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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法制信息工作实践做法。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法制信息工作实践做法”,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法制信息工作实践做法

法制信息是政府法制机构之间宣传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载体,在整个政府法制工作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个人的一些浅显做法和想法。
一、我区信息工作的三点做法
西工区法制办公室近年来围绕以下三个重点,大力做好法制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一是围绕一个“新”字,及时报送我区开展具体法制工作的各类动态信息,如抽查执法案卷、清理政府合同、清理规范性文件等,达到对外宣传目的。二是围绕一个“老”字,认真总结我区在法制工作中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如以目标化手段推进依法行政、以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升法制机构影响力等,达到交流经验目的。三是围绕一个“论”字,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法律法规适用中遇到的问题,撰写问题类信息,如个体工商户在行政法上是否为其他组织、行政机关能否成为行政处罚权委托对象等,达到理论探讨目的。经过努力,我区采集报送了一大批高品位、高质量的法制信息,去年被《**政府法制》、河南省法制网采用的信息量已经达到60条,部分信息还被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并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二、对信息应发挥作用的四点看法
信息虽然短小,但是有价值、高品位的信息却可以发挥决策参考、工作指导的作用。一是小信息展示大舞台,小小的信息可以成为反映政府法制工作的窗口和舞台,一份法制工作简报在手,或者一幕法制网页在前,整个法制工作的缤纷精彩尽得观赏。二是小信息联系大领导,好的信息能够得到领导的关注和批示,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很多大领导也是从信息工作开始得到提升。三是小信息表述大文章,信息篇幅短小、言简意赅,但是点新意高、主题突出,蕴含的精神和内涵不可小觑。四是小信息拓展大视野,方寸之内见天地,内容广泛包罗万象,视角灵活,正面负面皆可,建言献策都行,立足一个小区,可以放眼全国各地,统览法制百态。
三、对信息工作的五点建议
相对于其他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法制信息工作自身成效明显但外在影响有限、总体数量激增但精品信息不足、采编单位众多但个性信息缺乏。为此建议:一是加大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和奖惩力度,调动基层法制工作人员信息采编积极性的同时,提升信息人员信息采编的本领。二是加大对有推广利用价值信息的批示力度,各级政府和法制机构领导要经常阅批法制信息,推广典型经验、解决基层问题,让信息发挥应有的参考示范作用。三是加大法制工作自身业务的探索和创新力度,为采编鲜活、个性的法制信息提供源头活水。四是加大法制信息和法制新闻的区分力度,遏制信息新闻化趋势,让信息回归参谋服务、协调沟通本位。五是加大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力度,为信息采编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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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维权工作做法和体会


