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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心得体会

法治心得体会4篇。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法治心得体会4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总书记、彭清华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党办工作的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办系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对于我市各级党办系统的广大干部来说,必须把总书记的五个坚持、彭清华书记的建设四个模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和今后的工作指南,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实、形象好的干部队伍,在践行群众路线中争当表率。

第一,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才能始终坚持党办系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办系统是直接为党委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讲政治讲大局是第一位的要求。要做好市委办的工作,每一个干部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党忠诚;必须始终把握大局,做到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原则,把讲政治讲大局的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环节。

一是要培养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位哲人讲过:没有高尚的人品作底子,从政肯定就要摔跟头。对市委办的干部来讲,高尚人品的第一要素就是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我们要切实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品德修养,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该讲的话、不该讲的话,心里面要清清楚楚。有利于大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稳定的话多说,不利于大局、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稳定的话一句也不能说。

二要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意识,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办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不打丝毫折扣,切实把市委办建设成为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强堡垒。

三要以五个坚持为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把本职岗位作为干事创业的难得平台,以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坚持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改进作风,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增强优质服务、开拓创新、统筹协调、务实高效、和谐团队的意识,尽职尽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一流、工作能力一流、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一流的党员干部队伍,更有成效、更高水平地推进办公室工作。

第二,只有不断强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优质高效地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一个部门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一个干部的生长,上进在作风、退步也在作风。作为在我市党政军各机构运转中最核心的市委办,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一要履行严守党的秘密的义务。党委办公室是整个党委工作的参谋部,也是各项政策和各种信息发布的司令部,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秘密,做到守口如瓶、防意如城非常重要。作为市委办的干部,不仅要自己严守党的秘密,也要教育和督促其他同志严守秘密。

二要树立没有任何借口的理念。办公室的工作上承下联,地位非常重要,位置无可比拟,任何借口和拖延都会影响工作,都会拖后腿。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按照做官就要做事、做事就要尽责、尽责就要见效的要求,把找借口的时间和精力全部用到努力工作、迅速行动、有效执行上,做好每一项工作,抓好每一件事情,形成说实话、使实招、求实效的实干氛围。

三是要养成严谨细致的习惯。办文、办会是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之一,尤其是公文的办理,事关我市发展全局,必须做到细微之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党委办公室的工作责任重大、职责重要,在办文、办会中稍有不慎就会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甚至酿成笑话或者原则性错误。由此可见,党办系统的干部必须认真严谨、细致耐心地做好,要精益求精,确保零差错、零失误做好每一项服务工作,抓好每一个工作细节。

第三,要做五个坚持和四个模范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

全市党办系统的干部要以五个坚持为标杆,以四个模范为要求,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武器,在思想上筑起牢不可破的意志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市委办的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认真对照检查,查找政治品格、大局意识、工作作风、奉献精神、道德情操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交付的重任,忠诚履职、积极进取、任劳任怨、务实创新,圆满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同时,要谨慎交友,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子,时刻警钟长鸣,决不能用办公室的牌子搞关系、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借工作之便谋私利。

三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用事业、用感情、用机制进人、留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意选拔那些靠得住、有本事、作风好、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上。要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使每个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应有的表率作用。

四是实施践行五个坚持,争创四个模范主题活动。通过九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学习座谈会、每月一期板报、开展一次主题演讲比赛、每名市委办干部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在《梧州日报》开设一个学习专栏、举办一次学习研讨班、每月开一次讲认真重细节纠错例会、开展一次现场教育活动、对全市党办系统干部进行一次业务能力轮训,让广大党办系统干部尤其是市委办的干部把总书记、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心入脑,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得法、学之精髓、学以致用和知行合一,不断提高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法治心得体会2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会举步维艰。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要让群众守法,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要让群众信任,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斗堡垒。要切实把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的工作机制,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论述和要求,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关于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法治心得体会3篇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心得体会 法治心得体会4篇

党的领导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严书翰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

严书翰分析认为,四中全会和《决定》从3个层面来阐述党的领导:

从坚持

党的领导层面

《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加强和改善

党的领导层面

这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四中全会和《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其中包括要坚持依法执政,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等等。

从党的领导和社会

主义法治关系层面

四中全会和《决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根本原则的进一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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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4篇)


