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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随着公司的蓬勃向上发展,工作时我们也应该提前写好工作计划。准备好这份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下一阶段开展工作变得更加顺利,怎样撰写出一篇充满个人风格的工作计划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3年,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时刻牢记为民监管这一宗旨,崇尚实干,力求创新,着力在夯实基础、深化整治、强化宣传、提升素质上狠下功夫,并抓出成效,全力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使用安全有效,不出保化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重基层基础,狠抓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要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职责,层层落实绩效考核,要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监管部门要与企业签订保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严格准入。要釆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和有关经营规范。三是要加强市场巡査,消除监管盲区。要不断拓展日常监督橫纵面,做到橫要到边,纵要到底。市局将对全市所有保化批发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査,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零售企业进行抽查。各区市县局不但要注重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还要注重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强化城区的日常监管,还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场镇的日常监管。市县要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力求监管的全覆盖。四是要建立监管信息平台。今年,市局拟对市局和各区市县局日常监管情况及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市局网站上予以发布。五是要加强示范店建设。各区市县局要打造2至3家规范经营示范店,同时,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整体提高。
二、重惩处,深入开展专项督査和综合治理
在工作中,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国家局要求整治的品种、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品种、高风险品种如减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抗皱等类别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索证索票、查货验收、批发企业台账建立等重点环节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场镇、集贸市场、城市核心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要针对标签标识和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开展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集中宣传销售等专项整治。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氛围
一方面,要灵活宣传形式。一是要编制宣传培训资料及科普知识挂网宣传;二是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好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三是要印制下发保化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并在企业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宣传;四是要利用市县开展的卫生、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保化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五是要在XX主流媒体适时开展保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另一方面,要突出宣传主题和内容。在宣传中,要重点突出保化法律法规、企业规范经营注意事项、公众如何识别选购使用保化品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狠抓能力建设,提髙技术支撑水平
一是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通过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自学、现场观摩、外出交流学习、监管实践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监管技能。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规范监管人员监管行为,使其自觉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二是要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管理情况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现状,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处置机制和协査通报制度,切实抓好化妆品不良反应哨点建设,建立保化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效防范系统风险。三是要加强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不断提髙技术支撑水平。市所要按省上要求认真开展保化检验检测项目能力扩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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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是贯彻执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广食药监发〔20xx〕61号)精神,全县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坚持“四个最严”的工作取向、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全面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完善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抓好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网格化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管、化妆品流通监管等重点工作,保障全县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一、落实力量,配合开展好GSp跟踪检查

配合省局、市局对全县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组织开展的GSp跟踪检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要落实稽查力量,在各自辖区内配合好省局、市局组织的GSp跟踪检查。

二、突出重点,着力加强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

(一)认真开展好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要按照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xx年第94号)、省局、市局、县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以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索取税票为突破口,以挂靠经营、走票过票,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温湿度监测,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重点,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自查整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好上级“飞行检查”,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依据总局公告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时间延续到今年9月底。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理、一查到底。发现以挂靠经营为名,行非法经营为实的人员和企业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专项整治中,药品经营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撤证、吊证。

(二)建立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行为。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要确定专门人员对辖区内已取得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发布的企业开展巡查,网上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检查(指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约谈、通报、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证书,并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关闭违法网站、移交司法机关等措施加强属地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三)进一步抓好药品流通日常监管。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重点在于购销渠道和储存条件,药品零售企业要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含特药复方制剂凭身份证购买和剂量控制限制等方面。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对基本药物配送、生物制品、冷链品种经营企业和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企业现场检查不少于4次。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假劣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四)继续做好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以严格落实化妆品经营索证索票和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为抓手,以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加强化妆品重点场所(化妆品批发市场、美容美发洗浴场所、化妆品专卖店等)、重点品种(美白祛斑类、染发烫发类、祛痘抗粉刺类、育发类、防晒类等5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日常检查,结合监督抽验中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对我县化妆品经营市场开展清理整顿。

