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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合同,2024供水工程合同范本

53.2 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2)发包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查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承包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53.3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需待承包人按监理人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尽管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仍应对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前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负责。

54 完工清场及撤离

54.1 完工清场

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经发包人同意,可在保修期满前),承包人应按以下工作内容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焚毁、掩埋或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按合同规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按合同规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已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亦已清除。

(4)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沟道,均已按合同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了疏通和修整。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中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的指示予以清理。

54.2 承包人撤离

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的42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拆除和撤离工地,并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二十二、其他

55 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56 严禁贿赂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若发现任何上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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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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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45 友好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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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监理人在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违约

42.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若发生第4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若发生第42.1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第33.4款的规定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若发生第42.1款(3)、(4)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抄送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

4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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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 文明施工

29.2 施工安全

若发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消防的要求见《技术条款》。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

32 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

本款(4)项中先后出现的两个“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分别为“合同价格的____%”和“合同价格的____%”。

32.2 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本款(1)项中所指的“主要材料”为:

①(填入主要材料名称)

·

·

·

33 工程进度付款

33.4 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

34 保留金

本款(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若还有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的调价因素和调价办法,可在本款作补充规定)。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②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

39.3 变更指示

若用于河道疏浚工程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增加第(4)项,其条文为:

(4)河道疏浚工程的变更造成承包人无法使用原选用的疏浚设备完成变更工作量时,除非合同双方协商同意按变更处理,承包人可以不实施这项变更工作。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2)项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

48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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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6 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36.2 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十六、价格调整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1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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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方案

、基本情况 **行政村位于**县西南部25公里处,全村现有5个自然村共120户515人,大家畜52头,耕地面积3843亩,经济林1440亩;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苹果、核桃为主,属于我县粮油干果主产区之一,人均纯收入1664元。目前我县拟定在该村修建移民新村,安置柏峪乡贫困户100户400人。**人口将达到220户915人。 本项目区地处塬区,干旱缺水,人畜饮水要到10里以外的地方拉水吃或到沟底肩挑畜驮,每方水价高达7元钱。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农村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大量种植经济作物,农村对水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缺水已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群众强烈要求兴建一处引水工程,以便解决群众生活、生产用水,达到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新农村的建设。 二、工程设计 经水利局领导及技术人员与乡、村干部对该工程进行现场勘测,本着节约投资、综合利用、科学规划的设计原则,坚持优选方案采取自流引水形式,该工程由高位蓄水池、集水池、输配水管道等设施组成。 1、取水工程设计 以梁家山供水站高位水池水为取水水源,经化验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且水源水量充沛可靠,完全可满足设计年限内人口的增长,生活水平提高及农业发展的要求。 在吉子湾村建100 m3减压浆砌料石调节蓄水池一座。 2、输配水管线安装 根据规范,水源到高位蓄水池之间的输水管道设计流量为供水区最高日需水量。从输水干管引入村庄的配水干管其设计流量为供水区最高日最高时需水量。 安装输水管道10000m,其中φ63pe管3000 m,φ50pe管4200m,村中配水干管φ40pe管2800m,入户进院支配水管由群众自愿、自筹解决,达到供水系统全部入户,不留集中供水龙头。 三、施工及其应注意问题 施工时除严格要求保质保量进行加工施工和安装外,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浆砌块石蓄水池 砌筑必须严格保证各向缝内的砂浆饱满。块石厚度应大于200毫米,形状规则整齐,不得采用已风化及带有水锈和裂纹的块石。池壁上不准留脚手眼。 2、输配水管道安装 (1)输配水管道安装时,必需严格按照新施工规范精心施工,以保证管道安装质量。 (2)塑料管道承插口安装必须严密,确保密封及安装质量。 (3)结合本地冰冻深度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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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将 ------------------------------------------------------------------ 防水工程委托承包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合作,明确责任,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顺利进行,经双方研究决定,特 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 第二条:工程采用材料及质量要求 ---------------------------------------------------------------------------------- 第三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款总额约计人民币(大写) --------------------------------------------------------------- 2自签定合同后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 --------------------------% 3乙方进场施工后付工程总款 -------------------------% 4工程施工至中途付工程总款 -------------------------% 5防水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 -------------------------% 6余款 --------------------------%经甲方验收后在两个星期内付清尾款(一次性付清) 7保修款 ---------------------------------------------%自工程验收合格日起----年质保期起满后一次予以支付 第四条:工程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起开工,共需 天完成,如因为气候等不可抗拒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工程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在工程施工中:甲乙双方都应本着负责态度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前提要求,乙方在符合施工前提下,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施工,乙方保证所施工能够满足防水施工要求,确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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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应方式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1.2 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1.3 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第二条 收费标准

2.1 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2.3 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第三条 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 其他

4.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2 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3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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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之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住宅房屋外墙渗水维修

2、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工期自xx年10月1日至xx年1月15日,施工期间逢雨天或恶劣天气工期顺延。

三、承包范围:

1、材料乙方自购

2、使用材料: 彩色有机硅防水涂料、嵌缝带、无色拒水溶液、速凝型堵漏剂 。

四、处理方法:

1、外墙裂缝渗水处理

①使用材料:彩色有机硅防水涂料及嵌缝带。

②施工方法:以一布三涂法施工,第一遍有机硅涂料刷完裂缝后,将嵌缝带沿裂缝处贴实,随后涂刷第二、三遍涂料。涂料晾干后与墙面牢固结合,嵌缝带在涂料中起到抗拉作用,增强防水层弹性。

③工艺流程:用毛刷和腻子刀清理外墙基面上的灰尘及附着物,施工人员使用吊绳和吊板自上而下逐步刷裂缝。

2、外墙瓷砖裂缝渗水处理

①使用材料:无色拒水溶液和速疑型堵漏剂。

②施工方法:将瓷砖接缝处的细微小洞用堵漏剂填实后,将无色拒水溶液用毛刷涂刷到缝隙及瓷砖表面上,溶液在

在四小时后即形成一层透明防水隔离层,本溶液防水能保留原瓷砖颜色。

③工艺流程:用毛刷和腻子刀将外表面清理干净,施工人员用吊绳及吊板,自上而下逐步涂刷外表面。

五、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书面或口头交底,按照施工工艺进行规范施工,做到

确保优良工程。

2、保质期五年,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至合格;因人为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及乙方施工范围以外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出资维修。

六、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及要求:根据双方协商 胜大花a区一期住宅按住户签字认可后的工程量维修费用贰佰贰拾(¥220)元每户;胜大花园c区一期住宅按壹仟柒佰陆拾(¥1760)元每单元计算(包括所有外立面防水处理)。施工要求须参照和依据《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范》及《防水涂料技术规范》之标准进行施工。

2、付款方式: 维修施工时料费及人工费由乙方预支,工程结束后的两个月后内结清维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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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合同

供水工程合同栏目给大家提供大量的2024供水工程合同、关于供水工程合同的内容,希望丰富的合同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合同,请多关注本栏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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