律师维权工作做法和体会加强维权工作 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
几年来,xx市律师协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律师维权工作,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律师维权工作的新思路,建立和完善维权机制,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在保障律师正当的执业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第一,完善机制,努力提高律师维权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维权组织机构,完善维权工作机制。2003年2月成立了市律师协会同时组建了维权工作委员会,由市各律所推荐,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选出了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的执业律师,担任维权委员会的委员,为做好律师维权工作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律协维权工作委员会成立后,根据维权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了《xx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规则》。经过几年的充实和发展,组织机构更为完善,工作机制更加科学,为做好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指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准则,要从维护和服务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发挥律师的作用;其次坚持不懈地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再次通过律师业务培训等形式,尤其在新律师培训中,加大对律师防范风险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律师的自身素质。
第二,开展多项调研工作,积极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在律师行业管理的工作中,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问题是长期以来大家关注的一个热点,同时也是行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立法上对律师的偏见和歧视,如《刑法》第306条中的关于律师妨碍证据罪、伪证罪、包庇罪等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尽自己的能力改善一些不利于律师执业环境。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为律师到法院履行职务开辟了“绿色通道”。 2003年初根据律师反映,出入xx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登记手续繁琐,必须与当事人一起排队登记。我会与市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努力,通过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理解。从2003年7月份起,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取消了律师进入市中院必须填单登记的规定,律师只要出示执业证即可,并为律师设置休息室、更袍室和阅卷室,随后各城区法院都先后简化了律师进入法院的登记手续。
二是提请市立法部门启动《xx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立法程序,争取为律师执业提供地方法律保障。
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阅卷等合法执业的行为,虽然“六部委的规定”非常明确,但实际执行并不是那么容易,而且对不执行的行为没有强制的规定,也没有救济措施。只有耐心等待批准,耐心等待主办人“有时间”,才能依法得到“安排”。
2004年10月份为切实解决xx市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我们草拟了《xx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草案,试图通过地方条例的形式对法律已明文规定的律师权利予以细化、明确,确保现行法律赋予的律师权利得以落实。并通过市局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市政府法制部门和市人大,建议启动《xx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立法程序,争取将该条例纳入xx市地方立法计划。该项工作目前还在进一步协调和沟通。
三是较好地解决了律师事务所在缴税方面存在的风险。长期以来,律师事务所缴税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是悬在一些律师所合伙人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利剑,成为律师执业重大风险之一。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从前年开始,我们就把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律师维权工作的重大项目,坚持不懈在与税务部门协商、沟通,终于促成市地税局于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律师行业缴税方式,在降低(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律师所合伙人税赋负担的同时,较好地化解了律师事务所在缴税方面存在的风险。
第三,做好个案维权工作,竭力维护律师的合法执业权益
xx市律师协会成立以来出现个案维权的情况不多,但出现个案维权后,我们及时派员了解情况,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同时召开常务理事紧急会议,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力求定性准确,使维权工作有理有据。对于案情清楚确属维权的案件,我们旗帜鲜明,依法维权。
如王律师涉嫌诈骗一案,这是一个因当事人举报律师伪造退款收条引起的案件。
2005年9月16日,我会管辖的沿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因涉嫌诈骗,被xx市公安局西乡塘区分局北湖派出所刑事拘留。事发后我会及时派员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了解情况,经查得知,案件起因是王律师于2000年1月和10月,代理重型机械厂的两件执行案后,因发生追索律师代理费的诉讼,王律师向法院提供了一份盖有重型机械厂公章的48万元退款收条,作为被告方的重型机械厂对此收条持有异议,便举报王律师伪造退款收条进行诈骗。我们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规定,认为王律师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诈骗,其嫌疑伪造的退款收条已纳入王律师诉重型机械厂清偿律师代理费的民事诉讼程序审查,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过审理。王律师与举报人重型机械厂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在民事诉讼中所举证据的真伪,应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据此,2005年9月19日市司法局以《关于王xx律师涉嫌诈骗案的意见函》的公函形式向xx市公安局提出。2005年9月22日我会又向xx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王xx律师涉嫌诈骗罪一案的建议书》,恳请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监督,并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王xx律师涉嫌诈骗罪不予批准。2 005年9月28日王律师得以无罪释放。
再一个是xx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向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制止个别律师违反执业纪律挑唆业主起诉的紧急请示,该公司还将文抄报区司法厅、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等部门。
该公司在文中称:由于我公司开发经验不足,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透彻,在商品房销售时将“在房屋交付使用60日内,将需要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条款)写入合同条款。而在目前条件下60日内交全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客观上是做不到的。2005年3月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梁xx律师在代理金湾花城一业主仲裁案中发现我公司这一漏洞,即紧抓不放以作生财之道。现已纠集大约60多户业主准备起诉,如我公司开发的其他楼盘业主起诉,将要赔偿2000多万元,公司将遭到重大经济损失。
该公司最后认为梁xx、徐xx律师为了谋求个人私利,运用如此恶劣的不正当手段,激化矛盾,是明显的只讲私利,不讲政治的表现,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并要求对该律师的行为予以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我会配合市司法行政部门查实后认为,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梁xx、徐xx律师在代理金湾花城部分业主与xx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事务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明显的违规事实。要求对当事律师给予处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05年11月15日市司法局以公函方式对xx市国凯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复函,并抄报市政府、区司法厅、市政法委。这个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的事件因此得到平息。
上述案件和事件的圆满解决与xx市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保护律师依法执业方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分不开的。因此律师协会主动向当地市委、政府、人大汇报工作,并与当地公、检、法部门进行交流,以引起领导的重视是非常必要的。
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律师维权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但是与履行律师执业无关的律师个人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不是律师维权委员会维权的范围,只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服务途径解决。今年我们就遇到这么一个案件,一家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协会对该所律师刘x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进行维权。
2016年3月31日刘xx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到刘xx被刑事拘留的通知。该律师事务所认为“依据律师协会的章程和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权益的工作惯例”,并由“律师协会的维权委员会和刑事辩护委员会同时参与,为刘xx提供法律帮助”,向律师协会提出要求。
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领导接到报告后非常重视,立即派员到办案单位了解情况。据查 ,2016年3月9日晚刘律师在xx市人民政府驻xx办事处大院宿舍区内散发×××宣传品,被保安人员发现并在其携带的塑料袋中缴获了×××宣传折页,事后,公安部门又在其住处查获大量有关×××宣传品。经查,刘xx在湖北省农村金融管理学校任教期间已参加×××活动,是当地在册×××成员。
了解上述基本情况后,市律师协会召开了常务理事紧急会议,通报了刘xx律师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宣读了刘xx所在律师所向律协提交的要求给予维权的报告。大家围绕刘xx案件的性质以及如何维权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两点共识:
一是市律师协会作为xx市全体律师的自律组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等邪教组织的问题上,态度要鲜明,立场要坚定。要深刻认识“×××”的社会危害性,要坚决打击“×××”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刘x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是刘xx的个人行为。其行为非依法履行律师职务过程中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属于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范围。刘x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在法律上的其他合法权益,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或者家属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刘xx不服一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已经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
律师维权,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为开创律师维权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市律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赵永龙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建立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实践与启示


