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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集中整治方案

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常言道: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当我们迷茫于不知如何开始做项目时,我们要编写好几套用以应对的方案。方案的种类繁多,有策划方案、运营方案等等。方案包括哪些部分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扎实开展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有效降低大气扬尘和烟尘为突破口,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促使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稳定实现省下达的pM10月度控制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严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防护措施,拆迁场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做到围挡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对拆迁形成的建筑渣土做到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密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迁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城关镇和开发区分别购置1台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在拆迁工地拆迁时高空喷水降尘以及在启动应急措施时高空喷水降尘。(责任单位:城关镇,开发区,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市容局)

(二)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施工工地要设置不得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围挡底边要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施工出入口道路、现场内道路和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并定时保洁,不得有浮土、积土,裸露场地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和建筑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确保堆存高度不得高于围挡。施工现场设置自动冲洗平台,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禁止露天堆放,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装卸物料要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要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在作业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严控混凝土搅拌站污染。厂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分区设置,边界要建围墙进行有效分隔。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等不起尘的硬化路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可见烟尘,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采用封闭式骨料堆场(封闭前暂时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配置强制网格式除尘喷淋喷水设备,定期洒水抑尘。搅拌机、原料仓(水泥仓、粉煤灰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要安装布袋除尘器。搅拌主机卸料口采用防止混凝土(砂浆)喷溅的设施,卸料口下地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泥浆类物质。砂、石原材料的装卸、搬运、配料采取相应的有效降尘措施,皮带上料要进行全封闭处理,产生的漏料要及时清理。厂区设置清洗设备,混凝土运输车出厂前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混凝土运输车尾部加装防抛洒装置,避免混凝土污染地面。(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严控市政工程污染。道路施工工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底边封闭的硬质围挡。及时清运施工土方,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确保堆存高度不得高于围挡。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禁止露天堆放,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装卸物料要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要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在作业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市政道路绿化带内土层要低于绿化带周围路牙石上沿,对城区主干道行道树树池采用预制板或草皮等进行覆盖。(责任单位:住建局、重点工程局)

(五)严控城市道路扬尘。城区道路实行机械化吸尘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道路保洁实行清扫与冲洗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保洁频次,尤其加大夜间主要道路洒水频次,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增加洒水频次。对城区道路隔离栏和护栏等实行机械化清洗。实现清扫垃圾密闭化运输、严禁在沿路、沿河道倾倒、堆放垃圾。制订城区小街巷保洁制度,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对小街巷实行“全日制”保洁。(责任单位:城关镇,开发区,市容局)

(六)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建成区3个灶台以上的餐饮油烟产生单位必须加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露天烧烤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或采用无碳烧烤,对露天烧烤店安排专人夜间值守(晚上18:00至次日凌晨1点),对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城关镇,市容局)

(七)严控燃煤锅炉污染。对建成区和工业园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未按期淘汰的一律封停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已淘汰锅炉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反弹,尤其加大对城区已淘汰生活服务业燃煤小锅炉的检查,对重点时段(凌晨4:00-7:00)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对发现有继续使用煤、未成型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一律组织拆除并按上限予以重罚。(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环保局,市场监管局)

(八)严控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污染。工业企业煤炭、矿石、水泥、白灰等料堆以及装卸作业频繁的原料堆场,设置围墙、顶盖,并对原料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露天堆放场所要采取适宜的洒水、硬化、冲洗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杨波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刘牧愚、副县长宋丽芳、政府办主任潘如年为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大气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本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本次大气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改方案,将本地本部门承担的每一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工作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大气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调度。各责任单位和承担督查职能的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相应项目的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停工整改并依法严管重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到一日一调度、一日一通报。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加大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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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各相关科、室、所、执法分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的会议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由我局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校园周边餐饮、副食无照经营户。
二、整治时间:
从9月10日至9月17日结束。
三、整治安排:
本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按照各自辖区分工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户坚决取缔。
四、处罚办法。
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xx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涉及矿山、燃烧锅炉、农村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扬尘、道路运输、畜禽养殖污染、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按照“问题整治、属地负责、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原则,依法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行动。到2016年6月底,全镇矿山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排土场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矿山均须通过市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覆盖区域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对天然气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的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确保使用单位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同时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工业炉窑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升级,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全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实现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现象基本得到清除。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计划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作业环境与卫生面貌显著改观。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从2016年4月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使用环保盖封闭式运输及出场清洁制度,有效遏制货物脱落扬撒,防止扬尘污染;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不发生畜禽养殖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对齐春生态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美化旅游景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我镇旅游景区良好形象。

