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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问题总结

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我们应该给自己定下更高的人生目标。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或许都碰到过需要演讲的时候,不妨对自己的演讲稿精心规划一下。演讲稿需要交流感情。我们应该从何处下笔写好演讲稿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农民增收问题研究”,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已经基本满足现阶段农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新阶段也出现了新问题,主要是粮棉等多数农产品出现了阶段性供过于求,品质不完全适销对路,农民增产不能相应增收,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已成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促进农民增收问题已成为国家和专业人士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下面,笔者试从我国农民增收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和促进农民增收对策三个方面做以论述。
一、农民增收的现状
(一)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在传统农业资源开发及农业产业组织方式下,由于其中的粮食生产等基本产业的产业利润率明显偏低,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等产业改造缓慢,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农业相关产业发育滞后,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具体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4年,这是建国以来农民收入增幅最快的时期。在这六年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3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1.3倍,年均实际增长14.8%。
第二阶段,从1985年到1988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徘徊不前,但由于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仍以5%的速度保持增长,但增长势头较前一时期有所减缓。
第三阶段,从1989年到1991年,农业生产走出低谷,粮棉油等主要产品出现恢复性增长,但在同时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的局面。这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0.7%,其中1989年还出现了负增长。农民收入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退到了农村改革以前的增长水平。
第四阶段,从1992年到1996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逐渐好转。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这5年间农民收入实际年增长5.6%,但其间波幅较大。
第五阶段,从1997年到2002年,农民增收面临新的形势,农民收入增长再度缓慢,增幅回落。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6%,较1996年下降了4.4个百分点。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162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97年实际增长4%,增幅比1997年回落0.6个百分点。1998年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是来自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的增加,而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却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负增长。1999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2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3.84%,直至2002年,增幅仍在回落。但2003年,中央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实现了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了4.3%。
(二)农民收入低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农民收入低速增长,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户生产投入的增加,而且对城乡农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不利影响。
其一是,农民收入增长滞缓,迫使农民紧缩消费。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额在2002年只相当于2000年17%的基础上,全年生活消费支出低于上年,尽管2002年由于农村生活消费指数的负指现象,拉动了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实际支出与2001年基本持平,但其直接导致的农民消费能力弱化是显见的,以至2002年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下降了4个百分点①。农民消费支出的停滞和下降,导致目前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仍然较低,生活消费仍未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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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镇兴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以城镇兴产业 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小城镇是手段,不是目的,是现阶段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条不可逾越的必经之路,这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第二、三产业发展,从而达到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繁荣,进而成功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支点,是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的一个战略突破口。近年来,我市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着力点,以小城镇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为支撑,紧扣发展这个主旋律,围绕“造城兴业,活镇强市”的发展战略,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壮大“支撑”活“载体”,搞活“载体”促“支撑”,三位一体,共兴共荣,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乡镇经济实力,夯实了小城镇健康、快速发展的物质基础,促进了我市农民收入的大幅增长。
特色是小城镇的灵魂,是小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市在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中紧紧抓住规划这个龙头,按照“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从规划布局、绿化品位、人文环境等方面反映出每个村镇的个性和特色。把单个城镇的发展纳入全市城镇体系的整体规划当中,做到科学规划,统筹部署,协调发展,准确确定了农业产业化带动型、乡镇企业带动型、旅游带动型、国道带动型、边贸带动型、国有大企业带动型等城镇发展方向。在自然景观的塑造中,山地小城镇以山造景,塑造地域性、民俗性、民族性的小城镇景观;平原、丘陵小城镇因地变景,以堰塘粮田为基调色,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创新建筑形式,形成平原风光;在建筑设计上,注重民居特色,古建筑风貌,现代风格,西方流派的不同选择。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和实践,一座座独具特色的小城镇,在黄土岗山上崛起,初步实现了“五大转变”:即从发展小城镇向培植区域中心镇转变;从重视小城镇建设向村庄建设延伸转变;从注重扩大外延向城镇建设内涵转变;从着眼于规划建设向严格管理转变;从小城镇发展梯次推进向整体联动推进转变。100多万“泥腿子”“洗脚上田”“换脑进城”,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历史性跨越,43%的人口城市化率,高出全省近十个百分点。
一、农业产业化带动型城镇。在小城镇建设中,我们借助小城镇的区位、交通、通讯和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优势,实施龙头带动、科技带动、市场带动、外向带动、品牌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载体和纽带作用,把小城镇建成农业产业化的加工中心、销售中心和新产品开发中心。为重点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全市先后投资5000多万元,为200多家带动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这些企业年创产值60多亿元,年实现利税5.5亿元。围绕龙头企业开发生产基地620万亩(含山场、水面),开发名优农副产品200多个,其中21个获得国家和省级名牌,形成了龙头在城镇,基地在农村的产业化生产经营体系。谷城县五山镇是襄樊市的一个山区小镇,种茶、产茶一直是此地的主要产业,近几年,他们依托城镇造优势,在镇上发展茶叶加工、包装企业18家,投资100多万元建成了茶叶专业交易市场。念茶经,实行一个集团管总(“玉皇剑”集团),一条龙生产经营,一个品牌创天下,建成茶叶基地3万亩,年产茶叶200多万斤。茶叶集团通过土地入股、合同购销、技术服务等形式,将90%的农户纳入茶叶产业化体系,实行企业管理、逐级核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玉皇剑”茶被评为全省十大名茶,年销售额达5000多万元,仅此一项人均增收2000多元。襄阳区黄集镇依托自身农业大镇的优势,通过在城镇建设专业化的交易市场,并依托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两园三瓜一花”六大特色产业。产业壮大后,他们又在镇上成立了经销公司,企业通过契约方式,与农民签订合同,农民按合同种植,企业按合同收购,用公司制农业的思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产业发展壮大后,其吸引力、辐射力同步增强,又吸引了大批客商到黄集运销农副产品,从而又使该镇形成了鄂西北农副产品的一个重要集散地。实现了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年财政收入达3500万元,位居全区11个乡镇之首。另一方面,小城镇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大转移。目前,全市小城镇已吸纳近百万农民(其中今年有近2万人)进镇落户,小城镇已成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大批的农民进镇务工经商为农业分工分业创造了条件,进入小城镇的农民转出耕地80多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2.8%;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据统计,全市种植20亩以上的农户增加到8万多户,占总户数的1/10;种植面积160多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4;创产值17亿元,占种植产值的1/3,专业村由97个增加到317个。枣阳市兴隆镇成立了镇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反租土地200亩,多方筹资200多万元,兴建高科技农业示范基地,引进世界先进品种,聘请全国一流的专家做技术指导,实行农民承包,企业化管理,亩平纯收入5—10万元,最高的达到17万元。

