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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干部学习四种形状心得领会范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干部学习四种形状心得领会范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四种形态彰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政治态度,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下面是小编小编整理的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一

中国共产党拥有8700万名党员,情况千差万别,问题各有特点,管党治党从来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只能不断审时度势、探索规律,坚持因人施教、分类管理、对症下药。四种形态对一般健康亚健康得小病患重病的不同对象提供了分类诊疗方案,提出了科学的处理原则,体现了防微杜渐、宽严相济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

不仅可以通过日常的监督管理,预防党员干部踩红线、闯雷区,而且可以通过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实现教育挽救,还可以通过移交司法,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惩处,发挥震慑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能够有效地实现管全党治全党,是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基本遵循。工作中,我们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要求贯彻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有事必管、违纪必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贯彻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工作的遵循和标准。

下面谈谈我的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见》,全面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对干部约谈常态化的认识和约谈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要当好人民公仆,弘扬传统美德,规范日常言行,绝不能任性,光明磊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四是要自觉坚守思想道德的防线,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底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红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五是在重大灾害性天气面前,特别是在防汛抗旱期间,水务干部要迎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确保经受住灾害的考验,经得住人民群众的审查。六是认真开展四种形态约谈工作,让党员、干部明白红线不能踩、高压线不能碰、雷池不能越,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防止腐化堕落的警惕性。坚持采用集体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干部谈话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醒谈话,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决把不正思想和不良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二

近年来,巍山县从转变执纪观念、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三个方面为切入点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努力破解运行瓶颈,不断提高运用实效,真正做到挺纪在前,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划底线心存红线戒尺,树立纪律意识。通过以上率下学《准则》《条例》,让党员干部心存纪律戒尺管住自身行为,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六大纪律进行监督,确立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营造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氛围。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四种形态主要精神,压实实践四种形态的政治责任;县委书记专题讲授廉政党课,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乡镇编印《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读本》等活动,在全县掀起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热潮,不断增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意识。

补短板完善制度建设,长效落实机制。出台《巍山县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规则》,对全县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制定长效机制明确政治责任;出台《巍山县贯彻〈大理州县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工作方案》等文件,对述责述廉、廉政提醒谈话、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出台《巍山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综合运用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通过违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方式挽救轻微违纪干部;出台了《中共巍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中共巍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办法》,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案情通气、协助审查等形式,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拓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转方式创新审查模式,从严监督执纪。注重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告诫提醒,净化党内风气,维护政治生态,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目的;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工作环节以四种形态为标准分类处理,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工作方式,以四种形态优化纪律审查运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督促整改,做到有错必纠,违纪必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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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


四种形态彰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政治态度,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一

中国共产党拥有8700万名党员,情况千差万别,问题各有特点,管党治党从来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只能不断审时度势、探索规律,坚持因人施教、分类管理、对症下药。四种形态对一般健康亚健康得小病患重病的不同对象提供了分类诊疗方案,提出了科学的处理原则,体现了防微杜渐、宽严相济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

不仅可以通过日常的监督管理,预防党员干部踩红线、闯雷区,而且可以通过对违纪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实现教育挽救,还可以通过移交司法,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惩处,发挥震慑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能够有效地实现管全党治全党,是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和基本遵循。工作中,我们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四种形态要求贯彻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有事必管、违纪必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贯彻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的各方面、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工作的遵循和标准。

下面谈谈我的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见》,全面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对干部约谈常态化的认识和约谈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不断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要当好人民公仆,弘扬传统美德,规范日常言行,绝不能任性,光明磊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四是要自觉坚守思想道德的防线,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底线,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红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五是在重大灾害性天气面前,特别是在防汛抗旱期间,水务干部要迎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确保经受住灾害的考验,经得住人民群众的审查。六是认真开展四种形态约谈工作,让党员、干部明白红线不能踩、高压线不能碰、雷池不能越,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防止腐化堕落的警惕性。坚持采用集体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干部谈话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醒谈话,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决把不正思想和不良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范文二

