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闲时无计划,忙时多费力。为了将计划能够顺利地进行,我们都要准备一份详尽的方案,方案的制定可以多参考众人的意见,集思广益。什么样的方案最让人喜欢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食品安全处置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篇一: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厂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4.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厂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厂领导报告,并由厂统一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2.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2.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5.责任追究
5.1各部门负责人及厂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6.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篇二: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1目的
预防食品安全潜在事故的发生,明确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响应方案,减少和解决可能伴随的食品安全影响。
2范围
适用于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职责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评价。
3.2总经理: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和协调,并予以资源的提供。
3.3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并及时上报。
4程序
4.1食品安全小组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各种可能的潜在事故、异常和紧急情况,并确定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影响。
4.2 紧急和异常状态发生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4.2.1盗窃、投毒、触电
4.2.2发生火灾、自然灾害对原料及产品的影响;
4.2.3停电、停水、停汽;
4.2.4加工设备出现故障;
4.2.5食品加工中误用有毒有害物品及人为破坏;
4.2.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
4.2.7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
4.3 紧急和异常状态的临时处理
4.3.1盗窃、投毒
4.3.1.1 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前,对本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
4.3.1.2当听到有异常声音或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前往查看。迅速以电话等方式向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等同志汇报情况;
4.3.1.3值班人员还应检查是否存在投毒的可能,如有投毒的痕迹,应封闭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1.4在发现有盗窃财产现象时,应保持沉着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通过呼叫等方式招呼同伴或其他人员前来支援。
4.3.1.5 若罪犯已逃走,一时难以追上,则要看清楚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以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领导;重大的案件应拨打110电话报警。
4.3.1.6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所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对罪犯所留下来的作案工具、各种物品等,交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在公安机关人员或保卫部门未勘查现场完毕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开。
4.3.1.7若因故有人受伤,则要立即设法尽快送至医院抢救并上报公安机关。4.3.1.8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对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进行追踪、控制;事中和事后以书面形式向中心领导汇报事情的经过及结果。
4.3.1.9各部门负责对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不安全产品的处理。紧急小组积极的处理该项事件,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危害的产品;迅速通知及召回
4.3.2触电
4.3.2.1 在发现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
4.3.2.2 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连带本人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如干燥的木头等)把线头或人拉开。
4.3.2.3立即对触电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或直接送至医院抢救。
4.3.2.4本部门负责人在将该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该事件的事由和处理情况向公司进行书面汇报。
4.3.3火警
火灾危险区域发电机房,现场应配置沙土,各生产区域应配置灭火器或消防栓。
4.3.3.1如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要边救火边大声呼叫,其他员工闻迅立即报警办公室,如火势较猛,可直接向119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灾情况,积极参加扑救疏散人员和抢救设施。
4.3.3.2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和燃烧物品,有无危险化学品,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
4.3.3.3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在发现起火时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及时清点人数,并有序地指引疏散。
4.3.3.4在扑救中一切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沉着、机智、正确使用操作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灭火。
4.3.3.5如被烟火笼罩或能见度很低,应俯地沿墙慢慢爬行或去另一边通道,同时应用湿毛巾捂鼻以防中毒。
4.3.3.6没有经现场最高负责人同意,严禁回到着火层拿遗留物品。
4.3.3.7对于在火灾中造成受伤人员,抢救人员要把他们背、抬出火场。
4.3.3.8火警解除后各部门负责人应检查食品的质量、安全情况,并上报生产部,质检部负责监督火灾后产品的处理。
4.3.4停电、停水、停汽、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状况
4.3.4.1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力设备车间,动力设备车间负责启用备用设备,或对设备进行紧急抢修。
4.3.4.2停电、停水、停汽、加工设备出现故障等紧急状况,预计1个小时内无法恢复的,生产车间应对所有在加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做紧急处理,采取冷藏或保鲜措施,直至恢复后重新加工。期间加工的所有产品应由食品安全小组评价后,进行相应的处置。
4.3.5传染病爆发等公共事件
4.3.5.1积极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
4.3.5.2坚持晨检、午检,测量体温。对现场发现传染病症的员工,一旦发现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现场人员应确定受到影响的食品范围和相关接触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杀菌消毒,对接触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口参加生产,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确定受影响的程度,采取措施(灭菌消毒)控制产品中的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必要时,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4.3.5.3清点人数,对因病缺勤人员,必须当日了解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4.3.5.4加强门卫及保洁工作,备好消毒设施,加强消毒,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3.6顾客或消费者投诉的食品安全事故:业务部门作出暂停销售的应急处置,并将客户投诉信息及时反馈至总经理。总经理组织食品安全小组全面评价,确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如退货、销毁、回收等措施。
4.3.7相关自然灾害:应组织人员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原料所增加的危害进行评估,确定受影响的程度,采取措施控制产品中的危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3.8其他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发情况:现场人员应确定受到影响的食品范围,并采取紧急隔离措施。随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由食品安全小组对影响的食品进行全面评价后,作相应的处置。
4.4上述异常和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责任部门应将发生的经过和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食品的处置,防止再发生的措施等,填入《应急响应处理记录表》。
4.5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
4.5.1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按照场所的需要配置消防器材,放置处加以明确标识,并按规定时间检修。生产车间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暂停或备用期间的完好,以供应急使用。
4.5.2制订并完善各种设备设施操作和生产加工的作业指导书,并对操作工实施充分的培训,特殊岗位要求其持证上岗。
