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工作总结 > 公司开展宣教月活动工作总结 > 导航 > 《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公司开展宣教月活动工作总结

《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真的流走得太迅速了,相信你在这段的工作中收获很多。只剩下一个工作总结要完成了,想要成功就要高效,而工作总结可以有效帮助我们提升工作效率。写好总结,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并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及省州统一部署,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不仅使新法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广泛宣传,并且对下一步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将我县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以“红统字〔XX〕34号”行文成立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统计法规检查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月”各项活动。由于组织有力,使整个活动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克服困难,保证投入。

为使“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并从极为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挤出XX0元经费,用于保障“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中:

1、印制宣传单50000份,投入经费13000元;

2、制作宣传布标四幅,投入经费1000元;

3、召开座谈会经费3500元;

4、印制考试试卷、奖金投入经费2500元。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突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的宣传主题,我县按照“五个一”要求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月,与司法部门联手进行上街宣传活动,于XX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街道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活动,共散发《统计法》知识宣传单四类4000余份。

2、于XX年12月8日召开《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纪念座谈会,邀请州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统计前辈、退休老干部共23人参与,广泛听取、征求意见,共谋推进依法统计。县广电局对座谈会作了新闻报道播出。

3、于XX年12月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利用有线电视播出“纪念《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电视宣传讲话,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宣传动员。播出周期为一个星期,每天两次共十四次。

4、充分利用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对各基层统计员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其中:“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年报会”进行宣传教育一次,文秘114乡辅调员50人次;“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会” 宣传教育一次,教育乡镇统计员13人次;全县各专业统计年报会宣传教育一次,教育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205人次,合计教育基层统计人员268人次。

5、在城乡范围内以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散发传单、黑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人民群众宣传动员。共悬挂标语4幅,散发传单6500份,张贴宣传画60余幅,出黑板报13期,宣传覆盖面到各乡镇政府驻地,利用赶集天,宣传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

6、在全县举办一次新《统计法》知识问卷考试一次,参考人员为各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人员预计500人。目前此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基础薄弱。我县为少数民族聚居国家重点扶持县,地形多为山地,各项基础薄弱,群众文化素质低,发展相对滞后。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意识差,甚至出现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违纪现象。因此,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作为一项长期阶段性基础工作来抓,制定长远普法规划,多渠道开展基层普法宣教工作,逐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二)个别领导及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为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埋下隐患。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及执法检查,目前我县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基本上能按国家及省、州有关规定规范性开展工作,但个别领导及基层统计员由于对统计工作的职能及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在开展统计调查过程中为伪造、迟报、虚报、瞒报、篡改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滋生埋下较大隐患。

(三)经费紧缺,乡镇统计基础薄弱、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更新滞后。由于我国采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因而在经费保障上存在极大的困难。我县属国家重点扶持县,县级统计运转经费本已十分紧缺,乡镇一块更是难以提供必要的保障。加之乡镇统计人员兼职过多、变动频繁、业务知识更新滞后,形成乡镇统计发展的制约瓶颈。

(四)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水平不高,执法检查力度不大,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监督的发展进程。我县目前具备统计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仅4人,1人为领导,1人病休,其余2人还身兼综合、核算及农村经济统计等重要工作。虽说我县执法责任制不断在完善,但苦于执法力量弱、系统执法水平欠缺,对经常性开展统计执法难免有所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县统计法制建设的推进必须以《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纲要,通过县政府的强势推进、县人大的监督及呼吁,建立健全长期宣传教育发展规划。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在业务上多加以指导帮助,在经费保障上多加以倾斜,以执法检查为重点,日常宣传教育为辅助手段,以点带面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逐步推进全县统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FWR816.cOm扩展阅读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县统计局统计法制宣传月工作总结


为了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县统计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月初,县统计局下发了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横统发[]21号),对宣传新《统计法》进行了部署。本次活动范围广,力度大,普法宣传效果明显。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办字〔〕162号)和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饶统字[]65号文件精神,推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12月初,我局向全县各单位印发了《县统计局在全县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横统发[]21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系统、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住户的“统计法律六进”活动。

《方案》明确了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方案》要求各单位对本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积极推进,注重实效

根据《方案》要求,我县各单位迅速着手准备,结合各地实际发文部署,积极落实经费、精心策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 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1、统计法律进机关。县统计局紧紧抓住党校这一宣传阵地,向全县各级领导宣传统计和统计法,讲解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宣传依法统计的理念。一是在全县局级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开设了《县情分析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一课,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此外,还在经委、农业、建委、粮食系统开展了统计法专题讲座,针对部门特点进行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讲解;二是利用年报机会多次召开部门统计人员统计法制工作会,对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2、统计法律进系统。以“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县统计局注重开展系统内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新统计法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统计法律进社区。召开了街道统计工作会,对来自各街道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就如何加强乡镇街道统计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能职责进行了宣传动员,对基层统计职能职责、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执法检查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此外,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法制学习等考核内容作了安排部署。

4、统计法律进企业。为了促进统计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加广泛地宣传统计法,各社区和工业园区都积极采取各种形式走进企业,把统计法知识送到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手中。

