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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方案范文

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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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繁荣稳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护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针对目前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电梯使用安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开展重拳整治。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各监管条线工作积极性,打好**市场安全监管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科室、大队、分局”三位一体监管要求。以节令性食品、疫苗、电梯等作为重点监管品类,以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药品贮存养护、电梯维保记录及可视资料规范等制度管理作为重点监管环节,以学校食堂、厂矿学校医务室、电梯维保单位等作为重点监管区域,严格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着重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尤其是食品生产环节中用油抛光大米等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全面宣传普及《**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积极指导与有力监督并举、高效服务与严肃执法共存。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集体就餐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分析今年以来在集体就餐、大型餐饮等活动出现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思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承接集体就餐或组织大型餐饮活动前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进行备案;集体就餐前对菜单及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对经营单位留样进行规范性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及无证无照等的经营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各分局在活动中,要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出现无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过期等现象。发现问题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彻底杜绝健康证明缺少及过期的经营行为。

(三)加强餐饮具消毒及餐饮相关用品检查。源头治理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具及相关用品(餐巾纸、一次性餐盒、打包袋)使用上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消毒自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按照餐饮服务单位类别对其餐饮具消毒设施种类和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配送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格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单位进货,确保所购餐饮具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护盾”活动中,要加强对餐饮环节使用餐饮具及相关用品的抽样检测,对抽样检测不合格及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要及时查处。

(四)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的培训宣传。局行政许可科要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培训;食品监管科要加强对监管人员尤其是乡镇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各分局要充分调动各乡镇食安办积极性,强化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诚信教育;对已经登记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及经各乡镇食安办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各分局要加强监管。

(五)加强糕点等节令性食品监管。要针对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杜绝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行为;继续开展秋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冷食冷饮类食品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杜绝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和来源不明食品的行为。

(六)加强学校食堂、养老院、代餐点等监督检查。针对学校食堂、养老院、代餐点等重点场所,各分局要根据《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表》的检查内容,逐条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要加大处罚的力度;对辖区内养老院餐饮服务情况,各分局要形成详细的报告,报送各乡镇主要领导;坚决取缔无手续、经营条件不达标的学生代餐点,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学生代餐点。

(七)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经济环境稳定。强化对辖区内电梯维保单位监督,重点检查维保记录及可视资料,继续开展钢瓶专项检查活动;开展眼镜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推进“计量惠民示范区”建设;开展疫苗流通环节整治,加强对个体诊所、卫生室、厂矿学校医务室监督检查;开展秋季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安全,稳步推进旅游纪念品市场的检查;开展秋季商品市场抽检,加大商品抽检及不合格商品查处力度,推动全区商标发展,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四、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护盾”行动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机关科室、各分局及执法大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根据方案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好自身工作,保证活动开展过程中,检查资料完备、执法程序严谨。

(二)基础检查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分局按照职能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监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及时对各监管环节工作中的纸质、影音等资料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全面汇总。

(三)互查提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分局及部分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调片检查小组,对各分局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开展检查,查找漏洞,对在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各分局本年度绩效考核,互查阶段结束后,各小组要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指出目前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分局要将活动期间的检查资料、案件文书等整理归档,并形成工作总结及时上报至局食品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沟通协作。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联合执法的局面,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做好“护盾”期间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及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扎实推进。加强对食品安全“护盾”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强化对工作作风、执法行为、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不定期印发督查通报,相关工作列入“5+1”考核。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效果。

(三)强化宣传,树立形象。紧紧围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各领域监管工作,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撰写、报送各类信息,为市场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护盾”活动的有效推进以及取得的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树立**市场监管新形象。

(四)突出食品安全案件查办,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要本着依法、从严、高效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舆情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要依法及时查处。对问题企业和食品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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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解决我县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全县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解决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2、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

分析讨论,对外发布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冯根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是县农牧局牵头),食品和其他产品生产加工安全整治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和其他产品安全整治组(县工商局牵头),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组(县卫生局牵头),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县药监局牵 头),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组(县商务局牵头),各专项整治组组长由牵头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二、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县的产品质量和食 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为重点环节,以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为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化学

物质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到年底,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 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畜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基本杜绝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 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 生产、销售和使用。 (县农牧局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黑窝点;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年审制度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到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l 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使每个小作坊达到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出厂产品实行强制检验,生产产品限制销售,到年底,小作

坊1 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依法查处县城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l 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县质监局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对全县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

乡镇、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自律制度,保证全县乡镇和社区食品经营店、固定摊点1 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到年底,县城市场、超市及乡镇连锁超市l 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县工商局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