4.5.3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举办异常和紧急模拟场景的演习,验证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有效实施情况,以提高人员的实际应应急响应能力,并不断改进。
4.6异常和紧急状态发生或模拟演习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进行评定,并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体系的可行性。必要时,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采取改进措施。
4.7每年管理评审前,食品安全小组负责总结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内容的输入。
5 记录《应急响应和处理记录》
篇三: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为保障孩子生命健康安全,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及时有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我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设立事故专职人员、规定人员职责
我园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小组。
组长:李若贤
专职管理人员:符东彩
组员:吴锡妍
职责:1、负责食品安全的登记、上报和反馈;
2、现场调查; 3、原因分析; 4、采取控制措施;
5、作出处置决定。
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
(一)、信息收集
1、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经常浏览查阅国家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注意当前有关的食品安全信息。
2、按有关规定对本食堂中所食用的食物留取样本48小时以备检验。
(二)、报告程序
1、我园如有接到或发现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后,处置小组立即按要求仔细询问有关情况,填写情况记录,提出初步控制意见,情况比较严重的要立即上报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部门。
2、处置小组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核实、处理。
(三)、报告时限
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卫生、质检等部门,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作出阶段性报告。
三、调查与控制
(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1、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园内立即停止有关食品的采购、食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有关食品工具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二)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其所有物品。
2、封存被食用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在取得食品监督部门的同意后,再及时清洁消毒。
四、总结及预防
1、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认真反省,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2、加强有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有关物件的清洁消毒。
3、严格检验,做到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采购、不食用。
篇四: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20XX年甘洛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甘食安委
[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环节: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
二、重点区域:校园周边、小百货销售点等区域
三、重点品种: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油、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白酒、饮料、纯净水、糕点、有炸食品、禽蛋制品、服装制品等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蓼坪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应急应急小组),指挥全乡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乡分管领导乡人大副主席姜阿支同志任组长,乡妇联、安全、畜牧、学校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规范。
蓼坪乡中心小学负责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乡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
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负责本村内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章 预警机制
第六条 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七条 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和各村两委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
第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事故一经发生,乡党委政府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十二条 基本应急程序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乡应急小组要尽快组织实施,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
(二)救援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医护人员对健康损害人群进行医疗救治,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三)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乡党委政府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二)乡民政要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兑现慰问金。
(三)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或专家组,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对食品安全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件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保健品、果蔬安全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第十六条 本预案由乡应急小组和乡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五:食品安全处置方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小组领导:孙圆
小组成员:范晶晶 律保平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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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旬阳县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旬食药监发〔xxxx4〕39号)要求,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目标
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全镇获得许可的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生产、经营、餐饮各环节企业和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简称“四小”)以及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彻底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准确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排查中锤炼队伍,大力提升全镇食药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属地负责。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落实排查工作任务。
完整真实。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各环节、各品种、各区域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做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清、生产经营状况清、食品安全风险清。
突出重点。要准确判断和掌握责任区风险点,就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研判。
查打结合。以排查促进执法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快速依法查办,对非法生产经营户坚决取缔,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打击。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摸清已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企业、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摸清“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食品安全情况。
3、摸清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
4、摸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流通企业经营现状,包括专营、兼营(食品兼营、药品兼营)及其它经营情况。
5、摸清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和政府已制定的有关食品监管的法规、制度的名称、内容情况。
(二)查清风险点
1、查农畜产品批发零售集散地,集镇,农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监管风险点。
