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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祭读后感,2024鹰祭读后感范文,鹰祭读后感大全

鹰志读后感(一)

文/于心然

玖了这篇文章后,我对鹰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往,我认为鹰都是残忍的:他们捕杀别的动物,有开膛破肚。但读了文章后,我觉得鹰是坚强的。它们的一生都充满了危险,一不小心,就会丧失一性一命。但是,丧失一性一命的,都是鹰中的劣种,不用说,留下来的,就都是称霸天空的王者了。

这篇故事讲的是鹰从出生到衰老,要经历的各种优胜劣汰的事情。刚出生没几天,就要饿着肚子,这道它们发出一声愤怒的死命后,母鹰才一跃而起,去给它们找吃的;刚会飞行的小鹰就要被母鹰打断大部分的骨骼,然后从窝里推下去,让他们自己挣扎着飞起来;生命到了夕一陽一了,它们要经过一次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

鹰,不是在蜜罐中泡大的,它们是在苦水中一步一步地长大的。如果在蜜罐中泡大,估计个个都是在低空飞翔,捕食麻雀的草鹰了。人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蜜罐里泡大,那什么一精一英都成不了。

现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几乎一点儿活都不会干,不知道他们的父母要陪伴他们多久。在上学的路上,我经常看见有许多家长,背着子女的书包,跟在孩子后面。看看那些父母,都是心甘情愿的。有一次,我听到了我们班上一个同学在自言自语:唉,这是的,我一妈一昨晚怎么给我收拾书包的啊?牛一奶一都不知道放哪了,害得我找半天。那时候是五年级。我听完后就觉得很别扭,五年级了,还要父母给她受书包,难道他自己不会收吗?总是这样娇惯,以后可怎么办呢?

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要向鹰学习,学习那种坚强的一精一神。

鹰志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鹰志】这篇文章。讲的是:小鹰刚出生没多久大鹰就要把它推下悬崖,让小鹰自己学会飞翔,并学会捕食,学会自力更生。

玖完这篇文章,我终于知道,鹰的一精一神是从苦难中被激发出来的!

有些人什么都要靠别人,小鹰刚出生就要自己学会独立,人为什么就不能呢?

通过这篇文章,我知道了,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有的人会认为鹰一妈一一妈一很残酷,其实在鹰一妈一一妈一看似残酷的行为下,却包含一着一种母亲的一爱一。如果大鹰不把小鹰推下悬崖训练,小鹰就会成为别人的美餐。

我要做一个自立的好孩子。

鹰志读后感(三)

听完【鹰志】这篇文章后,我被鹰的那种顽强、勇于拼搏的一精一神所打动。一个小鹰要经过多少困难后才能成为展翅飞翔的雄鹰,它们在刚出生几天后,就要面对生与死的抉择,强者会生存下来,而弱者会掉下悬崖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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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祭读后感(一)

作者怀念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父亲总是会给他坐一盏特别的灯。那是用玻璃做的罐头瓶,先用开水倒进瓶里,于是瓶底就掉下来了,灯罩边做好了,灯的底座是用圆形有花纹的木头,对准后钻两个眼,两个端头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做成了,再从底座中心钉入一个钉子,找一根红蜡烛固定在钉子上,这灯就算做好了,只等夜幕降临,点着灯,作者就觉得无限幸福啦。

每逢过年,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光明,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有盼头了。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书中写道,作者是生于1928年的正月十五一个落雪的黄昏,所以父亲为他取名迎灯。在他小时候每逢过年都要给他做一盏灯,如今父亲不在人世了,作者在过年时,为父亲买了一盏灯,把它送到了墓地,灯光在夜幕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这是作者对父亲的思念之情,也是对父亲的感恩之情,这些也都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朴素的对亲人的缅怀之情。我非常想念我的姥姥。

灯祭读后感(二)

感恩,是我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了感恩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社会生活;如果没有了感恩世界将会充满了冷酷与残酷;如果没有了感恩世界将会陷入无止境的黑暗。

我每每想到这,就会记起【灯祭】中那位老父亲和作者互相间的真诚与无我之情。【灯祭】的作者叫迟子建,是当代着名女作家。她的作品有【树下】【北极村的童话】【白雪的墓园】,以及【迟子建文集】等。本文虽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情节,也没有悲欢离合的场面,但却有一种令人可以感动到落泪的力量,写出了作者对已逝父亲的无限怀念,全文处处都能感受到那种父女的真挚的亲情。

记得有一次,我们家附近造房子,嘈杂声十分强烈,我不由得想关掉门窗,心想:要是能让这声音听不到就好了。可是,那电钻的鬼哭狼嚎的声音、钉一槍一的崩崩声、钢筋的碰撞声依然回荡在我的耳畔。我愤怒地拉开窗帘,朝对面望去,只见十几位工人正在忙碌的挖地基。正午的一陽一光像一个贪婪的家伙,侵入他们每一寸的皮肤,汗水早已浸透了衣服,可他们却丝毫不感到炎热,反而干劲更足了,那一刻我被怔住了,我抚一摸身边的墙壁,那是用多少建筑工人的汗水筑成的啊!