建立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实践与启示


早在20xx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20xx年《法治江苏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力量最薄弱的也是基层。镇级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7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1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是(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从乡镇政府职责可以看出,镇级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全市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进程,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跨越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镇级依法行政水平已成为全市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严重制约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其集中表现在,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涉及镇级政府的行政争议明显增多,行政败诉案件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分析其原因,既有部分镇政府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也有部分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更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镇级行政管理体制中,没有工作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进行部署、协调、推进,镇级政府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过程中,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其行为的合法合理性扎口把关。
“镇政府如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镇政府如何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如何突破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障碍和难点”、“如何为镇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问题,亟需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推进镇级依法行政的新路。
一、在工作中的积极实践
《纲要》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据此,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推进到最基层,在各镇(区)组建镇政府法制工作室,明确专职法制员,是有法规依据的。
20xx年上半年,如皋市政府法制办将组建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设想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原则同意,并明确要求法制办可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向全市铺开。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边组建、边运作、边总结、边规范的工作思路,在相关镇的大力支持下,克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困难,整合镇(区)资源,依托镇(区)政法综治中心,组建法制工作室,明确法制工作人员。20xx年6月4日,首家镇政府法制工作室在高明镇诞生了,紧接着长江镇(如皋港区)法制工作室顺利组建,并将本镇的法律“精兵”抽调出来,明确为镇政府的专职法制员,承担本镇行政决策和涉法事项的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行政案件的办理及其他相关政府法制业务。在两家试本文 点单位的运行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和帮助,相对统一了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20xx年年初,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修改完善了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台帐资料的格式文本,实现了职责、制度、流程和台帐的“四统一”,并以此为标准,指导全市其他各镇相继建立了镇政府法制工作室。至20xx年5月,各镇政府法制工作室全面组建到位,实行了“满堂红”,全市20个镇(区)共明确专兼职法制员62人。为使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市政府法制办于20xx年8月组织召开了镇政府法制工作室建设推进会暨全市法制人员培训会议,对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规范化运行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各镇法制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工作中得到的启示
领导重视是前提。如皋市各镇法制工作室的顺利组建,得益于市镇两级领导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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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得益于全市依法行政的浓烈氛围,得益于镇政府领导从人力财力上给予的大力支持。
(一)人员素质是关键
法制工作机构有别于其他机构,它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有着特别的要求。因此,在镇政府法制工作室架构搭建完成后,一方面,我们针对各镇(区)均建有政法综治中心,且经过几次乡镇合并,各镇(区)司法所、综治办、依法治镇办公室、矛盾调处中心均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才的现状,建议各镇政府从中明确了政治素质高、法律业务精、事业性和责任感强的人员为法制员。另一方面,加大了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力度,组织对法制员进行了专门的法制工作业务培训,并通过市镇联动延伸对镇政府站所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的方法,实地指导各项工作业务,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度建设是保障
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后,如何使其规范运作,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为此,一方面,市政府法制办及时统一了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台帐,并列出了23项常规工作的清单,下发各镇参照执行,从制度建设上保障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规范运作。
正因为有了上述有利条件,我市的镇政府法制工作室作为镇级“法律制度的维护者、行政决策的参谋部、行政争议的减压站、行政执法的监督所、法治精神的宣传队”的职能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取得了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如皋市镇级依法行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镇政府的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实现了零撤销;行政争议进一步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了30%;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数同比下降了35%;涉法信访量大幅下降。
建立镇政府法制工作室的实践与启示

