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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班级管理心得体会

浅谈任前法律考试的作法和体会。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浅谈任前法律考试的作法和体会,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浅谈任前法律考试的作法和体会
精心编制题库促进依法行政
——浅谈任前法律考试的作法和体会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认真落实江总书记“关于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学好法律知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人大监督职能,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以严格领导干部任前监督为着力点,在全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尤其是通过“三讲”教育的升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实践,我们总结前期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的经验和不足,组织相关人员,精心编制法律考试题库,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有效推进了全市行政干部、司法干警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我市民主与法制建设。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过去,我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没有建立考试监督制度,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较为淡薄。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借鉴有关地方的经验,统一了对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必要性的认识,逐步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但是,从实践情况看,仍属于起步摸索阶段,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具体表现在:一是考试模式滞后。过去的模式是考一场试,市人大常委会临时组织市普法办出一张试卷,不可避免出现题型不灵活,内容不十分规范,出现偏、难的情况,同时,由于试题资源不丰富,出一张试卷也令出卷人员较为困难,与此同时,由于考试内容涵量广,法律条文多,使应试者复习起来较为困难,一度影响了干部任前考试的积极性,也不能达到考试应有的目的,难以反映考试者的真实水平。二是试题保密性较差。当“一府两院”向人大提交了任职议案后,被任命人员知道法律考试不及格将会影响自己的任命,便千方百计地打探试题内容,偶尔还出现要试卷、打招呼套知试题等不良风气,使经办人员左右为难,不好处置。三是严重影响了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性。由于操作不规范,被任命人员认识不到位、试卷难免出现泄密现象等等,势必影响考试的真实效果,无疑给人大的神圣监督职能带来负面影响。为此,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在总结了前期任前考试工作存在的问题后,我们充分认识到:完善试题库建设是进一步强化人大职能,加强任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和行政能力,实现廉洁、高效政府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任前考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的需要。必须按照认识新、起点高、班子强、措施硬的高标准来完成试题库编制工作。至此,我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以及相应的辅导学习资料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编制工作正式开展。
二、协同努力,精心编制
制订《试题库》是一项难度大、任务重、无经验可借鉴的工作,市人大对此十分重视,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由市人大人事代表委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政府法制办公室、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等单位交叉出题,共同参与制订,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主任的“《试题库》编制委员会”,并多次组织召开上述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编制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同时,还抽调人员深入到机关、农村、企业等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为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制订《试题库》掌握第一手资料。制订的试题库力求达到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并确保试题灵活、适用、便利,涉及面要广,同时要求结合大冶实际,具有针对性。相关单位对《试题库》制订工作也都非常重视,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抽调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法律素质的业务骨干组成制订专班,挤出资金购买法律书籍。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为制订好试题库,办公室人员齐上阵,规定任务,限定时间,并从武汉等地选购回多元化的法律资料、书刊作为制订试题的参考资料,翻阅的各种法律书籍达余本(部)。各《试题库》制订单位对《试题库》(草案)要经过两道审查关。首先是由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将试题库汇集、整理后进行初审,对一些重要的试题专门进行讨论研究,对内容和题型、标准答案均予以审定。对那些难度大、内容不切合工作实际的试题进行调整和修改。然后,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试题库》编制委员会对经过初审后的试题库进行复审定型。最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核通过后确定。为确保试题质量,市人大在复审阶段还专门组织法律专家、学者等同志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论证,一题一题的审查、一字一字的校对,确保了《试题库》的“三无”,即:无错别字、无重复试题、无偏题。
编就出台的《试题库》分为常规试题库(含人大干部任职题库卷和政府组成人员任职题库卷)和专业试题库(含法官题库卷和检察官题库卷)两种卷面库。每种题库卷含套试卷共多页面,每套试卷卷面按填空、判断、选择、简答、案例分析、论述六种题型设置,总分分,其中,公用试题部分分,专业试题部分分。专业题则根据考试者所拟任职务的工作性质加试专业题,主要考察拟任领导的专业知识水平、法学理论功底和运用专业对口法律知识的水平。整套《试题库》共个小题,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行政法律知识、环境保护法、审计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余部基本、专业法律、法规,涵盖十分广泛。同时,《试题库》具有很巧妙的组合。同一类型题库的公用试题部分的试题可任意组合成卷,考试时,由市人大人事代表委主持,应试人员抽签拿卷,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一场考试可出现多种组合型试卷,有效避免前后考试试卷的雷同。《试题库》制成后,专门制作了玻璃铝合金保险橱柜,由市人大档案资料室存管,以保证试题的保密性。
三、依法监督,成效显著
《试题库》的制订,在全市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行政干部和政法干警都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大家说:“人大出硬招、动真格是监督并促进我们依法行政的一项新举措”。市检察院和市法院先后组织本院干警按《试题库》(草稿)的内容进行了一次模拟考试,两院干警学法积极性大增。市公安局也对全局干警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训,以提高全市公安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后,市法院、市检察院相继有两名拟任干部因怕应试不及格而放弃考试未被任职,这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截至目前为止,我市已运用《试题库》进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人次,均取得了较好成效。这些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任命的领导干部,都能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我市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任命的熊志红副市长说:“这种制度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真正实现不懂法者不为官,同时,也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市建设局局长汪召焱说:“这种形式非常好,促使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并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维护、促进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试题库》的制订也激发了全市党员干部和司法干警的学法热潮,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呈现出干部依法办事多、群众闹事上访少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干部的群众意识、公仆意识,使其主动自觉地接受法律监督,为我市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为了便于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使参考人员学有资料,考有目标,市人大和普法办还投入资金一万多元组织编印了《大冶市法律知识辅导资料》,第一期出书本,计万字。该书内容包括适应性法律条文和试题解答、案例分析题等。在此基础上,市人大还及时制订了《试题库》管理操作办法。
我们在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开展这项工作的时间较短,加之我们的创新意识不强,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在建立考试题库、严明考试纪律等方面作进一步探索;同时,我们将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任前公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和人事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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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前的感言


