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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小结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23起,调解成功1963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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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人民调解员工作心得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心得体会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

李诗琪

2018年4月9日至13日,我有幸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全省人民调解能力及实用技巧培训班,五天的业务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可五天来的收获却非常之大,通过培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加强学习,增加能力

此次培训首先由付卫东同志对人民调解信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其次夏雅丽教授讲解了婚姻家庭调解技巧、常见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技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调解技巧。王雅琴教授讲授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内容。最后由刘革新教授专题讲授了《医疗纠纷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适用》。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专门针对常见纠纷类型进行专门性、针对性、精准性培训。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由刘革新教授讲授的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刘教授结合生动的事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我们讲解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通俗易懂,她做人民调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真的让我很敬佩。夏雅丽老师讲授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总结出了温馨调解与"双赢工作法",根据纠纷的不同,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情"、"理"、"法"三结合,从这三个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道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汲取经验,总结方法

通过老师的讲述,让我重新认识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人民群众倾注满腔热情。在调解工作中,要用微笑迎来激愤和忧愁的当事人,然后用法律和真情解开他们的心结,让他们一个个带着笑容和宽慰离去,做到"调纠纷,暖民心".接待那些情绪冲动,激愤填胸的当事人时,要耐心地从情理上给他们讲人和,从法律上讲抑恶,告知他们互相争斗的严重后果,讲触犯法律必将给自己的人生前途带来的危害。通过苦口婆心的讲法论情反复解劝,使双方当事人把冲动的情绪缓和下 来,然后本着合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解决纠纷,使一件 件已经发生并可能趋向恶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THE END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知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更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打击报复,不计较个人得失,我认为调解工作是一种责任,调解工作是一种能力,调解工作是一种境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介入到每个村、居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 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

司法局工作心得体会


司法局工作心得体会

我从今年1月份到司法局工作,作为司法局的领头人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名“新人”,我一直都在学习、思索,如何才能更好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到联系村和结对村——云和县××*村,开展蹲点调研和送服务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服务的渴求,也让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必须树立起三大理念:
一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行职能,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人民调解安民工程,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进一步网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本文 性;法律服务便民工程,方便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稳民工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奋发图强的理念。这是提升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地位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不是没有事做、可做可不做,而是要做的事很多。司法行政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平安云和、法治云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建设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起“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坚决摒弃司法行政工作无为、无位的错误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做好司法作,以实际工作赢得社会的认可和领导的肯定,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地位。
三是创新求发展的理念。创新是推动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动力。我们要抛弃因循守旧的观念,要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发展。要在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建立庭式调解模式、探索人民调解大湾模式、成立村级司法工作站、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立农村法律指导员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对象特困救助金等工作创新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开展社区矫正等工作,使每项工作都走在前列。行政工作的信心,立足职能,奋发图强,突破难点,抓住重点,寻求创新点,找准切入点,形成工作新亮点,努力从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上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


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文章标题: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