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 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年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餐饮经营单位1 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县卫生局牵头)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清除涉嫌造假的药品批准文号,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全面开展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查处弄虚作假的注册申请;加强对特殊药品监控,力争在年内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流向的动态监控;严格 药品的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 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频次。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 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肃查处私屠滥宰、非法屠宰、定点屠宰企业非法销售病害肉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肉等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年底,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l 00%,屠宰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质量安全,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县城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定点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 实现可追溯性,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 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县商务局牵头) (七)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泮、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

具等l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年底,1 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县质监局牵头)

四、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全面动员、自查自纠。从现在起到10月1 0日,由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督促其按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是拉网检查、整治提高。从1 0月1 1 日至10月25日,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三阶段是集中整治、重点攻关。从10月25日到l2月15日,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拉网式检查结果,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通过打击、整治、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动行中发现的问题, 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四阶级总结验收、巩固成果。从l2月 l6日至l2月20 日,由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做好迎接市政府工作组验收的准备,确保验收成功。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由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等相关

部门按各自的职责牵头组织相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宣传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新闻宣传及发布工作。县政府对专项整治负总责,加强领导,根据本地 区实际提出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落实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

责任体系。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协调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把握进度,落实责任,协助县政府督促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违法行

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突出“查、治、管、扶、建”五个环节,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运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食安委做好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营造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达到普遍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年2月9日开始,至**年2月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日—2月11日)

镇食安办联合镇生猪办,与县食安委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目标和进度安排,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整治过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整治范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月12日—2月13日)

认真总结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休闲食品、米面制品、膨化食品、食用油、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品、肉品、蔬菜、酒类、饮料、糖类、糕点、水果、腊货、腌制品、食用菌、年夜饭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

(二)重点环节

以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摊点街市、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四)重点部位

以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农村聚餐、“五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部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票验证、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详见附件)负责我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清查巡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我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镇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深入开展养殖业违禁药物滥用整治工作,加强对家禽生畜的防疫、检疫,加强屠宰检疫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巡查对象,全面净化我镇农产品消费环境。

(二)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镇假冒伪劣食品清查小组要重点查处过期、腐败变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的检查,坚决查处不符合生产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限定整改时间,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要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从业人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

当前正处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领域“三打”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春节前后食品供应特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期间,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突击检查,并适时组织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防范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公开投诉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理,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组织查处,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及时报道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道诚信守法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整治工作重点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三、整治工作任务(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2)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全面督查,对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的频次,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履行出厂强制检验或不能持续保持生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2017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2017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五)开展煤炭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整治工作从2017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省、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组织力量对16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完善家电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档案;加大对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5、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一是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普查建档的;二是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许可的;三是未按法定职责实施检查的;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五是擅自降低处罚幅度和种类,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的;六是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七是重点地区没有开展区域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八是接到举报不及时受理和调查的;九是瞒报、迟报、谎报监管信息的。6、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单位和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做好收集、整理,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整治办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每天上午9:00以前,向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一天所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每周五报一次动态信息。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市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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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____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经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__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重点
本次活动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区域;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年货市场、生猪屠宰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小麦粉、散装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证照不全、卫生条件不达标、产品标准不合规、产品标识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要突出儿童食品和节日食品的整治,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进行生产的加工点,对于违规添加有色有害成分、恶意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要坚决打击。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大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菅。
农业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种植业产品中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
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畜牧、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规范使用,加强对猪肉定点屠宰的管理,加大屠宰的检验检疫的监管力度,集中开展对“瘦肉精”的严查工作,同时要采取一切手段,扩大对辖区内畜禽水产品的检查覆盖面。防止病害畜禽、水产品流入我市。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果品的准入管理。粮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出库质量监管,严防霉变粮、劣质和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二)整治食品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对没有产品质量保障、不完善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食品流通环节,确保市场供应秩序和质量。
工商、卫生、经贸等部门要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年货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突出检查群众反映较大的自由市场掺假售假的行为,以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其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出市场,责令经营者立即追回,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深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的管理,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加大不合格食品的市场退出力度。
(四)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大力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巡回监督检查,以承办宴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尤其注重对超负荷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加强儿童食品和节日食品的篮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对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摸清底数,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同时对“两节”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酒类、水产类、糖果糕点类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撤柜;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生产。
(六)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监管力度
工商部门要对超市和食品、保健食品经销企业的食品包装、标识、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七)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运用大众媒体,面向社区、学校、施工工地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检查方法及步骤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检查。一是通知企业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要对照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实行重点联查。四是政府督查,届时县政府将派出督导组,采取随机抽查、跟踪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进行督导。
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____年__月__曰一__日)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____年__月__日一____年_月_日)
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即时上报。
(三)总结阶段(____年_月_日一l_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于_月__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切实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各部门要切实将此次检查提到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综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三)明确责任,强化追究。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按照职责认真扎实工作,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同时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值班工作,随时接待消费者的投诉,做到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将查处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和向举报投诉者反馈,并做好溯源查处工作。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首报负责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消除事件危害。
(四)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整治重点,认真负责地主动出击,从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xx市食品安全质量,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xx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安全隐患多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xx市场秩序,明确部门、单位、业主及生产经营者的职责,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月16日开始至xx年5月31日结束。xx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教育、卫生、质监、工商、农牧、商务、公安、药监、宣传、城管、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要一起行动,有分有合,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6日-2月16日为准备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和在新闻媒体宣传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17日-5月15日为实施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xx县市区为单位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部门、业主管理责任和监督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两次以上。