近年来,巍山县从转变执纪观念、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三个方面为切入点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努力破解运行瓶颈,不断提高运用实效,真正做到挺纪在前,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划底线心存红线戒尺,树立纪律意识。通过以上率下学《准则》《条例》,让党员干部心存纪律戒尺管住自身行为,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六大纪律进行监督,确立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营造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氛围。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四种形态主要精神,压实实践四种形态的政治责任;县委书记专题讲授廉政党课,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实践四种形态系列文章》,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乡镇编印《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读本》等活动,在全县掀起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热潮,不断增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意识。

补短板完善制度建设,长效落实机制。出台《巍山县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规则》,对全县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制定长效机制明确政治责任;出台《巍山县贯彻〈大理州县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行)〉工作方案》等文件,对述责述廉、廉政提醒谈话、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监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出台《巍山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综合运用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通过违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工作方式挽救轻微违纪干部;出台了《中共巍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中共巍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办法》,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案情通气、协助审查等形式,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拓宽收集问题线索渠道,提升案件查办能力。

转方式创新审查模式,从严监督执纪。注重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告诫提醒,净化党内风气,维护政治生态,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目的;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工作环节以四种形态为标准分类处理,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工作方式,以四种形态优化纪律审查运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督促整改,做到有错必纠,违纪必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党员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党员干部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小编。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对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就是要把“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持抓早抓小,正本清源,动辄则咎,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严防干部从“好同志”蜕变成“阶下囚”。
一、正本清源,注重预防,加强“强警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全体要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防患于未然。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用好“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要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党内同志关系,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和廉zd规知识考试等形式,开展“读廉书树廉志做廉人”、“学思践悟”等专题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廉洁自律。三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律与法律、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促使党员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二、手握戒尺,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前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纪律和规矩“底线”的党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一方面,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坚持正面引导,发挥示范作用,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另一方面,要树立抓早抓小理念。“四种形态”体现和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过即问、及时纠正;对有轻微行为的,要严抓严管、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责,违规违纪“零容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一要拓展执纪监督的广度。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负面清单”所列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二要突出纪律审查的深度。把严明纪律、执行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加大纪律处分,根据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围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财经纪律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者的监督责任。
四、利剑高悬,加强协作,严肃查处“惩腐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突出时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在确保把违反纪律主要问题查清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对于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员,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突出联动性。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查处相互抄报、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配套保障制度,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受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程序,加

