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
02
政法干警学习保密法心得体会
政法干警学习保密法心得体会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社会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党中央、国务院在部署全国信息化建设中,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上了战略地位,指出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尤其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更深刻理解了加强公安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纪律,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一个部门保密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保密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本部门下属各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
查看全文>>>04
《《新保密法》学习心得精选4篇》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小编。
篇一:法学习心得 近段时间以来,(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新保密法》。在此次学习中,我感慨颇深,强烈地意识到,在信息化长足发展的今天,如何在新时期俨然成为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在此,我结合的感想而言,谈一下自己学习《新保密法》中所获得的一些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保密法》开始出现了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机关、单位的法律责任、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的法律责任等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在老《保密法》中尚未得到反映和规定,而《新保密法》的出台,则填补了这些空白;并且,《新保密法》对于相关权限的修改,则充分体现出政策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可以说,《新保密法》是保密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基础。在这一大背景下,我深感自己的保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我学习《新保密法》之后,保密法制观念和政治责任感在我的心中得到了明显增强。我认识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化犯罪率的不断攀升,自己不以《新保密法》来指导自己的保密工作,不去熟悉规章制度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那么就不可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好保密工作。 再者,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新保密法》告诉了我,自己保密工作一旦百密一疏,那么再多的成绩都等于“零”。最终,不但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自己也会葬送美好的人生前程。所以,掌握《新保密法》,对于规范、指导自己开展保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我在总结自己不足的同时,也对自己在今后做好保密工作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思路和认识。在下一步的保密工作中,我将从自身点滴做起,着实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是纠正错误认识,提高保密意识。结合一些泄密教训来看,那些泄密责任者并不是不知道做好保密工作,而是源于保密意识淡薄而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单位内部人员都知道的事情就算不上秘密、将秘密告诉给关系较好的人员谈不上是泄密等等。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会去深刻领会《新保密法》的精神实质,随时比照《新保密法》的内容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己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 其次是保持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新保密法 查看全文>>>05
保密被列作一门单独的学习课程我并不惊讶。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提前宣告了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与过去相比,人们能触及到的信息更多,量也更大,而任何有利用价值的信息能够迅速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传播开去。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隐私,不为他人所知。同样,商业公司须保护各类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获取;而一个国家更要时刻警惕,防止国家机密的意外泄漏损害国家利益。 法律的权威性、威慑力是人所共知的,对此,我国刑法明确了对各类泄漏商业机密、国家机密问题的惩罚情况,其中尤其对严重泄漏国家机密的问题惩罚力度最大,为维护国家整体安全、利益起到了重大作用。 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中,很多公司、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商业机密,并都订立了内部保密条款。例如一些公司要求员工不能随意透露自己的工资,否则将被直接辞退;公司内部资料需要妥当处理,不得对外泄漏等。通信行业有它的行业特殊性,各大运营商、设备商都手握大量商业机密、行业机密信息,与公司企业的生存发展休戚相关。例如,对通信运营商而言,需要将辖范围内的光缆、电缆走向、分布信息列入日常保密工作,做到长效管理。一旦因工作不到位,出现泄密情况,而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的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作为一项基础义务,我们每一个员工需要时刻将保密谨记于心,对企业也好、对自己也罢,这都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查看全文>>>06
为扎实有效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推进《保密法》的贯彻落实,根据泸市保〔xx〕17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学习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学习领会
及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新修订的《保密法》进行学习,深刻了解保密法修订的时代背景、主要思路和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新修订的部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剖析和阐述。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学习和运用保密法相关知识,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法制观念、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
进一步完善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局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保密工作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保密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责任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
二、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工作制度
在抓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会议保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电子传输保密制度等,建立并形成机关事务保密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教育,强化意识,促进检查
为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局机关在局办公会议上宣传保密知识和保密案例、在局务会上传达学习有关保密工作要求,还为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发放《保密手册》。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保密宣传活动期间,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对本单位重点涉密部门、办公室、财会、档案室等的涉密信息系统、涉密文件资料印制、保管、使用和销毁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局的保密防范措施基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我局干部通过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树立起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全局干部全部通过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知识考试。
综上所述,我局在市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保密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圆满完成了各项保密宣传任务,有力推进了我局保密工作上新台阶。
查看全文>>>
07
“要像保护自己的情人一样保管好涉密载体”、“不要怕领导,要让领导怕我们,才能保管好涉密载体,违犯保密规定最多的是领导,但不敢讲”、“把保密管理当作保饭碗、保前途、保家庭幸福的事情来做”——这是我们最近在全区保密业务知识培训班上的速记,它是自治区保密局领导对涉密人员的要求,它源自中央领导人在全国保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它在保密人员心中产生了强烈的思想共鸣,也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座右铭。
对涉密载体进行人性化管理,我们的工作就会少一分麻木,多一分激情;典型案例多是领导违规涉密,而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却不敢出声,领导滑向了深渊,国家利益遭受了损失,多么可悲!
