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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浅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几点探索。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浅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几点探索,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浅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几点探索


浅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几点探索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选准用好干部和预防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才能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公信度。
1、全方位公开消息,增强干部选拔透明性。通过加强学习宣传,让干部明白《选拔乡局级干部暂行办法》、操作规程及相关配套制度,为基层全面了解和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有效监督市委选人用人工作奠定了基础。实行通报提拔调整干部初始动议制度。在民主推荐前,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度等,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开,防止搞突然袭击,让群众“仓促“上阵,无法准确推荐合适人选。吸收纪委委员参加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过程,及时将拟任人选向社会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组织部门设置干部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号码,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答复。
2、对角度征求意见,增强干部选任科学性。调整干部制定方案时,积极广泛征求市委委员和部分乡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的意见。方案形成后,以征求意见稿的方式下发到各单位,根据提出的意见研究调整,努力做到上下意见一致。如果意见分歧较大,按照主流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在酝酿环节,以提拔人选的上级分管领导、上级协管部门、人大、政协充分沟通酝酿,最后由市委实际沟通协调会集体酝酿提出人选。
3、多渠道竞争选拔,增强干部选拔准确性。要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营造良好的规范监督氛围,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在选拔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时,采取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是为全委会差额票决等全程差额的方式。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推荐,再经资格审查,比如:在乡局级党政副职的选拔时进行公开选拔的实践。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本文 考试、考察、决定任用四个步骤,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选任,探索了竞争上岗平职交流的方式。这样做才能保证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权威性。同时在关键环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进行全程录像监控,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阳光操作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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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监督工作的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对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依法改进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既是一项法律责任,也是一个实践和探索的问题。现结合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实际,谈谈本人对加强此项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做好预算监督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财政预算,简而言之就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表明了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由于预算收入来自纳税人,其分配和使用涉及到社会公民和国家的利益,因而必须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进行必要的审查监督。由议会对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是国外的通行做法。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预算审查监督既是权利,更是责任,如果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不认真地进行审查监督,或者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那将有愧于人民的重托。近年来,我县把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作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克服畏难和消极情绪,敢于对财政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勇于担担子,积极协调解决人大在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严把“五关”是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必要环节
预算管理的任务是准确编制预算、顺利执行预算、真实进行决算;人大预算监督即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到决算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构成预算监督的链条。
把好预算初审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初审主要是为人代会批准预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预算初审中,我们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预算的结构是否合理;预算收入是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是否把一切该纳入预算的收入都纳入预算;预算支出是否体现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资金安排是否得当。
把好预算批准关,增强预算审批的法定性。每年人代会前,财政部门除提供文字报告之外,还要附相应的表格,将收支项目尽量列细。对项目设置和统计口径,作出注明或附说明,对专业术语,作出通俗的解释,避免预算太粗、太专业,以致看不懂报告情况的发生。在大会期间设立触摸屏,向代表公开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的有关内容,便于代表参政议政。然后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审报告,报大会主席团审查同意后,再提交全体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把好预算执行关,加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认真执行。财经工委根据常委会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一是每年至少听取两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检查预算是否达到序时进度,增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完成预算的紧迫感。二是审阅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报送的资料,财政局按月向人大常委会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三是建立人大财经工委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出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财经方面的会议,掌握财政工作的动态。四是开展财税工作的调研,了解预算收支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把好决算审查关,注重结果的真实性。财政决算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结果,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反映。一是着重看财政总盘及各预算单位执行预算情况;农科教等重点支出完成及绩效情况;超收收入的来源及安排使用情况;转移支付、专项拨款等上级补助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二是决算审查一个月前,主任会议预先听取同级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就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同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进行沟通,督促相关问题的提前整改;三是常( )委会审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书,送交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把好预算调整关,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预算调整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的原则,要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调整预算之前,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调整方案,说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和保证收支平衡的措施。县政府提请关于追加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等五项议案,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认为预算调整符合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需要,同意并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三、突出重点是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性的重要措施
随着社会公共资金、项目资金的逐年增加,财政监督的外延不断扩大,只有突出重点,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才能达到以点带面之功效。
突出部门预算初审监督。部门预算有利于提高