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6日至20日为各地自查验收,17日至月底,市政府统一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评出部分卫生先进中小餐馆、十个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示范食堂、十个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示范餐饮单位,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卫生条件差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治内容

(一)xx市场

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xx市场、xx市、餐饮服务、各旅游景点、流动餐饮摊点、农村集体用餐和集中批发部门为重点单位,以米、面、油、肉、蔬菜、水果、炒货、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乳制品、酒类、糕点类、糖果类散装食品、海产品、各类小食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大宗食品为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xx市场,保证食品安全。xx市统一时间要在xx年12月28日至xx年2月28日结束。xx市食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结果(电子版)。

(二)餐饮业

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餐饮单位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标准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已经许可、正在营业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遗补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促其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抓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等关键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经过整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达到卫生许可标准,特别是中小型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要有一个新的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检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三)学校食堂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经营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推行食品卫生检查员制度。

经过整治,软硬件建设得到提高,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学校自身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每所学校至少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职能和责任,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每所学校聘请1-2名校医或学生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员,xx市、小卖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小商店、xx市经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四)小饭桌
严格执行“**市小饭桌管理暂行规定”,小饭桌实行申报制度。凡为学生提供食宿的经营业户,必须向学生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对开办小饮桌的业户进行登记和初审后,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者发放卫生合格证。凡为 20人以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型餐饮业卫生管理基本要求”进行审批和管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允许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小饭桌经营()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业。从业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及加工过程卫生。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加工经营活动。学校应提供在校外小饭桌就餐学生的健康证明。

五、职责分工

xx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xx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市政府成立“**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xx市长担任,xx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xx市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督查;xx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卫生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xx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开展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以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后厨、学校食堂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卫生监督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按时进行复查,凡发现有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者,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xx市进行通报。