二、责任领导

(一)xxxx(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二)xxxx(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xxxx(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四)xxxx(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1、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要开展所有在产矿山企业再督查行动,对久治不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治理。

2、关闭取缔违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符合环保审批的、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一律依法限期予以关闭。对纳入关闭的矿山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吊销其各类许可证及执照。

3、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督促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采取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等工艺,淘汰开采和爆破粉尘产生的工艺;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布袋收尘器、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矿区道路全程硬化,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其他扬尘产生点必须配套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

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逐步建设封闭式料库,减少料堆扬尘。废渣、废料需集中规范堆存,修建挡土墙,并配置有效抑尘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矿区道路扬尘。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4、加强矿山开采废石监管。对产生的废石、废渣,应设置堆放场,堆放场应节约用地并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未利用地、荒地和废弃地。应保持挡土坝稳固,采取防粉尘、防溢流和防渗透的措施。切实加强矿山风险防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环境风险。

5、做好废弃裸露矿山复绿工作。重点是采矿区或废弃场所实施复绿工作,有计划地恢复植被、植树绿化、整平采坑、护好边坡,使矿山达到复绿标准。积极推进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修复,实施跟进式生态恢复措施,边开采边恢复。

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矿山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的矿山企业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理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年度关闭名单。对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1、淘汰燃煤小锅炉。全面淘汰天然气覆盖区域内燃煤小锅炉,对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

2、限期完成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改正,改造升级治理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燃煤锅炉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镇工业集中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违规先建的锅炉坚决不予年检、登记并依法拆除。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锅炉,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同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工业、生活锅炉和炉窑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环境执法,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集镇、村组清扫保洁体制机制。按照“户清扫、组收集、村清运、镇处理”运作模式,做到组有保洁员、村有保洁车、镇有专门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各村要切实履行村保洁职能,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卫生保洁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洁员考核奖惩制度、卫生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河流整治。对淤塞水道进行清淤,对河面漂浮垃圾及沿河两岸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自然河流和饮水源的保护。

3、组织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对集镇、村庄、河流沟渠、省道公路沿线、县乡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要自我加压,包干到人。

4、组织开展有碍观瞻物品清理。对集镇街道、公路沿线、居户门前乱堆乱放的有碍观瞻物以及破旧畜圈、厕所、广告招牌、遮阳雨蓬等进行清理。各村要纵向到人、横向到边。

5、组织开展环境绿化美化行动。发动各单位、村组集体和有条件的农民群众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改善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镇直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在本单位门前适当位置摆放两个以上高品位的果皮箱。

6、全面建立“户清扫、组归集、村清运、镇处理”农村垃圾管理体系。限期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农村环卫设施,每个村庄建设2至3处垃圾储存点,每个自然村(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每个村确定8至10名垃圾清运专业人员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并配备垃圾运送专用车辆。镇政府将积极建设标准化的垃圾处理设施。

7、完善垃圾治理设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实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步伐。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场地采取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4)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5)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以及沙、石等材料,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洒。

(6)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7)外脚手架悬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高出作业面1.5米。

(8)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9)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市政道路施工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围挡高度符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执行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围挡搭设标准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作硬化处理。

(2)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废水收集坑、沉淀池。

(3)散体物料应采取围挡和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4)施工时应控制土方挖运和存留时间,裸置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道路改造需切割、破碎石块时,应及时采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镇境内103省道以及县乡道从事运输矿产品、沙石、建筑材料、建筑渣土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货运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易产生扬尘的货运源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环保相关排放标准。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协助上级部门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全面整治禁养区外所有未经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3、对于经审批且位于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配合农委、环保局等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不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治理。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旅游景区和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水平,基本达到景区周边及区划内无污染源(物),环境优美、协调美观。