2、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货查验;餐饮服务环节的原料进货查验、自制食品、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管风险点。
3、查“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两年内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被检出不合格、问题样品的生产经营者;两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生产经营者等重点对象监管风险点。
4、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监管风险点。
5、查监管机构是否健全,监管人员是否到位,监管职责是否明晰,监管制度体系是否完善,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管需要等监管风险点。
(三)科学应用排查成果
1、建立监管对象档案。镇食药监所要分别建立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监管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基本信息,许可信息(已许可生产经营者),监管信息,风险信息等。
2、建立数据库。镇食药监所要依据本辖区摸底排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时维护更新,进行科学监管。
3、建章立制。科学划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权,明确镇村工作职能,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四)锻炼监管队伍
1、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镇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镇监管所、村级协管员队伍,在排查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职责、掌握方法,提升镇、村协同工作能力。
2、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镇监管所的食品监管责任,要充分调动村级协管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食品许可、日常巡查、抽检监测、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职能,建立日常监管工作制度。
四、排查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从xxxx4 年3 月下旬开始至六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6日-4月2日)
一是召开由各村及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xxxx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充分认识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具体任务。
二是发布宣传公告。为方便群众参与,扩大影响,提升工作效能,在街道、社区、各村张贴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公告,镇党政办要结合实际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和食品经营者知晓率。
三是做好培训。镇食药监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使镇所监管人员和协管员熟悉排查内容、步骤、时间节点、信息报送等,为大排查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做好准备。要加强本辖区监管对象的宣传教育,让其知晓自查和核查的时间、方式、内容和要求,提高排查工作效率。
(二)监管对象自查,镇所检查阶段(4月2日-6月5日)
1、自查环节(4月2日-4月15日)以镇食药监所为单位组织本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
(1)取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镇食药监所负责组织获证生产经营者对照《风险大排查自查表》进行逐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获证生产经营者填写《风险大排查基本信息表》和《风险大排查自查表》,并在《基本信息表》和《自查表》上签字、盖章,由镇食药监所收集汇总后4月15日前报县局。
(2)“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自查。由镇食药监所负责组织“四小”生产经营者对照《风险大排查自查表》进行逐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小”生产经营者填写《风险大排查基本信息表》和《风险大排查自查表》,生产经营负责人要签字确认,由镇食药监所收集汇总后4月15日前报县局。
(3)监管制度自查。镇食药建所负责对各级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县政府已制定的食品监管的法规、制度、办法进行梳理并登记造册,填写《监管制度汇总表》,并于4月15日前将《监管制度汇总表》报县局。
2、检查环节(4月16日-6月5日)。镇食药监所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汇总,特别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摸底资料完整、真实,不漏一户,做到辖区生产经营者登记全覆盖。
(1)镇所的核查。重点对生产经营者核查,采取全面核查,主要对获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和方法为:对食品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资质变化、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标识标注、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食品处置、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委托加工情况、添加剂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逐项核查;对流通经营企业、农贸市场的许可资质、市场准入、食品存放条件、采购验证登记、销售登记、销售管理等逐项核查;对餐饮企业的许可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原料采购与贮存、冷冻、冷藏、环境卫生、餐厨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等逐项核查;对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的销售许可资质、经营方式,索证索票等情况逐项核查。
对上报的“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表》和《自查表》要逐一核对、逐项排查。镇所要确保辖区内“四小”生产经营者登记全覆盖、自查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所长要在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报县局。核查的内容和方法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和管理、标识标注、销售台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逐项排查。对小食品店、有固定场所的小餐饮、小饭桌、农家乐、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的基本信息、许可管理资质、采取的监管方式、食品安全管理、原料采购储存、冷冻、冷藏、环境卫生、餐厨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等逐项排查。对便民餐饮小摊贩的基本信息、采取的监管方式、操作环境、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厨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等逐项排查。对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索证索票、销售台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逐项排查。
(2)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对自查情况提出核查意见,确定核查结论;在排查中,要查打并举,边登记、边规范,边核查、边打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要会同公安部门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该查处的严肃查处,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尽快移送,决不迁就。
(3)汇总信息,分级分类建档。按照生产、流通、餐饮分类建立获证食品生产经营者纸质监管档案;同时按照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分别建立“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纸质监管档案。将档案信息录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于6月5 日前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息汇总表报送县局。
(4)按时上报总结材料。镇所要对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根据排查工作基本情况(启动、自查、排查、宣传情况),生产经营企业、“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底数情况,监管制度现状,食品安全基本风险点和主要风险点,特别是对行业潜规则、假冒伪劣来龙去脉等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总结》,于5月30日前报送县局稽查大队。
(三)迎验阶段(6月6日-6月15日)县局将于6月6日至15日对各镇进行核查。核查的重点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核查的方式采取“四不二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新闻媒体明察暗访和满意度调查等;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排查安排部署是否周密,排查范围是否全面,排查数据是否真实,排查行为是否规范,食品安全风险是否掌控;核查不合格的要返工。镇食药监所要全面对照核查内容做好各类资料整理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总结提高、整改落实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1、镇所对县局核查验收结果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和监管风险,提出监管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弥补工作疏漏,完善工作机制。