围绕农民增收发展优势产业


围绕农民增收 发展优势产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求突破

——2004年工作回顾及2005年的工作部署

王区长:

你好。下面我就aa区2004年农业工作和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04年是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年。呈现出农业升温,农村经济形势看好的喜人局面,突出表现在粮食生产出现重大转机和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粮食播种面积44.6万亩,比上年增长31%,总产量1.55亿公斤,比上年增长65%;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628元,比上年增长12%,走出了1997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一直在5%内徘徊的低谷,为近年最高。

一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搭建了优势农产品发展框架,选定绿色蔬菜、优质果品、绿色畜禽、传统杂粮4大主导产业、12个农产品进行了科学的区域布局规划。规划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效益:共规划实施蔬菜34万亩,总产量11.63亿公斤,以东阳、张庆、北田、修文、长凝5乡镇为中心建成了10.9万亩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规划实施红枣30万亩,其中11万亩进入挂果期;奶牛发展势头良好,存栏达到5600头,比上年增长30.6%;规划优势玉米15万亩,实际完成33.5万亩,比上年净增18.8万亩,增幅127.9%,总产量1.3亿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83.9%。

二是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基地建设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相结合: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4万亩,连续12年全省夺冠,其中新发展温室大棚1万亩,累计达到5万亩;红枣突破30万亩,居全市之首、全省前列,被确定为全省7个红枣示范园区之一;规模养殖小区达到120个,奶牛5600头,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8165吨;粮食作物面积44.6万亩,水果稳定在18万亩;丰元枣业、博瑞乳业等一批围绕主导产业的加工龙头逐步兴起,白象方便面、成信油脂等加工企业已相继投产,娃哈哈和古船面粉正加紧建设。

