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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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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买卖合同模板(篇1)

案情介绍:

20xx年8月,刘某与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总价款26万元,刘某于20xx年9月15日前,支付首期30%房价款7.8万元,余下房价款18.2万元,以办理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房地产公司于20xx年2月15日前交房,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交付的,交房日期可延期至20xx年3月31日,并且房地产公司应于交房后3个月内,即20xx年6月30日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刘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期7.8万元房价款后于20xx年12月23日通过房地产公司同建设银行江南支行(以下简称“江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商品房抵押合同,并且房地产公司为刘某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房地产公司与江南支行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产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20xx年12月,经审批,江南支行对刘某发放了购房贷款,18.2万元一次性划入房地产公司在江南支行开立的账户中。20xx年3月,房地产公司如期交付了房屋,并于20xx年5月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刘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结构质量与合同约定有所出入。经交涉,房地产公司表示,因技术问题房屋结构确实与合同预定不符。20xx年7月,刘某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因涉及刘某同江南支行的借款合同与房产抵押合同,双方通知了江南支行。三方在如何处理涉案房产问题上发生了争议。20xx年8月15日,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返还财产。案件审理中,江南支行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对刘某与房地产公司争议的房产主张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时,买受人和按揭银行都有权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因此,判决在解除房地产公司与刘某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依据第三人江南支行的请求,解除其与刘某的借款合同,各方财产恢复到合同成立前的状况。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商品房按揭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焦点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借款合同效力如何及对涉诉房产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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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的合作不因主观意识而违约,有效合同如何写?范文资讯网精心收集整理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的相关资料下面是详细内容,还请您收藏本文!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篇1)

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相关事项有哪些?欢迎阅读这篇关于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的文章,更多精彩内容还在应届毕业生公文网等你哦!

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判决取消,我还能起诉买方违哟吗?

《华民共合同》第百零七条规定: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知违约向守约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能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守约方可否直接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若违约履行合同另则需选择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依照本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应通知合同自通知达解除按规定理解:若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需要首先通知另合同才能解除般种解除采用书面通知式例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等告知解除合同司实践并种解除合同式守约没书面通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直接向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式种行认通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院则直接审理该案认定原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主张否立

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尚未户起诉更要求解除合同应经户能向追讨欠款及利息

去哪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看合同约定没约定

二手房买卖中如何撤销网签

买卖双未达交易、合同买受或资金划转式变化事应按照双预先《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交)》约定网信息注销期限与式服务窗口办理该房屋重新交易须再进行网签约三:网信息注销办理程序: 1、事填写注销申请: 通服务窗口签约事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交)》通房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由房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系统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交)》2、事、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向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1)填写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事已签字或盖章)(2)事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服务窗口工作员核注销材料网签系统注销该合同网信息四:见撤销网签需双协商同意协商想撤销能院起诉五、于房主若能撤销网签其房屋让办理户手续;于买房目前银行按揭贷款需网签手续所若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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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6月6日,张某向新某公司购买商品房,双方签订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新某公司购买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合同还对商品房的价款、付款的方式、房屋交接的方式、质量争议的处置、保修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张某征得新某公司的同意,在没有支付房款的情况下,持新某公司提供的购房手续,于xx年7月到某市房产局办理了该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xx年10月15日,张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新某公司购房款1685430元。此后张某分文未还,至今,张某尚欠新某公司房款1685430元。

xx年2月,新某公司以张某诈骗为由向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在经过案前调查后,已决定不予立案。

[壹审法院]:

法院认为,新某公司控张某诈骗一案,公安机关已决定不予立案,新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利益。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系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签订后,虽然张某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房款,但新某公司已将商品房交付给张某,张某是在新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了房产证,该房屋产权已经转移,权属张某。尔后张某出具的房款欠条新某公司对此没有异议,并确认了张某的欠款行为,故张某出具的房款欠条应视为对原合同价款的变更,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已转为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新某公司要求终止双方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责令张某退回已占用的门面,不予支持。虽然张某的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关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规定,新某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清偿所欠房款。

判决:张某应偿还所欠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房款人民币1685430元。

[贰审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某公司因资金紧张,要求时为其职员的张某帮助新某公司办理向银行借款,张某遂提出由其向银行贷款给新某公司用,新某公司将本案争议的房屋卖给张某并过户到张某名下,经协商双方于xx年6月6日签定了本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新某公司将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卖给张某,总价款为936350元,xx年5月8日前支付50万元,xx年7月8日支付436350元。合同还对房屋交接的方式、质量争议的处置、保修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张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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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 商品房 解除权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施行前,《合同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的情形与条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有的过于原则或笼统,有的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尤其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出卖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发布虚假广告,设立定金圈套,甚至一房多售,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欺诈买受人,有的商品房面积严重缩水,有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这给商品房买受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造成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这一《解释》,为商品房买受人通过司法途径行使合同的解除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根据《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践操作经验,现就商品房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及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分析。同时,因合同的无效同样也可以达到买受人退房的目的,因此,笔者将作一并的分析。

