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心得体会 > 一名保安的心得体会 > 导航 > 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一名保安的心得体会

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或许你需要"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这样的内容,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文章标题: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统一”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思想性与党性的统一。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要有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思想,还要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党性原则,就是要“说检察话、办检察事、做检察人”。一、提高素质,保证创新与发展的统一检察工作要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关键在提高素质,提高素质的关键在持续不断地抓好学习。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只有不断发展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达到新要求,才能生存发展。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名法律职业者,不仅要懂法,更应该崇尚法律、精通法律,必须建立一日不学习,就有被淘汰的危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只有精通法律,才能胜任工作,才是真正的法律人,才会无愧于人民检察官的称号,而且要把学习作为人生的最大乐趣,视学习为追求,视学习为动力,视学习为生命,在学习中提高自己,在学习中完善自己。学风好,学习就有成效,学风不好,学习就是一句空话。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学习上来,自觉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想在首位,摆在首位,抓在首位,下真功,用实动,使长劲,做到坚持不懈,通过日积月累,才能厚积薄发。二、求真务实,实现工作与效果的统一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是作为一次马克思主义的自我教育,只有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中才能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教育的过程,就是走运用科学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是通过解决问题实现自我教育的过程。古人说,“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弓宿营忘其亲,援袍而鼓忘其身”,讲的就是一种昂扬的精神状态。要认清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振奋精神,勤奋工作,努力创造一流成绩。要艰苦奋斗,节俭创业,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干工作。要有一个夜以继日、孜孜以求的工作姿态,把工作当成事业干,把单位当成家庭建,恪尽职守,知难而进,踏踏实实干事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在实践中求突破,到群众中找答案,在总结中谋新路,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切实以良好的姿态,扎实的作风,努力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团结协作,保证主办与协办效力上的统一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凝聚力。要珍惜大家在一起工作的缘分,在相互真心相处的同时,就应该团结一致实心工作。一要遇事不推诿。要想维护好集体利益,团结合作,就应该相互之间负起责任。只要大家各负其职,工作就出现不了推诿。二要学人之长。每个人都有他的长处。有不同长处的同志,就是有本事、有能力,就比别人强,就应该值得我们学习。三要容人之短。每个同志不同程度的都有他的短处,只要是工作上的小失误,不是大原则上的问题,就应该容人家认识,容人家改正。在工作中,就应该容人之短,耐心地帮助有缺点的人,使他们尽快改正缺点,轻装上阵,一道齐心协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四要补己之差。按着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党章的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程度不同的有一些差距,这些差距差到哪,我们要把它找准找实,尽快补上。在我们检察机关,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干群之间、科室之间、同事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只要团结一致,就没有翻不过的山,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四、培养健康身心,做到情与法的完美统一工作上不仅要讲究公平正义不徇私情,为百姓伸张正义不忘恩情。生活上也要丰富多彩,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才能培养高雅、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动摇和淡化了崇高理想信念,情趣爱好就会偏离方向,甚至走向低俗与堕落。只有培养了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才能在那些腐朽的思想观念、生活作风和行为方式面前,不随波逐流,不盲目欣赏追求,就不会在斛筹交错中浪费光阴,更不会在纸醉金迷中耗费生命。在平时生活中,琴棋书画学习几样,既能调节工作节奏又可以陶冶情操,工作并快乐着是我们的幸福。

《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来源于第1,欢迎阅读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一名检察干警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f132.COM更多心得体会延伸阅读

检察干警集中学习研讨心得体会


检察干警集中学习研讨心得体会

1、学习内容设计形式多样,符合新时代检察工作实际。

首先,本次学习有习近平同志在改革开放40周年、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时张军检察长、杨春雷检察长在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中、省领导在讲话中都谈及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具体职责任务明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履职,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其次,学习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细化了检察机关的业务范围职能、职责、流程及检察人员的具体管理办法。最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生活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更进一步体现了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要严以律己,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所以说从学习内容上来讲既有宏观又有微观,既有大局又有细节,更加符合贴近检察工作的新时代实际,时代性、指导性、知识性、实用性、价值性都有兼容,立体涵盖。

