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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十九心得体会

优秀心得体会范文:我对提高基层民警待遇的思考。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或许"优秀心得体会范文:我对提高基层民警待遇的思考"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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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公安部确定的“基础建设年”,实现警力下沉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公安部明确要求基层警力要达到总警力的85%,而目前公安的警力配置现状却呈“水桶状”———上下一样粗。之所以警力沉不下去或者沉下去又浮上来了,其症结就是机关待遇优于基层,这个症结不消除,警力就不可能沉下去。如何使基层待遇优于机关,据我在基层十年的感受,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建立优待基层的人事、奖励制度。按照以往的做法,机关下基层要提拔使用,基层领导进机关却要降格使用,这无形中体现了机关的高高在上与优越性。而在着力“三基”建设的今天,首先要实现官由基层出:一是所队长的提拔从基层民警中选拔,二是无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技术人员除外)不予提拔,三是在基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能胜任工作(每年公务员考评在称职以上)的民警应当提拔,无机会提拔的也应当与机关民警换岗。这样就不会让基层民警产生厌倦情绪,感觉天天老样子,让基层民警感到有盼头,工作有新鲜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上进心,时刻看到希望,充满激情。其次要把奖励重点放在基层,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在做,面对群众的是基层,因此奖励也应该首先要考虑基层。我认为,公安机关每年评先评优的名额应该80%以上给予基层,如果工作由基层做、奖励却由机关得,就大大挫伤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向基层倾斜的福利分配制度。基层民警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与危险系数大,机关民警不能相提并论。基层民警的收入应高于机关,这也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机关民警每天工作八小时,而基层民警每天工作都在十小时以上,其余时间也处在待命状态,而农村的基层民警更为艰辛,吃住都在基层单位;基层的工作强度无疑也要大于机关,有时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基层民警在工作的同时,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其家属身上,家属往往多有怨言。基于以上几点,笔者认为基层至少要增加基层工作补贴、超时工作补贴与家属慰问补贴三项福利待遇,或者这三项补贴的标准要高于机关,这样基层民警得到实惠,家属也得到安慰,人心与队伍就稳定了。

建立有利于缓解基层民警心理压力的休假制度与工作环境。正常的休假得不到保障是困扰基层民警的普遍问题。当别人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时,许多基层民警却在外执勤,很难与亲人团聚,与家人拉家常、相互交流的机会也就更少,这样常常会引发一些家庭矛盾;有些公安机关每年给基层下达破案任务与罚没款指标,家庭及工作上的压力,使得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大大超过机关民警,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正确疏导与缓解,极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我认为:一是要强行规定基层民警每年休假必须达到的天数,否则视为不称职;二是要给予基层民警每年一次的十天长假,让基层民警有一个自我减压的机会;三是要彻底杜绝公安机关内部下达打击处理破案数与罚没款任务。

建立监督运行机制。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一个提高基层待遇、实现警力下沉的规章制度,并且形成监督机制,确保贯彻落实、正常运行。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没有按章执行落实的追究领导责任,让基层民警有“屈”可诉,有“山”可依。

只有从切实提高基层待遇入手,让民警在基层感到有盼头、有奔头,无思想包袱,无后顾之忧,警力下沉也就水到渠成了,基层这个战斗实体也就如虎添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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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对基层稽查工作的思考


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对基层稽查工作的思考》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县市局目前面临网点和业务种类多,但配备的稽查偏紧的状况,稽查任务相当繁重。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范围内做好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率,是值得稽查人员共同思考和探讨的话题。从事稽查工作近三年,我觉得以下三个方面最为重要。

一、突出开展稽查工作。

稽查工作涵盖储汇业务的各个环节,如果稽查项目的内容面面俱到,势必在稽查时间、稽查力量以及稽查效率等方面直接受到影响,什么项目都查的结果往往是什么项目都没怎么查。所以储汇稽查工作最重要的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储汇资金风险,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业务开展稽查工作,才能查得深、查得细,才能及时风险隐患,才能起到稽查应有的效果。

二、多种手段开展稽查工作。

在全国储汇业务的已发案例上分析,随着这几年储汇业务种类不断增多,从业人员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年轻人思想活跃,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而且通常对电脑及网络等设备的运用比较熟悉,所以近年来发生的储汇资金案件在作案手法上有隐敝化的趋势,在作案手段上有多样化的趋势。这就要求稽查人员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在稽查手段上要采取现场稽查和电子稽查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电子化稽查系统、集中监控等先进设备有效地开展稽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线索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储汇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三、以人为本开展稽查工作。

内控的各项制度说到底还是为了防止内部从业人员作案的问题,从内控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储汇从业人员都是防范和被防范的对象,也包括稽查员本身。所以要特别重视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稽查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将“人”这个因素放到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有时候稽查工作要跳出狭义上的“稽查”。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稽查工作的时候多留点时间和营业员、支局长甚至投递员沟通,在交谈中及时发现储汇从业人员近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状况,可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的存在并采取措施,力争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要做好储汇稽查工作牵涉到各方面的原因,基层稽查员在有限的客观条件下要有所作为就要在稽查内容上突出重点,在稽查方法和方式上采取多种手段,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沟通,发现稽查线索并深入检查。这样稽查工作才能真正地掌握主动,及早发现风险隐患,为储汇业务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基层民警工作心得体会


基层民警工作心得体会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本文 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

基层民警工作心得体会第2页

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基层民警学习心得体会


三思三观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思考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只有通过这样的学习体会,切实加强实际行动,全体党员干部才能坚持群众路线,以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进一步做好深化改革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而打好扎实的执政基础。

这段时间在培训期间,针对三思三观我一方面认真的学习文件精神,体会其中的涵义;另一方面我加强理论结合实际,从实践活动中加深对三思三观的理解。我认为:

一、坚持群众路线是三思三观的主要目的之一。三思就是在认真思考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的基础上,坚持走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一切以民众、民生为出发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民生意识。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增强群众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

二、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是三四三观的主要目标之一。李克强总理说 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为此要求全体党员强化宗旨意识,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模范;强化实干意识,由说多做少向苦干实干转变,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尽心尽力地做好每一件本职工作,做好、做精致、做仔细;同时在保持清廉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必须坚持群众至上,群众第一。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作为森林公安的我们,拥有着一定的执法权力,为此在执法过程中时必须严格执法,做到处罚有依据,违法必究。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在过程中将民意、民情真正吸纳,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民意,在执法公开的条件下把监督标准和标尺交给群众,让群众说话,让群众说得上话,让群众说话管用。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唯一标准,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它必须落实到每一件事情中、每一项工作上。做好一切工作、做出有关决策,都要广泛、全面、真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结果交给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就坚决不做。

四、做好本职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我认为:三四三观最主要的目的时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带头做好本职工作,优先服务于人民群众。群众工作就是民情工作,基层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服务群众,要弄清楚群众要我们能做什么,能为群众做什么,认识清楚,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才能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和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出发。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创建浙江省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做好应尽的本职工作。

学习基层民警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我们身边有哪些民警先进事迹材料值得我们学习的呢?下面给大家分析下:

张国强,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基层单位、窗口单位工作,该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践行群众观点,该同志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工作、奉献青春,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张国强同志在日常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顾大体、识大局。在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繁重的受理工作中,该同志始终保持工作热情,加班加点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担任济宁市公安局首席警察期间,该同志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次受到群众表扬,并在市局对首席警察的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立场坚定、恪尽职守。在市公安局开展的“霹雳行动”中,张国强同志迅速行动起来,将“霹雳行动”作为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契机,严把受理关,成功抓获王某、文某等两名网上逃犯,有效地遏制了犯罪嫌疑人向国(境)外潜逃的企图。

三、业务突出、勇创一流。张国强同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勇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刻苦学习出入境业务知识,成为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出入境管理工作以来,张国强同志出色地完成了全运会“背景审查”等多项任务,并在全省出入境系统英语演讲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我局赢得了荣誉。

四、参与维和、不辱使命。2009年下半年,公安部委派山东省公安厅组建赴东帝汶民事维和警队。张国强同志通过层层选拔,以优异成绩通过了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初选考试。这次考试全省各地200多名民警参加,考试分英语、驾驶等七门,省厅将选出35人赴廊坊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参训。在培训过程中又开展了体能、射击、英语、急救等科目的考试,经联合国考官甄选,最后选出24名警察前往任务区,张国强就是其中一员。在东帝汶维和期间,张国强同志克服了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与战友们一道出色完成了维和任务。该同志先后担任了东帝汶罗斯帕罗斯地区警察局情报与战略分析组组长、重案组组长及督察与社区警务部负责人,并先后两次被联合国授予“和平勋章”。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张国强同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宗旨,听党指挥、服从大局、踏实进取,在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钻研出入境业务,坚决执行上级政令警令,狠抓业务、严格执法、不徇私情。该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和领导的一致好评。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该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应有的职责。

基层警务室民警工作心得体会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对于那些养殖大户、种植大户、贩运大户等,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农闲季节随时进行走访,了解其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的治安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农村都有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要外出打工,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中学生要到外地就学,每年都要新增一定量的机动车,每年都要有一定量的外来人员到本地辖区打工或创业。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户口和车驾手续及牌照等的机会大大增加。近年来,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和“流动警务车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基层民警在认真组织搞好多种形式的联防队、巡逻队建设的同时,大力推广了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比如安装远红外线报警装置、“气死贼”等,花钱不多效果明显的手段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这些方法是值得警务室民警继续发扬光大的。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新颖、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会越来越多地被农民所接受,警务室民警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随时掌握先进的技术防范设施的发展方向,针对辖区情况,及时推广安装各种先进的技术防范设备,在抓好治保会、联防队建设的同时,使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机结合,逐步向更加注重技术防范方面的转变。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警民关系和谐与否,是要看发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否及时侦破,有了治安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依法查处,但更多的还是要看我们的民警能否真心实意地对待群众的求助,能否真心实意地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做群众工作,离不开我们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一个辖区治安秩序一团糟,群众没有安全感,你再为群众做多少“小事”、好事,再怎么说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也不可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所以,必须把维护好辖区的治安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治安环境作为我们第一位的职责,倾心尽力,以平安促和谐,以稳定促发展。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基层民警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从目前的全省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我根据市局、分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必要性。

一、 政治上提高自己。

要从政治上把握好自己,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要从思想上把握自己,坚持与时俱进。

二、 纪律上约束自己。

洁身自好,严于律已,是关键。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时时处处用纪律、制度来规范行为,约束自己。铁的队伍需要铁的纪律,钢铁只有经过烈火的锻造才能成为有用之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感受就是它的严厉、刚性与不可触犯性。人民警察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兵利刃,是保护人民群众的钢铁长城,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是一支有组织、有领导、有纪律、有战斗力的队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实施正好起到了督促的作用,它有助于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加强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

三、 思想上升华自己。

政治上的绝对忠诚是每一个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要求,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应具有的起码政治素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公安工作,才能真正做好公安工作;公安队伍是一个庞大的集体,而每一级公安机关又是一个小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只有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才能更好的完成公安工作;公安机关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更要注重自身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是一次提高自己、反省自己、塑造自己的机会,它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我一定要好好把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提供的良好契机,使我们的公安工作更上一层楼。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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