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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我为你自豪征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四中,我为你自豪征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希望在这里放飞,梦想从这里起航。四中,我为你自豪!

正值春暖花开之际,我们迎来了您三十岁的生日。三十年经历沧桑,三十年峥嵘岁月。您自强不息,迎来了如今的辉煌。“四中”-这个响亮的名字,让我们铭记在心。啊,四中,我为你自豪!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来到四中已经有一个春秋了。如今,您的风姿,使我如醉如痴。盛开的藤萝,好像瀑布,充满着生机,一泻万丈,香飘十里,一个个花骨朵如扬帆,又好像是一只只小纸船,小巧玲珑。柳树站立在路两旁,抽出嫩绿的枝条,婀娜多姿,蹁跹摇曳。更引人注目的是一棵碧桃,青碧的叶子,有尖又长,怒放的花朵,如同一团团跳动的火焰。花瓣上还有一些晶莹的露珠,好像是蘸过水似的。花就在小路旁,没有人去打扰它们,只是默默地看,细细地品。花依然是一朵朵的绽放着,挥洒着美丽和生机。玫瑰花五彩缤纷,硕大的花冠,各色花朵,让人目不暇接。小桥和湖水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湖水中的鱼儿游来游去,让人浮想联翩……

从美丽的校园走进欢乐的课堂,又是另一番情趣了。

课堂是我们的乐园。语文课上老师形象而又生动的解说,把苦涩难懂的文言文变得通俗易懂,把课堂推入一个又一个高潮。让我们陶醉在语文知识的海洋里。数学课上老师带我们走进奇妙的数学王国;指导我们攻克一道又一道的数学难题;引导我们走出数学迷宫。让我们享受到了一步一步推理的乐趣。英语课上老师编的“顺口溜”在我们的嘴中一遍又一遍的吟唱;生物课上老师用一幅又一幅的图片向我们揭示大自然的奥秘……我们的每一节课都充满了欢乐。

四中,是您教育了我。您教育我明白事理;您教育我如何做人。您的校训“诚、博、毅”我会时刻铭记在心中。

建校三十年来,您走过的路并不是平坦的,但您凭着顽强拼搏的精神、一流的师资力量和广大师生的艰苦奋斗,克服一切困难、冲破一切阻碍获得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和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等光荣的称号。您培养的学生潜力大、后劲足、能力强、素质高。您以博大的胸怀接纳了每一个学子。您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科学的教学方法,把四中的学子送上了成才的道路。四中,我为您骄傲!

三十年的成就;三十年的辉煌。在这里我真情地祝福您: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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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四中全会《决定》有感


多次翻读了四中全会《决定》后,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令人爱不释手,因为,她不仅仅是一篇政治性、政策性的纲领性文件,还是一篇情情诚、行真、理哲真善美的美文。

《决定》的美,美在情诚。情诚主要表现为为民。如果说法治是《决定》中围绕主题的明线,那么为民之情则暗线,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终极目的之所在。《决定》中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句,就很好地概括了情诚之美。体现为民的词句在几乎点缀在《决定》中字里行间,《决定》中仅人民一词就出现76次,与人民意义相近或相通的群众一词出现15次,两者累计91次。类似的句子也随处可见,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在直接从正面体现为民的同时,还从约束公权以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从侧面体现为民。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会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能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等等,这些话语表面是对公权的约束,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规劝,本质是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让权力为民。

《决定》的美,美在行真。行真,就是一切目标措施动真格,不做虚功,这也透露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决定》一个总目标、六大任务、18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项项都目标明确、责任明确,甚至可以直接操作、遵照执行即可。比如在加强宪法实施方面,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将每年十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等具体措施;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等具体改革措施;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提出推到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具体改革措施;在增强全面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明确提出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具体改革措施;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等具体改革措施一次一股脑推出18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体现了党中央的魄力、胆识,因为,这180多项改革措施群众都看在眼里。

《决定》的美,美在理哲。全文中许多看似朴实无华的话语却充满哲理,给人以启迪。比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一句简洁的话,却气势澎湃、铿锵有力、令人折服。其实,不仅司法需要公正,人生在世待人处事也需要公正公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人对我们的态度,往往取决于我们对他人的态度。自己待人公平公正,做事一碗水端平,投入一桃,他人才甘心报己以李。再比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是什么?法律是规范,是一种宣言,一种承诺,实施就是行动。其实不仅法律的权威在与实施,人的威信、形象也是靠言出必行,信守承诺来建立的。诚信,是人在法治社会的通行证,不诚信,是人在法治社会的黄牌甚至是红牌,在法治社会中将寸步难行!

