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演讲稿 > 与同学发生冲突检讨书 > 导航 > 与学生发生冲突后的反思

与同学发生冲突检讨书

与学生发生冲突后的反思。

只要你想,这个世界就会有奇迹。为了演讲的时候发挥自己应有的水平,我们应该多捋一捋自己演讲时要讲的内容,演讲是带动多数人情绪一个好的方式。一篇优秀的演讲稿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学生发生冲突后的反思”,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在学校教育中,班主任工作成为现代教育的重点,班级是否稳定,能否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直接影响着学校良好校风的形成,影响素质教育的开展,而作为班级的管理者——班主任,对良好班风的形成有着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而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些娇生惯养的小皇帝,那么班主任在管理学生中,遇到性格比较特殊的学生,特别是有损教师威严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一个学习成绩比较优秀的男孩,在大多数老师的眼中,他是一个劳动积极肯干的男孩,每次学校大扫除,其他班级的老师都喜欢叫他帮忙。但是他有个坏毛病就是脾气比较暴,不喜欢别人批评他,做错事总想把责任推到别的同学身上。

一天下午,我去到教室准备上数学课,值日班长向我投诉,××和几位男同学在班上追逐,没有做好课前的准备。我当时没有马上批评他们,因为前段时间××曾因追逐事件顶撞语文老师,为了防止他找借口说我冤枉他而不服气,我先让几个看到事情经过的同学讲清整个过程,并与违纪的同学当面对质,几位学生异口同声的说,事情是由××引起的。可是我的预防措施没起作用,××听完后大声的为自己争辩:“我没错!他们冤枉我,我也会说是他们引起的!”我说:“全班同学都证实事情是由于你追赶他们,才造成班纪律乱哄哄,你们大家都有错。”××说“我没有错,你偏袒他们,他们说你就相信。”他嚣张的语气把我气得火冒三丈,我严厉的批评他说:“你有哪一次做错事会承认错误的,上星期顶撞语文老师,我还没批评你,今天又重犯。”××说:“我喜欢,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做错事,你们老师就会批评我,你怎么做老师的,你做得很对吗!”我气得拍了一下台说:“你给我出去,站到一边,我不想和你说。”“出来就出来,还怕你!”××说。听了他这句话,气得我压在台上的手直发抖。从教十几年书,没有学生敢这样顶撞我。我停住几分钟,把火气压下去,没理会他。为了让自己在学生面前挽回一些尊严,我很恼火的批评了另外几名学生,谁知道他认为我在指桑骂槐,我批评一句,他就顶一句,搞得我在全班面前下不了台,我终于忍无可忍,把他请到校长室,并且要求家长马上到学校进行处理。经过校长和家长对他批评教育后,他停止了吵闹,但是也没有来向我道歉。

事情发生后,有些老师对我说,不要为这种学生生气,他这样顶撞老师,把他冷处理吧。当时我想:“是啊,他又不是我的孩子,何必为他生气,以后遇到同类的事把他放到一边,不要自找麻烦。”几天后,这位学生感觉到我对他的态度很冷谈,就找一些事想引起我的注意,我没理他,觉得还是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吧。经过一个星期的细心观察,我觉得这个学生还是可以转变的,他不发脾气时还真的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学生,只要想办法把他的坏脾气改掉,对于班级的管理还会起到榜样的教育作用。于是,课后经常找他聊天,有什么事都叫他帮忙,当他做错事时,对他进行个别谈心,多讲一些做人的道理开导他,课后多次到他家里进行家访。经过一段时间的家庭和学校配合教育,这个学生的性格有了很大的转变,做错事会主动向老师承认错误,发脾气的现象已经很少见。我经常以他的事例在班上进行思想教育,使到班上很多“小皇帝”的脾气也大有改进。

从这件事中,我感慨良多。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谁都可能遇到学生对老师“不敬”的事情发生,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下面谈谈我在处理这件事上的点滴体会。

一、在事情发生时,宜冷不宜热。

当学生的不敬发生时,要冷静,要顾及到自己的感情会带来的后果,以理智战胜感情,冷静处理。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师的职业意味着他要放弃个体的息怒哀乐的权利,应使自己的胸怀宽广。”我觉得在处理这件事上我的处理不是很妥当,事情发生时不应该和学生在教室争执,因为这样会使其他学生认为这位学生能对老师这么不敬,老师也管制不了他,那么以后就可以有样学样。虽然这次没造成很大的后果,但如果当时能冷静的处理,把火气压下,叫学生出到课室外单独谈,我的班级工作也避免走了弯路。

二、事发后,宜静不宜动。

在不敬的事件发生后,为了挽回教师的尊严和急于制服学生,我到学校行政处寻求解决的班法,并向家长告了状。在“不敬”事件发生后,有些学生心理很敏感、很脆弱的,找家长和行政处理,可能会产生更坏的后果。通过事件,我觉得当事件发生后,不要急于采取行动,不应把校长找来。因为校长要管理全校的事情,不可能什么小事情都找她解决。应静下心来思考,想想为什么会发生“不敬”的事件,自己在处理问题有那些不足,如果自己能解决,就绝不要找校长或家长,找校长或家长会让学生觉得这个班主任没能力,而且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也会降低。

三、处理“不敬”事件,宜深不宜浅。

学生很清楚应尊敬师长,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良传统,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发生学生对班主任不敬的事件时,其背后必有隐情,班主任应深入调查、了解,绝不能敷衍了事。事情发生后,我经常与××沟通,让他对我逐渐产生好感。另外,做好家访工作会使家长积极配合老师管理工作。我多次去到这位学生家里和他父母亲进行长谈,从中了解到学生的脾气是由于家庭教育造成。有时我也让学生坐在一旁,大家拉拉家常,随便聊聊,使到学生和家长觉得老师容易接近,自然会和老师打开天窗说亮话。当这位学生再次发生违纪事件时,我把他请到一个安静的地方,用平和的语气和他交谈,尽量先听他诉说,再对他进行思想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这位学生违反班纪时不但没有随意发脾气,而且主动向我承认错误。

四、处理“不敬”态度,宜宽不宜严。

因为“不敬”是针对老师,教师受到了伤害,所以处理“不敬”应把握好尺度。著名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过:“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因此,当事件发生后,教师应放下架子和面子,以宽容、真诚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并不是放松对学生的要求,也不是降低老师的尊严。在这件事中,如果我为了面子而永远冷藏那位学生,可能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也许学生会继续和我对抗,令到我在班里的工作难以开展。班主任的工作以教育为目的,如果学生的不敬是教师引起,教师应勇于承担责任,如果原因主要在学生,我们也要有宽宏的气量。只要教师对学生说一句关爱的话,给以一个爱护的眼神,都会令到一个学生有所转变,并可以带动班里的学生,起到一个榜样的作用

F132.cOm更多精选演讲稿阅读

论“本土资源”与法治的矛盾冲突——兼谈法治的渊源与理念演讲范文



黄裴

内容提要:本文从本土资源论及中国的本土资源入手,通过对中西方本土资源的对比及对中国本土资源的反思和对西方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理念的介绍引出作者的对本土资源和现代法治建设的思考。在粗浅的分析了中国法治建设进展缓慢及本土资源对我们的法治建设的阻碍作用的现象后。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以充分的思想启蒙为思想基础。
关键词:本土资源、法治、法治的历史渊源、法治理念、思想启蒙

一. 引论
法治,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人类社会一种最理智的治国方略,可以从康德的一个命题中获得支持:“大自然迫使人类去加以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建立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1)对于这个社会,康德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大自然给予人类的最高任务就是必须是外界法律之下的自由与不可抗拒的权力这两者能最大可能的限度相结合在一起的社会,那就是一个完全正义的公民宪法;因为惟有通过这一任务的解决和实现,大自然才能够成就她对我们人类的其他目标。”(2)康德认为,法治是大自然给人类的最艰巨和最后的任务。康德的这一忠告似乎是对我们中国人说的。因为在西方社会,法治,这一最艰巨最后的任务早在康德忠告之前就已经实现,在试图走法治之路的中国倒真的成了最艰巨、最后的任务。

