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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

如何保证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质量工作体会。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如何保证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质量工作体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根据职权和管辖范围,为查明案件和核实案件的事实真相而进行的活动。案件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狠抓案件检查工作质量,对于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如何保证案件检查工作质量浅谈几点认识。
一、用发展眼光看待问题审视案件
为使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得到保证,一定要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反腐倡廉的深入这个全局出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来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检查工作。查办案件处理问题要面对客观现实,不能简单片面,不能就案论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各项事业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体制改革仍在深化,管理执制仍有许多不尽完善和健全,腐败问题仍多发易发。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这样那样的情况和问题,用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正是考验广大纪检干部能力的关键,我们查办案件也不例外,也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办法,把讲发展这一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案件检查工作的始终,分清是非,注意利害,既不能只讲发展,不讲纪律,也不能只讲纪律,不顾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把严肃执纪和保证发展辩证地统一起来。当前,要联系本地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精心学习、加深领会,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要依照两个《条例》,对本地区本单位过去的一些党的纪律和党内监督有关制度文件进行对照检查,对旧规定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对发展中需要新建的及时新建,将两个《条例》的精神和规定融会贯通,并加予具体化,同时进一步细化各项制度,保证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与纪律处分政策规定的规范统一,从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只有这样,案件检查工作才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也才有质量和效果可言。
二、以求实原则指导办案客观公正
要确保查办案件质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履行程序,求真务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首先,立案要严肃。对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要通过初步核实,把事情的真实性搞清楚。然后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置。对确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做到严肃、准确。其次,取证要客观。要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案件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被调查人的责任都要搞清楚;要防止先入为主,不带主观随意性;对证据要认真鉴别,严防伪证、错证。证据有疑点或含糊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既要重视口供,更要重视书证。真实可靠的口供,对查清事实,少走弯路有重要意义,所以在查办案件中,应十分注意获取涉案人的口供。但相比较而言,作为证据,书证材料则更带有稳定性、长期性和可靠性,一个案件如既有口供,又有相应的书证材料相印证,形成证据链条,就能防止出错案。再次,定性要准确。确定错误性质和提出处理意见,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严格用党纪政纪条规衡量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既看主要错误事实和证明材料,确定违纪人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又看交待检查材料和本人表现确定违纪人员对所犯错误的态度。在量纪时,综合分析各种情况,根据违纪错误性质,违纪金额、侵害后果、行为人目的与动机、侵害对象等因素,全面准确恰当量纪。最后,处理要恰当。执行纪律时,既要坚持执行党纪条规的统一性,又要注意与不同地方和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因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有些具体政策和规定难于覆盖到特殊的情况和问题,特别是对干部、群众在改革试验、探索中新的创造和做法,就应依据总的政策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创新办法,稳妥地予以调查处理。对《条例》中量纪没有明确条款的,参照有关条款规量纪。对没有规定和原有规定不能参照的,应及时向上汇报,待有政策依据和答复后,再妥善处理。同时,要正确地运用“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的规定,防止随意性;正确运用“合并处理”与“比照处理”的原则,防止处分不到位;正确区分“免予处分”与“不予处分”;共同违纪的按主次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三、做协调工作严把质量标本兼治
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形势的发展赋予纪委的一项新职责。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在办案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就案件检查而言,质量如何,协调工作仍是关键。为把好案件质量关,发挥治本,就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一要协调内外抓合力,要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以及审计、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把握安全线索;要协调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投诉、纠风治理等工作,及时捕捉案源线索。要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协调组织办案力量,调配相关部门和派就纪检组、监察室工作人员参与办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之形成最佳合力。二要协调审理抓质量。案件检查与审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分工不同,但确保办案质量的目标是一致的。为此,案件检查要严格遵循案件审理的基本规则,按照审理程序规定的方法、步骤,保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案件检查在案件移送审理后,要加强与案件审理的协调联系,主动提供相关情况,特别是有关案件调查取证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案件审理人员要主动听取案件背景、案件调查过程及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等方面的情况,以弥补书面审理的局限性。双方产生不同意见时,要多沟通、协商、力求达成共识。对审理时提出的合理意见,案件检查人员应及时办理。通过案件检查与审理相互制约的质量把关机制的协调,促进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三要协调整改抓治本。要积极推行“一案一整改”,努力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办案人员既要负责处理案件,又要注意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改进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制度的对策措施,从而配合主管部门帮助发案单位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剖析发案根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真正使案件检查工作的治本功能和后续效应得到应有发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依法规制度履行程序接受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为此,要提高办案质量,就要做到遵守执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首先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诸如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细则。尤其要制定和完善与具体办案工作有关的各种程序性规定。如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处理违纪案件中相互协作配合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流程》等等。使查案工作既有法可依,又有规可循。其次要高度重视履行程序,在“合法”上下功夫。办案人员自己的行为首先要合法,绝不能有违反法纪规定的行为出现,既要认真贯彻执行实体性规定,又要重视执行程序性规定。要通过制定案件查处工作流程,使执纪执法活动每个工作环节相互联系制约,任务职责分明,形成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有机整体。同时,对程序审核权限要有明确规定,对程序是否合法要加强审核把关。再次,要加强监督。俗话说,越是监督别人的人,越要接受监督。因而作为办案人员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观念,既要履行监督职责,又要乐意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案件检查内部工作监督机制和执纪执法活动公开机制,规定案件检查工作部门的权力配置,对执纪执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要在一定层次和允许范围内公开,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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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今年3月底,我从xx一中教学部转岗至校纪检监察室。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感谢组织上的培养和信任。为了不辱使命,扛起责任,我给自己定下了五字准则:静、净、谨、敬、警。