所有,《决定》不仅是一份政治性文件,还是一篇真善美的美文。

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


十八届四中全会解读

四中全会召开,多少人翘首以盼。公告出炉的这一刻,媒体很热闹,财经领域却瞬间失声。因为,公告里跟经济相关的话题,实在太少。未来几天会出炉定稿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看起来也未必是财经领域尤其是商业分析的菜,因为和经济的关系比三辈以外的亲戚还要远。

作为一名分析师,咱家出品的四中全会的解读,还是从"非主流"的领域切入。

我们都知道,按照惯例,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除了讨论最核心的问题之外(这次是依法治国,16届四中全会是加强执政能力),还会在总结评价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比较悲催的是,这是闭门会。长达四天的时间里,神秘的京西宾馆中,很可能期间出现过无数次热火朝天的讨论,但你只能从公告惜字如金式的字里行间去寻找微不可闻的线索:

第一,会前预期较高的土地改革,并未出现在公告里,可能是分歧较大难产,也可能简单蕴含在"全面深化改革"几个字中。总之,无从判断;

第二,四中全会的时点很敏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12月初就会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党章告诉我们,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全会的效力次之,接下来才是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排行老幺。毫无疑问,中央经济会议会尊重四中全会上达成的一致意见。而大家最关心的2015年经济增长目标,就有可能从公告里找到讯息,尤其是这一段话:"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

"既要…又要"这两句话告诉我们,目前依然处于战略机遇期,但是,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很剧烈。剧烈到什么程度呢?剧烈到你不用想那么远,把眼前的工作先做好。风暴来临的时候,自然知道该怎么调整应对。跟钉钉子一样,敲完一锤算一锤,不要想着下一锤而放弃或者影响这一锤。我的理解,在党中央明确调整之前,依然是要将经济增速维持在中高速区间的。大胆猜测:明年的增速目标,不会定在7以下。

做完非主流,还是要回归主流,也就是依法治国这个命题。

不知道很多人看到公报会不会觉得低于预期之类的,毕竟公报内容跟之前流传的很多版本都完全不一样。之前那些网络流传的版本都提到过法院独立,看了那么些热血的东西,毕竟心里还是会想一想,法院体系直属和从地方独立出来貌似难度很大,会涉及全国十几万法官的庞大人事和财务问题,不是三四年能够处理明白的,当初铁路法院移交地方也是嚷嚷了好几年才改成的,事实上,现阶段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还处在六个省市做试点的阶段。接下来具体来谈公告的内容。

首先我们抛开公报框架,看完整个公报后,脑海里最先蹦出来几个亮点。

1、态度上的亮点:立法先行、依宪治国,从文件上看,立法、宪治都喊得更有力量了。

2、制度上的亮点:巡回法院、重大行政决定法定程序、领导干涉记录追究。

我们下面按照公报几大板块的顺序,给大家做一一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总共讲了六大部分,分别是:

1、立法领域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3、司法领域

4、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

5、法治队伍(法治工作者)

6、党的领导

其中跟市场经济最相关的,当然是第一部分立法领域和第二部分法治政府。所以我们重点解读这两部分,同时解读一下四中全会之前各类消息最聚焦的司法部分,其他三部分我们仅点出一些亮点。

1、立法领域

关键点1:"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是法治社会必须的,但是我们可能会疑问立法先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会不会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

我认为,首先,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这确实会使得立法博弈难度增加,立法过程更加漫长。修法的过程极其复杂漫长,一个预算法就修了十几年,今年才修改出来,而立法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程,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经常是低于预期的,甚至是遥遥无期的。而提高立法质量,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使得各种利益群体在立法过程中的博弈增加,更是增加了立法的复杂程度和立法所需要的时间。

但是第二,我们必须要明白,我们的立法先行是为了什么?无非是为了规范政府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法无授权而不可为,等法律出来了,授权你做了,你才能做。这不正是我们新一轮深化户改的最主要内容之一吗?让政府收手,政府有法律授权才能做事儿管事儿,这是给市场从根基上松绑,也让政府的行政效率变高。拿税法做个例子,在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26%,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几乎涉及了所有行业,但是收取增值税却没有国家法律支撑,依据的是国务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大家都在关注的税、环保税,以后不是政府说收就能收,有了法才能收,这是防止财税体制改革变味儿从而给市场主体带去束缚。

