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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司法培训班心得体会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工作体会。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工作体会”,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
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2005年12月31日)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的思想又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洗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感触颇深,我越发感到要成长为一名对党、对人民有用的有为青年,自己必须深入学习“”,牢记神圣职责,在院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下,始终规范自身行为,着实体现司法公正。在现阶段,尤其要为构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现将工作体会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法院系统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司法权威,全面提高法院审判队伍素质,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改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审判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根据县院的布署与安排,我认真参加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主要措施有了充分的认识。
通过活动开展,我深切体会到,规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着力点应放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我是一个刚到法院系统的书记员,对我来说法院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还待进一步熟知,我的法律思维、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觉得要切实按专项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深入学习,切切实实地剖析自我,认认真真地整改提高,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更加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我更加明确了工作的动力、目的。当前我要按县院的要求,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勤于工作,规范行为,全力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争做法院系统优秀的书记员,全力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整改效果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及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在庭长的关心、同事们的帮助及案件当事人、有关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群众的关注与批评教育下,我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意识明显增强。按县院要求,我仔细地学习了《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献,作为一名有志青年,一位刚考入系统神圣殿堂的青年人来说,我按照县院的严格要求,切实融入到专项整改活动中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中我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工作中争做学习型书记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庭审理知识,以丰富的知识素养,勇当勤奋学习的表率,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夯实基础。
2、司法为民意识明显提高。由于刚进法院系统时间还不长,在具体工作中,尤其对待案件当事人时,总想把自己始终居于高位裁判者的地位,没有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司法为民理念。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逐步端正了态度,克服了高位在上思想。使我对法院工作程序、工作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宗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更增强了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我的司法为民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3、工作热情明显提升。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党员,我是在此次专项整改期间正式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结合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我深切体会到,专项整改活动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继续。通过两个活动的有效开展与有机结合,我的工作热情明显提升。由于我爱好文学,喜好写作,今年以来,我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已先后在《人院报》、《中国法院网》、《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法院网》、《今日法苑》、等国家、省级宣传媒体上发表稿作、通讯文章110篇。我要不断发挥这一特长,勤于笔耕、乐于写作,为县法院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宏扬我院崭新形象奉献力量。
4、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要常怀感激之情,身系百姓,要按照法院党组要求,即按“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要向宋鱼水、金桂兰式的先进典型学习,为维护法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这也是专项整改活动、保持法院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进入法院系统以来,我在这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存在问题。
围绕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通过召开了座谈讨论会、问题分析查找会,经过认真剖析,针对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深刻挖掘和反思,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存在问题:
1、立案时服务不够全面。由于法庭人少案多,平均每位法官年审执案件近百件,工作任务重,特别是执行压力大,虽然大部分时候能够善待当事人,但是当遇到难以说服的当事人时,有时在服务上做的不很全面。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为提高办案率,有时有争抢“管辖权”现象发生,此外还存在送达不及时,有关文书填写不完整,卷宗装订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现象。
3、片面理解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案件久调不决现象发生时,没有很有的向审判人员提出有效建议。突出表现在立案后没有更好地主动了解案情。
4、庭审记录能力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开庭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庭前与法官沟通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时在庭审中,记录速度不很快。在我院庭审没有使用亚伟式编码电脑录入的情况下,自己也没有更进一步主动去学习亚伟笔录输入法。
5、对待执行工作有时有畏难情绪。“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庭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因为执行工作有时要以强制力为后盾,法庭人少案多,执行压力大。执行工作不仅非常的辛苦,而且常常为群众所不理解,特别是遇到蛮横无礼的被执行人采取抗法行为时,想到的是要以安定为主,退而求其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扎实有效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
改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力求整改实效,有的放矢地重点落实好以下六项整改要求:一是强化宗旨意识教育,规范立案行为,以善待当事人,解决个别存在的争管辖权的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建议法官的裁量行为,解决某些案件损害当事人诉讼和实体权利的问题;三是注重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议法官解决办案效率不高,甚至久拖不决的问题;四是注重积累调解经验,提高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建议法官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五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养和庭审记录能力,解决庭审不规范,案卷档案不规范等问题;六是在庭长的带领下推行司法公开,规范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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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心得体会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是司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党和国家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的根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要始终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效率不高、冷硬横推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得到及时、公正解决。

一、强化法官政治思想建设,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根本。

我国的法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法院的法官,这一性质决定了在法官职业道德的思想标准中,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观念这一政治标准。坚定的政治观念的内在标准要求法官必须讲政治,讲信仰,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因此,务必要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和以公正无私、廉洁勤奋、严肃执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强化广大法官的宗旨意识意识、大局意识、廉洁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一身正气展示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二、提高人民法官的综合素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