自“法治”赫然嵌入我国宪法以来,“依法治国”成了一句时髦的话而时常挂在中国上至中央领导人,下至普通老百姓的口中。仿佛我们只要“依法治国”了,我们就跑步进入法治时代了。但我们的法治建设走到今天,我们还只是停留在一些制度和技术这个层面上。因此,有学者忠告我们,“对于中国法治的思考,我们既不能停留在技术这一层面,也不能完全局限与现实社会,而是应当把它上升到一种政治哲学的高度,并把视野扩展整个历史领域。这样,我们所理解很把握的法治,将不是一些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技巧,而是一些具有普适性的精神和原则。”但很遗憾的是,由于我们的历史原因,我们的本土资源与现代法治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就使我们做了多年的“法律移植”梦到今天仍然没有取得我们期待的结果,同时也使“本土资源论”我们的法学界得到了相当的市场。但我要说,苏力教授的消极的甚至可以说是带有一点极端主义和情绪化的“本土资源论”只能将中国的法治建设引向人治,这在苏力教授后来的《认真对待人治——韦伯〈经济与社会〉的一个读书笔记》一文中可以得到印证。所以笔者认为,我们现在面临着这样一个选择,要么尊重我们的本土资源,回到人治;要么重构我们的本土资源,走上一条正确的法治之路!
二. 平等与自由的悖论——中西方“本土资源”的差异
关于本土资源的定义,一般认为,所谓本土资源就是指生活在特定历史文化传统的人民由于其共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所形成的习惯、惯例,并由这些习惯、惯例上升形成的法律文化、法律意识等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具有极强的影响力,甚至可以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影响人们接受新事物的愿望与能力。现在就让我们来认识以下中西方本土资源的差异。

自由平等是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价值追求,作为人类的基本价值目标,自由平等是早期人类的基本利益,即为物质财富的占有。平等表现为个体在群体生活中要求与其他成员一样均等的占有财富,而自由更多的体现在个体乞求合理的占有通过自己努力和奋斗创造出来的财富。发展到现在,在一个理智的法治社会,平等主要是公共事务的处理原则,通过平等可以制定出符合大多数社会成员利益的规则;而自由主要是市民在不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其私人事务的原则。换一句话说,平等主要出现在公共领域,而自由主要出现在私人领域。可以说,自由和平等一起构成了现代市民生活的基本原则。

虽然说自由平等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东西方文明形成的过程中,自由与平等做受的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在某种程度上说,东方文明在形成之初更重视平等,西方文明虽然也重视平等但相比之下则更重视自由。当然这与东方文明是大陆农业文明,西方文明是海洋商业文明有很大的关系!

东方大陆农业文明以中华文明为代表,农业是东方人物质生活资料的主要生产方式。在这样一个农业社会,个人的力量在面对大自然时是非常渺小的,作为个体的人要生存就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而在集体中生活平等就自然成为人们的第一追求目标!平等作为人类社会物质财富分配的基本原则(当然它也应当是人们社会地位的主要原则)有三层涵义。它的第一层涵义为平等首先是弱者的呼唤。弱者面对财富不会要求独占,只会要求分得他那一份。但面对这种呼唤强者不会理会。因此它的第二层涵义是平等不会在平等主体之间实现,平等主体之间原本实际上只有实力上的较量,而弱者的呼唤必须指向一个比强者更强的权威。由此可见,平等的第三层涵义是平等必须依赖平等主体之外的权威才能求得,这种权威的力量一定要比强者更强。

正是由于在中国这样的农业社会,个人的力量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因此家庭、宗族就成为了中国人生活的保障,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单元。而这种家庭至上的观念一旦上升为人生哲学就是集体主义。因此崇尚集体主义,蔑视个人主义,重义轻利成为古代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崇尚奉献,蔑视索取也随之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起码是官方价值观)。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言,在中国这个儒教占统治地位的国家里,“遵崇老年人,轻视年轻人;尊崇过去,轻视现在;尊崇以被确认的权威,轻视变革;从而,使它成为保持各方面现状的极好的工具.最终,导致了处处顺从,事事以正统观念为依据的气氛,排除思想继续发展的可能”。(3)而以家庭、宗族为基本社会单元的中国人也就相比其他文明更加依赖甚至有时是迷信权威。在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影响下,作为“天子"的皇帝成为了这种权威的化身。对皇帝权威的崇拜与迷信是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延续数千年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对与于国封建社会的延续,科举制度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甚至可以说比皇帝的权威影响的作用更大,因为科举制度使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开放化。“学而优则仕"使任何人都能通过十年寒窗,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苦读圣贤书来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笔者认为,无论用什么词语来形容科举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乃至中国文化的形成都不过分。科举制度一方面使“学而优则仕"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最高理想。另一方面因为中国科举制度只考社会学科(唐朝的科举制度是一个特例),因此中国的自然学科在封建社会是不会受到重视的!同时,在科举制度下的中国官员由于是因为学而优才仕的,在以儒家四书五经为基本教材的科举考试中有的只是“礼法合一",重礼轻法,认为法律不过是统治者的意志,皇帝的旨意。在这种思想熏陶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当然不重视也不懂法律的作用。同时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使中国知识分子与普通百姓之间有一道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鸿沟。而这道鸿沟也使不论我们的学术思想怎么活跃也很难影响普通老百姓。这也是我们的思想启蒙为什么这么难的原因之一。

在人性观上,中国人受孔儒之道的影响信奉“性善论”,我国宋代开始流传的《三字经》开篇即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一观念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因此中国人一向喜欢以道德教化人而忽视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 认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的古人一直坚信可以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这种“礼法合一”的本土资源在今天就体现在“以德治国”。但当以德不足以治国,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不可阻挡的暴露出来时,我们面对不可收拾的局面无计可施,只能“乱世用重典”。因此,在中国每年都有几次的“严打”运动。殊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还包含了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做出同样的违法行为,触犯相同的法律,都应该受到法律相同的评价,接受法律相同的制裁。而“严打”运动显然是违背这一原则的!

在中国这样的农业社会,土地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资料。一旦土地过于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以“均田地”为最终目标的农民起义就会揭竿而起,以树立另一个权威来从新分配以土地为代表的社会财富。如此反复就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得以延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土地问题也就成了中国革命的主线。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迅速的打败国民党政府与其说是有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不如说是毛主席抓住了中国农民的心,始终坚持“打土豪,分田地”。所以,毛主席成为了中国老百姓树立的又一个权威。这既有中国民众喜欢寻找权威的历史惯性使然,也有当时我们面对的国际国内形势需要的因素。毛主席的权威地位在解放后我们学习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得到了空前的加强。我们中国人一向喜欢的造神运动在这时发展到了顶峰,毛主席被不断的神化。对毛主席的盲目的崇拜,再加上一些人的利用,最终发展到十年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