对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立法先行是给市场主体吃定心丸,不用活在过去行政干涉的阴影里。所以立法先行本身就是在推进改革,我们完全可以打消"立法先行导致改革推进速度变慢"的这一担心。

关键点2:"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法先行加上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给我们提供了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的思路:跟随立法进程,来寻找下一个改革热点,来判断改革进度。

2、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

关键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3、司法领域。

巡回法院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院和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干预记录。两项制度是增强法院独立性的。而且是可操作性极高的。领导干部干预记录制度是可以立马上任的制度,巡回法院的可操作性也比较高,比起之前流传版本中的法院从地方独立出来的可操作性都高很多。

4、法治宣传方面亮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5、法治队伍方面亮点: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罗列事实总是很容易的,逐点分析也算轻车熟路。我们用去两三千字的篇幅解剖完四中公告,接下来,需要把所有线索拼接起来回答一个问题:为何习近平将依法治国上升如此高的高度?

三中全会提改革,大家都可以理解。四中这么重要的会议上聚焦依法治国,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事实上,深改组第一次会议讨论成员名单明确分工和规则,第二次会议赫然就是《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第三次会议更是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你看,依法治国绝非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发力点。政治家做事情,都是追求回报的。系统重要性的事情,自然应该获得系统重要性的地位。依法治国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答案就在一段话上:"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最后补充一点细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法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位列和之后,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发展观也是中央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首次亮相,恰好十年前。

十六届四中全会体会


十六届四中全会体会月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并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我院专家学者密切关注并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为全会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到极其重要的战略高度,抓住了治党治国的根本,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几次认真收听和阅读十六届四中全会公报,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全会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全会回顾了党的执政历程,指出党经过艰辛探索和实践,积累了执政的成功经验,并将这些经验总结为个“必须”。全会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到党的极其重要的战略高度,认为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这充分表明我们党是成熟的执政党,是具有战略目光、不断创新、勇于开拓的执政党。民族所所长郝时远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我们党执政历史进程中加强自身建设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人民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世界上约五分之一人口从温饱到全面小康和实现国家现代化,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执政党都无需面对的艰巨使命。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的发展要求都对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执政能力是一个政党掌握权力、运用权力水平的体现,它关乎国家命运、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中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然成为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目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必须遵循的执政原则,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则是履行这种执政原则和实现这一根本目标的基本保证。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是党的肌体活力的综合体现,它既直接体现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的领导组织中,也间接体现在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之中。因为党的执政能力所体现的方针、路线、政策是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加以贯彻、实施和率先垂范的。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全党的任务,需要每一个共产党员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信念,为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自己的努力。
全会再次强调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可见它对于我们国家的发展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改革开放多年,我国经济和社会获得巨大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现实问题。就当前来看,我们党需要进一步加强遏制腐败的力度。遏制(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腐败问题,首先要在制度建设上多下功夫。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这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对我们今后遏制腐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其次要围绕制度建设进行政策设计,以解决现实问题,特别要针对如何加强党的监督进行政策设计。要加强党内党外的监督,尤其是党内监督。要通过政策设计来防止漏洞、堵塞漏洞,使各级党的干部、政府官员的权力得到有效约束。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高度概括地回顾了我们党年来的执政历程,总结了执政的成功经验,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和部署,使我们感到振奋、鼓舞和鞭策。党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科研工作的核心力量。作为从事科研工作的共产党员,我们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开掘潜力,全面拓展科研工作。几年来,文学所、民文所联合党委发展了名新党员,他们都是业务骨干,有的是学科带头人,目前还有很多同志,包括离退休老同志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这表明更多的人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是与时俱进的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和平崛起的中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也有更多的人更深刻地理解了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宏伟的理想。
马列所党委书记吴恩远着重谈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他说,从党的执政历史看,正是由于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才能把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社会主义新中国。从当前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看,正是由于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为指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走上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的光明大道。从党执政兴国的前景看,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才能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才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立于不败之地,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大的胜利。


解读四中全会《决定》心得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新办今天举行发布会,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对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及的司法领域的重大举措进行了详细说明,就避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领域的冤假错案、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问题进行解答。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问题一直被人们所关注,在发布会上,姜伟表示,《决定》要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主要有三个措施。

姜伟:第一是全程留痕,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要记录在案。

第二要公开通报,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活动情节恶劣的要公开通报。

第三如果干预个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司法人员在履职的时候有时会受到外部干预,姜伟表示,司法权是居中裁判的权力,任何非法干预都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在实践中,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为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司法活动,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有以下几项:

姜伟: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三是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或者打探案情等违法违纪活动。

在司法领域,一些冤假错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四中全会也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姜伟表示,产生冤假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防止冤假错案,需要多措并举。

姜伟:《决定》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落实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按照法律规定,案件侦查终结的证据标准、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都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与审判阶段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要求是一致的。

针对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姜伟表示,目前从实践中来看,影响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环节,下一步将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

姜伟:一是入口问题。四中全会这次提出了重大的改革举措,就是改变法院的立案机制,由立案审查制转为立案登记制,要求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是程序空转问题。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就是解决程序空转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依照法律程序就能得到解决。

三是维护司法权威。确有一些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是公正的,这时候我们要维护司法权威,要服从法院的裁判,但对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有关部门要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加以解决。

四中全会公报进修心得


其次,推动依法治国事保持党的引导的必定请求。“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的引导核心,党要引导人平易近实现周全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平易近族巨大年夜中兴中国梦的┞方略目标,要进步党的在朝才能和在朝程度,促进国度治理体系和治理才能现代化,就必须周全推动依法治国。成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在确保各项决定计划的平易近主化和科学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走法治化的门路。保持依法治国事新的汗青前提下加强和改良党的引导的必定选择,也是实现和保障党的引导取获成功的最佳门路。

起首,保持党的引导是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根本包管。“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引导地位。保持党的引导,是扶植社会主义法治国度的根本请求,是党和国度的根本地点、全国各族人平易近的好处所系,是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引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国度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动。在保持党的引导的前提下实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与本钱主义法治的本质差别。如不雅分开党的引导,依法治国就会迷掉偏向,就弗成能包管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周全推动依法治国,必须精确处理好党的引导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有个别人把党的引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认为二者之间彼此抵触,强调依法治国会“架空”党的引导,强调党的引导就弗成能使依法治国落到实处。这种把党的引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的不雅点是极端缺点的,有须要彻底澄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周全推动依法治国、扶植社会主义法治国度作出了整体安排,强调“党的引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保持党的引导,党的引导必须依附社会主义法址票。四中全会对保持党的引导与依法治国辩证关系的重要阐述,对周全推动依法治国、扶植社会主义法治国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和长远计谋意义。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保持党的引导与保持依法治国,二者之间并非是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关系,而是有机同一、互相促进的关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高低而求索。”精确熟悉和处理依法治国与党的引导的辩证同一关系,是周全落实依法治国根本方略、扶植社会主义法治国度的重大年夜课题,只有精确破解这一重大年夜课题,才能真正把周全推动依法治国的┞方略义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中全会进修心得:拥抱法治


法治,是一个国度秩序和繁华的基石。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经济社会高速成长,国度持续数十年的繁华,也是得益于法治的恢复竽暌闺赓续进步。

拥抱法治,不仅意味着规矩和章法的存在,更意味着任何组织和小我都须要遵守这些规矩和章法。法治请求宪法和司法至上,正如总书记所讲,“宪法是国度的根本法,保持依法治国起重要保持依宪治国,保持依法在朝起重要保持依宪在朝。”

中国将来的成长面对很多挑衅,应对这些挑衅,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拥抱法治。多年来的治理实践反复证实,无论“彼苍式”的清官之治,照样刚性维稳机制,虽有立竿见影之效,但对社会抵触的化解,显然并非治本之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国度治理体系与治理才能的现代化”,作为规矩之治的法治是不二桥绫桥。法治可以在最大年夜的程度上淡化小我籽扒箅好恶对于治国理政甚至社会抵触胶葛处理的影响,避免人存政举、人走政息的现象。

拥抱法治,意味着要将权力关进轨制的笼子,这一点在反腐上尤显意义。反腐要培养一种让官员不敢腐也不克不及腐的樊篱,最终要靠轨制的力量。而预防与袭击腐烂的轨制的建立,不论是官员家当公开、权力寻租的杜绝、社会舆论的监督,都须要在立法、法律和司法层面持续发力,须要在法治上做文┞仿。

今天是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的第65个国庆日。

在举国欢庆的今天,我们感怀几十年来国度成长的成就,此时此刻,我们也要熟悉到每个公平易近对于国度将来的义务。推动法治的动力,在在朝者,也在社会大年夜众,人人负起义务,为法治而尽力,中国才会大年夜有欲望。