克服四种现象 养成四种习惯



作为政府机关的共产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当前就要注意克服四种现象,养成四种习惯。
我们党有6000多万党员。由于组织管理、教育、监督不力,党员队伍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和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以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急需解决的问题。其具体表现是:一是政治理想动摇现象;二是纪律行为的失禁现象;三是行政行为中的失廉现象;四是党员地位的错位现象。“入党前拚命干,入党后松一半,转了正什么也不干”。
从我们身边党员的情况看,有四种表现要引以重视,并下功夫克服。
一是暮气太重,朝气不足。自我老化,自我淘汰,缺乏积极进取的蓬勃朝气,年纪青青就什么老什么老的,有的还进行排行。二是惰气有余,缺乏勤奋好学的精神。惰气说到底就是懒惰,疲沓,没有生气,怕苦怕累,说拿多少钱干多少活是觉悟低,现在有的人是拿了钱也不好好干活,甚至不干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三是傲气过甚,缺乏谦虚谨慎的态度。成天老子天下第一,说话做事不稳重,与人交往锋芒毕露。古人讲“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有的人听不进别人的批评,看不到别人的优点,是一说一跳,满罐子不荡,半罐子荡。四是邪气十足,正气不够。这是长期形成的一种恶习,象SARS病毒一样令人可恨,起着很坏的作用。喜欢打听小道消息,传播谣言;背后议论人,捣咕人,没有不敢说的话,没有不敢议论的人。犯自由主义,会上不讲会下乱讲。传话的人有目的,听的人又不去鉴别,还信以为真。“谣言止于智者,止谤莫如修身”。相互沟通,谣言自然就不起作用了。这“四气”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关键是有的事业心差,思想修养差,说到底是人品官德差,党性修养差。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关键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养成四种良好习惯。有人讲过:“播下一种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一是勤奋读书的习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们不勤奋学习的思想障碍主要有: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学;基础太差没有办法学;理论太虚没有兴趣学;自我满足不想再学。“学习的时间靠挤,学习的动力靠压,学习的兴趣靠学,学习的好处靠用”。勤奋读书关键在于勤奋。勤奋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没有天份,只有勤奋,勤能补拙。君既爱之须纵情。“成年人慢慢被时间淘汰的最大原因不是年龄的增长,而是学习热忱的减退。看一个人是否可靠,不是看他眼前职位的高低,收入多少,而是看他是否在坚持读书学习。一离开学校就懒于读书的人,不会有光明的未来”。“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当然,读书也要读有益的书。读书可以医愚。少逛商店,多去书店;少去舞场,多去球场。
二是勤于思考的习惯。读书离不开思考。“吾日三省吾身”。“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巴尔扎克说过:“一个能思考的人,才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读书不能读死书,死读书。用力工作仅能及格,用脑工作才能优秀”。遇事问个为什么,这是机关干部养成思考习惯的首要环节。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思考问题的深度决定抓落实的力度。一个人如果从肯定开始必以疑问告终;如果从疑问开始,则会以肯定告终。机关干部思考问题要有自己的独特视角,独到见解。施工工地三个工人的不同回答:“一个说我为拿工资而工作;一个说我在砌砖;另一个则说我在建一座楼房”。不同视角得出不同答案,也反映了不同的思想水平。“竹林一枝斜更好”。不能等待首长出题目,出了题目定路子,定了路子给例子,给了例子给段子,给了段子改句子。既能独立思考,又能集思广益,是对机关干部的必然要求。假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相互交换以后还是一个苹果;而思想就不一样,相互交换一下就有两种思想以上。文人相轻是要不得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发挥集体智囊的作用,碰撞出火花,讨论出灵感。思考问题要从多角度、多层面上去思考。
三是认真办事的习惯。办文、办事、办会。毛泽东同志有句名言:“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办事马马虎虎,粗枝大叶,起草文件丢三拉四,上报数字一错再错,装订文件缺页少行;或工作忙乱,被动应付,拖拉迟缓,办公迟到早退,无所事事等都有表现。这里既有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问题,但更多的是缺乏认真负责的精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皆成于实”。认真办事首先从细心培养起。机关工作无小事,小事办好了是小事,谁也不会去注意;小事办不好就是大事,就要误事;小事连着大事,积起来就是大事,影响是大事。一个会议开得很顺,因座次没摆好,一个首长的文件没送到,就会惹来很大的麻烦。一个材料写得好,就因为出了几个错别字受批评。特别要重视可能影响全局的小细节、小环节、小事情、小部位、小人物。要格外重视,格外严谨,格外细致。既要注意到重大问题,又能注意到细小问题;既能注意到全盘问题,也能注意到部分细微问题。机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五个字:“快、准、细、实、严”。尤其要做到准确无误。周总理说过;“不要让领导给机关人员当秘书”。认真办事必须有一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四是劳逸结合的习惯。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文武之道,有张有驰”。有人赞美政府机关的同志是“四天四地”:顶天立地,昏天黑地,感天动地,欢天喜地。一个人成功的因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有三点是最基本的:个人有个好身体;单位有个好领导;家中有个好伴侣。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百灵鸟”型的;一种是“猫头鹰”型的。机关干部多属后者。我们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机关干部要做到“三能三不”:能步行的不骑车,能骑车不坐车,能爬楼梯的不坐电梯。双休日:充充电,出出汗,洗洗衣,做做饭。网友 刘选启