纵观中国近代革命史,从“师夷长技以制夷”开始萌芽到戊戌变法开始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再到孙中山先生的辛亥革命,思想启蒙是它们没有获得真正成功的思想原因。中国的思想启蒙在新文化运动的前期达到了一个顶峰,但随之爆发的“五四运动”成为了中国思想启蒙的转折点。从此中国的救亡压倒启蒙,民族压倒了民主,从新文化运动后期的盲目排外只接受因为“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的马克斯主义(确切的讲是列宁主义)到文革时期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虽然社会主义也是外来事物,但它经过我们的改造就成了我们的本土资源)发展了顶峰。这种盲目排外思想在政治上就表现为闭关锁国。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封闭必然落后!正如博厄斯所说,“人类历史表明,一个社会集团,其文化的进步往往取决与它是否有机会吸取邻近社会集团的经验。一个社会集团所所有种种发现可以传给其他社会集团;彼此之间的交流愈多样化,相互学习的机会也就是愈多。大体上,文化最原始的部落也就是那些长期与世隔绝的部落。因而,它们不能从邻近部落所取得的文化成就中获得好处。”(4)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我们的法律制度长期是以“诸法合一”、“礼法合一”、“刑民不分”为主要特征。国家的公权力在各方面侵入民众的私权领域。在中国这样追求和谐的社会里,老百姓到官府打官司往往被视做刁民而先施以“杀威棍”,因此当百姓之间发生纠纷时,“公断”往往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中国民众的心里,“民不与官斗”被视为传世经典。厌讼也就成为我们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可以说在我们中国,之所以法律规避现象如此频繁的出现,并不是我们老百姓天生不喜欢打官司,而是我们的法律本身的问题。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起到保护民众权利的作用或已成立的法律得不到真正的实行时,我们的法律没有权威又应当怪谁呢?当一个本来法律关系很清楚的案件却需要县委书记、市委书记、省委书记乃至中央领导的批示才能得到应有的判决时,这判决本身就是人治的体现。在人治的社会里,法律是不能带来或者说不能总是带来正义的,因为即使法律本身没有问题(而实际上人治社会里的法律往往带有维护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问题),也会因为执法者个人素质或个人利益的影响而导致有法不依甚至徇私枉法。在一个法律如此脆弱的社会,要民众相信法律能给他们带来安全可能吗?看到我们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被一个派出所所长折断的手指了吗?折断的哪里是一根手指,折断的分明是中国法律本来就很脆弱的权威呀!再加上我们的不少公务员至今脑子里还残留着封建官僚的特权意识,习惯“替民做主”,随意干涉私权。听到那个法院的法官说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话吗?这分明是对法律以及我们为法治建设所做出的努力的嘲弄!我们的社会里法律存在的价值也就是表明我们还有法律而已!在一个这样的社会里,出现大量的法律规避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殊不知,有法不依实际上比无法更加损害法律的权威!朝令夕改的法律无异于空气震动!

西方文明发源于地中海的岛屿文化,发源于爱琴文化(又称克里特-迈锡尼文化),是由希腊半岛、埃及、西亚半岛合成的一种混合文化。这种混合文化发源于克里特岛。这个岛处在三个洲的中间(欧洲、亚洲、非洲),大小合适,大了就自成体系,小了则承载不起一个文明的重量。岛上的居民据说最初还是从事自给自足的自然农业生产,但随着人口的增长,岛上恶劣的自然条件不足以支撑人口的增长。于是这个岛上的居民逐渐开始以航行为其生活方式。用航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甚至掠夺、战争。在这种环境下,自由自在的个人奋斗、创造的气质产生。这时他们没有什么集体和权威可以依赖,每个个体必须依靠自己去创造,就像海明威笔下的老人一样!因为多元文化的影响,克里特人在文化的混合和冲突中找到了感觉,再加上岛上可以航行两个因素,产生了以自由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人在大海航行中感觉到了人生最残酷的意义:个人就像独岛,独自体会狂风巨浪,认识到只有自己的努力才能到达彼岸,只能依靠自己拼命去奋斗,创造机会。这样就完成了人生最后的启蒙。中世纪的黑暗,回到了奴隶民族,直到“文艺复兴”从根本上复兴了“个人本位,自由创造”的精神。虽然西方文明的孕育中间也孕育了一些平等的观念。但这种观念主要是一种机会平等的观念。而且在西方早期的市俗社会中始终没有权威、重视等级(奴隶除外)。当他们发现他们也需要一个权威诞生时,西方人往往更愿意从人类自己以外去寻找。因此西方社会接受(或者用发现这个词更加贴切)上帝这个虚幻的权威。基督教除了给西方社会带来了上帝这个虚幻的权威以外,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原罪论。原罪论使他们更加坚信人本身是贪婪的,人的欲望如果不用严格的制度加以制约的话是永无止境的。这也就法治找到了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 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
现代法治从古希腊到现在,从荷马的“正义是一切事物的法则,法律只能是正义的表现,人们遵从正义就应当恪守法律”(5),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再到洛克认为民主是法治下政府与人的自由权利的政制基础,到卢梭的从公意的统治到法律的统治。古往今来,有多少先贤大哲为法治的实现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说到现代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就不能不说说古希腊乃至人类社会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提出法治思想的柏拉图。作为一个最初的人治主义者,柏拉图从他的《法律篇》开始转变为一个法治主义者,虽然他一直认为法治只是在理想的人治不能实现的情况下的一个“第二种最佳的选择”,但在他认识到“人类的本性永远倾向于贪婪与自私、逃避痛苦、追求快乐而无任何理性”(6)时他改变了他的看法,他说“如果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地位,没有任何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7)

亚里士多德作为柏拉图法治思想的直接继承者和发展者,他的法治思想体系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第一,“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第二,法治的两大基本要素为“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8)第三,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的自由价值是法律不是对自由的认为限制,而是获得自由的手段。

在欧洲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后,开始于14世纪的文艺复兴是西方近代精神的酝酿和积蓄时期,这次由但丁的《神曲》拉开序幕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诸如庞波那齐、皮科、蒙台涅等人文主义者。对于近代法治思想和理论,文艺复兴的作用并不在于新的理论的构建,而在于将古代与近代的法治思想重新连接。以文艺复兴为标志,法治从神性回归理性,开始了近代法治主义。在近代之初,神性主义法治理念向理性主义法治理念转变开始与安立甘宗神学创立者之一——胡克。荷兰杰出唯物主义哲学家涅狄克特.斯宾诺沙则纯粹从人的理性出发推导出民主政治下法治模式的优越性。他的法治主张是建立在两个理论假设上,即“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说”,其中“社会契约说”对后来的卢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与古代理论家不同,哈林顿的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是法治的政府。他更加关心法治政府的构建,主张用法律来树立政府的权威并同时强调法治与自由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在法治国家里人民除了法律外不受任何强制性约束,另一方面,法律是通向自由的唯一坦途!

“如果说文艺复兴运动是西方现代精神的酝酿和蓄积时期,那么18世纪爆在欧洲大陆国家而蔓延到欧洲各国的启蒙运动则是近代西方精神的形成和爆发时期。”(9)

到了思想启蒙时代,洛克接受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和“社会契约论”,他认为人们在社会状态中,放弃和转让他们固有的自由权利依据是订立“社会契约",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行使。因此人们原本在自然状态下的权利与自由就转变为社会的权利与自由。而这里所说的“专门机构”实际上就是国家。“社会契约论”实际上是“主权在民”思想的另一种阐述。同时,洛克的这一思想为后来美国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影响。

作为洛克的直接继承者和发展者,孟德斯鸠和洛克一样,以自由主义为理论的基础,认为自由是法治的实质,把法治作为各种文明、理念和制度的要求而加以推崇。孟德斯鸠不仅在法治的自由价值方面讨论法治,还在制度和体制方面构建了他的法治理想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三权分立”学说并被以后的西方各国所广泛接受。自由是孟德斯鸠从价值层面论述法治的核心,“对民族或社会而言,自由表征着他们是否文明或文明的程度。如果一个社会的人民或民族处在某一种强权的奴吁之下,就必然处于野蛮状态;相反,一个获得充分自由的社会或自由的社会,则标志它们已经进入了文明时代。”(10)同时,孟德斯鸠强调,法律是自由的最好的保护神。在政体的设计上,孟德斯鸠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按照权力的行使与自由、法律关系的新的三分法理论理论,认为专制主义政体是与自由绝缘的,共和政体是自由与法治的胚胎。

