。强化农业机械驾驶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继续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作业事故发生,继续抓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业务规范,强化服务行为,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力争继续保持全年零事故、零死亡、零受伤。保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成立街道农机站安全生产领导组

为把农机安全生产真正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特成立街道农机站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要求

1、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2、单位分管农机安全工作的副职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6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单位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各科、站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9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坚持以人为本、管机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安全的法规、政策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使农机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使用技能。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四、狠抓监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监理员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次,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等,通过学习,使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得到真正的提高,达到六求:即思想上求正,作风上求硬,工作上求严,素质上求高,能力上求强,服务上求优。

(二)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规范,行政处罚书写文书规范。

五、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一)制定《新义街道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保证演练一次。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

(三)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创建 平安农机活动

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的创建,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是新形势下实现农机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下沉,防线前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源头管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要组织监理人员、农机管理员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机械彻底排查摸底,并逐一分类、登记。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充分发挥重点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创建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的热潮。

七、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坚持源头治理,严把三关。即严把农业机械登记入户关、驾驶员考验关、年度检审关。规范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定、规范进行检验注册登记;规范车辆档案管理;对已领取牌证但未按期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坚持按公告目录上牌,按机主属地上牌,按技术标准上牌,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严把驾驶员领证资格审核、理、术科培训、考试考核关。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规定,对未经培训、未经考试的坚持不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章记录较多的一律组织复训和重新考试。

八、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1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此农机监理站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站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并在排查治理已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的发生,争取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二)街道农机站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经常组织配合农机局监理人员在田间、场院及乡以下道路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黑机非驾,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上道路拖拉机、纯农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

(三)争取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尤其是外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悬挂外籍号牌的本地拖拉机,进一步将其管理规范化。农机站要与转籍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做好驾驶人的动员教育工作,在本辖区内杜绝挂外牌现象。整治重点为: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员无牌证行驶;非法拼(组)装或超技术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进行年度检审的拖拉机及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坚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2012年要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违章一个纠正一个,决不手软,在社会上营造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让违章者寸步难行。同时要严格把好入户、检审和考核发证关,对无产品《目录》、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初检不合格的拖拉机及驾驶员坚决不允许继续行驶和驾驶;对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发给驾驶证,真正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九、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机市场整顿

(一)做好农机配件、维修网点的检查、登记、发证工作。

(二)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清理、整顿农机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局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07]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07]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1月8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时刻强化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上路拖拉机死亡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采矿山附近村道路等重要线路。

2、重点车辆:上路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拖挂搅拌机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拖拉机。

3、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日镇农机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下设联合执法队:由农机站负责人黄国栋兼任队长,副队长由整治所在辖区的村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农机站、交警中队、交管站有关抽调人员组成。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12月25日)各村应召开整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镇农机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5日)各村各单位既要配合好镇里组织的集中整治活动,又要集中力量,联合农机、交警、安监、交管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把各阶段的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小结材料等进行分类归档,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镇农机站。各村、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拖拉机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负责在村道路、有车轮进出的地段刷制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禁止无牌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固定标语,并充分发挥村载播宣传拖拉机上路安全知识。

2、科学安排检查。针对拖拉机夜间和凌晨上路的特殊时段,开展设点教育和巡逻检查。各村要组织人员在车辆主要路段设立检查教育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3、严惩违法行为。严历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①对无牌无证上路拖拉机,一律暂扣车辆至提供相应牌证标志为止。②凡驾驶拼装的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③凡发现在严重超载(超过核载质量30%)的,扣留拖拉机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2000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录高限扣分。④凡违反规定载客的,特别是对拖拉机拖挂搅拌机人货混装上路的拖拉机,处500~2000元罚款。⑤凡未取驾驶证的拖拉机上路,一律依法给予扣留,并暂扣车辆直至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⑥对使用其他拖拉机号牌的,依法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并处200~1000元罚款。⑦凡矿山内使用的拖拉机必须按注册登记条件办理牌证,定期参加年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临近年底,是农机投入各种农业生产和上路运输的繁忙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明确重点,制定计划,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和整治力度,全力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2、人员到位。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抽调人员到镇农机联合执法队上班,以便统一组织行动,进行联合执法。