法官是执法者,每天都与法打交道,每天都在执行法律、适用法律,而全面的法律修养又是正确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前提。因此,法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具备全面的法律修养。全面的法律修养的内在标准要求法官不仅要精通程序法,还要精通实体法;不仅要精通法律、法规,还要精通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仅要精通与审判工作、审判对象相关的专业法,还要精通相关的司法解释;不仅要精通审判专业知识,还要精通党的方针政策。只有法律修养的全面性,才能保证司法活动的严肃性、合法性。因此,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就成了实现司法公正第一重要因素。提高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又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这是法官素质的基础。要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让每一个法官精通法律规定,理解立法精神。要实现司法公正单靠个体的素质是不够的,还必须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高素质的个体多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就加强了。抓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必须从个体抓起,才能为实现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保证。

法律是靠拥有执法权的人来实施的,而没有监督和不受制约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也是容易偏离公平的航向和公正的航道。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为加强司法管理、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能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同时,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司法公正和司法规范的根本保证。因此,健全和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制约机制就成为保证司法公正十分重要的措施。

总之,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确保司法公正,任重道远,我们树立公正为民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扎实工作,为确保司法公正而继续努力。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规范司法行为(一)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公诉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进行,公诉人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环节要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公正的程序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一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理念。长期以来,司法活动中存在对庭审活动重视不够的现象,重视查明犯罪、轻视向法庭证明犯罪,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在庭审中有时难以查明,证人出庭率低,证据展示不够全面。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就是要根据法庭审判要求审查证据,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不轻信口供,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二要健全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实现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三要通过规范的庭审行为提升公诉司法公信力。规范开展庭审前的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庭前准备;增强庭审示证、质证能力,推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展示和质证,保证审判结果罪刑相适应。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让公诉行为更加具有公信力。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从省院反贪局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要强化整改措施。省院反贪局将建立定人定市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督查督办。加强制度建设,从省检察院层面,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若干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及时监督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二)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眼下适值岁末年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薛江武就此特别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决不能因为临近岁末年初而有缓一缓、拖一拖的思想,要根据最高检的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牢牢把握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逐一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和时间要求,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三)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阶段总结



从去年九月起,市委政法委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今年5月下旬,最高人院部署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我院将这两项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前段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有组织领导,有部署安排。院里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邹院长担任组长。制定了整个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按要求将活动分为五个阶段的阶段实施方案,每个方案都附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表。

2、进行了学习动员。召开或者组织干警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2场次,其他则采取与院长会、院务会、部门周五学习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学习动员。

3、查摆了问题。我们查摆问题主要通过五条途径。一是开展自查。在教育活动中,院党组和各支部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一到两次,全院干警写出自查材料。二是结合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中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查摆出了在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四个方面存在的21种问题。三是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组进行评查所查出的个案存在的一些问题。四是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3次进行了对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督查和对“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明查暗访。五是通过向当事人发征求意见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形象监督员、新闻记者座谈会,向社会公布“六个严禁”和“司法为民”措施监督电话,发出《法院重大事项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4、进行了整改。一是通过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教育活动,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干警队伍政治、业务和道德素质。先后请邹院长上党课,市委党校老师作十六大精神讲座,举办全市法院践行“”重要思想研讨会和“公正与效率”知识抢答赛,举办刑事培训班和专项培训班,组织全市法院在职法官参加业务考试等等。二是对司法大检查和评查中发现有问题或者质量瑕疵的案件进行了纠正或补火,其中对2件有严重问题的案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三是严肃查处了违法违纪典型。对触犯刑律的李坤齐、阳平怡等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先后专门召集中心组、院务会、各部门干警会开展警示教育,对该案进行剖析反思,吸取教训。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六个严禁”的5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严格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先后对7件质量瑕疵案件涉及的3名审委会委员和15名审判人员给予了案件质量责任处罚,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五是进行了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和部分干警调整异岗,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追求公正与效率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5、开展了整章建制。我院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的始终,抓得比较早、比较实。仅今年上半年,我院修订或者出台的就不少。比如说: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及教育培训规定等,出台了《基层人民法院考评暂行办法》、《人民陪审员暂行办法》、《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暂行办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领导班子和少数干警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极个别的干警可能还不知道院里在开展这两项教育活动。二是少数部门对教育活动抓得不够落实。三是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个别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对当事人或来访干部群众态度生硬的问题;执法不公现象仍个别存在等问题。四是制度多,但梳理不够,落实也不够,尤其是长效机制建设还不成熟的问题;五是教育活动的汇报、联系、沟通、信息传递工作还不够的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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