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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学习心得。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学习心得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同志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孟部长的讲话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指明了方向。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公安工作发展中遇到的一个较为现实和紧迫的课题,也是各级
公安机关必须全力攻克的难题。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警民关系如果不和谐,公安工作就会寸步难行,公安工作做得再多也是徒劳的。从这几年绍兴市公安机关的实践看,笔者认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解决当前警力不足的有力举措,是应对当前复杂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创新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方法的必要途径,也是推进公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特殊重要性,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使广大民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着力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树立科学正确的理念上下功夫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指导公安政法工作的重要方针,科学正确的理念是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在日常公安工作和执法执勤中,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只有自觉树立起执法为民、法律统一和尊严、公平正义、依法制约有力、保障人权、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至上等科学正确的工作理念,心中想着人民、脑中装着法律、手中握着公平正义,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能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群众普遍关心的“小事”上下功夫

群众与公安机关打交道,绝大部分都是在一些小案件、小事件、小纠纷这些“小事”上。“小事”虽小,对群众来说,却是涉及其切身利益的“大事”,群众对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评价也往往取决于这些“小事”。长期以来,公安机关都比较注重破大案、破要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面广量多的小案件、小事件、小纠纷,由于警力不足等客观因素,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也主要集中在这些“小事”上。这几年,绍兴市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小案件、小事件、小隐患、小纠纷、小事故等“五小”的关注程度,加大了预防、化解和处置的力度,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规范接处警工作,加强窗口单位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实践证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从“小处”入手,从“小事”抓起,从群众最有意见的地方改起,在细节上下功夫,通过一点一滴的积累,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

公安机关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公安民警是人民群众的保安员和警卫员。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立足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因此,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把握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和社会管理这两大基本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对公共管理的新期望、对公共服务的新期盼、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使公安机关真正承担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促进者、保障者的重大历史责任,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上下功夫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公安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必须使公安工作实现“打击型向防范型、被动型向主动型、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转变以往“重打轻防”的工作思路,以社区(农村)为依托,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农村,融入群众,扎根基层,与群众一起预防犯罪、减少发案,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走出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新路子,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好扎实的根基。

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深化大练兵提高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公安民警是公安工作的执行者,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主体,公安民警的素质直接决定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能否取得实效。近几年来,我市公安机关通过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理论、业务、技能、体能等素
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为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但也必须清晰地看到,与群众的要求和期望相比,公安民警在思想、素质和作风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方面还很不够,有的民警不善于同群众沟通、不善于同群众搞好联系。因此,必须继续深化大练兵活动,要按照孟建柱部长提出的“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要求,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着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群众的贴心人,融洽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全力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弘扬正气上下功夫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良好的正面形象,让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信任公安。公安机关内部有一大批一身正气、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的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典型是广大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缩影,这是公安机关的主体和主流,但往往由于没有及时全面的宣传,群众不够了解。群众因为受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有的就会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产生误解和不好的印象,降低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因此,必须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报道先进典型,努力做到发现一批,培养一批,总结一批,储备一批,不断推出一批,宣传一批,积极树立公安民警良好的正面形象,争取群众的信任。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公安机关内部的引领作用,用典型的先进性去教育民警、鼓舞民警、引导民警、鞭策民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在公安队伍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让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密切警民关系。

八、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正确引导舆论理顺群众情绪上下功夫

群众了解公安机关,除了自身的感受外,社会舆论是一个重要途径。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除了靠公安机关自身的努力外,还必须积极谋求社会舆论的支持。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抢占宣传阵地,最广泛地与各类主流和非主流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大量发布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正面报道,把握舆论导向,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正面形象。要建立舆情危机处置机制,及时迅速地对各类负面报道、片面报道作出响应,引导媒体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报道,及时消除媒体和群众对某些案(事)件的误解,把突发事件对公安机关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把网络作为观察民意的一个窗口,及时对网民反映的事情作出回应,理顺网民情绪,防止出现针对公安的“网络暴力”。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研判和正面引导工作。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xx年到xx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3人,县处级3800余人;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9人,县处级2.8万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在建设中国特色干部人事制度的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天,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各种措施,为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丰富了干部选拔方式,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干部考核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为选准用好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中组部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推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普遍采取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方法步骤,扩大了民主,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优秀干部。与此同时,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也在抓紧试点。各地还普遍加强了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不换届不考核,不提拔不考核”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变。