3、密切配合。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打击上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4、健全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每周至少2天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5、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xxx集团及各成员企业:为认真贯彻集团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安全隐患,确保20xx年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的推进,决定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各成员企业参与,开展以“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与保安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持续深入开展风险控制推广为载体,以“隐患治理,防范事故”、实现事故“0”发生为主线,以消除各类隐患为最终目的,全面梳理完善制度、操作流程,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整顿,避免各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治理范围

1.治理范围:各成员企业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保安管理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

2.治理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专项治理活动统一有序开展,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执行组长:

成 员:各成员企业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专项治理执行小组,全面负责本企业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并确保成效。

四、专项治理方式、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制定方案排查阶段。

各成员企业应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根据治理范围全面排查本单位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整改治理落实阶段。

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结合危害辨识和行业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流程,结合相关案例开展培训、学习,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规范操作;

第三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总结成果深化阶段。

全面总结集中整治活动情况,疏理汇总隐患整改结果,形成完整、规范的管理办法,上报整治成果。

五、整治范围、重点

1.消防安全管理(附件1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检查表)

现有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防栓是否配备,并是否定期测试水压;所有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修;消防监控是否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已配备的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楼层、房间疏散图标是否设置或完好;消防责任、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定期是否开展消防教育和消防演练。

2.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附件2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

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程序执行与登记,安全责任制落实与执行;原材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食品加工的操作过程是否严格规范,熟食和生食储存是否严格分开;后厨有无过期剩饭剩菜、制售凉菜、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防盗防人为投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饮水设备及水质、电器设备使用等问题。

3.保安管理(附件3保安管理专项治理检查表)

外树形象着手,从内强素质,切实抓好人员素质培训、内务规范、治安管理、窗口服务、应急机制等建设;强化安保管理干部素质培养,塑造文化、团结、稳定氛围;岗位职责、门岗出入控制、处理突发事件程序与流程。

六、整治目标

消除各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个别单位突发的事件要严肃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七、具体要求

1、对于开展此项工作的成员企业必须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方案,有治理重点项目,有治理流程,有治理措施,有记录、台帐,有治理报告,有奖惩,有信息反馈,有经验总结;

2、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人,集中资源进行专项治理,搞好交流、总结,按要求上报专项治理成果;

3、各主题的专项治理形成的成果,由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总结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上报办公室

电话:

邮箱:

附件:1. 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检查表

2.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3.保安管理专项整治检查表

xxxxxxxxxxxxxxx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xx月xx日

"生产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各单位在生产和应急抢险打捞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安全年"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安全工作的特点,决定于今年在各单位重点开展"生产安全"专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一个加强,三个适应"为指导,以实现"生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抓安全、重成效"的原则,紧紧围绕《XX年交通部上海打捞局"安全年"活动总体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我局生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反三违",促安全。

三、活动时间

1月1日-12月31日。同时,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局将在第三季度(7月1目至9月30日)重点抓好"生产安全"。

四、活动目标

通过"生产安全"专项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风险辩识及预控能力、提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避免发生生产作业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我局生产安全形势的稳定。

五、活动部署

此次活动按照局关于"安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台风季节的工作特点,根据"局职能处室监督检查、各单位具体实施"的原则,围绕应急抢险打捞、海洋工程服务、潜水作业、海上拖航、水上(下)施工作业、船舶修(建)造等重点工作,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专项活动。

(一)树立既要服务好,又要确保安全的新安全观。

1、提高船舶领导的责任意识,保持应有的勤勉和谨慎,确保船上人员和船舶安全。

船长、船舶队长应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任何时候对船舶的安全、船上人员的安全负有责任。根据所从事的作业对安全的影响程度,船长、队长有权决定是否进行作业,是否继续作业还是终止作业。

2、船长应保持与业主、委托人、现场指挥的沟通,在不满足作业安全条件时,可以使用绝对权利,终止作业。我们的理念是既要服务好,又要确保安全。

3、各级指挥员在作业时要多为下属着想,要多为员工的安全考虑。要把带出去的人"一个不少"地带回来。

4、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不安全的行为

根据事故概率理论,每次事故后面是大量的险情,每次险情后面是大量的不安全行为。只有通过减少不安全的行为,才能减少险情,最终减少事故。局将继续组织船员分批进行为期2天的安全轮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各二级单位,船舶、车间也要对员工进行安全责任心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发生工伤事故。

(二)组织经验交流

1、船舶、车间要通过"安全日"活动,回顾近期的作业,针对险情、隐患、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防范措施。通过现场培训,互相交流,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2、各船队、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组织船长、高级船员进行操作经验、管理经验交流,吸取事故、险情教训,推广海员良好做法,传播国际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技能。