一、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当他人喧闹时,我闭口不言,当他人玩乐时,我伏案苦读。我深信:静水,方能流深;心无杂念,才能学有所得。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我系统学习了政策、理论、党风、党纪、案件检查、信访、纠风、审理、法规制度建设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全面地了解纪检监察调查办案等业务知识,接触了纪检办案、询问等的技巧与工作程序,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净

《官箴》中提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正人必先正已,严人必先律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廉洁正派,做到公正、公道,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生活上作风简朴,干干净净做人,明明白白做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当好表率,认真履行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的表率,群众的贴心人。

三、谨

工作期间要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八小时之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慎交友,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本色。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认真履行职责。事非经过不知难,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秉公执纪、铁面无私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醒自己:政治上做明白人,工作上做带头人,一辈子做有益于人民群众的人。对工作应有一丝不苟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少出错,不出错。

四、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深思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在大胆工作、积极进取的同时,一定要常怀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头脑清醒,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用好权,减少或避免权力运行中的失衡。

敬畏人民,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力量源泉,也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在我们这个政权内,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信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欢迎群众监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敬畏权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权力有敬畏之心,说到底就是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甘当人民的公仆。用健康的心态对待个人名誉、正确的标注衡量自身能力,居上不骄、处下不忧。首先,我们要做到自警自律,廉洁用权。强化自律意识,要自觉接受监督,秉公用权。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应做到“干净、干练、干事”,真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敬畏人生,是对自己负责。珍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珍爱自己的形象,保持正确的人生航向,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才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人一旦失去了敬畏人生的心态,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敬畏人生,就是要求纪检干部正确地看待个人得失,做到吸纳浩气,崇尚廉洁,一言一行不忘廉耻,一举一动常思修身,志在追求“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境界,努力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五、警

从小事做起,警钟长鸣。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更是纪检干部的基本准则。

纪检干部要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在工作中,我们善于发现教职工中一些不好的苗头。就拿打卡签到这件小事说起吧!为了加强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性,我们学校安装了人脸识别考勤机。但有个别教师投机取巧,替人签到打卡。这样的苗头,如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把好源头关口,恐怕亡羊补牢,为时太晚。 我们纪检组及时找相关教师进行了诫勉谈话,这些教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还有个别教师私下补课,我们都及时进行制止。如今,学校风清气正,得到了市民的一致称赞。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会点点滴滴地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本事,越熟练越好。经历的事越多,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就越强。

静、净、谨、敬、警这五个要素,做到就能成功。五个字亦如同人生美妙的五音符,一定会给走在前进路上的纪检队伍奏出一首激昂的进行曲……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体会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体会