(一)商品房存在权利瑕疵,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及应当具备的条件。

1、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又将同一商品房抵押给第三人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常会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又将同一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到来之前又无法解除抵押,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八条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买受人行使这一解除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在未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又将同一房屋抵押给了第三人;(2)因出卖人将同一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即买受人无法在法律和事实上取得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买受人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合同后,经过买受人的同意,或者已经告知买受人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人,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出卖人可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并能办理出房屋过户手续的,那么买受人就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2、出卖人将同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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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是指停止合同的履行,出卖人收回买卖标的物,并将买受人原支付价款扣除一定的费用后返还买受人,从而使双方的财产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况。解除合同不影响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同时从公平原则出发,买受人应承担在合同解除之前因使用标的物而需支付的费用。如买卖双方订立分期付款购房合同,房屋总价金为40万元,首付10万元,其余30万元分3年付清,每季度付款。在合同履行1年半后,买受人到期未付款总和达到10万元,超过总价金的五分之一。此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在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到期未付款10万元和未到期的应付款15万元,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同时按同期市场价格收取在合同解除前买受人使用房屋的租金作为房屋使用费。此外,因合同的解除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如房屋价格下调,给出卖人造成价差损失,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1、分期付款的法定解除条件 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这样规定是因为分期付款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在出卖人对买受人资信能力的信任基础上的,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意味着买受人的资信能力已不足信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是指取消原来付款期限的约定,要求买受人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全部价款,避免因买受人资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而导致出卖人最终不能收回应收价款。 2、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条件的限制

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并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因此,有时出卖人也会考虑提出对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进行特别约定的方式来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为分期付款买卖的标的物是已经交付给了买受人的,所以在因买受人一方的原因而由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期间的利益也是出卖人的损失。出卖人有可能提出自己在因买受人的过错而解除合同时有权抵扣已收取的价款或者要求买受人支付一定金额赔偿的条款。如果这种约定过于苛刻,就会对买受人不利。为了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均衡,法律应当对合同显失公平的约定作出限制。《合同法》除在总则中有关显失公平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规定可以起到这方面作用外,还规定,出卖人解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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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司法制度的改革,合同的类型种类也逐渐变多,签订合同是双方避免冲突的一种手段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篇1)

原告:_________,性别: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确认原告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

二、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___元及利息(以购房款___元为基数,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____________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____与被告___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内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___________公司将要建设的商品房(房屋面积共约___平方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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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xx年8月,刘某与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总价款26万元,刘某于xx年9月15日前,支付首期30%房价款7.8万元,余下房价款18.2万元,以办理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房地产公司于xx年2月15日前交房,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交付的,交房日期可延期至xx年3月31日,并且房地产公司应于交房后3个月内,即xx年6月30日前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刘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期7.8万元房价款后于xx年12月23日通过房地产公司同建设银行江南支行(以下简称江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商品房抵押合同,并且房地产公司为刘某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房地产公司与江南支行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产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xx年12月,经审批,江南支行对刘某发放了购房贷款,18.2万元一次性划入房地产公司在江南支行开立的账户中。xx年3月,房地产公司如期交付了房屋,并于xx年5月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刘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结构质量与合同约定有所出入。经交涉,房地产公司表示,因技术问题房屋结构确实与合同预定不符。xx年7月,刘某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因涉及刘某同江南支行的借款合同与房产抵押合同,双方通知了江南支行。三方在如何处理涉案房产问题上发生了争议。xx年8月15日,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返还财产。案件审理中,江南支行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对刘某与房地产公司争议的房产主张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时,买受人和按揭银行都有权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因此,判决在解除房地产公司与刘某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依据第三人江南支行的请求,解除其与刘某的借款合同,各方财产恢复到合同成立前的状况。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商品房按揭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焦点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后,借款合同效力如何及对涉诉房产应如何处理。

本案中三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刘某、房地产公司及江南支行)之间存在四个基本合同关系,即刘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刘某与江南支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刘某与江南支行之间的以涉诉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关系以及房地产公司与江南支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基本原理,两个以上的合同相互关联时,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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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更加普遍,我们需要利用合同范本,将我们的合作的要求向对方进行明确展示,规范的合同起草时有哪些程序呢?范文资讯网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户籍地_______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网预买字(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二、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向被告交纳_____万元定金,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向被告交纳部分首期款_____万元。原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网预买字(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原告向被告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花园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层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并于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备案后,原告发现由于看错房号,涉案房屋并非原告所选定的朝向,原告协商与被告解除合同并更换房号,现被告已退还所有房款。

原告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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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 查看全文>>>

买卖合同,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所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指出卖人在收取一定价款后失去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而买受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二、买卖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所谓双方有偿,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均享有均等的权利和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的权利,同买受人的义务。如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后,买受人有取得该转让物的物权的权利,出卖人有移交该出买物物权的义务。

三、买卖合同的主体具广泛性。1、财物的所有权人;2、抵押权人;3、质权人;4、留置权人;5、人民法院;6、行纪人。

四、买卖合同标的物的广泛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只要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流通的物品,均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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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对标的物权的转让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是相互的承诺。

六、买卖合同既可用文字表示,也可用口头表示。买卖双方可将协商一致的承

承诺用文字形式固定,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经公证后生效。买卖双方对达成一致意见的标的物的物权转移,也可以用口头的形式约定。这种方式简单、省时,但必须符合“钱货两清”,这种形式适用于标的小、现货交易等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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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址;

二、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单价、总价(大写);

三、包装要求;

四、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方式);

五、标的物质量、数量检验的方法及说明;

六、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结算方式);

七、期限;

八、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组成、计算方法、赔偿数额的确定);

九、风险承担的划分;

十、争议解决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指前述各条件未涉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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