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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做准备是任务的首要工作,根据公司新一阶段的任务要求,我们都需要准备一套方案。方案可以让我们有规律的去处理这一阶段的工作。如何制定属于自己的专属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部署及国务院安委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经研究决定,自5月底到10月底,在县环保领域集中开展防范和遏制环境暨生产安全事故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目标,狠抓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及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及环境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为推进我县“五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辨识管控环境风险,对环境风险分类分级、建账立卡,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源建档率、标识率和管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率均要达到100%。

2、结合专家排查机制,彻底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对排查到的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率要达到100%。

3、大力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和对问题及隐患单位的处置到位率,以及环境执法监察台账建账率和对监察执法企业档案建档率均要达到100%。

4、县内企业单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故。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至6月10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召开环境暨生产安全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对攻坚行动进行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11日至10月底)

1、环保局本单位安全管控。局机关对防火、防盗设施进行细致检查检修,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发生意外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外出执法人员,途中遵守交通法规,现场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2、大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机制,发动企业自查,开展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有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3、全力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以执法手段推动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环境安全与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察计划,建立监察执法台账,对执法对象企业逐一建立监察执法档案;实施“双随机”、重点检查、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高风险行业企业、问题企业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4、深化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我县境内的化工、电镀、皮革及含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深入排查渗坑渗井等专项整治情况。对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放或者使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企业,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一是涉及“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的;二是涉及排放重金属的;三是涉及取缔、关闭或搬迁企业遗留问题的;四是正在或曾经受纳有毒污染物废水的;五是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六是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和工业、农业、渔业、畜禽养殖用水的。

6、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检查其它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企业,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

各股室要在10月底前,对攻坚行动进行回顾总结,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办公室汇总后,于10月23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攻坚行动的协调和保障工作;明确牵头股室,合理确定相关股室的职责分工,配备精干力量,扎实完成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攻坚行动中的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提高本部门和企业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置各类事故时高度重视保障环境安全。

(二)分类排查,立查立改

结合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领导干部与重点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环境隐患大检查。结合网格化环境监管、企业自律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检查监管工作,一是针对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严格按照新排放标准加强管理,重点检查治污设施运行、各生产环节的跑冒滴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对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符合产业政策、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规模化企业,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处理并帮助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无手续、无环境治理设施而又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立即予以关停;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小企业和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督查督办,严肃处理

要求企业自行同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各项工作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应急准备、反应迅速

要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加强对环境应急值班的领导,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搞好应急物资准备,把最常用、最急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及应急装备维护好、保管好,做到随时能用、随时会用、随时有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度,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布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积极引导提高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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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汲取市内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防范事故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xx年xx月下旬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工作原则。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任务目标。在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领域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安全防控措施,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利用近3个月的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整治事故隐患、完善防控措施、严查违法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非煤矿山领域要认真排查治理防透水、防火、通风和“三超一改”等方面;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治理重要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治理超规模存储、产品来源及流向、库区安全距离等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排查治理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电安全、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排查治理运输企业监管、有关车辆检验、危险路段排查及驾驶人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市政施工和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治理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施工方案制定与实施等方面;民爆行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特种设备领域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行业涉及煤气生产使用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情况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明细,落实整改单位和监督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调度和汇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要求,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排查出的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长,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以及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挂牌督办。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督导组,包靠各镇、街道、开发区、市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月至少1次对本次行动的开展进行现场督导,每次现场督导不少于2天。各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也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真打真治、严打严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满足需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彻底全面,安全生产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应急演练是否符合实际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监督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检查情况于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建立健全督查通报机制。“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督查情况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各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市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每次督查情况分别于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并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媒体曝光。

(五)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安全监督管理。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严格督查,切实履行好督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因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组织开展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辖区和相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矿山企业要重点打击“三超一改”行为和无证开采、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危化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市政施工和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施工和盲目施工、违规地下施工等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道路交通重点打击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货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以及校车不规范、“黑校车”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消防设备设施缺损、安全出口封闭、安全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通过“打非治违”,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针对性措施,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坚持督导工作制度,对行动开展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场所)要明查暗访,督促部门监管措施和企业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确保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及时报道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取得的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对拒不整改、对抗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切实增强行动的实效性。

严检查、严整改、严执法、严追责行动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行动的顺利开展。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矿山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县区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的专项内容见附件。
道路交通: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安装使用和市县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加强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等。
水上交通: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
铁路:加强旅客列车“三品”(即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推进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工作;查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行为;加强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路标等的设置和管理。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生产、生活、仓储)、“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清理整改违规小水电站,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河道采砂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即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民爆企业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的本质安全措施落实;拆除旧生产线要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新建生产线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企业的所有涉爆场所都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细化方案(5月10日以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治理行动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深入治理、不留死角(5至9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所有企业及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排查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
(三)强化检查、督促改进(9至11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自纠、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形成制度,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市安委办将适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四)收集信息、总结反馈(11至12月):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全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县、乡政府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明确治理任务,落实责任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标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铁路、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通讯、农机、水利、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办发电〔2016〕117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字[2017]3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乡镇资源国土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按照“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以学代干、绝不能以虚代实、绝不能以点代面、绝不能以宽代严)总要求,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持续深入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紧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矿山、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在建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大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勘查开采行为。

3、严厉打击证照不齐全矿山勘查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许可矿种不相符合等非法行为。

(二)严格查处违规勘查开采行为

1、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勘查开采行为。

2、严肃查处一证多井、多井口生产行为。

3、严格查处影响安全生产的开采行为。

(三)认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宣传及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纳入县级监测的26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个隐患点,一名领导负责,一名干部包点,一名群测群防员值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效落实。

2、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实施防治工程。

(四)扎实推进其它相关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超深越界监督测量三年专项行动,逐矿建立执法监察信息档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一批重大违法开采行为,切实督促矿山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守界开采。

2、联合公安、水务、林业、安监、环保等部门抓紧进一步落实山砂、砖瓦窑等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闭破坏地质环境和造成河流污染的采(洗)山砂场,综合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砖瓦窑。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民建房选址的隐患排查。

(二)整治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定期检测维护;(2)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并严格安全管理;(4)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5)是否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全员定期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1)是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2)是否认真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3)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4)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5)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制定台账,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6)是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企业是否做到关停到位、处罚到位、处理到位;(7)是否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事前问责。

三、具体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主动排查,突出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股室、二级机构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妥全”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各乡镇资源所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每月全覆盖检查1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股室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组织对部门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2轮全覆盖检查。

(三)各带队领导要带队到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领导班子对所联系的乡镇至少开展2次督查(督查分组见附件1)。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坚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厉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不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的一律实行事前追责。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春雷20l 7”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l7年1月上旬)。局机关举行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下发工作方案,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月中旬-4月初)。各乡镇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与排查整治,各督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督查组牵头股室要于每月5目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办情况。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对照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业内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三)督查整改,总结验收阶段(20l7年4月初-4月15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及相关股室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与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督查组负责本组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由局财务室据实解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认真总结考核。各乡镇所各牵头股室要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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