5、统计法律进乡村。青板、葛源、司铺等乡镇深入镇村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向该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村社领导及统计人员、规模以上统计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农调记帐户共计100余人讲解了统计法知识,介绍了近年来县统计局通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并对镇村领导干部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了建议;龙门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腰鼓队、快板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统计法律进乡村活动;县统计局和县司法局等部门一起,利用12.4法制宣传日还组织宣传车到全县主要街道、所有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企业和公路沿线的农户手中。

此外,莲荷、岑阳镇的统计法规人员也纷纷走进田间地头,切实将统计法律法规送进乡村农户。

6、借助平面媒体宣传新《统计法》。为落实“四个到位”的新《统计法》宣传方针,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氛围。统计局与报社强强联手,在《报》开辟了新《统计法》专版,借助《报》的声势,将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推向高潮。

7、举办法制专题报告会吹响新《统计法》施行号角。为使统计法制宣传月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学习更加扎实、结合更加有力,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月初制定的《关于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方案》要求,联合县法制办、司法局专门召开了学习新《统计法》专题报告会,特邀了县人大副主任王臣杰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局长刘文学亲自为大家讲解了新《统计法》出台的背景及修改前后的不同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新篁办事处、兴安街道办事处统计员、县直各有关单位和驻横各单位统计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报告,为新《统计法》的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信息畅通,及时反馈

活动期间,各单位向我局报送本活动开展情况信息数十条,我局也在网站、市局局域网上将“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进度及时予以了反映,并以简报等形式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委法制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及时予以了沟通。

三、认真总结,查找差距

本次活动至今已开展了一个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活动进程。通过“统计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各行各业进一步了解了统计法知识,认识到即将开展的人口普查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为当前我县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与今后统计改革和建设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面对统计工作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阶段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宣传成果,加大活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意识,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而不懈努力。

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全县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精神,我镇根据要求,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掀起了人才工作宣传热潮。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镇通过召开专题班子会统一认识,认真传达了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的重要意义,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所站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对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二、强化人才宣传工作一是利用“村村通”广播对惠农政策以及优秀人才先进事迹进行全镇宣传,使“尊重人才”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走访入户,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识才、爱才、聚才、用才的浓厚氛围,让人才的心热起来、劲鼓起来、事干起来,为实现我县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三、选准载体,确保实效以践行群众路线,做好人才工作,全力助推肃宁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一是以尚德爱心协会为载体,宣传优秀人才的同时,鼓励机关干部、村干部挖掘本镇优秀人才,树立典型,号召全镇干部学习。目前已挖掘农村优秀实用人才5人。二是积极引进人才,发挥人才作用。聘请我县农业局蔬菜专家孙顺东、食用菌专家桂祝元、蔬菜土专家韩建理、暖室葡萄专家牛建威4名专家,在大棚蔬菜、大棚水果等领域进行广泛合作,为我镇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人才智力保障。三是组织参观学习。紧紧围绕规模养殖、大棚蔬菜种植等特色特色产业,组织相关培训5次,受训的致富能手、实用人才、党员群众300余人次。帮助他们提高了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增强了市场经济意识,促进了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步伐。同时组织大棚蔬菜等领域优秀人才到外地园区参观学习,开阔了眼界。四、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典型的帮带作用,服务民生,采用帮经验、帮方法、帮服务的形式带动周边群体共同进步。我镇挖掘出的优秀实用人才有达子房村支部书记任占生、张庄村支部书记张春辉、后白寺小拱棚韭菜种植户尹书凯、兴宁养殖合作社曹树领、达子房葡萄种植户刘秋义等。兴宁专业养殖合作社理事长曹树领,为合作社社员提供市场信息、种苗供应、青年鸡育成、饲料供应、技术指导、培训、鲜蛋回收、运输等一条龙服务。在活动中为养殖户开展技术培训3次,培训人次100余人;张庄村支部书记张春辉,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宣传和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精神,宣传由他创建的张庄村小拱棚韭菜合作社的经营模式,让有意愿种植小拱棚的农户既解决了资金问题,又激发了农户积极性,保证了种植户的劳力收益;达子房葡萄种植户刘秋义活动期间为种植户在田间进行技术指导。我镇通过开展人才宣传月活动,为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夯实了人才优先发展的思想基础,使人才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一步我镇将同时注重年轻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队伍的能力建设,为人才工作推进注入新鲜血液,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以各种激励方式来推动镇域内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大开发和大发展。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促进我镇金融环境健康发展,按照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立即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开展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河间市《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制定了《**桥镇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动员大会,对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清理,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按要求,我镇本次排查重点领域包括全镇范围内以广播、宣传、以及户外广告、传单、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涉及金融、农业、房地产等诸多行业。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我镇未发现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造林、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等一系列内容。同时,我镇从预防入手,要求各行政村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均建立了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非处非舆论氛围

我镇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一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在学校为学生讲述法律及典型案例,采取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镇将继续把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维护我镇金融市场稳定。

感谢您阅读工作总结频道的《《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一文,希望帮助您解决写工作总结的需求和参考,如果本文还未解决您的需求,可以继续访问公司开展宣教月活动工作总结栏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