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自我鉴定 > 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 > 导航 >

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2024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

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自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最新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呢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至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完全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自愿。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简约版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调入***工作,***合同到期,工作期间,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支持下,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均为优秀\获得**奖励\被评为****),经过本人考虑,现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希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当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与员工续签合同,而员工不愿续签,该怎么处理呢?公司可以即刻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吗?会产生经济赔偿金吗?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 查看全文>>>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办法规定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续签?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不太了解的知识。劳动合同的续订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提问:

我的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可是我不想续签,请问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会怎样?

解答: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查看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叫xx,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查看全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的到期都是一个小纠结的时期。如果劳动者不打算干了,一定会提前去寻找其他工作。如果劳动者想要继续在公司发展下去那是不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呢,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讲述。一、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二、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xx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5、企业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否要再次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查看全文>>>

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如果双方仍然想要保持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进行续签,但是如果用工方既不续签也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就属于违法用工行为,需要给予劳动者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至于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宽限期及两倍工资罚则,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执行口径是: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本案中用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公司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如超过1个月,就另当别论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时大为工作的年限超过了1年,所以经济补偿也要增加半个月。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有补偿吗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

查看全文>>>

提要:劳动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查看全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自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查看全文>>>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查看全文>>>

单位领导: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查看全文>>>

工作上的事一忙起来,有时候连劳动合同到期了都不知道,而单位也没提及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又未续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该怎么办呢?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是对出现劳动合同到期但劳资双方未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后,判定双方在事实劳动关系中所应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向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未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变更的情况下,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条件包括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劳动纪律、劳动条件等内容,但不包括原劳动合同期限。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职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同时也不存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又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此时,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的话,职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没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3、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单位不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除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为合同期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查看全文>>>

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

范文资讯网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栏目精心为大家提供各种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2024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等,更多续签劳动合同自我鉴定尽在范文资讯网,欢迎大家关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