2、通过学习,耳目清晰,收益颇丰。

三天的学习,短暂而充实,无论在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的认识以及业务知识方面的重大修改都有了重新彻悟,习近平曾讲到,中国进入新时代,从站起来、富起来到最终的强起来,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当代世界大国在国际上的站位。引人注目,受人关注。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上的讲话,更加鼓舞人心和斗志。在新的刑诉法修改后更进一步明确了检察职能和具体职责及重大司法体制改革后的工作方向。切合实际,意义深远,只有顺应历史潮流,才能与时代同行。通过学习令人茅塞顿开,倍感鼓舞,收获满满。

3、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以身作则,坚守本职,认真履行检察职责。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研讨,自己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许多短板和不足,三天的学习虽然时间短暂但要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鞭策自己,古人云:事者,生于虑,成于务,失于傲。要在干中学,学中干,逐渐弥补个人业务短板,特别是新时代高科技的运用,对自己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了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必须努力学习,向老同志学,向年轻同志学。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不断更新自身知识架构,要增强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不断增强业务技能和本领,以身作则,坚守本职,按照院党组和市院业务部门的要求,锐意开拓,大胆创新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履行好、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年终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更好的为群众执好法、服好务,为黄龙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检察干警工作感悟


检察干警工作感悟

能有机会站在这里,述说一段检察干警的使命和感悟,是我的荣幸,跨进东辽县人民检察院这个队伍已经接近两个月的时间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给我的教育是巨大的,给我的感悟更是终身难忘的。许多年前,康德曾经说这世上有两样东西能够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检察干警的道德准则就是公平正义、尽忠职守、廉洁自律、执法为民。检察干警就是在这样的道德标准的要求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奉献着我们每位干警的青春。为了表达我对这种奉献精神的敬畏,我遂以《平凡的事业,伟大的精神》为题,作为我今天的演讲题目。

在当今这个和平年代里,检察人正在与犯罪分子进行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高举执法的利剑,保卫着国家和人民的安康。检察干警们面对着的是一本本沉重厚实的案卷,高墙内一张张阴郁的面容,接待室里一声声凄苦的控诉,公诉席上一轮轮的唇枪舌战,在提审室里面对狡诈,面对伪辩,面对阴暗的心灵角落,他们将罪恶的黑幕一层层地剥开;在肃穆的法庭上,面对愚昧,面对无知,面对最后的冥顽抵抗。他们将法律的暮鼓晨钟振聋发聩的敲响。当代的检察干警不再是单纯地打击犯罪,更不是简单的重复司法程序,而是要通过人性化方式来教育、挽救被告人,在对待犯罪案件时,检察干警们既要考虑从轻处罚的因素,又注重从重的法律后果,既注重法律的严肃性,又注重执法的人性化。那些站在自侦案件一线的检察官们,他们肩负了这个时代赋予它的使命,也肩负了群众的殷切期盼和重托。自侦干警们用实际行动给党和国家交出了最满意的答卷,直面犯罪、彰显正义,让所有人都看到了检察干警最动人的风采。我们还有很多在背后默默付出,踏踏实实工作的检察干警们,他们用最朴实的情怀最真挚的情感为我们的检察事业添砖加瓦、保驾护航。每次有上访的群众站在检察院的门口,接访的干警会把他们请进门,细心的疏导,耐心的感化。面对上访人的疑惑,他们送去的是孜孜不倦的讲解,面对上访人的眼泪,他们送去的是感同身受的宽慰;面对上访人的愤怒,他们送去的是苦口婆心的劝导,面对上访人的赞扬,他们送去的是无比欣慰的微笑,这些检察干警只是奋斗在检察战线上的一部分,一个缩影,还有许许多多奋斗在检察干线的干警们,正是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检察工作发出光彩。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全体检察人员应坚守的职业信仰和行为准则,然后,在执行这八个字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瞬间,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故事,更多的是,每位检察官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工作,很多事业都很平凡,很难一下子体现出崇高的检察职业道德。但是,正是这些平凡与琐碎,推动着检察事业的发展,正是这螺丝钉般得精神,映衬出检察职业道德的熠熠生辉,是你们在座的各位检察官,用勤勤恳恳的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书写了忠诚,维护了公正,坚守了清廉,树立了严明,以实际行动共同铸就了检察之魂,撑起了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脊梁。上述这些伟大的精神,就是我努力的方向,更是检察工作赋予我的使命,我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珍惜这份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勿辱使命。