干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随着《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制定出台,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交流形成制度。近年来,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强了市、县和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党政机关之间领导干部的相互交流,还从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发达地区选派大批干部援疆、援藏,到西部和东北地区挂职、任职,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交流力度不断加大。外交部安排了237名参赞以上干部跨地区交流,占同期提拔同级干部的50%。几年来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一把手”全部进行了交流。江苏省大力推进苏南、苏北干部的交流,苏中、苏北8个省辖市党政正职中有14人来自苏南和省级机关。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以上干部的轮岗交流形成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于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中央还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规定意见。这是我们党继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建立干部退休制度以来,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又一重要措施。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以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和监督机制为重点,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xx年以来,有关部门连续4次组织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71人,其中正职2人。同时,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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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民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思考建议


制民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思考建议

法制民警执法工作量大面广,执法的范围具有广泛性。规范执法的任务具有艰巨性。我们只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民警只有在执法中做到严格公正执法,热情贴心服务,正确处理好警群关系,才能化解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矛盾,服务社会,造福社会;也只有这样才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一致。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谈几点意见:
一、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方式,树立良好形象。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切实认识到交警的执法,事关稳定大局,事关和谐大局,不能脱离社会的效果而孤立的看待执法问题。为此,在思想上要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把执法为民作为执法的目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在执法办案中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艰辛,了解群众愿望,真正把“压事故、保畅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统一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加积极因素,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
二是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树好良好形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的联系,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从弘扬主旋律着眼,多宣传公安法制工作业绩,多宣传公安法制民警的好人好事,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尽可能地把平时与媒体的沟通做细做扎实,形成共识,对负面的、个案的东西尽可能不作报道,将负面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要继续提高公安法制工作透明度,深化警务公开、做好阳光执法,自觉全方位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促进和谐警民关系,不断深化。认真分析研究每个环节,积极改进完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精简高效,最大限度地热情周到,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
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法制系统规范执法工作,开展文明、规范执法教育,规范民警的执法活动,努力取得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首先要强化民警的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使民警对有关法律法规熟记于胸,准确理解法的精神,熟练操作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把好执法每个环节,确保不出疏漏。作为人民的警察,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群众满意,让老百姓认可。要通过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公安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效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让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公安工作的成果。
总之,新时期法制民警必须要站在人民利益重于泰山的高度去执法、去服务,加强警民之间的沟通,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只有警民关系和谐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纵观公安工作历史,哪里警民关系好,哪里的公安工作就上得去,哪里的老百姓就满意,哪里的社会治安就稳定。警民和谐至关重要,不容置疑,特别是今年公安部全面开展“三项建设”,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级公安局作为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密切、最直接、最广泛的基层公安机关,怎样处理好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尤为重要,是我们一线从警人员面临的一个严肃的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一些现象分析入手,探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途径,以期抛砖引玉。

一、高素质的警察队伍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

当前,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许多影响和谐的人和事。有的不会办事也办不好事,有的人办事态度恶劣,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民警,更有甚者把“五条禁令”当耳边风违法乱纪。象今年2月13日,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公安局发生一起民警酒后开枪致人死亡案件,在社会上就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这些现象虽然是个别现象,也仅是个别民警素质差的问题,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个别民警的个别行为在人民群众眼中却成了所有民警及整个公安机关的问题,严重影响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整体评价。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从警民关系的内涵外延看,警方处于警民关系的主导地位,是影响警民关系的主动因素。因此只有最大限度地在警方自身上做文章,全力打造严谨高效的公安队伍,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警民关系的不断改善和密切。一是思想要严抓。要紧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积极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二是素质要苦练。全面推行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每年基层和一线民警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制度,积极探索“战训合一”模式,着力提高民警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的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三是队伍要严管。“细节决定成败”、“队伍建设抓养成教育,业务工作重平日积累”。对公安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精细化,实行周清月结、平日考核、按季兑现、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工作好坏用数字说话。对治警更要从严,“五条禁令”等“高压线”的警钟要常敲,违规违纪的要严处,绝不能因为怕“家丑外传”而心慈手软,造成“一粒老鼠屎打坏一缸醋”的被动局面。