对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另一个继承者卢梭进一步阐释到,政治权力源于自愿的“公约”而非“强力”,政治权力应产生于平等而非服从的公约。对于自由的论述,他一方面将法律看成自由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把自由确定在法律之下。但对于卢梭的法治理论,自由并不是法治的灵魂,而是公意!对于法治政体的构建,卢梭相比孟德斯鸠又进了一步,他不仅继承了孟德斯鸠对共和国的推崇,而且进一步对共和国的权力构建提出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卢梭认为,法治的政府应该以立法权为核心的权力安排。同时提出立法权必须以公意为基础,立法权力应当属于主权者即人民。立法者的职责不过是把公意体现出来而已。而执行法律的政府作为主权者意志的执行者,它的职责是通过执行法律把公民与主权者联系起来。卢梭进一步说到“创制政府绝不是一项契约,而是一项法律;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对于这些官吏而言,绝不是什么订约的问题,而只是服从的问题”。(11)同时卢梭认为,权力委任和法律规制是法治政府创制的两大原则。但与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主张分权的思想家不同,卢梭理想中的共和国权力应当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因此他极力主张将立法权和行政统一起来的直接民主制。

就法治理论而言,19世纪的英国法学家戴雪(A.V.Dicey)通常被视为近代西方法治理论的奠基人。戴雪第一次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法治概念,这一阐述乃是以已有的法治体制及其经验为根据的。在《宪法性法律研究导言》里,他写道:构成宪法基本原则的所谓"法治"有三层含义,或者说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来看。

首先,法治意味着,与专横权力的影响相对,正规的法律至高无上或居于主导,并且排除政府方面的专擅、特权乃至宽泛的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其次,法治意味着法律面前的平等,或者,意味着所有的阶层平等地服从由普通的法院执掌的国土上的普通的法律;此一意义上的"法治"排除这样的观念,即官员或另类人可以不承担服从管治着其他公民的法律的义务,或者说可以不受普通审判机构的管辖。......作为其他一些国家所谓的"行政法"之底蕴的观念是,涉及政府或其雇员的事务或讼争是超越民事法院管辖范围的,并且必须由特殊的和或多或少官方的机构来处理。这样的观念确实与我们的传统和习惯根本相忤。

最后,法治可以用作一种表述事实的语式,这种事实是,作为在外国自然地构成一部宪法典的规则,我们已有的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由法院来界定和实施;要言之,通过法院和议会的行动,我们已有的私法原则得以延伸至决定王室及其官吏的地位;因此,宪法乃国内普通法律之结果。(12) 
四. 现代法治的理念
什么是现代法治?法治首先是一个历史概念,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是人类的伟大思想结晶;其次法治才是一种人类最理智的社会形态。富勒在《法律之德》里认为“法治是法律内在之德的一部分,在他看来,具备法治品德的法律制度由八个要素构成:一般性、公布或公开、可预期、明确、无内在矛盾、可遵循性、稳定性、同一性”。(13) 莱兹也把法治看做法律制度的一种重要品德。他指出,广义的法治指一切人都服从法律并受法律的统治。但是,按照政治法律理论,法治又作狭义解,表示政府应由法律来统治并服从法律。

戴雪认为法治作为一种制度有以下三层含义:第一,人人皆受法律统治而不受任性统治;第二,人人皆须平等地服从普通法律和法院的管辖,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第三,宪法源于裁定特定案件里的私人权利的司法判决,故宪法为法治之体现或反映,亦因此,个人权利乃是法律之来源而非法律之结果。

哈耶克作为一名著名的经济学家对于法治这一法律概念也有很深刻的认识,他认为“撇开所有技术细节不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 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自己的个人事务。虽然因为立法者以及那些受委托执行法律的人都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凡人,从而这个理想永远也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但是法治的基本点是很清楚的:即留给执掌强制权力的执行机构的行动自由,应当减少到最低限度。虽则每一条法律,通过变动人们可能用以追求其目的的手段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自由,但是在法治之下,却防止了政府采取特别的行动来破坏个人的努力。在已知的竞赛规则之内,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他私人的目的和愿望,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识地利用政府权力来阻挠他的行动。”(14)“从法治乃是对一切立法的限制这个事实出发,其逻辑结果便是法治本身是一种绝不同与立法者所制定之法律那种意义上的法。……法治因此不是一种关注法律是什么的规则,而是一种关注法律应当是什么的规则,亦即一种“元法律原则”或一种政治理想。”(15)“法治所限制的只是政府的强制性活动。……法治只关注政府的强制性活动。"(16)“私人公民及其财产,……不应当成为由政府支配的手段;这一点乃是法治的实质意义之所在。”(17)

法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然秩序,具体地说,它有三个含义:第一、法治意味着一种制约,它限制政府和统治阶层的权力,包括修改法律的权力。从更深的层次上讲,它也是对法自身的一个限制。在法治下,法律不能践踏最基本的人权,并且,修改法律要在规定的程序下进行。第二、法治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法治意味着形式正义(formal or procedural justice)。形式正义指的是,在当前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忠实、一致地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和进行诉讼。形式正义是至关重要的。因为首先,只有依靠形式正义,法律才可以抵御政治、道德、宗教等因素对它的影响。这样,法律系统才能最终真正达到实质正义。其次,形式正义可以有效地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护个人权益。再有,正如韦伯所说,形式正义将保证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可预见性和可计算性。这几个因素对于经济和社会有效的运行都是非常重要的。这里的"形式"不同于一些学者所说的"虚浮"、"虚假"。形式并不是我们所最终追求的,"它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结果"。

笔者认为,所谓法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首先是与专制相对立的,它必须以现代民主、自由理念为其思想基础。它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首先应当是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以及社会正义。这里的利益不仅仅包括物质利益,同时包括精神利益以及获得这些利益的机会。换句话说,符合法治的法律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良法"。而产生“良法"的途径是什么呢?是民主!是立法规则和程序的民主。第二,社会的每一名成员都应当视尊重法律是权威为最高美德。这里所说的社会成员不仅仅指或者说更重要的不是指公民,而是指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尤其是指国家各级官员。政府要履行它的社会只能需要权威,但这种权威必须置于法律之下。这里的"政府"包括一切掌握国家管理权力或执政的个人、群体、组织或机构,不仅仅指行政机构。这一方面需要通过法律的普遍遵守、公开及可预知性来实现;另一方面需要立法、司法、执法(尤其是司法和执法)来保障。第三,法治之法应当具有公开行、可预见性及一定的稳定性。也就是说,法治涵义下的法律应当提前公布,规范应当详细,使人们在为一定的行为时能够预见到这一行为所会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这样的后果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因为朝令夕改将极大的降低法律的权威!第四,法律的制定和发生效力必须在行为人做出行为之前.即法不溯及既往。因为我们不能要求人们在做出行为时就要求他预见还没有发生效力的法律会对他的行为做出什么样的评价。第五点作为第一点的补充,是我们的法律及根据法律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应当能够在保证我们的政府权力在能够且已经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是的个人权利不受任何不恰当的限制的同时,又能够保证我们的政府权力不会被滥用。就像卡尔.波普尔所说,“谁应当是我们的统治者:资本家还是工人?这样愚蠢的问题......它应当被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取代,例如怎样组织我们的政治机构,使得坏的或无能的统治者(我们应当避免他们,但我们还是很有可能碰到他们)不能造成太大的危害?我认为,只有如此改变我们的问题,我们才有希望达到一种理想的政治制度理论。"(18)最后,司法的独立和权威也是法治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里的司法独立不是指法院独立,更不是指在党委的指导下的独立而是法官独立.试想如果你做事情的时候有人站在旁边指导你,告诉你应该怎么做能称得上独立吗?如果司法依附于法律以外的权威,便不可能依靠司法来实现法律的统治。司法独立不仅仅是审判独立,它包含一系列关于法官任命方法、法官任期安全、法官薪金标准以及其他服务条件的规则。这些规则旨在保障法官个人免于外部压力,独立于除法律权威以外的一切权威。