人民调解,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在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人民调解在处理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占有重要地位。以我们**市**区为例:****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件,成功调处*****件,成功率达***。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56件***人;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批****人,在实践中充分体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实现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调解制度在性质、职能、原则、程序、效力等方面的差异,使得我国人民调解体系存在不足日趋显露,笔者在此结合我们**区实际略作探析,提出创建人民调解机制之浅见。
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与联系
我国的调解制度主要有诉讼内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两大类,诉讼外调解主要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只有法院调解属诉讼内调解。不论是何种形式的调解,其设置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纠纷,采用的方式方法都是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适用的原则基本都包括“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但是,各种调解之间仍然有所区别,主要有:(1)调解的范围。人民调解仅限于调处民间纠纷;行政调解也限定在各行政机关职能管辖范围的纠纷,如治安调解的范围就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的行为;仲裁调解主要是商务活动中发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法院调解则囊括了所有纠纷,包括自诉刑事案件。(2)调解适用的程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均属诉讼外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除仲裁机关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行政机关是无权对纠纷作出处理决定,也不能依职权移送人民法院审理。而法院调解则属诉讼内调解,其中离婚诉讼的调解是法定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判。(3)调解协议的效力。这里主要指强制执行的效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达成的协议除当事人自觉履行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不能凭此调解协议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能另行提起诉讼;仲裁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也不尽有完全法律效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仍然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确认无误,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院调解则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发现调解确有错误的,需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改判,否则,原调解仍需执行。二、人民调解的功能优势和弊端我国的调解制度被西方誉为司法制度的“东方经验”,深受人们的喜爱。她具有以下功能优势:①有专门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规定。②与诉讼调解更多地要受到实体法和调解程序的限制相比,人民调解在调解形式和运用手段上更为灵活多样,人民调解的调解员主要运用日常生活中掌握的涉案人物及事件的背景知识、“地方性知识”来解决纠纷。这些因人民调解员长期的共同生活,相互知根知底而获得的地方性知识使得调解人对于许多涉案事实免于求证,不证自明。③人民调解员可以采用各种生活技巧和手段、通过各种途径调查事实真相。④有相当一部分有“厌诉”心理和“惧诉”心理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往往更多地求助于人民调解;从现实的层面上,人民调解不仅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并且有利于减轻法院的诉累。⑤有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作指导。⑥人民调解不收取费用。我国的人民调解对增进人民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我国人民调解仍存在许多不足与弊端,主要表现在①人民调解由于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可能被人操纵利用,调解员可能利用事实上的力量左右调解方案使调解的自愿难以保障,最终演成弱肉强食的格局;②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低,适用程序法能力弱,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和难以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目的。③调解的结果在效力上缺少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一旦反悔,调解协议书就成为一纸空文,这不仅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而且对另一方当事人也是不公平的。这种制度设计对违背契约的一方不仅不给予制裁,而是给予鼓励(法院支持反悔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请就是制度上的鼓励);遵守协议的一方不仅得不到法律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

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我见的保护,反而受到了事实上不利益(协议书的不履行势必给希望遵守协议的一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不利益)。三、创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之构想(一)拓展调解领域,加强调解网络建设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委员会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九种类型的调解委员会。一是联片调解委员会。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镇(乡)、街道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委员会。二是接边地区调解委员会。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纠纷多发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合调解委员会。三是跨区域调解委员会。针对两个行政区域间频发的一些共性纠纷,在我区的**镇与**区的**乡建立了全市*家跨区域调解委员会,借以调处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而出现的“盲点”纠纷。四是集贸市场调委会。由于经济利益交织,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为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我区建立了***等**个集贸市场调解委员会。五是民营企业调委会。我局与区工商分局协作,将过去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特有的调解委员会引入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化解纠纷成效十分明显。六是流动人口聚居地调解委员会。***年,我区在**建立了**市第*家流动人口调委会,专门调处流动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吸收流动人口中的优秀分子参与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七是学校调委会。我区区属中学都建立了调委会,指导调处校园内各类矛盾。去年**园区内多所大学也建立起了调委会,**学院更是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对法律系学生的调解工作培训,有***名学生经考试合格,获得了人民调解员证书。八是公安派出所内设立调委会。钟公庙街道所辖的中心派出所专门设立了调解办公室,调解人员在社区民警的协调配合下,及时化解辖区内的民事纠纷,有效缓解了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困难,提高了综合治理的效率。九是海区调委会。为确保**滨海地区社会稳定,化解海上生产生活纠纷,推进“平安海区”建设,成立了海区调委会。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二)积极探索,加强联动,优势互补1、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年*月**区各镇、街道全部建立起了调解中心,中心的运作模式就是在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庭,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开庭式调解。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为此还专门下发了关于《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成为新时期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调解中我们采用“五个一”工作法(即抓好一个组织、制定一个规范化管理制度,出台一个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办法,搞好一个一月一次接待日,开好一个一月一次工作例会),积极做好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这一做法已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2、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制度。我们还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后调解案件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明确对公安“110”受理的轻微违反治安管理、普通民间纠纷等三类案件通过规范程序,及时移交调解中心处理。同时各镇(乡)、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由派出所民警采取固定坐班制和轮流值班制度等形式共同参与调解,形成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的防范网络。这一制度的建立,既减轻了公安“110”在处理民间纠纷上的压力,又提高了司法所调处各类纠纷的效果。反映我区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的工作方法的《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强化调解中心功效》一文曾在《中国司法》杂志刊登,并向全国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年年初伴随着各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投入使用,进一步形成了公安派出所与调解中心联调、联防、联勤、联治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效率,也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3、片区调委会与人民法庭联席例会制度。****年上半年,我局经与区人民法院协商,建立了片区调委会与人民法庭联席例会制度。按照区人民法院*个人民法庭所管辖的辖区,全区**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个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确定负责人,每季度由人民法庭庭长和片组组长共同召集召开一次例会,一起交流工作经验、研讨业务,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同时人民法庭分别指派1名法官联系镇(乡)、街道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员,对重大疑难矛盾和纠纷的调处给予法律上的建议和帮助,并在现场办公日当场受理并调解调委会移交的或当事人径行要求人民法庭调解的案件。联席例会制度实行一段时间以来,加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基层法庭之间的联系,使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衔接,提高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4、**、**、**联动工作制度。我们督促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重视对信访矛盾纠纷,特别是涉法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共同做好涉及法律问题的信访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建立起涉法信访矛盾纠纷预警防范系统,加强了信息报送,并及时配合信访部门制定防范、控制和调处的预案,努力把“三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由我局选派综合素质高,善于做[第1-www,,找范文请到第1]群众工作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通过**、**、**联动制度的落实,全区建立起了“*、*、*”三位一体的维稳工作机制,整合了**、**、**等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处置涉法信访的能力和水平。总而言之,结合我区实际完善人民调解,符合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的策略,有利于使各种调解制度有机地衔接起来,消除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所具有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整体效用。真正体现人民调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调处纠纷的稳压器,解决矛盾激化的“减压阀”和双方平等主体的“粘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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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司法局工作心得体会