2、镇政府召开总结大会,通报排查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3、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做到专人负责,实时更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全面做好本次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xxxx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大排查行动。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食药监所所长任副组长,镇属及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食药监所,由胡敏同志兼任任办公室主任,赵平、南吉铃负责日常办公,做好信息、周报、数据的收集和汇总,收集汇总分析投诉举报信息、查找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和查处违法案件;镇党政办负责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经费保障。镇食药监所要将排查工作的进展、排查数据、执法打假、宣传等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半月报表》于每月11 日、25 日前报送县局,重大情况和案件及时上报。镇绩效办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xxxx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于活动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者,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由镇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加强指导,严格执法。镇食药监所要加强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强化协作,联合办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确保政策统一、打击有力。在此次大排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者许可证件;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三)做好宣传、全民参与。要充分利用报纸、镇政府网站、短信平台、会议等多种方式,主动宣传,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案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舆论成为推动大排查工作的正能量,展示政府打假治劣、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努力形成全社会协同共治、有序参与的良好格局,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篇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篇三: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XX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篇四: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济南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安协委[*]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篇五: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慈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教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洪银国
组员:沈利峰 王鲁克 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宣传媒体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以此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
大队部出一期食品安全的宣传报,发放一份以此为主题的倡议书;
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低段13年级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卡通片,小学中高段46年级按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同时也可围绕慈溪市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食品安全知识100问》、《安全用药60题》进行教育。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工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整治和管理校外无证摊点。同时学校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一:全市食品安全宣传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有、分步骤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全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科学、准确、全面报道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五)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兽药。
(六)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形式
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网、信息网建设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2、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在推广“四个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三优”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新闻媒体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信心。
(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设宣传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都要进行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
(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注重发挥行业组织、食品企业、科研教育机构和消费者的参与作用,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宣传我市食品行业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维护我市食品行业信誉;强化社会监督,严惩不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实现全方位监管,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拓宽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树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典型,有选择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是狠抓落实。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和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五是及时。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相关数据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便集中宣传。3月25日前报送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于12月10日前报送。
六是检查评价。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方案二:杨凌示范区《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4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4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示范区食品安委办决定于20xx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在杨陵区区政府门前开展《食品安全法》集中宣传活动。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畜牧、商务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准备,按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在街道主要路段悬挂横幅;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图版;展示假劣食品,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形式,帮助群众解疑释惑,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示范区食品安委会决定将六月份确定为《食品安全法》宣传月。要求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成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取得的成效。质检、工商、卫生、农林、商务等部门要通过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工作。
1、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咨询活动。#from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www.fwr816.comend#通过电视、广播、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广大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维权意识。
2、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作为“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的重要内容,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安全法》以及消费维权和科普知识,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消费、科学消费观念,提高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宣传活动。由各单位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厨师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法》和科学合理饮食的宣传,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