2、景区厕所配套设施完善,标识醒目美观,干净、整洁、无异味;停车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清洁,车辆停放有序;游客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景区讲解人员、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各种引导标识完善,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突出造型特色,清晰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坚决杜绝强买强卖、尾随兜售、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景区景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达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景区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景区卫生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加强对旅游景区游步道、娱乐设施、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栏的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5、景区空气质量、噪声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及污水排放等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景区危险地段标识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依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对照涉及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邮电服务、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八大内容认真抓好整改和环境整治,使之与相对应的A级景区等级标准符合。

四、实施步骤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在产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督促引导在产矿山严格落实各项除尘抑尘和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整治阶段(2016年4月)。对在产的矿山企业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未完成市、县级验收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已完成市、县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限期治理达标。

2、验收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根据矿山企业整治验收申请,对完成整治任务,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开展整治预验收。2016年6月底前,督促全镇在产矿山企业完成市县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未通过市县级综合整治验收矿山将依法处罚。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第一阶段。2015年完成所有中心村和5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0%以上。

2、第二阶段。2016年上半年要完成8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3、第三阶段。2016年底要完成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自查阶段(2016年4月)。重点自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厂区的各项具体整治标准要求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迎接全县大检查(2016年5月)。

3、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在建项目企业应及时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控尘工作机制,并将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宣传发动(2016年4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道路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政策、目的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

2、集中整治(2016年5月-7月)。

(1)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管。所有运送矿产品、沙石及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货运车辆,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安装专用环保盖。已经安装环保盖,但环保盖出现闭合不严、破损等情况的货运车辆,要对环保盖相关部件进行维护保养与自行更换,并可安装密封条,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形成密闭式运输。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2)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我镇范围内货源单位必须加装车辆出场喷淋设备,配备专人在货运车辆出场时,对车辆全面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夹带泥土、污水上路,污染路面。货源单位要在车辆装载场地建立操作平台,方便货车驾驶员对车厢货物进行平厢处理,确保所有出场货运车辆做到环保盖闭合。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3)加大路面运输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区域、部门联动,对过往自卸货车装运、覆盖、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以车找源,追究配载单位责任,突出路查重点,对车辆环保盖使用、泼洒扬尘、污染路面、渣土车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向县相关部门汇报,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3、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信息交换制度、案件抄告制度和案件处理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的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5月-6月)。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召开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关停整治阶段(2016年7月-11月)。根据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签订关停协议。2016年7月1日至8月31日,纳入关停范围的养殖场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并清理现场。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需关停但未自行拆除设施的养殖场,由各地组织依法强制拆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流域所有污染养殖场关停任务。

3、规范整改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4月)。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协议签订与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申报工作;2017年3月31日,各养殖场全面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治污设施改造升级,并通过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在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养殖场依法组织拆除。

4、迎接核查阶段(2017年5月)。关停、整治完成后,迎接县联合督查组现场督查。

(六)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15日)。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制定完善方案,明确责任。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6日—9月10日)。在镇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有序展开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每月20日前书面上报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镇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我镇旅游景区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9月11日—9月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旅游景区内的动态性“脏、乱、差”现象回潮,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镇、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细则,具体实施整治工作。镇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村主要领导要负责抓,村“两委”干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强协同,部门联动。镇村两级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要加强协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治之以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整治,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强力开展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相关考核体系,对工作达到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力整治xxxx镇城乡环境;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强化现场督查,对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督查调度。并建立跟踪问责机制,确保督查发挥作用。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网吧违规上网服务,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贩经营和非法交通营运,杜绝学校附近抢夺、诈骗、勒索事件发生,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着力建设“平安学校”、“安全学校”、“和谐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整治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通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为学校新学期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师生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得到改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安办、综治办、司法所、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交警队、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镇安办:加强对学校食堂周边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全面清查学校周边食品饮食经营状况。

学校:做好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内部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拒绝不良“口袋书”、自觉抵制“三无”食品的宣传教育;收集整治工作信息,并及时上报;协同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工商所、消防队、交警队等单位实施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派出所:开展反盗抢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督。

交警队: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学校附近道路交通警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牌;严厉查处超载和非法运送学生的营运车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校前区域“公交车”、“的士”、“摩的”等非法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

司法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培训,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矛盾调解工作。

文化站:查缴学校周边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活动;牵头开展网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和所有“黑网吧”。全程跟踪集中治理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卫生院: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在学校发生、蔓延。