三是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广。蔬菜无公害认证去年新认证7万亩,累计达到10.9万亩,新认证品种12个,累计达到16个,制定了榆次区无公害蔬菜生产管理办法。红枣实施了“四个一工程”:即一项矮密丰技术、一座沼气池、一座保鲜库、一座烤房,目前已在大户枣园中普遍推广;以丰元枣业为示范基地,建立了《红枣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红枣农药使用准则》和《红枣肥料使用准则》三项标准,认证无公害红枣4000亩,中昌基地300亩梨枣申报了绿色认证。果品继续推进5万亩无公害基地建设,北田镇1732亩无公害苹果通过了产地认证。

四是品牌战略进一步实施。什贴小米、“魏榆”蔬菜在全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红枣形成了“宁早”、“丰元”、“绿源”“老树”等一批品牌加工产品,“博瑞”乳品和“鲲鹏”饲料已申请绿色产品认证,“博瑞”乳品在iso9001认证的基础上还通过了qs(食品安全)认证。省定点屠宰企业民信屠宰加工企业,年加工“泽榆”牌猪肉5000吨。省级多样化水果生产基地北田,注册了“北田”牌水果商标。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我区华玉香椿、丰元枣业、恒顺醋业、老醋坊、海玉饼干、仙枣公司、德御农贸公司等7家农产品企业,仅现场销售就达到6万元,达成合作销售协议83个。我区农业正在走向品牌农业之路。

狠抓农村“两转”工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狠抓农村“两转”工作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是解决农民增收难、传统产业提升难、新型产业培育难、城乡发展差距大等农村诸多问题,实现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各级组织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农村剩余劳动力输转和土地流转紧密相关,没有农民的输出便没有土地的有序流转,开展“两转”工作对我县来说尽管时机尚不完全成熟,但作为一项富民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应当从现在开始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

一、我县“两转”基本情况

1、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缓步上升。据统计,全县农村人口约6.8万人,从事农业的人口约7.97万人(包括季节性务农人员),农业劳动力4.45万人,其中9个农村乡镇农业劳力2.6万人,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0.24万人,其中2004年进城务工经商的劳动力为463人,比2003年增长16.9%,全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不足100元(浙江省该项指标为2650元)。总体上呈现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同步增长的特点。近两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虽然在不断增加,但转移规模小,农村季节性用工增长与总体上劳动力剩余的现象并存。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渠道看,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乡镇企业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随着乡镇企业规模的日趋萎缩,一些企业用工相继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近几年,因受城市二三产业发展的拉动和城市文明的吸引,青年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逐渐增多,但主要集中在餐饮、理发、零售、小修理、小加工等低层次的行业,而且以帮佣打工的居多,投资置业的很少,工资收入普遍较低,这部分农民在城镇尚未形成稳定的职业群体。

2、农村土地流转渐趋活跃。止2004年底,全县农村耕地流转4800多亩,涉及农户603户,其中:租赁79户、847亩,转让298户、3300多亩,转包120户、723亩。农户间的土地流转以零星流转为主,连片20亩以上的流转很少;流转对象主要是人多地少户和近几年自发流入的移民。全县形成百亩以上的小农场53个,其中集体农场23个,个体农场30个,这些农场全部是通过开荒形成的,目前,尚没有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分析影响和制约“两转”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安西农民人均耕地较多,农民务农收入相对较高,土地收益年均达到3000元以上,农民生活无忧;二是城市产业规模小,就业岗位稀缺,吸纳农村剩余劳力的能力不足;三是城市就业引导、职业培训、服务机制不完善,农民就业技能贫乏。投资兴业无资金,培训、就业“两张皮”,打工求职无门路,影响了农民非农产业就业的积极性;四是城市隐性失业问题加剧,城市工与农民工抢饭碗,导致农民工就业空间缩小;五是现行体制影响农村劳力向城市的转移,如实事上仍然存在的户籍差别、不完善的医疗失业保险制度以及工资兑付不够及时等问题,使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存在后顾之忧;六是传统的观念是阻碍农村剩余劳力输转的最大障碍,主要是一些群众对客观不利因素看得太重,很多事情不敢想、想不到和想到办不到,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因而满足于守土经营、温饱有余。