关于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第2页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实现阳光预算的有效途径。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方向和着力点。我县开展公安、水务、卫生三个部门的初审试点,按照细化预算、零基预算、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审查预算科目是否细化到类、款、项、目;是否编报了非税预算、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执行了项目预算的论证、审核和绩效评价制度等内容。部门预算的初审使得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向公正、透明、效益方向迈进。如初审指出县卫生局零级预算执行不彻底,人员经费难以定编到人的问题,根据初审建议,该局将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医保979万元实行统一打卡发放,解决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问题。
强化对非税收入的监督。作为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去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非税收入征管情况,针对征管领域、征管质量、监督稽查、综合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建议财政局在打造“阳光非税”、挖掘增收潜力、规范收支行为、加强效能建设、注重资源整合下功夫。对此,县财政局十分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深化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加强项目监管、规范其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去年常委会视察了开发园区建设情况、乡镇工业聚集区建设情况,专题视察了县城大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就上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促进了政府投入资金的规范运行。
加强对专项基金、资金的监督。专项基金(资金)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只有规范使用,才能实现政策目标。县人大常委会历来关注社保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求财政同级审要延伸此类资金的审计。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提出了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率低、年末结存比例大等问题的建议。县政府积极回应,在第二轮“城保”政策的调整中,提高了城镇参保居民的报销比例。县人大常委会还注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在资金归集扩面、强化内外监督、防范资金风险、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关注政府债务的监督。举债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是资本运作、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式,如何防范债务风险,提高举债资金的使用效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应把政府举债纳入预算监督范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投融资议案,会议认为通过政府适度举债,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有利于吸引企业、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加速向我县流动聚集。会议要求县政府加强对融资资金的管理,严格投资项目的审批与拨付,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创新方法是强化预算监督的活力所在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财政资金运行的状况愈来愈复杂,人大预算监督只有不断创新方法,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建章立制,规范监督流程。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点及流程》,工作要点及流程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个环节应把握的程序、原则、内容、方式及时限要求等做出分解细化,使人大的监督更具操作性、更具针对性,有利于推动人大财政监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提前介入,初审关口前移。由于人代会会期短、时间紧,要实现预算草案审查的有效监督必须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提前编制预算,为人大常委会初审提供宽裕的时间。积极了解掌握预算编制的信息,或要求财政部门通报预算编制各阶段的情况;在政府预算盘子初步确定后,听取财政部门关于预算安排意见的汇报;对部门预算初审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调查了解。这样,使得人大常委会变被动为主动,审批预算时有的放矢地提出实质性的建议,增强预算的执行力。
跟踪监督,紧抓审议意见落实。人大常委会注重在财政预算审查意见的跟踪落实上下功夫,实行跟踪问效。如同级审发现的四个方面29个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逐一梳理,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督促整改落实。此后人大常委会又听取县政府关于同级审所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促进了22个问题的及时整改,剩下的7个问题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将逐步得到解决。又如部门预算初审时对县水务局“水利兴修”项目的立项、资金使用存有疑议。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现场查看项目建设进度、了解资金拨付情况等措施,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实施了有效地跟踪监督。
借助外力,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借用审计机关的力量是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的“审计风暴”在维护法律尊严、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彰显了威力。我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同级审在内容上做到“两个全面”、“三个延伸”,“两个全面”是全面地审计财政收支、全面审计税收收入;“三个延伸”是延伸审计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延伸到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使审计更全面,结论更准确。在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审计报告不遮不盖、原汁原味地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为人大批准决算提供翔实的依据。同级审开展的对6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审减金额2087万元,平均审减率18%,节约了大量财政建设资金。
五、解决存在问题是深化预算监督的破题之需
预算监督在具体实践工作中还有一些法律上、体制上、工作上不完善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
预算科目的细化问题。详细的预算草案及有关参考资料是提高审查质量的必要条件和基础。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以来,预算编制有所细化,但与法律要求报送“四表一书”,即预算收支总表、收支明细表、收支分级表、各部门基本数字表和预算草案说明书,还有差距。建议预算报告要实现通俗化,力求表格、数字更加具体、细化,使代表看得明白,从而达到审查的效果。
预算调整的报批问题。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指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只要不影响收支平衡,就不经人大审查批准调整预算,使得部分收支游离于监督之外。建议在预算执行中,只要超过一定幅度的变动就应向人大报告。
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打赤字”,有关法律法规又对农业、教育、科技经费、卫生事业、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做出“三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规定,而地方财力状况有限,有时难以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地方编制预算时无所适从。为了实现硬性指标,只好采取权宜之计。建议有关法律法规应与预算法相一致,或在预算法中加入“在财政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要求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妥善安排”的条款。

