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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感谢您的参阅。

读《亚森*罗宾探案集》有感

在这次行动中,亚森*罗宾化妆成了男爵戴奈利,成功的破获了一起无从查起的案子。

在一家歌剧院,一位女歌手被一对怪盗扒了身上镶满钻石的衣服,没多久,另一位少女也被绑架。两位少女去了一次梅洛曼伯爵家。发现伯爵兄妹家的一切竟与当时一样,便咬定伯爵兄妹就是凶手。其实在贫民窟中,有一栋房子,和那兄妹俩的完全一样。伯爵的仇人就用这房子来诬陷伯爵。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以后,不禁为亚森*罗宾那聪明的头脑而深深地折服了,罗宾虽然是一个性格有些奇怪的盗贼,但是在破案这一方面,他却比其他专业侦探更胜一筹。在其他几个故事中,他甚至比福尔摩斯更聪明。亚森*罗宾的易容术也不赖。一会儿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会儿变成一个跃跃欲试的运动员,过一会儿又变成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没人能认出来。

哎,要是我们现在有这么聪明的侦探就好了,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坏人逍遥法外了,也不会有这么多贪官污吏为非作歹了。社会一片安定祥和,就算大晚上开着门也不会丢东西了。这样的社会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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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翻开这本散发着浓浓墨香的旧书,你会被带进一个维多利亚时期风雨飘摇的英格兰。在这个局势动荡不安、社会剧烈变革的年代,少不了各式各样阴暗奸险的犯罪,也自然会衍生出许许多多能够伸张正义之人。福尔摩斯作为侦探小说中塑造的最成功、最有血有肉的一个正面形象,在百年以来深深打动着无数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中的典型,以缜密细致、经得起推敲的逻辑,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有血有肉、值得回味的人物形象,用侦探小说巧妙揭示并讽刺了当时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新的流派。在《四签名》、《血字的研究》中批判了英国对殖民地的巧取豪夺,在《铜山毛榉之谜》、《花斑带的故事》中斥责了当时真实存在的为牟取钱财亲人间互相算计的行为,在《海军协定》中揭示出当时剑拔弩张的政治局势,其他作品也都罗列了种种丧心病狂的犯罪行为,但这种种都与当时政治制度的腐败黑暗和社会道德的败坏沦丧有关。同时,柯南道尔还揭示了当时法律的种种漏洞,并塑造了雷斯垂德等愚蠢无能但却偏偏喜欢邀功请赏的警察形象,呼吁英国人民改进法律与政治体系,提高道德观念,弘扬正义光明。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能从众多侦探小说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没有一般侦探小说中易犯的败笔,即看似神奇但缺乏逻辑的神来之笔,让人回味后感觉不可信。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建立在严谨的思考推理的基础上,在构思和布局中埋下伏笔,让故事不仅可信,还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正可胜邪这个简单的道理在书中得到了非常明确的体现,无论作案者手法如何巧妙,智慧如何高超,心思如何缜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总是会应验。因为,哪怕是你留下的一丝烟灰、一点土粒,都会被这位如同机器一般孜孜不倦而缜密细致的侦探敏锐的观察力捕捉到,从而推断出整个看上去扑朔迷离的案情。


福尔摩斯这个真实至极的人物身上具备了非常多值得学习的精神。无论是街头巷尾间一贫如洗的流浪汉,还是白金汉宫中锦衣玉食的英国女王,任何人都找过福尔摩斯破案,而福尔摩斯完全是本着对工作的一腔热诚,对正义的不懈追求,不计报酬地接下案件,一视同仁地抱着极高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这种爱岗敬业、真正把工作当做乐趣的品质,在现实生活中是极为少有的。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为了温饱富足而工作,不懂得去爱自己的职业,所以无法取得显著的业绩。若人人都能有福尔摩斯这种对于工作的狂热和严肃,人类文明岂不是要飞速发展!

许多人都批评福尔摩斯是一个过于理性)没有一丝感情的机器,缺乏最基本的感性,只知道不停工作、不停运转,完全不懂得结交朋友、调剂心情和放松身体,极其孤独不合群其实,只要认真研读整本书就会发现,福尔摩斯其实是有情感的,只不过因为他特殊的职业因素才锻炼了他把情感隐藏起来。书中有一段,就是在福尔摩斯的助手和唯一的一个朋友华生中枪之后,一向古井不波的福尔摩斯竟然失去了理性。这说明,他平时看似冷淡,其实是极为珍稀这唯一的一段友情的,只不过华生曾经在书中说过: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这个经常与他争执的蹩脚助手远不及他当做第一要紧事的工作重要,现在我才知道,他竟是这样一个通人性的人,而不是平日里那个阴沉面庞、叼着烟斗的沉默者。

福尔摩斯的严谨和缜密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不得不让人讶异至极。同样一些在正常人眼里平平无奇的东西,在他的眼里就是体现这个人性格、外貌、职业、经历的资料。细心观察,严密推理,这似乎是人人只要想都可以完成的任务,但真正做到的也就只有小说中的福尔摩斯了。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感叹之际,我的心底也埋下了一颗理想的种子做一个坚持不懈能遵从和维护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

读《霍桑探案集之“江南燕”》有感



书中写的包朗,就是利用脚印和指纹,破获了许多案件。而在“江南燕”这个案件中,既没有脚印,也没有指纹,但是霍桑随机应变,通过空气里带摧眠剂和被蹭下来的尘土,把案件破了。
方法都是人们想出来的,已经利用了一段时间,而不按这些方法,自己去思考新的方法,是很难成功的。爸爸写了一本《袁氏作文法》,介绍了写作文的许多方法、公式。编出了一些时间展开呀,空间展开呀,时间分解呀,空间分解呀之类的技巧。爸爸平常写书时,按照这些技巧,五、六天就完成一本二、三十万字的书。
探案拘泥在一、两个方面就侦察不出真凶,写作文拘泥在一、两个方面也写不出好作文。就连插插销都不能拘泥在一、两个方面。现在天气特别热,我们的电扇是放在门厅的,可是我常常呆在小屋。爸爸、妈妈怕我热,把电扇搬到了小屋的门口。但是我们只有两个接线板,一个插座。有一个接线板接电脑的,能够着插座,我们把另一个新的接线板给电扇用,却离插座还差一米多。这时,如果老拘泥在用新的接线板去接插座,电扇就吹不了了,而妈妈心眼活,想到了一个办法。她用新接线板去接老接线板,由于老接线板能够着插座,电扇和电脑也就都能使了。
做事一定要按照方法,更要学会随机应变。希望同学们以后能够做到这两条。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00字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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