工商所:强力整治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打击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制品店等;取缔校园门前的流动商贩和小卖部的“三无”商品,积极追查“三无”食品货源地;依法关闭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娱乐场所。

消防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和消防安全宣传,督查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规范。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组,抓好各村(社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五、建立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有关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治理工作。

(二)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不间断监管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根据举报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违法行为。

(三)安全防范制度。全镇范围内学校都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治安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治安防范机制,建立、完善校园治安、门卫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制度。组织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各相关单位也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对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工作重点

(一)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治理。重点整治非法、违章经营的酒店、歌舞厅、网吧、桌球室、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娱乐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校园周边商店必须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促销活动,坚决制止销售“口袋书”、黄色卡片等非法出版物行为。此项工作由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治理。重点整治学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以及“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校车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各学校门口要设立车辆缓冲减速带和安全警示标识;在交通要道路口,交警要安排专人负责,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此项工作由交警队牵头,运管、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三)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加大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出租房屋以及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加强对学校治安、消防安全及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要建立包校民警责任制,每校明确一名包校民警,不断强化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抢劫学生财物、危及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校园法制建设,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此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工商所、文化站、消防队等单位和各村(社区)配合落实。

(四)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治理。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校内外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禁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口50米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监管,杜绝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此项工作由食安办牵头,工商所、食药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七、集中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各村(社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等场合宣传专项治理活动,争取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问题、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1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彩票点等,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制作和违规经营音像书刊的销售摊贩,严肃处理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外寻衅闹事、殴打学生的治安案件,依法取缔校园内外销售伪劣食品的饮食摊点、出租屋、违章建筑等。在此基础上,建立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隐患台账,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进行整改

(三)督查提高、夯实巩固阶段(6月11日—6月30日)。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的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大局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组织精干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到位,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镇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重大问题的,给予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

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矿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高总在公司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露天矿安全矿区建设,根据**综治(20**)2号《**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矿区治安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经矿党政研究,决定在全矿范围内组织开展治安环境整治行动。针对我矿治安环境和生产特点,特制定《**露天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

露天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矿副主管以上管理人员

二、 整治时间

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三、 指导思想

开展治安环境整治行动是深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高总在公司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矿山管理,适应煤市寒冬严峻挑战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矿山建设,全面整治优化矿山治安环境,建设和谐矿山的根本要求;是落实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维护矿山利益和职工劳动成果的应有之义。因此,我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要以高总在公司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统一思想,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巩固我矿良好的生产秩序和治安局面,深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工作,坚决做到“聚沙成塔,积水成渊,集腋成裘”。

四、 整治目标

1、 加强我矿原煤、燃油、电缆、电瓶、大牙、大绳、钻头、

钻杆、稳杆器、衬套等产品设施设备材料的防盗管理;在公司“大保卫”的格局下,矿各基层重点单位严格按照区域管理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守土有责,坚持巡查,加强看护。

2、 突击检查全矿重点要害部位、管理薄弱区域,严厉打击各

类违法犯罪行为,捉出猫鼠当道、内外勾结、吃里爬外的“蛀虫”,堵塞漏洞,有效整治“出血点”。

3、 全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显著增强,维护矿山利益、见义勇

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蔚然成风。

4、 全矿内部,特别是生产班、930生产班、穿爆班、整备班、

设备管理部停车线、经营管理部煤场等基层重点单位各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管理制度更为完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形成矿山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 任务要求

1、 生产班、930生产班、穿爆班、整备班、设备管理部停车

线、经营管理部煤场等基层重点单位要按照《**露天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各自相应的整治行动方案,于*月3日前报矿综治委办公室(矿安标办兼)。

2、矿各基层重点单位要根据各自区域环境特点重新修订完善公司“大保卫”管理体制下的本单位区域管理责任的相关制度、规定,并严格履行,逐步建立起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片包保,凡是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盗窃行为的、隐报瞒报盗窃行为的,单位党政主管负有连带责任。对监守自盗、里应外合的盗窃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上报保卫中心和新开分局,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材料领用、发放、使用、回收等制度,在管人管事上下功夫,要管好自己的物、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防偷盗事件发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进一步严格交接班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监控。