打铁还需自身硬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是否过硬是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近日,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六个严格”。 旨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个严格”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不准有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和行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纪检监察干部更是不准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群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摆架子、逞威风、耍权势;不准利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切身利益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要让群众觉得可亲可信可敬。
加强工作纪律是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准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行为,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准擅自使用办案措施;不准随意动用或处置涉案暂扣款物;不准私自借用涉案单位或个人财物;不准向涉案单位或个人提出与办案无关的要求。
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保密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准泄露、扩散举报材料及其内容;不准泄露案件调查方案和案情。
建设廉洁政治,是反腐倡廉建设在目标任务上的更高追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报销费用;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不准出入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
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复杂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必须果断刹风整纪,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执纪监督机关,更要加强自身建设。《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的出台,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医院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201*年通过选举我成为了一名纪委委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名新兵。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要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

一、不断提升学习能力

学习是个永恒的话题,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要学会理性看待其中的变与不变。因此,学习对我们来说就是工作,我首先必须尽快熟悉《党章》和各项党纪法规熟悉纪检检察业务工作,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

二、积极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取得职工的支持,就是要把涉及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所有工作都做好,如督促各临床科室制定工作推进表,定期召开推进会,开展分组检查、集中反馈,限期整改,在充分掌握第一手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解决群众最急需、最期盼的问题,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力量,才能取得纪检工作的新胜利。

三、认真履职,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纪检监察工作要紧密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医院正处在改革的进程中,纪检干部要密切关注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对职工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纪委委员要到监督的第一线,责任重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努力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用行动诠释严管就是厚爱,全力筑牢第一道防线

总之,作为一名纪委委员,必须始终把握我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全局,目标要明确,思路要清晰,重点要突出,为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好服务,真正做一名合格的纪检人。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做好纪检监察

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机关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到乡镇和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开展“群众在我心中”调研走访等一系列活动,使我对群众路线的内涵、工作方法、历史发展及党的历届领导人对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以下是我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好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是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中央、省、市纪委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好党章和中央编印的三本学习读本,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自身在思想素质、党性意识、群众观念、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得到新提高,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要边学习、边对照、边思考、边整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抓好学习提高的同时,自觉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努力做到有问题就解决,有不足就弥补,有缺点就改正,不文过饰非,不回避矛盾,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思想境界有新提升,作风纪律有新加强,党性锻炼有新进步。

二、转变作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为民宗旨,紧紧立足本职职能,做到围绕促发展保民生的工作主线不偏离,坚持知民情解民忧的为民立场不动摇,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实践群众路线的具体成果。一是要促发展、保民生,做到工作主线不偏离。纪检监察工作不能仅仅就纪检而纪检,更重要的是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首要职责,视服务发展为己任,凝心聚力服务发展,集中精力助推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发展。二是要知民情、解民忧,坚持为民立场不动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议题就是“为民、务实、清廉”。因而,我们必须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顺应群众的新期待,回应社会的新关切,紧紧抓住全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整风肃纪,以便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三是要扬正气、转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发展的需要和群众的愿望提醒我们,当前,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就是要求我们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同时,以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为标准,努力做人民满意和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

如何做好公安纪检监察工作


如何做好公安纪检监察工作

从现实工作中笔者了解到,公安机关纪委存在职能泛化、聚力不足、大包大揽的现象,导致工作中经常出现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作为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工作在公安机关延伸的公安纪检监察工作,要紧跟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有效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

瘦身“业务”,集中精力履职尽责

种了别人的田,难免会荒了自家的地。回归主业,就是要把纪检监察部门从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思维模式中解脱出来,从牵头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监督推动转变;从过多从事和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从一般性参与式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充分发挥纪委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作用。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十指收拢,把更多力量聚集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来。

同时,要为纪委书记“减负”。一些纪委书记名义上是书记,其实样样活都在干,既有分管的工作,又有联系的工作,既有兼职的工作,又有挂名的工作,主业湮没在大量的“副业”中。只有将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分管工作中解脱出来,才能专心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盯住“关键”,有的放矢开展监督

落实公安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和执法等要害部门和干部,盯住“关键的少数”和“少数的关键”。要创新方式方法,借助高新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起不能腐的防线,提升监督预防的效果。