"可以肯定地讲,法治的实质是:在对公民发生作用时(如将他投入监牢或宣布他主张有产权的证件无效),政府应忠实地运用先前宣布的应由公民遵守并决定其权利和义务的规则。倘若法治不是指这个意思,那就什么意思都没有!”(19)

当然上面所说的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来理解法治,如果我们对法治的理解仅仅是这个层面,那我们所建设的法治永远也只是一些具体的操作规程、制度和技巧。因为,法治不仅仅是或者说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治理念。正如刘作翔教授所说:首先,法治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这种观念、意识、理念和文化尊崇以社会集体成员的意志为内容而形成的规则体系。它重视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和尊严,但排斥个人在社会运行机制中的权威地位。其次,法治是一种价值的体现。法治不但要求一个社会的成员遵从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法,而且还要求这种被普遍遵从的法必须是好法、良法、善法。也即法治之法包含着民主、自由、人权、平等、公平、正义等等人类价值要素。因此,法治之法使人类对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使立法者在法律制定之后必须接受价值的评判和检验。(20)

从价值的角度,除了它的工具价值以外,法治的核心价值是维护人类的尊严与自由。哈耶克在在《自由的构造》一书里,他写道:"为本书首要关注的法律下自由的概念奠基于这样一个论点:当我们服从既定的、不管对谁都适用的一般性抽象规则意义上的法律的时候,我们没有服从他人的意志,并因此是自由的。这是因为,立法者并不知道他的规则将适用的特定案件,同时,适用规则的法官在按照既定的规则体系和案件的特定事实得出结论时是无可选择的,这样,就可以说是法治而不是人治。"(21)对于法治的工具价值,我们应当否定工具主义法治论,但却不能忽视工具品德,否定规则对于法治的意义,不能否定法治的形式注意要求和规则本身的确定性。正如波斯那所说,法治首先在法律秩序的一种管理功能;其次在维护法律秩序稳定的意义上,法治是一种“公共的善”。

五.本土资源与现代法治的内在冲突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们的本土资源主体是集体本位,重视集体利益,藐视个人权利;崇尚权威,仇视变革;崇尚和谐,压制分歧;诸法合一,重礼轻法。个人在庞大的国家机器和严密的家族制度下显得何其的渺小,在强大的集体力量面前,当个人利益为集体所不容时,个人显得何其无助。在这样一个集体观念、国家观念有着压倒性优势的社会里,即使我们党的十六大大胆的提出了“制度创新”的口号,但只要我们的反法治本土资源还占据着统治地位,还支配我们的生活。现代法治所必需的个人本位,私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当然就如同镜中花、水中月一样的不现实。我们应该看到,西方法治思想由古希腊发源,其产生的社会文明基础是地中海海洋文明,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法治建设从起步时就缺乏一个文化思想基础。同时由地中海文明所衍生出来并在以后的西方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巩固的崇尚自由主义、个人本位以及对人权的一种近乎执着的追求是西方法治由一种思想演变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价值理念的思想基础;私法至上,严格限制国家公权力、有限政府的观念以及支撑这些观念的一整套制度是法治的制度基础。这些是在国家至上,集体至上的观念熏陶中成长起来的我们中国人所不具备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建立与我们的本土资源根本对立的现代法治,必将面临以下二难选择。其一,我们严守我们的本土资源,极力排斥外来思想,那么我们所建立起来的“法治”必将是披着法治外衣的人治!其二,我们努力重构我们的本土资源,大胆抛弃本土资源中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的成分,抛弃极端民族主义重新拾起我们在“新文化运动”前期的那种谦虚的学习精神,以认真学习的心态接受西方法治理念,从政府到普通老百姓尤其是政府从心地里接受西方现代法治观念。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已经证明,一个理性的政府应当是能容纳不同声音的政府。这样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法治建设才会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而不至于南辕北辙!而这一切的前提或者说是根本途径就是也只能是思想启蒙!
六.思想启蒙——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
思想启蒙的重要性可以从卡尔.波普尔的一个判断里得到印证:“知识,即对真理的占有。是无需要解释的。可以是,如果真理是显现的,那么我们怎么会陷入错误呢?回答是:由于我们自己邪恶的拒绝认清显现的真理;或者因为我们的心灵包藏着教育和传统所灌输的偏见;或者其他的邪恶的影响,他们腐蚀了我们纯洁无邪的心灵。……因此,这种偏见和这种力量就是无知的源泉。”(22)这句话和本文开始的康德的命题一样,把它用在中国人身上似乎更加的贴切。回顾历史,我们之所以一直被我们的本土资源所支配,不就是我们一直对外来事物怀有一种偏见吗?而这种偏见正是由我们的教育和传统灌输的。我们只要对比以下中西方社会变革时期的各自社会状况我们就会,发现事实确是如此!

我们且不说在西方的近现代精神产生过程中有文艺复兴的酝酿和蓄积和启蒙运动对人们旧思想、旧传统的冲击与颠覆。从但丁、庞波那齐、皮科、蒙台涅到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一代又一代的思想家对西方人的思想进行着不断的洗礼,使西方人本身固有的对平等、自由、人权的追求更加牢固。我们只要看看被苏力教授称为“一切革命中最温和的却是最成功的”(23)英国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情况就可以知道我们为什么可以得出上面的判断。

“英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工业革命时期都有思想巨人产生,他们为资本主义的生成、发展和完美社会的思想都有着启蒙、指导和呼唤性的理论阐述。其中有拒绝承认英国国王为英国国教的最高首领的莫尔,他在1516年写出了对世界产生了极大影响的《乌托邦》;有写出了《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新工具》,被称为现代实验科学始祖的培根;有出版《新社会观》并进行社会实验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有在1776年出版划时代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并奠定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的亚当.斯密;有发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大卫.李嘉图。在次大致相等的年代,虽然明代有写成《本草纲目》的李时珍、出版《农政全书》的徐光启、著《天工开物》的宋应星。但他们的著作都是科技用书(且都不如儒家的《四书》、《五经》受当时的统治者重视.笔者注),却无一具有影响社会体制变革和涉及政治经济大局观的指导性、启蒙性的理论阐述。虽然有明代反理学,批孔儒的李贽,明末清处有抨击君主专制和主张发展工商业的哲学思想家黄宗羲,有主张‘经世致用’的顾炎武,后又有抨击理学宣传‘人欲’(包含个性解放的思想成分)的戴震,但他们的思想和著作并没有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也没有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这当然与中国的特殊国情有关。且不说封建王朝的文字狱和愚民政策,在一个封建势力强大、封建迷信流行的社会中,一部具有新思想的著作,很可能远比不上歪门邪说的影响力。”(24)

看到上面这一段话,我想苏力教授应该想到英国的“光荣革命”虽然很保守却确实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一样将英国带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它和法国大革命所取得的成果一样,它们之间本来就没有谁成功谁失败的区别,因为他们在革命之前都进行了充分彻底的思想启蒙!

当西方在为实现人权、自由、民主而进行如火如荼的革命时,我们还在坚守着祖宗之法,还不知英吉利,法兰西在何方。我们的民众还不知道权利是什么,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当我们的国门被西方人的坚船利炮轰开时,我们才发现我们已经落后了,而且不知道已经落后几个世纪了。这时我们的精英知识分子匆忙开始了我们的学习,但遗憾的是我们的这种学习仅限于精英知识分子而为影响(或为从根本上影响)中国普通民众的思想。中国法治建设的先驱们并没有意识到,民智一日不开,中国一日无出路!