3、矿两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矿治安环境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煤办企(20**)**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要把治安管理责任上升到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进行管理考核。矿每天早晨的生产作业会、基层单位和班组班前会,要对本矿、本单位、本班组的治安管理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记录、有落实。要有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本班组责任区域内的原煤、燃油、电缆、电瓶、大牙、大绳、钻头、钻杆、稳杆器、衬套等产品设施设备材料,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备案。对存在的治安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绝不留任何死角。

4、矿安标办要分期分批组织全矿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全矿员工学习观看由公司保卫中心、宣传部、新开分局联合制作的《**职工违纪行为案例教育》宣传片,强化全矿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职业操守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要认真梳理分析建矿以来发生的各类盗窃案件,仔细排查矿山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薄弱地点,加强对矿坑、煤场、设备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要设备的监控巡查,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失控不失盗。要制定详细的日常巡查、易发案地点守候计划,合理分布人员,严格保密措施。

5、完善设备设施,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要充分发挥现有监控设备的作用,加强技防设备的管理,及时进行维修维护。由调度室、安标办、整备班负责,对技防设备及时维护、调整,并结合矿山实际增设辅助光源,增强设备的监控效果。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要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对废弃不用的物资及时联系回收站。由安标办负责,建立监控信息调阅制度,未经矿主要领导的批准,不准私自调阅、拷贝任何监控信息。

6、积极争取保卫中心和新开分局的支持配合,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力争解决一些长期遗留的老大难问题,进一步整肃矿山治安环境,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7、建立更为合理的奖励、处罚制度。激励全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勇于举报各类盗窃行为,敢于同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作斗争。

六、 奖惩标准

为确保全矿干部职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居危思危”,积极应对,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克服困难,努力实现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对在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区域主动追回被盗物和抓获嫌犯者,加倍奖励;失职不履职丢失产品设施设备材料的,加倍处罚。全面激励全矿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矿山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勇于举报各类盗窃行为,敢于同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具体奖惩明细和标准如下:

表格略

路政站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路政站环境整治行动方案

为创建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按照沧州市政府提出的“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具体做法和要求:

1、**县路政站迅速行动,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2、通过出动宣传车、播放录音广播、发放宣传材料,入村入户宣传等方式深入到公路沿线乡镇、村庄,尤其是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粪土垃圾、焚烧物品等行为的危害,提高群众的重视程度。