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促进农民增收致


创新农业组织形式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元谋是典型的热区农业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经营机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长期坚持党在农村的这一基本政策,是确保农村稳定、社会稳定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一家一户小生产的分散经营,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生产主体规模化、专业化的高效组织形式的需要,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难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趋明显。面对这样的发展形势,县委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后认为,农民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必须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农民增产不增收和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的现实问题。并以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实践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以“协会、公司、经纪人”为组织模式,“好品种 订单”为经营模式的“农民联营经济组织机制”,以求有效地解决农民增收、财政增长难的突出问题。通过近三年的实践,认真抓好宣传引导和扶持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协会,是以农户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联合经营各自资源的自我服务中介组织。它以市场为导向,农户为主体,经济效益为中心,资本营运为纽带,适应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依托自我教育、相互带动的组织优势,实施产销或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形成了新的组织模式和利益共同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和发展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的有效组织形式。协会充分发挥组织生产,提供服务的功能,将会员分散的资源统一规划利用,积极为会员提供专业高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会员农户统一购买种子,确定农药和化肥,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生产,实现了根据市场、品种、播种时间统一种植标准和质量标准,既避免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又使科技措施得到广泛的推广运用,产品生产的有效性、针对性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为市场销售和增加效益打下良好的基础。
农民专业协会作为松散型的农民自我合作经济组织,还不能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因此,在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帮助协会依法组建相应的公司,以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代表协会开展对外经营与合作,解决了协会无法解决的法人地位、融资签约、产品质量申报认证等现实问题。协会通过公司,使农产品生产、流通与市场紧密衔接,引导劳动力、资本、技术以及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沟通融资渠道,理顺与其它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经营合作关系,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地成为组织生产、服务农户、连接市场的龙头。在运作中,以协会为基础的龙头公司,深入进行市场调查,广泛收集市场供需信息,把握市场销售行情,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建立产品流通窗口,构建安全稳定的营销网络。同时,竭力打造协会产品品牌,积极发展精、优、特和“人无我有”的专营产品,扩大生产经营品种,使协会及时组织会员农户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形成上接销售大市场,下连千家万户的生产经营模式,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几点经验


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赵玉良)

榆次区地处“三晋”之腹,为晋中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总人口53万,面积1328平方公里,辖6镇4乡289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5.9万人,耕地73.59万亩,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28元。榆次区农业局为区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现有干部12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总农艺师1人,科员4人,内设四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产业化经营指导股、政策法规和科教股、信息发展开发股。

我在榆次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农业战线同仁的帮助和支持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农民增收核心,坚持以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统揽工作全局,城乡统筹,扭住“平川水地抓蔬菜,丘陵山区上红枣,畜牧养殖求突破”战略展开工作, 突出温室大棚、红枣开发、养殖园区和龙头企业四大基地建设,使全区农业产业化开发有了新的突破。连续12年,榆次的蔬菜生产位居全省之首,面积达到34万亩,年总产量突破11.6亿公斤,其中向北京、广州等全国各大中城市销售7.5亿公斤以上,蔬菜产业占据榆次区农业的半壁江山,被确立为全国首批55家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区)之一。丘陵山区形成了全长123公里的红枣林带,面积达30万亩,居全市第一、省内前列,开发大户达到150多户,被确定为全省七个红枣示范园区之一,并把榆次的红枣发展模式作为全省的样板大力推广。畜牧养殖也得到了快速的推进,年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8万吨,先后建成省级良种瘦肉型猪、优质肉禽生产、无公害产品等8大养殖基地,养殖小区已达120多个,综合养殖园区8个。特别是我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从国外引进的羊驼养殖落户榆次后,成为我国特种养殖的一个亮点。丰元枣业、绿源枣业、博瑞乳业、华玉荣香椿、福大绿色食品等一批围绕枣、菜、乳等主导产业的加工企业迅速崛起,加工龙头逐步壮大。河南正龙白象方便面、古船面粉的全面投产,使榆次面粉加工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江苏镇江恒顺精品醋项目和山西金龙鱼油脂加工项目的迅速筹建投产,将引领榆次酿醋和食用油加工业快步跃入全国市场新天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东阳等8个小城镇列入全省小城镇建设的重点行列,其中东阳镇被列入全国500个小城镇之一、山西35个中心镇之一。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不断提升,越来越接近全面小康的标准。

