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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戏读后感300字

这天,我读了一本精彩搞笑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比如:老乌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柯伦坡狼王,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可要是说我最喜欢的故事,那就数红脖子这篇了。

《红脖子》讲的是一只雄壮而美丽的山鸡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我喜欢红脖子的勇敢,永不服输,机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一次,眼看红脖子的孩子立刻要被抓住了,它机智地引开了猎人和猎狗,躲避了危险。红脖子原先有过一个美丽幸福的家庭,之后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和它的家庭给毁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愤怒:人类真是可恨,为什么要把痛苦强加于动物呢?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环境遭遇到严重的破坏。我们必须要修复生态环境,建设完美幸福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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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羚飞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书中包含了好几个小故事,这其中就有红奶羊、斑羚飞度等等,但让我印象最深是红奶羊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中讲的是一只叫黑球的小狼从小由一只叫红奶羊的羊哺育长大,长大后的黑球离开了红奶羊,有一次黑球和它的妻子一起去觅食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只羊,然而当黑球发现这只羊就是哺育它成长的红奶羊时,黑球领着它的妻子默默地离开了。

读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种情感,那就是感恩。连一只狼都懂得感恩,那我们呢?

由此我想到了父母,父母将我们带到这个世上,用他们的爱哺育着我们,为我们倾其所有;我想到了老师,老师将我们引领进知识的殿堂,循循善诱的教导我门,让我门茁壮成长。

我们也要学会感恩,那就是用我们的努力学习和优异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让他们感到欣慰,让他们明白他们的辛勤付出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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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红苹果》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和和两个朋友一起去参加军事演习,给了12天的压缩饼干、罐头、咸菜和水。那时她们三个女兵哪里有什么节水意识,稀里哗啦的就把水用光了,给连长打电话请求送水来。。连长火了,说:你们以为这是在玩吗?这是在演习!演习就是打仗!凉水是定人定量的,你们知道吗?并严令我们必须无条件的保证通讯的畅通,保证演习的圆满完成,否则按战时军律从重严惩。站长提议去两公里外的接力站要点水,她们没有同意,因为这是违反演习纪律的,被发现了那可不是一般的处理。站长想了想,吩咐她们两个值班,他拿了一个小铁锹,找了一个低凹的地方,挖啊挖,,挖了两米多深,沙虽然是是的,但去没有一滴水。黄昏的时候,突然,从沙丘后面冒出一个人,吓了她一大跳。他好像是从泥土里钻出来的,头上拉上都是泥,只有那双眼睛在眨。肯定是线兵在查线路,她想。他走进了,取下挎包打开,挎包里有一个红红的苹果。她们一直珍藏着这个苹果,直到演习结束才拿出来吃。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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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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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字经》有感妈妈在庐山买了一套书给我。这套书的总称是《中国古典文库》,里面有《三字经》、《增广贤文》和《百家姓》。

其中我最喜欢《三字经》。《三字经》里我最喜欢这一句三字经: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它的意思是: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年轻人应该经常用这两句话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一读这句话,我就想起一个故事:李白从小聪明,但不喜欢学习。

一天,他逃学去玩时,见到一个老奶奶在磨一根铁棒。李白问:“老奶奶,你磨铁杵做什么呀?”老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问:“这么粗的铁杵能磨成针吗?”老奶奶说:“只要我每天不停地磨,铁杵一定会磨成针。”李白听了,后悔自己贪玩而浪费了读书的时间。

从此,李白立志努力读书,后来成为了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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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一)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皇帝,为了自己的嫔妃一笑,而丢一了自己的江山。

那就是周朝时期的周幽王,那时刚好是旱灾,都城镐京周边发生大地震,致使百姓们饥寒交迫,到处流亡,社会动荡,政局不稳,国力衰竭。面对这种局势,周幽王不但不思奋发图强,挽救周朝的颓势,反而重用只会阿谀奉承,贪好钱财的佞臣虢石父,推行专利,变本加厉地盘剥百姓,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引起国人的怨愤。