3、路政站巡查中队兵分三路,包路线,包村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全天不间断、无缝隙巡查。一旦发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粪土垃圾、焚烧物品的行为,马上予以清理制止,将此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个别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严重影响道路环境安全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没收和处罚,保证良好公路通行环境。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整治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欢度元旦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深入推进平安和谐邹平建设,根据市局部署,局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为组织开展好这次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平安和谐邹平建设的总体目标,从我县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警种、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破获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抓获一批流窜犯罪分子和在逃犯,惩处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整治一批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确保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办和全县人民欢度元旦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
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哪里”的原则,以“破案件、打流窜、追逃犯、抓整治、促防范、报稳定”为主线,以打开路,打防结合,以打促治,以打促防,切实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社会隐患。
打击重点:一是,杀人、爆炸、投毒、纵火、绑架、强奸、持枪作案等严重暴力犯罪;二是,发生在城区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系列性侵财犯罪活动;三是,发生在国道、省道、县域道路上的扒车盗窃犯罪活动;四是,发生在输油管线上的打孔盗油等涉油案件;五是,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的案件;六是,各类流窜犯罪和在逃犯罪嫌疑人;七是,恶势力团伙犯罪。
整治重点:一是,城区公共复杂场所、商品集散地、学校校园及周边区域和厂企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等;二是,农村治安问题突出的镇办、村庄和交通路段等;三是,群体性事件中的遗留问题;四是,信访案件中的乱访、缠访、围攻党政机关等。
目标要求:一是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类突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防范措施更加有力,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可防性案件明显减少;三是治安混乱区域得到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各类治安灾害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火灾、交通、爆炸事故;五是全县社会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大要案侦破,形成对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把侦破大要案作为这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的首要措施,组织优势力量,全力攻破一批大要案件。对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要狠狠打击,动用一切侦查手段,从重从快,决不手软,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对发生的危害大、影响大的现行案件,要组成强有力的专门班子,快侦快破,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未破的重大积案,要重新进行梳理,认真分析研究,选准突破口,明确责任,挂牌督办,力争早日攻破。
(二)多措并举,全力围剿流窜犯和逃犯。要认真研究流窜犯罪的规律特点,城乡结合,内外结合,层层设卡设防,通过秘密力量控制、清查搜捕、追捕堵截、信息比对、发布投案自首通告,亲属规劝、审查深挖等多种手段,严密控制其吃、住、行、销,形成围( )剿流窜犯罪分子的天罗地网,努力减少其社会危害。要彻底排查摸清在逃人员底数,把追逃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民警,力争追回一大批逃犯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社会隐患。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斗争合力。各警种、各部门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室、监督室要围绕严打整治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察,确保措施落实;刑警大队要强化侦查破案、打黑除恶、打流追逃、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措施;巡警大队、特勤大队、各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管控,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监管大队要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加大对在押人员的政治攻势,深挖犯罪,扩大战果;交警、消防大队要严格交通和消防管理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法制室要搞好法制宣传,积极为严打整治提供法律服务;警务保障室要加大经费投入,搞好后勤保障。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办案大队、各派出所要在贯彻“严打”方针,重拳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针对不同部位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制定切实措施,搞好专项治理。各派出所要认真排查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综合整治,限期改变面貌。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的治安控制,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街面,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治安巡逻,随时发现和处置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特种行业和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对交通路段,刑侦、交警、各派出所要抓住扒窃运输物资、拦路抢劫和敲诈过往旅客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狠整治,确保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对信访案件,监督室要做好解释工作,涉及到的相关业务部门要协同法制室积极展开调查,对确因自己工作没有做好导致的上访,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解决问题,力求尽快息访罢访;对信访中无理取闹,乱访、缠访,甚至聚众围攻党政群机关单位的人员,治安及相关业务部门要迅速开展工作,认真搜集证据,对聚众闹事首要分子和煽动者依法予以惩处,对不明真相、受蛊惑参与的群众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解释和劝解工作,从轻处理,尽快消除影响。
(五)严密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剧毒、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问题。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强化烟花爆竹作坊的管理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厂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标,严密各项安全措施,维护好公路运输秩序,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以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针对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
(六)加强舆论宣传,大造斗争声势。宣传舆论工作要贯穿集中行动始终,保持一定声势,营造浓厚的氛围。指挥中心要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运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社会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对检举揭发犯罪有功人员,要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奖励,弘扬社会正气。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要选择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瓦解犯罪。要积极协调检、法等部门,适时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法制教育会、赃物返还会,以震慑犯罪,鼓舞士气,调动广大群众同犯罪斗争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这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是维护今冬明春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做好元旦和改革开放3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推动“平安邹平”建设深入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县长助理、公安局长王星军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严打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警大队(联系电话:4328110,4086),周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严打整治集中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行动期间,严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统一清查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取得更大的成效。严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情况的调度、掌握,搞好工作指导。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单位要狠抓措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行动健康顺利开展。各警种、各部门工作情况,要于每周日下午4时前上报严打整治办公室(oa报刑警大队),《全县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报表》同时上报。重大案情、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河间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11月13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年以来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摸清违法用地底数,落实整治措施,做到应拆尽拆、复耕到位、手续齐全。

二、职责分工

1、镇土地所:负责配合镇政府做好整治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列出违法用地清单;二是搞好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对应当申请和移送的案件及时办理。

2、镇纪检监察室:依法查处在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渎职、失职行为,对参与违法用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工商所:责令违法用地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供电所:积极配合全镇专项行动,对违法用地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5、派出所: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司法所:做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案件查处中的调解工作,参与督查追责等相关工作。

7、城建办:负责对整治对象是否违反镇、村规划的认定,提出处罚意见,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拆除,补办相关手续。

8、各村委会:按照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3日—15日)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并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行动。

2、调查摸底阶段:(16 日—17日)由土地所组织力量,对**年以来6家企业违法用地情况进行集中摸底、核查,将调查摸底情况整理汇总报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治阶段:(18日—30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年以来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

5、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违法用地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迎接好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2、严格执法,确保成效。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要处理到位。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用地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

4、查找原因,规范管理。要通过专项行动,深入分析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杜绝违法用地行为的再次发生,切实规范工作措施,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