保密工作是一项管理工作。它是指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为达到保护国家秘密的目的,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措施约束、规范人和组织的行为,使国家秘密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控制在一定的知悉范围内,防止被非法泄密和使用。涉密人员只有把保密管理当作保饭碗、保前途、保家庭幸福的事情来做,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
尽管我们不属于国家涉密人员,但也扯得上是单位的一般涉密人员。每个单位都有其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产生的暂时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我们在工作中也会偶然听到领导在酝酿的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只要它还未成文公布,它仍然处于秘密状态,此时我们真的是像保饭碗一样保护它不被泄露出去,这也许就是涉密人员必须具有的政治素质吧。
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违反了这条原则,必然遭受损失。培训班上,领导和我们讲述了一则故事;某年某月某日,广西对外报道了甘蔗大丰收的消息,可最后却是好消息变成坏消息。因为我们过早公开还不宜对外公开的消息,省外一些营运商、榨糖商联合施计,导致广西的甘蔗运不出去。眼看甘蔗快要烂掉,广西不得不接收别人的条件——低价出售甘蔗。结果是广西经济蒙受损失。
这则故事给人启示良多……
培训班上,区保密局领导宣讲了保密法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保密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重点对涉密信息管理的新规定和相应责任进行讲解;还做了现代办公设备泄密、窃密技术演示;还给我们简述了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外部内部形势,总的来说不容乐观,因为境外敌对势力千方百计窃取我们国家军事、经济等秘密,国内掌握国家秘密的人有的经不住诱惑而出卖国家利益的事情已经是毫无疑问。领导以案说法,以例警人,值得每个保密工作者引为鉴戒。
新保密法已于今年10月1
查看全文>>>08
个人的发展要讲长远的职业规划,对于一个不断发展壮大,人员不断增加的企业和组织来说,计划显得尤为迫切。小编搜集的《保密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阅读,更多内容 ,请访问工作计划频道。
【篇一】20**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汕尾市20**年保密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汕尾市“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为主线,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扎实推进“警钟长鸣”工程,全面筑牢思想防线。具体安排如下:
一、以新《保密法》颁布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保密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保密意识。
二、认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使教育月与市纪委开展的纪律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教育月与新《保密法》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提高全民的保密意识;教育月与宣传先进典型和重大泄密事件警示教育紧密结合,推进保密教育的深化与创新。
三、落实各级党校在主体班、初任(提任)公务员班等班次开设保密教育课程,确保保密教育计划、师资、课时、质量四落实。
四、要充分利用市保密局网站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交流讨论、业务办理和保密业务知识学习。
五、抓好领导干部保密法制讲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保密法律知识学习、领导干部保密研讨等工作。
六、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等各类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技能培训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责任。
七、进一步规范全市经管国家秘密人员上岗培训教育和再教育培训,统一教材,规范课程、课时、试题等内容,提高授课水平。切实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的保密培训教育,实行持证上岗、规范管理。
八、各保密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将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试考核的范围。
九、继续做好《保密工作》杂志征订发行、学刊用刊和信息报送工作。
【篇二】
为继续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按照市保密委对保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保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用党的
查看全文>>>从xx年7月版本《物权法》(草案)到xx年3月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分别简称“草案”和《物权法》)之间的审议演变过程中,许多条款有了很大的变动。通过观察、研判这些变动痕迹,可以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宗旨和原意。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分析、研究。
通过观察“草案”和《物权法》中第六章内容之变动,发现了许多值得关注之处。在此提出来谈谈个人的认识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1.“草案”中使用了“业主会议”和《物权法》中使用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名词,二者对同一个“主体”所使用的名称不相同。《物权法》使用后者更贴近实践。
2.“草案”中第八十七条“可以以业主会议的名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内容,被《物权法》删除了。《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保留了“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法》的这一修改,取消了“草案”中“业主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维权的诉讼主体资格。这种维权的诉讼主体资格只保留给了业主。
3.《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八条中增加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一新的内容。这表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被侵权业主维权诉讼的被告当事人。增加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4.《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八十三条中增加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第八十三条中所列举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负责“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在这之前,上述职责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今后这一职责将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承担。其重担不轻。
5.《物权法》较“草案”相比,在第七十四条中修正了“草案”中第七十六条的某些规定,明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为今后解决这一类争执,提供了法律依据。
6.xx年3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在解读物权法时称:对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物权法是不溯及既往的。
因此《物权法》不具有“溯及力”(法律的溯及力,就是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物权法》施行之前的类似问题,应当按照当时的规定或者约定处理。
《物权法》施行时,虽然还需要“实施细则”、“司法解释”等配套法规的
查看全文>>>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相关推荐
热门栏目
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人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的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2024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以及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格式与范文等相关内容。同时,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希望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专题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