基层法庭经验做法


基层法庭经验做法

  基层法庭是基层法院中的"基层",不仅担负着大量的审判业务,而且还是最直接接触老百姓的"窗口",法庭干警的执法活动零距离地接受老百姓的检验,人庭是最能体现司法活动的平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庭肩负的重要责任,这也是对人民法庭司法能力的重大考验。加强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息讼止争的有效手段。新时期我们应积极探索调解规律,丰富调解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切实加强调解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做法:

一是强化诉讼调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调解权利,把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切实方便当事人调解。

二是讲究调解艺术,着力提高调成功率。根据不同案件和当事人特点,地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策略和方法,并合理借助外力,通过当地村、居委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的代理人、亲朋了解纠纷的起因,找准调解切入点,设法缓和对立情绪,尽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此外,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从多角度多层面调解。如从当事人的角度把其思维引导到法治轨道,与其谈心"说法性"调解;对带有浓烈火药味的当事人,及时摸清情况,因势利导"疏导性"调解;对年老体弱的当事人,采取上门"服务性"调解等。

三是规范调解,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结案率。在调解中切实贯彻当事人自愿原则,做到"划清三条界限三个尺度,防止三个倾向",即明确划清说服自愿与说明之间的界限,把握好法官劝说与当事人自由意志之间的尺度,防止强迫调解的倾向;明确划清合理与合法之间的界限,把握好法官依法调解的尺度,防止违法调解的倾向;明确划清调解与判决之间的界限,把握好调、()判转换的尺度,防止以判决压调解的倾向,确保避免为追求调解率而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实现司法为民最直接的窗口。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好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就有了可靠的司法保障,党的工作就落到了实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切实加强调解工作,要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力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倾心构建。

