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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价值观心得体会800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中的体会。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中的体会,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中的体会
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对于检察工作而言是十分必要的,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自己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干警,积极投身于这项活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通过阅读相关资料,听分院和本院主要领导的专题辅导,深入学习与思考,进一步消化和理解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的深刻内涵。具体有如下几点体会:
第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偿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要依靠不断改革来实现。中国新民主主义结束之后,于一九四九年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中华民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同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不仅没有象苏联那样解体和崩溃,而且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中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独树一帜,并对人类的进步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中国的改革开放局面正在逐步深化,各项改革措施正在逐步出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就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次改革偿试。
第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持续发展的有力武器。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依靠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各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调节,也需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改革来最终达成。诚然,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属于社会主义上层建筑领域,但是,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的存在与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物质生活条件,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来看,自从有阶级社会以来,各种社会形态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熟与完善,需要各种具体法律的更迭、替换、确立,而实现法律体系渐趋完备的起始源由,在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与发展。因此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武器。
第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步骤。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走过了一段艰难的路程。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公检法被砸烂,法律被漠视,民主与法制遭到践踏,全国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制造了一批又一批冤假错案。十年动乱结束之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步入正轨,特别是改革开放(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之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时至今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步骤,这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检察干警来说其意义十分重大。
第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教育运动。中国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最核心的部份就是由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构成,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教育运动,在建国后开展过很多次。现阶段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就是党中央结合现阶段的国内形势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条件下进行的又一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动,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国家的学说,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
第五,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实践实现公平正义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活动,就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以树立“十种意识、五带头当表率、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五带头当表率”的观念,树立“十种意识”,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从而使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消灭司法腐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是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化,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同道德基础,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重大举措。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检察干警应当具有更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带头树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几年,全国检察机关涌现出了方工、白云、王书田等一批先进典型,他们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了新时代检察官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道德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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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我见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理体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理体会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认真学习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检察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检察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检察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今后,我要通过深入的学习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征文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是有机的统一体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80多年的光辉历程,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长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面临的任务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为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所取代,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成为迫切的任务,党的领导意识和领导方式也应当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有所前进、有所发展。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常态下的社会管理中,不能再靠个人和个别组织的意愿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体之间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否则由社会发展内在本质所要求的效率和公平都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已经清楚地表明:没有一个好的体制和制度,仅有良好的愿望和勤奋的精神是难以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的。和平与发展时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一靠科学,二靠体制,综合起来说,就是要依靠科学的体制。这种科学的体制,包括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的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生活体制等等。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体制形成后,能否得以确立,能否为社会大众所遵守,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体制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依靠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管理国家事务,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依法治国有利于国家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党从大量具体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实现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有利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民利是党的性质对党提出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和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人民的个体——公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的条件下,怎样委托和授予权力,怎样表达和形成民意,怎样使国家的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怎样防止公权力的私化和私权力的公共化,怎样维护人民的主权地位和公民权利,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不仅要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要带头实施这一方略,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首要环节。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完全一致的,党并不谋求也不应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规范执掌政权,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使党的执政方式符合法治原则,使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就是坚持依法执政。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党必须积极创造条件,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引导国家和社会向着法治化的轨道迈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发挥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一,党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坚持执政为民,实行依法治国,就要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和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要确保立法机关按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起草、制定、实施法律,使法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
改革开放特别是13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当代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中央和地方党组织还应继续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继续履行好立法职能,力争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 党要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在我国,司法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器,其基本职能同样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仅指物质利益,而是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在内的利益综合体。审判和检察机关是从司法的角度践行“”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的重要国家机关。它们的职能,不能由其他党政机关来取代,党组织应当通过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积极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来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体会之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体会之一
心设计,实事求是,
力争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一个好的开头
检察长李秀菲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了使我院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们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好这项活动。在教育活动的开始阶段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使全体干警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及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五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是每一个干警最基本需要掌握,而且必须牢记、必须(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铭刻在心的。这五个方面内容的相互关系也是必须掌握的。具体是: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初始阶段,干警掌握这些内容就可以了。然后,随着教育的深入,再通过学习,逐步对每一个内容进一步深刻的理解。二、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好社会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基础是学习好基本的理论基础知识。要取得好的学习效果,必须采取好的学习形式,使干警乐于接受。如:采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调研笔会等方式。三、要解决实际问题。要联系实际,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解决自身存在的与社会主义理念不协调的问题,然后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正。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改正,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实际效果。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长期任务来抓。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主义理念也不断发展,我们已经解决的自身存在的和社会主义理念的不协调的问题之后,又会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这种现象可能长期存在,我们只能把这种差距缩小,很难消灭,更不会通过一次教育就把问题永远的解决了,那即不现实也不可能。所以我们必须把树立社会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长期任务来抓,才能使我们这只政法队伍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成为人民满意的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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