《克服四种现象养成四种习惯

增强四种意识的心得


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意义重大,各级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这一活动。当前,活动正处在开好局、打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一、创先争优增强责任意识

由于学习实践活动刚刚结束,可能有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乃至领导干部存在倦怠情绪。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开展经常性集中教育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法宝,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是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必须积极主动、义不容辞地抓好党的重大活动,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与领导讲话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消除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创先争优增强表率意识

实践证明,搞好任何一项活动,关键是领导带头。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搞得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既抓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促进本部门本系统活动开展,又要带头公开承诺、付诸行动,发挥表率作用。要坚持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共同抓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活动的大量工作是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的,必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使之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方法;要注意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唱主角,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三、创先争优增强配合意识

这次活动时间跨度长、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必须在市委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大力支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交待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推诿扯皮。

四、创先争优增强创新意识

整个创先争优活动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等大的框架、要求不能变,但具体到每个部门、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立足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点,大胆进行创新,切忌照搬照抄照转。要注重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措施开创新局面。要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外情,找准结合点、创新点,真正做到指导思想不能创新,指导方法可以创新;基本原则不能动摇,具体落实可以立足岗位;目标要求不能改变,实现途径可以多种多样,努力创出特色、创出品牌、见到成果。

四种形态学习体会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又要学会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不仅是工作任务,更是工作方法。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如何理解

古代扁鹊见蔡桓公的众所周知,蔡桓公讳疾忌医,结果从"疾在腠理"、"疾在肌肤",变成"疾在肠胃"、"疾在骨髓",终不可治。同理,有人用"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来形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好比"勤浇树";"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好比"正歪树";"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好比"治病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好比"拔烂树".在整个"森林"生态中,病树、烂树毕竟是少数,执纪监督工作更多的是"勤浇树"、"正歪树".相对于党纪重处分和刑事责任追究,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尚是柔性措施,既是警示惩戒,更是教育挽救,让游走在法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然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也招致这样一些疑惑和误解:

疑惑一: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败节奏放缓了?

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将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其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盖,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祸患常积于忽微",对有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露头就打",避免党员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乃至重蹈蔡桓公的覆辙。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有效体现了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反增、节奏不缓更急。

疑惑二:这会不会成为问题官员从轻发落的借口?

有人认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会导致一些违纪人员"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重处分的给予轻处分".其实,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从新修订《条例》和《准则》两项党内法规,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比如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遵循、以问题为导向,增加了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内容,在量纪的尺度上比原版更严,对党员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要求更高,将一些以前党纪不追究的行为也都纳入党纪处分的范畴,触犯刑律的即使免予刑事处罚也一律予以重处分。所以,对问题官员的追究绝对不会轻描淡写、从轻发落。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如何落实

抓住两个重点,转变工作理念

切实"三转",落实"两个责任".党委是责任主体,各级党委不仅要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也要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纪律审查也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很多涉及的都是"小节"问题,党委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出手,对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并举一反三、整顿规范,警示教育大多数。纪委要切实"三转",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通过监督责任履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委在执纪监督中,对违纪人员可以党纪立案,也可以提出并处或单处组织处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处理要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纪在法前,找准"主战场".以前,有的纪检机关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一些人甚至认为领导干部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从而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致使出现"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皆成‘阶下囚’"的现象。其实,纪检机关的阵地不应该摆在法律底线上,在纪、法之间有一个缓冲带,这个缓冲带才是今后执纪监督工作的"主战场".在这个"主战场",纪检机关一是要抓早抓小,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党纪轻处分和各种组织处理方式来处理;二是要纪法分开,突出查违纪问题,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后,把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相关制度,完善系列措施

运用好谈话函询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出手。谈话函询本身不是党纪处分也不是组织处理的手段,而是问题线索处置的一种方式。作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标准之一,谈话函询环节对线索反映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中大部分是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谈话函询,不但对被反映的干部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利于纪委减少初查核实的工作量。