二、打击与服务并重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当前,我们民警中有一部分人对公安工作中的“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关系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认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暴力机关,除了“严打”“严管”还是“严打”“严管”,与服务挨不到边。这恰恰是人民群众最反感的。老百姓的要求是:违法犯罪要“严打”“严管”,日常服务要跟上。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期待我们打击与服务两手并举,这既是群众的心声,也是公安工作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其实,“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不矛盾。打击违法犯罪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找公安办事得到优质服务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相信公安、支持公安、配合公安,许多公安难点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为此,公安机关要坚持打击与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首先是切实履行职能,立足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群众安心。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工作的主业,也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期待。公安机关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工作目标,通过百分之百破命案、竭尽全力打盗抢、想方设法斩毒魔、严防严守扫“黄、赌”、千方百计擒逃犯、重拳出击除“黑恶”、突出重点保建设等手段,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祥、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其次是采取更多优质服务措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让群众得实惠,努力让群众舒心。目前,各级公安机关都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基层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尽可能多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针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窗口服务问题,在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车驾管理等窗口单位广泛推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制度,并将服务逐步前移至乡镇、至社区、至村组,延伸公安工作管理与服务的触角。这对于象安化这样地域宽广的贫困山区县来说尤其重要,一些边远山村群众来县城办事非常不便,而且费用开支也较高。近年来,我们就通过服务延伸措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第2页

施,采取派出所设窗口、民警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等手段,既规范了公安工作,又方便了群众,减轻了群众负担,一举两得,实现双赢,深受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三、创新警务机制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保障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三基”建设,警务机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正逐步朝着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的方向完善。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贫困县,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务机制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警力紧张、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线实战警力吃紧、办案重处罚轻教育、接处警不及时、办案办事效率低等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制约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警务机制是公安机关的硬件建设,当它也成为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重大障碍时,这不得不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首先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千方百计争取党委、政府对警务机制的保障。要从公安编制、民警职级、经费保障上努力,这是保证基层一线警力、消除以罚代刑与民争利、保障警务机制的根本。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县,在当地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公安机关更要多汇报、多争取,逐步化解警务保障瓶颈。警力足了、经费到位了、民警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公安机关才能真正做到放开手脚办案,一心一意为民办事。同时,要力争在信息化建设、派出所建设、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警民联手巡防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强化公安工作基础建设,为全面推进公安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坚强后盾,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供物质基础,使公安警务机制不断适应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新需求。其次是各级公安机关要想方设法创新适应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警务机制。保障与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相适应的警务机制,党委、政府的重视重要,公安自身的内部创新同样重要。基层公安机关要立足自身、立足现实,从便民、利民、保民、为民的角度出发,创新适应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的警务机制。一是要内部挖潜保警力。要合理设置机构,精减机关充实基层,向机关要警力;要强化业务训练,提高民警工作能力,向技能要警力;要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向科技要警力;要倡导群防群治模式,警民联手防控,向社会要警力。二是厉行节约保经费。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要有过苦日子、过紧日子的打算,厉行节约每一分钱来保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转变执法理念保民生。要转变重处罚轻教育的执法理念,倡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思维,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做到执法合情、合理,尽最大可能地减少与群众的对立面,增加与群众的和谐度。

四、强化警民互动关系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保证

辞海上解释说:和谐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既然是配合,那就至少要有两个以上的个体,谁单方面的运作,都不是配合,更谈不上和谐。警民和谐关系的构建是同样的道理,需要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相互配合,只有形成良好的警民互动关系,才能共建和谐。但目前,许多地方、许多人在强调和谐警民关系时,往往只偏面地强调公安机关要如何如何,却忽视了人民群众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的主观能动性。这种偏见正是去年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罪魁祸首。