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市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关于干部选拔监督工作心得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


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公正运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杜绝干部选任违规违纪、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有力武器和制度保障。作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我深

感以“四项监督制度”为纲为鉴,选好人、用对人是职责所托、使命所在。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关键在于把选人用人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树好“风向标”,变“伯乐相马”为“跑场赛马”。群众评价干部工作,关注的是用人的标准是否统一、用人的程序是否合法,所选用的干部是不是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用对一个干部,就会推动一项事业,让群众得到实惠,使群众拥护,从而提升我们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反之,就会阻碍事业进步,损害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失望,从而降低我们干部工作公信度。因此,要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实行“跑场赛马”。这对干部个人而言,既是压力,也是积极进取的动力;对整个队伍建设而言,既能够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也是有效防止“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少数人选人”的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我们注重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工程、信访稳定等一些急、难、险、重的一线岗位上培养选拔一批有实绩、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了最关键的岗位上,让“千里马”在赛场上脱颖而出。市委大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先后在教育系统、城建系统、国资系统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全市共有108名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科级领导岗位。特别是以来,连续3年拿出41个县级职位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公开选拔。通过公开选拔、同场竞技,使更多的“民生”书记、“项目”局长脱颖而出,在全市营造出“服务发展、一心为民”的干事创业氛围。

增强透明度,变“内部操作”为“阳光遴选”。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势必会走向滥用和腐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被监督的权力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特别是选人用人工作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四项监督制度所强调的监督重点,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所明确的5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行为,《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检查重心,都集中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用人权的监督。因此,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不能把选人用人仅仅当作一种权力,更要当做一种责任。要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近年来,我市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特别在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是始终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穿于干部的民主推荐、考核评价和任职考察等各个环节。坚持公开运行、阳光操作,尤其是注意吸收“两代表一委员”的参与,使公开、民主要求贯穿于干部选用的全过程。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任前核查、任中审计和离任审查,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对查出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坚决不予任用。以来,共对79个单位的116名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对23个单位的23名负责人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在全市推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推荐”“三点一线”民主选任干部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初始提名权,从而使得全体干部普遍对民意怀有敬畏之心,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考察“全方位”,变“单项指标”为“德才兼备”。选用干部,不仅要看干部八小时之内怎样“做事”,更要看干部八小时之外如何“做人”。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往往更能体现出一个干部的操守品行和价值观念。为此,近年来我们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实行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副县级优秀干部和副县级后备干部推荐结果量化计分,在考核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让干部的生活作风、公众形象、家庭关系、经济状况等自然状态,全方位进入组织视野,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一是在认真抓好本级“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同时,结合年度班子考核工作,切实抓好下属单位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切实用好“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根据评议结果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较差的单位,明确提出整改、提高要求。二是建立了市、县、科三级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大范围、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谈心活动。三是抓了干部监督员队伍建设,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中选聘了60名干部监督员,建立了组织部门牵头,执纪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通过多渠道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打造一支德才兼备、情趣健康、积极向上的干部队伍,促使全市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培养“动态化”,变“固步自封”为“比学赶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越是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就越需要思想和能力与之相适应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市城

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这种变化正是源于我市按照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立足未来,注重源头,加大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工作过硬的干部队伍。一是坚持对副县级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本着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根据推荐资格、条件,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全市各单位共推荐副县级后备干部人选174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储备了一批充足的后备人才。二是坚持抓好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分级办班、点名调训、专家授课、驻点调研等形式,认真抓好全市广大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专题调研。以来,市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调研1200多人次,通过学习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按照中央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以提高干部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采取党校培训、外出培训、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25期,联合培训班73期,培训干部达1650余人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干部教育培训,全市广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政策心得体会


近期,我学习了选拔任用及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了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同时也做了相关知识的测试。通过学习和测试,受益匪浅,我认为,作为一名干部在贯彻落实政策法规时应做好三个:

一、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第一负责人的权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二、带头履责、严格把关。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以制度约束权力,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改进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带头自律、接受监督。带头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加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从严查处违规违纪用人。带头落实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带动一班人确保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徐洪波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心得体会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心得体会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心得体会供大家参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先后10次研究巡视工作并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形成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也强调指出,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旗帜鲜明惩治腐败。近期,党中央印发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改革创新中应运而生,既继承我们党巡视工作的历史经验,又总结十八大以来的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指导全党巡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为西藏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

《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机制、目标任务、巡视内容、方式权限、成果运用和纪律要求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有了这个利器,才能更好地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王岐山书记指出,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既是边疆民族地区又是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全面学习贯彻《条例》、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治藏方略,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藏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集体学习、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学深学透;把《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分期分批、分层次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轮训,使接受巡视监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二、牢固树立西藏贯彻《条例》没有特殊性的思想

《条例》明确规定,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巡视全覆盖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于发现问题,表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区党委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西藏虽然高寒缺氧、条件艰苦、处于反分裂斗争主战场,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要求更高。《条例》颁布后,区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常委会上进行传达学习,陈全国书记提出了树牢“一个思想”、严守“一个纪律”、坚持“两个抓手”、强化“两个责任”、实现“三个覆盖”、高扬“一把利剑”、建设“一个队伍”、保持“一个态势”、形成“一个常态”、构建“一个体系”等方面要求。我们要以贯彻落实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工作条例为动力,按照陈全国书记的重要指示,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明职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推动我区巡视工作上水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三、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干部管理最前沿

《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作为治本之策,强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政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约束性规范,是首要纪律。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和反分裂斗争主战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自觉坚持“四个服从”,做到西藏距离首都北京虽远,但我们的心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地贴在一起、紧紧地连在一起,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绝对忠诚,一切行动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指挥。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切实认清其巨大危害和恶劣影响,坚决引以为戒、坚决划清界限、坚决肃清影响。强化反分裂斗争纪律,在维护祖国统一、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绝不能抱任何幻想,绝不能有任何动摇,绝不能阳奉阴违,绝不能患得患失,绝不能做“两面人”。

四、坚持把选人用人同步“嵌入”巡视之中

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条例》强调要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通过巡视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在巡视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既助力巡视监督、为其服务,又借力巡视监督、用其成果,这是我们做好巡视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中央巡视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巡视时,坚持同步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我们要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与巡视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到巡视到哪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突出检查《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看是否存在动议比较随意、研判不深不透、酝酿不够充分、履行程序缺位颠倒空转,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要突出检查理解《干部任用条例》不够全面问题,看是否存在一味强调不唯票而不注重尊重民意和群众口碑,一味强调不唯年龄而论资排辈、不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现象。要突出检查对干部考察不够深入问题,看是否存在为了赶会搞简单“印证式”考察,满足于谈了多少人次、考察流于形式,廉政把关不严的现象。要突出检查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问题,看是否存在“带病提拔”、任人唯亲、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现象。要突出检查责任追究不够有力的问题,看是否存在出现违规用人,追究起来不痛不痒,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五、善用巡视成果提升干部管理监督水平

巡视工作成效关键体现在成果运用上。《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我们要坚持把巡视和从严治吏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领导第一核阅机制、线索牵头查核机制、专项问题会商机制等成果运用机制,将巡视情况作为研判分析班子、掌握干部情况的重要依据,促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等问题。要把巡视成果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中,对专项检查中发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对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闹不团结问题突出的,对班子成员思想作风不正、工作不在状态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把巡视成果运用到干部日常管理之中,对巡视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函询的函询,该诫勉的诫勉,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巡视反馈问题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明确时限要求,对巡视成果运用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干部管理监督不力、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六、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扎紧从严治吏制度笼子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近年来,我区参照中央做法,制定出台了一大批巡视制度,基本构建了巡视工作制度的主要框架,总体做到重要事项有章可循、重点环节有据可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区党委组织部把今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拟建立80多项制度,目前已出台30项,涉及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管理监督等方方面面,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全区各级组织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以选人用人专项整改为抓手,注重对巡视成果的整体研究和制度化运用,进一步固化巡视工作成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广大组工干部要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一次全面检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本职工作摆进去,带头接受监督,积极参与和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把巡视要求落在实处,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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