运用好多种组织处理手段,明确相应惩戒措施。组织处理不能局限于狭义上的岗位、职务调整,而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各种方式。党纪政纪处分后,当事人会受到任职、考核、待遇等方面的惩戒,受组织处理的,相应的惩戒措施也要跟进。比如,2015年新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定了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期满后,对于没有很好改正,还可以进一步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受到岗位、职务调整的,也规定了提任职务等限制。

总体来说,组织处理的惩戒措施虽有所规定,()但仍要不断细化完善。比如可以扩大惩戒面,除了现有规定的诫勉、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对通报批评等也可以规定一定的惩戒措施。

正确运用两种手段,查处问题宽严相济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执纪监督的重要手段,两者可以优势互补。纪律审查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和正确运用组织处理的手段,提升纪律惩戒的综合效果。

案件调查过程中,借势借力于组织处理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定,被调查的党员干部错误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调查的,可及时建议党委或党外组织停止其职务或免去其职务。特别是一些突发事件或违纪人员身份特殊的案件,调查取证需要时日,一时难以作出纪律处分的,及时采取停职、免职等组织手段,能够排除调查干扰,回应社会关注,取得查处主动权。还有查办窝案串案过程中,有必要区分主从关系、情节轻重作区别对待,组织处理手段可以成为政策攻心、分化瓦解的工具,从而加快查办节奏、彰显查办效果。

案件处理过程中,从严把握组织处理条件。必须根据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确定是否适用;防止和避免组织处理适用上的随意性。特别是只作组织处理,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的更要从严把握条件。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违纪人员只应受轻处分,即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如果应受重处分,则不宜只给予组织处理;二是具有从轻、减轻情节,或者能认识错误、配合调查的;三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能够被公众认可。(作者尹玲英系浙江省嵊州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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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执纪监督的重要手段。

党纪处分,是指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对违纪对象作出的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这五种处分决定。其中的党纪轻处分,是指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两种处分。

组织处理,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纪发x号)规定,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这个文件规定的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三种:停职、调整、免职三种;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处理的方式显然并不限于这三种,与岗位、职务调整有关的降职、责令辞职等措施显然也属组织处理方式,与岗位、职务调整无关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也应视为广义上的组织处理方式。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关系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作为执纪监督的两种不同手段,执行主体、执行条件和程序、惩戒方式都不尽相同。两者各具优势且可以优势互补,但又不能相互代替。

两者优势互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可以并处,以更好地达到对违纪人员教育惩戒的目的。给予违纪人员党纪轻处分的,可同时建议党委、政府采取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组织处理也可以单处,以体现宽严相济。如果违纪情节较轻,只应给予党内轻处分,且有从轻、减轻等情节,仅采取组织处理方式也能达到惩戒目的,也可不再予以党纪立案。

不能相互代替。组织处理不能替代纪律处分,按照违纪性质和情节轻重,应追究党纪责任的,即使已采取组织处理,仍应予以党纪立案。比如党员领导干部有赌博行为,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已通过免职措施将其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不能认为对违纪人员来讲免职比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而不再给予党纪处分。反之亦然,对明文规定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不能以已给予党纪处分为由,而不再作组织处理。

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可以说,围绕"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又一次深化,为监督执纪工作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指明了方向。

如何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贯彻落实执纪监督要运用"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如何落实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都应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进一步转变,努力适应纪律审查新要求。

重视纪律审查前的初查工作

新形势、新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对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排查、初核更加全方位、精细化、专业化。纪律审查各环节工作都必须转变。

案件线索运用的做法需要转变。"四种形态"的运用,体现纪律审查要更多立足抓早抓小,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缩短初核的时间、时限。同时,加强线索运用的意识还要继续保持,因为这既是纪律审查人员的一项基本功,也有利于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反腐败工作。