从2002年我来到区农业局,在农业战线上工作了三年有余,通过农业部门从事领导工作的实践,对如何抓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全面、统筹、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稳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辟农民增收的多种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抓基地,以基地建设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们提出“平川水地抓蔬菜,丘陵山区上红枣,畜牧养殖求突破”的调产战略,经过六年来的不断发展,蔬菜、红枣、养殖已成为榆次农业的三大特色产业,全区农业的粮经比例由2000年的3:1调整为5:4。蔬菜种植面积达到了34万亩,其中温室大棚种植达5万亩,年总产各类蔬菜达到11.63亿公斤,商品率达85%,仅此一项农民人均收入达1245元,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4.4%;在布局上,建成了8个万亩特色蔬菜开发带、9个5000亩蔬菜连片区、10个千亩温室大棚规模片。红枣由2001年的6万亩猛增到目前的30万亩,建成了三个3万亩的红枣示范园区, 两个5000亩标准化红枣园区;目前挂果面积11万亩,产量2万吨,为农民人均增收150元,全部进入盛果期,红枣总产量可达6.64万吨,产值1.2亿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60元。畜牧养殖: 全区肉类总产量16000吨,蛋类总产量12165吨,奶类总产量10000吨,总收入3.25亿元,人均牧业收入496元。在基地扩规模的同时,把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作为提升基地产业化经营的切入点,搭建了优势农产品发展框架,选定绿色蔬菜、优质果品、绿色畜禽、传统杂粮四大主导产业、12种优势农产品进行了科学的区域布局和规划。通过区域规划,逐步使我区形成一批优势品种、优势产区:共规划实施蔬菜面积34万亩,建成了10.9万亩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规划实施红枣面积30万亩,其中有10万亩进入挂果期。奶牛发展势头迅猛,存栏达到6000头;规划实施优势玉米种植面积30万亩。

×县实施“五情五进”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探索与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强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新跨越

──沐川县实施“五情五进”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探索与实践

中共沐川县委

沐川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幅员面积1408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占97%。全县辖19个乡镇、196个村、1589个农经社,人口2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04万人,绝对贫困人口6000余人。200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967元,比全省和乐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低263元和578元。面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沐川县委、县政府大胆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变革农村工作模式,动员全县各级干部带着激情、热情、真情、实情、挚情,把政策、项目、科技、信息、温暖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对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树立亲政爱民执政新理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稳定;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今年,中央和省委分别以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决心。

“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核心是增收。沐川县属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农业人口占86.1%,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水平低且增长速度缓慢,严重影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了探索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县委、县政府一班人纷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村串户,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干部群众发放《沐川县经济发展建议意见调查表》上万份。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政策不清、项目短缺、科技滞后、信息闭塞、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是制约沐川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针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于今年初作出了《实施“五情五进”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以此作为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指导沐川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满怀激情,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满怀热情,想为农民所想,急为农民所急;满怀真情,真真切切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满怀实情,以务实勤勉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为农民办实事;满怀挚情,执着地为发展农村经济不懈追求。真切地体现党和政府的亲民爱民思想,真切地体现对农民平等、互助、友爱和谦让的人文关怀,真切地激发农民发展经济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和致富动力。

二、与时俱进,创新方法,探索解决“三农”问题新途径

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是实施“五情五进”工程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五情”是前提,“五进”是措施,增收是核心。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五情五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设立了“五情五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了《沐川县“五情五进”工程实施方案》、《沐川县“五情五进”工程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五进”工作有序推进。

