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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2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本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09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09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09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09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 查看全文>>>
方案一: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 查看全文>>>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5〕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神,为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有效促进经济增长,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断改善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重点保障脱贫攻坚乡村和精准扶贫农户。同时,要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重点突出、质量为先。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是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通过政府补贴,帮助其修缮或新建宜居、居住安全、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补助对象确定标准及程序、补助标准、农户分类补助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农房抗震要求、改造建设方式、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管理、农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等,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15〕18号)实施。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的“一卡通”账户的制度。

三、目标任务

2016年分配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为1000户,其中新建户446户、维修户554户,各乡镇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标准和方式

1.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和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落实重点保障责任。农村危险房屋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场地危险或鉴定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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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设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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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xx〕22号)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一)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水路)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二)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三)城乡风貌改造的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镇。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查看全文>>>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导,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条件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外,要以群众自筹为主,充分调动危房改造对象的积极性,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捐助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开展帮建援建活动,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注重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县建设局要指导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规划,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房面积和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要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宜散则散,宜集则集,引导群众建设具有防灾、抗震功能且经济实用的住房,严禁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或易灾区域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等。 (三)坚持统筹建设、分类实施的原则。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茅草房改造等工作,整合项目和资源,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根据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据,分期、分批、分区域、逐乡镇整体全面推进。要严格实施分类救助,首先实施房屋最具危险性、最困难的危房户。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和补助对象 目标任务。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重建1200户,其中修缮加固100户,由县自筹资金20万元(见附表)。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 查看全文>>>

房改办廉租住房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皖政10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涡政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采取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办法,逐步改善我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尽力而为;坚持政府为主,社会支持的稳定资金来源,量力而行,应保尽保;坚持规范管理,平稳起步,分段实施,综合配套。 二、组织建设和职责分工 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房改办负责具体实施;县财政、国土、发改委、建委、民政、民生办、监察等行政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 1、建立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资金账户设在财政局,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2、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筹措渠道主要包括: (1)、中央、省专项补助资金;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3)、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4)、财政预算资金; (5)、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 3、房改办根据制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结合上年度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经领导研究审批后,由财政局足额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资金拨付到资金专户。 四、20xx年住房保障计划和方( )式 今年我县将继续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并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计划保障总户数不少于1620户,租赁补贴户数不少于1392户,其中低保户数不少于800户,实物配租不少于228户。 五、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 查看全文>>>

棚户区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工作汇报

同志们:

大家好!

为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到三年基本完成全省8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全省棚户区的现状、居民经济状况、各市财政状况的实际,政府制订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辽宁、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提高居民特别是特困群体的居住水平。

(二)工作目标

2到3年基本完成806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居住在棚户区的24.8万户、84.4万人居住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主要原则

1.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的原则。

2.坚持属地化实施的原则。各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方案制定、审批、资金筹措、工程组织的实施主体、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由各市市长全权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棚户区改造,实施严格的市长责任制。

3.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相结合,与房改相结合,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动廉租住房工作相结合。

4.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在城市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5.坚持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

6.坚持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对没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地块,可以“平改平”。

二、建设标准

1.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财政和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宜楼则楼,宜平则平,平均楼房户型不高于采煤沉陷区改造安置标准;平房不低于“三老”住房标准。

2.新建住房要进行室内简单装修,满足居民进住使用的基本要求。厨房、卫生间设施,原则上由本人负担。在新建安置回迁房可建设部分廉租房,供无能力按房改和拆迁政策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低保户居民租住。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改造建设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市政府兜底方式解决。可采取居民个人出资;税费政策减免;棚户区腾空土地,转让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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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扎实推进**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危改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调整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郭驰任组长,城建分管领导杨辉任副组长,规划、国土、林业、电力、财政、民政、纪检监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环保站,由欧建任办公室主任,邓彪为镇危房改造专干。

二、目标任务

**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4户。其中一般援建13户,重点援建11户。改造工程要求在**年11月份全部竣工。

三、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

五、资金管理

政府补助资金将根据项目进程分二次拨付。补助资金归口市住建局管理。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六、实施要求

(一)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凡是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新建砖瓦房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审批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援建对象包括一般援建户和重点援建户两种类型。符合条件且有建房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筛选名单,并代为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须有超过全村50%的村民代表参加评议会),评议认定的援建对象要有超过50%的参评人员同意并签字。评议结果在村级公告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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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工作的领导,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根据**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型城乡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乡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年度我乡计划完成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其中20**年第五批27户,20**年第一批**户,优先解决经济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环境治理,提高危房改造水平。在20**年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以异地相对集中新建为主。

(三)建设标准及规模:主房两间,两层楼房,占地面积80m2,砖混结构,并配套水、电等,总投资概算约5万元。

(四)改造后主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四、补助表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一般困难户中央和地方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补助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健全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发放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有关要求

(一)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明确负责人与具办人。

(二)严格审核补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乡人民政府要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三)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施工队要严格按照区住建委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建设,由乡村危房改造小组进行监督。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乡政府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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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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