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基本做法


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基本做法


近年来,工商分局在省、市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住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探索和总结出一条“抓住三个关键,突出四个重点,实现一个目标”的打击传销工作总体思路,扎实开展了打传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具体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抓住三个关键,开创打传工作新格局。
(一)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是打传的关键。面对传销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商分局经过充分调研,深刻认识到,当前传销活动的性质、特点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不仅工商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更关键的是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泛滥蔓延的势头。工商分局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总局、省局相关的文件精神的同时,还积极报送打传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工商部门所做的努力,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打传工作情况,并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界定了领导小组11个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的职责,区财政每年给工商分局拔付专项经费10万元。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积极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从而将打击传销纳入政府工作的“大盘子”,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极大地加大了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二)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打击传销的关键。传销是一颗社会“毒瘤”,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经济邪教”,已成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能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这一点,是抓好打击传销工作的前提。为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大量严酷的事实,对执法人员反复进行思想教育,逢会必讲,将打击传销提高到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保民生的高度,作为执法为民、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困难再多,成本再高,也要将打击传销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避免出现“传销洼地”。同时,针对不少同志产生的厌战、畏难情绪,我们根据执法工作实践,对传销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原因进行分析,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推行了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制度,分局与工商所、各工商所与乡镇(社区)、乡镇与村委会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同时,各工商所推行打击传销网格化监管模式,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确定专人对社区实行有效的区域网格责任管理,明确目标职责,实施责任追究,进一步夯实了打击传销工作基础。
(三)得到公安机关的有效配合是打击传销的关键。近年来,传销活动由传商品转变为传人头,而工商部门在这方面的执法手段比较单一,只有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才能有效打击传销活动的滋生和蔓延。在处置“2.21”传销分子暴力抗法事件中,区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出动警力280余人,依法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36人,避免了事态的扩大,有力地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突出四个重点,建立打传长效机制。
(一)打传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工商分局在强化对传销人员宣传教育的同时,着重加大打击力度,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坚决取缔,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56人次、执法车辆230台次,查处传销案件17起,捣毁传销窝点23处,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8人,刑事拘留46人,清理遣散传销1330人员多人次,上述大案、要案的成功查办,特别是对传销组织者的刑事处罚,有力地震摄了传销分子,一大批传销分子慑于法律威力自动解散,返回原籍,有效地遏制了传销的反弹。受到市区两级政府的称赞。
(二)防御传销必须营造良好氛围。只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普遍提高了对打传的认识,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的氛围,才能解决传销屡打不绝、屡禁不止问题。在日报开辟“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专栏;与大同大学师院、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主要社区开展“抵制传销、共建和谐”万人签名活动;与乡镇、办事处、农村、学校签订责任书600多份;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专题报道160多篇(次),悬挂宣传条幅440条次,开展现场法律法规咨询54次,发放“释解传销”“禁止传销法律知识问答”、“致广大市民公开信”和“致高校大学生公开信”、“揭秘传销”光碟等宣传材料5万份。开展“维权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4次,受教育学生达3000多人次,解救被困大学生5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控制传销必须依靠社区群众。传销活动之所以经常出现回流、反弹,除传销活动本身具有的流动性、隐蔽性强等原因外,与街道、社区等基层的传销防控基础薄弱、容易被传销分子钻空子有很大关系。对此,工商分局在实施高压严打基础上,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调动基层居委会、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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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工商所、派出所“两委两所”和“一会两站”积极性,实行联防、联控、联打,将防控触角延伸至社会各个阶层,减少传销生存的土壤。
(四)管理直销是打传的重要部分。某些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不时出现也是传销活动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如直销企业转型过程中仍存在的一些销售人员销售行为不规范问题,保健品行业因竞争激烈其营销方式易打“擦边球”或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电子商务和网上营销问题较为突出等。工商机关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做好对直销行业的监管工作。去年9月15日,工商分局组织安利、玫琳凯、完美、无限极等直销企业负责人与工商部门负责人进行“零距离”接触,明确要求其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经营,支持配合工商机关的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并听取了他们对工商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有效防止了变相传销的滋生。
三、实现一个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打击传销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商分局紧紧围绕这一根本目标,站在讲政治、讲和谐的高度,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使传销活动在市区得到了及时有力的打击和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规模化传销活动基本消除,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举报传销的人数增多,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去年一年工商分局接到传销举报9人,经落实属实的7人;无传销社区(乡镇、村庄)、无传销校园活动全面展开,全区326个社区(村)中,已经建立“无传销社区(村)”281个,“无传销社区”覆盖率已达到86.2%。传销活动的空间进一步被挤压,社会秩序明显改善。
但是,传销基于其经济邪教的本质,很容易死灰复燃,打击传销工作任务长期而又艰巨。对此,工商分局将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大宣传工作的做法与体会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努力搞好人大宣传工作