(五)配合好药化抽验工作。按照20xx年省、市、县药品、化妆品抽验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药化监管特点,积极配合好抽验工作。

三、夯实基础,着力构建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抓好机制规范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网格化监管。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网格化监管任务,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完善区划清晰、人员定位、责任明确的监管责任机制。做到监管人员、痕迹化管理、检查处置环节逐一到位。二是着力做好监督检查信息沟通及情况报告。每月底由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汇总将辖区内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县局,县局汇总后上报市局。各类专项工作按照该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报送报表信息。要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辖区内相关动态和信息。三是加强对流通市场的调研,创新监管模式。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结合实地调研,加强与企业、专业人士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流通环节的新问题、新动向,研究对策,把矛盾与风险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结合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开展药品经营类专题培训。采取研讨、座谈等形式组织监管人员学习了解国家的新政策、新要求,鼓励和支持各地主动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药化监管人员实务操作能力。

(三)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开展创建诚信示范药店药房实施方案》和《广元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持续推进药械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和日常检查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评定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褒扬守信、惩戒失信,带动全县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服务药品流通产业发展。按照国务院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的要求,根据国家总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有利于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和药品经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坚持高效规范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严把药品经营准入关,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重组做大做强。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半年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上半年,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保化处与食化所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落实“打基础,强监管,提水平”的总体思路,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身体健康为宗旨,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依法履行职责,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
    制定了**新区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组织食化所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工作,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对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全区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8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49家,并对其全部进行了档案管理,建档率100%。
    (一)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开展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打“四非”专项)专项整治及大型批发市场、专营店及药房等重点场所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共4次。组织对流通环节规范经营专项整顿5次,出动监督人员708人次,监督车辆113台次,检查268家次,覆盖率达81.7%,下达监督笔录254份,并依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现场工作指南》等技术规范及工作文件,制定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方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问题产品召回体系,结合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实施,确保我区保健食品经营在规范、良好的层面运行发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超限超范围添加违禁物质、盗用批准文号、制售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广泛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行监督,从而推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化妆品监管工作:全年共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和大型美容美发店及大型批发市场经营化妆品专项整治共4次。出动监督人员210人次,监督车辆36台次,检查87家次,覆盖率34.9%,下达各类监督文书81余份。针对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台帐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等的要求等;针对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美容院使用的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使用的产品名称、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规范。同时检查了各企业经营或使用的化妆品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以及宣称疗效、标注有适应症及使用医学术语等现象。
    二、为客观评价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及快检工作。上半年对10批次保健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品种包括减肥类、抗疲劳类,检测项目包括西布曲明、酚酞、他达拉非、氨基他达拉非、西地那非、豪末西地那非等8个项目,快检结果均合格;对4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8个品种进行了监督抽验,重点抽验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调血脂类及改善睡眠类产品,检验报告未出;化妆品共快检8批次,包括美白类、祛痘类产品,快检项目包括砷、汞、喹诺酮类、甲硝唑等4个项目,快检结果均合格。
    三、落实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按照国家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通过采取短信平台、监管QQ群通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及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等手段,落实对标识为“五日牌减肥茶”等4个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对违法添加化学药物的“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采取暂停销售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标示“上海百健生物科技有限以司”等28家虚假上海企业的假冒保健食品、“健康牌减肥胶囊”等126种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新稳唐桑芪胶囊”等9种假冒保健食品,截止目前我区尚未发现上述产品。

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xx年全区药品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从严监管、规范生产、控制风险、杜绝流弊”的主题,以“四个最严”为保障,加强药品(含药包材,下同)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xx年度省、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xx市xx年药品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重点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区药化生产及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监管

(一)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各基层监管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统筹力量、合理安排,确保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除各种有因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实行按季巡查制度,各基层监管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不得少于4次;对生产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以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停产等企业,也要进行检查,做到监管无盲区。