八年级的最后一次“沟通在线”,同学们都写下了期末考试前的所见及感言,摘录如下:
还有4天就要考试了,还有4天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要开战了!现在所有的同学都在磨剑,只等亮剑的时刻了! ——刘xx
我班的李xx同学,她简直就有一种“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的拼劲!一次去卫生间洗手,碰巧她也在,她嘴里念念有词,仔细一听,原来是在背题,太佩服她了! ——李xx
还有4天就要考试了,我一定要考个好成绩,奔着这个目标,我感觉我的学习有了动力,学习比以前也认真多了。班里所有的人都想奋力一搏,不论成功与否,只要拼过,就是最棒的! ——李xx
我学习感到累了以后,一抬头,看见同学们都在往大脑银行里存储知识。想想自己也不能落后,被动地又努力学了起来! ——王xx
这几天里我有点紧张,总感觉没复习好,不过看了励志视频《我的高考》后,信心又回来了,他能在最后27天里准备好高考,我也可以在这3、4天里准备好期末考试! ——刘xx
早晨来到教室,见到大家都在学,心里既感到高兴,又担心自己跟不上脚步,成绩会落下来,于是赶紧坐下学习!——贺xx
这一段时间复习得还行,我觉得考试能和以前差不多,心态放得也很平常。我要做的就是考试时不能马虎,绝不丢冤枉分!进前100名没问题! ——张xx
在最后的几天里,我一定会抓住每一分每一秒,来做好复习,要让强科更强,弱科尽量补。相信自己,还有更大的潜力!加油,你一定行! ——张xx
我现在不知哪里来的动力,特别愿意做物理、数学、地理题,这三科是我的弱科,我争取把它们提上来! ——宋xx
这几天语文背得很认真,今天的数学题都会做。积累信心,争取进步!刘蒙,你是最棒的!——刘xx
“刀已磨亮,枪已上膛”,我坚信,通过同学们的努力拼搏,一定会取得好成绩!八九必胜!——田xx
还有4天就要考试了,心里的滋味说不出来,这么努力地复习,就是为了不退步。如果退了,这一学期来的学习就白付出了!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没有人甘愿落后,此时不搏何时搏!——王xx
每节课每个课间,我都有自己的收获,希望我的“农田”可以获得大丰收! ——韩xx
八年级快结束了,在最后的几天里,我会用最大的努力把所有的知识再串一遍,让强项更强,弱项提高!——崔xx
期末考试不同于平时小考,我一定要认真对待。抓紧复习,查漏补缺,改掉粗心毛病,相信一定能考好!——张xx
中午和晚上女生都拿着书到宿舍里复习,班里那些爱说话的现在大都能静下来学习了!——杨xx
我们已到了学期的冲刺阶段了,在这紧要关头一松劲,那些紧追不舍的班级就有可能将我们超越,让我们为自己和班级的荣誉做最后一搏!——杨xx
八年级即将结束了,班里的学习气氛浓厚了起来,面对前十名送来的压力,我也快马加鞭地复习!我希望能在期末中实现自己的目标!
——袁xx
班里的好现象:赵xx、魏xx等挤出一切课余时间“疯狂”地做着暑假作业!——李xx
这几天,气温比较适宜,所以学习效率比较高,心里特别高兴。希望这种状态继续保持!——李xx
时间过得真快呀!一晃两年过去了,回想我们刚步入校园时还是一个天真的孩童,现在却已是稍成熟的少男少女了!在最后的这4天了,我们要认真复习,为我们的八年级画一个完美的句号!
——刘xx
看着过去几年考试的题型,思考着会考哪些题,一心希望自己学好考好,不留遗憾!——尹xx
这一周同学们学习更认真更专注了!——董xx
全力以赴,争取进步!——张xx
埋下头颅,专心苦读!——张xx
这几天来班里的同学大都很认真地复习,谁都不想被自己的对手超过!
——孙xx

