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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一份用心去制定的工作计划是必需的。工作计划能够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所以优秀的工作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各村: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市、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黑龙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基层管理和服务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基层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服务信息引导工作规范》和《黑龙江省信息化建设“xx”发展规划》,本着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经乡长办公会研究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信息系统”是以人为主导,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支持人口计生系统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是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信息系统”是在乡村两级的工作运行基本模式,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填写、《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工作手册》使用、信息变更以及服务引导信息的生成、传输、处理和反馈。

信息采集主要在乡村两级通过入户走访和对群众进行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记录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个案信息,是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和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基础。村级为基本管理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是村级计生工作人员采集信息的记录依据,主要提供信息系统变动信息和其它工作信息。信息变更是根据村级提供的变动信息和在乡级工作中发生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由乡级对个案信息进行的定期更新。服务引导信息是以个案信息为基础,通过生成、传递、处理和反馈四个环节,实现对避孕节育、术后随访、生殖健康、常规访视等服务内容的信息引导。

村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完成服务信息引导单提供的工作任务。每月入户走访,对发生的以下信息记录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手册》中,同时变更《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定期上报乡级。

为了使本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更好、更快的认识、使用黑龙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我乡将在XX年10月13日进行全乡8个自然村的计生员的信息化建设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婚姻变动情况;2、现孕情况;3、出生和出生补报情况;4、死亡情况;5、避孕措施变更情况;6、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情况;7、流入成年人口情况;8、流出人口情况;9、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情况;10、奖励扶助情况。地点:乡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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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措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市人口与计生委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WIS建设标准要求,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前提,以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以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服务水平为目的,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推动WIS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以三网一库为主要框架,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搭建五个应用平台,即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宣传教育平台、生殖健康信息平台、优惠政策信息平台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充分发挥计算机在计划生育统计、人事、财务、生殖保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行数字化计生,实现一库三服务目标。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口与计生委信息化建设应用的要求,本着注重实效、强化应用、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计划生育信息化应用主要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办公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

局机关建立办公局域网,配备必要的多媒体演示设备,通过办公局域网,实现局机关内部相关文件、信息、资料交流的共享,全面推进办公业务数字化,实现办公无纸化。

2、建立计生局门户网站,构建计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成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政务信息等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计划生育网站。

3、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实现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文件资料的传输。区计生局要利用广域资源专网及时向市人口与计生委反馈、传递各种信息资料,各镇办要利用专网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育龄妇女信息、政务信息、新闻图片,逐步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传输数字化、政务信息、新闻图片报送网络化。进一步在村级推广使用信息量涵盖全面的《计算机信息报告单》,随月报表按时上报,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5、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区、镇办两级要成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工作,做到办公地点、经费、设备、人员四到位,要按照定员、定岗、协管的要求为区级至少配备2名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镇办至少配备1名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其工作变动必须征得区计生局同意,落实微机操作人员最低标准每月50元的防辐射补贴,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各镇办必须在微机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制度、数据备份、信息上报、信息变更、信息反馈、数据质量检查、信息保密制度及计算机人员《工作日志》、计算机故障维修记录等规范,并建立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定期例会制度、人员逐级建档备案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保密工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确需使用必须征得微机操作员同意。区、镇办两级涉密计算机必须全部安装物理隔离卡,内部网络信息的采集实行专网下载、专人管理,严格履行有关保密审批程序,不得向其他部门提供原始个案信息,确保涉密信息得到有效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二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精心组织,扎实实施。

1、局机关实行局域网自动化办公,并开通计划生育网站。

2、按照要求落实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员、定岗、协管制度和建档备案制度。

3、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库,检查录入信息完整率、准确率和变更及时率,每月初10日前通过内网将更新好的数据上报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建立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4、通过专网上报报表、信息稿件、新闻图片。

5、加大对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力度,建立各种应用资料档案。

6、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经常性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础性建设,各级必须把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计生局成立以张夏珍为组长,王军民、孙晓灵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督促落实此项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使此项工作的推进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任务落实。

2、加强培训,提高微机操作员业务技能。区计生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微机操作员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各镇办要积极为微机操作员创造条件,全力支持他们抓好岗位学习,使其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3、做好考核,强化检查激励机制。区计生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月度及年度考核力度,加大考核分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对按时完成阶段性及全年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工作任务。

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确保完成省、市20xx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信息化建设任务,根据年度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点和《***市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十人口[20xx]88号)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市乡计算机机房建设确保达标


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计生系统计算机房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各项建设,20xx年10月底以前,计算机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并达标。


二、认真做好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WIS)网络版和省内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启用工作


1、根据《关于启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网络版和省内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通知》(鄂人口规[20xx]3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经费投入,纳入20xx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确保20xx年度我市网络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


2、组织好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系统(WIS)网络版和省内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客户端的操作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基层网络版使用和省内流动人口信息的异地交换。


三、规范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WIS)使用,提高数据质量。


1、进一步加强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向下逐步延伸至村级(社区),20xx年各乡镇建立信息化建设村级试点。到20xx年全市村级信息化覆盖率达90%以上。


2、健全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补齐并核对好育龄妇女原始个案信息,及时消除现有个案数据库出现的重卡现象,提高育龄妇女个案信息数据项完整率和信息准确率。继续做好每月数据库上报工作。


3、按照月变更、月反馈的机制实现育龄妇女信息双向良性互动。利用育龄妇女信息库所生成的信息数据,及时为育龄群众开展优生监测、妇科疾病防治、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健,男性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等生殖健康服务。