我们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是以解放思想为思想基础的,这为我们期待已久的思想启蒙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氛围,民主政治、自由经济、平等、自由、人权等西方观念在中国大地上又一次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当我们看见人们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时(虽然有时候这样做的成本很高),看见普通百姓敢与政府对搏公堂时,我们可以说我们的思想启蒙在今天的中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当我们看见“处女卖淫”、“大学生嫖娼”、“夫妻看黄碟”等事件频繁发生时,我们会为我们的沾沾自喜而感到惭愧。因为我们所期待的思想启蒙在中国才刚刚开始,还远未达到法治社会所需要的程度,我们的反法治本土资源还占据统治地位使我们的法治建设步履蹒跚。因此,我们要继续为法治而奋斗就首先要为思想启蒙而奋斗!
七. 结束语
正如苏力教授所言,我们的本土资源中反法治的成分是主要的,而我们在法律移植时也主要是移植一些制度和技巧而没有移植法律精神,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法治建设走到今天并没有取得我们所期望的成功的原因之一。当我们社会的法律规避现象大量出现时苏力教授面对现实悲观失望了,面对反法治本土资源的强大阻力时,苏力教授妥协了,为了适应我们的本土资源而忘记了我们引进法治的初衷;忘记了法治是人类社会还没有出现柏拉图所说的理想中的人治出现之前在人类社会最理智,也是最理想的选择。如果我们讨论的这个前提得到承认,那么我们下一步所要探讨的就是如何实现法治,而不是如何顺应我们的本土资源的要回到曾经引起我们反思的人治。既然我们看到了我们的本土资源已经成为了我们法治建设的阻力源所在,我们就应当毫不忧郁的重构我们的本土资源,进行思想启蒙,而不是为了顺应我们的本土资源而放弃我们为追求一个更合理的社会制度而奋斗的理想。因为古往今来的无数先例已经证明,思想启蒙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走上民主、自由、法治的思想前提!

注释:
(1):[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2):[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3):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吴象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4)F.博厄斯:《种族的纯洁》,载于《亚洲》第40期(1940年5月),第231页,转引于[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吴象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5):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6):《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7):《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涛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99页。转引于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9):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294页。
(10): 汪太贤:《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346页。
(11):[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32页。
(12):Albert.V.Decey,Introductionto the La/"。
(21):F.A.Hayek,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Chicago,1960),pp.153-154。译文参见《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90-191页。
(22):[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戈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5-36页。
(2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4):刘存孝:《光绪三十一年》,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年版。

参考书目:
1.《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汪太贤,法律出版社2001版。
2.《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苏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猜想与反驳》,[英]卡尔.波普尔,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戈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
4.《全球通史》,[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吴象婴、梁赤民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5.《哈耶克法律哲学研究》,邓正来,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论“本土资源”与法治的矛盾冲突——兼谈法治的渊源与理念

90后的责任与担当


刘泽华

我是来自xx班的刘xx,非常荣幸今天我能站在这个讲台上,我演讲的主题是:90后的责任与担当。

有人说,90后成长在蜜罐中,是贪图享乐、自私自利、逃避责任的代名词,甚至说是"垮掉的一代"。也确实有道理,你看!早上起床时,妈妈喊破喉咙仍无济于事者,有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者,有之;稍稍遇到点挫折时垂头丧气自暴自弃者,也有之。有的同学可能还会因为父母不能满足他的某些要求而耿耿于怀,也有的同学还会因赶潮流而互相攀比。这些不良现象可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但我们90后从未忘记过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通过刻苦学习、顽强拼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流砥柱。

林肯曾说:“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如此,你才能磨练自己”。同学们,作为祖国新一代的花朵,我们是有理想有抱负的一代,是肩负重任敢于担当的一代。我们不能忘记:如今的中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而我们又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掌握本领,用知识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一个随时准备着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一切的青年。 长大了才能担负起祖国未来沉甸甸的责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份责任虽然有所不同,但其本质是相通的。清代的顾炎武将君子的这份担当演化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慨叹,身处乱世的孟子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表述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释然。责任时而是杜甫身居陋室“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济世情怀,时而为北宋范仲淹心系天下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旷达胸襟。同学们,我们只有像这些伟人一样以天下为己任,切实地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真正把自己做明白,才有颜面立足于这天地之间,才能无愧于我们的这一条生命!

想到这些,我们不能再做娇生惯养的"小皇帝"了。同学们,将溺爱拒之门外,把自立收入心房吧!让我们抛弃自卑,找回自信吧!面对学习,面对生活,我们也许会迷茫,也许会胆怯,也许想要退缩,但你们还记得周恩来爷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伟大志向吗?还记得着名思想家梁启超的话吗?他说:"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同学们,我们是90后!我们是自信、自立、自强的90后!我们是肩负重任敢于担当的90后!从今以后,我们要让那些瞧不起我们的人看看,我们肩负起了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在为自己的梦想追逐。我们的地盘、我们做主,我们的责任、我们担当。同学们,为了今天的这份责任和担当,为将来我们能更好地为我们的祖国和人民做出最大的贡献!让我们在学海中尽情遨游,在风雨中披荆斩棘锻炼成长;为了明天的那份责任和担当,让今天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从堕胎幼女的隐私权看权利的冲突与平衡演讲范文



据《海峡都市报》近日报道,目前,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公安分局、卫生局联合下文,要求驻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有疑似不满14周岁的幼女到医疗场所进行人流、堕胎,要认真做好登记,保留有关物证并及时向警方报告。
这则“关于幼女堕胎,胎儿必须作为证据保留”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有人为之叫好,也有人认为这一规定与有关法律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精神相矛盾。
毫无疑问,幼女堕胎是幼女的隐私权,任何人包括新闻媒体都无权在未征得幼女及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宣扬幼女堕胎之隐私。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上述规定侵犯了幼女的隐私权?隐私权受到限制的标准是什么和应受到多大的限制?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国家,公民都没有绝对的权利,权利是有边界或者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是得到人们普遍认同的一个真理。权利受限制主要体现在公民一些次要权利在与公民自身或他人更为重要权利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一般来说,在尽量平衡的基础上,次要权利要让位于重要权利和公共利益。幼女堕胎的隐私权也是如此,这种隐私权首先是与幼女控诉犯罪的权利发生冲突,因为幼女堕胎在绝大多数情形下是与犯罪有关联的,而作为幼女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和保存证据的意识,因此为了让幼女更有力控诉犯罪,国家就有必要出台强制保留证据规定,帮助幼女实现控诉犯罪的权利(这是幼女的一项更为重要的权利),但这一规定就会与幼女堕胎的隐私权发生冲突。其次,幼女堕胎的隐私权还会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因为控诉犯罪不仅是被害人的幼女权利,犯罪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必须要予以打击,而为了打击的有效,出台强制保留证据规定就必不可少,这也与幼女堕胎的隐私权发生冲突。从权利与权利、权利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处理规则来看,幼女堕胎的隐私权要让位于幼女控诉犯罪的权利,让位于公共利益。由此可见,南京市浦口区有关方面出台这一规定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就公民一些次要权利与其自身另一些更为重要权利发生冲突而言,并非一定要次要权利让位于更为重要权利。在私法领域和部分公法领域,比如民事权利,公民完全放弃一些更为重要权利保留次要权利,公民可以为了出书获取稿酬,可以公布自己的隐私;公民也可以放弃选举与被选举权来保留其他权利。在一些公法领域,如追究犯罪的权利(自诉案件除外),由于这种权利关系到公共利益,公民就不可追究犯罪的权利来实现自己的其他权利,幼女不能为保全自己的堕胎隐私权而放弃对强奸犯罪的控诉,公民个人也无权为获取一定的财产而对杀人、放火等犯罪进行“私了”。是否关系到公共利益是公民可以自由在冲突的权利中进行选择的底线。
归根到底,除了与他人(作为个体的公民)权利发生冲突外,公共利益就是公民权利让位和受限制的依据与前提。然而,公共利益本身是一个难以界定的范畴,公共利益也极容易为公权侵害私权制造借口,前不久,一些地方政府假借公共利益为开发商谋利而强行侵害公民的房屋所有权就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因而,必须给公共利益的认定设置相应的程序与底线。首先,当公共利益与公民权利发生冲突时,必须有公正、公开的听证等程序,吸收专家、利害关系人及其他第三人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关机关作出决定时要充分论证并说明理由。如为保留证据限制的幼女堕胎隐私权要听取专家、家长甚至幼女的意见,拆迁房屋涉及公共利益要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其次,我们要牢记的是并非任何时候公共利益都大于公民权利,为了微小的公共利益不能侵犯公民的重大权利,公民的生命权等重大权利除非法律的明确规定,不容侵犯。再次,公共利益与公民权利发生冲突时,为公共利益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时要遵循符合目的及适当、最小侵害原则,如胎儿必须作为证据保留并不意味着幼女堕胎隐私权不再受保护,这些隐私也仅限于医疗卫生单位和司法机关知情,有关部门在追究犯罪使用该证据时也要尽可能保密。

