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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法的心得体会,2024关于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关于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成长中的教师最缺的是一盏指明的路灯。听了张、田两位校长的讲座,使我在教育成长的路上不再那么心慌迷茫,有了方向,走得踏实。

教育行业,人人都想当一名优秀教师,但优秀教师是怎样才能炼成?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能站上讲台的是一名合格教师,能站好讲台的是一名优秀教师,能站稳讲台的是一名骨干教师。

一个教师只有在不断的深入,坚持和改变中才能得到梦想的进步。课堂是我们的灵魂,作为一名教育者上好每一堂课是基础,既然教学与我们的成长息息相关,两者的关系一定是对立的,互相牵引的。

在改变教学中改变自己。究竟如何才能上好一堂课?备课是关键。对于任何一位教师,每一个教学内容都要反复研究教材,分析教材;多听课多借鉴,在日常教学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上好公开课;最后教学反思认真写。每一堂课都有其规律,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把自己的教学精致化,提高自己,广泛交流的基础上拓宽自己。

在改变自己中改变教学。作为一个自然人,无论年龄大小,我们都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成长。规划途中方向很重要,首先得把自己的未来立足与当下。我的终极目标是什么?现在缺的是什么?应该怎么去改变?只一味的去改变自己是迷茫的,同时还需要思考,未来是一个

个怎样的社会?需要怎样的教育?社会需要一个怎样的人?需要一个怎样的教师?善于学习,针对学习,才能走对路子,乐学是成长的动力,而善学是成长的加速器,多读书,多在教育上广交朋友,注重自己的修养,丰富自己的内涵。

一堂课的好坏,课程标准就是评价的标准。对于教师而言课堂不是单纯的教学,它包括的是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以及考核。上完每一堂课后,要不断的去反思,不好在哪里?是什么原因?应该如何改进?同时还要在学生的作业中发现,学生学得怎样?在教学中需要改进哪些?

无论是哪一类型的课,参与的实质一定是师生思维的参与而不是一味的为达到教学目标而教学。任何一个教师的一堂课都是自己对教材和学生的解读,课前要做的是不断地去深入研究;课中要给学生设坡度,给力度和拓展宽度;课后要反思教学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目标是否抓牢?学生是否掌握?是否乐学?同时还要不断地,反复地去比较不同教师的课堂,寻找特点,发现独特的生成幼苗要勇于刻意求新。

教育就是越发发现自己无知的过程。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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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了自己的目标,大山才有了无怨无悔的沉默,小溪才有了一路跋涉的欢歌,野百合才有了拥抱春天的激情,悬崖上的松树才有了深深扎进岩石的坚韧。给自己先进选项准清晰的目标,就是给自己的生活选定努力的方向,就是给生命赋予价值与意义。

我认真地读完了教师手册。通过认真细致地教师业务学习,我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认识从模糊到清晰、从茫然到豁然,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不同层次的提高。

我们处在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面临的教育对象是国家与民族的未来,教师惟有不断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才能更好的履行教育这神圣的职责。“做一个现代人必须取得现代的知识,学会现代的技能,感觉现代的问题,并以现代的方法发挥我们的力量。时代是继续不断的前进,我们必得参加在现代生活里面,与时代俱进,才能做一个长久的现代人”,“我们做教师的人,必须天天学习,天天进行再教育,才能有教学之乐而无教学之苦”。教师要不断的更新教育理念,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武装头脑;不断的掌握广泛的文化科学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不断的学习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不断的反思总结,在理论的指导下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我们确不能懈怠,不能放松,一定要鞭策自己,努力跑在学生前头引导学生,这是我们应有的责任”。

一名教师,应该是教学能手,更是科研先锋,这样的教师,才能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教师应该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立足课堂,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积极探究,以形成规律性的认识。一名教师“只有研究和分析事实,才能使教师从平凡的,极其平凡的事物中看出新东西,能够从平凡的、极其平凡的、司空见惯的事物中看出新的方向、新的特征、新的细节,——这是创造性的劳动态度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兴趣,灵感的源泉。”教师只要增强自己的科研意识,把自己的课堂、班级当成自己的“实验室”、“试验田”,并投入精力去做,就一定能使自己变科研的局外人为局内人,变可能性为现实性,实现经验型向科研型的转变。当我们的教师走上了从事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就会得到教师职业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同时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展示了新的希望。

我认为积累丰富的教学经验是培养自己在教育中智慧性行动的不二法门。在确定树立教学风格,形成教学思路,预计教学问题的过程中不断丰富自己的认识和能力,积累有意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情境教学中,根据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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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自己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我感觉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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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师范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职业是我将来求职的一个很好的选择,也是我将来的愿望之所在,于是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便要注意一下作为一个教师所应该具备的教师形象。

作为一名教师,在形象上可以首先划分出内在形象和外在形象。内在蕴涵是外在形象的基础,外在形象是内在蕴涵的表现,二者既有不同又有者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想要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就要注重内外在的双重因素,不可偏废。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要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首先要有良好的内在蕴涵。

一、为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中学学生的求知欲望强,可塑性强,正是受到外来影响最为突出的时候。在这个期间里,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学生树立一个标杆, 树立一个榜样,才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材。

二、要尊重科学、勇于创新 。教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有着“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的特殊使命。教师要继承前人的文化成果并加以传播,继往开来,所以教师对知识要有一个科学的态度,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并要勇于创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三、要有渊博的学识和精专的专业素养。教师之所以能够“传道授业解惑也”,主要的原因在于教师继承着前人的文化成果并继往开来,这就需要教师具有渊博的学识和精专的专业素养,这是一名合格教师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养之一。只有知识渊博,术有精专的教师才可能受到人们的尊重。

四、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作为教师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要学习陶行知先生的“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教育思想,认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努力做到爱岗敬业,不误人子弟。

五、树立明礼诚信、情趣高雅形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教师树立明礼诚信、情趣高雅形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作为教师要树立高尚的人格、良好的形象,这样才能使教师自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使教师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成为每个学生的朋友,让所有的鲜花和小草都能获得阳光和雨露。这样的教师是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也必然敬而近之。

外因是事物的表现形式。教师具有了良好的内在蕴涵,但是想要很容易的被人理解,就要注重教师的外在形象中的形体美、行为美、风度美等等形象直观的美。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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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一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 查看全文>>>

现代教育要求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开展学校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我重点谈一下我在学习《教师法》后,根据学习内容和实践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我们要认识法律的重大意义

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只有当我们对我们的教师法了如指掌,就没有什么可以欺骗我们,没有什么可以吓倒我们,有法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在手,我们不再惧怕任何不法侵害教师的事情发生.

教师法并不是仅仅保护我们教师,它也是我们要行使的义务,只有行使好了教师法,才能搞好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给每个孩子提供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作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我们一定要让我们的学生在规范的、公正严明的法律下健康成长.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教师肩负着教育祖国的下一代的重要使命,文化的传承使我们的责任,同事,拥护国家的政策、方针也是我们教师应尽的义务.教师法是规范的法律,教师法是全民通过的法律,教师法是教师必须学好的法律.只有我们教师学好了自己的法律,才能在实践中带动学生知法学法,才能完成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

教师法对教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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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新教师课程中,重要的一节是谈及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得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查看全文>>>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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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习教师法(一)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教师法》规定教师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执行学校的,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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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师法》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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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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