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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把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贯彻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际上就是既要使干部管理工作本身制度化、规范化,又要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其他法规相衔接,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有法可依。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的实践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要有法必依。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

第三,要执法必严。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第四,要违法必究。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任人唯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看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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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市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体会:

州委组织部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干部政策法规的熟悉掌握和各族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我州选人用人公信度、组织工作满意度,在全州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自我学习,使我深刻体会到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江泽民同志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在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背景下、实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时代潮流中提出的党政干部任用体制机制的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现将本人对此次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坚持干部选拔需要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加强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对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和“一支笔”现象的发生。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进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作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民主评议有利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任用干部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议结果;有利于新选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群众靠拢,取信于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

三、深化监督和加强教育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保障和基础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同样如此,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在干部使用问题上“一言堂”、“带病提拔”等不正常现象。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最有效的途径。

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是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根本。要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要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御不正之风;教育形式要多种多样,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网上学习交流,推进网上评议,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对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他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坚持自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意识,并用其规范自身行为,做到清正廉洁。这一办法的制定,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相联系,做到了权责统一、分级负责、严格要求、违规必究,有效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号召,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具体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广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促清风、扬正气,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选人用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是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实的保证。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三、坚持以科学的标准评价人,大力选拔符合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需要的"健康人"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要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坚持以德选人,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选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时一事为标准,而以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综合表现为评价;不以平时表现为重心,而以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率为要求;不以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为依据,而要全面了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表现。二是要坚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注重潜质,大力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要提高选拔在现实工作中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坚持以实绩为先,注重选拔有真本领的人,要提高政绩区分能力,大胆提拔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防范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四是要坚持走,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以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低、作风好坏、政绩突出与否的重要标准,积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积极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克服"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为核心,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五、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们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干部选拔监督工作的体会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干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前提下,扩大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强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宣传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了解公示制,关注干部任前公示,并积极参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选拔条件。干部任前公示关键要让群众了解情况。因此,要对选拔时间、地点、考核方式以及竞岗职位的标准与个人素质要求等应当公开的内容,做到提前预告。三是公示的内容要全面。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就要把党的干部标准交给群众,把岗位对拟任干部的要求告诉群众,把拟任干部人选的拟任职务和基本情况公布于众,让群众明确监督的内容,明明白白参与监督。对拟任干部的自然情况与拟任职务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以张榜公布及电视、报纸、媒体、网络等传媒形式向大众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任中监督是对选任全过程监督的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格纪律。要制定严格的考试选拔纪律,对竞岗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选拔工作始终处于纪律的严格约束之中。二要严格程序。要规范选拔程序,根据选拔方案,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公布、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序,层层把关,逐步实施,确保不走过场。三要严格评审。要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吸纳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注重群众的公认程度,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四要严格责任。预防在先,防微杜渐,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临时动议、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等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立即取消有关竞岗人员资格,严格追究违纪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办事。

任后监督是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证。一是建立聘任试用制,对经公开选拔考核后聘任的干部试用一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以便在具体岗位上进行锻炼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制度,始终做到警示教育防范关口前移。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学习有关党纪条规等,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始终做到管理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同行。定期对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进行岗位政绩和廉政情况审查评估,分类建档,综合评定,及时调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评结果还要始终与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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