(二)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一是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供应商审计、购入购进以及供应商档案管理情况。进口药材供应商资质及购入凭证和购入渠道合法性,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等。中药材、中药饮片购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企业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二是每批次的生产检验记录是否真实;三是是否外购饮片贴牌包装;四是原药材、饮片是否全检等。

(三)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是否存在无证配制或超范围配制的情况;二是是否严格按照注册的处方、工艺投料配制;三是是否按规定对物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

(四)停产企业是否按要求备案、进行物料管理等。

(五)积极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大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基层监管单位要积极指导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完成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账户注册工作;对已经注册成功的企业(单位),要督促其及时收集、上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圆满完成市局分配的任务。

二、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完善特殊药品巡查制度,强化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销售终端的监管,坚持按月巡查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季度巡查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和肽类激素、含麻制剂批发企业,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密切关注特殊药品流向,严防发生特殊药品流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基层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药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以“四化”为手段,全面落实“四有两责”,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源头监管,杜绝本辖区生产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杜绝特药流弊事件发生。

(二)完善监管档案,提高监管效能。各基层监管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落实药品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工作制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健全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档案,建档率100%。严格现场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建立完整的监督检查档案。利用省局出台的两个分级分类管理评定标准,对辖区内企业既往诚信和产品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确定重点检查的企业和监督检查力度、频次。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局、部门要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衔接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严重违反药品GMp行为的,杜绝以整改代替处罚,应及时报告本局领导和上级监管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药品化妆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专业性强,各基层监管单位监管人员要结合实际工作,把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以便更好的适应监管工作需求。区局也将结合监管任务、监管重点和监管能力的需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专题培训工作,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的要求是: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食品生产监管职责;借助“双安双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现提出20xx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实施许可,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一)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标准,依法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建立受理、审查、许可三分离的行政审批机制,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许可审批、提升许可效能,着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

(二)对基层监管人员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培训。逐步建立以本系统人员为主的核查人员名库,充实核查人员队伍,提升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水平。

(三)省局将进一步调整下放部分州局的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到县局,州局将督促各地严格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四)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以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研判为基础,按照《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通过量化打分,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档案,确定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提升食品生产监管的针对性。以开展企业风险定级为契机,督促各县市(区)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五)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等,提升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州局以重点企业为重点,通过检查推进重点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州局全年开展检查不少于18家次。

(六)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企业生产行为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各地督促企业自查、主动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规定。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全覆盖”基础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指导和规范各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七)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公示牌,将企业相关证照、日常监督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信息,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八)积极探索体系检查。以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为重点,通过体系检查对个别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体检”。

三、突出监管重点,防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九)加强特殊食品监管。以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虚假夸大功效等问题,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监管措施,切实防范保健食品安全风险。

(十)加强重点食品监管。结合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本级重点食品类别和品种明细,列出高风险食品清单,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提升监管靶向性。继续抓好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继续抓好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点工作。

(十一)加强突出问题监管。针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实际,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点对篡改保质期等欺诈行为、掺假造假等“潜规则”行为,出重拳、下重手,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十二)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注重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大型企业实施HACCp 体系。

(十三)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确定“原址改造,不盲目求大”的基本原则,建立“实现全覆盖监管、建立可追溯机制、开展定期抽样检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社会共治机制”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在新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开始施行和省局制定的《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督促地方继续加大小作坊监管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构建食品生产监管保障机制

(十四)加快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省局的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两个系统”上线运行,打通许可、监管数据瓶颈,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规范许可、监管行为,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强大的信息化支撑。要使监管人员尽快熟悉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系统,利用省局配发的设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发布许可、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推动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建设。

(十六)探索建立我州的食品生产监管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不断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和日常监管水平。

(十七)继续加大食品生产监管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法规制度宣贯与业务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等业务培训。

(十八)加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加强与有关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食品安全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管。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继续推进行业食品安全风险和共性问题研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省和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制度落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为抓手的“1234”工作思路,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州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模式

1.继续完善指导、监督和激励机制,指导基层实施食品流通监管,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提高监管效能。