我突然明白与其烦躁抱怨,倒不如以一颗感恩之心坦然而淡定地笑看云卷云舒。就像身处繁华的喧嚣之中,无法逃避,只是莫忘记,不经意间,有一些人值得我们去感恩!

灯祭读后感(三)

作者怀念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父亲总是会给他坐一盏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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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之歌读后感(一)

【鹰之歌】写于1895年,它描写了在战斗中受伤的雄鹰和在峡谷里苟活的蛇两个有象征意义的对立形象,一爱一憎分明,语言优美,文字流畅。两类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展现在眼前,雄鹰即使受伤了,也要飞翔,把最后一滴血洒在天空,葬身大海又何妨?蛇躲在深山的窝里,过着安逸的生活,用它自己的话说是又温暖,又滋润。它哪里体会到勇敢而高傲的鹰,是追求自一由,光明的化身呢。

蛇也想看看天空有什么,它不明白鹰为什么翅膀断了也要飞上天去送死。所以它爬到岩石上盘成一一团一,向空中跳去,象一条狭长的带子似的在太一陽一光下闪耀了一下,掉在地上,不过没摔死,它就觉得自己飞到天上去过了,空空的,有什么好,反而嘲笑鹰的愚蠢与狂妄。

按理说,这篇文字有点过时了,它反映革命青年和小资产阶级享乐主义对生活的态度,但鹰追求自一由向往光明的一精一神永远都不过时。人活着,每天做同样的事,不积极进取,象蛇那样活一辈子有什么意思。生命诚可贵,一爱一情价更高,若为自一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自一由的一精一神比生命,一爱一情还宝贵。做个自一由的人,做自己,是多么的洒脱,多么的令人神往,因为难,才显得如此的弥足珍贵!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所谓自一由泛滥的时代,许多人对自一由的理解是歪曲的,他们以为放纵自己,随一心一所一欲,甚至违法就是体验自一由。片面的追求眼前,透支自己的生命,尽情享受春风得意,当年老色衰时,什么也没有了,活着与死有什么区别?

文中的鹰应该是象征着敢于追求光明和自一由的勇敢革命而牺牲的志士之魂,虽然被埋没在发动势力反扑之中,但终有一天会卷土重来。 文中的蛇应该是象征那些对于革命抱以观望和一知半解的务实保全主义的假革命或不革命者。纵然认识到革命可能带来的光明,却终日生活在自己的怯弱之中,也缺乏对革命必将胜利的长远见识,与鹰的果敢产生强烈的对比。

文末着重从在蓝天中搏击、不幸负伤的失败的英雄,其热一爱一自一由、向往光明与英雄业绩的坚强个一性一,渴望战斗的激一情和念念不忘再一次翱翔天空重新战斗的一精一神却屹立不倒这一内外对比的角度来刻画鹰的英雄品格。

鹰之歌读后感(二)

我看见过天空你绝不会离得那么近地看到天空!唉,你这个可怜虫!这是一只将死的鹰发出的感叹。这是高尔基笔下的一位勇士。

黄颔蛇躺在山上潮一湿的峡谷里,盘成一圈,望着海。突然,天空中坠一落一只遍体鳞伤,满是血迹的鹰,它短促的哀号了一声,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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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文明之祭读后感(一)

在现在的人群中,不知刮起了什么风,大家现在都对失落已久的玛雅文明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也对他们离开自己早就创造的灿烂的人类文明呢?而我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所以我也开始奔走于各个书店之间洗完可以找到一些更详细的材料。最近,我翻开了老师推荐的【玛雅文明之祭】第一页1839年,探险家史蒂芬斯率队在中美洲热带雨林中发现古玛雅人的遗迹:壮丽的金字塔、富有的宫殿和用古怪的象形文字刻在石板上的高度一精一确的历法。考古学界对玛雅文明湮灭之谜,提出了许多假设,诸如外族入侵,人口一爆炸,疾病,气候变化各执已见,给玛雅文明涂上了浓厚神秘的色彩。