系统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 一、 观念障碍与技术性难题
系统法学是将系统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法学思想、法学流派和,其核心思想是法或法律就是系统,任何法的现象都是具有系统意义的现象,可以运用系统科学方法加以解释和说明。有观点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学与系统科学“合流”已经面临急需解决的技术性问题,既不仅要在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而且要利用系统技术学、应用学和科技成果来定量表述法律现象,构造法学研究、法制建设的新图景。法学研究引进系统科学的技术性难题,反映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统一合流的普遍性问题,这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某些由来已久的“鸿沟”。这种鸿沟主要表现在:第一,两者研究对象的差别,自然科学以某种相对稳定的自然现象或较为简单的机能系统作为研究对象,而社会科学则主要以人和人类社会这一复杂的巨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第二,两者理论体系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两者的理论在可预言方面、可重复方面和清晰性方面的差别。
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区别对待,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存在上述观点所说的“鸿沟”。由于系统科学主要来源于自然科学,而法学又属于社会科学,上述观点无疑隐含着认为系统科学和法学也存在“鸿沟”的观点。这个隐含着的观点无疑构成将系统法学引进到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障碍。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如何认识系统科学与法学的关系的问题,或者说如何加深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认识的问题。
提出量子论的普朗克(M.planck)认为,“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解为单独的部门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实际存在着由物理学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到社会科学的连续的链条,这是一个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 “系统”、“信息”、“概念”与一切哲学范畴一样具有最广泛、最深刻、最高度的概括性,它们不只是概括物质世界或思维中某一领域或某一比较狭窄的方面,而是概括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的一切现象和一切过程所共有的东西,解释这些现象和过程的一般规律。“以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为中心的系统科学,用整体论的、严谨精细的综合分析方法,将填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鸿沟,冲破因专业划分过细而形成的学科间的屏障。”根据这个论断,我们可以认为,那种认为法学研究中,必须在社会科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作出明确的区分,必须在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方法之间化出一条界限的观点是片面的和不成立的。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系统科学与法学不是同一层次的知识体系,法学的研究对象包含于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之中。因此,那种认为由于系统科学与法学存在研究对象的差别而构成系统法学研究的一个技术性难题的观点,实质上是对系统科学方法以及系统科学与法学的关系的一种错误理解。
但是,我们还必须承认,相比于系统科学,目前的各种法学理论在理论的可预言方面、可重复性方面和清晰性方面是有距离的,有“鸿沟”的。在某种意义上,系统法学正是为了使传统的法学理论在这几方面有所改观而兴起的。如何使系统法学具有某种程度的可预言性、可重复性和清晰性,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性难题。如何解决这些技术性难题,我们可以从经济学和移植到法学研究中得到初步的启示。经济学和社会学与法学一样同属于社会科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相当程度上和范围内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重合的、相同的,而且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与法学中的一些概念和术语在直观的形式上和实质的内容上具有很强的“亲和性”,这使得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对容易地移植到法学研究中,并建立相应的法学理论。系统法学研究中,也应当参考这种思路。解决这些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系统法学理论确立和完善的过程。
二、知识结构与研究方向
一个法学研究者的知识结构,决定着其对系统科学的理解和认识。而其对系统科学有怎样的认识和理解,又决定着其如何将系统科学移植到法学,决定着其怎样研究系统法学。系统科学,首先是我国系统科学界的科学研究成果,对于系统科学的具体内容和理论框架,我国系统科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系统科学中包含了很多复杂的数学原理和公式,法学学者是很难到达充分了解和精通的程度的。也许有个别法学学者有这样的能力,但是如果对系统法学不感兴趣,对系统法学研究也没有任何意义。作为法学研究,法学学者也不必对这些数学知识要到达充分了解和精通的程度。只要具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只要对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有正确的和一定程度的认识和理解,就可以进行富有成果的系统法学研究。至于什么属于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目前的系统科学学科本身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作为法学研究者,在进行系统法学研究中,我们既应当尊重目前系统科学研究成果中的“共识”,也很有必要从系统科学研究成果中“各取所需”,充分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形成我们自己的对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的理解与认识。任何学科移植性的研究都不可能是简单的生搬硬套,想象力是必不可少的。
每一个法学研究者都是在一定的知识结构背景下产生一些法学理论观点的,这些观点是先于他们的完整的法学理论而在头脑中就形成了的。这些观点可能是研究者们思辨的火花,也可能是受他人理论或观点的激发而形成的灵感。这些观点一旦确定,思维过程以及理论创新就必然受到相应的影响和指引,或者说受到相应的束缚和制约。在那一层次、那一角度形成这些观点,就在相应的层次