通联: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从堕胎幼女的隐私权看权利的冲突与平衡

期中试后反思演讲


期中试后反思演讲范文
老师、同学们:

紧张的期中考试上周已降下了帷幕,这周在老师们的加班加点改卷后大家陆续就会看到成绩,究竟自己半学期来的收获如何,相信不久大家就可见分晓了。但随着中段考试的结束亲爱的同学,你那颗紧张的备战之心就该因此而放松了么?孔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孟子曰:“生于忧患”。高三的同学别忘了不久的将来还有一质测,高二的同学别忘了至关重要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一的学生要知道现在一些高三学生的紧张忙碌恰恰是因为高一时的松懈悠闲。平时检测性考试在于暴露问题,总结反思,努力提高,而不能考试过后就自我放松。德国诗人海涅曾说过:“反思是一面镜子,它能将我们的错误清清楚楚的照出来,使我们有改正的机会。”不知道,作为高中生的你有没有想过总结这半学期以来的学习情况呢?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走进反思的课堂,为自己以前的行为进行一彻底的清洗。

反思一:我真的抓住了课堂的每一分钟了吗?我真的把老师的每一句话都铭记在心了吗?课堂,一个极其简单的名词。不同的人却对其有不同的看法。有人埋头苦练,有人将老师所讲的内容全部用笔记下来,有人则将老师的话语反复琢磨思考。讲台时老师的舞台,每一句话都是老师做了充分准备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认真听好每一句话,绝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认真思考原因,不断巩固知识。

反思二:错题本我认真的用好了吗?题海战术固然有用,但更重要的是适时停下来将所做过的题归纳、分类、对比。错题本可帮助我们分析学习中的经验和教训,并且利于复习回顾。阻碍广大同学的重要因素就是时间。这就是个人整理错题的技术和合理利用时间的问题了。“错题”指每一道做错的题,尤其是新颖巧妙、考查重要知识点的题。而且要善于用零碎的时间做零碎的活,每天利用课余十分钟整理一至两道题,还愁没时间吗?

反思三:我是用拼时间来安慰自己吗?高三,许多同学都在晚上开夜车,但一定要注意效率。若只用“我昨天晚上又学到了十一点半”来安慰自己或博取他人的同情,那还不如用珍贵的时间来养精蓄锐。同时,要铭记崔校长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学会睡觉。在保证第二天精力充沛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这样才可称之为“合理利用时间”。

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摔倒后重新站起来。这是我对自己的忠告,也是对此次考试失利的同学的忠告。哈佛训言到:“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同学们,我们今天是桃李芬芳,我们明天是国家的栋梁。不仅为自己的成功而奋斗!而且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为中国的光明未来而奋斗!

实践与反思


这是一个弘扬个性,注重人格和主体回归的人文时代,这是一个高度重视问题意识、思维品性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创造教育时代,这更是一个以信息多元易得可选、教育更趋向民主理性为特征的后喻文化和网络教育时代。这样的时代,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传承作用得到了人们更广泛的认同。教师专业化发展,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成为世界教师教育关注的焦点。

作为教师,如何在自己的专业化水平上有进一步的提高与超越,是我们不断地追求。记得刚来幼儿园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接的是一个大班,这个班的男孩们特别地顽皮,尤其是以三个男孩为首的,他们是我园的“风云人物”。人们都说顽皮地孩子都是比较聪明的,的确,在他们身上尤为显著。刘佳,头脑灵活、思维敏捷。欧阳海平,想象力丰富、能词善辩、能一口气念完一整篇故事。姚唯奕,能说会道,讲故事绘声绘色,是刘佳最好的朋友。他们三人无论是学什么本领都是率先完成的。于是他们会想出各种方式来戏弄其他小朋友,我的耳边不时传来小朋友的抗议。这时我往往让他们三人坐回位子,告诉他们不要影响其他人。过了没多久,位子上早已没了踪影。一次、两次、三次之后,我陷入了沉思中,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呀?该怎么办呢?我试着表扬他们本领学得棒,继而请他们帮助其他小朋友。没想到这个方法果然奏效,三个人安安静静地做起了“小老师”。一次、两次、三次、甚至n次失败,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每经过一次失败你的进步相应增长一分,离一百分也就近一分。人往往都是在不断地实践中成长起来的。 自我反思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因素”,是教师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是教育评价的过程,也是教师的专业学习与全面发展的过程。在反思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两个变化,由单纯的教育工作者变为研究型教师,由“传道、授业、解惑”者变为“学习型”教师,在自己身上实现了教学与研究,教育与学习的一体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反思不及只是改进教育实践,还可以改变教师自己的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中,教师能够体会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可以逐步实现教师的专业自主发展。为了使自己成为一名反思型的教师,我时刻关注幼儿,关心幼儿的发展;关心自己,关心自己的成长,关心自我完善,努力以自己的生命之光启迪孩子的心灵,为自己的生命能与众多儿童的生命一起闪光而感到自豪与满足。 首先,我经常会在教学前进行反思,使教学成为一种自觉的实践,并有效地提高自身的教学预测和分析能力。在每一次活动前,我都会对前一次的活动进行反思,想想自己是否与孩子亲近尊重了孩子的发展;是否适时的介入活动,有效的引导幼儿;是否对孩子的问题、行为做出了及时的反馈……除此之外,我还会对孩子在本次活动中的一些表现进行估计,孩子对这个游戏的兴趣会怎样,是否会出现比较激动的场面,一旦出现该怎样较好的引导;回答问题时孩子会回答哪些方面的内容,考虑各种答案的可能性等。 其次,我也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反思,使教学高质高效地进行,提高教学调控和应变能力。活动中我常常会对孩子的一些表现、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的反思、调整。如在活动“全家福”中,一开始孩子可能有些紧张,活动氛围较严肃。发现这一情况后,我觉得可以适当的调动孩子的积极性,使气氛活泼一些。于是,我就马上把孩子们熟悉的歌曲“我的家有几口人”加入到活动中,通过歌唱活动调动气氛,使孩子们不再感到拘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下面的活动中,为之后的活动提供了较好的活动氛围。 再次,教学后的反思更是重要,它能使教学经验理论化,提高教学总结能力和评价能力。因此每一次活动之后,我都会对活动中自己的教学语言是否恰当、与孩子的关系、眼中是否有每一个孩子、指导策略是否正确、对孩子的表现问题是否及时反馈等进行反思,总结本次活动的优缺点,使其成为今后活动 我深知只有在研究中学习,在研究中实践并通过不断反思,改进教学策略,积累经验,才能加深我们对教学活动规律的认识和理解,迅速提高自身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教学评价等专业水平。此外我也经常地反思自身的实践,从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自觉深入地带着问题去教学,去研究,去反思;养成带着问题去教学,在教学中研究和反思的习惯,自觉地由关注教学情境,重视自己的教学表现,转向关注幼儿需求,逐步形成符合新课程的教学思想和理念。