为解一开这个千古之谜,20世纪80年代未,一支包括考古学家、动物学家和营养学家在内的共45名学者组成的多学科考察队踏遍了即使是盗墓贼也不敢轻易涉足的常有美洲虎和响尾蛇出没的危地马拉佩藤雨林地区。这支科考队用了6年时间,对约200多处玛雅文明遗址进行了考察,结论是:玛雅文明是因争夺财富及权势的血腥内战,自相残杀而毁灭的。 玛雅人并非是传说中那样热一爱一和平的民族,相反,在公元300--700年这个全盛期,吡邻城邦的玛雅贵族们一直在进行着争权夺利的战争。

玛雅人的战争好像是一场恐怖的体育比赛:战卒们用矛和棒作兵器,袭击其它城市,其目的是抓俘虏,并把他们交给己方祭司 ,作为向神献祭的礼品,这种祭祀正是玛雅社会崇拜神灵的标志。

玛雅文明之祭读后感(二)

玖完【玛雅文明之祭】的最后一页,我轻轻合上书本,心里感慨万千。这种感慨不仅是折服于玛雅人的灿烂文化,更是因为它们的神秘失踪。

玛雅人生活在今天中美洲的墨西哥南部、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一带,他们创造了辉煌的玛雅文化,玛雅文化是拉美众多古代文化中最昌盛、最发达的文化。然而,在公元750年前后达到顶峰,却在短短100年后突然彻底覆灭了。 1839年,美国人约翰斯蒂芬斯在洪都拉斯的热带丛林中,第一次发现了玛雅古文明的遗址。此后,各国的考古队纷纷前来探查,他们在墨西哥的丛林中发现了九座金字塔。塔高70米足以和埃及的金字塔相媲美,并且里面还存放着一精一致的凹凸镜、蓄电池、变压器、太一陽一系模型的碎片。此外,玛雅人所拥有的天文知识、数学水平都很先进。他们对宇宙空间的认识超过了已发现的任何古老民族的认识。他们计算出一年有365.242129天,与现在的公历几乎一样。玛雅的历法是四套,其中最一精一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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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 查看全文>>>

暑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书,并且写一篇征文。我从中选了一本《玛雅文明之祭》,以下就是我读完后的感受:

玛雅文明是位于美洲的今墨西哥东南部、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为中心的古代文明,是拉美众多古代文化中最昌盛、最发达的文化,有美洲的希腊之称,在公元750年前后达到顶峰,然而在短短100年后却没有原因地彻底覆灭了。

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讲述古埃及的历史:古时候的埃及分为上埃及和下埃及。后来,有一位叫美尼斯的人统一了上埃及和下埃及,并建造了金字塔。金字塔是法老的坟墓,也是神的象征。后来古埃及人又发明了象形文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有5000多年的历史了。金字塔的守护神是狮身人面像,它就屹立在那干旱的沙漠中。因为,古埃及人们十分重视死后的世界,所以就把尸体做成了木乃伊。这些故事让我了解到古埃及人们的智慧,并且使我非常仰慕他们!

还有一个故事是说阿兹特克人已经处于第五世了,所以他们应该满足神灵的要求。要是哪一天太阳没有升起,阿兹特克人们就会陷入极大的恐慌之中,其中一个方法就是人祭。用非常残酷的方法割下祭者的头,挖出还在跳动的心脏献给太阳。因为只有这样,阿兹特克人们才会认为太阳就会天天运转。

我看完《玛雅文明之祭》后,感到埃及的文化源远流长,古埃及人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们的科技发明和思想文化是整个人类历史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讲诉了埃及五千年的历史,向我们展示了埃及的科技创造和艺术文化,让我们了解到更多的埃及的古文明,让我受益匪浅。不仅对玛雅人的文化称奇,又为它们神秘消失而疑惑。《玛雅文明之祭》让我知道什么才是人类史上最伟大,最杰出的文明,还让我知道了什么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可以这样说,玛雅文明的遗迹就好比是一个神秘的梦中仙子,虚无缥缈。她那乌黑的长发似瀑布一般倾泻而下,露出了惹人怜爱的粉颈,却遮住了脸颊,像一座仙山在云海中沉没,又像一则浪漫的神话在书卷中隐藏,充满着神秘的色彩。