对于出现的违反警规警纪、中央八项规定等苗头性的问题,公安纪检部门则要及时扯拽袖子,早打“疫苗”,早拉“警报”,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并要紧紧围绕当前公安重点工作,时刻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以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为切入点,抓好责任落实、抓好督促检查、抓好问责问效。

敢于亮剑,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曾任公安部副部长的**说:“纪委不办案,就等于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田。”事实也证明,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最直接、最有效、最具威慑力的手段。实际上,在涉警的投诉举报案件中,公安纪检部门往往扮演的是“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这样,不仅容易造成主责部门的依赖推诿,也容易使自己陷入同体监督的困局之中,造成监督空档。

公安纪检部门要清醒认识自己所处的位置,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办好案件是称职,不会查案是失职,有案不查是渎职”的意识。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法违纪人员。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不能捂着、绕着、躲着,要有担当、有原则,敢于“亮剑”。坚决纠正过去那种压案不查,瞒而不报,降格处理的现象。并要实行“一案双查”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提升自我,打铁还需自身硬

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防腐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人才库。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强化法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公安部纪检监察干部四大纪律,充分发挥好纪检部门“啄木鸟”、“手术刀”的作用。

公安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按照条规和程序办事,做到“人情”面前原则为先,“关系”面前党性为重,该请示报告的不擅作主张,该保密的不“跑风漏气”,该查办的不延误,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如何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


如何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时期赋予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使命。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惩治只是在情在法都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措施手段,预防才是实施纪检监察的真正目的。预防腐败,要加强教育,要完善制度,更要实施监督。教育的开展需要监督,制度的落实需要监督。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职责。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应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强化监督职能。那么,如何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呢?接下来,笔者就此谈几点初浅的看法。
一、把好教育调控导向,并对教育活动过程和效果实施监督,使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建设的主动权,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当前要着重搞好“三项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廉洁勤政意识。一是大张旗鼓地做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英雄模范先进事迹活动,形成一种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团结拼搏、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浓厚氛围。二是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全国特别是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采取观看电教片、组织干部到监狱参观、听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进一步抓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近几年出台的党纪政纪条规,并进行党纪条规考试,促进遵纪守法良好风尚的形成。
在组织开展上述“三项教育”活动的同时,要避免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使之收到良好效果,有必要对各系统、各单位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工作可以介入活动过程,也可以考察教育效果。考察教育效果的形式,可以要求参加教育的党员干部撰写学习感想、心得体会,也可以就

如何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能第2页

作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对“一把手”的监督,既要坚决查办其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又要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在处理“惩”与“防”的关系中,要以“防”为重点;在“防”的时候,既要注重防止“一把手”以权谋私的个人行为,又要注重防范“一把手”为片面追求政绩而在重大决策上侵害群众利益的集体行为。“防”的重点,在于纪检监察“关口前移”;做好了“关口前移”工作,对于及早防范和及时纠正重大案件的发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比如今年发生在湖南省嘉禾县的违法违规拆迁事件。为开发建设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嘉禾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强行拆迁居民房屋,并在拆迁中实行“株连”政策,弄得整个县城群情激奋,怨声载道,严重破坏了政府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嘉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因此受到了严肃查处。导致这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开发建设珠泉商贸城的决策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没有拈量清楚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因此导致了决策错误,严重侵害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不妨这样设想,如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听取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决策情况汇报,对其招商引资方案中涉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群众利益的措施和优惠条件进行检查监督,相信嘉禾县委、县政府的这一重大错误以及由此招致的不良后果都是可以避免的。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一把手”的教育防范机制。要针对“一把手”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群众观和法纪观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不断增强“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监督;要对“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防范;要加强对“一把手”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牟取私利,如果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严重违纪违法,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领导干部条件、经教育仍不转变的“一把手”,必须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开除出党。
第三,形成对“一把手”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机制。针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必须对不同性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行使,在各种权力之间形成合理的制衡机制,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规范“一把手”的决策权,要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跟踪反馈、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行行政决策公开。前述湖南省嘉禾县珠泉商贸城违法违规拆迁事件的发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没有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没有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程序。
第四,建立和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机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分工要科学、合理,属于互相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个人来承担。要坚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切实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具体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负有经济责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查证及结果,可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发挥社会公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一把手”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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