浅谈工程招投标审计的效果和体会


浅谈工程招投标审计的效果和体会

近年来政府投资审计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招投标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必然是投资审计的重点对象。20xx年以来,笔者参加了审计署、xx审计厅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国家体育馆、六景至xx港高速公路、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等10个项目的审计,有机会从不同行业、不同层面、不同对象角度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审计调查,获得了一些搞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切身经验和心得。

一、找准切入点,是揪出招投标存在“猫腻”的关键

招投标属于项目前期工作,其牵扯太多利益,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审计要从参与各方入手,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查出招投标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从建设单位入手。从审计结果分析,建设单位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等问题是依然存在的。有些项目打法规的擦边球,将应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有些项目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咨询服务则直接发包;有些垄断行业强调工程“特殊”性规避招标;有些通过故意缩短报名时间或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使其有意向的投标人达到中标的目的。如,某改扩建项目的中央大厅标段在资格预审和评标两个环节中设定的类似条件下,先是高分入围,后是低分出局,倾向性明显。

二是从投标单位入手。投标单位为获取中标,经常采取弄虚作假手法参与招投标活动,扰乱招投标市场,其手法一般有:围标串标陪标、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转包分包等。20xx年,审计发现某高速公路2项钢护栏采购的投标单位以代替另外3家潜在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围标串标;某工程电梯采购的中标单位假借资质、伪造公司业绩、编造个人身份信息等以达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条件;某集团公司所辖两条高速公路施工总包单位90份施工分包协议书,有82份以劳务分包或包工包料方式违规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个人。

三是从招标代理机构入手。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主要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可以从评标方法存在缺陷、评标专家抽取不规范、评标时间过短、档案管理不到位等方面切入审计。如,某交易中心64个招标项目,有26个项目将技术标评标内容切块分割交由不同的专家分别打分,该部分的分值由该评标专家一人评定,人为留下操控中标结果隐患;某集团公司属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10个材料采购招标项目中,有4个项目的评标专家未按规定从国家或部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结果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打破常规思维,是提高招投标审计效率的利器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同于其他业务,其审计方法必须是完整、高效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一定要打破常规思维,创新审计理念,多换位思考,多总结经验。

一是创新审计理念。招投标审计必须有创新的审计理念,更加注重预防。笔者主审的6个项目,均属于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其特点是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同步审计监督,招投标的每个环节都置于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并得到有效监督。这种审计方式的创新,拓宽了审计思路,使审计由“秋后算账”转为防微杜渐,从源头上的提前发现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时促进整改,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是灵活审计方法。审计方法有很多种,审计人员一定要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采用招投标审计方法,比如遵循性审计方法、综合性分析法、内查外调法等,或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打破常规的“一看、二比、三查、四问”技巧就非常简单实用。“一看”,通过查看招投标文件、现场签到表以及其他相关书面资料找出疑点。“二比”,对比同一项目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对比不同时间段或不同项目的标书。“三查”,利用互联网进行各投标单位相关资料查询、查工商注册资料、查人。“四问”,问招标方经办人、投标人、投标单位相关责任人、相关工程材料设备价格,通过“四问”,还原招投标过程。前述审计发现的围标串标问题,就是通过此审计方法查找现场签到表发现同一人代表不同公司参加投标活动而形成的线索。

三是熟练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招投标专业性强、涵盖面广、体系庞杂,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好招投标的调查研究工作,不仅要熟练招投标的书本知识,也要熟练招投标相关的规章制度,更要掌握书本上没有的招投标实践经验,并把它当成一把审计利器。我们把招投标问题整理汇编成册,每次审计直接对照问题查阅资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坐实原因分析,是研究解决招投标问题的法宝

我们审计的目的不是就问题而查问题,而是通过发现的问题,分析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规范整个招投标市场。