周幽王还荒一一婬一一无度,派人到处搜罗美一女,大夫越叔劝谏幽王应勤于政事,周幽王那里听的进去,一声下令,竟将越叔带革职赶出宫。大臣褒珦见他如此荒唐,非常不满,力谏周幽王要他已国事为重,不想周幽王恼羞成怒,下令将褒珦囚禁起来,褒珦的儿子听说周幽王贪好美色,就广征美一女,果然找到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她是一名弃婴,被一对做小买卖的夫妻收养,在褒国长大,褒珦的儿子叫人把她打扮,取名叫褒姒,然后献给周幽王。

周幽王看了非常喜欢,就放了褒珦,可是褒姒不一爱一笑。

一天,周幽王出去游玩,看见了20多座烽火台,虢石父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点起狼烟让诸侯白跑一趟,果真褒姒哈哈大笑起来。诸侯知道被耍就不来了,一天西戎来到京城,周幽王命人点狼烟,可是诸侯没有来,最后周幽王被杀,褒姒被掳。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近君子,离小人;做人要有诚信。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二)

周朝的幽王是个昏庸残暴的天子。他即位后,信任几个一奸一臣,不关心国家大事,不这是书上对周幽王的介绍。历史上有个着名的故事叫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今天我拜读了由这个故事编成的一本书。里面有两个段落:千金一笑为美人和戏一弄诸侯遭杀戮。

这个周幽王在夺得美一女褒姒以后,由于她一直不笑,所以周幽王就点燃了烽火戏诸侯博得了褒姒一笑,让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的诸侯都以为发生了战争,大家连夜纷纷赶来助战,但是后来听解释说没事,致使诸侯们认为幽王戏一弄了他们。后来由于西戎部队的侵犯,周幽王点起了烽火台,诸侯们以为幽王又在开玩笑,都没有来帮助他,幽王不得不逃离。但最后还是惨死在了乱刀下。

由此可见,周幽王这样的坏人,是没有好下场的。大家一定不能学他哦。而且做人要诚信,一定要努力学习知识。用知识来应付一切困难。

烽火戏诸侯读后感(三)

我在寒假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其中一篇【烽火戏诸侯】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的内容可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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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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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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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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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孩子》读后感1000字   狼烟起,硝烟四散;环而望,百姓疾苦。   在抗日战争那些蕴含着国耻家恨、不堪回首的年代里,仿佛,我看见一拨又一拨的日本鬼子肆无忌惮的蹂躏着我们的祖国母亲听啊!她在那呻吟,看啊!她的心在流血,在无奈中挣扎。。。。。然而。我也看到了一群又一群的中华儿女为了挽救祖国母亲,让她脱离苦海而奋不顾身的情形,他们就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八路军战士,那儿,是奋勇杀敌的狼牙山五壮士;那儿,是中华儿女典型的江姐;那儿,是智与敌周旋、奋身保护百姓的李向阳;那里,是一群机智勇敢的红孩子。。。。。   我最喜欢的是红孩子。   1934年,红军北上抗日后,江西苏区的李家坳的赤卫队在苏维埃李主席的领导下,上山打游击,李主席的儿子--苏保和头他的小伙伴细妹、水生、冬伢子等亲眼目睹日军欺虐百姓、抢光粮食、烧光房屋等恶行,面对着邻里乡亲被毒打的身体,面对着亲朋好友的残肢断臂,面对着流动着鲜红色的河水,面对着亲仇家恨。。。。。他们决心,一定要为父老乡亲们报仇雪恨,于是,他们背着大人留了下来隐藏在一个小小的山洞里,组成一支少年红军游击队,与盘踞在李家坳的日军和反动势力展开斗争,他们跑流哨,断线路,想出一个个巧妙的办法,消灭了一些敌人,还夺来了一些枪支。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李主席不幸被捕,孩子们在善良慈爱的李公公的领导下,通过仔细的谋划,他们摸黑混进村子里,又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救出了李主席,并且还打死了追捕他们的黄团长。   故事到这里已然结束,但是,带给我的震撼却久久不能抚平,闭上眼睛,回眸一下,在那样大兵压境、血腥阴霾的情况下,苏保和他们的伙伴们,在花一般的,做出这么勇敢的事已非我们寻常人所难比的,他们的爱国大义远远高于我们的“温室花朵”,我佩服的不仅有他的民族大义,还有他们的勇敢,他们不但想了,而且做了,就如同硝烟里的蓓蕾一样,本身虽很脆弱,但内心的坚毅和刚强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 查看全文>>>

红戏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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