3.开展"传帮带"活动。针对新岗位船员技能不足、经验不够的现状,在各船舶开展"传帮带"活动,通过"以老带新、互帮互学、结对子、一对一"等方式,充分利用老船员、老师傅的丰富经验,在船舶内部形成学习技能、运用技能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风险评估是实现安全目标的重要手段,修改后的风险评估程序,要求局、船队、项目组、船舶都要进行风险评估。局组织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形成安全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为风险较大的作业提供指南。船队、项目组实施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制订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船舶进行风险评估是为了找到作业风险,消除、降低风险。进行三级安全评估也是国际化管理的需要。

(四)潜水作业安全

1、潜水是高风险作业,工程船队要合理安排潜水员、甲板辅助人员的休息、疗养,避免疲劳操作。要确保200米饱和潜水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施工前要明确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施工中要遵守安全作业条件、潜水操作程序和应急程序,确保作业安全。

2、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由于甲乙双方位置不同,看问题的切入点会不一样,协调沟通尤其显得重要,要把握好双方关系的平衡。

3、潜水队自行组织一次事故案例学习、讨论。

案例材料:《交通部救捞系统潜水员潜水事故案例汇编》

(五)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

1、甲板作业、潜水作业容易发生工伤事故,要通过工前会制度,详细

介绍整个作业的次序、步骤,明确每人的工作安排,提醒风险事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落实好防冻、防滑、防风、防雨雪工作。

2、按照《拖轮拖带索具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须知》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拖缆,公司、船队要对拖缆的状况实施动态管理,防止断缆事故的发生。

3、要对长期在外的船员合理调配,加强思想工作,加强沟通,保持船上和睦、团结、稳定气氛。

(六)加强对租赁单位、人员聚集、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

陆上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贯彻局《关于加强对租赁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的通知》精神。

1、不将生产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和消防承诺。

3、加强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加强检查,加强巡视。对承租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书面向对方提出整改要求,一抓到底。

(七)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

1、对局hse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全面改进,满足投标、资质审核,第三方审核要求。

2、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人员执行值班制度、动火作业、潜水作业、装卸作业、吊装作业、封闭舱室作业、高空作业、舷外作业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的检查。

3、针对远洋航行和海外业务越来越多的趋势,建立完善《涉外突发事件(故)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1次防海盗演习。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船舶要采取自查、各部门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船上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助航设备、通讯设备、拖航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防污设备、应急设备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八)走国际化安全管理道路

1、拖航联盟中船舶和"大力号",应在管理水平上提高一步,向国际最高水平靠拢,以符合国际航运业和近海石油业行业标准,经得起油公司、及其委托方的检查。

2、1940千瓦拖轮,应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防止psc检查被滞留。

3、应急演练。各船舶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演习水平。局将下发《弃船演习》、《消防演习》示范录像片。

4、建立船舶操作文件增补本,将高标准管理、操作制度纳入sms。克服为难思想,通过研究、引进、借鉴,以国际标准完善sms,使sms文件逐步国际化。

六、检查总结

各单位、船舶和工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结,各单位要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要求,实现生产安全为目标,组织检查评比,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在每月上报的安全工作报告中,对本单位当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在第三季度末,对生产安全活动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总结,并以电子版形式报局安监处。活动结束时,应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局安监处。同时,局将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 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 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平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省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村、逐户对所有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状态和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农机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全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笑琼 (镇长)

副组长:赵 壮(副镇长)

左开杰 (副镇长)

成 员:王汝胜(镇安监员)

郭守成(镇农机员)

郭晋文(段村村委主任)

王克勤(普洞村委主任)

张万富(马壁村委主任)

王东东(东安社村委主任)

雷时庭(七洞村委主任)

张照绛(旭庄村委主任)

庞振盛(陈西村委主任)

闫承让(阮庄村委主任)

魏继明(廉庄村委主任)

程培明(希贤村委主任)

康聪明(希尧村委主任)

姚吉贵(横坡村委主任)

任永安(北常村委主任)

毋鸿江(南常村委主任)

梁显龙(北羌村委主任)

张森林(南羌村委主任)

常满旺(西安社村委主任)

郭培让(弓村村委主任)

雷树平(堡和村委主任)