篇一: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全国亿万人民描绘了建设法治社会的宏伟目标,天下大治,是每一个人心中的社会理想,也是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基本体现。

毋容置疑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法制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在复杂的历史时期,在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我党清楚地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是民心所向。党中央没有因取得的成绩而沾沾自喜,而是洞察出一些与这个时代不甚和谐的杂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官比法大、目无法纪现象比较突出,所以在这个历史时期提出依法治国不仅是时代的召唤,更是全中国人民的期盼。

酒后驾车,吸毒贩毒,我爸是李刚,天上人间,骚扰电话,骚扰短信,冤假错案,打苍蝇打老虎,还有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包小姐小广告等等等等,我相信一提起这些字眼都不生疏。从最初的喝酒驾车也就驾驶本扣几分的事,到现在的醉驾入刑;从最初吸毒治安处罚,到现在的吸毒贩毒可判无期徒刑;从最初的涉黄罚款到现在的判刑;从发现冤假错案到仅河南2010年起3年因冤假错案释放无罪人员一百多名。从原来的大法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坏法院,到现在的苍蝇老虎一起打;一些人因散布一两句网络谣言即被抓了,净网行动、中央巡视、网上举报、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无不体现出我国法制的进程和力量。

那如何做到依法治国呢?通过学习,我懂得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来讲就是第一、加强立法,做到立法为民。法律设计的领域和方面越宽,条款越严密,条款和解释越细致,争取老百姓的意见越多,立法越民主,老百姓的利益就越有保障。第二、执法机关人员要严格守法执法,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决定法律能否正确有效实施,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能贪赃枉法;执法要符合公共道德和社会公益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实际的需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屈打成招,避免冤假错案发生。第三、执法必严。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执法。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伸手必被抓。第四、违法必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你是多大的职位,也不管你爸是李刚还是王刚,更不管你曾经拥有多大的权利,不管你出逃到哪个国家,也不管你现在多大年纪,是否退休在位还是不在位,违法就要被追究,周永康、徐才厚、薄熙来等是鲜活的例证。当然它还有一层意思是:如果你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没按法律办事也算违法,也要被追究,错案追究刑责,既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也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之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错案责任人员被追刑责的事例极为少见,但有幸看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20页倒数第四行这么说的:“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

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招聘暗箱操作,走过场、内定,私人定制,到现在的公开招聘公开竞聘,而且要公示征求意见, 公开、公正、透明;从原来的老百姓上访无门,政府门前下跪被关,赴京伸冤被截,到现在的老百姓可直接登陆中纪委网站举报伸冤,到“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到现在的通过法律维权。从野蛮执法,暴力拆迁,超生一个孩子就抄家的强盗行为,到现在的《拆迁法》、《计划生育法》,甚至追溯到80年代的犯人游街示众,古代的株连九族、在犯人脸上刻囚字,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日趋完善烟消云散。法制是和谐社会的前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红绿灯通行的规则,势必会交通一片混乱。目前法治化已经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如学习文本中所说的:“建设法治社会,必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注入新的磅礴力量”。

当然对自己来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制止、劝阻、举报违法行为,同犯罪分子做斗争。依法办事,严格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遵守道德底线,责无旁贷。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依法治国应该是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

管党治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篇二:依法治国学习体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这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以说,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法治就是框架、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而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而言,法治就是手段、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 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足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最基础的一点,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体现公平正义,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表明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将成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一点,是全民法治。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会《公报》中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名句:“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体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篇三: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014年12月30日,xxxx畜科院召开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心得交流会。院领导、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退休代表共计xxxx人参加了会议。

按照院班子部署,11月上旬,院党办为全院职工购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辅导材料。要求院各支部、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推进法治建设和我院各项工作的结合点。为将学习讨论落到实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准备了5分钟的学习心得交流发言,形成书面材料。