在墨西哥东部的一个热带雨林丛林大教堂,那里曾是辉煌的玛雅文化的栖息地。随着这片古迹的发现,传说中神秘的玛雅文明浮出水面。

据说,玛雅文明是公元前1000年由简朴的农渔社会发展起来的,又在不知名的摧残下灭绝。1983年,一位英国画家在洪都拉斯的丛林里面发现了一座城堡的废墟。此消息一经报道,世界各国的考察队纷纷前来寻幽探胜,他们在墨西哥的丛林中发现了九座金字塔。塔高70米足以和埃及的金字塔相媲美,并且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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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雅文明之祭》读后感1000字   夜深了,轻轻合上书本,那一幕幕却仍在眼前挥散不去,带来的震撼也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迟迟散不去……   偶有兴趣翻阅到这本《玛雅文明之祭》,细细读着,不经意间就被其中的内容所深深吸引了。它细细的讲述了玛雅人民缔造这一不朽文明的艰辛历程,以及最后,它的悄然消逝。   玛雅人是伟大的——1839年,美国人约翰·斯蒂芬斯在洪都拉斯的热带丛林中,第一次发现了玛雅古文明的遗址。那是令世人无限震惊的一个伟大发现。此后,各国的考古队纷纷前来探查,他们在墨西哥的丛林中发现了九座金字塔。塔高70米足以和埃及的金字塔相媲美,并且里面还存放着精致的凹凸镜、蓄电池、变压器、太阳系模型的碎片。在当时,玛雅人民能够造出如此壮美的建筑,实在让人不得不赞叹其伟大。   同时,玛雅人也是智慧的——考古学家们发现玛雅历法的精确程度已经到了令人惊异的地步,以至于有人怀疑这是来自于外星球的历法,玛雅人使用一套复杂的方法来记录重要事件的日期,它以3种不同的计时法——太阳历、太阴历和卓尔金历为基础。他们在此方面及对宇宙空间的认识超过了已发现的任何古老民族的认识。他们计算出一年有365。2420天,与现在的公历几乎一样。并且他们还创造出了一套准确的数学公式,按年纪事,在决定播种、收获的时间和季节与年度中雨水最多的时间上,都能准确地加以计算。玛雅人还计算出金星的历年为584天,而今天的科学家计算出的金星的历年为584。

92天。这一串与当今惊人相似的数据恰恰表现出了玛雅人在天文与数学方面的极高的造诣,其中蕴含的玛雅人的智慧更是不禁让人叹为观止。   然而,就这样一种辉煌的文明突然就在公元9世纪消失了,没有留下一点点的踪迹。就在一夜之间,人们离开了居住的城市,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家园,留给了后人们永远的不解与疑惑。解释玛雅文明的突然消逝有很多种。最后一个玛雅城邦在西班牙人的炮火中灰飞烟灭,玛雅文明 查看全文>>>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认真阅读了《成吉思汗和鹰》这篇课文。读完后,我不禁为文中那只为了救主人而被主人射死的鹰感到惋惜;为成吉思汗冲动的做法感到遗憾。

  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这样一件事:口渴的成吉思汗想喝水,却被他的鹰四次撞翻了杯子,他射死了鹰,却发现鹰是为了救他而这样做的,成吉思汗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

  整篇文章语言朴实、耐人寻味,令我深思,使我深有感触,尤其是课文的最后一句话:“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是啊,如果成吉思汗不那么冲动,不那么鲁莽,而是先想一想,平时那么听话,那么忠诚的鹰,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听命令了,然后去看个究竟,他的鹰就不会死,他就不会这么懊悔,他现在可能正骑着马和鹰一起打猎呢!“永远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这句话,既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也体现出了成吉思汗对自己这种做法的后悔,体现出了成吉思汗对这只鹰的感激之情。

  在发怒的时候做不应该做的事,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作文,妹妹跑了过来,她抓起作文,一不小心,作文撕了。我气急败坏,急忙把作文抢回来,手中的笔随着我的动作,把妹妹的手划伤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顿时口子鲜血直流,妹妹哇哇大哭……我后悔极了:后悔自己不该这么小题大做,不就是一篇作文嘛,撕了可以再写,可妹妹手上的伤,却再也抹不掉了……

  读完《成吉思汗和鹰》后,我掩卷沉思: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都会犯错误,何况是我们呢?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能在发怒的时候处理任何事情,因为人在发怒时是最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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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鹰志》这篇文章,读完后我感慨万分,原来小鹰变成大鹰要经历如此痛苦的过程啊!

文章描写了鹰惊心动魄的一生。小鹰出生六七天后,母鹰就对它们进行残酷的训练,母鹰会使出各种残忍的手段来训练小鹰,驱使它们互相争食,让小鹰从小就明白:优胜劣汰,只有强者才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母鹰为了防止小鹰学会爬行,会对它进行残忍的训练,让它们在生命的第一反应就是飞翔,因为爬行对鹰来说是种耻辱,而飞翔则是高贵和勇敢的象征。等小鹰能飞起来了,母鹰又会把它们翅膀中的大部分骨骼都折断,然后把它们从悬崖上推下去,小鹰虽然因折断了翅膀中的骨骼而浑身剧痛,但它必须挣扎着飞翔,否则就会摔死。挣扎使它们的翅膀得到供血,在短时间内便会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将坚硬如铁,更具力量。原来母鹰之所以折断幼鹰的翅膀,是为了让小鹰翅膀中的骨骼再生。母鹰如此残忍,是因为她希望小鹰可以成为真正的鹰,我这是才明白了母鹰的用心良苦,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种种,都是恨铁不成钢啊!