初查的范围、重点需要调整。以往线索初查的重点是涉及受贿、贪污等与职务有关的重大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违法线索。随着"四种形态"的提出,以及围绕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就要求我们将违反六大纪律的线索问题处于同等重要位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要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初查预案制作中的初查方向、涉案性质等内容都需要调整。

初查的方式、手段需要调整。对于可能涉嫌违法的线索,主要还是移送给检察、公安等侦查机关去实施初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进行一些材料、资料、证据的书面审查,而不再单独或以纪律为主地进行一些带有秘密调查性质的初查。这就意味着,新时期的初查工作,一般性调查谈话、取证将会大量使用,即使对于一些相对问题较复杂的当事人也会采取"走读式"的谈话。

善于运用谈话函询取得突破

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和适应"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的调查谈话,也面临着重大的调整。

对违纪当事人的询问谈话特别是重要口供突破方向上,受贿、贪污问题不应再作为纪律审查主攻目标,最多只是基础,要全面搜集各种违纪的事实。特别是在已拿下重大违纪事实后,不能在数额大小上恋战,更要腾出精力来重点攻取违犯其他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

要善于运用函询这一手段。函询既是线索处置的方式之一,也是线索调查的重要手段。函询是具有鲜明纪律审查特色的调查手段,妥善运用可以及时处置、了结一些信访件,但对于被函询人来说,函询就像双刃剑。这是因为,一方面使用函询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如果函询对象不如实作出说明,将触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构成新的违纪错误,同样受到纪律处分。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选择函询方式时,首先要立足于掌握一定的证据基础之上。

要更加依规依纪重视程序。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这就要求纪律审查人员既要重视成文的规定,也要重视不成文的规矩。这就要求在纪律审查程序环节上需要正确把握,更需要取得分管领导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和支撑,比如在调查处理问题线索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请示报告,这既是纪律审查的工作程序,更是纪律审查人员的政治规矩。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办案人员要在线索上报、初查立案等环节上必须严格执行及时向上级纪委和主管、分管领导报告、请示制度。

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注重政治、法纪、社会等综合效果,更要经得起历史、条规、舆论的检验,要认真做好每一次审查的后半篇文章。

把"一案双查"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开展纪律审查,不但要审查本案、原案,还要注意其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或其他需要承担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的人,要树立追责审查的意识。

纪律审查的文书、文稿上有所变化。一方面,、立案报告等,特别是涉刑案件的文书,叙述违犯纪律事实部分要放在违法事实部分前面,更要有一定量的篇幅,以区别于司法机关的侦查终结和起诉书。另一方面,对外宣传、发布的文稿上,除了对构成违纪、给予纪律处分的事实作叙述外,其他一些违反有关纪律、规矩规定的行为,如进行串供、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虽不一定给予党纪处分,但也可以作出叙述。

在纪律审查的成果运用上也有所变化。对于典型案件的剖析,不但要从传统的思想上、制度上进行剖析,更要从"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和不守规矩等方面去剖析。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四种形态(一)

王岐山书记在xx调研时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是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总结,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战略思想,"四种形态"从党纪和法律两把尺子划分,既全面概括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四种情形,也严格界定了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论述高瞻远瞩,含义深刻,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彰显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拓展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为我们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贯彻落实好王岐山书记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抓早抓小,不断校正党风政风,解决好"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两级化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严"字。"党纪严于国法"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需要。国家法律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具体化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只有纪严于法,才能保证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敢触犯严格的党规党纪,进而不会触犯法律,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纪在法之前,违法必先违纪。当法律的底线遭到践踏时,纪律的红线也就荡然无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转移到"盯违纪",有纪必依,违纪必纠,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从严惩极少数转移到管住大多数,管住"好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中间地带",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的监督执纪中。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早"字。"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深化,对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具有更清晰的导向要求。"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体现的就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平时的小问题不抓不管,等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时候查处了,这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只有把违纪的少数人处理到位,形成震慑才能防止大多数人犯错,"拔烂树"是为了"治病树","治病树"是为了"正歪树",烂树不除,病树难治,病树不治,歪树不正。执纪问责这个"杀手锏",不是为了多处理人,而是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防微杜渐,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职责,我们就要履好职尽好则,对干部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减少严重违纪违法立案查处的比重。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突出一个"实"字。"四种形态"的落脚点就是要求监督执纪抓实见效。纪律审查要实。坚持依规依纪处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数据库,定期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做到案件线索梳理全面及时、线索排查科学准确、案件查办快速有效。凡重大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在省纪委的指导下,严查快办,做到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姑息、不纵容、不手软,形成强大震慑。执纪审理要实。根据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酒泉市制定下发了《酒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县案市审"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定性量纪程序标准,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整治"四风"要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盯紧看牢关键时间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四风"问题,寸土不让,一经发现严肃审查、从重处分、通报曝光。酒泉市今年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通过对25个市直部门单位、109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梳理各类问题线索254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交办、转办、督办。目前,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落实"两个责任"要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逐项逐条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坚持"一案双查",制定下发了《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有7名主要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名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二)