会议由院长xxxx主持。各部门负责人依次发言,交流学习体会。有的同志就如何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精神实质、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阐述;有的同志结合畜牧生产实际,分析了科技人员认真学习、运用《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会计法》、《预算法》、《知识产权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院科技企业负责人也以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例,阐明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会同志从农业重大规划编制实施、科研项目管理、财政经费使用管理、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遗传资源保护、疫病防控、畜禽养殖与生产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污染物处理系统管理、养殖过程的安全管理、科技成果技术、数据资料的保密管理、劳动纪律管理等不同方面,畅谈了各项工作中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院纪委负责人也在发言中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

xxxx院长做了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全院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成果。他强调,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能让畜牧科技工作者看清前行的方向,大家要主动学、深入学、联系工作实际学。在国家依法治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进程中,“畜牧科学研究如何为国家科学立法提供依据、提供支撑”,是值得我们科技工作者认真思考、积极实践的命题。蒋院长要求我院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当前科研工作紧密结合,从学习中汲取力量,化要求为自觉行动,全面落实xxxx委和农业厅的要求,贯彻执行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立足行业、立足本职,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理念指导我们的科技创新;要紧密结合畜科院的工作重心和工作任务,真抓实干、突出特色,努力提升畜科院的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为推进畜牧科技进步,建设畜牧经济强xxxx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会上,xxxx院长通报了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列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主要情况,传达了会议重要精神,并就我院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xxxx委、xxxx政府关于“三农”工作新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扎实推进畜牧工作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提质增效、提高农业生产力、打破天花板、冲破紧箍咒的主线,以新视野、新办法推动产业现代化。三是振奋精神,提升素质,加强对新常态下畜牧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努力创造条件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有效产出、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盘点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强化跟进落实措施,“事务性工作不遗漏,突破性工作不松弦”,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观《法治中国》心得体会3篇


观《法治中国》心得体会1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党的十八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对此作出强调。

通过《法治中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化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持续加快的全景展现,我们可以切身感受到法治中国的变与不变。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到,并且提出了三个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党?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这三个问题可以看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必要性。每一条法律废、立、改背后,都是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自我变革,在这些变革的背后我们同样感同身受法治中国的不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奉行全民守法的目标不变,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观《法治中国》心得体会2

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热播,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全片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内容涵盖法治建设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因依法治国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法治中国》不仅吸引了共产党员的眼球,更打动了每一位社会群众。它生动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辉煌成就,展望未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

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历史性一跃的关键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第一个百年目标胜利在望,第二个百年目标日渐接近。同时,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深化改革这艘航船,需要法治的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需要法治堤坝的保护;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成果,需要法治的守卫。

时代的需求、发展的需要,铸就了依法治国理念的形成,而依法治国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使国民共享发展成果。

观《法治中国》心得体会3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是在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上必须做出正确解答的三个重大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这三道重大考题给出了坚定而明晰的答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立柱架梁。科学的立法实践,让改革于法有据,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履职过程中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这一改革方案的提出说明了立法对改革的构筑和引领作用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员额制、大部制和责任制改革,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最终达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效果。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在不断成熟,对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着重要保障。

法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夯基磊石。法治是捍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最坚强的力量,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体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人民安居乐业积厚成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驾护航。

经过历史必然的选择和时代浪潮的推进,中国坚持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然铺就,法治中国的时代强音已经敲响。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已积蓄好力量、坚定好信心,共同建造起一个生机勃勃的法治中国。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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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革开放30年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和保障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的xx大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许多新挑战。当前,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协调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收入差距拉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社会治安、资源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触及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运行机制,需要建立一套反映客观规律、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并得到有效执行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要求政府规范运作,依法办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这次抗震救灾的实践经验再一次证明,越是情况紧急,越要依法办事。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国务院依法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地震灾害引起的严重危害,及时发布并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依法解决因地震灾害而引起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力地保障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为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l政、建设法治政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改革和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我们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着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保障其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以保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并促进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保障并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善于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研究、去把握,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去谋划、去安排。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要重点研究通过依法行政促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新方法,切实强化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环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又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四年多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纲要》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成效显著,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认真研究妨碍和制约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按照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要求,从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着力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促进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变。要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新机制、新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确保重大决策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健全执法机制,严肃执法纪律,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行政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着力培养社会公众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要适应客观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依法行政的自身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工作,努力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理论创新和观念创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善于及时探索、总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敢于冲破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要切实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善于从政治上、战略上思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问题,把握方向、抓住大事、谋划全局,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善于把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运用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中去,创新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努力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效的唯一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是否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真正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府管理的全过程。

科学理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指南。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实践、新发展,迫切要求我们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观点,形成科学理论并用以指导新的实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宪法为依据,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深入研究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在探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规律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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