四、***市人口计生门户网站做到网络通畅,更新及时。
20xx年紧紧围绕《湖北省人口计生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导意见》和人口计生的中心任务,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变更及时,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依托网站,宣传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树立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初步建立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20xx年按照省、***市电子政务的统一规范和标准,加快建立人口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人口计生工作综合信息快速采集、动态监测和系统分析体系,达到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稳定现有技术队伍,加强乡镇、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信息化技术能力建设。结合信息化建设进村(社区)活动,市乡两级要把信息化知识和技术培训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做好专干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化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应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计生管理和服务技能。



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20xx年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计划
为切实做好20xx年水利信息化工作,××市以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龙头的“金水工程”建设,在充分征求局机关各处室、××市水投集团意见基础上,形成20xx××市水利信息化工作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20xx年、20xx年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以水、雨、工、旱、灾情以及相关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信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相关水利信息化业务系统。系统要求先进实用、高效可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建设任务
20xx年的水利信息化主要建设任务有七项,具体为: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20xx年建设项目
1.工灾情采集系统
××市范围内建设40个工灾情信息采集站,配置相关工灾情采集设备和工灾情数据整理上报软件。
2.智能图像水文采集系统
××市水利数据中心智能图像分析系统建设,共建设18个重要报讯站点的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3.××县分会场项目
在视频会商系统主会场项目建成基础上,向下延伸,××县视频分会场系统建设。
4.应用软件二期工程
在软件一期工程基础上,启动包括洪水预报系统、山洪灾害预测预报系统、防汛会商支持系统、气象产品系统、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与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系统、地方电力管理系统等软件二期工程。
(二)水文站网建设
建设中洞等7个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雨量观测场、水位流量测验设施,配置雨量、蒸发、水位、流量、含沙量及通讯设备仪器。
(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
建设33座中型、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维护21座已成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市级大坝安全管理系统平台。
(四)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
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取水单位取水信息及时汇集;通过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监控、管理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建成系统远程管理平台,实现实时、科学、高效的管理。
(五)××市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系统
建立物资管理数据库,本文 规范物资出入库和调拨流程管理,实现防汛抗旱物资信息化管理。
(六)河道管理信息系统
××市河道岸线规划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等信息系统。
(七)档案资料信息库
通过研发软件管理系统,将文档、图片、影像等资料分类保存,并根据需要生成档案资料信息库。
三、分解落实责任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20xx年建设和档案资料信息库项目:××市水利信息化项目办总体牵头负责,防办、局办、××县等相关处室和单位协助。
(二)水文站网建设:××市水文局总体负责。
(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系统:××市水管总站总体负责,××县协助。
(四)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市水资源管理站总体负责,市水利信息中心协助。
(五)××市防汛抗旱物资管理系统:××市防办总体负责,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协助。
(六)河道管理信息系统:由河道管理处总体负责,市水利信息中心协助。
四、有关要求
20xx××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必须按照局党组既定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原则,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水利信息化的“金水工程”,作为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任务被水利部列为“十一五”水利十大工作任务之一,××市政府签署的《共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作备忘录》之中,在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工作方案》××市列为西部地区水利信息化试点地区,水利信息化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工作,局党组将其作为“禹王杯”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县(××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高度重视,明确信息化分管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项经费,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好20xx年各项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经费
××县(××县)水利(水务、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按照20xx年制定的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倒排工作计划,按照“谁负责、谁建设,谁筹资、谁维护”的原则,逐一落实项目建设及管护经费(详见附件1、2),未立项的信息化工程项目要抓紧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市水利局将本着“谁积极、支持谁”和“急用先建”原则,统筹安排,确

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计划第2页

保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市水利信息中心的衔接,××市水利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化“三统一”原则,切实做到各子项目技术标准、××市级平台相一致,确保资源共享。各项信息化项目(含水文信息化)××市水利信息中心备案。
(三)切实加强已成信息化项目的运行维护
我局在20xx年先后建成“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及通信系统工程”、“软件一期工程”、“水情采集子系统20xx建设项目及土建工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重庆旱情分中心”;20xx年先后启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应用服务平台项目”、“视频会商系统主会场项目”以及“工灾情应急系统”等工程项目,××市水利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水平,关系着重庆“金水工程”建设的成败。请各管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每年明确专项的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充分保障已成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

计划生育扶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发〔XX〕22号文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发〔XX年〕9号),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XX年〕83号)精神,确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建立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件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实到实处。

二、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按省人口计生部门规定执行。根据省制定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三)直接扶助,到户到人。通过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发放扶助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开展幸福工程、生育关怀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扶助对象。我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济南市境内;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扶助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相应调整扶助标准;对于符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基本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二)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扶助对象的确认。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具体程序是: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4.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四)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照省方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市补助方案:商河县,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40%;章丘市、历城区、高新区,省级补助30%、市级补助40%;其他县区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30%。省、市级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各县(市)区补齐。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五)资金发放和管理。

1.资金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县(市)区财政、人口计生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到人。农村可将此项扶助金并入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份发放上半年的扶助金,次年1月份发放下半年的扶助金。扶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发放机构领取。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2.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扶助资金的预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代理发放机构建立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情况。代发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代理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并将扶助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和拨付资金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同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此项资金可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统一管理。新晨

四、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工作考核

(一)组织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经常性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与检查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要把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生育关怀、幸福工程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应。

(二)检查督导。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每年对扶助对象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三)工作考核。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级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资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其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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