的确,少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无从谈起。公安机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强化警民互动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进万家门大走访,解民难、化民忧、暖民心,让人民群群众自觉融入警民和谐构建中来。自20xx年开始,安化县公安局推出公安民警“进万家门,赢大从心”活动,改过去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民警们深入千家万户,走访了各届人士,回访了近年来的案件受害人、案件当事人,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形象监督员的意见与建议,收集了群众关心的公安热点、难点问题,党政通心会、警民连心会、法制宣传会等更是拉近了公安机关与公众的距离,赢得了民心。在20xx年的全省“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队伍形象”公众评价中,安化县局排名全省第28位,名列全市第一名,安化公安工作得到了公众的充分肯定。“进万家门,赢大众心”活动与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不谋而合,是一个“察民情、顺民意、保民安、赢民心”的绝佳平台。各级公安机关要总结经验,将“大走访”活动作为一项融洽警民关系、促进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长期坚持下去,让理解、支持、配合公安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让人民群众自觉地融入到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来。二是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让群众自愿融入警民和谐构建中来。公安机关坏事不能捂,好事更要传。要充分利用办案、走访、接访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画报、设立警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发放手机短信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典型单位、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多渠道向人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提升公安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让称赞公安的声音从群众口中自愿发出。同时,要强化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工作,正确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火候”,主动、透明、及时公布真相,保障民众知情权,消除民众猜疑,澄清事实,止住谣言,平息冲突。而不能不尊重民众的知情权,甚至动用警力强制民众接受结果,无疑只会让矛盾更加激化,让警民和谐化为泡影。三是大力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让群众自发融入警民和谐构建中来。要大力开展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活动,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壮大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社会力量。要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动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平安大道”、“畅通工程”、“警营一日”等活动。要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公安文化活动,进一步沟通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要强化公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届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更好地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激发人民群众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自发性和主动性。

总之,走群众路线的“枫桥经验”经历史检验是成功的。今天我们提出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其实质是群众路线的与时俱进再发展,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法宝,是各级公安机关的指针和目标。有了和谐的警民关系,才会有和谐的公安发展,才会有和谐发展的社会大局。

关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心得


医患关系是社会人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医患关系是患者、家属与医生、护士及各级各类职员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新情势下的必定趋势。自古以来,医生视治病救人为自己的天职,病人视医生为救护神。现代医院的服务宗旨是治病救人,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当说在医患关系中有一些公认的共同的道德规范准则。但是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造成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医疗纠纷升级而演变成医疗暴力,众多事例有力的说明现今医患关系存在很多不和谐。医患关系在医疗实践中占有突出位置,希波克拉底时代的医疗是这样,现代生物医学的实践也是这样。国际著名医学心理学权威魏斯教授在《综合医学科学应遵守的基本规则》中强调指出:现代医师进一步划时代的柱石是医生患者关系。

1 医患关系与病人权利

在我国传统的医患关系及道德中,对病人的权利,病人在医疗中的自主能动作用几近没被真正重视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本身生命和健康日趋关心,病人的权利意识正在快速****。病人权利毫无疑问成了最为关注的题目。在医疗的各个方面,对病人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隐私和保密权的尊重成为其基本立足点。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必须以尊重病人权利和意志,让病人主动参与医疗有关决定为中心的人性医患模式。

2 进步医务职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水平

在今天已经是生物心理社会的模式的情况下,对医生要求更高了,既要医好患者的病,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满足病人的公道要求,使患者感到住院时有一个良好的心情,配合医生医治。我们感到将心比心是很有说服力的,当你疏忽病人的痛苦时,多想想,要是你生病,希看医生怎样对你。另外,医学科技迅猛发展,医务职员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事业心,努力把握先进的医学科技,为患者服务。在仪表上、****上、语言上及医疗工作进程中,使患者放心满意、兴奋,让患者有一个物超所值的美好体验。

3 进步患者的信任度,打造诚信医院医疗机构

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公道检查公道用药,公道收费,严禁各种开费单,努力下降患者的医药费用,建立医疗费用阳光制度,认真做好收费咨询工作,让患者和家属随时查询花费情况,让患者放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患者救治进程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现象;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杜尽药商在医院带钱促销药品现象;实行医患协议制度,严禁医务职员收受红包和接受吃请;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和医务职员是主导,作为卫生系统的工作者。我们要积极努力,牢固建立忠实为群众、为病人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加强医患沟通,努力进步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一个温馨、有序与安全的环境,利用现代化的医疗科技和设施,创造一个通畅快捷的就诊流程,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作出我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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