青年检察干警工作感悟


青年检察干警工作感悟

让奋斗成为青年检察官最亮丽的青春底色

仰望星空,树立远大理想——身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我自觉抵制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政治思想上向党靠拢、严守政治纪律,向身边不断涌现的优秀党员干部、积极进取的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在诱惑、干扰面前秉公执法,敢于同破坏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严格要求自己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维护检察干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无论任何时候,青年干警都需要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保持“奋”的姿态、发扬“斗”的品质,让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成为青年检察官最厚重的青春底色。

脚踏实地,立足本职勤勉工作——我深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公诉人员,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工作过程中我通过多看、多问、多想,做到勤请示、勤汇报,认真听取领导的指导意见并及时贯彻执行,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得到了快速的锻炼。在日常的案件登记、案卷归档,法律文书的办理、报表的填录工作上我都做到认真负责、不敢有一丝懈怠。同时我通过“勤练、多写”努力提高写作水平,完成了新刑诉法修改后调研材料上报工作和各项工作总结材料等的撰写,最后逐步通过科室业务讨论会议、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人论辩赛、开观摩庭等活动,更深入的接触法律实务与实践,公诉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敢于担当,勇挑重担——进入公诉科以来,我除了接手内勤事务外还承办了少量的公诉刑事案件,在审查过程中我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对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和纠正,我承办的吕欢欢盗窃电动车一案在审查过程中我发现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未将被盗的电动车的物价鉴定送达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侵害当事人权利的应当告知诉讼权利而未告知的情形,而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将对被告人的考察材料未经法庭质证即在判决书中采用为判决适用缓刑的证据,属于程序违法,于是我分别针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违法行为发出两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工作中我把这些事务性工作、具体工作、看似平常的工作和崇高的使命联系在一起,勇做检察机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破解难题的尖兵和先锋。

坚守职业操守,努力奋发向上——在公诉内勤的岗位上,我深知责任重大,因此我一直秉持谦虚谨慎、努力认真的态度,最开始的时候常常由于繁琐的事情太多、市院要求上报的调研太赶、报表统计工作耗费心力,我常常有焦头烂额的感觉,但我也知道作为一个检察新人这是我不断成长的必经之路,所以我常常利用午休和晚上的时间自觉的加班,报表怕出现错误就多检查几遍、调研文章不会写平时就多搜集材料、杂事太多就学会合理安排工作的轻重缓急,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积累,在领导和同事不断的支持下,我适应了高强度的工作节奏,跟同事们相处的也很融洽,我十分珍惜在这个锻炼能力的岗位上的每一次学习的机会,也感谢院党组和领导同事们对我们青年干警的支持、帮助。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成长的很迅速。公诉科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我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不仅能熟悉公诉业务实践操作的内容,还有很多学习锻炼的机会,这都是极为宝贵的财富,我将倍加珍惜努力进取,使自己尽快的成为岗位所需的人才。

青年干警承载着**检察事业的希望和未来,我们不能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提出的殷切希望,应该要把握青春、努力拼搏,珍惜青春年华和时代机遇,扎实工作,不懈奋斗,努力在推进襄阳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中创造更加辉煌的青春业绩,谱写更加壮丽的青春乐章。

检察干警学“两法”心得


检察干警学“两法”心得

侦查监督处 贾双如

2018年11月5日,高检院组织了《学习好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网络,由全国四级检察院检察干警参加。培训中,高检院孙谦副检察长对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童建明对修改后的检察院组织法进行了解读,张军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现就学习心得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权定位,做好与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包括14个罪名)以及机动侦查权。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监察委员会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监察委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委员会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将案件和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委员会,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此项侦查权原则上应由市分院负责诉讼监督职责的刑事检察部门行使。

二、认罪认罚在审查逮捕阶段作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考虑因素之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三款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表明其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和悔罪的态度,相较于不认罪情形,显然社会危险性明显降低。因此,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经审查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已经逮捕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三、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扩大法律监督效果。这次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增了提起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和巡回检察等手段和方式。为保证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法律已赋予了充分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这些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既赋予了我们权力,更赋予了责任,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到位,就是失职、渎职!我们要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综合运用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