农牧部门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源头污染治理。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扶植无公害农产品、xx市场,做好外埠蔬菜和猪肉供应渠道的筛选和质量监督,保证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xx市场准入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xx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xx市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的饮食摊点店的整治。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教育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学校领导、食堂承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提高其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学校、食堂承包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注重从各个操作环节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食堂硬件卫生设施,为学生就餐提供良好环境。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黑板报、画廊、校内刊物等载体,以及通过上健康教育课的形式向在校学生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小饭桌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初审等方面的全程管理,配合卫生部门进行验收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宣传部门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城管部门负责中小学门前餐饮摊点的清理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实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和群众监督。通过宣传和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探索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小饭桌的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整治情况、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及《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普查建档,分类整治;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农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生产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行为。
(2)强化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我镇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水)产品及其经营者。
(3)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蔬菜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产地所在村、土地发包方及蔬菜种植户在蔬菜生产质量安全上的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管理信息化。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生猪及其肉品、鸡肉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
重点单位: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兽药、农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厂、门店),特别是近年来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镇大型农产品(含水产)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的农药、兽药、渔药残留阳性率进一步下降,其中: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全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个体小型养殖场的禁用渔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禁售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2)大力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完成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实现行业规范化管理。
(4)加强日常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六项制度”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普查、巡查、抽查、许可和回访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备案制度,建立、实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召回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
重点单位:生产必备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和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行业比较集中,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较多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我镇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牵头)。
1.主要任务:
(l)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依法登记,先证后照,证照齐全,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等自律制度;检查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监测的后续处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应节食品整治;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饮用水、奶制品、月饼、糖果、饼干、方便面等。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大型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镇、村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镇卫生防疫组牵头)。
1.主要任务:
(l)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程序和资料归档保存,并对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
(2)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饭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3)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国药、卫生防疫组牵头牵头)。
1.主要任务:
(l)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及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资料核查,打击虚假申报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向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飞行检查,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复查工作,以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6年修订)》,严格市场准入;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特药监管;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监管力度,开展对植入医疗器械在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避孕套等高风险品种。
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对境内在审、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镇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制定《**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猪肉质量安全、生猪屠宰进行全面专项整治,我镇与屠宰企业签订《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责任书》。
(2)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加强镇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线。
(3)完善镇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硬件设施建设并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病害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4)认真贯彻屠宰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针对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出场生猪产品。
重点单位:镇内定点屠宰场。
重点区域:镇内偏僻结合部、旧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为高发地方。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达100%;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质监站牵头)。
1.主要任务:
(l)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现场核查,逐步实现动态监管。
(2)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检验的能力和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细则》里列入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器、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特别是纳入生产许可或3c认证管理的上述产品的终端产品。
重点单位: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或获证后降低取证时生产条件的企业或黑窝点;近两年各级监督抽查问题较突出的获证企业;曾经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曝光比较集中、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
重点区域:无证生产企业集中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区;已形成产业集群区域的中小企业、质量不稳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视普查建档的情况确定重点区域整治范围)。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家用电器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基本解决纳入生产许可、3c认证管理的企业无证生产问题;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证后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100%召回;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外经办牵头)。
1.主要任务:
(l)对出品玩具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品,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出口质量许可证。
(2)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3)加强实施出口运输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依法严惩出口食品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施标志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出品灯具、小家电、摩托车、儿童服装、与食品接触器皿、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重点监管,提高抽查率和检出率,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
(5)通过拉网式清查加强对备案或注册养殖场、蔬菜种植场及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备案和注册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6)对进口废物原料的码头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嫌非法入境的废物原料,坚决予以100%退货或销毁;对进口废物原料卫生检疫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检查,规范卫生处理的流程及检验秩序,确保工作质量。
(7)全面推广和应用加工贸易地区检验检疫执法监管辅助系统,建立和完善电子通关联网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对进出境货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落实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处进出境商品的全面质量监管。
(8)全面清查异地转单进口货物、异地货源及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的检验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产地检验监管制度,提高检出率,确保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9)加大对逃避检验检疫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利用全申报系统核销数据,对集装箱等法检物报检进行一次专项稽查与清查,对查出问题立案调查,确保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10)结合年审,对代理报检公司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通过签订《承诺书》及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报检员扣分制度及诚信分级管理等措施,严防“飞单”现象的发生,规范代理报检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进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进出口产品。
重点单位:凡有过进出口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国外政府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有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进出口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黑名单”企业;在检验检疫监管中发现生产不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检机构。
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把好口岸查验关,批次管理关,源头管理关和标准适用关。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非法进口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玩具获许可证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进出口高风险敏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逃避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为普查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总结经验,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村、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形象出发,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村、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将专项整治的任务逐级落实到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分片负责,落实责任。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305号),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惩处震慑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做到步调一致,切实提高整治效能,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舆情动态,及时研究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普查建档,分类整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发[2017]23号、国办发[2017]57号文、《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产品和服务,制作相应的检查表,在证照办理、生产经营条件、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及其依据。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联合检查,按照每一家经营单位一张表格的方式,填列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按要求逐项对照,分类提出整治意见。
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严肃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证照不齐或虽具有证照但达不到发证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善,未采用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营,质量不稳定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召回产品,并严肃依法查处。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登记数据,全面普查建档,实现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三)指导帮扶,建立机制。
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帮扶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改进工艺技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要充分利用此次普查成果,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上述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的监管。要加强对依法取缔、停产停业单位的监管,严防违法生产红营现象产生。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记录,对有良好安全质量记录的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出口通关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巡查抽检的力度和频度,并向全社会公布。要抓紧研究和建立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抓紧修订我市特色产业,行业急需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性标准,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街道。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制售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大力宣传整治行动成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有关部门每个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要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的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凡不按本方案要求制订措施、普查建档、落实整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村,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搞地方保护主义、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推诿扯皮的政府工作人员、部门邻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时期,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全方法、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一起一般以上食源性和食物中毒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为两个月,从**年1月9日起至**年3月8日。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年1月9日—**年1月15日。

召开辖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年1月16日一**年3月6日。

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堵住漏洞,确保全链条的食品安全。

3、总结阶段:**年3月7日一**年3月8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把有关监管情况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薄弱环节的集中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广,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各方面条件较差的、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整改,做到不留盲区死角。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较多企业的检查频次,坚决依法依规取缔黑窝点,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的监管。加大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对市场节日热销食品的抽样检验力度,监督经营者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撤柜下架,强化病死肉、注水肉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在农畜产品生产环节,加大生鲜乳监管和检验检测力度,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坚决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二是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进行审查,依法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在畜禽屠宰环节,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力度,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畜禽产品和病死害肉流入市场。