对于鹰来说,这还不算什么,当它们四十岁的时候,由于身体的老化,将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让生命获得新生。鹰都会选择让生命新生,它要用一百五十天左右的时间让自己获得新生。首先,它会在飞翔中突然撞向悬崖,把结茧的喙狠狠地磕在岩石上。它会用很大的力气,一下子便把老化的喙和嘴巴连皮带肉磕掉。它满嘴流着血飞回洞穴,忍着剧痛等待新喙长出。新喙终于长了出来,它立刻进行第二道工序,用新喙把双爪上的老趾甲一个个拔掉。那同样又是一次血淋淋的更新。不久,新的趾甲长出来了,它紧接着进行第三道工序,用新的趾甲把旧的羽毛扯掉,再等五个月,新的羽毛又长出来了。只有经过这一系列残酷的更新,鹰才可以再次在蓝天上飞翔,并收获三十年的生命。

读完这文章,我受益匪浅。我们且不去追究老鹰拔毛断喙,可获重生。的说法是否属实,但这种精神: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增益其所不能。我们要铭记于心!我也要像鹰一样,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应该努力张开翅膀,展翅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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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王朝更替,总是有很多的政治、社会、文化等原因。以史为鉴,能够知兴替;郭老1944年写的《甲申三百年祭》回顾了明朝的灭亡和李自成的失败,也从中再次验证了民心乃固邦之本的历史论断。对于《甲申三百年祭》,我觉得有三个人值得祭奠。

一来祭奠崇祯皇帝。

崇祯即明思宗朱由检,明光宗朱常洛第五子,明熹宗朱由校弟。于公元1622年被册封为信王。明熹宗于公元1627年8月病故后,由于没有子嗣,他受遗命于同月丁巳日继承皇位。次年改年号崇祯。1627-1644在位。在位17年,李自成造反军攻破北京后自缢,终年34岁,葬于思陵。

崇祯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皇帝,他有两件功绩值得提一下:一是铲除魏忠贤,二是收复全辽。在之争上,以勤政爱仁博得了后世的同情,但是还是未能挽救大明。从结果上看,他是个杯具,因为大明朝的灭亡是王朝多年遗留下来的民心尽失,加上天灾人祸造成的。但从修为上说,崇祯并不是没有挽回的余地,比如他在任之初,国家还算比较安定,但是之后他听信谗言,重用亲信,又喜欢形式主义。民心不得,社稷就无法安定,天朝就要换主人,这是中国历代王朝更替的基本原则。

二来祭奠李自成。

李自成是《甲申三百年祭》书中的主角,原名鸿基。称帝时以李继迁为太祖。大凡开国奠基者的开国之路都比较坎坷,但是他们有坚韧的毅力、非凡的潜力,和自我的部下称兄道弟,用一份感情和感召力凝聚群体,最终取得了天下;而取得天下以后的秉性却几乎是一下子发生大转弯的改变:要么开始杀忠良、树威信,要么开始醉三宫,不理朝政,要么开始征收赋税供己娱乐。

毛主席说:当领导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出主意,二是用干部。李自成毁在了第二条上,按郭老的意见,牛金星、刘宗敏为李自成打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他们打下江山后的行为直接影响了吴三桂的反戈,导致了大顺朝的顷刻灭亡。那么李自成在用干部上是不是就有很大的职责呢?首先是选人用人的时候就没有思考到德才兼备,李岩、宋献策这些人不张扬,且容易克制自我,但却没有得到李自成的重用。亲小人,远贤臣,所以国家社稷就慢慢(或者快速)走向了灭亡。

李自成的起家,是因为社会的动荡,天灾的横行,他把握住机会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但最终,还是因为自我个性上的缺陷导致了一生辛苦的荒废,令人可惜,但是换在整个封建王朝的角度上看,他又是一个必然:你忠于社会、忠于人民的时候,人民就会相信你,把他们的命运交给你;当你背叛人民,或者忤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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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祭读后感

书籍的阅读总能给人带来美好的感受,鹰祭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鹰祭读后感600字、2024鹰祭读后感范文、鹰祭读后感800字、鹰祭读后感1000字等,欢迎进行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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