上、角度上展开思维。比如,将法的现象视为阶级现象,就自然而然形成阶级分析法学。系统法学也同样对法形成了一个基本观点或定义,既法或法律是系统。系统是个抽象的概念,同时也是容易理解的和接受的概念。因此,这种定义或这种思想,对法学研究的制约最小,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如果我们在法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两方面到达相当精通的程度,我们的系统法学就可以在“法哲学”方向、“实证法学”方向和“社会法学”方向取得均衡的丰富的发展,使得系统法学成为一个内容极其丰富的理论体系,我们对系统科学方法的运用,我们的思维过程以及理论创新就会呈现出一种相当美妙的景象,可上,可下,可“软”,可“硬”,可大、可中、可小,可定性描述,可定量描述,可局部描述,可整体描述。目前,在系统法学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在我国法学界整体上知识结构有所缺憾的时候,我国法学界系统法学的研究应当侧重于作为系统法学基础的“法哲学”研究方向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在我看来,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进行系统法学研究。
已有的非属于系统法学倡导者的学者的具有系统法学意义的研究成果,应当属于系统法学的“法哲学”研究方向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这些研究成果,相比一些倡导系统法学的学者的“定量分析”、“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等研究方向的研究成果,显然要具有更高的法学理论层次和法律实践应用价值。这说明,系统法学研究,必须首先重视某种“法哲学”和“实证法学”方向的研究。系统法学长期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理论地位和价值,没有受到我国法学界的相当重视,我认为,那些倡导系统法学的研究者没有在“法哲学”和“实证法学”研究方向上深入下去并取得一定成果,而是过多地侧重“法制建设”、“定量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这类问题,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系统法学倡导者们所进行的很多系统法学研究,由于大量充斥“法制建设”、“定量分析”和“系统工程方法的应用”等内容,并运用一些数学模型来表述这些内容,这构成了我国整个法学界了解和认识系统法学的技术性障碍,实际上也降低了系统法学的理论层次,削弱了系统法学应当呈现的抽象性、概括性和思辨性,容易使我国法学界对系统法学误解为只能研究一些细致末节的法的现象,甚至只是故弄玄虚。我认为,在系统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原理和基本概念解释和说明法的现象,与应用系统工程方法解决或预测立法、司法、执法实践活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是应当区分考虑的。
三、谁会进行系统法学研究
作为一种事实情况,一个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是不会继续另一种自然科学方面的高等教育的,也不会去从事一种专业技术工作。目前我国法学界的中坚力量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接受了法学高等教育,而后又直接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一批中青年学者。其中很少有人具有相当的自然科学的知识,不少人还不能说对哲学以及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有相当程度的理解。我国确实有一些人受过自然科学方面的高等教育后来又接受了法学高等教育,或者从事了法律职业,这些人从事系统法学研究时非常适宜的。不过这一少部分人很少会有进行系统法学研究的动力,这又与我国学术研究的评价和激励体制有关。系统法学研究是一件很辛苦的创造性工作,是一件相当耗费精力、时间和金钱的事情,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即使同时具备良好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法学知识结构,也不一定在这一过程中做到实质性突破。”如果按照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对传统的阶级分析法学进行改造和完善,对西方法学流派进行探讨,甚至是基本没有思想的抄袭,都能获得一定的学术名声、职称和经济利益,那么一部分有潜力的研究者当然就会认为,没有必要去辛苦地冒险地研究起初看起来注定是有些陌生和粗糙的系统法学。系统法学兴起时,我国的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都很“贫困”,科学和科学技术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强调按照科学和客观规律办事,那段时期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都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在这些背景下,系统法学研究主要体现在“法治/法制系统工程”方面,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在今天,系统法学研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果,我们不得不说与我国法学界的总体上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的评价体制有相当关系。
一个受过自然科学领域高等教育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适当的观察与分析,就会发现法学研究本身、法律推理、人类设计的法律制度、法的实际运行、法律制度的演变等许多法的现象都体现了系统科学的原理,这些法的现象都可以进行系统科学的解释。他会认为一些法的现象可以成为系统科学的很好的素材和例证。逻辑上如此,事实上也是如此,几十年来,很多杰出的科学家从数学、物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等方面大大丰富和发展了系统科学,他们的很多关于系统科学的研究成果都论及了法和法律,只不过他们基本上是点到而止,一代而过,没有展开论述。当然,系统科学的合理性与正确性也无需法学的参与和贡献。法学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对所有学科的学者都开放,绝不仅仅是受过法学高等教育的人们的领地,其他学科的学者对法学研究作出了巨大的重要的贡献的事情是很正常的,是常有的。如果我国法学界长期忽视和漠视系统法学,那么有一天,自然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搞出了一个系统法学研究成果,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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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中国研究综述与评价》,王勇飞、张贵成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12 月第1版
《系统科学》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许国志主编,2000年9月第1版。
《系统科学论著选(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系统科学研究会编。
《探索与对话:法理学导论》,葛洪义,著,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年4月第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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