我从今年1月份到司法局工作,作为司法局的领头人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名“新人”,我一直都在学习、思索,如何才能更好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到联系村和结对村——云和县××*村,开展蹲点调研和送服务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服务的渴求,也让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必须树立起三大理念:
一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行职能,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人民调解安民工程,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进一步网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服务便民工程,方便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稳民工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奋发图强的理念。这是提升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地位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不是没有事做、可做可不做,而是要做的事很多。司法行政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平安云和、法治云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建设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起“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坚决摒弃司法行政工作无为、无位的错误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做好司法作,以实际工作赢得社会的认可和领导的肯定,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地位。
三是创新求发展的理念。创新是推动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动力。我们要抛弃因循守旧的观念,要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发展。要在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建立庭式调解模式、探索人民调解大湾模式、成立村级司法工作站、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立农村法律指导员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对象特困救助金等工作创新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开展社区矫正等工作,使每项工作都走在前列。行政工作的信心,立足职能,奋发图强,突破难点,抓住重点,寻求创新点,找准切入点,形成工作新亮点,努力从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上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局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参加司法部、司法局、街道办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系列活动,按照区委办《关于扎实开展 “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对这次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使我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通过近期的学习、交流和深入社区工作调研,使我对当前的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更新的思考,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全面的了解。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清除妨碍发展的思想障碍,创新思路、创新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只有抢抓机遇,敢为人先,才能突破成规陋习,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才能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才能推动法治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一大法宝。”

一、要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做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学以致用。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实现认识再认识,也才有可能不断地实现思想的解放再解放。通过学习,不断增长才干,提高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通过学习,开阔视野,获取创新的灵感,促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到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指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问题,增加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方法,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积极解决服务对象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及时加强总结提高并推广;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以实事求是态度改进我们的工作。

三、要强化创新意识。解放思想是推动探索和创新的最强大动力,解放思想的根本目的在于创新。时代在不断前进,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会不断碰到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敢于放开手脚,敢于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才能敢于探索,敢于创新。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就要努力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和社会实践,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品格。要以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思考、新的作风和解决问题新的方式方法去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尊重客观规律,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要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求发展规律之真,必须以客观实际为依据。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脱离实际。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要讲究工作方法。一是要坚持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使工作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二是要着力解决实践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取得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要通过研究分析,掌握事物的内在规律和和特点,高效率地推进和完成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基层法律工作,提高工作效能,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群众最急迫解决的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

在当前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的新形势下,只有继续运用解放思想这一法宝,才能形成新思路、拿出新办法、实现新突破,才能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才能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为强力推进市委“1485”和区委“品质五城”发展战略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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