这就是我,一个幼儿教师快乐、自主成长的过程。在所有影响我专业成长的重要因素中,专业引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专业引领,我也许只是一味埋头苦干,就像是“萝卜煮萝卜,还是萝卜”。如果没有专业引领,我也许只是一只“井底之蛙”,永远只看到头顶上的一小片天空。我应该庆幸,能处在一个注重专业知识、提倡专业引领的时代,只有通过专业引领,才能促进我们教师不断克服困难,不断总结经验,从而进行有效的自我反思,促成自身的专业化成长。 hata

奇迹即将发生


在二月调考总结表彰会上的发言


亲爱的学校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下午好,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同大家分享进入高三以来我的体会和学习方法。

高三是一场预谋已久的雨,我们都是淋雨的孩子。高三是一场残酷的战争,我们都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九月调考,仓促间我们拿起武器,却不想被残酷的现实打得溃不成军。但首战的失利,并未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180多个日日夜夜,在师长们的激励中,我们奋勇向前!

不要因一次考试而影响心情。班主任吕老师那似乎永远平静的语调让我们躁动的心变得平静而坚定;语文姚老师整天用听写和默写对我们狂轰滥炸,在痛苦中我们做前五题越来越有自信;那发了n张就会有第n+1张的数学试卷,凝聚着袁老师对高考命题者的万般猜想与归纳;化学邹老师忍着牙疼一遍又一遍强调等号与箭头的区别,只为我们避开每一个失分的陷阱;英语李老师每个星期对《高考题库》地毯式的检查和生物杨老师费心弄来的教学视频,无不浸透对我们的无限关心和殷切希望。

很快,在大小考试中,我们勇敢地冲上前线,在师长们的激励的目光中,我们奋笔疾书。我们惊喜地发现,我们解出了以前望而生畏的难题,克服了对理综的恐惧,考出了满意的分数。在这里我要说,谢谢你们,我亲爱的老师。

三月转眼间到来,倒计时牌如一座警钟,敲击着我们的神经。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们已无路可退。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然而,越是在紧要关头,越需要清醒而理智的头脑,越是需要平和淡定的心态。

我想此时此刻,更需要我们将终极目标和理想深埋心底。放眼脚下,认真落实二轮复习的每个要点,毋庸置疑,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学府,那一个个神圣而庄严的名字让我们每个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但决定我们命运的是高考,不是二月调考,不是自主招生。不到最后一秒,决不可有丝毫松动。在nba的每个赛季的比赛中,都不缺乏比分落后的球队在第四节追平比分甚至在最后0.1秒上演三分绝杀的奇迹。为什么我们就不肯相信通过剩下的80多天的努力。我们也能绝杀对手?考得好的也万不可得意,也许一时的大意失荆州会让先前你过五关斩六将的辉煌成为笑谈,一切皆有可能,别空想,要实干,赶快弥补可能的漏洞。

从小学直到今天,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多么优秀的学生,但只知道做学生的底线是完成作业,不抄袭作业,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道题就是最好的方法。

其次我想说,理科的复习千万要思考,不要因为作业多而压缩思考的时间。记得袁老师曾不止一次谈到数学思想是学习数学的最高境界。对于数学题特别是中档偏难的题,一味多做题,抄老师的解题过程,效果并不好。不妨在看完答案恍然大悟之后回味一下题目中是不是有方程函数思想。思想有多远,我们便能走多远。我以数学为例,其实对于其他科目,回味与思考都是很重要的。

毕业典礼的学生发言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们身上背着昨天的故事,脚下踏着高考的余辉,肩上落满昔日的碎片,眼中装着辉煌的未来。我们聚在了这里,心情都很不平静。
徐志摩先生在别离康桥时,写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音律优美而又笼罩着离愁别绪的诗句,拨动过多少学子的心弦!在今天,我们将怀着这种愁思,向一中道别,向老师们道别,向曾朝夕相处的同窗们道别,向这段不能忘怀的岁月道别!
经历了高考的忙碌与洗礼,我想,我此刻的心情应该和在座的各位一样,纵然喜悦,也掩不住回忆与留恋。这三年的路,我们走得辛苦而快乐,这三年的生活,我们过得充实而美丽。三年的岁月, 1005个日日夜夜,听起来似乎是那么地漫长,而当我们面对今日的离别,又觉得它是那么地短暂。 高中像是一本太仓促的书,这一千多页就这样匆匆翻过,我们还没来得及将身边每个人的面容牢记,毕业的歌声就将要响起。但是,在这毕业之际,我们有理由打开记忆的匣子,再看一眼那段即将被封存的青春岁月。
回首间,一些生动的细节、一些精彩的片断,如此清晰地刻写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一定还记得刚入校时你我所立的雄心壮志;一定还记得在教室中你我互相交流学习心得的欢快面容;一定还记得老师的谆谆教诲;一定还记得习题获得突破时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一定还记得在运动会上你我为班级加油的场景;一定还记得一同撑伞走过雨天的日子……回忆起这些,我们发现,是友谊,让我们彼此相信并依赖。我们都有过低谷,但我们相互鼓励,是朋友温馨的笑容、班级温暖的气氛,让我们学会去爱、去坚持、去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到了高三,被淹没在题海中的我们却突然清醒地发现,我们对高三的印象,不再是堆叠如山的试卷、做不完的习题,更多的是对老师,这些帮助我们在知识殿堂中成长而辛勤工作的园丁们的感激,回望三年来学习中的每个镜头,我们都经历了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这是知识的积累,也是情感的升华。我们将不会忘记老师们在课堂上讲课的身影。此时即使再华丽的辞藻也无法表达我们对您——既是老师、又是朋友的尊敬和感激。学生即将远行,请允许我们深情地道一声:“老师,您辛苦了!”
在一中这三年,我们更进一步学会了分析与思考,学会了合作与竞争,学会了不断超越、突破自己的极限而成长。当年的我们,如今多了一份成熟,少了一份浮躁。偶尔翻翻三年前的照片,坚定的眼光中还带着一种幼稚的冲动,三年间,眼神的变换折射出的,是一种人文积淀的加深。也许多年之后,翻翻现在的照片,也有一种成长的感觉。
这些是我们在一中的故事,也是我们与一中的故事,我们的故事真难忘,有很多的回忆和希望。如今,我们即将毕业。我们即将走出高中校园的象牙塔。毕业是各奔东西甚至天各一方的分别,毕业是执手相握心心相印的经典时刻,毕业代表过去的结束,同时,又意味着未来的开始。毕业是伤情而张扬的告别,毕业是别意绵绵的境界,是行色匆匆的一瞥。所有缤纷灿烂的往昔时光,在今天,都被点缀成生动传神的细节,每个人都会将所有这些温暖的记忆铭刻于心。
两个月后,我们都将踏入各自新的学府。无论你是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或者仍留在汕头,请都不要忘记,我们曾经的一中,曾经属于我们的记忆,我们的青春。想想,我们曾经有过的光荣梦想;想想,我们曾经抒发的慷慨激昂,让我们共同承载着父母们的热切期望和老师们的深情叮嘱,继承一中的“红勤实践”,做一个拥有智慧又富有激情的人,一个胸怀大志并脚踏实地的人,一个富有责任而敢挑重担的人!
凤凰花又开了,我们却要走了。同学们,临别之际,我建议,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老师们深表谢意,以同样热烈的掌声,为我们自己的未来喝彩,让我们的掌声最后一次在一中的校园里回荡!


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 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希望《与学生发生冲突后的反思》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与同学发生冲突检讨书”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