笔者认为,招投标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法律规章不够完善。当前,招投标法虽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建设工程市场,但仍然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招投标法关于“化整为零”的条款并没有具体数额规定,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难以把握其标准和尺度。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的有关招投标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和整合不够,各项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二是评标机构履职不到位。招标代理机构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缺少一个统一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对评标专家缺乏刚性约束,一些评标委员会设定不科学,项目业主代表的意向直接影响中标结果。三是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当前,招投标市场的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招投标各方缺少行业自律,丧失职业道德的不诚信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但失信者却未受到相应的惩处。四是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从管理体制来讲,招投标管理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行业垄断等现状严重妨碍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的建立。从监管力度来讲,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监管难以到位。

找到问题的症结,我们才能对症下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一是注重制度完善,做到有章可循。协调整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规范统一各部门的招投标相关规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一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尽量使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操作方式都有章可循;二是要完善监管制度,建立质疑投诉、责任追究等相应的招投标工作监管制度,用规范指导招投标工作。

二是注重加强管理,确保正确履职。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确保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评标专家的权力和义务、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实施评标专家声明制度和加快推广电子化评标;进一步加强对评标机构管理,打破行业、地区界限,加快建立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实现代理机构资源共享,使招标投标活动处于有效监管。

三是注重市场建设,健全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加快建立招投标市场主体诚信库,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招投标各方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并向社会公布,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

四是注重全程监督,规范招标行为。一是加快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运用现场和视频、音频监控手段,对评标过程实行有效监督。二是强化招标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在现行管理体制暂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监管的主观能动性,规范招投标管理行为。

以上是笔者在招投标审计中的心得体会,许多观点并未成熟,仅代表个人看法。不足之处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纠正、总结,争取对招投标审计更上一层楼。

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文章标题: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事业的进步,依法供电不仅是社会各界对电力企业的要求,更是供电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供用电合同作为连接电力企业与客户的纽带,在电力企业依法经营当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笔者将针对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作简单的分析。一、加强供用电合同签约人资格的审核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当中,容易出现用电方主体不适的情形,也为日后的电费追讨和纠纷处理埋下隐患。例如,某些用电企业以内部职能部门的名义签订合同,而这些内部的职能部门往往不具备签约的资格;某些企业营业执照未年检,企业未注销或者企业未成立;还有一些用电方在签订合同当中,起用了代理人,用电方和签约人出现不一致的情形……这些情况都使得电费的追讨复杂化,增加供电企业的诉讼成本甚至惨遭败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核实用电方的主体资格,收集客户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客户的身份证、法定住址、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电设备情况、客户的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等。对于代理人签约的,应当在供用电合同中附上此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二、重视产权分界点的明确触电人身损害案件是电力企业当中发生比例较高的法律纠纷。目前,我国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大多根据产权分界点来确定责任主体。分界点电源侧的供电设施归供电人所有,分界点负荷侧的供电设施归用电人所有,发生在供电企业产权范围内的触电事故,由供电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免责情形除外),发生在用户产权范围内的触电事故,则由客户承担责任。某地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触电人身损害案件,由于供用电合同当中文字描述产权归属为用电方,但图纸辨认不清,法院遂以产权划分不明确为由,判决供电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合同当中要明确的划分产权分界点,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运用照片的形式。三、明确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期限目前,现有的供用电合同中设置了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期条款,但并未明确合同期限届满后,供用电双方未续签合同时原合同的效力如何。这一点,往往成为法院判决时的一个漏洞。在一起触电案中,由于原合同期限已届满,法院即以合同已失效为由,认定供电方违法供电,从而判决加重供电方的责任。所以,有必要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及时续签,或是在合同有效期的条款中增加“有效期届满后,若供用电双方未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的条款。四、对拖欠电费的两点建议由于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加上我国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使得某些技术落后、管理混乱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破产倒闭,影响到电费的正常回收,而且,我国电力商品交易长期采用“先用电,后缴费”的惯例,使得电费的回收更加困难。因此,笔者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两点建议,希望能够有所帮助:(一)、采用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时,供电方可依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特定的请求,人民法院不经过开庭审理,即可向用电方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或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如果用电方既不履行债务又没有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取得与确定裁判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供电方的申请对支付令强制执行。相比诉讼程序来说,督促程序有着简便且成本低的优点,利于保护供电方的债权。(二)、运用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的情况,以致可能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要求对方提供充分的担保。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供电企业对欠费户采取停电措施的最快时间,也要两个月之后,而一些大客户每月的电费就高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如果该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已经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时候,仍然等到两个月之后,就有可能造成电费的回收困难,对供电方造成重大损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即使进入破产程序,供电方最后得到的清偿可能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所以,我们就必须在发现该客户有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时,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履行通知义务,要求用电方提供充分的担保,以此来保证电费的有效回收。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电力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电力交易的安全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上是笔者对于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一些浅见,还有不成熟之处,权当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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