王荣耀(文祠神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左开杰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镇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和上报。

三、整治内容

1、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

2、建立镇村户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4、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对全镇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重点对无牌照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良、使用寿命超过报废年限或不标准的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操作、违章拉人、未参加年度技术检验的各类农业机械投入作业、严重超标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5、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交警、安监、公安、卫生、保险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6、建立健全农机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事后依法调查处理。

四、整治步骤

1、总体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2、农业机械分布、作业情况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要边部署、边宣传、边摸底,与村委会紧密联动。在利用会议、公告、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派专业人员到村摸底,了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存在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思想状态,对所有农业机械登记造册,对未登记注册上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全部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或已登记的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登记花名并严格按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3、乡村两级联合分类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镇农机站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村所有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同时组织管人员、技术人员督导乡村整治,进行30%的重点抽查,并及时公布和上报整治情况。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乡村领导组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较大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全年安全监理工作要结合年度检审验、驾驶员培训考核、田检路查、安全宣传、监理设施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确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把专项整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主动排查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办公经费,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检查期间,要随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存在的问题、人员思想状况、安全隐患和工作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2、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加强整改。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举报电话:0354-5971014)。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坚持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受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诸多部门,镇安监站、农机站要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各村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每月4号前将上月整治情况汇总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49号)和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关于印发太和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20XX]46号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良好的安全征税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贮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经营;

2、水上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民营工业园区厂家消防、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三违、三超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加油站点夏季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治理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建筑施工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情况,房屋建筑和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防坍塌、防坠落、防机械事故措施是否落实,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镇经委、城建所。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文化广播站。

职业卫生方面:职业危害场所危害因素检测情况;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情况;企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及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使用情况;其他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办

道路交通方面:结合公安部开展的为期70天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责任单位:城关交管站。

水上交通方面:重点整治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隐患;锚泊船舶安全管理情况,船员、船舶证书培训、审批情况;渡口安全配备情况。责任单位:城关交管站、镇安监办。

水利: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整治及安全管理情况;涵闸等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责任单位:镇农经站。

农业机械:农用机械登记、年检情况,农用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责任单位:镇农机站。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运用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办

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及民爆物品: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藏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特别要突出加强对私自储藏、使用、运输黑火药、氯酸钾、雷管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杜绝因私自运输、使用、储藏民爆物品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安全办、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自查自纠(7月5日至7月15日)。

1、各办事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各企业及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7月16日至9月底)

1、突出整治重点。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危化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化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初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大力整治三违现象,严肃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认真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和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三项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一并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行业)工作实际,制订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关闭,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办事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暴光。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上路行驶拖拉机安全监管,切实消除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关于开展拖拉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莆市农机[20XX]4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莆秀政办[20XX]123号)文件精神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近期区政府召开的全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拖拉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以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时刻强化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机手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上路拖拉机死亡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构建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路段:采矿山附近村道路等重要线路。

2、重点车辆:上路的无牌无证拖拉机,(含变型运输机、多功能拖拉机)、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拖挂搅拌机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拖拉机。

3、重点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严重超载等违章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日镇农机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肖耀华(镇分管领导)

副组长:黄国栋(农机站负责人)

成 员:刘金銮(安监所负责人)

庄玉仁(交警中队队长)

刘建成(村建站站长)

林立峰(交管站站长)

徐志明(国土所所长)

林海滨(农技站负责人)

下设联合执法队:由农机站负责人黄国栋兼任队长,副队长由整治所在辖区的村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农机站、交警中队、交管站有关抽调人员组成。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12月25日)各村应召开整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25日前报镇农机站。

(二)集中治理阶段:(12月25日至20XX年1月25日)各村各单位既要配合好镇里组织的集中整治活动,又要集中力量,联合农机、交警、安监、交管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的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进行巡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6日至1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把各阶段的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小结材料等进行分类归档,整治工作总结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镇农机站。各村、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拖拉机整治的做法和经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负责在村道路、有车轮进出的地段刷制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禁止无牌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固定标语,并充分发挥村载播宣传拖拉机上路安全知识。