近年来,xx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作为创新人大工作的先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坚持“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务实上求实效、在特色上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和有声有色的报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展现了人大的工作全貌,拉近了人大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弘扬了“民主与法制”的主旋律,开创了xx人大宣传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四个xx”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夯实人大宣传工作的坚实基础。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对人大宣传工作非常重视,将人大宣传报道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在每年的工作要点中,都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人大宣传工作由常委会副主任分管,办公室主任主抓,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落实,并专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新闻宣传联络员,负责组织联络和沟通信息。同时,克服以往人大宣传“单兵作战”的做法,注重把宣传部、通讯组、电视台和社会各界的宣传力量调动起来,要求各级人大组织要主动向党委宣传部门汇报人大宣传工作情况,以便加强管理。每年,我们都及时召开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各乡镇都聘请了1至2名专职新闻通讯员,以扩大人大宣传面,我们还先后两次邀请编辑人员对新闻通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定期进行业务指导,认真抓好新闻报道,初步形成了以通讯员、信息员、联络员为主体,人大机关、新闻单位、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人大宣传网络,形成了贯通上下、齐抓共管的人大宣传工作格局。
二、创新思维,完善管理机制,人大宣传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为了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其得以持之以恒、持续不断地开展,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创新机制入手,不断探索,注重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大宣传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明确的目标管理机制。年初,将新闻稿件和信息任务量化、细化,分解到委室,落实到人头,明确提出“人大办公室政务人员每人每年上报信息和简报不少于10篇,乡镇人大每月上报信息和简报不少于2篇”,并将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人大机关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现了宣传工作定岗、定人、定责,形成了人大机关人人抓宣传、人人写稿件的局面。
二是健全了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在开展日常宣传工作中,注重加强人大机关与新闻单位的“双向联系”,人大机关既主动担当人大宣传工作的主角,又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及时通报情况,主动提供线索,坚持每年为新闻单位征订《人大代表报》,指导和协助新闻单位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通讯组、电视台也把人大宣传工作列入全县宣传工作的整体规划,加强与人大机关的日常联系,互通情况,相互配合,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人大机关与新闻单位双向互动、优势互补的联系机制。
三是加强了通讯员的培训机制。我们为各乡镇人大聘选了一批熟悉人大业务工作、具有较高政治和法律素养、事业心强、学风端正、文字功底深厚的同志担任各乡镇人大新闻通讯员,负责人大宣传报道工作。我们采取以会代训、专家授课、座谈交流、外出学习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了通讯员的教育和培训机制,加强了他们专业写作知识和人大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人大宣传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突出重点,丰富宣传形式,人大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围绕重大活动,突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社会上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县人大常委会抓住“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地方各级人大建立30周年等纪念活动,将人大宣传内容融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之中,特别是去年9月,县人大组织开展了“代表活动月”活动,活动中对宣传报道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各方面媒体对“活动月”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县电视台开辟了“代表访谈”、“代表风采”专栏,我们还组织在全县24个单位开展了人大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县电视台进行了直播和多次重播,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大的反响,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围绕“两会”召开,突出对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宣传。在人代会召开期间,专门成立大会宣传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连续报道。会前,注重抓好以标语、横幅为主要形式的宣传,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在电视台播放字幕,营造会议氛围;会中,注重抓好会议宣传、代表采访和专题报道,并对人代会召开盛况进行现场直播;会后,注重抓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执行大会各项决议决定的宣传。每次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都采取印发会议公报和《xx报》专题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人大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安排记者,对会议的审议情况、做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全面报道,使全县人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人大工作动态和人大行使职权的具体情况,提高了全县人民的人大意识。
三是围绕视察检查,突出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宣传。每年,县人大常委会都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多次视察、调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在每次活动中,办公室都专门安排专业记者和新闻通讯员随行采访,及时将采访中的所见所闻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编成新闻稿件和电视新闻,通过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对一些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舆论支持。
四是围绕换届选举,突出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每逢县、乡换届选举之机,县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制定宣传计划,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园地、专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进展情况,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是围绕先进典型,突出对代表风采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注重挖掘基层的亮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及时反映代表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办实事的典型,并专门召开会议,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将他们的先进事迹整理提炼,积极组稿向报刊投稿,在全县掀起了宣传人大工作的热潮,大大激发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回顾近年来的宣传工作实践,在不断的探索与创新过程中,人大宣传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尤其是新闻宣传驶入了“快车轨道”。我们的体会主要有四点:第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行动指南。第二,建立鲜明的奖罚机制,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制度保证。第三,搭建良好的宣传平台,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重要基础。第四,构建广泛的宣传网络,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根本动力。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对人大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宣传力度和队伍建设力度都还没能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一是我们的宣传工作有时还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宣传的深度、广度、创新都还不够。二是各乡镇对人大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致使我县人大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机构减少,人员不足,专职、兼职的通讯员很多还没能明确和落实。2、与新闻媒体的主动沟通、协调做得还不够。一般会议性的报道、代表视察的报道,程序性的报道、常规性的报道找新闻媒体,但与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地一起研究如何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做得不够。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大宣传工作越来越显现出巨大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民主、求实、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弘扬民主精神、推进法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在内深挖掘,在外求拓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再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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