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们即将迎来改革的又一关键节点——19河汉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姑息“周全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年夜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计谋安排。就在昨天,中共中心政治局会议提出,保持依法治国、依法在朝、依法行政合营推动,保持法治国度、法治当局、法治社会一体扶植,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法律、公平司法、全平易近守法,促进国度治理体系和治理才能现代化。我们有来由对将来的法治扶植提速寄予更多的等待。

法治,是一个国度秩序和繁华的基石。无数事实证实,凡是经济社会文化成长曲折甚至动荡的时代,都是法治缺掉的时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经济社会高速成长,国度持续数十年的繁华,也是得益于法治的恢复竽暌闺赓续进步。

平心而论,以前若干年的法治扶植所取得的成就是有木懿睹的,不仅根本形成了中国特点的司法体系,并且“经由过程司法之治”也有力促进了各个范畴的改革,保障了国度经济的持续增长与社会秩序的根本稳定。然而,与成就相伴而生的也有问题——违犯法罪现象的多发趋势未竽暌剐根本扭转;整体性的法治化过程与经济社会高速成长比拟,仍显迟缓;宪法和司法的威望性尤其是司法的公信力有待本质晋升……

拥抱法治,就要对“司法对象主义”作彻底的反思。现代法治不是先秦法家所谓的“经由过程司法的统治”,而是以限制公权力和保护公平易近权力为旨归的一整套轨制和机制。

拥抱法治,还意味着对于公平易近合法权力与权力主意的尊敬与保护。公平易近权力是否可以或许获得切实的保障,权力主意是否可以或许切实获得表达和尊敬,社会公平允义是否获得保护,这些都可以考验我们的法治扶植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论述可谓一针见血、切中要害。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骨干力量和中坚力量,既是公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否则,依法治国就难以落实。

带头树立法治思维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观念和逻辑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以法治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作决策、定政策要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

知法懂法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法律、熟练掌握法律,才能增强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把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领导干部应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吃透宪法条文,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法律典籍浩如烟海,领导干部没有必要对每部法律条文都烂熟于胸,但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对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必须熟练掌握。应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化为群众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做到“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对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应为的当如何为。中央和地方对领导干部学法有一系列制度规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这些年,宁夏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自学等制度,下一步,要在执行上下功夫,通过定期考试、强化考核等办法,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学法的规范化、常态化。

树立法治思维,客观上要求增强法治意识。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是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只有增强法治意识,遇到问题时才可能运用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把依法依规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坚持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善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在推动发展时,无论转方式、调结构,还是产业培育、企业改制,都要尽可能运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命令。在化解矛盾时,不能硬性维稳,特别是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体性事件等,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思考和解决。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问题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转化、激化。

带头依法办事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必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绝不能恃权而骄,置身于法律之外。

法治与人治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治是靠明确、公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治理国家,而人治则是靠长官意志,随机且由个人判断。在法治社会,法律是全体公民的最大共识,任何人都要无条件服从法律。领导干部作为保障法律施行的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对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保持敬畏之心,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绝不能随心所欲、绕法而行。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对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督促他们树立守法意识,自觉依法办事。

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党纪是给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对党员而言,党章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纪严于国法。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更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体现到具体工作中,就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法治的要义在于权责一致,有多大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谁行使权力谁就必须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不仅是规范也是保护,既限制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也通过设定法定责任,杜绝因无限权力而引发无限责任问题。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感觉工作压力大,特别是决策压力大。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用法律规范施政行为。在作决策、上项目时,时刻提醒自己必须合法合规,决不能拍脑袋办事,切实把好决策关口。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既要考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群众可承受程度,也要看是不是于法有据。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应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确保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方能通过;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发布施行。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坚持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并举,注重向法律要办法、要效果,以法说话、以法育人,用法治的力量确保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

理性精神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定纷止争是法律的基本功能。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特别是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供热等问题时,往往是人情与法理、利益与观念、怀疑与信任相互交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把刚性的法律规范和柔性的执法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执法经验和智慧,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问题,要从法的本义、法的精神出发,从公序良俗、人文关怀出发,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矛盾问题,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司法活动是保证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法律尊严,带头推进公正司法。

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问题存在认识误区,要么以“加强领导”为借口干预和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要么强调所谓“司法独立”而忽视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各级领导干部对方向、政策、原则、干部问题不能撒手,应定期听取司法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司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应带头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对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中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不得对抗或否定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做推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这是领导干部绝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处理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保证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最有效的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应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创新公开机制,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完善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办案平台,畅通网上服务大厅、官方微博等沟通渠道,增强互动功能、服务功能、便民功能,多渠道推进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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