2、科学安排检查。针对拖拉机夜间和凌晨上路的特殊时段,开展设点教育和巡逻检查。各村要组织人员在车辆主要路段设立检查教育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3、严惩违法行为。严历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①对无牌无证上路拖拉机,一律暂扣车辆至提供相应牌证标志为止。②凡驾驶拼装的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③凡发现在严重超载(超过核载质量30%)的,扣留拖拉机至违法状态消除。处500~2000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录高限扣分。④凡违反规定载客的,特别是对拖拉机拖挂搅拌机人货混装上路的拖拉机,处500~2000元罚款。⑤凡未取驾驶证的拖拉机上路,一律依法给予扣留,并暂扣车辆直至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⑥对使用其他拖拉机号牌的,依法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并处200~1000元罚款。⑦凡矿山内使用的拖拉机必须按注册登记条件办理牌证,定期参加年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临近年底,是农机投入各种农业生产和上路运输的繁忙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明确重点,制定计划,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和整治力度,全力遏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2、人员到位。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抽调人员到镇农机联合执法队上班,以便统一组织行动,进行联合执法。

3、密切配合。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打击上路行驶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

4、健全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每周至少2天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5、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观,实现安全发展,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为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环境,根据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各村护林防火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取缔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和设备;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水平和全镇的整体安全水平,保持全镇经济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冀慧峰(石哲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 王庆红(石哲镇人大主任)

陈海兰(石哲镇纪检书记)

杜宏峰(石哲镇武装部长)

郜和清(石哲镇副镇长)

王晓军(石哲镇副镇长)

王建强(石哲镇副镇长)

师子彬(石哲镇党委委员)

郭 军(石哲镇党政秘书)

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冀慧峰同志兼任,负责政策宣传与群众发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并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镇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对护林防火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对各村的护林防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值守情况、巡查情况和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

2、对辖区内的油站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及省规定的有关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操作流程是否安全合法,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3、对学校、单位的食堂、锅炉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针对学校和辖区内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用水、用电、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安全;食堂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食品卫生的专业培训,是否取得健康证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操作规程是否合法、安全;锅炉等特种设备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验,定期检验是否合格,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4、对长临路沿线村庄的限速牌、反光条等警示标志,减速杠、隔离带、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其他涉及机械生产、作业的农户公司、合作社。要检查其是否证照齐全,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安全,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1、石哲镇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将对辖区内各村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每日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整治领导组。

2、针对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期进行强行整改,直到取得相关证照,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3、每查出一处安全隐患,当场下达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如果同一单位查出三处安全隐患,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及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4、不定期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针对各村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督促,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1、总体布置和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2月28日)

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成立石哲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制订本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工作。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阶段(2月20日6月31日)

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所有村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3、重点难点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协调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共性的问题,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工作(11月1日12月31日)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所涉及的单位、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合法安全生产,所有涉及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可操作的应急预案。总结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对应当取缔关闭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未协调职能部门取缔的,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或检查后仍然发生事故的,对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仔细检查、规范程序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定要从严、从细,认真仔细检查,对生产中极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检查,要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一旦发现问题要将检查结果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并下达整改意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整顿。

(三)广泛宣传,建立举报机制。

要充分利用便民联系卡、版面等手段,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建立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由专人受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县建设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县建设市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同志们,前面大家一起学习了县建设局相关文件,听取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特别是任局长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这里,我还讲两点意见,以便于共同将专项治理工作搞好,圆满的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一正确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省市县都有文件要求,并有具体的工作安排;二是我县的村镇建设市场已多年没有进行过彻底的整治,问题较为复杂;三是村镇建设现状令人担忧。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开工,不接受管理现象有之,在座的就有这种现象;安全投入较少,安全隐患较多,现场监管不严现象较为普遍。前不久,市建设局对我县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我们推荐自认为做得较好的某个项目,结果检查后提出要上报严重不良行为,可想其他施工现场就更达不到要求了;四是年底省里可能要对我县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村镇建设有一个必检项目,那是不允许再出差错的。综合以上因素,请大家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

二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有两个重点:一是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进行督促、查处;二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方位检查。请大家会后即着手开展工作。未办理施工许可已开工的项目请你们要求建设单位和你们一道尽快来办理施工许可,凡在建项目请你们自我进行检查,不足之处及时纠正,做好现场和资料的迎检工作。对我们在检查中下达的《督办通知》和《整改通知》一定要及时改正。我把话说在前面,如果一意孤行,不服从管理,我们是坚决查处的。这次专项治理要求高,整改工作量大。但事在人为,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工作是搞的好的。希望通过这次治理,能使村镇建设市场得到改观,以此为起点,得到良性发展。

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附件:各街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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