(四)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食品监管。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消费量较大的节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单位,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及熟食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进行处置。

(六)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针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节日保健食品市场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顼治理。以减肥、辅助降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七)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顶风违法行为快查快办,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

(八)注重食品安全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节庆展销等特色场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增强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新野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责任人的责任。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将组织联系社区居委会领导、农业、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畜牧、工商、教育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对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监管部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严肃认真开展工作,督导情况每10天要向食安办汇报1次。(督导组分工附后)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要结合节日食品供应丰富、渠道多元、流通迅速、容易假冒等特点,狠抓薄弱坏节和问题品种,监管重心下移农村市场,加大对城乡市场尤其是年货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密监控节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并追查不合格食品购进源头和销售去向。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前,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仍按原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要将检查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沟通信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四)加强应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节日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导检查,要严肃值班纪律,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社区居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113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姚政发〔〕60号)精神,在总结分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区域,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三)重点内容: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食品放心工程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当地食品安全问题,措施得力,目标明确。
(二)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各部门职能落实到位,工作有成效,措施有力,完成预期目标;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理及时到位。
(三)按照省、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治理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和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强化食品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完成专项整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四)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检测条件。
(五)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畜产品“瘦肉精”检出为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农(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低于全州水平。
(七)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1个。
(八)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28类食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其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60%,有50%的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60%的企业建立自检制度。
(九)继续深入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抽验和查处力度,杜绝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标食物及非法添加“吊白块”面粉和豆制品流入市场。
(十)杜绝私宰滥屠现象,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防止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大县城定点屠宰场(厂)的改造,逐步实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探索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
(十一)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县城的市场和全县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55%建立索证索票制度,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十二)80%大型超市开办者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进市上柜严格,100%市场执行市场巡查制度。
(十三)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
(十四)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9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率达100%;餐饮店(馆)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率达60%以上;切实杜绝餐饮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纠正滥用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食品添加剂现象。
(十五)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和集体用餐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的有效监管,学校、集体食堂100%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有效控制集体食堂中毒现象发生。
(十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十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比有所提高。
(十八)各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树立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对已授牌的信用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的同时,确定第三批试点单位,引导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进一步提高“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巩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和自办宴席的监管,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
(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州庆”、“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县重要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落实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完成第三批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在巩固和加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搭建一个以专为主、专兼结合、乡不漏村、村不漏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宣传、认证和监管工作。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工作,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能力。
(六)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按照《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做到整治工作步骤不走样,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底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4.深入开展食品打假执法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严格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台阶、上水平。
5.加强对屠宰厂(场)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合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生猪屠宰企业向机械化屠宰、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的方向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和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证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对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2.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加快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执行食品企业的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公告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和食品退市监管。
4.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严禁私盐、工业用盐、伪劣盐、非碘盐进入市场,确保合格加碘食盐供应;严厉查处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原粮质量卫生监管工作,做好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检测化验手段、粮食仓储条件的核查。加强对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原粮质量索取检验单的监督检验力度。
(八)加大消费环节的执法力度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2.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3.继续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九)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全面落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事故处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6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检查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0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空白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四)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杜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举措,宣传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发布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及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精神,根据省局、州委州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及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州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把整治与建设,治标与治本,打假与扶优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确保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整治重点1、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主要环节,严厉打击并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三、工作原则继续按照“省局统一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监管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发挥质监部门作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积极营造全州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主要目标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秩序有一定程度的好转,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目标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1—2个县市所在地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5以上;10大类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2;镇乡确定1—2个重点食品商店的散装食品经营达到国家《散装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卡试点工作,每个县市至少抓1个试点乡镇;吉首、凤凰至少建立2个以上以销售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主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城内基本实现五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五、主要任务1、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2、进一步加强全州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进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3、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对种植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5、严格审查和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6、积极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检测机构职能作用。7、对全州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清仓查库、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六、步骤时间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25日至7月12日)。各县市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7月12月至12月20日)。各地要针对当前群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春节前)。各县市食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验收工作。七、几点要求1、强化领导与责任。各县市局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纳入日常议事工作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办事机构,并确定专门人员抓好此项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抓好整治部署工作。各县市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要精心组织,狠抓薄弱环节,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要结合本地的特点与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真正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3、健全食品安全机制。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及主要目标进行量化分解,抓好落实。4、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各各县市局要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行为。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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