2.继续完善食品流通考核评价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监局)要强办案,一定要把执法办案做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省局食品流通监管考核评价,查办案件是第一项指标,所占分值为20分,直接关系到整体工作质效)。进一步推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3.结合省局即将出台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规范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9个县市区要各自创建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放心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规范化市场各3个。

4.积极创造条件,构建全州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掌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5.指导各地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加强对经营条件的许可审核,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档案。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法定期限开展许可。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销售类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实施销售类食品小摊贩的监管。要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者许可档案,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提供社会公众查询,省州局将适时组织食品销售许可案卷评查。

6.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指导各地落实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备案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

7.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指导各地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对食品经营条件、卫生状况等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8.指导各地督促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通报制度。

9.认真按时完成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指导基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加大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量,切实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监管中的作用。

三、坚持重典治乱,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10.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食品监管。以白酒、食用油、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调味品(酱油、醋)、桶装饮用水、干制蔬菜、水产品、儿童食品等9类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及农村、旅游景区、车站(含高速公路休息站)、校园及其周边等6个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酒博会等3个时段为重点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1.继续组织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项整治,持续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12.加强食品送货下乡管理。指导各地探索加强食品送货下乡的管理,防止假冒、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农村市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13.加大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指导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许可证持证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网络食品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14.加强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督促基层及时开展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和销毁等后处理工作,严厉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责任意识

15.加大监管队伍培训力度。以新出台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6.加大监管对象培训力度。以食品经营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加强许可前和许可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抽查考核,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六、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共治

17.积极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

18.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指导各地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促安全。

19.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农村电商发展,推动黔货出山。

20.大力支持配合“食品安全云”工程建设。按照省局部署积极运用云平台,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1.推动社会共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政府引导、经营者自愿”的原则,指导各地加强食品流通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主导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完善县食安委及办公室。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提请县政府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建立乡镇政府“负总责”机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社会共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三)督促行业部门履行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协调职能。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搞好与农业、水务部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批发市场准入管理、教育局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卫生和计生局饮用水管理和公安追刑打击犯罪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完善食品药品考核评价机制。

(四)监督企业(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培训力度,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守法从业,规范从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食品药品标准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加强食品药品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监督从业人员落实法定要求。

二、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保障食品生产安全。

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机制。结合监管职能移交基础,掌握县内食品流通市场情况,建立监管档案,理清全县食品流通基本脉络。监督规范配送及流通企业资质、渠道、票据,构建食品流通质量追溯体系。

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开展“小餐饮”整治,进一步提升大中型餐饮企业规模形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登记备案核查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标识管理。逐步达到食品生产区域、流通和餐饮店堂的标识统一清楚、证照悬挂规范、环境整洁、制度健全、文明倡导及温馨提示标语有序张贴,构建食品行业整体优良形象。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强化日常监管。涉药涉械单位全面签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书》。药品生产企业年监管4次,药品批发企业年监管6次。乡镇监管覆盖率100%,频次4次。村级监管覆盖率95%,频次2次。深入推进新版GMp、GSp的实施,完成GMp和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信用建档率100%。

狠抓专项整治。重点对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等食品,中药、化学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生产行为和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网上违法售药、医疗器械违法经营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等进行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其他各类专项整治。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开展广告专项整治4次。实施特殊药品专项检查2次。强化基本药物监管,开展专项检查2次。在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段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任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药品快速检测。

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建立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在库专家作用,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专业支撑。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年度监督覆盖率100%,频次达到4次。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风险监测管理系统。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行为。

4.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12331投诉举报系统,建立覆盖全县的投诉举报平台。强化稽查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检验检测和监测评价能力

(一)加快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

扎实推进“**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

加强检验队伍专业化培养,分批派至省所或市所培训学习,掌握食品药品基本检验技能。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测工作

全县建成直报点100个。建立现场检查、检验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实现及时、规范、准确直报ADR和MDR,科学开展调查和评价工作。开展业务培训4次。完成市下达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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