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整改方案


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整改方案

关于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整治年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内容。我局对本局前阶段广泛征集、认真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工作主动性不强; 2、法律服务业管理力度不够,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层普法工作基础薄弱,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4、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二、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要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为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服务,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方向。要狠抓“四个提高”: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表率作用,争创一流班子;提高干警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努力锻造一支过硬的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阜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六个转变”: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由传统的调解方式、调解定位,向法定调解、规范调解转变;实现普法依法治理由一般号召、简单推进,向突出实效、“法治六进”转变;实现班子、队伍建设由常规管理、一般要求,向依法管理,制度管理转变;实现工作作风、指导方式,由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向开拓创新、突出重点转变;实现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由封闭指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由常规服务向开拓服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由单一服务向多元服务转变。 要教育和积极引导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操作性较强的激励奖惩机制,增强干警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即“法治进机关”、“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单位”活动。要在全县农村开展“自助学法活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要全力打造诚实信用型的法律服务队伍,服务为民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大力倡导顾大局、讲团结、干事业、重实效的机关精神。开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教育年活动。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文广新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根据办函〔2014〕95号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文广新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使全县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严重性火灾事故。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美术馆)、广电中心、文物库房、文物保护单位、播出机房、向阳山差转台以及竹园、凉水、转嘴子、板桥四个中转站。公共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场所、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其他各类文化单位及公共文化设施。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行政许可情况
(1)文化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情况;
(2)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建筑物或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原批准性质是否相符。
2.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影响疏散、通行障碍,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消防设施及器材情况: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照明、灭火器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管理情况: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电器线路情况:建筑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电器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等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8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检查记录。
(二)检查整改阶段(8月11日—9月20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账管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局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在单位内部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和制度健全到位。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排查人员头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系统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文广新系统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受多重因素影响,镇内车辆超限超载愈演愈烈,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触目惊心。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有关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和区关于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xx年3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各部门单位与各村组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成果。全镇范围内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过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周密部署,相互配合,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展开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实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取缔;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行为
工商部门牵头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窝点。每半月对维修厂(场)等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对从事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吊销;对无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严厉查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积极配合交通运营、工商、国土资源、煤炭、矿产品税费征收等部门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源头查处,配备人员对货运装载场(站)、煤场、矿产品起运点实行全天候值守,对非法经营的场(站)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的,责令改正并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装超不出场”。对整治期内非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配备力量在镇内的各税费征收站全天候值守,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非法改装车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督下予以解体。全挂车的挂车超过两轴和半挂车、全挂车超过六轴(不含六轴)以及全挂车的挂车长度超过主车长度的货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四)严厉查处路面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1、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超限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对经过称重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配合交警部门引导车辆进站检测,维护交通秩序。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处理。严查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严查未经覆盖的货运车辆驶入和污染城区,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驶入城区。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治超检测站(点)治安秩序,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检测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在S214线进入我镇的两端入口设置劝返点,设立醒目的“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25吨和15吨以上车辆驶入”告示牌,阻截、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劝返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各治超检测站(点)对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就地卸载、分装,禁止上路过桥行驶;对卸载车辆不收费、不罚款、不扣车。货运车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超过限定标准,确需上路行驶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对超运输冰箱、彩电、汽车、百货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要强行劝返;超限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和油、汽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法信息抄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司机或货主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克服畏难情绪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治超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统筹部署,严格按照治超治限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及发放“告货运司机的公开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设立治超工作的监督和咨询电话2671148、2672903,依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动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人自行整改。在镇内主干道和各村(社区)道口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加大对治理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归、依程序进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认定标准必须统一执行交通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219号)制定的标准,损路赔(补)偿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湘价费[20xx]44号文件执行。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认定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对现场所扣车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整治秩序和暂扣车辆安全。现场执法要实事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统一。
(四)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各村、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次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态度坚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综治办要制定应急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政府镇对本次治超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治超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村组或部门单位和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严格实行督察问责和责任倒查制。镇纪委牵头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定期专项督查,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环节实行责任倒查,逐一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了难”、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予以登记并曝光,并严肃作出相应处理。
(五)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及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并定期向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治超信息。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各地集中整治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并向全镇通报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环境集中整治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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