从严监督执纪

今年以来,xx市xx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教育、常提醒、严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严执纪监督执纪,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抓早抓小"正歪树".县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信访举报中,注重教育提醒,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1-9月份,共受理问题线索123件,初核76件,开展谈话函询17(件)次,提醒谈话2人,发函说明情况15(件)次。

动辄则咎"治病树".县纪委对违反党规党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一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节前教育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问责通报"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月分析、季研判、年汇总,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显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9月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起,通报2次,问责7人;查处"不作为"问题16起,通报4次,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单位12个、个人19人,写出书面检查9人,并在县电视台《作风建设曝光台》公开曝光。

重拳出击"拔烂树".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及时清除党内"毒瘤",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以及民政救济款等问题。对少数严重违纪行为的,该重处分的重处分,该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就作出职务调整,切实保障"制度铁笼"牢不可破,从而倒逼"收手收敛".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纪律审查合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1-9月份,立案51件,结案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人,其中,给予留党察看处分8人,给予开出党籍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挽回经济损失77.8万元。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650字


学习四种形态650字(一)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xx调研时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

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

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围。

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650字(二)

近日,部分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就如何理解并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阐述了各自的认识和体会。

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用纪律管得住‘关键少数’,也管得了最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

高波表示,"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要实践遵循,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注重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认为,"四种形态"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在坚定反腐败的同时,对全体党员提出遵守党规党纪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只有真正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管到位、严到份,才能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纪律就要管全体党员,如果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而多数党员干部照旧对纪律‘没有感觉’,其结果必然只是震慑一时一事一处,不可持续、难以全覆盖。"河北省廊坊市委书记王晓东说。

王晓东表示,"四种形态"充分体现了以严明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作为地方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的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着眼全党的纪律建设;要害在‘严’,不是只抓涉嫌违法,而是要体现日常监督的严格;重点在‘治’,既要靠党的纪律,()更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吉林省四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中新表示,"‘四种形态’正是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作出的具体部署。"

传承了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毛主席就曾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反复强调:"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

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们认为,"四种形态"正与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脉相承。

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表示,"四种形态"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通过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这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思想,也符合"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腐败发展规律。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无数的案例表明,如果在刚出现问题苗头的时候及时给予提醒、警示,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问题由小变大,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李松峰说。

李松峰认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是教育挽救党员干部的有力举措。

安徽省滁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玉平表示,"四种形态"从8700多万党员的总体出发,为一般健康、亚健康、得小病、生重病的不同人群,提供了分类诊疗方案。

"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治病救人之心来监督执纪。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李玉平说。

"对‘常态、大多数’强调监督教育管理的平日之功,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施加重典,正是谋一域不忘谋全局的体现,实乃用心良苦。"高波认为,随着"四种形态"的过程规范和结果公开,纪检监察战线将逐渐摆脱"不用‘两规’,难有作为"的被动困局,告别只重查办能移送司法案件的"职业偏好",回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初心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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