2、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宣传材料、公布服务电话等形式向全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
3、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4、各成员单位请于20xx年7月5日前将《食品安全法》宣传报示范区食品安委会办公室。
方案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食品安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按照省市县“飓风行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持续保持“严查、严管、严打”高压态势,我镇决定从2015年4月上旬至12月20日,针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
一、行动目标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领域、环节、品种,坚持问题导向,以执法检查为支撑,以查办案件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拉网排查,重拳出击,实现三个目标:一是集中打击违法犯罪。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挖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铲除根源。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锤炼队伍。通过集中行动和强化执法培训,锻炼基层执法队伍,全面提升食药监管部门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拆举报奖励、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刑衔接等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针对重点领域、环节、品种,排查线索,不留死角,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二)依法查处,及时移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程序,打大案,查要案,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从快从严。
(三)发动群众,加大曝光。动员群众举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每月都要公布行动进展,曝光案件,打出声势,坚定群众信心。
(四)倒逼督查,阶段推进。每月通报进展,鼓励媒体监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重点
食品领域: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生产、经营环节,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及食品等。
药品领域:针对以违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替代药用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药品,以增重、染色、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生产中药饮片,以及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针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6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份和以中老年人为对象采取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化妆品领域:针对违法添加和含有禁限用物质和超量物质生产化妆品;美容机构及会所销售、使用未经批准(含美白、除皱、注射类药品)和假冒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针对经营和使用未经注册、未经生产许可的医疗器械,违法购、销、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锤炼队伍
通过从办案程序、文书规范等基本业务,到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办案技能的系列培训和集中执法办案的实践,采取“传、帮、带”等多种培养方式,使镇食药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稽查队伍达到“快速稽查、分级稽查、大案协作、小案独立”的工作要求,提升稽查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健全制度
1.完善稽查办案各环节工作程序。镇食药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总局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完善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执行、结案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执行。
2.完善稽查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投拆举报奖励制度、办案有功单位和人员奖励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黑名单制度等。
3.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在已有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基础上,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涉案物品检验检测和处置、案件研判等工作机制。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培训阶段(4月5日-4月15日)
1.动员部署。安排部署“飓风行动”实施方案,统一启动。
2.广泛宣传。镇在赤岩政府网公布“飓风行动”公告和实施方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方式扩大投诉渠道,在街道、各村张贴“飓风行动”公告,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行动中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村协管员培训,明确责任,熟悉行动内容、步骤、时间节点、信息报送等,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
(二)集中打击阶段(4月16日-10月31日)
1.清理遗留线索、案件。对2015年3月底以前的群众举报等未办结的案件线索、“四品一械”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未办结的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查处。
2.收集新线索。“飓风行动”期间,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梳理、分析、研判,一般性的举报线索及时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县局,并展开前期摸排;获取的线索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相关部门或业务股室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登记。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各渠道汇集的新线索进行排查,重点针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检。
4.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集中打击环节可按不同时间段,细化为针对“食品违法犯罪”、“药品违法犯罪”、“保健食品违法犯罪”、“化妆品违法犯罪”、“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等系列集中打击行动,全面铺开与重点打击相结合,依次推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总结和健全制度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对本镇“飓风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形成总结报告,于2015年12月20日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结报告主要内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飓风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飓风行动”工作。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李举臣同志担任组长,胡敏同志为责任组长,由何家雄、范木林、石太君、陈昌富、湛宣明、熊重军、王军、肖峰、何家隆、邓志全、石永安、屈胜利、刘昌庆、罗怀博、梅平、赵平、南吉铃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药监所,胡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南吉铃负责日常办公。各自按职责分别负责日常监管中的线索提供、案件查处等工作,按照镇政府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两法衔接。专项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旬食药监发〔xxxx〕35号)文件精神。镇食药监所、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等部门要扭在一起,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关注、社会危害严重和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做好移送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镇政府将“飓风行动”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问题发现率、立案率、办结率为指标,每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查办案件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活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不作为行为,或避重就轻、以罚代管、有案不移等乱作为行为,以案谋私者,要会同监察、检察部门严查责任。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鼓励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定期将查处的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布,用接连不断的曝光和发布,展示政府的决心,提振群众的信心。
(五)推进信息化,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录入专项行动各类信息,确保信息时时传递、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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